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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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灾害事件的概念与背景突发灾害事件是指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害或公共卫生事件等,对广东省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突发紧急情况。

为了提高广东省对突发灾害事件的应对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广东省制定并完善了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目标和原则1.目标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目标是实现对突发灾害事件的及时、科学、有序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并保障社会运行秩序的平稳恢复。

2.原则(1)科学性原则:依据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数据,采取科学的应急措施,确保应急行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统一指挥原则:建立统一、垂直指挥体系,明晰指挥关系,确保决策迅速准确、指挥一致有力。

(3)分级负责原则:根据灾害性质和程度,明确不同层级的责任和职责,确保应急工作的有序进行。

(4)协同配合原则: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应急能力。

(5)全民参与原则:加强公众教育和培训,提高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实现全民参与应急管理。

三、应急预案的组成与实施1.组成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主要包括:预案目录、灾害风险评估、预警与监测、组织指挥、应急资源、应急救援、后勤保障、社会组织参与等内容。

2.实施根据突发灾害事件的特点和情况,广东省将通过多种形式实施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包括召开紧急会议、发布预警通知、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行动、动员社会资源等。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确保应急措施的及时实施。

四、应急响应与处置措施1.应急响应根据灾害事件的程度和影响,广东省将依据应急响应级别进行相应的应对措施,包括预警发布、应急组织动员、人员疏散、交通管控等。

2.处置措施(1)灾情评估与信息发布:及时对灾害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发布灾害警报和防护指导。

(2)救援与抢险:组织救援队伍和专业力量进行救援和抢险工作。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该应急预案主要是为了应对广东省范围内的突发事件而制定的。

本预案的制定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损失,保持社会稳定和正常秩序。

应急响应等级:本应急预案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等级越高,响应速度越快,对事件的应对力度也越大。

具体等级定义如下:•Ⅰ级:对于影响广东省大局的特大、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对于可能影响广东省各地市或跨行政区突发事件;•Ⅲ级:对于可能影响广东省单一区域内的突发事件;•Ⅳ级:对于可能引发社会公共安全事件或者个案的突发事件。

应急流程:1.接到突发事件报警和信息;2.确认事件性质、范围和影响;3.启动应急应对机制;4.按照应急响应等级,组织力量开展应对措施;5.及时通报事件情况和应对情况;6.评估应对效果并完善应急预案。

应急资源储备:广东省在各地市以及相关公共部门中储备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和器材,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随时发动资源救援,为灾区人民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和救助有关财产损失。

应对措施:应急预案作为应对突发事件的行动指南,针对不同的事件类型,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措施:•公共安全警戒级别的提升和相应安全措施的加强;•紧急疏散和转移人群、转移危险物品等安全措施;•建立临时救援营地,提供必要的安置和救助措施;•向有关媒体及时发布警报、预警信息和应急处理指南;•启动应急物资救援预案,尽快投放物资到灾区;•组织专业的应急接管和处理机构,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协调和处理;•展开灾情的调查和评估工作,总结经验,完善预案。

应急演练:为保证应急预案的实效性和实用性,本预案规定对所有重要单位和部门进行常态化和不定期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资源协同能力,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做到科学、合理、有序地应对。

广东省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之一,也是重要的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在国内和国际上有着很重要的地位。

突发事件的发生不可避免,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工具。

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机制,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工作,开展风险评估,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2)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3)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协同作战能力。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职责分工。

(2)成立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

(3)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和预警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快速报告、迅速处置。

(2)优化应急处置流程,提高应急处置效率,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

(3)加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整体应对能力。

三、组织管理1、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成员单位包括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等相关部门。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

3、各级交通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内部的应急处置工作,并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4、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提高应急管理人员和应急处置人员的业务水平。

中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中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中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背景为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中山市制定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目标本应急预案旨在规范中山市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组织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对人民群众造成的伤害和财产损失,并保护相关机构和人员的安全。

三、应急响应级别划分对事故、灾难等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影响范围、紧急程度、危害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级别:3.1 一级响应当突发事件发生时,需要启动一级响应,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各市相关部门、单位和群众组织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此时,应急指挥部要按照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件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自然环境和公共财产。

