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研究生宿舍文明公约
研究生宿舍文明公约1. 爱护环境: 我们应共同保护宿舍内外的环境卫生,保持房间的整洁和安静,避免随地乱扔垃圾和吸烟。
爱护环境: 我们应共同保护宿舍内外的环境卫生,保持房间的整洁和安静,避免随地乱扔垃圾和吸烟。
2. 保持安静: 为了保证大家的研究和休息,我们应保持宿舍的安静。
尤其在晚上和早晨,避免大声喧哗和播放音乐、影视等噪音。
保持安静: 为了保证大家的学习和休息,我们应保持宿舍的安静。
尤其在晚上和早晨,避免大声喧哗和播放音乐、影视等噪音。
3. 遵守作息时间: 我们应尊重彼此的作息时间,尽量避免在深夜时分打扰他人休息。
如果需要熬夜研究或使用电子设备,请尽量采取静音模式。
遵守作息时间: 我们应尊重彼此的作息时间,尽量避免在深夜时分打扰他人休息。
如果需要熬夜学习或使用电子设备,请尽量采取静音模式。
4. 互相尊重: 我们应互相尊重和理解,避免言语和行为上的侮辱、歧视和攻击。
尊重他人的隐私,不擅自进入他人房间或擅自使用他人物品。
互相尊重: 我们应互相尊重和理解,避免言语和行为上的侮辱、歧视和攻击。
尊重他人的隐私,不擅自进入他人房间或擅自使用他人物品。
5. 节约用水用电: 我们应节约用水用电,切勿浪费资源。
离开房间时,请确保关闭电灯、插座和水龙头。
节约用水用电: 我们应节约用水用电,切勿浪费资源。
离开房间时,请确保关闭电灯、插座和水龙头。
6. 禁止违法行为: 我们禁止在宿舍内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例如吸毒、赌博等。
如果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禁止违法行为: 我们禁止在宿舍内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例如吸毒、赌博等。
如果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7. 共建和谐社区: 我们应共同维护宿舍内外的和谐氛围,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团结友爱,相互帮助。
共建和谐社区: 我们应共同维护宿舍内外的和谐氛围,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团结友爱,相互帮助。
8. 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我们应遵守学校制定的宿舍管理规定,落实上级部门的安全要求,维护宿舍设施的完好和安全。
研究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研究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研究生公寓是我院研究生住宿、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所。
为加强对住宿研究生的管理,创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文明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一、研究生住宿由医院统一安排,每人缴纳住宿押金100元。
二、住宿研究生不得在公寓内留宿非住宿研究生、异性研究生;非住宿研究生不得私自在公寓内留宿,否则将按照公寓有关规定和医院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三、住宿研究生须服从住宿安排,不得私自调换、转让房间。
违者除令其搬回原处外,并给予通报批评;不服从安排及违纪情况严重者,取消住宿资格。
四、住宿期间,遇宿舍调整、合并时,应服从医院管理部门住宿的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调整完毕。
不服从调整、严重影响管理工作者,取消住宿资格。
五、研究生因故退宿者,须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由医院管理部门检查核对室内物品无损坏、丢失等现象,方可退回押金,办理退宿。
六、住宿研究生因故长期不住宿者应及时办理退宿手续,不住宿时间超过1个月视为自动退宿。
七、住宿研究生应注意保持公寓室内外卫生的干净整洁。
宿舍内不得乱扔烟头、纸屑、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宿舍、过道乱写、乱画、乱张贴。
接受管理人员的定期检查。
八、为保证住宿研究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公寓内严禁使用明火和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等发热的大功率电器,禁止私接乱拉电线等,一经发现电器予以没收,并按照公寓有关规定和医院有关规章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九、爱护并保管好宿舍室内外的公共设施,如有人为损坏,除照价赔偿外,还将按照公寓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设施损坏或不能使用时,应及时报修,研究生个人不得擅自修理。
十、保持公寓内良好的生活秩序,严禁在公寓内打架斗殴、燃放鞭炮、经商、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严禁播放、收看或查阅黄色淫秽影碟、网站等不健康内容,违反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一、研究生应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若发生偷盗事件应及时报告。
出入研究生公寓的物品应主动接受门卫的检查,否则门卫有权阻止物件进出公寓大门。
北京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北京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高校学生公寓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学生公寓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强化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校育人的重要阵地。
学生公寓的管理服务应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宗旨和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把学生公寓建设成管理规范、文明安全、整洁舒适、环境优雅的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阵地。
第三条高校对学生公寓的管理应做到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学生工作部门、保卫部门、财务部门、物业管理部门及院系分工明确、各司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
