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模板】
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第一审刑事判决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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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第一审刑事判决书:2004年4月10日晚上10点多钟,XX公安局接到报案:XX乡XX村村民徐XX(女)晚上遭到犯罪分子闯入家中行凶,头上被砍了很多刀,几只手指被砍断,血流很多,生命危险。
凶手已经逃跑。
为了及早侦破案件,抓获凶手,该局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勘查。
现场勘查发现,发案地点是一座三间瓦房,座北朝南。
屋后有块二分地的竹园,两旁都夹了篱笆障。
竹园北边有条东西向的小河,河边有个坝头通往对面的麦田。
坝头的泥土上留有一只右脚的布底鞋印,长25.8公分。
在紧靠坝头的河坎上有棵小杨树,树上留有血手指印。
从徐XX的屋内看,东边是灶间,西边是房间,行凶现场发生在中间的堂屋。
堂屋右侧有一方桌,从堂屋通往灶间的灶门口有一方凳,方凳上有一件未织完的绒线背心。
在方桌、方凳旁边的地上有一滩血泊,血泊上有被害者的少量头发和三颗被砍掉的手指头,并有两小片受害者颅枕骨的碎骨。
在堂屋中间血泊旁边的地上,还留下两处被柴刀砍的痕迹,一是刀背形成,一是刀口形成。
桌腿和桌面上都有血点。
堂屋两旁的隔墙上,都有许多分散的点状血迹,有的由上而下,有的由下而上,还有的是平面,血点分布较高,最高的有2.55米。
后门背面有两道门闩,在两道门闩和一道门框上都留有血手指印。
从方位看都属右手指印。
在后门左边的地上,有一把菜刀,刀上有血迹。
经查看,房间橱柜、缸罐等物和灶间所有东西都未翻动。
堂屋大桌上的水瓶、不锈钢锅也是原样放置。
侦查人员对现场勘查情况进行了详细记录和拍照,提取了作案工具和相关物证。
受害者徐XX,女,31岁,家中有两个小孩,大的1O岁,小的7岁。
爱人在省地质队工作。
据其苏醒后自述:发案的当天晚饭后,约8点钟左右,徐先将两个孩子安排睡下,这时听到隔壁邻居陈XX喊她端洗澡水,她随后就带上门,去陈XX的家里端水,并在陈的家里玩了几分钟。
水端回来后,她并没有洗澡,仅用水擦了身子。
以后关了门,点着煤油灯,坐在堂屋靠灶屋门口的方凳上织绒线背心。
刑事有关在逃人员的判决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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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刑事有关在逃人员的判决书范本刑事有关在逃人员的判决书范本?刑事文书类型较多,常用的有刑事自诉状、刑事上诉状、刑事申诉书、举报信与控告状等,通常来讲刑事文书都有较为规范的格式,在写内容是只需要填写相应的事实即可。
今天赢了网小编给大家收集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判决书模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19××)×刑终字第2号抗诉机关:××省××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代××,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省××县人,农民,家住该县关刀镇塔岭村四组。
因抢劫一案于19××年×月××日被拘留,同年×月×日被逮捕。
现羁押在××县看守所。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傅××,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省××县人,农民,家住该县××镇塔岭村三组。
因抢劫一案于19××年×月××日被拘留,同年×月×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县看守所。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省××县人,农民,家住该县××镇塔岭村二组。
因抢劫一案于19××年×月××日被拘留,同年×月×日被逮捕。
刑事判决书格式【范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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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刑初字第××号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检察院指控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和辩护人辩护的要点)。
经审理查明,……(详写法院认定的事实、情节和证据。
如果控、辩双方对事实、情节、证据有异议,应予分析认定。
在这里,不仅要列举证据,而且要通过对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来说明本判决认定的事实是正确无误的。
必须坚决改变用空洞的“证据确凿”几个字来代替认定犯罪事实的具体证据的公式化的写法)。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情节和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一案多人的还应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责任),应否从宽或从严处理。
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和理由,应当有分析地表示采纳或予以批驳〕。
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
案件法律文书范(3篇)
![案件法律文书范(3篇)](https://img.taocdn.com/s3/m/bc5a399c951ea76e58fafab069dc5022abea4656.png)
第1篇一、民事起诉状原告:姓名:XXX性别:男/女年龄:XX民族:XX住址:XX省XX市XX县(区)XX街道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职业:XXX被告:姓名:XXX性别:男/女年龄:XX民族:XX住址:XX省XX市XX县(区)XX街道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职业:XXX案由:民事纠纷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人民币XX元;2.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一、事实1. 原告与被告于XX年XX月XX日因XX事达成协议,约定由被告向原告支付人民币XX元;2. 被告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至今尚欠原告人民币XX元;3. 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支付。
