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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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程序案例

行政诉讼程序案例

行政诉讼程序案例
以下是一个行政诉讼程序案例:
某镇行政机关强制拆除了某农场院内的建筑物,刘某认为某镇行政机关强制拆除其所有的房屋的行为违法,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某镇行政机关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确认某镇行政机关对案涉某农场院内建筑物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某镇行政机关不服一审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驳回被上诉人一审全部诉讼请求,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负担。

刘某同意一审判决,请求维持。

以上案例表明,在行政诉讼中,法院会对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如果行政机关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法院可能会判决确认该行为违法,并责令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如果行政机关不服一审判决,可以提起上诉。

在上诉过程中,法院会对上诉进行审查,判断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上诉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可能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如果上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可能会裁定驳回上诉,撤销原判。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两套附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两套附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模拟试题(一)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10题,每题1分,共10分。

1。

天津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得称( )A.条例B。

规定C。

办法 D.实施细则2.下列属于行政处分种类的是()A。

警告B。

取消公务员录用C. 罚款D。

辞退3.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非依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变更、撤销或者废止,这体现了行政行为的()A。

拘束力 B. 执行力C。

确定力D。

公定力4.我国中央部门规章有权设定的行政处罚是()A。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B。

行政拘留C. 没收违法所得D. 一定数量的罚款5。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依法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了延续申请。

如果该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决定,().A.视为要求被许可人重新办理行政许可B.以后不得作出拒绝延续的决定C.视为准予延续D.视为拒绝延续6。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处罚案件,对()进行审查。

A。

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B。

行政处罚决定是否适当C. 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与适当D。

行政相对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7.行政机关的下列行为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A. 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财产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为B。

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实施的刑事侦查行为C. 行政指导行为D。

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为8.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 )A。

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B. 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C。

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D。

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9。

吴某因打架被某公安机关予以拘留。

吴某申请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

吴某认为处罚过重,在拘留执行期间与民警发生争执,吴某不慎被殴打致死。

下列人员中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是()A. 吴某的学生B. 吴某的女友C. 吴某的父亲D。

人民检察院10.某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行政案件时,认为当地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与国务院某部委制定的规章不一致,应当如何处理?()A. 由该基层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B. 由中级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C. 由高级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D. 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法律案例清单(3篇)

法律案例清单(3篇)

第1篇一、民事案件1. 案例一:张某诉李某离婚纠纷案案情简介:张某与李某结婚十年,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经法院审理,判决准予离婚。

2. 案例二:王某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王某购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交付定金后,因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交房,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经法院审理,判决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

3. 案例三:赵某诉某超市侵权责任纠纷案案情简介:赵某在超市购物时,不慎摔倒受伤,要求超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经法院审理,判决超市承担赔偿责任。

4. 案例四:陈某诉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陈某在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就餐时,因食物中毒,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经法院审理,判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5. 案例五:李某诉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李某认为某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经法院审理,判决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二、刑事案件1. 案例一:李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案情简介:李某因与妻子发生争执,持刀将妻子杀害。

经法院审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2. 案例二:张某涉嫌盗窃案案情简介:张某多次潜入他人住宅盗窃财物,价值共计五万元。

经法院审理,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

3. 案例三:王某涉嫌诈骗案案情简介:王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共计十万元。

经法院审理,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五年。

4. 案例四:陈某涉嫌非法拘禁案案情简介:陈某非法拘禁他人,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

经法院审理,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

5. 案例五:李某涉嫌交通肇事案案情简介:李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经法院审理,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

三、行政案件1. 案例一:刘某诉某规划局行政许可纠纷案案情简介:刘某因规划局不予批准其房屋建设申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规划局的行政许可决定。

土地纠纷案例

土地纠纷案例

案例一:陈小勇诉巴南区人民政府土地颁证一审案来源:作者:日期:09-04-17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04)渝一中行初字第130号原告陈小勇,男,1981年9月16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蒋家坪村4社。

委托代理人陈昌银(系原告之父),男,1952年11月7日出生,汉族,务农,住址同上。

委托代理人张长明,男,1949年6月1日出生,汉族,务农,住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解放村二社。

被告巴南区人民政府,住所地重庆市鱼洞新市街116号。

法定代表人李科,区长。

委托代理人黄忠维,重庆市巴南区国土资源局干部。

委托代理人梁勇,重庆市巴南区国土资源局干部。

第三人陈勇,1977年7月13日出生,汉族,务农,住重庆市巴南区天星寺镇单石村老林湾社。

原告陈小勇不服被告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一案,于2004年5月24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因陈勇与本案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本院于2004年6月通知其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

2004年6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原告陈小勇及其委托代理人陈昌银、张长明,被告巴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代理人黄忠维、梁勇,第三人陈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第三人陈勇因遗失巴国用(97)字第322-2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向重庆市巴南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申请补办。