3.2 二级响应若一级响应控制不住事件的发展,应该进一步提升到二级响应。

此时,应急指挥部要加强组织和协调,动员更多力量和资源,加强现场处置,建立保护措施,减少人员伤亡。

3.3 三级响应当突发事件造成重大影响、危害程度极大时,应进一步提升到三级响应。

此时,应急指挥部要迅速调动各级别力量和资源,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扑灭事故,保护人民群众和公共财产安全。

四、应急流程应急流程包括:事件发生预警、应急响应启动、组织指挥、信息发布、处置和善后等环节。

具体内容如下:1.事件发生预警–监测预警科技设备实时监听事件的发生;–发现一定规模以上的事件直接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响应启动–即时启动相应响应级别的预案;–召集应急指挥部成员和其他应急力量到应急指挥中心。

3.组织指挥–建立应急指挥体系和机制;–实施现场指挥、现场联络和现场协调等工作。

4.信息发布–对公众进行事故信息发布和提示;–对各参与应急处置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信息发布和指导。

5.处置和善后–实施现场处置措施;–建立伤员受援救治、财产保护等机制。

五、应急资源保障为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物资有效利用,建立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包括:1.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和库存体系;2.制定有关应急物资采购、存储、调配和使用的规定和制度;3.加强物资储备保障能力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突发事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最大程度降低损失。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为主,强化风险评估和预警,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完善各项预防措施,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同时,常备不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依法管理。

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进行高效运转。

加强部门间协作,形成合力,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三、组织管理1、成立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

2、设立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各级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4、各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机构要明确职责,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5、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定期组织培训,确保应急队伍具备专业知识、技能和实战经验。

6、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7、加强与国际、国内相关组织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经验,提高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水平。

四、预防措施1、加强卫生管理(1)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卫生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确保各项卫生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广东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广东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广东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做好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自然灾害对农业造成的损失,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广东省地震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突发性台风、强热带风暴、冰雹、地震、暴雨洪涝、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长时间干旱等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区涉及重大动物疫情的,按照《广东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涉及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突发事件的,按照《广东省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1.4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中,要把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坚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首长负责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抢救和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快速处置,协同应对。

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技术储备。

一旦发生重大农业自然灾害,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抗灾救灾,恢复农业生产。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广东省农业厅是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的成员单位。

省农业厅成立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由厅长任组长,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副厅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厅办公室、应急办、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局、农机化办、发展计划处、财务处、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科教处、种子总站、植保总站、土肥总站等处室(站)主要负责人组成。

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背景介绍深圳市是中国广东省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经济特区之一。

由于其高度发达的经济、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人口密度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概率相对较高。

为了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深圳市制定和实施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的制定目的应急预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前规划、组织和协调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该预案的制定是为了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理能力,提高应急响应效率,确保公众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预案的组织与管理1.主体机构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主体机构为深圳市应急管理局,该局是负责制定和监督应急预案的专门机构。

2.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由深圳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技术和专业支持。

预案的修订频率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修订以保持预案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四、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与级别1.事件分类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可以将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不同类别。

2.事件级别突发公共事件根据其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的大小,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不同级别。

一级事件是指影响范围较小、紧急程度较低的事件,而三级事件则是指影响范围广泛、紧急程度较高的事件。

五、应急响应措施1.预警与警示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相关部门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警示通知,以便公众及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抢险和救援一旦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相关部门和救援力量应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抢险和救援工作。

例如,在自然灾害中,应派遣专业救援队伍和装备到灾区进行救援和救助。

3.社会保障和恢复在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应急预案还包括对受灾人员的社会保障和灾后恢复工作。