二、理由1. 原告与被告之间有明确的合同关系,被告未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2. 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原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欠款。
证据和证据来源:1. 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协议书,证明双方存在合同关系;2. 付款凭证,证明被告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3. 通讯记录,证明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未果。
此致XX省XX市XX县(区)人民法院附:本诉状副本1份原告:XXX年月日---二、民事答辩状答辩人:姓名:XXX性别:男/女年龄:XX民族:XX住址:XX省XX市XX县(区)XX街道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职业:XXX被答辩人:姓名:XXX性别:男/女年龄:XX民族:XX住址:XX省XX市XX县(区)XX街道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职业:XXX案由:民事纠纷答辩意见:一、答辩人对被答辩人的起诉状及诉讼请求予以答辩。
二、关于被答辩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答辩人认为:1. 原告与答辩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原告所述协议无效;2. 被答辩人从未收到原告的付款请求,故不存在欠款事实;3. 被答辩人不存在违约行为,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判决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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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7)穗中法刑二初字第196号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许霆,男,1983年2月7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山西省襄汾县,文化程度高中,住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郭家庄社区向阳路西4巷3号。
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07年5月22日被羁押,同年6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1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
辩护人杨振平、吴义春,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穗检刑诉字[2007]14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许霆犯盗窃罪,于2007年7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谭海霞、代理检察员王烨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许霆及其辩护人杨振平、吴义春,证人黄敏惠、卢哲、赵永强、李琴、许静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4月21日,被告人许霆窜至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的广州市商业银行ATM提款机,利用银行系统升级出错之机,多次从该提款机取款,至4月22日许霆共提取现金人民币175000元,之后携款潜逃。
该院当庭宣读、出示了受害单位的报案陈述;证人黄敏惠、卢哲、赵永强等人的证言;公安机关出具的抓获经过;受害单位提供的银行个人客户业务申请书、银行取款流水记录数据、犯罪嫌疑人取款截图、辨认笔录、报案材料;许霆的供述等证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许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构成盗窃罪,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许霆在本次庭审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无异议,但辩解,其发现自动柜员机出现异常后,为了保护银行财产而才把款项全部取出,并准备交给单位领导。
其后主动与银行方面联系,欲退还所得钱款。
其与家人到处筹款以弥补银行损失。
另外自动柜员机出现故障,银行也有责任。
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 本案的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盗窃,应判其无罪,主要事实和理由如下: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银行所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不足,存在疑点并不可信。
公诉案件一审法律文书(3篇)
![公诉案件一审法律文书(3篇)](https://img.taocdn.com/s3/m/28e0a2d9970590c69ec3d5bbfd0a79563d1ed460.png)
第1篇刑事公诉案件一审刑事判决书(2021)XX0101刑初XX号公诉机关:XX省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三,男,汉族,1978年2月18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住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1年4月15日被XX省XX市XX 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0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XX省XX市XX区看守所。
辩护人:李四,XX省XX市XX区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公诉机关指控事实与证据XX省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三于2021年3月10日,因琐事与被害人李五发生争执,在XX市XX区XX路XX号附近,张三持刀将李五刺伤。
