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矿爆破作业规程
露天煤矿安全规程(爆破)
• 销毁地不准设废火药暂存仓库,废火药就随来随 销毁。但是允许设点火器材和起爆器材暂时存放 室。暂时存入室到销毁场的边缘距离不得小于 50m,距离观察掩体不得小于30m。 • 销毁爆炸物品应销毁小组的领导和指挥下进行, 由有经验的人操作,要当场清点销毁爆炸材料的 品种和数量。销毁后由工程技术人员检查,确认 无误,由销毁领导小组负责人和销毁人员共同签 字,方可结束销毁工作。
• 本条主要是对爆破剩余的爆炸材料如何处理的规 定。
• 第562条 在爆破区域内放置和使用爆炸材 料过程中,20m以内严禁烟火,10m以内严 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 本条是对在爆破区域内严禁烟火和非工作人员进 入的规定。
• 爆破区域是指需要爆破的地区按四周边缘炮孔向 内算起的整个地区。在这个区域内,需要放置和 使用爆炸材料时,需要做到两点: • 1、从爆破区域最外侧孔向外算起20m之内的地区 严禁有烟火。这个烟火除人身上携带的火种外, 包括其它的任何火源。如人员吸烟、自然发火、 设备上的烟火,为各种目的的人为的点火等,这 些烟火不在爆破区域之内的,要考虑到自然风力 或其它原因适当加大防范距离。 • 2、从爆破区域的边缘向外10m以内,严禁非工作 人员进入。非工作人员是指除了执行爆破作业人 员、爆破管理人员、安监人员之外的任何人员。
• (4)顶部有篷布。目的是遮挡外来物质和爆炸材 料直接接触。 • (5)设有防静电装置。 • (6)配有灭火器。 • (7)排气管应符合安全规定。一般是把排气管设 在驾驶室下部,管口从侧面支出,不经过车箱下 部,防止排气管的热量灼烤车箱底板。 • 2、运输爆炸材料的汽车在公路上行驶的安全规定: • (1)车辆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即在车辆前方两端 插有“危险”字样的红旗。
• ,车箱底铺设胶皮,备有棚布和灭火器,排气管 附合运送火工品的规定。 • 7、汽车卸火药地点应距铁道线路中心4m,旁架 线3m、高压输电线10m之外。 • 8、汽车向坑下运送爆炸器材的行车路线由爆破小 组提前派人检查,有问题提前处理。汽车沿平盘 行驶时,距坡顶线不得小于3m,距作业吊车或作 业的挖掘机不得小于20m,否则必须停止作业方 可通行。 • 9、装运爆炸物品汽车,禁止在空巷危险区域和 5m以内有明火或坡度大于20°汽车道通过。平道
露天施工爆破安全规程模版
露天施工爆破安全规程模版一、引言爆破施工是一项危险性较高的作业,为了保障工人的安全和施工的顺利进行,制定一份完善的露天施工爆破安全规程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规划、设备选择、施工过程控制和应急管理等方面,详细介绍露天施工爆破的安全规程。
二、规划阶段1. 制定爆破设计方案前,应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周边环境和人员聚集的情况,确保施工区域内没有人员和财产安全隐患。
2. 在施工区域内设置爆破作业区域,确保人员和设备在安全范围之外。
3. 制定施工方案时,应考虑到附近的居民区、交通要道等区域,避免对周边环境和人员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和安全隐患。
三、设备选择1. 爆破作业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爆破器材和设备,并由具有资质的爆破工程专业单位提供。
2. 爆破器材和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在施工过程中正常运行,避免由于设备故障导致的安全事故。
3. 在爆破作业中,应对冲击波、飞石和空气振动等因素产生的辐射和噪声进行有效控制,保护周边环境和人员安全。
四、施工过程控制1. 在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确保相关人员对施工过程和风险进行充分了解,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 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监控和指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 施工区域内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并限制非相关人员进入现场。
4. 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工程情况,采取有效的控制手段,如封闭性防护措施、安全缓冲区域设置等,确保安全距离和安全范围。
五、应急管理1. 在施工过程中,应配备专职的安全监测人员,负责监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2. 施工现场应配备相应的救援设备和急救药品,确保一旦发生意外情况能够及时处理。
3. 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4. 当施工现场发生意外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紧急救援,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和申请支援。
六、总结露天施工爆破作业是一项具有高风险的工作,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对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施工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露天煤矿作业规程
露天煤矿作业规程二0一二年十二月目录采区作业规程 (2)剥离作业规程 (7)采煤作业规程 (12)运输作业规程 (15)排土场作业规程 (19)露天煤矿爆破作业规程 (23)学习记录 (29)采区作业规程二0一二年十二月采区作业规程一.采区工作平盘工作台阶高度:1.工作台阶不需要爆破时的高度不得大于:10m2.工作台阶需要爆破时,岩石、煤台阶爆破后的爆堆高度:岩不得大于12m,煤为10m。
二.采区工作平盘最小平盘宽度:土、岩最小平盘宽度不得小于35m,煤最小平盘宽度不得小于35m。
三.采区工作平盘工作线长度及限制坡度:1.各水平工作线长度:1350水平:73m;1340水平:225m;1330水平:285m;1320水平:323m;1310水平:295m;1300水平:364m;1290水平:370m;1280水平:773m;2.各水平工作线限制坡度:<8%。
四.采区到界平盘宽度及台阶高度:1.到界平盘宽度:5m;2.台阶高度:10m。
五.煤、岩台阶的开采方法:1.煤台阶视煤层情况按水平或倾斜分层开采;2.土、岩各水平台阶按水平分层开采。
六.穿孔作业:1.穿孔作业时,应严格按布孔人员设定的孔位进行作业,并对打成的钻孔采取保护措施2.钻机在采空区穿孔时必须听从专业技术人员的指挥方可作业。
3.钻机的制动装置失灵时,禁止钻机作业。
4.钻机作业和行走时,履带边缘与台阶坡顶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5m。
5.钻机穿凿边行孔时,钻机应垂直于台阶坡顶线或调角布置作业。
6.钻机升降段或行走时,距离大于500米应事先落好钻架。
七.爆破作业:1.爆破作业的准备、装药、充填、联网、警戒、起爆、警戒解除、瞎炮处理和二次爆破作业必须按矿发《露天煤矿爆破作业规程》作业。
2.在采空区、煤和半煤岩等温度异常的自然发火区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采取灭火、降温措施。
3.爆破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雾天和夜间爆破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不准在雷雨时进行爆破作业。
