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关系适用物之所在地法的理由及其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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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承
担 喜 多
起 诉
来
债
务
海丰公司
从日企购
1994.12
西方公主号
上 海 港 交 付
中舟公司
全 权 交 付
喜多来公司
1997.10被兼并
华龙港2号
本案是一起涉外船舶的物权关系的纠纷案件。一般说来,物权 关系适用物之所在地法,但是由于某些物的特殊性或处于某种特殊 状态之下,或由于物权主体的特殊性,因而难以对其适用物之所在 地法,或者适用起来不合理,所以物之所在地法这一冲突原则并不 能解决一切涉外物权关系的法律冲突问题。本案件便属于物之所在 地法原则的例外情形。本案的关键在于解决船舶物权关系,而解决 船舶物权关系就不能照搬物之所在地法原则,而是考虑船舶登记国 或船旗国的法律。
规定了所有权、役权和
进行识别。如1978年
担保权三大类物权。
《奥地利联邦国际私法 法规》第31条第2款规定: “物的法律识
对此,各国一般主张依 物之所在地法确定。如,
别。。。。。。依物之
1987年《瑞士联邦国际
所在地国家的法律。
私法》第100条第2款规
2.物权客体的范围由物之所
定:“动产物权的内容
用方面的体现 • 适用外国法,则主权丧失
• 又称“自愿受制说” • 物权关系的“本座”在标的物所在地
利益需要说----
德国学者巴尔、法
• “集体利益”和“全人类利益”的需 要
国学者毕叶
方便说和控制说 ------戴塞、莫
里斯
• 所在地是易于确定的连接因素 • 所在地国可对财产进行控制
物权关系适用物之所在地法的理由
本案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标的物“西方公主号”(后来喜 多来公司注册登记该船舶时改为“华龙港2号”)原先是一条废钢铁 船,经过喜多来公司的修理后变为一艘适航的油轮,后来喜多来公 司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该船舶,从而使该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国籍,换言之,中华人民共和国为该船的船旗国。虽然该船在中国 境内,如果适用物之所在地国法也同样可以导致适用中国法律的结 果,但鉴于船舶这种运输工具本身具有的特殊性,在理论上,我们 还是应该运用物之所在地法的例外原则来解决本案的法律适用问题。 根据物之所在地法的例外,应适用船舶登记国或者船旗国法律,即 中国法律。
物之所在地的确定
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范围
物之所在地法适用的例外 中国关于物之所在地法适
用的规定
不动产与无体物 动产
1、不动产—容易确 定
3、“无体物”---
实践中,一般有两种方式: 一是在冲突规范中对动产所在地
加以时间上的限定。如1984年《埃 及民法典》第18条规定了“占有、 所有或其他物权发生时刻该动产所 在地法。”
案例三—--其实是考你们的
2014年1月,北京居民李某的一件珍贵首饰在家中失窃 后被窃贼带至甲国。同年2月,甲国居民陈某在当地珠宝 市场购得该首饰。2015年1月,在获悉陈某将该首饰带回 北京拍卖的消息后,李某在北京某法院提起原物返还之诉。 关于该首饰所有权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适用中国法 B.应适用甲国法 C.如李某与陈某选择适用甲国法,不应支持 D.如李某与陈某无法就法律选择达成一致,应适用甲国 法
1.物之所在地法适用动产与 3.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物之
不动产的区分
所在地法决定
由于每个国家对于动产 与不动产的区分有差异, 在国际民事交往中,当 要决定某物为动产还是 不动产时,国际上一般
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 国家的法律中,物权的 种类是不一样的。例如, 1804年《法国民法典》
都主张依物之所在地来
案例二:卡特科利夫继承案
被继承人(加拿大安大略省设有住所)
批注:根据英
国关于无遗嘱继 承的冲突规则, 不动产继承适用 不动产所在地法 律,动产继承适 用被继承人死亡
时住所地法律。
• 生前将其位于英国的土地出售, 所得用来购买了一家英国公司发 行的股票,且未立遗嘱
去世后,近亲属请求按照 安大略省的法律继承这些 股票,认为股票是动产
物权关系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的理由及其使用规则
小组成员: 李换换、崔富蓉、陈金、 刘若楠、张艳、 陈静、 香爱玲、马稷良、于若兰
卡梅尔(英国人)受俄国代理商委托 将货物和提单送到英国港口城市赫尔
工具是船长为德国人的德国船 在挪威海域出事,但货物被运到岸边
船长公开拍卖该货物卖给善意第三者克劳斯
克劳斯将货物卖给西韦尔
若:动产
处分
依原所在地法(甲国)
又到乙国
则:该处分有效 ,即使 反之亦然
该处分未满足 乙国法律规定
的条件
一、物权关系 适用物之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在 地法的理由
二、物权关系 适用物之所在 地法的适用规 则
物权关系适用物之所在地法的理由
主权说----
法国学者梅兰
法律关系本座说 ----德国法学家
萨维尼
• 国家主权不可分割 • 物权关系依物之所在地是主权在法律适
西韦尔将货物运到英国,卡梅尔在英国提起诉讼 问:西韦尔取得货物所有权是否合法?应适用何国法律?