经鉴定,李五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案发后,张三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证实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交了以下证据:1. 被害人李五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实张三持刀将其刺伤的事实;2. 证人赵六、钱七的证言,证实案发现场的情况;3. 法医鉴定意见书,证实李五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4. 张三的供述和辩解,证实其犯罪事实;5. 公安机关的现场勘查笔录、扣押物品清单等证据。
被告人辩解及辩护人意见被告人张三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辩称其行为是出于防卫过当,请求从轻处罚。
辩护人李四认为,被告人张三的行为虽然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系防卫过当,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审理过程本案由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公诉机关指派检察员王五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三及其辩护人李四到庭参加诉讼。
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机关宣读了被害人李五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人赵六、钱七的证言、法医鉴定意见书、张三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
被告人张三及其辩护人对上述证据进行了质证。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模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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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模板范文第一审刑事判决书(XXXX)XX字第XX号公诉机关:XX人民检察院被告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XXXXXXXXXXXXXXXXXX。
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XXXX年XX月XX日被XX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XXXX年XX月XX日被执行逮捕。
本案由XX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XXX涉嫌贩卖毒品罪,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XXXX年XX月XX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辩护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汉族,大学文化,系被告人XXX的辩护人。
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被告人XXX系初犯、从犯,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贩卖的毒品未流入社会造成实际危害。
经依法审查查明:自XXXX年XX月以来,被告人XXX多次在广州市XXX区XXX路XXX号XXX房,将从他人处购得的毒品海洛因贩卖给XXX、XXX等多人,共得赃款人民币XXXX元。
被告人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广州市XXX区XXX路XXX号被公安人员抓获。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证人XXX、XXX的证言,证明其向被告人XXX购买毒品海洛因的事实。
2.辨认笔录、照片,证明被告人XXX就是贩卖毒品给XXX、XXX的人。
3.公安机关出具的抓获经过,证明被告人XXX的到案情况。
4.被告人XXX的供述,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本院认为,被告人XXX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多次予以贩卖,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被告人XXX的违法所得人民币XXXX元,应当予以追缴。
刑诉法律文书范文案例(3篇)
![刑诉法律文书范文案例(3篇)](https://img.taocdn.com/s3/m/8eb141bdac51f01dc281e53a580216fc710a536a.png)
第1篇一、案件基本情况案由:故意伤害案原告:张某某被告:李某某案号:(2021)XX刑初X号二、起诉书(2021)XX刑初X号原告张某某因与被告李某某故意伤害纠纷一案,向本院提起诉讼。
现将有关情况如下:一、事实与理由1. 事实2021年5月15日,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因琐事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被告李某某持刀将原告张某某刺伤,导致原告张某某身体多处受伤。
经鉴定,原告张某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2. 理由被告李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严重侵犯了原告张某某的人身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原告张某某要求被告李某某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赔偿原告张某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XX元;(2)赔偿原告张某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XX元;(3)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二、证据1. 原告张某某的陈述及证人证言;2. 被告李某某的供述及辩解;3. 医疗诊断证明书;4. 事故现场照片;5. 证人证言。
三、诉讼请求1. 被告李某某赔偿原告张某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XX元;2. 被告李某某赔偿原告张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XX元;3. 被告李某某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此致XX市XX区人民法院原告:张某某代理人:XXX联系电话:XXX2021年6月1日三、辩护词(2021)XX刑初X号辩护人:XXX接受被告李某某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现针对原告张某某的起诉,提出以下辩护意见:一、关于事实与理由1. 被告李某某与原告张某某发生争执后,确实使用了刀具,但并非故意伤害原告张某某。