露天采矿爆破管理制度
露天采矿爆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露天采矿爆破活动,保障人员和设施的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露天采矿爆破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矿山企业、爆破公司、爆破队伍等。
第三条露天采矿爆破活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保护环境,确保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第四条露天采矿爆破活动管理应实行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保证管理的执行和有效性。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五条从事露天采矿爆破活动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证件和资质,按照规定接受培训,掌握爆破技术、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进入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须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严禁酒后作业、疲劳作业和违章操作。
第七条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超负荷作业、超范围作业和超速作业,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八条现场负责人应做好人员的排班安排和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和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作业人员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工作进展和发现的安全隐患,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保障爆破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设施管理第十条露天采矿爆破作业的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维护,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十一条爆破设备应经过认证,严格按照要求配置和使用,配备专业操作人员,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检测和校准。
第十二条爆破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立安全隔离带,保证安全通道畅通,确保爆破作业的周围环境和通道畅通。
第十三条爆破作业遇到特殊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紧急处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爆破管理第十四条爆破作业应按照爆破设计方案进行,合理设置起爆点和装药量,确保爆破效果和安全。
第十五条爆破现场应由具有爆破工程师资质的人员负责监督,确保爆破过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爆破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详细勘察和检测,确认周围环境和通道的安全性,做好应急预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2022版《煤矿安全规程》--露天煤矿部分
2022版《煤矿安全规程》露天煤矿部分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五百一十条多工种、多设备联合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第五百一十一条采用铁路运输的露天采场主要区段的上下平盘之间应当设人行通路或者梯子,并按有关规定在梯子两侧设置安全护栏。
第五百一十二条在露天煤矿内行走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必须走人行通路或者梯子。
(二)因工作需要沿铁路线和矿山道路行走的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前后方向来车。
躲车时,必须躲到安全地点。
(三)横过铁路线或者矿山道路时,必须止步瞭望。
(四)跨越带式输送机时,必须沿着装有栏杆的栈桥通过。
(五)严禁在有塌落危险的坡顶、坡底行走或者逗留。
第五百一十三条严禁非作业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进入作业区。
第五百一十四条采场内有危险的火区、老空区、滑坡区等地点,应当充填或者设置栅栏,并设置警示标志;地面、采场及排土场内临时设置变压器时应当设围栏,配电柜、箱、盘应当加锁,并设置明显的防触电标志;设备停放场、炸药厂、爆炸物品库、油库、加油站和物资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防爆、防火和危险警示标志;矿山道路必须设置限速、道口等路标,特殊路段设警示标志;汽车运输为左侧通行的,在过渡区段内必须设置醒目的换向标志。
严禁擅自移动和损坏各种安全标志。
在运输线路两侧堆放物料时,不得影响行车安全。
第五百一十五条在下列区域不得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一)距采场最终境界的安全距离以内。
(二)爆炸物品库爆炸危险区内。
(三)不稳定的排土场内。
(四)爆破、岩体变形、塌陷、滑坡危险区域内。
第五百一十六条机械设备内必须备有完好的绝缘防护用品和工具,并定期进行电气绝缘性能试验,不合格的及时更换。
第五百一十七条采掘、运输、排土等机械设备作业时,严禁检修和维护,严禁人员上下设备;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范围内,严禁人员和设备停留或者通过。
移动设备应当在平盘安全区内走行或者停留,否则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第五百一十八条设备走行道路和作业场地坡度不得大于设备允许的最大坡度,转弯半径不得小于设备允许的最小转弯半径。
露天矿山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矿山安全操作规程目录1、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空压机工安全操作规程3、铲装设备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4、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5、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6、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7、设备维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第三章露天采矿安全操作规程总则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促进我矿生产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程》。
一、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1.向班组长接受任务后,确定当班使用炸药,雷管数量,填写领取单。
