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建修护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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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建修护案例分析
————由威尼斯宪章看中国古建修护
摘要:由于历年战乱及闭关锁国,中国的古建修护力度及成果远远落后于西方等国家,同时在开始保护修缮古建筑初期,修缮队伍素养不高,导致了一些破坏性的修缮,大量的历史艺术价值巨大建筑遗产被破坏。但是现在在中国,仍然有大量的古建筑函待修护。在现在的修护工作中,我们必须遵守现行的宪章和制度原则,尊重建筑原貌,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决定使用什么样的方式来修护,最大化的保存建筑遗产的历史艺术价值,使之可以达到永久。
关键词:遗产,修护,原则,佛光寺,天封塔
由于历年战乱及闭关锁国,中国的古建修护力度及成果远远落后于西方等国家,同时在开始保护修缮古建筑初期,修缮队伍素养不高,导致了一些破坏性的修缮,大量的历史艺术价值巨大建筑遗产被破坏。但是现在在中国,仍然有大量的古建筑函待修护。在现在的修护工作中,我们必须遵守现行的宪章和制度原则,尊重建筑原貌,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决定使用什么样的方式来修护,最大化的保存建筑遗产的历史艺术价值,使之可以达到永久。
在现行的宪章制度中我们以威尼斯宪章中的标准和原则为准则,来分析中国现在的一些古建筑保护案例。
威尼斯宪章:
第一项历史文物建筑的概念,不仅包含个别的建筑作品,而且包含能够见证某种文明、某种有意义的发展或某种历史事件的城市或乡村环境,这不仅适用于伟大的艺术品,也适用于由于时光流逝而获得文化意义的在过去比较不重要的作品。
第二项必须利用有助于研究和保护建筑遗产的一切科学和技术来保护和修复文物建筑。
第三项保护和修复文物建筑,既要当作历史见证物,也要当作艺术作品来保护。
第四项保护文物建筑,务必要使它传之永久。
第五项为社会公益而使用文物建筑,有利于它的保护。但使用时决不可以变动它的平面布局或装饰。只有在这个限度内,才可以考虑和同意由于功能的改变所要求的修正。
第六项保护一座文物建筑,意味着要适当地保护一个环境。任何地方,凡传统的环境还存在,就必须保护。凡是会改变体形关系和颜色关系的新建、拆除或变动都是决不允许的。
第七项一座文物建筑不可以从它所见证的历史和它所从产生的环境中分离出来。不得整个地或局部地搬迁文物建筑,除非为保护它而非迁不可,或者因为国家的或国际的十分重大的利益有此要求。
第八项文物建筑上的绘画、雕刻或装饰只有在非取下便不能保护它们时才可以取下。
第九项修复是一件高度专门化的技术。它的目的是完全保护和再现文物建筑的审美和历史价值,它必须尊重原始资料和确凿的文献。它不能有丝毫臆测。任何一点不可避免的增添部分都必须跟原来的建筑外观明
显地区别开来,并且要看得出是当代的东西。不论什么情况下,修复之前和之后都要对文物建筑进行考古的和历史的研究。
第十项当传统的技术不能解决问题时,可以利用任何现代的结构和保护技术来加固文物建筑,但这种技术应有充分的科学根据,并经实验证明其有效。
第十一项各时代加在一座文物建筑上的正当的东西都要尊重,因为修复的目的不是追求风格的统一。一座建筑物有各时期叠压的东西时,只有在个别情况下才允许把被压的底层显示出来,条件是,去掉的东西价值甚小,而显示出来的却有很大的历史、考古和审美价值,而且保存情况良好,还值得显示。负责修复工作的个人不能独自评价所涉及的各部分的重要性和决定去掉什么东西。