在争执过程中,原告张某某也采取了过激行为,导致双方矛盾升级。
2. 被告李某某的行为虽然给原告张某某造成了伤害,但并非故意伤害。
被告李某某在争执过程中,并未预见到原告张某某会受到伤害,其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二、关于证据1. 原告张某某的陈述及证人证言:原告张某某的陈述与证人证言存在矛盾,无法证明被告李某某故意伤害原告张某某的事实。
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模板
![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9b003edadbef5ef7ba0d4a7302768e9950e76e6d.png)
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模板(标题)刑事判决书案号:XXXXXXXX被告人:XXX法定代理人(辩护人):XXX审理法院:XXX法院审判日期:XXXX年XX月XX日(正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XXX条、第XXX条之规定,本案经XXX人民检察院指控、XXX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现作出一审判决如下:一、案件事实及证据XXXX年XX月XX日,被告人XXX在XXX市某地,持刀抢劫被害人XXX的手机一部,并导致被害人轻微伤。
该犯罪事实在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以及现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证据的共同证实下,已形成相对确凿的证据链。
法院经慎重审查,认定上述事实为案发当时发生的真实情况。
二、定罪与量刑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本院认定被告人XXX犯有抢劫罪。
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被告人XXX的犯罪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
在定罪的基础上,对被告人的量刑参照刑法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社会危害性和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结合其犯罪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作出如下量刑决定:被告人XXX因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XX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X万元。
三、附带民事诉讼权利的行使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XXX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X条之规定,被害人XXX在本案中享有附带民事诉讼权利。
对于被告人的判决结果,被害人可以向本院申请赔偿,并要求被告人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四、宣告被告人的财产处置被告人XXX所占有的犯罪所得必须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被控制在该被告人名下的涉案财物一律予以追缴、查封,并依法决定财产处置。
五、判决结果的执行本判决自宣告之日起生效。
公告送达本判决之日起十日内不服本判决的上诉期届满,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应当主动到指定地点接受刑罚执行。
六、附则本案中涉及的有关组织单位、证人、物证、鉴定意见等其他证据,副本随案卷一并归档。
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第一审刑事判决书](https://img.taocdn.com/s3/m/93bc1a778762caaedc33d423.png)
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篇一: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第一审刑事判决书1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省××市××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xx]×刑初字第15号公诉机关:××市××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朱××,男,1986年12月5日出生于XX乡XX村,系XX中学高三学生。
20xx年4月10日因犯故意杀人罪,同年5月2日将犯罪嫌疑人朱XX 逮捕,关押在XX公安局看守所辩护人:高XX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市××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朱××故意杀人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xx年5月1O日以“X检诉字(20xx)122号起诉书”以被告人朱XX犯故意杀人罪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xx年5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程××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朱××及其辩护人高××等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于20xx年4月10日晚上10点多钟,XX公安局接到报案:XX乡XX村村民徐XX(女)晚上遭到犯罪分子闯入家中行凶,头上被砍了很多刀,几只手指被砍断,血流很多,生命危险。
凶手已经逃跑。
为了及早侦破案件,抓获凶手,该局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勘查。
现场勘查发现,发案地点是一座三间瓦房,座北朝南。
屋后有块二分地的竹园,两旁都夹了篱笆障。
竹园北边有条东西向的小河,河边有个坝头通往对面的麦田。
坝头的泥土上留有一只右脚的布底鞋印,长25.8公分。
在紧靠坝头的河坎上有棵小杨树,树上留有血手指印。
从徐XX的屋内看,东边是灶间,西边是房间,行凶现场发生在中间的堂屋。
法律文书刑事案件模板(3篇)
![法律文书刑事案件模板(3篇)](https://img.taocdn.com/s3/m/47489f696d85ec3a87c24028915f804d2b16878c.png)
第1篇模板公诉机关:[公诉机关名称]被告人:[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
因[犯罪事实]于[时间]被[侦查机关名称]刑事拘留,现羁押于[羁押场所名称]。
