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法律培训
村干部法律培训

二、集体土地征收的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 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 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 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 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 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 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 (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 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 (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 (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 (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 (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注意事项
(6)丈量划至、发证确权。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 府批准后,由村主管机构派专人丈量、划清四至, 发给《农村建设用地使用证》,确认使用权。
4、宅基地使用权能否转让?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这是宅基 地使用权行使的最大特点。
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转让的,宅基 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建造在该宅基 地上的住房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 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1)没有宅基地。凡无宅基地的、居住拥挤 确需分居而又无宅基地的、因国家或乡(镇) 建设需要另行安排宅基地的、在农村落户需 建住宅而无宅基地的公民,均可向村民委员 会或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批划宅基地。
➢(2)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确需使用耕地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3)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 市规定的标准。
认定是正确的。 法院同时指出,出卖人在出卖时即明 知其所出卖的房屋及宅基地属禁止流转范围,出卖多 年后又以违法出售房屋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故出卖人 应对合同无效承担主要责任。对于买受人信赖利益损 失的赔偿,应当全面考虑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 补偿所获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 的差异造成损失两方面因素予以确定。
村干部法治思维培养

村干部法治思维培养
村干部是乡村基层管理中的关键力量,其法治思维的培养显得尤为重要。
一、加强法制知识培训
村干部应该加强法制思想教育和培训,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才能做到法律意识上的自觉遵守和执行。
二、强化案例教育
通过案例教育,村干部可以更深刻地了解法律在实践中的应用,学习各种案件的经验教训,充分认识到依法治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和公正。
三、加强法制观念建设
村干部要把法治观念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以法律为准则,做出文明守法、诚实守信、市民义务等行动。
要建立良好的法制观念,意识到法律是人类社会制度优秀的产物,是维护社会平等和公正的重要工具。
四、展开群众宣传教育
村干部要积极开展群众教育、宣传普及法制知识和意识。
通过适当的呼吁、宣传、草根和讲座方式,让群众真正意识到依法行事的重要性和义务,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地支持法治行动。
五、落实法律法规
村干部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对于违法行为,要依法管理,认真处理,严格惩罚。
只有这样,才能在基层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村庄治理水平的提高。
如何提升村干部依法办事能力的措施

如何提升村干部依法办事能力的措施如何提升村干部依法办事能力的措施导言:村干部作为基层管理者,对于村庄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有着重要的影响。
然而,现实中存在着一些村干部依法办事能力不足的问题,这使得一些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甚至导致了一些不公平和不正当的现象出现。
提升村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课题。
一、提供法律知识培训1.开展基础法律知识培训村干部作为基层管理者,首先需要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
村级组织可以组织相关部门或法律专家来为村干部提供基础的法律知识培训,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劳动法等方面的知识。
通过培训,村干部可以更好地了解法律法规,并在实践中运用。
2.提供实操性培训除了基础法律知识培训,还应该提供实操性培训。
组织模拟法庭、案例分析等活动,让村干部能够亲自参与解决问题,培养他们的法律思维和应对能力。
还可以定期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激发村干部学习的积极性。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1.加强内部管理村干部应该建立健全自身的工作机制,包括规范工作程序、明确权责、建立考核制度等。
只有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才能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使每个村干部的工作都能够依据法律来进行。
2.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村级组织作为基层管理者,必须与上级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与协调。
及时了解和学习上级法律法规,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并寻求上级部门的指导和支持。
只有与上级部门形成良好的工作合力,才能更好地依法办事。
三、着力提升村干部的素质1.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村干部作为基层管理者,必须要有正确的思想和高尚的道德。
在提升村干部依法办事能力的也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养村干部的良好品质和道德观念。
这包括加强党性教育、廉政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强化村干部的法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2.注重实践锻炼理论学习是提升村干部依法办事能力的基础,但实践锻炼同样重要。
村级组织可以积极鼓励村干部参与社区治理和法律援助工作,为他们提供实践锻炼的机会。
通过实践,村干部可以更好地将理论转化为实际行动,并在实践中提升自己的依法办事能力。
2020年村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试题库及答案