2003年4月17日,被告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为第三人陈勇补发了巴国用(2003)字第更479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原告陈小勇起诉称,自己于1995年与建房人张长明签集资协议购得巴南区鱼洞镇大同村一社综合楼2-2-1号住宅房一套,因该房所用土地的购买人红旗机械厂拖欠土地出让金,由巴南区人民法院将该房所占土地拍卖给石昌织。

原告又与石昌织签订协议,由于石昌织不按协议约定给原告等八人办理产权证,原告等八人为此向巴南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执行巴南区人民法院已生效的(1999)巴鱼民初字第529号判决时,由执行法官王玉叶亲手将从石昌织处取得的巴国用(97)字第322-2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交给售房人张长明,再由张长明转给原告。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行政法(四)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行政法(四)

四、案例分析题: (2002年) 九、(本题11分) 某县医院根据上级⽂件的规定和主管部门批准,向县邮电局申请开通“120”急救电话,县邮电局拒绝开通,致使县医院购置的急救车辆和其他设施⾄今不能正常运转,⽽遭受损失。

县医院遂以县邮电局为被告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县邮电局⽴即履⾏开通“120”急救电话的职责,并赔偿县医院的经济损失。

县邮电局辩称:“120”急救电话属于全社会,不属于县医院。

根据⽂件的规定,县邮电局确对本县开通“120”急救电话承担义务,但是不承担对某⼀医院开通“120”急救电话的义务。

原告申办“120”急救电话,不符合⽂件的规定,请求法院驳回县医院诉讼请求。

县⼈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医疗机构申请开通“120”急救电话的程序是:经当地卫⽣⾏政部门指定并提交书⾯报告,由地、市卫⽣⾏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到当地邮电部门办理“120”急救电话开通⼿续。

原告县医院是⼀所功能较全、急诊科已达标的⼆级甲等综合医院,具备设置急救中⼼的条件。

县卫⽣局曾指定县医院开办急救中⼼,开通“120”急救电话。

县医院向被告县邮电局提交了开通“120”急救专⽤电话的报告,县邮电局也为县医院安装了“120”急救电话,但是该电话⼀直未开通。

县医院曾数次书⾯请求县邮电局开通“120”急救电话,县邮电局仍拒不开通。

现问: 1.本案县医院与县邮电局之间的争议属于民事争议还是⾏政争议,为什么? 答:是⾏政争议。

邮电局在本案中属于经授权⽽成为⾏政主体的被告,本案中的争议涉及公共利益,邮电局对120电话的管理具有⾏政管理性质。

2.原告的赔偿请求应否得到⽀持?为什么? 答:否。

法律规定安装120电话的⽬的是实现⼀种公共利益,⽽不是为医院设定⼀种财产权,邮电局安装120电话的义务所对应的权利并⾮医院的财产权,因⽽医院不可因邮电局违背此法定义务⽽要求赔偿。

3.如果法院判令县邮电局⾃判决⽣效之⽇起15天内为原告开通“120”急救电话,县邮电局拒不开通,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 1)从期满之⽇起,对该邮电局按⽇处以50元⾄100元的罚款。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2004年8月12日,甲从某海关进入我国境内,入境时 1AB 2ABCD 3D 4ABCD 5B2006年12月1日,某县工商局张某到个体经商户李某的音像商店, 1D 2ABC 3B 4AD 5C 2006年6月的周日晚上,赵某驾车前往某饭店参加大学同学毕业十周年聚会。

1A 2BC 3ABCD 4CD 5BC2007年8月王某经县矿产局许可,在该县郊区的某处开采铅矿。

1CD 2AB 3AB 4ABC 5AC 2007年9月24日,某市劳动局的执法人员到个体户吴爱华的工厂进行检查,1A 2D 3BCD 4AC 5AD A市B区政府临时设立的“拆迁办公室”经本市人民政府的批准, 1AC 2AB 3ABCD 4D 5ABD B市甲因父母工作变动转入A市某小学就读,1C 2A 3D 4ACD 5DC市A区人民政府为了发展家具工业, 1AC 2BC 3BD 4AC 5C陈某未经批准在自家墙外搭建临时建筑,1ACD 2AD 3ABCD 4ABC 5ABC甲某系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2008年9月4日下午, 1B 2AC 3BCD 4ABCD 5ACD甲市某造纸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 1ACD 2ABCD 3A 4B 5D甲与乙婚后购买一套房屋,产权证载明所有权人为乙。

1C 2ACD 3ABCD 4BCD 5BD李东在某市东城区开了一家红楼娱乐城, 1A 2BC 3ABCD 4D 5A马某开了家饺子店,王某声称自己吃了从马某店中购买的饺子后, 1BC 2AD 3B 4AD 5AC某大学对学生李某的学位申请作出处理意见。