学校对已委托社会物业企业管理的学生公寓负有监管责任,学生在公寓内的思想教育与日常行为管理仍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统筹负责。
第四条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公寓工作的领导,确保投入到位,提供与学生规模相适应的住宿资源和条件。
学生公寓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均按照《北京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标准》执行,积极创建标准化学生公寓,使本校全部学生公寓尽快达到标准化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高校校内和校外建设和使用的学生公寓,以及高校在校外统一租用的学生公寓。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第六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本校学生公寓。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一般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担任主要负责人,成员由学生工作、后勤管理、保卫、财务等部门领导以及院系领导代表、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还应包括本校校外建设或租用的学生公寓或其他校区学生公寓负责人。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及成员工作或职务变动时,应及时进行调整补充,半年内以文件形式予以确认。
第七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根据本办法制定本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明确各职能部门对学生公寓齐抓共管的职责;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对学生公寓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措施及问题进行决策;监督检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和收费工作;协调解决学生公寓相关部门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安全保卫工作条例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安全保卫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全院的财产安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和《深圳大学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实际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条为了贯彻“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本条例制定的宗旨是建立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安全保卫防范体系,加强安全保卫防范责任制,确保安全保卫责任制落实,使全院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及各项工作在安全、稳定、有序的环境下正常开展。
各机关处室、部门(即学院、中心、重点实验室,下同)应参照本条例、建立本部门的安全保卫责任制。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校区内活动的所有人员。
第五条各机关处室、部门应认真执行本条例,按照职责、权限和分工,并起到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作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与任务第六条法人代表是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设立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
组长由主管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院长办公室、后勤保障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院长办公室与后勤保障处兼职安全管理员、各部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组成。
日常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后勤保障处。
第七条后勤保障处与各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责与任务(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机构及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目标管理,逐步落实、定期考核、奖优罚劣。
(二)对师生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保卫、遵纪守法的教育。
(三)制定和落实“防火、防盗、防治安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的“四防”预防措施,维护正常的教育、科研、生活等各项工作的秩序。
(四)对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并配备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
研究生宿舍规章制度
研究生宿舍规章制度随着研究生教育的持续发展和普及,研究生宿舍也逐渐成为研究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
为了维护研究生宿舍的正常秩序,促进研究生成长成才,制定和执行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宿舍管理原则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加强研究生宿舍管理,加强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共同营造良好、和谐、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2. 重视培养研究生的独立自主、自觉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引导和帮助他们形成规范守纪的良好习惯。
