医疗机构信息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医疗机构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全部信息化设备与系统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条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从保密原则,确保患者隐私和数据安全。
第二章信息化设备管理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规范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使用和维护。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依据需要配置合理数量的信息化设备,确保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信息化设备应安装在规定的固定位置上,并配备专人负责维护和保养。
第六条信息化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熟识设备的操作方法和使用规定,并按规定使用设备。
第七条对于显现故障的信息化设备,应及时报修并采取措施进行维护和修理,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信息化设备的数据备份应定期进行,备份数据应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以防数据丢失。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订立信息化设备和系统的技术维护计划,并定期进行维护和升级,以保证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信息系统管理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规范各类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应与医疗工作流程相衔接,满足医疗服务的需要。
第十二条信息系统的开发和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信息系统的漏洞扫描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防范。
第十四条信息系统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并严格依照规定操作系统,不得进行非法操作或滥用权限。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确保信息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防止数据泄露和窜改。
医疗机构应订立信息系统的备份和恢复计划,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并测试备份数据的可恢复性。
第四章信息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数据的安全可靠。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分析,及时采取措施加固系统的安全性。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合理设置信息系统的权限和访问掌控,保护病人隐私和医院的商业秘密。
医疗机构医保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应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1)定期召开跨部门协调会议,解决统计信息管理中的问题。
(2)建立项目合作机制,共同推进统计信息管理工作。
2.与医保管理部门、其他医疗机构、科研机构等外部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统计分析和研究。
十八、政策研究与合规
1.医疗机构应关注国家和地方医保政策动态,及时调整统计信息管理工作。
二十二、风险管理
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保统计信息管理的风险管理体系,识别、评估和应对潜在风险。
(1)开展风险排查,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2)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重大风险进行及时处置。
2.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总结,不断完善风险管理策略。
二十三、法律责任与争议处理
1.医疗机构应依法承担医保统计信息管理中的法律责任,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合法性。
十五员工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1)通过内部培训、会议、简报等形式,普及统计知识,提升统计素养。
(2)利用多媒体、网络等渠道,宣传医保统计信息管理的成效和经验。
2.对外宣传医疗机构在医保统计信息管理方面的成果,提升医疗机构的形象和信誉。
(2)通过总结,不断提升统计信息管理工作的水平。
2.展望未来,医疗机构应紧跟国家医改政策,不断创新医保统计信息管理工作,为构建更加高效、透明的医疗服务体系贡献力量。
十一、资源保障
1.医疗机构应合理配置医保统计信息管理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
(1)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统计工作岗位,确保统计人员的数量和专业素质。
(2)提供必要的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保障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3)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统计工作的运行维护、人员培训和信息系统建设。
医疗机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疗机构信息安全,保护患者隐私,维护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部所有涉及患者诊疗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传输、处理、发布等环节的信息系统、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等。
三、组织保障1. 医疗机构应成立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
2. 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四、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识别信息系统、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等存在的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对信息系统、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等进行等级保护,确保信息安全。
3. 信息安全事件处理(1)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影响范围。
(2)对信息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并按照规定进行报告。
4. 信息安全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员工进行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信息安全意识,确保信息安全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5. 信息安全审计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信息安全审计,检查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6. 信息安全监控医疗机构应建立信息安全监控体系,对信息系统、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等实施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五、信息安全责任1.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信息安全工作负总责。
2. 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信息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员工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履行信息安全责任,保护医疗机构信息安全。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疗机构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疗机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不断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医院信息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信息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信息使用管理,保障患者信息安全,促进医院信息化建设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医院信息,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与患者诊疗、医院运营相关的各种数据和资料,包括电子和纸质形式。