2.领取放炮母线(1)必须使用橡胶铜芯或聚氯乙稀钢芯双线电缆;(2)放炮母一接头除锈、扭结并用绝缘带包好。
3.领取掏勺、木扦或竹扦、木或竹质炮棍,炮棍的直径应略大于药卷直径。
4.领取炸药(1)持有区(队)长、技术人员签字盖章批准的火药领取单到爆破材料发放站领取当班用的炸药。
(2)只准领取企业规程规定的煤矿安全炸药,严禁领取和使用非媒矿安全炸药、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含水超过.5%的铵锑炸药及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
5.领取电雷管(1)只准领取瞬发电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2)当面点清电雷管数量;(3)严禁领用延期性电雷管、非电导爆管。
6.输送爆破资料应遵守以下规定:(1)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运送;(2)放炮员和放炮员助手推带的炸药数量不准超过、矿规定限量;(3)爆破材料必须装在坚实的非金属内。
电雷管和炸药应分装在不同的内或分装在同一的具有牢固隔板的间隔内并加锁。
严禁将火药装在衣袋内;(4)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乘坐车辆时,不得与其他人同乘一列车,并经乘坐靠尾部的车辆,每车不超过2人;(5)领到爆破资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半途逗留。
7.爆破资料的存放。
(1)爆破资料在工作面姑且存放时,必需安排放炮警戒线以外的无电器设施、不湿润的安全地点;(2)火药箱内只准存放炸药和电雷管,炸药和雷管必须用隔板隔开,不准混放;(3)不准任何人在存放炮药箱的地点休息,更不准坐在炮药箱上。
露天矿爆破作业规程
露天矿爆破作业规程高源煤矿爆破作业规程1、爆破参数:根据实际情况煤层分一层开采。
岩层厚度一般为10m,其爆破参数如下表:2、装药结构及注意事项:一般情况下为连续装药,遇以下情况采用分段装药:(1)较小的孔网参数。
(2)软层岩带及软硬岩层理较明显且硬层不在上部。
(3)填充长度超过计算长度。
(4)缝孔及移位孔不利于装药。
(5)煤层要求降低粒度。
裂缝、移位孔采用缩小药柱直径,炮绳吊药装药,一般干孔时使用铵油炸药。
遇其他特殊情况时也可以用铵梯炸药、乳化炸药。
3、装药时:特殊地段起爆时,采用高精度导爆管,地表微差实行横向25ms 、纵向42 ms(或65ms),孔内管实行400 ms 延期。
(1)煤孔中涌出水量较大时,采用抗水性较好的乳化炸药或水胶炸药。
(2)岩层中涌水量较大时,使用乳化和铵油配比装药,适当加大抗水性较好的乳化炸药,以保证爆破质量。
起爆顺序及炮孔布置起爆网络连接示意图:45况,所领取的火工品有剩余时,必须把所剩余部分全部退回矿火工库。
图6-5-2 爆破网络连结及起爆顺序示意图6、爆破工程质量要求:(1)爆破后爆堆要保证一定的规模,爆堆伸出不得大于10m。
(2)采过后的平盘上不得出现高0.3m,长2m以上的根底。
(3)爆破后,立即对伞檐和悬浮大块进行处理。
(4)采完后掌子坡面或坡顶不得出现凸出2m、长5m的伞檐。
(5)有足够的爆破储量,保证留有3天以上的产量。
(6)爆破前必须把平盘的杂物、浮货清理干净。
7、大块岩石处理方法:超限大块选用二次爆破或破碎锤破碎处理,处理必须及时,不准出现因大块处理不及时而影响采装、运输、爆破施工的情况。
8、装药作业:(1)装药前必须清理爆区内障碍物。
(2)装药区域外缘插红旗或其它警告标志,以标示警戒区。
(3)非爆破作业人员和无关设备不准进入警戒区。
(4)火工品的领用必须由专人负责,由队长或穿爆队技术员核准数量签字后,方可去矿供应站开票领取。
运载火工品应使用专用车辆,严禁人货混装,雷管、炸药不得混装。
乡镇露天矿场爆破安全规程
乡镇露天矿场爆破安全规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农业部(已撤销),公安部,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公布日期】1989.06.16•【文号】劳矿字[1989]6号•【施行日期】1989.06.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242件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8月11日,实施日期:2010年9月1日)废止乡镇露天矿场爆破安全规程(1989年6月16日劳动部、农业部、公安部、国家建材局劳矿字[1989]6号)目录第一章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第二章引用标准第三章术语第四章总则第五章爆破作业的基本规定第六章起爆第七章裸露药包、浅眼和扩壶爆破第八章峒室及深孔爆破第九章爆破后检查与盲炮处理第十章安全距离第十一章爆破器材库及爆破器材管理第十二章爆破器材的运输第十三章爆破器材的检验与销毁第十四章奖惩附录A(补充件)爆破地震安全距离计算方法(略)第一章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对乡镇非煤露天矿场的爆破设计、组织、施工和爆破器材运输、贮存与管理,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乡镇非煤露天矿场。
本标准不适用于国营露天矿山和乡镇露天煤矿。
第二章引用标准2.1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
2.2(85)冶字第815号“冶金群采矿山安全试行规程”。
第三章术语3.1露天矿场:在敞露的空间里采掘有用矿物的场所,称为露天矿场。
3.2乡镇露天矿场:指乡(镇)村集体或个体开办的露天矿场。
第四章总则4.1为加强乡镇露天矿场爆破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社会财产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促进乡镇采掘业的发展,防止爆破事故,特制订本规程。
4.2必须实行专职爆破员制度,建立专门的爆破作业组织。
设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和爆破器材管理人员。
本单位无合格人员时,可聘请外单位合格人员兼职。
4.3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县(市)、区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爆破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爆破员作业证。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露天矿部分)1到3章_图文
《规程》修订情况简介
第二编 地质保障部分:
第二十四条 当露天煤矿地质资料不能满足建 设及生产需要时,必须针对所存在的地质问题开展 补充地质勘探工作。
第三十条 基建矿井、露天煤矿移交生产前, 必须编制建井(矿)地质报告,并由煤矿企业技术 负责人组织审定。
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一章 矿井建设:
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 体责任,履行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职责。
2011版
2016版
备注
第五百八十七条 当2台以上 转载机与轮斗挖掘机联合作 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五百一十条 多工种、多设 备联合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 措施,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 设计规范。