3. 加强管理与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宿舍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每一位研究生成长成才。
二、宿舍生活管理1. 遵守宿舍入住及离开管理规定,办理入住手续和退宿手续,不得私自出租、转让宿舍。
2. 遵守宿舍生活纪律,不得晚归、夜不归宿,不得擅自将陌生人进入宿舍内。
3. 保持宿舍内外环境整洁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不得在宿舍内吸烟或酗酒。
4. 合理利用公共设施,不得私自拆卸或破坏设备,不得在宿舍内擅自改动电线或安装电器。
5. 尊重室友私人空间,不得擅自借用或损坏室友物品,共同维护和谐的宿舍氛围。
6. 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不得私拉电线、使用违章电器,不得在宿舍内充电放置易燃物品。
7. 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私自烧烤、煮饭等易引发火灾的行为,确保宿舍内消防通道畅通。
8. 安全防护有关规定,不得私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将养宠物带入宿舍,不得留宿非研究生人员。
三、宿舍安全管理1. 加强对窗户、门禁等安全措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宿舍内外安全可控。
2. 开学前对宿舍内设施进行安全排查,摸清消防设备、煤气设施等使用情况,及时处理漏洞。
3.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安全教育活动,提高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对宿舍内电器及用火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控,防止火灾及电器事故的发生。
5. 针对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危机管理能力培训。
四、宿舍卫生管理1. 每周对宿舍内卫生进行一次彻底清洁,包括室内卫生、床铺换洗、公共区域清扫等。
研究生宿舍文明公约
研究生宿舍文明公约
一、宿舍生活规范
1. 尊重他人:互相尊重,不干扰他人正常休息和研究。
不大声喧哗,不搞宵禁,不打扰他人的私人物品。
2. 爱护环境:保持宿舍内外的环境整洁和安全,不乱扔垃圾,妥善使用共用设施和物品,节约用水用电。
3. 文明用语:言论文明,不使用粗俗、侮辱、歧视性语言,积极传递正能量,友善和善解人意。
4. 合理作息:保持良好的作息惯,不熬夜影响他人,尽量减少在宿舍内吸烟,不饮酒。
二、宿舍安全规定
1. 入宿登记:研究生应按时办理入住手续,居住注册时提供真实信息。
2. 门禁管理:严格遵守宿舍的出入制度,保持宿舍大门关闭,不随意放开或借给他人。
不轻易将宿舍钥匙借给他人,不擅自更换宿舍门锁。
3. 着装要求:进入宿舍楼必须着装规范、文明,不得穿拖鞋、
睡衣等不适宜的服装。
三、公共设施使用规定
1. 洗浴设施:按时预约使用洗浴设施,不占用其他同学的使用
时间。
2. 厨房使用:保持厨房的整洁,垃圾要分类投放。
用完后及时
清理,遵守厨房使用规定。
3. 公共区域:保持公共区域的干净整洁,垃圾要分类投放。
不
在公共区域堆放个人物品。
遵守公共设施使用的时间规定。
四、违规处理及责任
对于违反宿舍文明公约的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警示教育、停宿、调离宿舍等
处罚措施。
请研究生们自觉遵守研究生宿舍文明公约,共同营造一个良好
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生住宿条件与管理规定
学生住宿条件与管理规定学生住宿条件和管理规定一直是高校的重要问题之一。
良好的住宿环境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学习和生活,影响着他们的身心健康。
因此,学校需要制定合理的住宿条件和管理规定,以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安全。
本文将从住宿条件、住宿管理规定等方面展开讨论。
一、住宿条件学生住宿条件是指大学提供给学生的宿舍设施和服务。
一个舒适、安全、干净的住宿环境对学生来说至关重要。
首先,学校应提供足够数量和种类的宿舍,以满足学生的需求。
宿舍要有基本的生活设施,如床、桌椅、衣柜等,以及卫生间、淋浴等卫生设施。
其次,宿舍应该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维修,确保学生的居住环境卫生干净。
最后,学校可以提供一些额外的福利,如洗衣房、公共厨房等,方便学生的日常生活。
二、住宿管理规定住宿管理规定是学校制定的为了管理学生宿舍而制定的政策和规定。
这些规定不仅有助于维护宿舍秩序,还能够保障学生的安全和权益。
首先,学校可以制定宿舍入住规定,规定学生入住宿舍的程序和要求。
比如,是否需要提供家长的同意书、是否需要缴纳住宿费用等。
其次,学校还可以制定宿舍管理规定,明确学生在宿舍里应遵守的规则和行为准则,比如宵禁时间、禁止吸烟等。
此外,学校还可以加强宿舍安全管理,通过安装监控器、设置门禁等手段,提高宿舍的安全性。
三、住宿服务除了提供住宿条件和制定管理规定外,学校还应提供一系列的住宿服务,以帮助学生更好地适应宿舍生活。
首先,学校可以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宿舍的管理和维护。
这些工作人员可以为学生提供相关咨询和协助,及时解决宿舍问题。
其次,学校还可以举办一些宿舍活动,增强学生之间的交流和互动,形成良好的宿舍氛围。
此外,学校还可以提供一些辅助设施,如自习室、健身房等,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和娱乐场所。
四、宿舍分配原则学校在进行宿舍分配时应遵循一定的原则,以确保公平和合理。
首先,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个人情况进行分配,比如性别、年级、专业等。
男女宿舍要分开,以保障学生的隐私和安全。
研究生公寓管理制度
研究生公寓管理制度研究生公寓是大学校园中为研究生提供住宿的场所,对于保证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研究生公寓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公寓内秩序,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促进研究生个人成长和学术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管理措施。
