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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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

(2015)

【法规类别】仲裁机构

【发布部门】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发布日期】2015.01.01

【实施日期】2015.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第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则的制定

第二条机构与职能

第三条规则的适用

第四条案件分类

第五条仲裁协议

第六条对仲裁协议及/或管辖权的异议第七条仲裁地

第八条诚信合作

第九条放弃异议

第二章仲裁程序

第一节仲裁申请及反请求

第十条仲裁程序的开始

第十一条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案件的受理

第十三条答辩

第十四条反请求及其答辩

第十五条变更仲裁请求或反请求

第十六条提交仲裁文件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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