1BC 2AD 3D 4B 5D某高校学生王某因为在一次考试中作弊, 1C 2D 3C 4B 5BD某企业为了扩大营销,向某社会团体租用法人登记证书。

1BC 2ABD 3C 4CD 5ABC某日,区城乡建设局根据《市政府关于城乡建设规划的若干意见》批复同意某银行住1AD 2ACD 3AB 4C 5B某市卫生局经调查取证,根据《市卫生办关于采集血液等若干问题的意见》,1D 2A 3A 4AC 5ABC 某县烟草专卖局发现张某销售某品牌外国香烟, 1ABCD 2ACD 3ABCD 4BCD 5ABCD某县杨某打算开发某市郊区的稀土矿, 1AB 2A 3AB 4ABCD 5AB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认定张某销售假药,作出罚款5000元的决定(1号决定) 1A 2A 3D 4CD 5CD 山东省某县一造纸厂未经批准擅自在淮河流域的一河流管理范围内设置排污口,1ABCD 2AC 3BD 4CD 5ABC省工商局认定某黄金饰品公司在2009年到2010年期间,1D 2ACD 3B 4AD 5BC市民李某劳教释放后,经有关部门同意,准备开办一饮食店。

行政法案例

行政法案例

1993年3月28日,李某和关某一起去河边钓鱼,后二人回家。

路上没走多远,李某改变防火条例》,授权某乡人民政府进行处理,以李某与关某放火烧毁该乡果园村的树林50亩,造成经济损失达4000元为由,于1993年4月3日作出处罚决定:对关某罚款500元,并令其赔偿经济损失2500元,令李某赔偿经济损失1500元。

李某对处罚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诉讼。

问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谁是行政行为的主体?答案一:行政行为的主体应该是林业局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法定授权是林业部门,乡镇政府非执法主体。

林业局的授权在法律上属于委托执法,应由委托方承担责任。

理由是主要考虑是直接授权还是间接授权,本案中某市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过森林防火条例》授权某乡人民政府,属于行政单位的委托,并不是直接授权,只有在直接授权下乡人民政府才能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所以本案的行政行为的主体应该是林业局而不是乡人民政府。

答案:乡人民政府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乡人民政府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属于被授权的组织,被授权的组织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

乡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具有处罚的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处罚权,能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网上比较支持这种说法)A县乡镇企业局与B市公安局一起到黑龙江省购买木材。

木材运回后,暂时存放在A县乡镇企业局院内。

后该乡镇企业局未与B市公安局商量,擅自将属于公安局的47立方米木材变卖。

后公安局多次向A县乡镇企业局催要变卖货款均未果。

为要回货款,公安局于1996年5月17日将到B市出差的A县乡镇企业局工作人员乘坐的轿车扣留,并发给工作人员一份交通声音处罚通知书。

A县乡镇企业局对此处罚决定不服,诉至法院。

问:(1)本案应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为什么?(2)本案中公安局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3)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应当如何处理?答:(1)本案应由B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国政法大学期末试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中国政法大学期末试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4)期末考试试题(A卷)本期末试卷满分为 100 分,占课程总成绩的 80 %;平时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 20 %。

答题要求:1.请将所有答案统一写在答题纸上,不按要求答题的,责任考生自负。

2.答题纸与试卷一同交回,否则酌情扣分。

一、辨析题(判断对错,对的划√,错的划×,并简要说明理由,每题3分,共15分。

)1、规章的名称有“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中的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

()3、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强制听证制度。

()4、行政程序法是为保证行政实体法的实现而出现和存在的,其本身并无独立价值。

()5.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一致的。

(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择项中有两个以上为正确,少答多答均不给分,共5题,每题2分,共10分。

)1、下列()是关于国家公务员法律地位的正确表述。

A.公务员在代表行政机关行使国家行政权时,为一方当事人,具有当事人资格;B.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可以成为行政管理相对人;C.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国家公务员不具有当事人地位;D.国家公务员以公务员的名义作为一方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发生的法律关系,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

2、下列关于即时强制的表述中()是不正确的。

A.主体只能是行政主体;B.实施前提是义务人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C.主要目的是维护法律、法规所确立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状态;D.必须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

3、下列()属于派出机关。

A 北京市丰台区洋桥派出所;B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街道办事处;C 山西省某地区行署;D 四季青乡税务所。

4、在我国,下列()能够制定地方性法规。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B.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C.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D.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法律纠纷案件对比分析(3篇)

法律纠纷案件对比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纠纷案件是法律实践中常见的现象,涉及各类法律关系和权益的冲突。