本文将从房屋管理、生活设施保障、安全管理、文化活动组织等方面展开,分析研究生公寓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一、房屋管理研究生公寓管理制度中的房屋管理是保障研究生住宿的基础,需注重细节和规范。
首先,公寓房屋的规划和布局要科学合理,保证公寓房间的大小、结构和通风良好,为研究生提供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和休息环境。
其次,对于公寓设备的维修保养也要及时到位,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减少对研究生生活的干扰。
此外,建立健全公寓房屋巡查制度,定期检查房屋状况,及时解决研究生的反馈问题,确保房屋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行。
二、生活设施保障研究生公寓管理制度中的生活设施保障是提供研究生基本生活所需的重要方面。
首先,公寓应提供足够的床位和储物空间,确保每位研究生有一个私人空间,并提供个人和公共卫生设施的日常清洁和消毒工作。
其次,公寓应提供公共厨房和餐厅,满足研究生的饮食需求。
此外,公寓配备洗衣房、图书馆、小卖部等生活设施,方便研究生在校园内满足各种需求。
三、安全管理研究生公寓管理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确保研究生安全的重要环节。
首先,加强公寓的安全设施建设,如安装报警器、监控摄像头等,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其次,建立安全巡逻制度,加强对楼栋出入口的监管和巡查,以防止陌生人进入公寓。
此外,密切与公安、医院等部门的合作,提供紧急救助服务和普及安全知识,提高研究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文化活动组织研究生公寓管理制度中的文化活动组织是为了丰富研究生的课余生活,促进研究生个人发展。
公寓可以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如讲座、论坛、比赛等,加强学术交流和沟通,提升研究生学术素养和综合能力。
此外,公寓还可以组织体育活动、户外拓展等,增强研究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和身体素质。
宿舍管理规定
宿舍管理规定一、宿舍入住规定1. 所有宿舍(以下简称“宿舍”)为男女分开,禁止异性留宿。
2. 入住宿舍的学生应按照学校的安排,在指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并提交相应的入住登记表。
3. 入住时需将个人物品整理整齐,并将床铺整理干净。
二、宿舍安全规定1. 保持宿舍门窗的关闭,确保宿舍的安全。
离开宿舍时,请随手关闭门窗。
2. 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包括但不限于吸烟、煮食等活动。
严禁使用电炉、电磁炉等易引发火灾的电器设备。
3. 禁止在床上堆放大量物品,以免引发火灾或其他安全问题。
4. 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损坏的电器设备或私自改装电线电器。
三、宿舍卫生规定1. 宿舍内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垃圾需分类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内。
2. 宿舍内禁止吸烟,不得做出烟蒂乱丢、乱扔垃圾等行为。
3. 宿舍内请勿随意摆放饮食物品,以免引起蚂蚁、蟑螂等卫生问题。
4. 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禁止在走廊、浴室等公共区域乱丢纸屑、烟蒂等。
四、宿舍行为准则1. 遵守宿舍值班制度,履行宿舍巡查义务。
每位宿舍成员轮流值班,确保宿舍安全和秩序。
2. 在宿舍内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放音乐或影响他人休息。
3. 尊重室友隐私,不得随意进入他人床铺、柜子或私自使用他人物品。
4. 禁止私设电器、电线等违规用电行为,不得扰乱整个宿舍的用电安全。
5. 禁止在宿舍内进行赌博或参与非法活动。
6. 在宿舍内禁止酗酒、吸毒等违法行为。
7. 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五、宿舍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警告、扣分等处理。
2. 对于严重违规的情况,学校将可能采取更严厉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劝退、请出宿舍等。
3. 在宿舍内发生肢体冲突或其他违法行为,学校将视情况报警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宿舍管理责任1. 学校将指定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管理事务,并协助执法人员处理违规行为。
2. 宿舍管理员有权对宿舍内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和处理,并有权报告相关情况给学校有关部门。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宿舍住宿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宿舍住宿管理规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宿舍住宿管理规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宿舍住宿管理规定1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的学生宿舍的管理,保证学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维护学生宿舍文明、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住和退宿第一条学生宿舍入住床位分配由研究生院根据招生情况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
第二条新生入校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缴纳住宿费及钥匙押金,领取钥匙、门禁卡后方可入住。
第三条个人钥匙及门禁卡等应妥善保管,不得借给他人。
丢失钥匙或门禁卡时要即时登记,申请补发。
严禁私自配钥匙、配门禁卡或调换门锁。
第四条研究生按指定的房间入住,未经研究生院批准不得私自调换。
学生宿舍内的空房间、空床位由研究生院统一管理,研究生不得擅自占用。
如遇研究生院调整学生宿舍的入住房间安排时,研究生须予以配合。