案由:[案由名称]一、案件来源[案件来源说明,如:被告人[姓名]因涉嫌[犯罪事实]被[侦查机关名称]立案侦查,经侦查终结,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款编号]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故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二、指控事实1. 犯罪时间:[具体时间]2. 犯罪地点:[具体地点]3. 犯罪手段:[简要描述犯罪手段]4. 犯罪过程:[详细描述犯罪过程,包括犯罪动机、犯罪经过、犯罪结果等]5. 犯罪后果:[详细描述犯罪造成的后果,包括对被害人、社会的影响等]具体事实如下:(一)犯罪事实一[详细描述犯罪事实一,包括犯罪时间、地点、手段、过程、后果等](二)犯罪事实二[详细描述犯罪事实二,包括犯罪时间、地点、手段、过程、后果等](三)犯罪事实三[详细描述犯罪事实三,包括犯罪时间、地点、手段、过程、后果等]……三、证据认定1. 证人证言:[证人姓名]证实[具体内容]。
2. 物证:[物证名称]证实[具体内容]。
3. 书证:[书证名称]证实[具体内容]。
4. 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名称]证实[具体内容]。
5. 鉴定意见:[鉴定机构名称]出具[鉴定意见名称]证实[具体内容]。
6. 其他证据:[其他证据名称]证实[具体内容]。
上述证据均经当庭质证,依法予以确认。
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款编号]条规定:[具体法律规定]。
五、起诉意见被告人[姓名]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款编号]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法院名称]附:1. 本案起诉书副本[份数]份。
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1参考答案起诉书
![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1参考答案起诉书](https://img.taocdn.com/s3/m/3da63d0901f69e314232941f.png)
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1参考答案(起诉书)一、作品题(共 1 道试题,共 100 分。
). 起诉书写作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起诉书:犯罪嫌疑人刘XX,男,XX省XX县人,26岁,19XX年X月X日生,汉族。
刘XX初中毕业后务农三年,后来经人介绍于2011年4月到XX市XX公司当了一名勤杂工,住在该公司宿舍平房3排13号。
刘XX在XX公司工作期间马马虎虎,责任心不强,自由散漫,经常违反纪律,不遵守规章制度,多次受到公司经理许XX等领导的批评教育。
2012年8月,刘XX因打骂一起工作的勤杂工牟XX,受到了行政警告处分;2012年9月又因偷拿公司职工香烟八包、衬衫一件和250元等财物,受到记过处分。
2013年2月,XX公司发放2012年度奖金,刘XX因有偷摸行为未拿到奖金,因而对公司领导尤其是对公司经理许XX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
2013年5月10日,刘XX上班后四处寻找作案工具,先到公司厨房想偷拿菜刀行凶,见厨房人多,不便下手,就走了;后又窜到公司木工房,见只有木工朱XX在干活,就上前与他闲聊,并谎称要修理桌椅,想从木工房借几件工具,用完后一定及时归还,于是经朱XX同意,从木工房拿羊角锤一把、木工凿一把,并藏于宿舍床下。
中午12时许,刘XX混进公司办公楼一层值班室,伺机报复领导。
1时许,许XX进入三层经理办公室(333室)午休。
1时30分许,刘XX窜到三楼轻轻推开333室房门,见许经理在办公室套间里午睡,而经理秘书侯XX正在办公室外屋沙发上休息,于是刘XX灵机一动,轻轻地推醒侯XX,将其叫到门外,谎称有一件重要事情需要单独向许经理报告,请侯XX回避一下,另找地方休息。
侯走后,刘XX进入333办公室,先将房门反锁上,后窜入里间,趁许经理在床上熟睡之机,取出藏匿在身的凶器羊角锤、木工凿,用羊角锤朝许经理的头部猛击二三十下,后又对着许的面部、颈部和胸部使劲用羊角锤敲打、木工凿扎刺十余下,致使许XX经理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和胸部的伤口流血不止,当即死亡。
法律文书模板 - 判决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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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模板判决篇民事判决书XX市XX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年份)X民初(或终)字第XX号原告:XXX委托代理人:XXX被告:XXX委托代理人:XXX原告XXX与被告XXX()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长XXX、审判员XXX及人民陪审员XXX担任,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XXX的委托代理人XXX、被告XXX的委托代理人XXX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告简要说明案件事实,尽量按照时间顺序)被告辩称:(被告简要针对原告所主张的事实提出异议说明)经审理查明,(法院认定的事实,按照时间顺序写明)上述事实,有XXXXXXXX等证据,已经开庭质证,本院予以确认,在卷佐证。
本院认为:(法院对案例事实的法律性质进行定性,并且论证说理是否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及理由)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XX法》第XXX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二、案件受理费XX元,由XXX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XXX审判员XXX人民陪审员XXXXXXX年X月X日书记员XXX刑事判决书(一审)XX市XX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刑初字第××号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国家开放大学《法律文书》形考作业1-5参考答案(下载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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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法律文书》形考作业1-5参考答案(下载可编辑)第一次考核(起诉书写作)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起诉书:参考答案:起诉书XX检刑诉字【2005】XX号被告人刘XX,男,19XX年XX月XX日生,汉族,XX省XX县人,初中毕业,1997月到XX市XX公司当了一名勤杂工,住该公司平房3排13号。