通用内容 扩展
第五百八十三条 轮斗挖掘 机工作面必须帮齐底平,行 走道路的坡度和半径不得超 过规定的允许值。
第三十七条 煤矿建设、施工单位必须设置项 目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安全人员、技术 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第五编 职业病危害防治:
第六百五十四条 露天煤矿的防尘工作应当符合下列 要求: (一)设置加水站(池)。 (二)穿孔作业采取捕尘或者除尘器除尘等措施。 (三)运输道路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 (四)破碎站、转载点等采用喷雾降尘或者除尘器除尘。
提醒:《规程》作为一个整体,在学习和应用《规程》 过程中,不能只看第四编露天煤矿,在总则、地质保障、 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救援这几个通用部分中,包括井工 煤矿部分的矿井建设章节,与露天相关的内容也很多,都 需要我们去关注。通过以下几个举例来说明。
《规程》修订情况简介
第一编 总则:
第十五条 露天煤矿必须按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一)地形地质图。 (二)工程地质平面图、断面图。 (三)综合水文地质图。 (四)采剥、排土工程平面图和运输系统图。 (五)供配电系统图。 (六)通信系统图。 (七)防排水系统图。 (八)边坡监测系统平面图。 (九)井工采空区与露天矿平面对照图。
露天岩土爆破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露天岩土爆破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本一、目的露天岩土爆破施工是一项高风险的作业,为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与设备的安全,保障周边环境的保护,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参与露天岩土爆破施工的人员,包括承包商、监理、工人等。
三、操作前的准备1.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经专业人员审核确认。
2.确认施工现场的地质情况,包括岩石的强度、稳定性等。
3.配备必要的爆破器材及工具,并进行合理的存放和分类管理。
4.设置标志牌、警示线等安全标识,以提醒周边人员注意施工区域。
5.与厂方、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联络。
四、操作规程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环保、安全方面的要求。
2.组织开展岩土爆破施工前,必须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告知作业人员工作内容,并进行预防措施的讲解。
3.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确定爆破点、时间、药量等参数,并进行合理分配,确保安全。
4.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划分,设置安全区域,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以防意外伤害发生。
5.严格按照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设备的布置,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6.严禁使用过期或者损坏的爆破药剂,必须进行合理的贮存和保管。
7.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等,确保人身安全。
8.严禁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岗位,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作业。
9.在爆破前,必须进行合理的警示和广播,提醒周边人员注意安全,确保人员远离爆破区域。
10.爆破时必须按照计划的时间进行,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提前或者延迟操作。
11.爆破后,必须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五、紧急事故的处理1.在发生紧急事故时,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并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并按照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处理。
2.在事故处置过程中,要保持通信的畅通,及时报告上级,寻求支援。
六、施工结束及报告1.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整理清理,保持施工区域的整洁,消除安全隐患。
2.制定施工总结报告,详细记录工程的施工情况,安全事故的原因和处理措施,并提交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露天矿煤矿爆破作业的主要安全规定
露天矿煤矿爆破作业的主要安全规定露天矿煤矿爆破作业的主要安全规定露天矿煤矿爆破作业的主要安全规定1)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符合国家标准或⾏业标准的爆破器材,不准使⽤擅⾃制造的炸药。
(2)进⾏爆破⼯作的群采矿⼭、矿点,必须设爆破⼯作负责⼈、爆破员和爆破器材保管员。
这些⼈员应了解所使⽤的爆破器材的性能、爆破技术和有关的煤矿安全知识。
(3)凡从事爆破⼯作的⼈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
(4)矿⼭进⾏浅眼爆破时,应有爆破说明书。
其内容包括装药量、装药结构、填塞长度、起爆⽅法等。
(5)爆破作业地点有以下情况之⼀时,禁⽌进⾏爆破作业: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通路不安全或通路阻塞;进⾏中深孔、深孔爆破时,爆破参数或施⼯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作⾯有涌⽔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危险1i2边界上未设警戒;光线不⾜或⽆照明。
(6)进⾏爆破器材加⼯和爆破作业⼈员禁⽌穿化纤⾐服;在⼤雾天、雷⾬时、黄昏、夜晚,禁⽌进⾏露天爆破。
(7)装药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制炮棍;装起爆药包时,严禁投掷或冲击;⼀旦起爆药包没装到位,禁⽌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索、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应按处理盲炮的有关规定处理。
(8)进⾏填塞⼯作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装药后,必须保证填塞质量,禁⽌采⽤⽆填塞爆破;浅孔爆破时,⼀般填塞长度为孔深的1/3;禁⽌使⽤⽯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堵塞要⼗分⼩⼼,不得破坏起爆线路;禁⽌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9)炮响完后,经过充分通风,才准进⼊爆破作业地点。
(10)爆破⼯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没置明显的标志。
