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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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08年版)招标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_____________ _____(盖招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____ __(盖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期:年月日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8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我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施工承包招标项目。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组成。

《通用本》是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都通用的,由省建筑业协会招投标分会统一印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自行购买和使用。

《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和发售。

3.《通用本》的内容,一般情况下必须全部执行,如有特殊情况,招标人需要修改补充的,应当按照《专用本》中“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和“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规定的格式将有关内容填入表中,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4.《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专用本》内有约定的招标文件内容,从《专用本》的约定;《专用本》无专门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

如某些内容前后不一致,则《通用本》与《专用本》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不一致的,以后者内容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标识的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投标文件(最新版)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投标文件(最新版)

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一、封面(资格文件)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四、授权委托书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六、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七、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八、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九、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十、其他资料(资格文件)十一、封面(商务文件)十二、投标函十三、投标函附录十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十五、其他资料(商务文件)十六、其他材料一、资格文件一、封面(资格文件)(项目名称)标段招标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资格文件__ _ _____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日期:_______年月日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注: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填写此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附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上述各类证书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完变更手续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评标委员会应以视为证书无效进行评定。

4.未如实填写“是否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第13项除外)”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地址: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务:手机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年月日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撤销(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投标文件、递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姓名:性别:手机号码:单位:部门:职务:身份证号码: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注:委托代理人(签字)是指本委托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再进行扫描并上传。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08年版)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8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我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施工承包招标项目。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组成。

《通用本》是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都通用的,由省建筑业协会招投标分会统一印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自行购买和使用。

《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和发售。

3.《通用本》的内容,一般情况下必须全部执行,如有特殊情况,招标人需要修改补充的,应当按照《专用本》中“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和“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规定的格式将有关内容填入表中,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4.《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专用本》内有约定的招标文件内容,从《专用本》的约定;《专用本》无专门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

如某些内容前后不一致,则《通用本》与《专用本》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不一致的,以后者内容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标识的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

5.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的,本招标文件的第1章“招标公告”修改为“投标邀请书”,具体内容由招标人参照招标公告的内容编制。

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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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08年版)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8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我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施工承包招标项目。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组成。

《通用本》是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都通用的,由省建筑业协会招投标分会统一印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自行购买和使用。

《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和发售。

3.《通用本》的内容,一般情况下必须全部执行,如有特殊情况,招标人需要修改补充的,应当按照《专用本》中“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和“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规定的格式将有关内容填入表中,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4.《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专用本》内有约定的招标文件内容,从《专用本》的约定;《专用本》无专门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

如某些内容前后不一致,则《通用本》与《专用本》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不一致的,以后者内容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标识的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

5.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的,本招标文件的第1章“招标公告”修改为“投标邀请书”,具体内容由招标人参照招标公告的内容编制。

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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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17年修订版)报建编号:**********01招标项目名称:XX县第五中学3#教学楼工程(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E****************招标人:XXX第五中学(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XXX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XXX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0年1月6日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

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

《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

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专用本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专用本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18年版征求意见稿)报建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招标人:______________ ____(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______________ _招标文件编制日期:年月日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

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

《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

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20年修订版)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20年修订版)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修订版)通用本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20年修订版)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

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

《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

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黑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08年版)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8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我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施工承包招标项目。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组成。

《通用本》是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都通用的,由省建筑业协会招投标分会统一印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自行购买和使用。

《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和发售。

3.《通用本》的内容,一般情况下必须全部执行,如有特殊情况,招标人需要修改补充的,应当按照《专用本》中“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和“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规定的格式将有关内容填入表中,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4.《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专用本》内有约定的招标文件内容,从《专用本》的约定;《专用本》无专门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

如某些内容前后不一致,则《通用本》与《专用本》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不一致的,以后者内容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标识的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

5.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的,本招标文件的第1章“招标公告”修改为“投标邀请书”,具体内容由招标人参照招标公告的内容编制。

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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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08年版)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8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我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施工承包招标项目。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组成。

《通用本》是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都通用的,由省建筑业协会招投标分会统一印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自行购买和使用。

《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和发售。

3.《通用本》的内容,一般情况下必须全部执行,如有特殊情况,招标人需要修改补充的,应当按照《专用本》中“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和“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规定的格式将有关内容填入表中,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4.《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专用本》内有约定的招标文件内容,从《专用本》的约定;《专用本》无专门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

如某些内容前后不一致,则《通用本》与《专用本》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不一致的,以后者内容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标识的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

5.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的,本招标文件的第1章“招标公告”修改为“投标邀请书”,具体内容由招标人参照招标公告的内容编制。

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小区项目三通一平工程定稿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小区项目三通一平工程定稿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15年版)招标项目名称: ********小区项目三通一平工程招标编号:信德宁招字[2016]第****号招标人:__***************************(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编制人:审核人:2016 年 11 月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作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

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

《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

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 2020年版附件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投资项目统一代码: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招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招标文件编制日期:年月日使用说明一、《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以下简称“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市政道路、桥梁、隧道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

二、《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总承包模拟清单及计价”、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第七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三、《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第四章“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原则上应当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

四、《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我省相关规定、行业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如果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五、《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可以补充、细化和修改的内容: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

2、“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某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DOC 107页)