第三条医院信息使用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正当、必要的原则,保护患者信息安全和医院信息安全,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医院信息使用管理应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管理部门,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定相应的信息使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第二章信息采集与存储第五条医院信息采集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确信息采集的目的、范围和方式,并告知患者相关信息。
第六条医院应采用安全的技术和措施,对采集的信息进行存储和管理,确保信息的安全、真实、完整和可追溯。
第七条医院应对存储的信息进行分类管理,标明信息的密级和存储期限,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合规。
第三章信息使用与处理第八条医院信息使用应遵循合法、合规、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确信息使用的目的、范围和方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九条医院应对使用信息的人员进行授权管理,明确信息使用权限和责任,防止信息泄露、滥用和误用。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健全信息处理机制,对信息进行加工、传输、检索等处理,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和有效。
第四章信息传输与共享第十一条医院信息传输应采用安全的技术和措施,确保信息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完整和可追溯。
第十二条医院信息共享应遵循合法、合规、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确信息共享的目的、范围和方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明确信息共享的部门、人员和流程,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合规。
第五章信息保护与安全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信息保护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和非法访问。
第十五条医院应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修复安全漏洞,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
医疗机构医保信息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医保信息管理制度一、概述医保信息管理是指对医保业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信息进行采集、加工、传输、存储、利用、保护和监督的管理活动。
医保信息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医保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医保信息管理活动,保障医保信息安全、完整、准确和及时的一项制度。
二、医保信息管理的主要内容1. 医保信息收集医保信息的收集是指医疗机构收集患者及其医保信息的过程。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患者信息采集、登记和管理流程,确保收集到的医保相关信息准确、完整。
2. 医保信息存储医疗机构应当对医保信息进行完整、安全的储存。
医保信息存储应当采用专门的硬件设施和保护措施,确保医保信息不丢失、破损或泄露。
3. 医保信息传输医疗机构与医保部门之间需要进行医保信息的传输,包括申报、结算等环节。
医保信息传输应当采用加密传输方式,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避免信息在传输过程中被篡改或截获。
4. 医保信息利用医疗机构应当合理利用医保信息,包括进行医保费用报销、结算、统计等。
同时,对医保信息的利用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患者信息的隐私和安全。
5. 医保信息保护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保信息保护制度,采取各种技术和管理措施,保障医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
包括加密存储、权限控制、网络安全等措施,以确保医保信息不被非法获取、篡改、泄露。
6. 医保信息监督医疗机构应当对医保信息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医保信息的合法、规范和安全。
同时配合医保部门相关工作,接受医保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三、医保信息管理制度的建立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保信息管理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机构领导高度重视医疗机构领导应当高度重视医保信息管理工作,亲自领导、部署和推动医保信息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建立健全医保信息管理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2. 制度建设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保信息管理制度,明确医保信息管理的各项工作内容、流程、规范和责任。
医疗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机构信息公开的管理,促进医疗机构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信息交流与互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的所有医疗机构。
2. 信息公开内容医疗机构应当主动公开以下内容:- 机构基本信息:包括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机构概况:包括机构规模、医疗水平、专科设置等;- 医疗服务项目:包括诊疗范围、医疗技术设备等;- 医疗质量安全信息:包括医疗事故处理情况、医疗质量评价等;- 医疗收费标准:包括普通门诊费用、住院费用等;- 医疗机构人员信息:包括医生、护士等从业人员的资质和执业情况。
3. 信息公开方式医疗机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信息公开:- 网络公开:将信息发布在医疗机构官方网站上,便于公众自主获取;- 书面公开:将制定的信息材料以书面形式提供给公众或者提供在医疗机构的指定位置;- 广告公开: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向公众息;- 接待咨询:医疗机构应设立便民咨询窗口,向公众提供相关信息;4. 信息公开责任医疗机构应当明确信息公开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负责审核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保障信息及时更新,责任人负责信息审核和发布工作。
5. 信息公开监督公众有权监督医疗机构信息公开的情况。
对于医疗机构虚假宣传、故意隐瞒信息等行为,公众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相关部门将依法对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结论通过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可以增加医疗机构与公众之间的互信,提升医疗机构的知名度和声誉。
同时,有效的信息公开管理可以促进医疗机构的规范运作,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公众的医疗需求。
因此,本制度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值得医疗机构高度重视和认真执行。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
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医院作为一个重要的医疗机构,承载着大量的医疗隐私和敏感信息。
为了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信息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以规范医院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二、信息安全管理责任1. 信息安全委员会医院设立信息安全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信息安全专家和法务人员作为委员,负责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2. 信息安全责任人医院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直接向院长汇报,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医院的信息安全策略和制度,并协助信息安全委员会开展工作。