通过对不同类型法律纠纷案件进行对比分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纠纷的成因、解决途径以及法律制度在实践中的应用。

本文选取了三个具有代表性的法律纠纷案件,分别从案件背景、争议焦点、法律适用和解决结果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以期对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

二、案件一: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件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乙(以下简称“乙”)于2018年1月1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乙在公司担任销售经理一职,月薪1万元,合同期限为3年。

2019年7月,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裁员,乙被列入裁员名单。

乙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争议焦点1. 公司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2. 公司应否支付乙赔偿金?(三)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等原因,确需裁减人员时,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

(四)解决结果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公司未提前三十日向乙说明情况,也未听取乙的意见,故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公司应支付乙赔偿金。

三、案件二: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件背景丙(以下简称“丙”)驾驶一辆小型客车与丁(以下简称“丁”)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丁受伤。

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产生争议,丁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1. 丙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2. 赔偿金额如何确定?(三)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四)解决结果法院认为,丙在驾驶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丁受伤,应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赔偿金额,法院根据丁受伤程度、误工费、医疗费等因素,判决丙赔偿丁经济损失5万元。

四、案件三: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一)案件背景戊公司(以下简称“戊公司”)认为己公司(以下简称“己公司”)侵犯其一项专利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4.案例分析(新)

4.案例分析(新)

案例分析练习题1、《环境保护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法院起诉。

某县环保局依据《环境保护法》对违法排污企业作出罚款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

81-1 1、如该企业申请复议,申请复议的期限应为(回答错误!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A. 30日B. 60日C. 90日D. 120日81-2 2、如该企业直接起诉,提起诉讼的期限应为(回答错误!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A. 三个月B. 四个月C. 五个月D. 六个月81-3 3、如该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回答错误!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A. 县环保局可从该企业的银行账户中划拨相应款项B. 县环保局可扣押该企业的财产并予以拍卖C. 县环保局可以查封该企业D. 县环保局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81-4 4、起诉期限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A. 90日B. 120日C. 一年D. 两年2、《市卫生办关于采集血液等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采血行为必须获得市卫生办的采血资格证书。

某市卫生局经调查取证,认定某公司实施了未经许可擅自采集血液的行为,于2007年11月7日决定取缔该公司非法采集血液的行为,同时没收5只液氮生物容器。

某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

1. 没收5只液氮生物容器属于()回答错误!您的答案为:,正确答案为:B。

A:证据保全措施 B:行政处罚 C:先予执行 D:行政强制措施2. 某公司起诉,管辖法院为()回答错误!您的答案为:,正确答案为:A。

A:市卫生局所在地法院 B:公司所在地法院C:省卫生厅所在地法院 D:市政府所在地法院3. 《市卫生办关于采集血液等若干问题的意见》对采血需获得市卫生办的采血资格证书的规定,属于()回答错误!您的答案为:,正确答案为:A。

法律讲堂的案例目录(3篇)

法律讲堂的案例目录(3篇)