地下爆破应在有关通道上设置岗哨。
回风巷应设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内”的牌⼦。
(11)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响和视觉信号,使在危险区的⼈员能够听到、看到。
爆破后,经检查确认安全时,⽅可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12)爆破员进⼊放炮地点后,应检查有⽆冒顶、危⽯、⽀护破坏和盲炮现象。
采矿场爆破工操作规程
采矿场爆破工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采矿场爆破工作的安全性和效率,规范爆破工操作行为,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采矿场进行爆破工作的操作人员,包括爆破工、矿长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三条采矿场爆破工操作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无损坏。
第四条采矿场的爆破工作应编制详细爆破设计方案,并根据其内容进行爆破工操作。
第五条爆破工操作人员应具备爆破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要求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爆破工作的准备工作第六条在进行爆破工作前,爆破工操作人员应确认以下准备工作已经完成:1.对要爆破的矿石进行分级,确保爆破设计方案能够实施。
2.对爆破区域进行必要的清理,清除可能影响爆破工作安全的障碍物。
3.对爆破现场进行检查,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各项防护措施到位。
第七条爆破工操作人员应按照爆破设计方案的要求准备必要的工具和器材,并进行必要的检查和保养。
第八条爆破工作前,应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使所有人员了解爆破工作的风险和防护措施。
第三章爆破作业的操作要求第九条爆破工作应按照爆破设计方案的要求进行,切勿擅自更改爆破方案。
第十条所有爆破工作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帽和防护服,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措施培训。
第十一条在进行爆破工作时,严禁饮酒、吸烟和吃外来食品,以免引发安全事故。
第十二条爆破工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方案的要求,正确设置起爆装置和起爆时间。
第十三条爆破工作中应注意对周围设施的保护,特别是避免对附近建筑物和道路产生破坏。
第十四条爆破工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始终保持集中注意力,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爆破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或事故,应立即停止爆破工作,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四章爆破工作的收尾工作第十六条爆破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爆破现场,恢复现场的正常状态,并妥善处理爆破垃圾。
第十七条对爆破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估,记录爆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经验教训,为以后工作做准备。
露天煤矿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露天煤矿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火工品(炸药、雷管、导爆管、导爆索、导火索等以下同)在运输、保管、领用、试验、销毁、加工和使用等作业中,必须轻拿轻放,不得撞击、坠落、推拉、掷滚或敲打。
第二条在炮区内及距放火工品20m以内(上风头50m以内)和操作过程中不得有明火,严禁烟火,10m 以内不得有与工作无关人员逗留。
加工起爆药包的地点必须距放置炸药的地点5m 以外;加工好的起爆药包应放置在距炸药2m 以外。
雷管不充许裸露在起爆药包外。
第三条爆破炸药为铵油炸药、乳化炸药、水胶炸药,如改变炸药品种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禁止使用硬化及过期炸药。
第五条所有管理和使用火工品人员,必须掌握火工品性能及危险性和预防危险的办法。
第六条爆破工作必须在本矿指定范围进行,如需超出指定范围进行爆破时,必须按规定格式提出书面报告,报请驻矿安监处审核后,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
第七条在大风、雷雨、大雪、浓雾等恶劣气候时禁止爆破。
第八条雾天和夜间爆破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请主管部门和总工程师批准。
第九条在重要设备、建筑物、构筑物附近进行爆破时,应事先报告有关单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安监处和总工程师批准。
第十条放炮工作必须在组长或指定炮区负责人指挥下进行。
第十一条影响放炮的障碍物,在放炮前1-2天提出处理计划,并报矿有关部门、领导和安监处。
第十二条每次放炮必须填写爆破日志,日志要清晰工整。
日志应包括下列内容:1、时间、地点、气候、岩种、孔数、分几次点炮,每组数量、爆破量及爆率。
2、爆破参数、每孔装药量、孔深及装药长度。
3、绘制炮区平面图、每孔都必须进行编号,标明炮孔连线方式。
4、火工品的品种、规格、数量。
5、人员分工。
6、爆破施工安全情况。
7、爆破日志于次日交段备查。
第十三条在矿采场内爆破时,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
第二章火工品的运输及保管第一节汽车运输第十四条运送爆破材料的汽车要专用,不得同其它物品、货物同时载运。
煤矿放炮工操作规程范本
煤矿放炮工操作规程范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煤矿放炮工操作规程旨在规范煤矿放炮工作流程,确保矿山生产安全和提高生产效率。
适用于各类煤矿放炮工作。
二、安全要求1. 放炮作业必须在矿山专业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2. 放炮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安全帽、劳动防护手套和防护鞋等必要个人防护装备。
3. 放炮工作必须按照矿山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并遵循爆破管理部门的要求。
4. 放炮工作必须与其他部门的作业保持沟通和协调,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5. 放炮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放炮方案和设计要求进行,不得擅自变动。
6. 放炮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整洁、干燥,防止因杂物或水分引起事故。
7. 放炮现场必须及时清理和处理放炮残留物,确保不留下危险隐患。
三、作业准备1. 放炮前,必须仔细检查放炮器材和工具的完好度,并做好相应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2. 放炮器材和工具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合理的摆放和存储,避免堆放过高或过于密集。