第五条研究生因进入课题学习阶段、毕业或休学、退学等原因搬离学生宿舍时,应及时办理退宿手续,退还房间钥匙和门禁卡等后方可领回钥匙押金。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学生宿舍内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第七条研究生应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
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上好锁,切断电源,随身携带宿舍钥匙。
第八条为了确保宿舍区内用电安全,严禁在宿舍内做饭,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水器、热得快、电饭锅、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电磁炉等,不得将电源插线板放置于地面或床铺上。
第九条宿舍区内严禁生火、点蚊香等易引起火灾的行为,禁止肆意遮蔽、破坏烟雾报警器等危害安全管理的行为。
第十条禁止在宿舍内和宿舍公共区域乱拉电线、网线、日常生活用线绳等。
第十一条对于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人员应主动询问,如发现来者的身份不明,应及时报告,并相互提醒,确保宿舍区安全。
第十二条严禁在宿舍区内存放治安管制器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液化气瓶等危险物品。
第十三条不得在窗户外台摆放花盆等物品,以防坠物伤人。
第十四条如遇重大突发安全事件,应保持冷静,认清形势,及时报告,立即采取科学、有效的应对措施,必要时报警求助。
宿舍管理规定细则
宿舍管理规定细则宿舍是学生们在校园中生活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大家的生活质量和安全,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宿舍管理规定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宿舍管理规定细则的内容,帮助大家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一、宿舍入住与退房1. 入住登记学生入住宿舍前,需前往宿舍管理办公室进行入住登记,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并签署宿舍使用规定承诺书。
2. 宿舍分配学生宿舍的分配原则是按照年级、性别来进行,每个宿舍一般容纳4-6人。
宿舍内的床位、桌椅等必要设施按照入住顺序进行分配。
3. 退房手续学生在离开宿舍前,需提前通知宿舍管理员,并按要求进行退房手续,包括清理个人物品、检查宿舍设施是否完好等。
二、宿舍生活准则1. 作息时间宿舍内要保持良好的作息习惯,尊重他人的休息时间。
晚上10点后需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2. 清洁卫生保持宿舍的清洁和卫生是每位住宿学生的责任,宿舍内禁止乱扔垃圾,定期清理卫生。
请勿在宿舍内吸烟,保持空气清新。
3. 禁止违规行为宿舍内禁止进行赌博、吸毒、酗酒等违法乱纪的行为。
同时,禁止在宿舍内从事任何商业活动,如兼职代购、代写论文等。
4. 电器使用宿舍内使用电器时,请确保安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乱拉乱拔插头。
5. 财物安全学生应保管好个人财物,如有贵重物品,建议存放在贵重物品柜中。
离开宿舍时,请确保门窗关闭好,防止被盗。
三、违规处理1. 违规行为处理对于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学校将进行相应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宿舍禁闭、纪律处分等。
2. 纪律处分记录学生在宿舍内的违规行为将被记录在个人纪律处分档案中,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学校将作出相应纪律处分,严重者可取消宿舍使用权。
结语:宿舍管理规定细则的制定旨在维护学生宿舍的秩序和安全,促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作为学生,我们应该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温馨的宿舍环境。
通过遵守规定,我们能够更好地专注于学业,提高自身素质,共同成长。
北京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标准
北京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标准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住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而对于大学生来说,公寓住宿问题更是备受关注。
因此,北京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标准也日渐完善,本文将介绍北京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的标准。
一、基本要求(一)公寓总体要求学生公寓要求安全、卫生、舒适、便利、公平、合理,具备良好的环境素质和健康文化氛围。
(二)公寓布局公寓的布局要合理,采光、通风、园林美化等要符合环保、生态及人文要求。
(三)公寓保障设施及服务公寓要配备应急电源设施、维修设施、保安设施等,并提供网络、电话、人员管理等服务。
二、房间要求(一)床铺床体尺寸最小不低于0.9×1.8m,床垫厚度不少于8cm,床铺整体高度不低于40cm,可升降式床架底部空间高度不低于25cm。
床头板要求不高于60cm。
(二)书桌和椅子书桌面积不少于1㎡,宽70-80cm,深50-60cm。
椅子宽度不低于50cm,深度不低于45cm,背高不低于70cm。
(三)衣柜衣柜尺寸不少于0.6㎡,高度不低于2.0m,顶面不低于2.5m,深度不低于60cm。
(四)卫生间公寓内卫生间应按照规定尺寸大小,提供淋浴设施,24小时有热水供应。
三、公共区域要求(一)卫生公共区域的卫生应该保持良好,不允许有垃圾和异味,应设置保洁员和清洁设施。
(二)电视、电话、网点、贵重物品寄存等服务公寓应提供电视、电话、网络,并设置贵重物品寄存等服务设施。
(三)教育文化设施公寓要设置阅读室、学习室、休闲区等教育文化设施,满足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需求。
四、其他要求(一)环保学生公寓要求环保,采用绿色建筑材料,符合生态文明要求。
(二)社会公益性学生公寓也是社会公益性建筑,应该考虑弱势群体和农民工等人的住宿。
(三)安全公寓的安全要求是毋庸置疑的,任何人因公寓造成的安全事故都是不可取的。
总之,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标准的完善对于提高学生的生活质量和学习动力有重要的作用。
我们可以期待着学生公寓的建设越来越完善,为广大学生提供更好的住宿环境。
宿舍管理规定及量化标准
宿舍管理规定及量化标准