2013年5月10日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XX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1日经本院批准被XX市公安局逮捕,现押于XX市公安局看守所。
被害人许XX,男,X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XX市XX公司经理。
本案由XX 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XX 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13年5月2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2013年5月XX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2013年5月XX日已告知被害人的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XXX和被告人的辩护人XXX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3年5月10日中午1时30分许,被告人刘XX携带其从公司木工房骗借的羊角锤、木工凿各一把,来到该公司办公搂三楼的经理办公室(333室),借故将在办公室外屋沙发上休息的经理秘书侯XX支走后,反锁上房门,然后进到里间,趁被害人许XX在床上熟睡之机,取出藏匿在身的羊角锤、木工凿,用羊角锤朝许XX的头部猛击二三十下,后又对着许的面部、颈部和胸部使劲用羊角锤敲打、木工凿砸刺十余下,致使许XX的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和胸部的伤口流血不止,当即死亡。
刘XX作案后逃离现场,当日晚8时许被抓获并被刑事拘留。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现场勘查笔录、法医鉴定结论、朱XX、侯XX的证词、作案工具以及被告人刘XX的供述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XX目无国法,采取残忍手段故意侵犯他人生命权利,致使被害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刑事案件判决书(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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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刑事判决书(2021)XX刑初字第00001号公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某,男,汉族,1985年5月5日出生于XX省XX市,大学文化,XX公司员工,住XX省XX市XX区。
案号:XX检公诉刑诉[2021]1号辩护人:张律师,XX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基本案情XX省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于2021年3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XX省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于2020年12月10日,利用工作之便,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司现金人民币10万元,用于个人消费。
案发后,被告人李某于2021年1月15日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被告人李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二、法院认定的事实与证据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于2020年12月10日,利用担任XX公司财务部出纳的职务便利,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司现金人民币10万元,用于个人消费。
案发后,被告人李某于2021年1月15日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以下为支持上述认定的事实和证据:1. 被告人李某的供述及辩解;2. XX公司的财务账目及现金收支记录;3. XX公司财务部经理的证言;4. 被告人李某的同事的证言;5. 被告人李某的悔罪表现。
三、判决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司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被告人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
鉴于被告人李某在犯罪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可以对被告人李某适用缓刑。
综上所述,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
绑架案件法律文书范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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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案件基本情况案件名称:XX绑架案被告姓名:XXX性别:男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住址: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案发时间:XXXX年XX月XX日案发地点: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案件来源:群众举报案件性质:绑架罪二、案件事实1. 犯罪事实被告人XXX于XXXX年XX月XX日,因与被害人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有经济纠纷,遂产生绑架念头。
XX月XX日,被告人XXX携带作案工具,前往被害人XX的住处。
在被害人XX下班回家途中,被告人XXX趁其不备,将其捆绑并带至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
被告人XXX要求被害人XX支付赔偿款人民币XX万元,否则将对被害人进行伤害。
2. 侦查过程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工作。
通过走访调查、技术侦查等措施,于XXXX年XX月XX日将被告人XXX抓获归案。
经审讯,被告人XXX对其绑架事实供认不讳。
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辩护意见1. 被告人XXX认罪态度较好,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争取被害人谅解。