3. 放炮现场应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无火源、无易燃易爆物品,且通风良好。
4. 放炮前,必须向领导汇报作业计划并听取指导,确保工作得到充分准备和授权。
四、放炮操作步骤1. 检查放炮器材和工具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
2. 检查煤矿通风情况,确保通风系统稳定运行、无堵塞、无异常情况。
3. 放炮前,应查看上次放炮工作情况,确保无残留炮眼或其他未处理问题。
4. 按照放炮方案和设计要求,确定放炮位置、炮眼个数和孔深,并温和地进行打孔。
5. 打孔完成后,进行清孔作业,确保孔壁干燥、无杂物和残留物。
6. 配制爆破药剂,确保按照放炮方案和设计要求进行准确配比。
7. 将爆破药剂按要求充填至打好的孔洞中,确保填充牢固、均匀。
8. 进行引爆装置的设置和连接,确保引爆装置可靠、正确连接,并远离炮眼区域。
9. 检查炮眼状态和引爆装置的连接情况,确保无误后,进行最后的安全检查。
10. 通知相关人员,确保炮眼区域内无人员存在,并对周围区域进行警示和封控。
露天煤矿安全作业规程
鄂尔多斯市瑞德煤化瑞德煤矿煤矿安全作业规程鄂尔多斯市瑞德煤化瑞德煤矿二〇一三年规程编制(修订)立项审核表前言0第一部分工程安全作业规程0第一章总则0第二章采剥作业规程4第三章运输作业规程7第四章排土作业规程9第五章采空区作业规程10第二部分露天爆破安全作业规程11第一章总则11第二章导爆管、导爆索、雷管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12 第三章火工品的运输与保管13第四章装药与充填15第五章起爆方法18第六章警戒与安全距离20 第七章瞎炮处理24第八章二次爆破24前言《露天煤矿安全作业规程》是我矿安全生产必须遵循的安全准则,是全矿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保障安全所遵循的依据。
本规程是结合我矿生产实际情况,并参照《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法规、规程制定,分为工程安全作业规程、露天爆破安全作业规程两部分,规程容涵盖了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
全矿职工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本规程,并严格执行。
第一部分工程安全作业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露天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安全法规,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条各级领导必须贯彻落实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等。
第四条矿长对本矿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矿行政副职对分管业务围的安全工作负责;各单位、部门行政正职是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行政副职对分管业务围安全工作负责,其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班组长(工长)对所管辖围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各级安全责任人要认真监督检查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并对各级第一责任者负责。
露天煤矿爆破作业规程
露天煤矿爆破作业规程二零一四年露天煤矿爆破作业规程编制部门:编制人员:审核人员:露天爆破安全作业规程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导爆管、导爆索、雷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3)第三章火工品的运输及保管 (4)第四章装药与充填 (6)第五章起爆方法 (9)第六章警戒与安全距离 (11)第七章瞎炮处理 (14)第八章二次爆破..................................... ..15第二部分露天爆破安全作业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火工品(炸药、雷管、导爆管、导爆索、导火索等以下同)在运输、保管、领用、试验、销毁、加工和使用等作业中,必须轻拿轻放,不得撞击、坠落、推拉、掷滚或敲打。
第二条在炮区内及距放火工品20m以内(上风头50m以内)和操作过程中不得有明火,严禁烟火,10m 以内不得有与工作无关人员逗留。
加工起爆药包的地点必须距放臵炸药的地点5m以外;加工好的起爆药包应放臵在距炸药2m以外。
雷管不允许裸露在起爆药包外。
第三条爆破炸药为铵油炸药、乳化炸药、水胶炸药,如改变炸药品种时,必须经有相应权限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禁止使用硬化及过期炸药。
第五条所有管理和使用火工品人员,必须掌握火工品性能及危险性和预防危险的办法。
第六条爆破工作必须在本项目指定范围进行,如需超出指定范围进行爆破时,必须按规定格式提出书面报告,报请有相应权限的部门审核后,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
第七条在大风、雷雨、大雪、浓雾等恶劣气候时禁止爆破。
第八条雾天和夜间爆破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请主管部门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
第九条在重要设备、建筑物、构筑物附近进行爆破时,应事先报告有关单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有关部门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
第十条放炮工作必须在组长或指定炮区负责人指挥下进行。
第十一条影响放炮的障碍物,在放炮前1-2天提出处理计划,并报有关部门、领导。
第十二条每次放炮必须填写爆破日志,日志要清晰工整。
日志应包括下列内容:1、时间、地点、气候、岩种、孔数、分几次点炮,每组数量、爆破量及爆率。
露天煤矿作业规程
精心整理1露天煤矿作业规程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煤矿企业应根据本矿采用的开采工艺和设备制定作业规程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条露天采场主要区段的上下平盘之间应设人行逋路威梯子井按有关规定在梯子两侧,殳置安仝护栏。
第三条在露天煤矿内行走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必须走人行逋路或梯子。
二因,作需夏沿矿山危略行走的人员必须时刻注恋前后方血来车’聚车时必须躲到安仝地点C二横过矿山公路时必须止步嚓里C四横过带式输送机时必须沿着装有栏杆的栈桥通过。
卜严桀在有塌落危险的坡顶、坡底行走或逗留。
第四条未经煤矿金q#允许闲杂人员和车辆严禁进入作业区。
2则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第六条采场内有危险的火区、老空等地点应充填或设置栅栏并设置警小标志地面、采场及排十场内临时设置变压器时应设围栏配电柜、箱、盘应加锁并应设卷明显的防触电标志设备停放场、炸药J s爆炸材料库、油库、加油站和物资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没宜防爆、防火和危险警小标志矿山道路必须设宜限速、道I I等略标特殊路段设警小标汽车运输为J匚侧通行的在过渡区段内必须设置醒目的换向标志。