具体措施可以包括提供紧急临时住所、食品和饮水等生活物资,以及安排心理咨询和灾后重建等服务。

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二〇一一年四月目录1 总则 (1)编制目的 (1)编制依据 (1)分类分级 (1)适用范围 (2)工作原则 (3)1.5.1以人为本、及时救援、减少危害 (3)1.5.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 (3)1.5.3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功能全面 (3)1.5.4平战结合、反应灵敏、有效运行 (4)1.5.5整合资源、依靠科技、信息共享 (4)应急预案体系 (4)2 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10)应急领导机构 (10)2.1.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1)2.1.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2)2. 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14)应急咨询专家组 (17)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单位职责 (18)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 (22)应急协作职责 (22)3 预警与预防 (25)信息监测与报告 (25)3.1.1主要信息内容 (25)3.1.2信息渠道 (25)3.1.3信息报送 (26)预警预防 (26)预警分级 (27)3.3.1预警级别 (27)预警启动程序 (30)预警终止程序 (31)4应急响应 (33)分级响应 (33)4.1.1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33)4.1.2一般(Ⅳ级)和较大(Ⅲ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34)应急响应处置 (35)4.2.1高速公路及国道、省道应急处置 (35)4.2.2港口及航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36)4.2.3突发事件运输保障应急处置 (36)应急响应解除 (37)5后期处置 (38)善后处置 (38)5.1.1抚恤和补助 (38)5.1.2救援救助 (38)5.1.3奖励 (38)调查与评估 (38)补偿 (39)5.3.1省交通运输应急物资储备的补偿 (39)5.3.2其他应急物资征用补偿 (39)恢复与重建 (40)6 应急保障 (41)应急队伍 (41)6.1.1交通运输行业应急抢险保通队伍 (41)6.1.2应急运输保障队伍 (41)6.1.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2)6.1.4地级以上交通运输局(委)联动协调 (42)物资设备保障 (42)6.2.1应急物资设备种类 (42)6.2.2应急物资设备储备体系 (43)6.2.3应急物资设备管理制度 (44)通信与信息保障 (44)技术支撑 (45)6.4.1科技支撑 (45)6.4.2应急数据库 (45)资金保障 (45)7信息发布与宣传 (46)信息发布 (46)新闻发布与宣传 (46)8监督与管理 (47)培训 (47)预案演练 (47)应急能力建设评估 (47)责任与奖惩 (48)9 预案管理 (49)10应急预案实施 (50)附件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处置程序 (51)1 先期处置 (51)2 分级响应 (51)3 组织指挥 (52)4 应急处置 (52)5 保障行动 (52)6 信息发布 (53)7 响应终止 (53)8 后期处置 (53)1 总则编制目的为切实加强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确保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排除险情,保障公路畅通,组织调配运输力量,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建立统一、高效、规范的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防备体系,全面提高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交通运输正常进行,制定本预案。

广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市,作为一个繁华的大都市,人口众多,经济活动频繁,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潜在突发公共事件威胁。

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这些可能出现的危机,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正常秩序,制定科学、全面、有效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显得至关重要。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无论是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还是火灾、爆炸等事故灾难,或是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事件等公共卫生问题,以及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等社会安全事件,都在本预案的应对范畴之内。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与分级(一)分类1、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涝、台风、干旱、滑坡、泥石流等。

2、事故灾难: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涵盖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有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金融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

(二)分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一)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广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作为全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最高指挥机构。

市应急委主任由市长担任,副主任由相关副市长担任,成员包括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机构市应急委下设若干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如市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市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市社会安全应急指挥部等,分别负责相应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地方机构各区政府设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并接受市应急委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前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的应对措施和职责分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应急响应级别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1.一级响应: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对人群造成严重危害,且应对难度极高;2.二级响应: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需调动较大力量和资源应对;3.三级响应:较大突发公共事件,需部署相应力量和资源应对;4.四级响应: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相对容易应对。

三、应急预案1. 一级响应1)组织指挥体系省级政府设立应急指挥部,由省长担任总指挥,省应急管理厅、公安、武警、消防、医疗卫生、通信、军队等有关部门代表组成工作组,各市(地)、县(市、区)设立应急指挥部或工作组,由市(地)、县(市、区)长担任总指挥。

2)应急处置措施•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迅速实施救援、抢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和医疗卫生救治;•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调动社会资源,向受灾群众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救济。

3)其他措施•全面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救援、抢险、防范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督促地方政府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应急处置措施得到落实;•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安全提示和信息。

2. 二级响应1)组织指挥体系省级政府设立应急指挥部,由省长担任总指挥,省应急管理厅、公安、武警、消防、医疗卫生、通信、军队等有关部门代表组成工作组,各市(地)、县(市、区)设立应急指挥部或工作组,由市(地)、县(市、区)长担任总指挥。

2)应急处置措施•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立即投入救援、抢险、防范等工作;•加强防范措施,尽可能避免险情扩大化;•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和医疗卫生救治;•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调动社会资源,向受灾群众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救济。

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预防、控制、救治和恢复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工作。

(2)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3)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4)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依法进行。

