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十三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会徽、会歌等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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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十三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征集启事

作者:来源:日期: 2012-10-09

2016年第十三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会徽、吉祥物、主题口号征集启事经国务院批准决定,第十三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将于2016年1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举行。为筹办好本届赛事,赛会组委会特向全国广泛征集2016年第十三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会徽、吉祥物、主题口号。

本次征集活动将聘请有关专家进行统一评定,最终结果将通过2016年第十三届全国冬运会组委会新闻发布会、各新闻媒体、全国冬运会官方网站公布。

一、设计要求

(一)会徽

1、体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承办2016年第十三届全国冬季运动会。

2、体现新疆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

3、体现冬季体育运动项目的动感、艺术与运动完美地结合,寓意深刻,表现力强。

4、造型美观大方,不超过三色。

5、图案可写实,可抽象,具有时代感、立体感,简洁明快,并易于制作。

(二)吉祥物

1、以具有新疆代表性的动植物为主要元素进行创作,以拟人化的手法表现出预祝2016年全国冬运会圆满成功。

2、造型要美观大方,活泼可爱,色彩明快,形式新颖。

3、造型简洁,应方便印刷及制作模型等拟人化展示。

4、吉祥物应设计出名称。

5、应设计出拟人化的吉祥物具有冰雪运动项目的形态(短道速滑、速度滑冰、花样滑冰、冰球、冰壶、越野滑雪、高山滑雪、跳台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冬季两项、北欧两项)。

(三)主题口号

1、具有时代特征,文字优美简练,琅琅上口,不超过20个字。

2、充分体现奥林匹克运动精神、中华体育精神和新疆精神。

3、表现新疆独特文化底蕴与人文精神。

4、体现“冰雪文化与新疆”的主题。

5、充分表现“传承冬运文化,展示新疆形象,彰显新疆特色,弘扬新疆精神,实现文明共享,争创全国一流”的承办宗旨。

二、投稿方法

1、设计稿须提交纸质文件各三份(应打印在A4规格(210×297mm)的纸上,附在相应征集表格之后,无需装裱,但在提交时不可折叠),电子文件一份(幅面100cm×70cm,精度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EG)。光盘投送者需在光盘表面注明作者本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等联系方法。

2、所有来稿一律不退,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3、方案一经录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2016年全国冬运会组委会所有。

4、投稿日期从即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来稿者请将设计稿密封寄至以下地址:

新疆2016年全国冬运会组委会宣传文化工作部

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东二巷50号

邮编:830011

邮寄稿件截止日期以寄发当地邮戳为准。请在信封上方注明“会徽、吉祥物、主题口号设计”。乌鲁木齐市投稿者可直接送到全国冬运会组委会宣传文化工作部。

三、奖励方法

为了鼓励设计者对2016年全国冬运会的支持和参与,本次会徽、吉祥物、主题口号征集活动特设如下奖项:

1、采用会徽、吉祥物各1幅,每幅奖励设计者人民币1万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2、入围会徽、吉祥物稿件各10幅。每幅奖励设计者人民币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入围主题口号10条,每条奖金500元。

以上奖金额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和其他费用自理。

2016年全国冬运会筹委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2016年第十三届全国冬运会会歌征集启事

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第十三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将于2016年1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举行。根据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疆2016年第十三届全国冬运会会歌。

一、赛会理念

1、传承冬运文化,展示新疆形象,彰显新疆特色,弘扬新疆精神,实现文明共享,争创全国一流。

2、冰雪文化与新疆

二、活动方式

1、参选作品的创作要求

参选作品的所有内容均属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也不属于公开作品;充分体现奥林匹克运动精神;充分表现新疆的独特文化底蕴与人文精神;充分体现冰雪体育的主题;具有时代特征和高水平的艺术表现力,具有为全国广为接受和传唱的基础;歌曲的语言、风格、形式不限,但应旋律优美、歌词含义丰富。

2、参选作品创作的注意事项

参选作品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的国歌相同或者近似;参选作品应明显区别于以往各届全运会、冬运会会歌和(或)其他大型体育赛事的主题歌;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民族间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善良风俗的内容。

3、征集步骤

征集活动分两阶段进行。

(1)征集歌词

征集: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28日(以邮戳为准)。

评选:2013年2月评选出5首入围作品。

(2)征集曲谱

征集:2013年2月将5首入围词作品在新疆第十三届冬运会官方网站上公布,就此5件作品征集曲谱,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30日(以邮戳为准)。

评选:2013年10月评选出词、曲各5首优秀作品作为第十三届全国冬运会歌曲。

注:征集歌词和征集曲谱阶段,均可提交完整作品参与评选。

4、作品提交方式

(1)歌词

参选歌词作品文字稿12份,其中11份不得有任何作者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

(2)曲谱

参选作品的歌谱(歌谱是指曲谱与歌词的组合,其中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12份,其中11份不得有任何作者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

(3)所有参加征集活动者请在文件中附一份参加者简历(单位简介),同时写明联系地址、电话。

5、评选与奖励:

在应征的歌词作品与曲谱作品中各选出5件作为本次会歌征集活动的获奖作品,具体奖励方法如下:

(1)第十三届冬运会歌征集活动获奖作品10件(词、曲各5件),每件作品奖励参选者人民币2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获奖者自行交纳个人所得税)

(2)最终采用会歌作品,奖励词、曲作者人民币各1万元,并颁发获奖证书。(获奖者自行交纳个人所得税)

(3)获奖者只能获得最高级别的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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