第1篇一、民法案例1. 房地产纠纷案例- 1.1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1.2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1.3 房地产登记纠纷- 1.4 产权纠纷- 1.5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纠纷2. 合同纠纷案例- 2.1 一般合同纠纷- 2.2 买卖合同纠纷- 2.3 租赁合同纠纷- 2.4 承揽合同纠纷- 2.5 技术合同纠纷3. 侵权责任案例- 3.1 侵权行为与损害赔偿- 3.2 产品责任纠纷- 3.3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3.4 交通事故侵权纠纷- 3.5 环境污染侵权纠纷4. 婚姻家庭案例- 4.1 婚姻纠纷- 4.2 离婚纠纷- 4.3 家庭财产纠纷- 4.4 监护权纠纷- 4.5 收养关系纠纷5. 劳动争议案例- 5.1 劳动合同纠纷- 5.2 劳动报酬纠纷- 5.3 工伤赔偿纠纷- 5.4 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 - 5.5 劳动者权益保护二、刑法案例1. 刑事责任案例- 1.1 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 - 1.2 刑罚的种类与适用 - 1.3 犯罪构成要件- 1.4 共同犯罪与犯罪中止 - 1.5 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2. 罪名案例- 2.1 故意杀人罪- 2.2 抢劫罪- 2.3 盗窃罪- 2.4 诈骗罪- 2.5 侵犯著作权罪3. 刑事诉讼案例- 3.1 立案与侦查- 3.2 审判与执行- 3.3 刑事辩护与代理- 3.4 刑事自诉与公诉- 3.5 刑事赔偿与国家赔偿4. 经济犯罪案例- 4.1 贪污贿赂犯罪- 4.2 金融诈骗犯罪- 4.3 挪用资金罪- 4.4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4.5 知识产权犯罪5. 未成年人犯罪案例- 5.1 未成年人犯罪特点- 5.2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5.3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 5.4 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改造三、行政法案例1.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例- 1.1 行政复议程序- 1.2 行政诉讼程序- 1.3 行政许可纠纷- 1.4 行政处罚纠纷- 1.5 行政强制措施纠纷2. 行政许可案例- 2.1 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审批 - 2.2 行政许可的变更与延续 - 2.3 行政许可的撤销与注销 - 2.4 行政许可的监督与救济3. 行政处罚案例- 3.1 行政处罚的种类与程序 - 3.2 行政处罚的适用与执行 - 3.3 行政处罚的救济与诉讼4. 行政合同案例- 4.1 行政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 4.2 行政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 4.3 行政合同的争议解决5. 行政执法案例- 5.1 行政执法程序- 5.2 行政执法监督- 5.3 行政执法责任四、国际法案例1. 国际贸易法案例- 1.1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 1.2 国际货物运输纠纷- 1.3 国际支付纠纷- 1.4 国际投资纠纷2. 国际私法案例- 2.1 国际民事法律适用 - 2.2 国际婚姻家庭法- 2.3 国际继承法- 2.4 国际知识产权法3. 国际经济法案例- 3.1 国际金融法- 3.2 国际税法- 3.3 国际投资法- 3.4 国际经济组织法4. 国际刑法案例- 4.1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 - 4.2 国际犯罪与刑事责任 - 4.3 国际人权法5. 国际海洋法案例- 5.1 国际海洋权益- 5.2 国际海底管理局- 5.3 国际海洋环境保护五、其他法律案例1. 环境保护法案例- 1.1 环境污染侵权纠纷 - 1.2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 - 1.3 环境保护公益诉讼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例- 2.1 消费者权益侵权纠纷- 2.2 消费者权益保护行政处罚- 2.3 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3. 民事诉讼法案例- 3.1 民事诉讼程序- 3.2 民事诉讼证据- 3.3 民事诉讼执行4. 刑事诉讼法案例- 4.1 刑事诉讼程序- 4.2 刑事诉讼证据- 4.3 刑事诉讼执行5. 行政诉讼法案例- 5.1 行政诉讼程序- 5.2 行政诉讼证据- 5.3 行政诉讼执行以上目录涵盖了《法律讲堂》可能涉及的主要法律案例类型,共计2500字左右。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四讲 行政行为原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四讲 行政行为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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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私法行为的公法控制
公共目的 法律授权 预算控制 程序要求 司法监督
e.g.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检察院提起

公益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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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法行为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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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 v. 抽象行政行为
区分的由来 区分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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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抽象行政行为区分的由来
修改前的《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 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 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 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 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 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 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 的具体行政行为。
符合法律的实体和程序规定
e.g. 2012年《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 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 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 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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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律行为
“通知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内容而异。若通知的内容 为单纯告知此前作出的行政决定内容,或重复引述行政合 同条款,对外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若 通知同时具有针对特定相对人独立产生实际影响的内容, 应属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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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实行为合法要件
符合法定管辖权
e.g. 公安机关销毁假冒伪劣产品
进行的主要由民法调整的行为。
e.g. 购买办公用品、聘请建筑商修建办公大楼、招聘保 安、购买办公软件

中国十大行政法案例

中国十大行政法案例

中国十大行政法案例一、深圳贤成大厦案【基本案情】1988年12月,泰国贤成两合公司与深圳上海时装公司、深圳市工艺服装工业公司、深圳开隆投资开发公司、深圳市华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方四家公司)四家中方国有企业签订了《合作经营深圳“贤成大厦”有限公司合同书》。

合同约定:甲方(中方四家公司)以12581.8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为投资,乙方(泰国两合公司)以补偿土地使用费1500万元及负责建房全部资金为投资,合作兴建贤成大厦;大厦建成后,甲方无偿分得2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房产(如果地面总建筑面积不足12万平方米时,甲方的利益分配要适当减少,其余房产归乙方所有);合作期限以建成大厦为期,初步确定为5年,如大厦建成期限提前或推后,合作期限也相应提前或推后等。

1989年3月2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经复(1989)180号文批准该合作合同。

尔后,贤成大厦公司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领取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有效期限自1989年4月13日至1994年4月13日。

1990年10月23日,合作双方又签订了《合作经营“深圳贤成大厦”有限公司补充合同书》。

合同约定:贤成大厦建设规模为10万平方米左右,由于大厦面积减少,甲方同意将原合同规定的无偿分得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改为11000平方米;合作公司合作经营期限为5年;大厦计划于1995年底前竣工;原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条款,以本补充合同为准,本补充合同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等。

1990年11月1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外复(1990)875号文批复同意该补充合同。