(2)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

(3)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协同配合、信息共享、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2)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应急物资、设备、设施和人员迅速到位。

(3)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4)建立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确保信息准确、透明、及时。

三、组织管理1、成立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2、设立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各级政府成立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

4、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

5、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

6、建立健全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网络,确保防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是一项旨在结合我国安全趋势和突
发事件风险,制定科学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障广东省居民、
经济发展安全的重要办法。

一、应急预案的制定
1. 省政府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制定,依法协调各部门、行政
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参与,落实突发事件的联防联控制度。

2. 各市、自治县、县级市及高校等应按照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
要求,分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将该等应急预案上报备案省政府,得到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应急预案的印发
省人民政府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上报备案审批程序,审批通过后,将由省统一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部门、行政机关和有关职
能部门应当按照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一落实。

三、应急预案的调整
随着安全防护技术的发展和变化,突发事件的类型和原因也在不
断发生变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及时调整,以适应突发事件应急
处理的需要。

四、应急预案的实施
1.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开始时,由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机
构发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施通告,并在各地区传播,作出必要的反
应和准备。

2. 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施的过程中,各部门、行政机关和有关
职能部门应当按照省政府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认真履行应尽职守,落实突发事件的指挥系统和应急处置措施。

通过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是
对现代管理的一种新的发展方向,以明确和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障广东省居民、经济发展安全。

它是一项重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将
为社会提供一个安全和平的环境。

广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在繁华的广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随时发生。

为了有效应对这些可能出现的危机,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广州市制定了全面而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这份应急预案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无论是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还是火灾、爆炸等事故灾难,亦或是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事件等公共卫生问题,以及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等社会安全事件,都在这份预案的应对范畴之内。

二、应急组织体系广州市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应急组织体系。

包括设立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的应急处置工作。

在指挥中心下,设立了各个专业的应急救援小组,如消防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交通疏导组等等。

同时,各区、各部门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形成了一个从上到下、全面覆盖的应急组织网络。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预防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关键。

广州市加强了对各类风险源的监测和排查,建立了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提前预测和评估。

同时,完善了预警信息发布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如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等,及时向市民发布预警信息,让大家能够提前做好防范准备。

四、应急响应一旦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广州市将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不同的级别,从低级到高级依次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将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强大的应急合力。

例如,在自然灾害发生时,民政部门会迅速组织开展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提供生活物资保障;交通部门会全力抢修受损道路,确保交通畅通;电力、通信等部门会尽快恢复受损的基础设施,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五、后期处置在突发公共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广州市将及时开展后期处置工作。

包括对受灾地区进行恢复重建,对受灾群众进行救助和补偿,对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等。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 总则1. 1 编制目的提高全省各级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幸福广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3 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中毒,动物疫情,饮用水安全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 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行政区划,或超出事发地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需要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处置的特别重大及负责处置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 5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广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概述本预案为广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工作指导,旨在遏制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快速响应和处理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预案适用于广州市范围内所有的突发公共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恐怖袭击、公共卫生事件等。

二、应急响应级别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和紧急程度,广州市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四个应急响应级别:1. 一级应急响应一级应急响应是针对大规模自然灾害、重大重污染事件、大规模传染病爆发、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等情况采取的紧急响应级别。

当一级应急响应启动时,市政府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工作。

2. 二级应急响应二级应急响应是针对局部自然灾害、重大污染事件、较大规模传染病爆发、中等安全事故、中等群体性事件等情况采取的响应级别。

市领导在市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有序开展工作。

3. 三级应急响应三级应急响应是针对局部事故、轻微自然灾害、轻微群体性事件等情况采取的响应级别。

各区县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调动相关部门和单位有效开展应急工作。

4. 四级应急响应四级应急响应是针对一般灾害事故、一般性群体性事件等情况采取的响应级别。

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指导下,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积极参与应急工作。

三、组织机构1. 市政府应急指挥部市政府应急指挥部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指挥机构,由市委、市政府负责。

市政府应急办公室是市政府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机构。

市政府应急指挥部按照应急响应级别启动,由市领导统一指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配合。

2. 区县应急指挥部各区县政府应急指挥部是本辖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指挥机构,由区县委、政府负责。

区县防汛指挥部、抢险救援指挥部也是区县应急指挥部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急指挥部启动时,由区县领导统一指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配合。