宿舍管理规定是指大学或其他宿舍管理者制定的管理宿舍的规则和标准,以确保宿舍内的居住环境和秩序良好。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宿舍管理规定和量化标准的例子:
1. 宿舍使用时间:规定宿舍的使用时间,如晚上10点至早上6点为静音时段,要求学生保持安静并尽量不进行活动。
2. 宿舍内的访客:规定宿舍内的访客时间和数量,如每名学生每周仅允许有一名访客,并要求访客在晚上11点之前离开。
3. 卫生要求:规定宿舍内的卫生要求和责任,如要求每位学生每周清理宿舍并保持卫生,规定定期进行大扫除的时间和标准。
4. 安全规定:规定宿舍内的安全要求和禁止事项,如禁止使用明火、电热器具或其他不安全的电器设备,要求勿堆放易燃物品等。
5. 禁止物品:规定宿舍内禁止携带或使用的物品,如明确禁止吸烟、酗酒、吸毒等行为,禁止携带大型电器设备或违禁物品。
6. 惩罚措施:制定宿舍违规行为的惩罚措施,如违反规定将会有相应的警告、罚款或可能被禁止入住宿舍等惩罚。
这些宿舍管理规定和量化标准的落实可以通过巡视、检查、责任制度等手段进行。
同时,不同大学或管理者可能会有不同的具体规定和标准,以满足不同的实际情况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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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宿舍规章制度
研究生宿舍规章制度为了维护研究生宿舍的秩序与安全,促进研究生学习与生活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研究生宿舍,包括研究生公寓和研究生楼。
第一条:宿舍管理1.研究生应按照规定在规定时间搬入宿舍,不得私自调换宿舍。
2.宿舍内禁止各类违规物品,如易燃易爆物品、大件家具等。
3.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私拉乱装电器设备。
4.宿舍内严禁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行为,禁止吸烟、酗酒以及进行赌博等活动。
5.研究生应当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不得故意损坏宿舍内的物品。
第二条:宿舍卫生1.每位研究生应保持宿舍内的清洁与整洁,不得随意乱扔垃圾。
2.个人使用后的厕所、洗手台、淋浴器等设施应保持清洁,勿污损宿舍设施。
3.研究生应按指定时间与其他宿舍成员共同打扫卫生,保持厨房、浴室、公共区域的整洁。
第三条:宿舍安全1.每位研究生进入宿舍前,应通过刷卡等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确保宿舍内的安全。
2.进出宿舍门时应注意关闭门窗,确保宿舍内外的安全。
3.严禁将宿舍的门窗用作其他非法用途,如晾晒衣物、垃圾填埋等。
4.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刀具等危险物品。
5.研究生应加强宿舍安全意识,如遇到陌生人闯入或异常情况,应迅速向楼班报告。
第四条:宿舍用电1.宿舍内的电器设备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应按规定使用电线电缆。
2.每位研究生应合理使用电器设备,节约用电,严禁恶意浪费电力资源。
3.离开宿舍时应关掉所有用电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第五条:宿舍客人1.研究生的亲属和朋友来访需事先登记和得到其他宿舍成员的同意。
2.宿舍内的旁观者应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和学习。
3.访客不得在宿舍内过夜,离开宿舍后应及时离开校内。
第六条:违规处理1.一经发现违反宿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校纪校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轻则警告,重则追究责任。
2.严重违规行为将记入个人档案,影响学生的评优评奖以及出国留学等事项。
总结研究生宿舍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为了维护研究生宿舍内的秩序与安全,促进研究生学习与生活的顺利进行。
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学生公寓是在校学生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院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阵地。
为努力营造安全、整洁、文明、有序的公寓环境,根据《**省普通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公寓评估标准》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生宿舍由公寓管理中心根据各教学系学生分班计划和实际情况进行统一分配和调整。
第二条宿舍精心安排确认后,所有床位信息将打印微机建档,做为今后各项评选检查的依据。
为保证信息精确,学生必须必须按选定床位留宿,未经容许不得擅自对调。
确因特定情况须要调整者,可以明确提出书面调整提出申请,经公寓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有序调整。
第三条申请走读的学生应按照学院《学生申请走读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办理走读手续,禁止学生校外租房居住。
符合退宿条件的学生必须及时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第四条寒暑假期间,学生公寓推行半封闭管理,学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离校。
例如因出席校内假期培训等原因须要在读住宿者,由公寓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住宿,并顺从住宿精心安排。
第五条正常教学期间,学生公寓实行半封闭管理制度。
根据作息时间表,楼门封闭时间为(如遇更改,将另行通知):周一至周五上午听课时间8:00-9:45,10:15-11:20;下午听课时间13:30-15:00,15:30-16:20;晚自习期间18:30-20:15(周五本时间段楼门对外开放);夜间歇息期间22:00-次日早6:00;周六夜间休息期间22:00-次日早6:00;周日晚自习期间18:30-20:15;夜间歇息期间22:00-次日早6:00;第六条学生上课时间,宿舍楼门封闭,暂停供电,学生不得滞留宿舍。
如有生病等特殊情况需滞留或进出公寓者,可持本人学生证(校园卡)、请假条到大学生事务中心物业办公室登记审核后进入,或由本班辅导员老师致电物业办公室(*******)确认核实后进出。
第七条公寓设置门禁系统,学生必须自觉采用校园卡刷卡出入楼门,严禁不签到、替签到,不得租借校园卡,由此导致的财产损失由租借人分担。
研究生宿舍管理制度
研究生宿舍管理制度为打造文明宿舍,为研究生们营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宿舍管理制度。