2. 被告人XXX系初犯、偶犯,具有悔罪表现。
3. 被告人XXX的绑架行为未造成被害人严重伤害,犯罪情节较轻。
五、起诉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综上所述,我院认为被告人XXX的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此,特向贵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审理。
六、被告人陈述及辩解被告人XXX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并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一审有罪、无罪判决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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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有罪、无罪判决书模板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首部:xxx人民法院(需标明省,市,区)(正中)刑事判决书(正中)(xxxx立案年度)x 刑初字第x号公诉机关:xxx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何时因何被拘留,逮捕,是否在押,现在何处) 辩护人:xxx(姓名),xxx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为律师的情形)【2、辩护人为人民团体或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xxx(姓名),xxx(工作单位),xxx(职务)3、被告人的监、如果是指定辩护人,亲友的情形:xxx(姓名),xxx(职务),xxx(与被告人的关系)4护人的,在称谓上为“指定辩护人”】【注:一案有几个被告人并各有辩护人的,应分别写在各被告人的下一行,不要集中列】诉讼代理人:xxx(姓名),xxx(所在单位)(案件由来)公诉: xxx人民检察院以x检刑诉[xxxx]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xxx(姓名)犯xx罪(起诉的罪名),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或者依法由审判员xxx独任审判),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xxx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院xxx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xxx及其法定代理人xxx、诉讼代理人xxx,被告人xxx及其法定代理人xxx、辩护人xxx,证人xxx、鉴定人xxx、翻译人员xxx等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事实:1、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2、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注:控方意见和辩方意见要分两个自然段分别表述,以示民主和平等)3、判决确认的事实(法律事实,必须是经过法庭审理查明的,依法确已构成犯罪的事实。
)4、认定事实的证据(另起一段,对控辩双方有争议的事实证据一定要进行具体的分析、认证,并阐明采信证据的理由。
)理由:1、针对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根据法律规定,运用犯罪构成理论,对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做出法律上的判断。
法律案例展示模板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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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案例基本信息1. 案件名称:(例如:张三诉李四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2. 案件类型:(例如:民事纠纷、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3. 案件编号:(例如:XX法民初字[2021]第001号)4. 法院名称:(例如:XX市XX区人民法院)5. 案件审理阶段:(例如:一审、二审、再审等)6. 案件审理时间:(例如: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1日)二、案情简介1. 原告基本情况:(例如:张三,男,汉族,XX省XX市人,现住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2. 被告基本情况:(例如:李四,男,汉族,XX省XX市人,现住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3. 争议焦点:(例如:张三与李四之间因房屋租赁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张三主张李四未按时支付租金,要求李四支付租金及违约金。
)4. 事实经过:(例如:张三与李四于2020年1月1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四租赁张三位于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的房屋,租赁期限为一年,租金每月XX元。
合同签订后,李四入住该房屋。
然而,自2020年4月起,李四未按时支付租金,张三多次催促未果。
)三、当事人诉辩主张1. 原告主张:(例如:张三认为李四未按时支付租金,违反了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要求法院判决李四支付拖欠的租金XX元及违约金XX元。
)2. 被告辩称:(例如:李四辩称,其因近期经济困难,暂时无法支付租金,愿意与张三协商解决。
但张三拒绝协商,故提起诉讼。
)四、法院审理过程1. 证据材料:(例如: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双方当事人陈述等。
)2. 法院调查:(例如:法院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及证人到庭,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调查。
)3. 法院判决:(例如: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三与李四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李四未按时支付租金,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法院判决结果1. 一审判决:(例如:XX市XX区人民法院判决李四支付张三拖欠的租金XX元及违约金XX元。
于欢案件的法律文书(3篇)