严禁擅自移动和毁坏各种安全标志。
第七条在运输线路两侧堆放物料时不得影响行车安全。
第八条在爆破区域、岩体变形区域、滑坡危险区域内不得建永久性建构筑物C第九条机械设备的供邑邑缆必须纶缘良好电缆横过公路时必须采取防护吉廿施CI ; 1械设各内必须备有完好的绝缘防护用|7怀口,儿并定期进行电气绝缘性能试验不合咯的及时更换C3第十条电气设备应安设过流、过压、漏电、接地等探护装置井心丈川歙第十一条采拥、运输、排十等机械设备作业时严禁人员上下设备在危及人:才交全的作业范围内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第十二条在大雾、烟尘等能见度低的情况下作业精心整理时应制定安仝技术招施。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在超过2米H勺I用住fi:业甘应乡真戴交金带或设置安仝网。
在^人进行起隼和高空作业时遇有六级以上风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二章米剥第一节台阶第十四条挖掘机采装的台阶的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二■不需爆破的岩十台阶鬲度不得大」:授大挖掘高度。
露天矿采场内采煤、剥离作业规程及技术安全措施
露天矿采场内采煤、剥离作业规程及补充安全技术措施一、露天煤矿采场作业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指导思想,加强穿孔,电铲采掘,汽车运输和排土的管理工作,特制定《露天矿采场安全作业规程》。
简称《作业规程》。
第2条:本作业规程是露天煤矿采场各工种作业之间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定。
它不包括各种工程<专业>技术操作规程。
第3条:本作业规程与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法令等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4条:本作业规程自规定之日起,原制定的作业规程即行废止,以此作业规程为准。
第二章穿孔爆破第一节:钻孔作业安全规定第1条:钻机作业场地浮渣杂物要清扫干净,杂物推平,并测出实际标高,按穿爆设计布孔。
第2条:各类钻机在靠近掌子边缘作业时,不准顺掌子稳车。
履带距坡肩安全距离为:在10米段高的工作面不小于4米,10米以下段高工作面可酌情减小,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3条:严禁在伞岩或有可能发生片帮危险的地带稳车穿孔。
第4条:冬季一定要把钻孔机周围的冰除净,并撒好砂子,方准作业。
第5条:钻机过输电或通信线路时,顶端与电线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高压电为1米,低压电为0.5米。
第6条:钻机不准在爆破未响钻孔。
可疑炮孔或瞎炮孔处重新钻孔。
第二节:穿孔质量标准第1条:孔位:按穿爆设计的穿孔。
其孔距、行距及边眼距的偏差不得超过0.2米<塌孔移位除外>。
第2条:孔深:按规定的布孔规格,孔深不得小于设计规定0.5米。
因掉合金片,钻头孔深不够必须重新穿孔。
第3条:孔斜:按规定穿斜孔倾角偏差不超过2度<垂直孔除外>。
第4条:工作面整洁:1、成孔保护好,岩粉清除至口0.5米以外,用护孔器将孔护好,防止煤岩粉倒流入孔内。
2、风管、电缆摆放整齐。
第5条:遇到塌孔,堵孔可原孔位周围0.5米处继续穿孔,如还无法穿孔,必须请示主管技术人员或负责队长,提出具体措施后,方准穿孔。
第三节爆破作业安全规程第1条:放炮前,雷管必须逐个导通,并平衡电阻,其差值不得大于0.25欧姆,不是同厂、同批生产的雷管不准混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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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规程辽宁工大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二O一六年九月十九日目录一、编制依据 (3)二、工程概述 (3)三、爆被方案的设计与实施 (4)四、验孔 (4)五、爆破作业申请 (5)六、火工材料的领取与运输 (5)七、装药与堵塞 (5)八、网络连接 (8)九、安全警戒 (9)十、起爆、盲炮处置、解除警戒信号规定 (10)十一、火工品清理、退库 (11)十二、爆后总结 (11)十三、实施 (11)十四、附-不同孔径装药参数表及毫秒雷管延期时间 (12)十五、附-规范化起爆程序 (13)一、编制依据根据《爆破安全规程》、《魏家峁露天煤矿初步设计》《魏家峁露天煤矿爆破施工组织设计》及煤矿周边环境情况,进一步加强魏家峁露天煤矿爆破作业安全管理,提高爆破作业质量,降低爆破施工成本,防止爆破作业事故的发生,保证爆破作业顺利有序进行,特制定本《魏家峁露天煤矿穿孔爆破作业规程》,项目部班组及作业人员必须按本规程要求进行穿孔爆破施工作业;否则,由此造成的事故按责任事故论处,追究项目部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工程概述本矿采用分层采剥法开采,自上而下逐层向下开采将矿山开采分为多个开采台阶实施爆破施工。
经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确定岩石采用牙轮钻机深孔穿孔,以多排孔非电延时爆破方法进行控制爆破施工,以松动爆破及预裂爆破为辅助爆破,原煤均实行松动爆破的施工方案。
其中设岩层台阶高度为14米:、+1118平盘。
采掘带宽度为10米,底盘抵抗线为3米,最小工作平台宽度为40米,工作台阶坡面角700 。
本工程周围有罐子沟煤矿,有很多民宅及高边坡,施工要求爆破工程采用先进可行技术的爆破方案。
综合考虑工程周边环境、工程工期等因素,考虑原煤均实行松动爆破,岩石采用深孔预裂爆破,确保爆破作业产生的地震波、空气冲击波和飞石造成建筑物的损坏。
本工程施工不得出现超过国家2013年颁布《露天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考核评级细则》中爆堆伸出、沉降、硬帮、超限大块、根底及伞岩的标准值尺寸。
爆破施工时设岩石钻机孔直径140mm,实际岩石钻头直径110mm,扩孔系数可取1.1我方根据最终施工合同约定范围配备必备的施工设备入场,以最大限度满足本次施工需要。
三、爆破方案的设计与实施在承揽魏家峁煤矿爆破施工业务时,技术部已根据煤矿提供的《煤矿初步设计》、现场实际情况、煤矿岩石结构和性质、周边环境情况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了《魏家峁煤矿爆破技术设计与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编制并实施,此方案同时要向公安机关进行备案。
备注:我方仅负责装药与爆破,穿孔方面由矿方设计并实施穿孔。
四、验孔爆破员在爆破队长带领下,必须进行验孔作业程序。
将炮孔进行编号,实测孔深。
个别堵孔、卡孔、有水孔及高温孔等应详细记录,并登记在“验孔记录表”上。
绘制钻孔孔位原始平面图,做好孔数、孔深统计,作为编制《一般露天采矿爆破设计说明书》的依据。
五、爆破作业申请爆破队长负责按规定填写统一的“一般露天爆破设计说明书”,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方及业主审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爆。
六、火工材料的领取与运输由爆破队长负责,按经批准的“一般露天采矿爆破设计说明书”上的爆破器材数量(含雷管段别)进行申领爆破器材。
爆破器材的领用、运输工作必须由爆破员、安全员及煤矿火工品监督员负责按相关规定进行。
爆破员(持爆破员卡)负责爆破器材领用,安全员、煤矿监督员运输安全工作,必须进行签字确认,领用的数量、规格、品种不能满足计划表要求时,负责领用运输的爆破员必须及时向爆破队长或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汇报。
