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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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防范雪灾天气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雪灾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降低雪灾对生产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依据《〈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试行)》等文件编制。
1.3适用范围
因雪灾发生道路、交通、电力、通讯灾害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达到预案启动条件的,启动本预案。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最大限度降低雪灾对生产的影响。
1.4.2 坚持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1.4.3工区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1.4.4 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能动作用,形成应急处置合力。
1.5 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明确的为应对雪灾类突发事件的一个专项应急预案。
1.6 适用条件
1.6.1 本预案适用于雪灾天气对生产造成危害的应急反应。
1.6.2 本预案适用于已经发生的雪灾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的
应急反应。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
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雪灾应急领导小组,雪灾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区安质部有安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机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领导雪灾应急防控工作;负责雪灾防控重大事项的决策,部署应急防控工作;负责雪灾处置的协调;负责发布相关的信息;对全工区有关部门开展防控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成员单位及职责:
全工区个部门、施工队。
2.2 指挥机构
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雪灾应急工作,做好雪灾预防、预警、减灾和救灾工作。
3 应急处置
3.1 信息报告
雪灾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全面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2 先期处置
雪灾预警应急预案的启动,按照雪灾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程度和区域范围,由指挥部启动,将启动预案的决定公布并上报分部。当雪灾程度达到或可能达到预警标准时,工区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3.3 应急响应
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各有关部门及时开展救灾工作。
参与雪灾应急处置的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雪灾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的部门按照挥部的部署,迅速投入应急救灾工作。立即启动应急程序,召集应急人员全部到位,调派应急队伍迅速进入雪灾现场,做好雪灾的监测、现场服务、灾情调查等工作,全程做好现场抢险救灾与跟踪服务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雪灾情况及其救助措施。各相关部门要迅速调派紧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进入救灾现场,紧急调拨应急物资。
3.4 指挥与协调
指挥部统一领导雪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召集指挥部各成员部门负责人召开雪灾天气会商,作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并将有关情况报分部。建立以工区为主导、部门配合、职责明确的指挥、协调工作机制。根据雪灾程度启动相应预案并严格执行灾情监测、报告、防控、处置制度。应急状态下,特事特办,急事先办。
3.5 扩大应急
雪灾在本工区区域发生后,根据需要,指挥部可向邻工区请求应急救助。必要时,可按相关规定,请求军队、武警予以支援。
3.6 应急结束
当雪灾得到有效控制时,由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4 恢复与重建
4.1 善后处置
4.1.1 工区各相关部门对雪灾情况、恢复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计划,进行恢复重建。
4.2 灾情评估
4.2.1 工程部组织实施雪灾评估,其他相关部门应提供雪灾造成损失的真实、详实资料。
4.2.2 雪灾评估结果应及时上报项目分部。
4.2.3 雪灾评估结果作为雪灾救助的重要依据之一。
5、信息发布
雪灾的信息发布,在指挥部的领导下进行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
指挥部负责雪灾抢险救援队伍组建和管理,各部门按照要求,做好雪灾抢险救援工作。做好处置队伍的建设,作好应急处置准备。
6.2经费保障雪灾预警应急工作所需工作经费,由指挥部统筹安排。
6.3物资保障
工区物质部储备充裕的应急物资。
6.4通信保障
办公室负责通信保障工作。
7 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的修订和完善,由安质部结合工程进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适时进行周期性修订,并报分部批准后发布。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安质部负责解释
7.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