![于欢案件的法律文书(3篇)](https://img.taocdn.com/s3/m/2c3f78696d85ec3a87c24028915f804d2b168722.png)
第1篇案件名称:于欢故意伤害案案号:(2023)XX刑初X号公诉机关: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于欢,男,XX岁,汉族,XX市XX区人,住XX市XX区XX路XX号。
辩护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起诉书一、案件来源本案由XX市XX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于欢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3年X 月X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二、案件事实1. 被害人基本情况被害人XX,女,XX岁,汉族,XX市XX区人,住XX市XX区XX路XX号。
2. 案发经过2023年X月X日,被害人XX与被告人于欢因感情纠纷发生争执。
当日14时许,被害人XX持刀威胁被告人于欢,双方发生肢体冲突。
在冲突过程中,被告人于欢持刀刺伤被害人XX。
被害人XX被刺伤后,被告人于欢逃离现场。
被害人XX经抢救无效死亡。
3. 犯罪嫌疑人归案情况2023年X月X日,被告人于欢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三、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告人于欢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辩称其行为是出于自卫。
四、证人证言证人XX证实,案发当天,其目睹了被害人XX持刀威胁被告人于欢,并在冲突中刺伤被害人XX。
五、鉴定意见XX市XX区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出具的法医鉴定意见书显示,被害人XX因锐器刺伤致心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六、现场勘验、检查现场勘验、检查报告显示,案发现场有血迹,被害人XX的尸体位于现场。
七、其他证据1. 被告人于欢的户籍证明;2. 被害人的死亡证明;3. 被害人的伤情鉴定报告;4. 被告人于欢的供述和辩解;5. 证人证言;6. 鉴定意见;7. 现场勘验、检查报告。
八、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九、起诉意见综上所述,被告人于欢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向本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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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2)佛顺法刑初字第297号公诉机关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佘*,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湖南省****************。
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1年9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逮捕。
现押于XX市XX区看守所。
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佛顺检刑诉[2011]245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佘*犯盗窃罪,于2011年12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被告人佘*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1年9月5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佘*伙同“大老残”、“小老残”(均另案处理)合谋盗窃后,去到XX市XX区乐从镇水藤大乐购商场对开路段被害人胡辉贤经营的电器店行窃。
由被告人佘*在外把风,“小老残”从电器店北侧墙上和天花之间的洞口爬入店内,“大老残”在洞口处接应赃物。
盗走店内海信牌DV-U108R型DVD、海尔南方牌K-960型DVD、索佳牌128B型DVD、长虹牌KM102C型EVD、索佳牌9588型HEVD各一台(鉴定共计价值人民币2130元)。
得手后,被告人佘*等人携赃逃离现场。
当日凌晨3时10分许,公安民警在乐从镇水藤村水藤幼儿园附近将被告人佘*人赃并获,“大老残”、“小老残”逃脱。
破案后,全部起回上述被盗财物,已发还被害人。
公诉机关提交了下列证据予以证明:抓获经过;被告人佘*的供述及对作案地点、盗得的赃物的指认笔录;被害人胡**的陈述及对起回的被盗财物的指认笔录;搜查笔录;扣押、发还物品清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涉案财产价格鉴定结论书及通知书;被告人佘*的户籍证明。
公诉机关据此认为被告人佘*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并建议对被告人佘*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之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佘*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经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佘*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据以指控犯罪事实的证据经当庭质证,确实、充分,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佘*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佘*犯盗窃罪,罪名成立。
被告人佘*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鉴于被盗的财物已起回并发还被害人,对被告人佘*可酌情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与本院查明的量刑情节相符,本院予以采纳。
综上,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佘*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1年9月5日起至2012年3月4日止。
罚金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以下空白)
(此页无正文)
代理审判员孙庆煌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书记员梁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