三、信息资产管理1. 信息资产分类与归档医院将信息资产分为内部信息资产和外部信息资产,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和敏感程度进行分类,并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及权限管理。
2.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医院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风险评估,针对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确保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四、信息系统管理1. 网络安全管理医院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包括网络设备接入认证、访问控制、防火墙配置和流量监测等措施,保障医院网络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2. 安全意识培训医院定期开展信息安全意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信息安全的认识和应对能力,防范和减少人为因素对信息安全的威胁。
五、应急管理1. 信息安全事件响应医院建立信息安全事件的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处理和处置各类安全事件,确保信息安全风险的控制和应急处置的有效性。
2. 业务连续性计划医院制定完善的业务连续性计划,确保关键信息系统的快速恢复和业务的持续性,减少因信息系统故障或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
六、违规处理1. 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医院制定违规行为认定标准和处理程序,对违反信息安全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记录相关信息,以保证惩罚的公正和严肃性。
2. 法律责任追究医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信息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维护医院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医疗机构信息管理工作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信息管理工作,提高信息管理水平,确保医疗信息的安全、准确、完整和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内部所有信息管理工作,包括医疗信息、行政信息、财务信息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信息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安全保密:确保医疗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毁损和丢失。
(三)规范标准:遵循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保信息管理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四)高效便捷:提高信息处理效率,为临床、科研、管理等提供便捷服务。
二、信息管理职责第四条机构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信息管理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机构信息管理部门职责:(一)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信息管理流程。
(二)负责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升级。
(三)负责信息资源的采集、整理、存储和利用。
(四)负责信息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整改。
(五)负责信息统计、分析和报告。
第六条机构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信息管理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机构各部门职责:(一)按照信息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本部门信息采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二)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及时,符合规范要求。
(三)配合信息管理部门做好信息安全管理、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三、信息采集与整理第八条信息采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采集的信息应涵盖医疗、行政、财务等各个领域。
(二)准确性:采集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可靠。
(三)及时性:采集的信息应确保时效性。
第九条信息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根据信息内容,将信息分为医疗信息、行政信息、财务信息等类别。
(二)编号管理:对整理后的信息进行编号,便于查找和管理。
(三)归档保存:将整理后的信息按照规定进行归档保存。
四、信息安全与保密第十条信息安全与保密工作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安全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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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信息管理制度
为使医院信息化管理系统管理更加完善、更加规范。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几点对我院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1、各科室操作人员必须管理好自己的系统登陆账号和密
码,以防止被他人盗用。
如遇问题追究责任时均以登录系统登陆账号为准。
2、
3、
4、各科室操作人员在离开岗位时必须退出自己已经登陆
的软件系统,以防止被他人盗用。
如遇问题追究责任时以登录系统登陆账号为准。
5、网络室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和删除错账。
如需处理时,操
作人员必须向科室负责人申请,交财务科审批通过后。
以书面签字盖章形式交由网络室处理。
网络室在处理完后必须做登记并请当事人签字认可。
6、网络室人员不得擅自增加、修改、删除科室信息、人员
信息。
如需处理时,相关科室必须向科室负责人申请,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医生信息交由医务科增加;护士信息交由护理部增加。
7、收费项目信息管理:数据库管理员不得擅自增加、修改、
删除收费项目信息。
如需处理时,相关科室必须向科室负责人申请,交财务科、内审科审批。
科室申请审批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码、规格、单位、医保类别、收入所属类别、项目类别、价格、是否指定执行科室等相关信息。
通过后以书面签字盖章形式交由网络室处理。
网络室在处理完后必须做登记并请当事人签字认可。
8、医保新项目审批管理:由医保科以书面签字盖章后交网络室增加。
书面上必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码、规格、单位、医保类别、收入所属类别、价格、项目类别、是否指定执行科室等相关信息。
网络室在处理完后必须做登记并请当事人签字认可。
当事人待网络室增加完项目后到医保科进行项目审批。
9、权限管理:网络室不得擅自对操作员进行增加、修改、删除等权限操作。
科室需要对本科操作员进行权限调整时,必须以书面签字盖章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后由网络室进行相关处理。
书面申请时必须注明操作员姓名、人员类别、应该授予的权限内容。
网络室在接到申请后对该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权限的软件系统进行培训,考核通过后对其授予权限。
网络室在处理完后必须做登记并请当事人签字认可。
10、操作员查账管理:网络室不得擅自对操作员或科室进行查账操作。
操作员如发现某天财务账有问题时,首先对自己当天的收费票据进行反复、认真查询统计。
在查询无果的情况下向科
室负责人汇报,以书面签字盖章的形式向网络室提出查账申请。
申请时必须注明申请人、查账时间范围,申请原因等相关信息,并准备好相关票据以便网络室查账。
网络室在处理完后必须做登记并请当事人签字认可。
11、科室查账管理:科室在发现本科某天或当月收入报表有问题时,必选首先与住院部、医保科、财务科认真对账。
在反复对账无果后以书面签字盖章的形式向网络室提出查账申请。
申请时必须注明申请人、查账时间范围,申请原因等相关信息网络室在处理完后必须做登记并请当事人签字认可。
12、报表管理:科室在需要当前管理系统中没有的报表时,先制作好报表样式,然后以书面签字盖章的形式向网络室提出报表设计申请。
由网络室审核该报表设计确实可行的情况下为其完成设计,否则告知其原因后拒绝其申请。
网络室必须做登记并请当事人签字认可。
13、医嘱病历管理:网络室人员不得擅自为操作员处理医嘱或病历问题。
如果医生在操作过程中发现自己开出的医嘱或病历有问题时,请即时处理。
如遇不能处理时必须以书面签字盖章形式向医务科进行申请处理。
申请时必须注明申请人、申请原因等相关信息。
医务科在需要网络室协助处理时医生持医务科审批后的申请单到网络室申请处理,由网络室审核该问题可以解决的情况下为其处理,否则告知其原因后拒绝其申请。
网络室必须做登
记并请当事人签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