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目标及规格(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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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目标及规格
(一)人才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面向船舶和海洋运输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符合《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以下简称STCW78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与发证规则》(以下简称11规则)要求的“三强四好”(即实践动手能力强、英语应用能力强,自我发展能力强;敬业精神好、团结协作好、身心素质好、创新创业好)船舶轮机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人才培养规格
1. 知识要求
(1)公共基础知识:掌握高等职业教育必备的基础知识,如社会主义科学体系基础知识、德育与法律基本知识、数学、英语、体育、计算机应用等人文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掌握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和我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大纲规定的海船750KW及以上二三管轮所必备的知识;了解《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和我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大纲规定的海船3000总吨及以上大管轮所必备的知识;熟悉船舶相关国际、国内法规和公约以及海洋环境保护相关知识。
2. 能力要求
(1)专业基本能力:培养学生轮机工程基础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使其具备船舶安全常识、急救知识、消防技能、救生艇筏操纵技能、船舶保安意识等专项技能,具备一定的车钳焊技能。
(2)专业核心能力:培养学生船舶机电设备维护保养、运行管理以及应急处理能力,使其具有船舶安全和防污染意识;具有较强的情景意识;具有熟练的轮机英语听力会话、阅读理解和业务函件编写能力。
(3)岗位适任能力:培养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使其能胜任独立船舶安全值班工作任务;具有保证海上安全,防止人员伤亡,避免对环境,特别是海洋环境造成危害以及对财产造成损失的意识和能力。
(4)职业拓展能力:贯彻整个人才培养过程。通过素质教育和拓展训练,
使学生具有较高的职业素质,具有海船船员职务晋升能力,具有职业岗位迁移能力和航运企业经营管理能力。
3.素质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科学的世界观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观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理论,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自尊、正直和诚实的品质,有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严谨认真的作风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安全意识、环境意识、效率意识和廉洁意识。
(2)身心素质:具有健康的体魄,以满足远洋船舶的工作要求;具有健康的心理,能够适应长时间远离家庭和朋友,与远洋船舶的其他船员团结协作。
(3)人文艺术素质:具有适应航海需要的的身体与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素质;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积极向上的兴趣爱好。
(4)创新创业素质:具有认真学习的态度、求索的精神好良好的思维习惯;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的意识、精神和品质。
(5)职业道德素质:遵守遵守国际海事相关公约,尊重不同国家的不同风俗习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团结协作,遵守纪律;具有较快适应技术、管理岗位需要的科学技术素质;具有较强的服从意识和良好的个人行为习惯。
三、职业生涯路径
图1 专业职业生涯路径
说明:船员岗位(二、三管轮、大管轮、轮机长)包括货运船舶、工程船舶以及海事、海洋、渔业等行政事业单位执法船对应船员岗位;所有船员岗位适用于3000kw及以上级别(最高级别,对下兼容)船舶;验船师包含船级社、保险公司及公估公司等船舶检验人员岗位。
(一)初始岗位
毕业生上船后,完成海事局规定的船上培训项目后,即可担任值班机工或三
管轮;也可到航运企业或修造船企业从事管理或维修工作。
(二)发展岗位
毕业生工作一定时间,通过海事局组织大管轮和轮机长考试后,可以晋升更
高一级的职位。当具备一定经验和能力后,可以到航运企业和船舶修造行业管理
岗位发展,从事机务管理、修造船管理等工作。
四、职业能力分析
说明:学习水平划分为三级:“L1”表示能在教师指导与帮助下完成任务,“L2”表示能独立地熟练完成任务,“L3”表示能灵活处理工作中的问题,创造性完成任务。如果对某项职业能力没有教学要求,学习水平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