1990年12月15日,贤成大厦公司办理了使用深圳市深南东路地号为H116—1地块的深房地字第0034401号《房地产证》。

该《房地产证》注明权利人是“深圳贤成大厦有限公司”。

1991年11月29日,贤成大厦正式破土动工。

贤成大厦之名取自泰国贤成两合公司董事长吴贤成的名字,项目建立之初,合作双方都踌躇满志,决意将贤成大厦建成国内最高的“中华第一楼”,但这家泰国的合伙企业并不具备大厦建设所需的巨额资金。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卷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卷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卷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0分,共31题)1. D2. B3. D4. A5. A6. A7. B8. A9. A10. C11. A12. C13. D14. A15. A16. A17. C18. C19. C20. D21. B22. B23. D24. C25. B26. B27. B28. B29. A30. B31. B二、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9题)1. BD2. ABD3. AC4. ABD5. BCD6. ABD7. ABC8. ABCD9. ABC10. ABCD11. AD12. ABC13. ACD14. BD15. BC16. CD17. BD18. CD19. AB20. AC21. ABCD22. CD23. AD24. AB25. ABC26. AD27. ABCD28. ABC29. BCD三、名词解释1.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亦称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指行政领域的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2. 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具体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循行政法律规范的要求,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行政主体应对其行政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行政主体:就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拥有和行使行政职权并能够对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机关和组织。

4.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5.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管理目标而行使行政权力,对外部做出的具有法律意义、而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6. 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相对,是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订和发布普遍性行为规则的行为。

7. 行政主体为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促使其以后不再犯,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人身的、财产的、名誉的及其他形式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

案例4唐某等恶意抛弃死因不明生猪案

案例4唐某等恶意抛弃死因不明生猪案
以便吸入空气,在小沟沟沿横架数条粗湿木棍,
将尸体放在架上,以后处理同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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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焚烧
1、摆放动物尸体 把尸体横放在火床上,较大的动物放在底部,较小的动物放在上部,最好把
尸体的背部向下、而且头尾交叉,尸体放置在火床上后,可切断动物四肢的 伸肌腱,以防止在燃烧过程中,肢体的伸展。
2、浇燃料 (1)燃料的种类和数量应根据当地资源而定,以下数据可作为焚化 一头成 年大牲畜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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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焚烧法
焚烧法既费钱又费力,只有在不适合用掩埋 法处理动物尸体时用。焚化可采用的方法有: 柴堆火化、焚化炉和焚烧窖/坑等,此处主要 讲解柴堆火化法。 (一)选择地点 应远离居民区、建筑物、易燃物品,上面不 能有电线、电话线,地下不能有自来水、燃气 管道,周围有足够的防火带,位于主导风向的 下方,避开公共视野。
2
二、查处经过及事实认定
接到报告后,该所6位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立即 赶赴现场调查处理。经查:本镇屠商唐某(36岁,属 侏儒人)、刘某、汤某三人于2008年11月5日从下花 桥镇周家村伍某家收购4头生猪,经下花桥站检疫人 员检疫合格后,出具了《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三人将猪运回后,便一直留置在塘田市镇屠宰点待宰 间,2008年11月7日早晨发现其中一头死亡。唐某为 了减小损失,想偷偷地把这头死猪剥皮后上市销售。 就在他们三位将死猪抬到剥皮架上准备剥皮时,被检 疫执法人员当场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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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1)石灰或干漂白粉切忌直接覆盖在尸体上,因为 在潮湿的条件下熟石灰会减缓或阻止尸体的分解。 (2)对牛、马等大型动物,可通过切开瘤胃(牛) 或盲肠(马)对大型动物开膛,让腐败分解的气 体逃逸,避免因尸体腐败产生的气体导致未开膛 动物的鼓胀,造成坑口表面的隆起甚至尸体被挤 出。对动物尸体的开膛应在坑边进行,任何情况 下都不允许人到坑内去处理动物尸体。 (3)掩埋工作应在现场督察人员的指挥、控制下, 严格按程序进行,所有工作人员 在工作开始前必须接受培训。

最高法发布10个行政协议解释参考案例

最高法发布10个行政协议解释参考案例

最高法发布10个行政协议解释参考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9.12.10•【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最高法发布10个行政协议解释参考案例(12月10日)目录1.大英县永佳纸业有限公司诉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政府不履行行政协议案2.蒋某某诉重庆高新区管理委员会、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服务中心行政协议纠纷案3.成都亿嘉利科技有限公司、乐山沙湾亿嘉利科技有限公司诉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解除投资协议并赔偿经济损失案4.英德中油燃气有限公司诉英德市人民政府、英德市英红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英德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协议纠纷案5.王某某诉江苏省仪征枣林湾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房屋搬迁协议案6.崔某某诉徐州市丰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案7.金华市光跃商贸有限公司诉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拆迁行政合同案8.安吉展鹏金属精密铸造厂诉安吉县人民政府搬迁行政协议案9.寿光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诉寿光市人民政府解除特许经营协议案10.徐某某诉安丘市人民政府房屋补偿安置协议案1.大英县永佳纸业有限公司诉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政府不履行行政协议案——行政协议的定义及相对人不履行行政协议约定义务时行政机关的救济途径。