店铺为你整理了研究生宿舍管理制度,希望你喜欢。
研究生宿舍管理制度范本一为加强我校学生宿舍的管理和文明建设,使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创造“文明、整洁、适用、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床位安排调整管理第一条新生入学时,住读生必须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家具押金,按分配的房号、床位住宿。
未经后勤集团公司和研究生部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或强占床位。
走读生原则上不安排床位。
特殊情况需安排床位者,须经所在学院同意,报后勤集团公司审批,并向后勤集团公司交纳住宿费后方可入住。
学生宿舍由后勤集团公司统一安排调配。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排走读生或校内其他人住进学生宿舍区内,或改变学生宿舍用途。
凡擅自占住床位(房间)者,除责令其搬出外,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条住宿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服从校、学院关于宿舍调整的安排,在规定期限完成调整搬迁工作,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家具、设施。
第三条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等,须到后勤集团公司办理退家具和退房手续。
查验无损坏、无丢失家具设施和无拖欠其他费用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条学生在办完毕业、休学、退学手续后,应在一周内搬离学生宿舍。
毕业生因特殊情况需继续住宿的,须报学院、研究生部和后勤集团公司同意,并交纳有关费用,由后勤集团公司集中安排住宿。
但最长只能续住15天,到时应无条件搬离学生宿舍。
第二章内务卫生管理第五条研究生学生会的自律部长组成的宿舍卫生检查组,负责检查、监督研究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每个房间应订出内务卫生公约和轮值表。
第六条每天早上上课前各房间值日生应将本房间及门前走廊清扫干净,将垃圾装入胶袋拿到垃圾清运点。
当天如发现地面还有垃圾,值日生应再扫一次。
全体住宿生应做好房内、门前、房后的保洁工作,将垃圾、杂物装入胶袋丢入垃圾桶里。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等三所研究生院机构编制和办学投入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等三所研究生院机构编制和办学投入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05•【字号】深府[2009]206号•【施行日期】2009.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等三所研究生院机构编制和办学投入办法的通知(深府〔2009〕20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等三所研究生院机构编制和办学投入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二○○九年十一月五日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等三所研究生院机构编制和办学投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深圳大学城的若干意见》(深发〔2009〕13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分别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签订的合作办学协议及协议修正案,对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以下均简称研究生院)的机构编制和办学投入等有关事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深圳研究生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市政府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以下均简称合作大学)合作创办,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公办性质的高等教育机构。
深圳研究生院的办学经费以政府投入为主,教育部划拨的计划内全日制学生培养经费要保障投入研究生院,市政府按比例提供办学经费补贴。
同时,通过课题研究、人才培养、产品开发、成果转化、企业合作、社会捐赠等方式多元融资,促使知识资本、创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相互渗透,形成合力,确保研究生院有比较充足的办学经费。
第三条研究生院是合作大学在国内唯一一所异地办学的直属学院,是学校创建一流大学的有机组成部分。
研究生院的师资管理实行固定、聘请、双基地流动的办法,其编制、岗位、待遇由合作大学分别根据"一校一制"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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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为保障同学们正常的生活秩序,建设优美、舒适、安全、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深圳大学城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以下简称“我院”)学生宿舍的实际状况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后勤保障处宿舍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宿管办”)是我院负责宿舍管理和服务的部门。
宿管办依据教务处提供的学生入住名单,负责学生宿舍房间的分配、调整以及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监督相关单位对宿舍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治安消防管理和环境管理等。
任何院系和个人不得直接安排、使用学生宿舍。
第二条学生宿舍的居住对象是经我院教务处核定、在我院注册的全日制在校生和按照有关规定经我院同意的其它相关人员。
第二章住房分配
第三条住房分配是保障全日制学生优先入住为原则。