爆破器材运输必须按规定进行,雷管与炸药必须分车运输。
雷管用铁皮木箱存放,木箱内应有防撞、抗静电缓冲软垫。
木箱应随时加锁,锁的钥匙由安全员或爆破队长保管。
七、装药与堵塞目前魏家峁煤矿爆破主装药都为多孔粒状铵油炸药(规格为40kg/袋),遇到炮孔有水时采用Ф90mm或Ф70 mm膏状乳化炸药(规格为24kg/箱),起爆药为岩石膨化硝铵炸药或岩石乳化炸药(规格20kg/箱),装药前应布设危险警戒区域,警戒区边缘插警戒旗、警戒线(距离炮区20m),并且立警示牌(详见标准化项目部建设方案),以防止无关人员及机具进入爆破作业区。
爆破器材在作业区内的存放点必须安全,并有专人看管。
安全地点及看管人员由安全员确认。
爆破队长、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的施工协调与安全监督工作。
起爆药包制作,对于进行浅孔爆破时(孔深小于5m)时,采用正向起爆,雷管与起爆药包的聚能穴朝向孔底,药包至于炮孔中上部。
对于深孔爆破时(孔深大于5m),如果放置一个起爆药包时,雷管与起爆药包的聚能穴朝向孔口,采用孔底反向起爆;如果放置两个起爆药包时,采用正反向起爆,药包分别位于下部药柱1/3和上部药柱1/3处,起爆药包制作如下图所示:起爆药起爆药雷管雷管正确错误爆破员按《一般露天采矿爆破设计说明书》里规定品种、规格、型号、药量等要求分发雷管(做好雷管编码现场登记,谁发谁签字确认)、炸药,经核实后方可进行装药工序。
安全员、爆破队长必须在现场监督装药过程,安全员及爆破队长应严格按说明书进行装药,控制单孔装药量、堵塞长度。
若有卡孔、堵孔造成堵塞长度不能满足安全基本要求,应及时向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汇报,按技术负责人处置意见予以处理。
起爆药包按规定制作,应特别注意起爆药包入孔时的安全,禁止对起爆药包强力冲击、挤压;孔口做堵塞工作应由责任心强的工人担任,堵塞材料应满足规定要求,禁止用大块石、草木等影响堵塞质量的物料进行堵塞,填塞水孔时最好用水沙进行填塞。
装药结构图及装药参数表如下:(1)装药结构图(2)装药参数表(Ф110mm炮孔一米装药量8.0kg)孔深(m)装药高度(m)装药量(kg)填塞高度(m)2m 0.5m 4 1.5m4m 1.5m 12 2.5m6m 3.2m 25.6 2.8m8m 5.0m 40 3.0m10m 7.0m 56 3.0m12-14m 9-11m 72-88 3.0m备此参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注八、网络连接目前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已取消电雷管的使用,导爆管雷管作为电雷管的替代品,操作起来较电雷管方便、安全。
1、导爆管起爆网路的施工技术(1)、施工前应对导爆管进行外观检查,用于连接用的导爆管不允许有破损、拉细、进水、管内杂质、断药、塑化不良、封口不严。
在连接过程中导爆管不允许打结,不能对折,要防止管壁破损、管径拉细和异物入管。
若有一个或两个以上的死结时,就会产生拒爆;(2)、导爆管网路应严格按设计进行连接。
用于同一工作面上的导爆管必须是同厂同批产品,每卷导爆管两端封口处应切掉5cm后才能使用。
露在孔外的导爆管封口不宜切掉;(3)、根据炮孔的深度、孔间距选取导爆管长度,炮孔内导爆管不应有接头;(4)、用四通连接爆管时,四根导爆管的端面应切成垂直面,四通拧紧使之不易被拉开;(5)、孔外相邻传爆雷管之间应留有足够的距离,以免相互错爆或切断网路;(6)、用雷管起爆导爆管网路时,起爆的导爆管的雷管与导爆管捆扎端端头的距离应不小于15cm,应有防止雷管聚能穴炸断导爆管和延时雷管的气孔烧坏导爆管的措施,导爆管应均匀地敷设在雷管周围并用胶布等捆扎牢固,接头胶布不少于3层,雷管连接方式如下图所示(斜线逐孔起爆网路),此种方法主要是降低爆破振动对周围环境和设施产生的危害。
排间ms3段1段3段5段起爆端斜线起爆网络示意图自由面(7)、对于爆破区周围无被保护设施时,可以采取排间微差或四通网路齐爆方式,如下图所示:九、安全警戒装药、填塞、网路连接完成之后,经检查确认无漏连、漏填塞、漏连接时,列队进行警戒工作部署,彻底了解炮区四周环境,若存在制约爆破作业及影响爆破安全的因素,应及时协调、排除。
起爆前应由爆破队长及安全员布置周密的警戒工作,确定警戒点及警戒人员,明确责任及警戒范围。
警戒区的设置应根据爆破作业规模、特点、周边环境条件变化予以适当调整。
每个警戒点的岗哨人员必须在起爆前10分钟到位,对所负责范围及周边的人员,设备等进行疏散,疏散完毕并确认安全后向爆破队长汇报,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指挥员汇报。
安全员应检查各警戒岗哨点,做好协调、监督、指导工作。
各警戒点及爆破员与指挥员(爆破队长)间应有可靠的时联络方式(如对讲机)。
爆破队长是爆破作业现场指挥员,安全员协助爆破队长做好爆破安全管理、监督、协调工作。
安全警戒员由责任心强、机智灵活、身体条件较好的人员担任。
确定警戒指挥、警戒信号的意义与信号发出方式,警戒成员的组成及职责应以书面形式确定,非特殊情况下不得改变。
警戒、起爆过程严格执行《规范化起爆程序》(后附)。
十、起爆、盲炮处置、解除警戒信号规定(1)、起爆命令只能由爆破指挥员(爆破队长)发出,其它人员无发出起爆命令的权力。
(2)、起爆后按规定时间进入炮区进行安全检查,若有盲炮应及时向爆破队长汇报。
盲炮处置由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担任,特殊情况在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
确认安全后由爆破队长发出解除警戒信号,警戒员才能解除警戒。
(3)、盲炮处理起爆后,等待炮烟散尽后,起爆人员进入炮区进行检查,通过观察爆堆情况和导爆管变色情况来判断有误拒爆,如果导爆管未变色(正常传爆后由银白色变为深灰色),检查地表导爆管有无被砸断或炸断,完好的情况下再次连接起爆。
如果从地表观察导爆管已变色,但炮孔周围无裂缝,台阶无变形,则很可能是由于爆破器材出现质量问题,这种情况下应告知施工方,在异常炮孔处插红旗,并配相关人员配合施工队挖机进行淸挖来最终确定是否拒爆。
盲炮处理其他方法:打平行孔(浅孔一般距离拒爆孔0.3m,深孔一般为10倍炮孔直径),处理盲炮时应加强警戒,比正常深孔(200m)或浅孔爆破安全警戒距离要大。
十一、火工品清理、退库装药完毕后,网络连接后安全员及爆破员应做好民用爆炸物品清理检查工作,爆破前及时将剩余民用爆炸物品统一收集,暂存危险区外的安全处,并有专人看管。
爆破作业结束后,由安全员负责,爆破员亲自清点统计,及时退库。
对退库的民用爆炸物品做好品种、规格、型号、数量等详细记录,填好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表及现场施工记录并签字。
十二、爆后总结当班爆破作业后,项目部经理及时组织技术负责人及爆破队长进行爆破总结,需要更改爆破参数的及时进行更改。
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做出整改方案。
十三、实施项目部根据本规程及爆破作业相关法规,结合现场生产实际编制具针对性的本项目部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搞好爆破安全管理工作。
本规程的实施全面负责人为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负责本规程的贯彻实施。
爆破队长、安全员、爆破员以及参与爆破作业人员是本规程实施的相应责任人。
爆破作业相关责任人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爆破作业及管理素质,严禁违章、蛮干。
杜绝因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素质不具备造成的爆破安全事故。
十四、附-不同孔径装药参数表及毫秒雷管延期时间十五、附-规范化起爆程序起爆程序及规范化口令1)起爆前指挥员列队布置安全警戒工作,根据炮区周边环境,明确警戒点位置(1#警戒点、2#警戒点、、、)及起爆点位置,且此时要将警报器拉响发出预警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