3. 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是由抢险救援、医疗救援、特勤救援、后勤保障等人员组成的,具备一定技术和专业能力的专业队伍。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总则为了加强广东省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1.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全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负责向上级向全社会发布突发事件信息。

2. 各市、县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救援和救助。

3. 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具备快速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医疗、抢险等方面。

三、预警与信息发布1. 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建立预警系统,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2. 信息发布及时发布突发事件的紧急通告、警报、预警信息等,确保信息准确、快速传达到每一位受影响的群众。

四、应急响应1. 突发事件等级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和紧急程度,划分突发事件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

2. 应急响应措施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相关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并开展救援行动。

3. 条件保障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包括但不限于装备物资、通信和交通工具等。

五、社会参与1. 群众教育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应急意识和应对能力。

2. 志愿者招募组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接受培训,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 媒体宣传积极配合宣传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及时传递正面信息,避免谣言传播。

六、应急演练与评估1. 定期演练每年组织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素质和团队协作能力。

2. 演练评估对应急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及时改进预案和救援措施。

七、应急处置1. 救援行动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救援和抢险工作。

2. 伤员救治根据伤员伤情,及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确保医疗资源的充足和合理分配。

3. 灾后重建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展开灾后重建工作,恢复受灾地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和基础设施。

清远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清远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清远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清远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工作目标是: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做好预防工作,降低突发事件发生的风险。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及时掌握信息,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各级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应急处理工作依法进行。

(2)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3)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

(2)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提高应急处理效率。

(3)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投入使用。

三、组织管理1、成立清远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设立专门的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管理工作。

3、建立专家咨询组,为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应急处理工作。

5、各级政府、街道(乡镇)、社区(村)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网络,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

四、预防措施1、加强卫生管理(1)完善公共卫生法律法规体系,确保卫生管理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2)加强对饮用水、食品、公共场所等关键环节的卫生监管,定期开展卫生监测和评估。

(3)强化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卫生管理,预防群体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2、改善卫生条件(1)加大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提高居民生活环境的卫生水平。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设施的正常运行。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前言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火灾应急响应能力,确保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为确保火灾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成立以下组织机构,明确各组工作职责:1、灭火行动组负责组织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及时控制火势蔓延。

成员由单位内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人员组成,确保熟练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

(1)组长:负责组织、指挥灭火行动,及时报告火警情况。

(2)组员:协助组长进行灭火行动,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2、通信联络组负责火灾现场与上级部门、各组之间的通信联络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1)组长: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联络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情况。

(2)组员:协助组长进行通信联络,保障通信设备正常运行。

3、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火灾现场的疏散引导工作,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撤离。

(1)组长:负责组织、指挥疏散引导工作,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2)组员:协助组长进行疏散引导,负责指定区域的疏散工作。

4、安全抢救组负责火灾现场的安全抢救工作,确保被困人员及时获救。

(1)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安全抢救工作,制定抢救方案。

(2)组员:协助组长进行安全抢救,实施抢救措施。

5、现场警戒组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工作,保障现场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1)组长:负责组织、指挥现场警戒工作,协调警力部署。

(2)组员:协助组长进行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

三、报警和接警程序1、报警(1)发现火情的任何人应立即按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或使用紧急电话报警,同时大声呼喊向周围人员发出火警信号。

(2)报警时应说明以下内容:a. 报警人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b. 火灾发生的具体位置、火势大小、燃烧物质等;c. 是否有人员被困或受伤;d. 报警人是否已采取初期灭火措施。

2、接警(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警报警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操作:a. 确认火警信息,了解火情具体情况;b. 启动火灾应急预案,通知各组人员到位;c. 按照火灾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初期扑救、疏散引导、安全抢救等工作;d. 向单位负责人、上级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报告火警情况,并保持联系。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背景介绍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广东省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工商业事故、社会安全事件等,其发生可能对广东省的社会秩序、经济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这些突发事件,确保公众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广东省制定了本应急预案。

二、应急组织与指挥1. 领导机构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配备各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

2. 应急指挥层级为了保证应急指挥工作的及时性和协调性,广东省设立了中央指挥部、省指挥部和市级指挥部,实现指挥系统立体化和分级化。

3. 信息通讯网络建立健全省级与市级之间、市级与县级之间的信息通讯网络,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准确汇总,为各级指挥部提供必要的消息和数据支持。