第四条宿管办根据院教务处和各院系提供的全日制学生名单,准备相应的房间和床位数,按男女生分开,年级、专业相对集中的原则安排学生的住宿,并按治安要求建立住宿档案。
第五条其他人员住宿需向院后勤保障处申请,在不影响全日制学生住宿的情况下,经后勤保障处批准后到宿管办办理手续。
第三章住宿管理
第六条学生宿舍住房为租用合同制。
全日制学生原则每学年签订一次合同。
签订《深圳大学城北大学生宿舍租赁协议》后,方能取得(和继续取得)住宿资格。
第七条宿管办有权按住宿需要调整房间,原住宿者与新入住者均应服从。
凡不服从宿管办调整的,住宿费将不再享受优惠、房间费用按实际住宿人数均摊;情节恶劣且影响宿舍正常安排秩序者,宿管办报经后勤保障处同意后,有权解除宿舍租赁协议,取消其住宿资格。
第八条住宿人私自增加住宿人数或占用空床位、或将自己租用的住房转让他人居住等均属违章住宿。
违章住宿相关处理见《附件一》。
第九条住宿人需要调换房间的,需本人事先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经宿管办同意后方可调换。
第十条入住学生宿舍的新同学持录取通知书、财务缴费收据、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宿管办办理入住手续。
第十一条为了保证安全,每间房间的钥匙由宿管办统一发给学生,学生在使用过程中要妥善保管,严禁转借他人。
若有遗失要及时向管理员报告并由宿管办负责更换锁具和配发钥匙,其材料费由学生本人承担。
禁止私自更换门锁和私自配钥匙。
第十二条学生入住后,学校配置的床铺及私人财物由个人妥善保管,其它公共财物由宿舍成员共同负责,故意损坏公物者罚款处理(各种公物的价格可参照大学城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学生毕业离校时,须办理退房手续(包括结算房租、水费,交还宿舍钥匙等)。
退房后应立即搬离学生宿舍,并保证房间内设施完好。
第十四条根据教务教学安排和学生报到注册的特点,中途退房的学生只能在放寒假前两周、暑假前一个月办理退房手续。
办理时需要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院系主管学生的老师签字确认后,到宿舍管理办公室办理退房手续。
任何原因不办理退房手续的,都视为继续占用床位,须按正常住宿标准缴费。
第十五条因故未能按时毕业,仍需继续租住学生宿舍的学生,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出具有关院系的证明,经后勤保障处同意后,方可办理延期续租手续。
原房间的租住时间在院历规定的毕业生离校日期自动到期。
第十六条学生退房时,应将房间恢复至入住时状态。
房间清理打扫干净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
第四章财产管理
第十七条住宿人应保持所租用房间原结构及装饰的完好,不得涂画墙面、天花板和地面。
因人为造成的公物损坏,其维修费用全部由住宿人负责。
第十八条每位住宿人均由大学城配给组合床一套。
住宿人接到房间钥匙时应认真检查确认,如发现上述物品配备不全或未经使用已损坏,应立即报告宿管办公室,以便及时处理;如未报告,当默认完好。
其它物品(如电话机、空调遥控器、门锁、门把手、水管、喷头等)使用超过一个月后,维修费用由住宿人承担。
第十九条凡故意损坏学生宿舍公物者,须按原价赔偿该公物。
情节恶劣者,宿管办将上报我院并建议学工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章收费规定
第二十条我院宿舍房间分为两类:单房和套房。
M、 N栋房间为单房,住宿标准为三人间。
L栋为套房,住宿标准为四(或六)人间。
两类住宿类型收费标准不同。
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二》。
第二十一条学生宿舍的水电费全部由住宿者本人负担。
第六章优化育人环境
第二十二条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所,所有入住者都有义务和权利把学生宿舍建设成一个文明、安静、有序的学生之家,为此,要求所有入住学生宿舍的人员做到如下几点:
1.严格遵守大学城管委办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禁止在宿舍内推销各类商品。
禁止倒买倒卖、搞各种形式的非法经商活动,学生宿舍不得作为任何经商活动的场所。
3.保持良好的生活秩序,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及其他违法行为。
禁止在宿舍内喂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第七章奖罚
第二十三条在学生宿舍内发生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者,学工处按有关规定给
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所有入住学生宿舍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实施后,原有相关规定自动废除。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2008年11月1号起实行,后勤保障处组织实施。
附件:
附件一:根据违章住宿者的不同情况,具体处理如下:
1.住宿人私自占用空床位、携同他人入住或增加住宿人数的,其被占用的床位费用由该当事人承担;费用按床位费用的全额收取;无法确定具体占用日期的,按被占用床位开始空置日期始计算费用。
宿管办将上报此情况并由相关部门依据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2.住宿者租用的床位或房间非本人入住的,一经发现,非登记住宿人须立刻搬离房间,其房租将不享受优惠。
若发现有私自转租床位者,除住宿全价收取外,宿管办将上报此情况并由相关部门依据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3.已退房学生尚未毕业的,未重新办理入住手续私自入住的,其费用不享受优惠。
宿管办无法确定入住日期的,按照该生办理退房手续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房费,且需要重新办理登记等手续,重新安排住宿床位。
附件二:宿舍收费标准
1.单房(M、N栋)房费价格为每间每月540元,套房(L栋)的房费价格为每套每月1219元。
按学年(学年按当年校历)整租者,可享受优惠价格。
2.住宿费按学年缴纳(整租)优惠价格为:单房每间每学年4644元,套房每套每学年10392元。
房间住宿人可按以上优惠价均摊。
每个学年为一个计费单位,学年与学年之间不累计。
3.住宿人按校历学年整租办理入住手续者,每学年签租。
毕业生计费学年截至当年我院规定的毕业生离校日期为合同终止期。
4.住宿人不按学年缴纳住宿费用的,不享受住宿费用优惠待遇。
按月计费,最小计费单位为月,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取。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后勤保障处
2008年 11 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