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用地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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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用地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
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达成以下协商内容。甲方现有位于承包地转让给乙方。
双方约定在该片土地上修建商住楼一栋,砖混结构,拟建层数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均
为居中尺寸,楼房建成以后各方可任意处置,互不干涉。所建楼房外墙均为370墙,内墙
为240墙,所有楼层板为混凝土现浇板。
一、双方约定具体条件如下:
1、甲方将该宗土地无偿转让给乙方,期限为50年,乙方将在该土地上所建的商铺房,由北向南4套门面房,无偿为甲方代建,用于低资土地转让费,互相抵顶,两不相欠。
2、甲方将自己土地转让给乙方后,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对
该宗土地的使用权期限为签定合同之日起50年。
3、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及代征路面报批手续几各种归费全部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
交纳。保证土地使用权得到土管所,镇、村组的确认和认可,但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及代征路面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乙方自行办理到本人
名下。
5、开工前的三通一平及领际关系的协调和不可预见的干涉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在
开工前应将准备工作全面到位,排除一切不利因素。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6、乙方全面负责开工前期的土地流转,开工手续以及工程资金到位情况,图纸设计等。由乙方负责办理。
7、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按图施工,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施工,施工期间
内的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面负责。甲方不承担乙方施工期间内的安全责任。
8、楼房建成后的接电接水以及报户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办理,互不干涉,排污接口
费室外排放地沟费用,按甲乙双方各自所在楼房建筑面积比例承担。
二、具体建修标准:
1、由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及施工图依据图进行施工。
2、验收以国家标准为验收依据,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3、全楼前墙为抗冻性全瓷砖饰面,后墙及山墙为清水墙勾缝。地板为600*600全瓷
地砖。内墙为二毛墙面,踢脚为瓷砖踢脚,顶为清水砼顶。
4、各楼层电气管线应穿线到位,灯具为高通日光灯。
5、屋面为炉渣屋面,做SBS防水处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
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不得违约。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于2021年9月9日征用塔儿山村建房地基即殷店二桥东端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现就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建房地基转让地点、界限、面积等
1、地点:塔儿山村塔儿山脚下即殷店镇区二桥东端;
2、界域:以二十九米自二桥头向东二十九米起向东四十米止。
3、面积为40米×15米。具体以甲方于2021年9月9日与塔儿山村签订的《建房征
地协议》为依据。
二、建房地基转让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三、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一次性付清。
四、合同签订后,甲方交给乙方的相关手续,即:
1、随州市曾都区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出具的建设平面规划书二本;
2、甲方与塔儿山村于2021年9月9日签订的《建房征地协议》复印件一份。
3、甲方原交村征用该地基的发票已遗失,若塔儿山村再向乙方征收该地基的费用,
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4、规划测绘费发票一张2021年12月7日开据。
五、乙方在后期操作的过程中,若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无偿帮忙。
六、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待双方协商解决。
七、此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共同信守,不得反悔;若任何一方违约,愿承担违约金壹拾万元整,并直至赔偿给对方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八、此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殷店司法备档一份。
转让方签字:
受让方签字:
见证方签字: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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