第十二项补足缺失的部分,必须保持整体的和谐一致,但在同时,又必须使补足的部分跟原来部分明显地区别,防止补足部分使原有的艺术和历史见证失去真实性。
第十三项不允许有所添加,除非它们不至于损伤建筑物的有关部分、它的传统布局、它的构图的均衡和它跟传统环境的关系。
第十四项必须把文物建筑所在的地段当作专门注意的对象,要保护它们的整体性,要保证用恰当的方式清理和展示它们。这种地段上的保护和修复工作要按前面所说各项原则进行。
第十五项发掘必须坚持科学标准,并且遵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56年通过的关于考古发掘的国际原则的建议。遗址必须保存,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永久地保存建筑面貌和所发现的文物。进一步,必须采取一切方法从速理解文物的意义,揭示它而决不可歪曲它。预先就要禁止任何的
重建。只允许把还存在的但已散开的部分重新组合起来。粘合材料必须是可以识别的,而且要尽可能地少用,只要能保护文物和再现它的形状就足够了。
第十六项一切保护、修复和发掘工作都要有准确的记录,作有分析有讨论的报告,要有插图和照片
清理、加固、调整和重新组合成整体的每个步骤,以及工作进行过程中的技术和外形的鉴定,都要写在记录和报告里。记录和报告应当存在一个公共机构的档案里,使研究者都可以读到,最好是公开出版。
根据威尼斯宪章,我们分析一下中国的一些古建筑保护案例。
案例1:建设性破坏—山西五台山佛光寺修护
据记载,佛光寺始建于北魏孝文帝时期(公元471——499年)。唐朝时,法兴禅师在寺内兴建了高达三十二米的弥勒大阁,僧徒众多,声名大振。唐武宗会昌五年(公元 845年),大举灭佛,佛光寺因此被毁,仅一座祖师塔幸存。公元 847年,唐宣宗李忱继位,佛教再兴,佛光寺得以重建。之后,宋、金、明、清,均对佛光寺进行了修葺。1937年 6月,中国当代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等人,对佛光寺进行了考察、测绘。1949年后,政府对佛光寺进行修缮工作。
但是在修护过程中,修缮人员并没有遵守古建筑修缮的原则,一是把塔身上层檐下所绘的人字形斗和额枋蜀柱随着铲除旧灰皮去掉了,其不仅有艺术价值,而且也是此塔的时代的标志。二是塔内原来有两尊泥塑,形象十分精美,有北朝风格,是塔的主人,开创佛光寺的祖师的肖像,具有
很高的历史和艺术价值然而也在这次的修缮工程中去掉(现已找回原位)。这就造成了破坏性的后果,现在我们只能从梁思成先生的照片以及《中国营造学社汇刊》上来观赏佛光寺原来的样貌了。
案例2:保护性破坏—浙江宁波宋代天封塔
天封塔俗称唐塔,在宁波市海曙区大沙泥街,与城隍庙对面相望,是宁波市区最高的古代建筑,也是名城的标志性建筑。始建于695年至696年(唐武后"天册万岁"和"万岁登封"年间),故名"天封"。原塔高18丈,六角形,相传建造时采用了泥沙层层堆积把砖石送上去的办法,大沙泥街、小沙泥街由此得名。后塔刹毁。残高41米,六面七级。南宋绍兴十四年(1144年)重建。以后又数次修建。当时每层都建有外檐回廊栏杆和壶门,清嘉庆三年(1798年)又毁于火,仅存砖塔身。登塔可以鸟瞰宁波市容。
但是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一次外部修缮中,原来古朴美观的外形被修缮队伍用大量的水泥包砌,这座八百年的天封塔被“改造”成了现代化的水泥塔。
在分析了以上案例后,我们再次研读了威尼斯宪章中的原则和准则,并在充分考虑中国古建修护的现状下,提出了中国古建筑修护的三个要点:1、保存原来的建筑形制:
古建筑的形制包括建筑原来的平面布局,造型,艺术风格等等。
2、保存原来的建筑结构:
古建筑的结构主要是反映科学技术的发展,各时期的建筑物的结构方式因此各不相同。特殊的结构应在修缮过程中特别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