(一)基本案情2013年7月,中共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委为落实上级党委、政府要求,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出台中共大英县委第23期《关于研究永佳纸业处置方案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决定对大英县永佳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佳公司)进行关停征收。

根据《会议纪要》,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大英县政府)安排大英县回马镇政府(以下简称回马镇政府)于2013年9月6日与永佳公司签订了《大英县永佳纸业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资产转让协议书》),永佳公司关停退出造纸行业,回马镇政府受让永佳公司资产并支付对价。

协议签订后,永佳公司依约定履行了大部分义务,回马镇政府接受了永佳公司的厂房等资产后,于2014年4月4日前由大英县政府、回马镇政府共计支付了永佳公司补偿金322.4万元,之后经多次催收未再履行后续付款义务。

2020最高法行再4号案例

2020最高法行再4号案例

2020最高法行再4号案例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赔偿案件时,确定赔偿数额时要坚持全面赔偿和公平合理的理念,既要体现对行政机关违法拆除行为的惩戒,也要确保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在房屋征收强制拆除的行政赔偿案件中,依照现行法律规定确定行政赔偿项目和数额时应当秉持的基本原则是,赔偿数额至少应不低于赔偿请求人依照安置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全部征收补偿权益,不能让赔偿请求人获得的赔偿数额低于依法征收可能获得的补偿数额,以体现赔偿诉讼的惩戒性和对被侵权人的关爱与体恤,最大限度地发挥国家赔偿制度在维护和救济因受到公权力不法侵害的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方面的功能与作用。

【裁判文书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赔偿判决书(201)最高法行赔再4号【裁判理由和判决结果】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八项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作出生效行政判决,确认雨湖区政府拆除刘新学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各方当事人对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均无异议。

鉴于案涉房屋已被雨湖区政府拆除,且不能恢复原状,对于违法造成的直接损失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一审判决赔偿刘新学房屋各项损失元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二审变更赔偿数额为35万元。

本案现在的主要争议焦点问题为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赔偿案件时,确定赔偿数额时要坚持全面赔偿和公平合理的理念,既要体现对行政机关违法拆除行为的惩戒,也要确保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在房屋征收强制拆除的行政赔偿案件中,依照现行法律规定确定行政赔偿项目和数额时应当秉持的基本原则是,赔偿数额至少应不低于赔偿请求人依照安置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全部征收补偿权益,不能让赔偿请求人获得的赔偿数额低于依法征收可能获得的补偿数额,以体现赔偿诉讼的惩戒性和对被侵权人的关爱与体恤,最大限度地发挥国家赔偿制度在维护和救济因受到公权力不法侵害的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方面的功能与作用。

行政法学习讨论案例4-5

行政法学习讨论案例4-5

第三章行政行为三、具体行政行为案例一【案情介绍】赵某、刘某诉县公安消防大队案2010年10月30日下午2时,5岁儿童刘某从家中揣了两盒火柴,准备到邻居杨某的私营纸厂内玩耍。

刚走进纸厂门口便碰到邻居赵某(5岁)。

赵某发现刘某揣有火柴,急忙跑去把此事告诉纸厂业主杨某,杨即叫其女儿杨某兰(10的岁)把刘某火柴收了,但刘某坚持不交。

杨某便喊刘某回家去,刘某不但未回家,反而径直往纸厂走去。

赵某也跟随其后。

二人走到纸厂晾草纸的地方,捡了此草纸放在地上,用火柴点燃草纸取乐。

玩了一会儿,两个小孩未将火熄灭,便各自回到自己家中。

他们走后大约十多分钟,晾草纸的厂房便燃烧起来。

纸厂的工人和闻讯起来的村民将火扑灭。

但由于纸厂周围未砌围墙,又没配置灭火器,仍造成3间房屋、20吨草纸全部烧毁和治浆设备、主机、电动机毁损等共计7万余元火灾损失。

次日,某县公安消防大队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勘查,并向有关知情人员询问调查后,于同年11月1日分别作出火灾原因认定书的火灾事故责任书。

认定火灾原因系刘某、赵某两儿童玩火引起,其监护人赵某兰、刘某全对造成火灾损失负直接责任,业主杨某负次要责任。

赵某兰、刘某全不服某县消防大队作出的火灾原因和责任认定,向其上级部门某市公安消防支队申请重新认定。

某市公安消防支队维持了某县公安消防大队的认定。

赵某兰、刘某全遂以某县公安消防大队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受理案件后,因该案与业主杨某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遂依法追加其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