三、应急资源与措施1. 专业力量广东省将动员公安、消防、卫生健康、交通等部门的专业力量,建立专业救援队伍,提供各类抢险救援和人员疏散等应急措施。

2. 物资保障并根据各类突发事件的需要,建立物资储备体系,包括但不限于食品、水源、药品、通信设备等,确保广大群众在突发事件中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社会运行的正常。

3. 预警与发布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预警系统,及时发布各类预警信息,通过公众号、短信等渠道向社会公布重要信息和处置指导,并指导各级媒体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全方位报道与宣传。

四、应急处置措施1. 突发事件的分类与级别根据事件的性质与影响程度,将突发事件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级别。

一级事件为最严重的突发事件,二级事件为次重,三级事件为较轻。

2. 应急响应级别根据突发事件的紧急程度,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从预警、应急响应、紧急响应等级别,以提高应急处置的效率和效果。

3. 分工与协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各部门密切协作,明确各部门间的职责与资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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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 总则1. 1 编制目的提高全省各级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幸福广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3 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中毒,动物疫情,饮用水安全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 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行政区划,或超出事发地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需要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处置的特别重大及负责处置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 5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健全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应急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7)公开透明,正确引导。

及时、准确、客观、统一发布权威信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有序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1. 6 应急预案体系全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1)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省总体应急预案是全省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全省协助应对各类特别重大、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省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省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制订的应急预案。

(3)省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

省部门应急预案是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根据省总体应急预案、省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单位)职责,为应对突发事件制订的应急预案。

(4)突发事件地方应急预案。

具体包括: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订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基层组织制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

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应急预案。

(6)重大活动应急预案。

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制订的应急预案。

各类应急预案要根据省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本预案的规定及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应急预案制订部门(单位)必要时要制订预案操作手册。

2 组织体系2. 1 领导机构省人民政府是全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在省长的领导下,由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相关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研究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派出省政府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省人民政府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设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应急委),作为全省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

2. 2 办事机构省府办公厅内设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省应急指挥中心牌子,以下简称省政府应急办),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协助处置特别重大和牵头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2. 3 工作机构省应急委下设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委员会,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等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省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按照省应急委的部署和要求,落实本系统内各项应急措施。

有关部门(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2. 4 地方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本级应急委日常工作。

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根据需要设立或确定应急管理办事机构。

2. 5 专家组各级应急委及其成员单位、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应急管理专家组,建立健全专家决策咨询制度。

3 运行机制3. 1 预防与预警3. 1. 1 预防各地城乡规划要符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需要,并将应急避护场所建设纳入本级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

要加强城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抓好源头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完善城乡医疗救治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为重点的公共卫生保障体系,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为重点的社会安全基础能力建设。

关键基础设施设计单位要科学选址、优化布局,增强防灾抗灾能力;运营与维护单位要建立完善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

省府办公厅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召开突发事件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会商会,并于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建议。

3. 1. 2 监测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及时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隐患信息,预测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及次生、衍生事件和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

3. 1. 3 预警确定预警级别。

按照突发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发布预警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分析评估结果,按有关规定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宣传车等,采用公开播送、派发传单、逐户通知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

省通信管理部门要督促各电信运营商通过开通“绿色通道”等途径,全力快速协助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采取预警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方面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预警措施。

解除预警警报。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危险(危害)已经解除的,发布警报的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 2 应急处置与救援3. 2. 1 信息报告事发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突发事件处置等有关情况。

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两小时内将突发事件信息上报省人民政府,并向相关市人民政府通报。

3. 2. 2 先期处置事发部门(单位)要立即组织本部门(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及时、有效进行处置。

事发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要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动应急救援力量,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

3. 2. 3 现场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现场指挥官制度。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派出或者指定现场指挥官,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 2. 4 区域合作省人民政府指导、鼓励各地加强应急管理区域合作与联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管理区域合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联动机制。

省人民政府加强与毗邻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应急管理交流合作,不断完善粤港、粤澳、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区)应急管理联动机制,为应对区域性突发事件提供合作与联动保障。

3. 2. 5 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要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采取或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3. 3 恢复与重建3. 3. 1 善后处置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订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部门(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等工作。

协调保险监管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

3. 3. 2 调查评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要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订改进措施,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3. 3. 3 恢复重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立即组织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尽快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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