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交警警力不足的原因(同名40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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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交警警力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交警体制不顺,没有得到正常增编。我县交警现行管理体制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1993年12月,我公安交警共增加编制14名,当时县、市编共有交警32人,而现在,我县新增公路里程达1925公里,新增机动车42000辆,驾驶人31000名,交警人数反而下降到只有27人,如此巨大的反差,进一步加剧了道路交通管理与警力不足所产生的矛盾。

(二)经费保障不足。目前交警经费实行单独预算,“收支两条线”管理。与其他警种相比,交警的工作成本(服装、车辆、油耗、办公、宣传费用)本来就高。为适应道路交通管理的新发展、新形势,就必须大幅度提升交通管理科技化水平,如需要建立集成化的统一指挥系统,配备酒精检测仪、雷达测速仪、流动电子警察,安装道路卡口监控器等必须的执法装备,这样一来,交警的工作成本也就越来越大,预算经费捉襟见肘,根本无暇顾及警力保障。

(三)工作头绪纷繁复杂,交通管理未形成合力。交警作为公安机关一个相对独立的大警种,除了全面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外,还要承担当地党委、政府安排的各类中心工作和接待任务,使得真正投入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警力远远达不到实际的警力需求,管理工作顾此失彼,交警长期处于疲于奔命的工作状态。

在我县许多地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一直是交警部门在唱“独角戏”,各级党委、政府、公安机关虽然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努力,但道路交通安全的社会化管理格局还没有形成,综合治理的机制还没有发挥相应作用,公安交警单打独斗的局面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面对繁重的管理任务,复杂

的执法环境,严峻的管理形势,更高的管理需求,交通民警的工作强度、工作压力越来越大,警力不足的问题越来越凸显。

由于警力的严重不足,引发了一系列相应的问题:

(一)队伍长期超负荷运转,民警不堪重负。随着道路里程的增加,交通流量加大,交通事故频发,各种专项整治行动一个接着一个,由于警力不足,广大交通民警经常加班加点,昼夜作战,长期超时限、超负荷工作,根本没有节假日。长期繁重的工作任务,风吹日晒、汽车尾气、噪音污染等严重损害着交通民警的身心健康,广大交通民警尤其是基层一线民警长期处于疲惫和连续作战的状态,民警身心处于十分疲劳状态,其工作强度和精神压力已达到了极限。

(二)交通违法现象突出,重大交通事故频发。近几年来我县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大幅度增加,而承担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任务的交通民警却没有得到合理增加,反而减少。警力不足导致监管不到位,再加上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漠,机动车数量剧增,特别是摩托车数量剧增,导致各类交通违法现象凸现,尤其是超速、超载、酒后驾车、无证驾驶无牌车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十分普遍,安全隐患突出,重大交通事故频发,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

(三)农村道路管理失控。由于现有警力,只能顾及到国、省、县道和城区交通秩序,对乡村道路的管理就显得力不从心,农村道路交通大多数时间处于失管失控状态,交通违法现象突出,交通事故时有发生。2007年全县发生大小交通事故共983起(农村地区645起,占总数的66%),其中重大交通事故22起(农村地区19起,占总数的86%),交通事故频发,特别是涉摩交通

事故频发,占交通事故总数的70%,并呈上升趋势,已成为我县交通死亡事故的重灾区。

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多措并举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

警力严重不足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能单纯地理解为解决警力不足就是增加编制。当前,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正处于一个实现突破和跨越的转型时期,如果安于现状,固步自封,片面强调警力不足的客观困难,交管工作必将错失发展良机,落后于时代潮流。在现有的条件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要突破传统观念和模式的束缚,创新工作思路和机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借助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力量,积极探索促进交管工作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从自身挖掘潜力,从我们工作的方方面面采取措施,多措并举,全方位、多渠道地解决和突破交警警力不足的问题。

(一)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联动机制。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全社会的方方面面。各级交警部门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要象过去战争年代那样依靠人民群众,依靠党委、政府,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思想,向社会要警力,依靠政府建立专门队伍与群防群治完美结合的新机制,争取社会各界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建立健全“由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乡两级政府、乡镇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乡镇派出所的作用,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早日摆脱交警孤军奋战的局面。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局面,使其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警力不足的有效补充。

(二)科学调配警力,理顺关系增加交警编制。各级交警部门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道路交通发展情况,认真进行分析研判,拟订交警警力配置标准,向党委、政府作出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探索建立公安交警专项编制定期定额增加机制,使交警警力的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量相适应。同时,在有新增警力的情况下,纵向上要向基层倾斜,横向上要向业务部门、实战部门充实。科学调配警力,合理安排勤务,提升管理效能。要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道路里程、交通流量、事故情况等因素,树立长远眼光,调整工作思路,进一步改革勤务模式,调整岗位设置,优化警力配置,科学运用警力,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警力的作用,真正把警力向管理薄弱、交通安全问题突出、工作任务繁重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倾斜,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警力的潜力和效能。突出工作重点,科学使用警力,做到有的放矢,这样可以使有限的警力资源得到最大的发挥,避免工作没有重心、警力部署不合理。在公安交警警力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这也是解决警力不足问题的重要方法。

(三)深化机构改革,推动警力下沉,充实一线警力。各级交警部门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内设机构归类合并,削减不必要的机构,精简机关人员,把现有警力最大限度沉到基层去。同时,积极探索推行非执法岗位聘用和文职人员聘用制度,将置换出来的警力充实到基层一线和实战单位。特别是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派出所的支持,借助农村派出所警务室警力,充实和加强路面执勤力量。缓解当前警力不足。

(四)积极理顺关系争取经费保障。在现行的经费体制下,公安交警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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