某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DOC 107页)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15年版)招标项目名称:福安市富春南路改造工程招标编号:闽建审宁招字(2017)第005号招标人:福安市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黄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陈进斌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17 年 8 月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作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

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

《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

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专用本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专用本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18年版征求意见稿)报建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招标人:______________ ____(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______________ _招标文件编制日期:年月日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

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

《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

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08年版)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8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我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施工承包招标项目。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组成。

《通用本》是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都通用的,由省建筑业协会招投标分会统一印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自行购买和使用。

《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和发售。

3.《通用本》的内容,一般情况下必须全部执行,如有特殊情况,招标人需要修改补充的,应当按照《专用本》中“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和“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规定的格式将有关内容填入表中,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4.《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专用本》内有约定的招标文件内容,从《专用本》的约定;《专用本》无专门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

如某些内容前后不一致,则《通用本》与《专用本》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不一致的,以后者内容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标识的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

5.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的,本招标文件的第1章“招标公告”修改为“投标邀请书”,具体内容由招标人参照招标公告的内容编制。

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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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专用本报建编号:**********01(由省行政监督平台报建系统生成)招标项目名称:新浦路(新华路至九龙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招标项目编号:E****************招标人:XX公司(盖招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XX公司(盖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XXX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XXX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期:2019年12月13日使用说明1.《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设计招标文件》)是在《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5年版)》示范文本基础上,,结合《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7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我省实际情况修订的,适用于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项目。

2.《设计招标文件》范本分为《通用本》和《专用本》。

《通用本》是所有市政工程设计招标项目都通用的,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福建省勘察设计协会统一印制,招标人和投标人自行购买和使用;《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设计招标文件》范本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和发售。

3.《设计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第6章设计有关资料和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等内容。

《通用本》列出招标文件各章节全部内容或格式。

其中,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中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章中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前附表”、“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章中的“合同条款前附表”、“招标项目专用的合同条款数据表”、第5章中的“设计任务书”、“设计服务要求”、“工程勘察要求”、“其他要求”第6章中的“设计有关资料”、第7章中的“招标项目补充的投标文件格式”和附录“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等内容在《通用本》中只列出格式,具体内容应当由招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结合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在《专用本》中编写。

除《专用本》约定的内容由招标人编写外,原则上,招标人应引用《通用本》全部内容,不可随意修改,如确实需要修改《通用本》固有内容的,应当将其修改的内容填入《专用本》中“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中,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4.《设计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专用本》内有约定的招标文件内容,从《专用本》的约定;《专用本》无专门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

如某些内容前后不一致,则《通用本》与《专用本》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不一致的,以后者内容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设计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

5.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6.《设计招标文件》范本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公开征求各方意见后发布。

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设计招标文件》范本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设计处反映。

目录第1章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格式)1.招标条件XX公司的编号为E****************的新浦路(新华路至九龙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已由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路(漳华路至新华西路)道路改造工程等6个项目的办理意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XX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XX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新浦路(新华路至九龙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2.2.建设地点:XX市XX区新浦路;2.3.工程建设规模:路线全长约2.1公里,道路宽度约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2.4.投资总额:人民币10920万元。

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万元;2.5.招标范围和内容2.5.1.招标范围:工程现场必要的踏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5.2.内容:新浦路(新华路至九龙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包括道路工程(含路基、路面)、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土建部分)、通讯工程、综合管线工程以及市政配套附属设施(箱体美化、多杆整治、城市家具)等改造设计;各阶段设计均包含以上各专业工程,后续设计服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本项目不要求;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XX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XX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招标人:XX公司;地址:XX市龙文下洲商业BC区301,邮编:******;电话:********,传真:/;联系人:XXX 。

招标代理机构:XX公司;地址:XX市XX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806室,邮编:******;电话:********,传真:********;联系人:XXX 、小李。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XX市分行营业部;帐户名称:XX公司;帐号:*****************;交易中心名称:XX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XX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第2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市政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由项目设计负责人兼任);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人,资格(职称):/;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人,资格(职称):/;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供配电)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电气或照明或供配电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排水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燃气设计专业负责人/人,资格(职称):/;风景园林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园林或绿化或风景园林或风景园林规划或景观设计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职称(资格):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以上所列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并非所列专业均需配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还应当有1名勘察项目负责人以及/名勘察专业负责人。

勘察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勘察现场施工负责人/名,资格(职称):/;勘察设计负责人/名,资格(职称):/;室内试验负责人/名,资格(职称):/;((以上所列各专业勘察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并非所列专业均需配备)(4)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定义见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相关条款。

(5)信用要求:依法招标的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牵头人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2.本项目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1履约保证金金额及提交时间:设计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即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招标代理机构持中标通知书到有权部门备案登记编号之日视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2.2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可以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或电汇或履约保函的方式提交。

履约保函可以是银行保函,也可以是由相关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可在相关省、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需附担保单位出具的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当年度已出具的所有季度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金负债表、利润表),若开标时间为第一季度,则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履约保证金转入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XX市分行营业部开户名:XX公司账号:3500 1662 4330 5001 25992.3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待本项目施工图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退还50%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50%履约保证金。

退还履约保证金时由设计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票据后,发包人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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