案例一:卡梅尔诉西韦尔案
一位俄国代理商受英国人卡梅尔的委托,要从俄国把 一批货物运到英国港口城市赫尔,并将一份普通提单交付 给英国商人。运输该货物的船是一艘德国船,由德国人担 任船长。该船在挪威海域出事,但货物被运到岸上。根据 挪威法律,在上述失事的情况下,船长有权出卖货物,善 意买受人可以取得货物的所有权。但如果他不适当地出卖, 则必须对原所有人承担责任。该批货物本来可以转船运往 英国,但船长行使他的自决权,通过公开拍卖,将所载货 物卖给了一位善意的第三者克劳斯。后来,克劳斯又将货 物卖给了西韦尔,西韦尔又将该货物运到了英国。卡梅尔 于是在英国法院提起诉讼,对该批货物主张权利,并要求 被告赔偿其货物被非法占有所受的损失。按照英国的法律, 船长无权转让上述货物。
实质是人与 人间关系
统治者保护本国利 益
物权关系性 质说
是人对物的 直接利用的 权力关系
物权关系标 的物是物
为最圆满实现权利, 适用标的物所在地
法律最适当
将其置于所在地法律 控制下,物权才能得
到最有效保障
对处于一国 的物不适用 他国的法律
存在技术上的困难
使物权关系变得更复 杂
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规则
该案件属于货物所有权取得是否合法的问题,应属于 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范围。根据案情可知,该批货物所 有权的转移和被告取得所有权的地点均在挪威,故应适 用挪威法律。根据挪威法律的规定,船长在本案所发生 的情况下,有权出卖货物,善意第三人可以合法取得货 物的所有权,故西韦尔可以获得货物的合法所有权。
一般情况
• 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 的法律适用
• 船舶、飞行器等运输工 具之物权关系的法律适 用
• 外国法人终止或解散时 有关物权关系的法律适 用
• 遗产继承的法律适用
• 我国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则》第144条明确规定:“不动产所有权,适用 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
• 1988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 执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 行)》第186条更加具 体、明确地指出:“土 地、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及其他定着物、建筑 物的固定 附属设备为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 买卖、租赁、抵押、使用等民事关系, 均应适 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大部分国家一般不 以物之所在地法为 准据,而是根据各 该法律关系分别适 用其准据法。如, 知识产权的适用等
二是在冲突规范中,对一些特殊 的动产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做例 外规定,即不以物之所在地这一 连接点作为法律适用的根据,而 以其他连接点代替。如《土耳其国 际私法和国际诉讼程序法》第23条 第2款规定:“运输中财产的物权 适用财产送达地法律。”
案件在英国审理
股票是动产?
问:本案中的 这些股票应依 何国法律识别 为动产还是不
动产?
结果:
在本案中,根据英国有关法律,这些股票应视为 土地(适用规则),因而属于不动产,最后按不动产 所在地英国的法律处理了该案股票的继承问题。英国 法律作为该案的物之所在地法律,用于识别标的物为 动产还是不动产,反映了物之所在地法对物的性质进 行识别方面所具有的支配地位。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7条规定:“当事人可 以协议选择动产物权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 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本题中,陈某在甲国珠宝市场购得该 首饰,即引起物权变动的法律事实发生时该动产位于甲国,D正确
1995.6.14
2000.6.7
1998.7.29
案例四
中根公司
在地法决定
与行使,适用动产所在
地国家的法律。”
4.物权的取得、转移、变 更和消灭的方式及条件, 一般由物之所在地法决定
如,1987年《奥地利 联邦国际私法法规》 第31条第1款规定: “对有形物物权的取 得与丧失,包括占有 在内,依此种取得或 者丧失所依据的事实 完成时物之所在地国 家的法律”
5.物权的保护方法由物 之所在地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