原告赵某兰、刘某全诉称:赵某、刘某还不满5岁,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告某县公安消防大队向其调查时,收集证据的方式不合法(哄小孩),不足以作为认定两儿童玩火引起火灾的证据。

况且,这些材料也只能说明两儿童曾经到纸厂玩耍。

事实上,发生火灾时他们并未在现场,不能确定就是两个小孩玩火引起火灾,不具有惟一性。

被告据此作出的火灾原因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请求予以撤销。

2019年山西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2019年山西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2019年山西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6.16•【分类】其他正文2019年山西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1、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取得民事赔偿后仍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曹某军、曹某璐诉阳高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不履行保险给付案2、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支持小区业主的自治行为——太原市金林佳园业主委员会诉太原市杏花岭区敦化坊街道办事处、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3、人民法院有权依据合同法确定的解释规则解释行政协议中的争议条款并进行公平处理——襄汾县新城滨河停车场诉襄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政协议案4、当事人有权对拆除房屋必要组成部分的强制行为提起确认违法之诉——王某诉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案5、用工单位将承包业务违法转包、分包的,应向受伤职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薛某国诉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吕梁市建筑安装总公司设备安装工程处工伤行政确认案6、行政机关不履行告知义务即作出行政处罚的,不属于程序轻微违法——郝某诉平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7、复议申请人不能对行政机关不履行生效复议决定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李某诉介休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8、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应依据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确定职工退休时间——刘某诉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履行办理退休手续法定职责案9、公安机关对社区戒毒期间再次吸食毒品的人员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宋某平诉长子县公安局行政强制戒毒案10、认定“视同工伤”时应考虑立法目的和正当理由——张某花诉阳泉市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行政确认案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取得民事赔偿后仍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曹某军、曹某璐诉阳高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不履行保险给付案【基本案情】常某(曹某军之妻,曹某璐之母)生前系阳高县第一中学在编正式教师。

2017年1月11日,常某驾车在上班途中,与李某驾驶的重型汽车碰撞,常某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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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判例:
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起诉期限——杨秀明诉绿园区政府强制拆除行政行为违法及行政赔偿案
【裁判要旨】
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关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其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执行”之规定,赔偿诉讼起诉期限应当与相应强制拆除行为违法诉讼的起诉期限一致。

【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8)最高法行申11084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起诉人、二审上诉人):杨秀明,女,1967年8月14日出生,汉族,住吉林省长春市。

再审申请人杨秀明因诉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绿园区政府)强制拆除行政行为违法及行政赔偿一案,
1
不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吉行终92号行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依法由审判员张艳、审判员梁凤云、审判员余晓汉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杨秀明于2017年12月5日以绿园区政府强制拆除其房屋及大棚的行为违法,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为由,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确认绿园区政府非法强制拆除其房屋及大棚的行政行为违法;判决绿园区政府恢复原状或按照市场价格予以公平、合理的评估,依法赔偿财物损失53840元。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根据杨秀明提交的证据,涉案拆迁行为发生于2017年4月27日,距其起诉之日已经超过六个月,故其起诉不符合立案条件。

据此,一审法院作出(2017)吉01行初245号行政裁定:对杨秀明的起诉,一审法院不予立案。

杨秀明不服一审裁定,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审法院)上诉,请求撤销一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审理。

二审法院以与一审裁定基本相同的理由,作出(2018)吉行终92号行政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2
杨秀明向本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一、二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审理。

主要的事实与理由为:针对强制拆除其所有的房屋及大棚事宜,相关政府部门未制作法律文书,亦未予以通知。

杨秀明对公安部门的行政不作为提起行政复议后,长春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6月20日作出的长府复〔2017〕49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至此,杨秀明才明确知晓涉案房屋及大棚系由绿园区政府强制拆除。

杨秀明在知晓实施强制拆除的责任主体后于2017年12月5日提起本案诉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杨秀明提起本案诉讼是否超过起诉期限。

本案属于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关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其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执行”之规定,赔偿诉讼起诉期限应当与相应强制拆除行为违法诉讼的起诉期限一致。

杨秀明自述涉案房屋及大棚于2017年4月27日被强制拆除。

根据当时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
3
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本案中,绿园区政府在2017年4月27日拆除其房屋与大棚时未告知其诉权,杨秀明于2017年12月5日向一审法院提起本案诉讼,未超起诉期限。

因此,一审法院裁定不予立案,二审法院裁定予以维持,适用法律均有不当。

综上,杨秀明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指令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张艳
审判员梁凤云
审判员余晓汉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刘均博
书记员宫傲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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