2020年村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试题库及答案1.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 B )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A.半年B.1年C.2年D.3年2.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 B ),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A.转让B.入股C.转包D.抵押3.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 B )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A.15日B.30日C.2个月D.6个月4.《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面积的( B )A.3%B.5%C.7%D.10%5.信访人如果是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c )人。
A. 2B. 3C. 5D. 76.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处( C )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A.10B.3C.5D.77.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如不能确定死亡时间,则推定(c )先死亡。
A.长辈B.有其他疾病的C.没有继承人的D.年纪大的8.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A )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A. 六十日B.三十日C.十五日D.九十日9.经复议的行政案件,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可能成为被告的是( B )。
A.原行政机关是被告B.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C.原行政机关与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D.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是被告10. 受到治安管理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B )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A.十日B.十五日C.七日D.五日11.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及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文本等在( C )公示。
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村干部培训)专题培训课件

一、农村土地法律制度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
1、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 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 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 包。”
2、农村土地承包期限:耕地为30年,草地30至50年,林地为30 至70年。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
转包 出租 互换 转让 入股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和出租
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 包经营权转包或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和发包 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转包与出租的区别
转包: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 营权让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成员。
例:大学毕业后,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农村老家 的土地承包权该不该保留?
例:全家迁到了别的城镇并转为非农户,原来所在 村的土地承包还能不能保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 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 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 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入股
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入股的基本特征: 1、入股的主体只限于农户,是农户之间的自愿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 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 权进行互换。
注意: 1、互换必须坚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集体经
济组织可以建议或协调但不能强迫。 2、互换限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即双
方当事人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3、承包经营权互换后,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
村两委干部培训方案

村两委干部培训方案一、培训目的和背景近年来,我国农村发展迅速,农村管理工作也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提高村两委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他们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我们制定了村两委干部培训方案。
二、培训内容1. 政策法规培训村两委干部作为基层管理者,应熟悉并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政策的变化和实施细则。
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村级组织管理法规、村民自治法、土地资源管理法等方面的知识。
2. 组织管理能力培训村两委干部应具备良好的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村民开展各项工作。
培训内容包括项目管理、资源调配、人员协调等方面的技巧和方法。
3. 农村经济发展培训农村经济发展是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村两委干部需要了解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经验,掌握相关的运作模式和经营管理知识。
培训内容包括农业种植、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方面的知识。
4. 社会服务意识培训村两委干部是农民的代表和联系人,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沟通技巧、农村综合服务管理、公共资源利用等方面的知识。
5. 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培训农村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是当前的热点问题,村两委干部应了解相关政策和措施,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
培训内容包括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生态农业发展等方面的知识。
三、培训形式和方法1. 线下培训定期组织村两委干部到培训机构进行集中培训。
通过专家讲座、案例分析、实地考察等形式,提升他们的知识水平和应用能力。
2. 在线学习建设网络培训平台,为村两委干部提供在线学习的机会。
通过网络课程、在线讲座、电子书籍等方式,培养他们的自主学习能力和信息获取能力。
3. 培训实践结合实际工作,组织村两委干部参加实践活动,增加他们的实践经验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例如,组织调研、开展实地考察、参观学习等。
四、培训评估和考核培训结束后,对村两委干部进行评估和考核。
评估内容包括知识掌握情况、实际工作能力和服务态度等方面。
通过考核结果,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村干部培训)PPT培训课件

土地承包经营权Leabharlann 换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 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 权进行互换。
注意: 1、互换必须坚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集体经
济组织可以建议或协调但不能强迫。 2、互换限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即双
方当事人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3、承包经营权互换后,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
3、土地承包的原则:
一是按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 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是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是承包方案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
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是承包程序合法。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入股
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入股的基本特征: 1、入股的主体只限于农户,是农户之间的自愿
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村 干部培训)
一、农村土地法律制度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
1、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 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 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 包。”
2、农村土地承包期限:耕地为30年,草地30至50年,林地为30 至70年。
转让与转包、出租的区别:
(1)转让时承包户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和稳定的收入 来源,而转包和出租没有此限制;
(2)转让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而转包 和出租只须到发包方备案;
(3)转让后新的承包方应当与发包方建立新的承包关 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终止,而转包和出 租继续保持原承包关系。
村干部普法培训计划

村干部普法培训计划一、培训目的普法培训是为了加强村干部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使他们在工作中能够依法办事,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推动村庄的合法规范化发展。
通过培训,村干部可以了解有关政策法规,学习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法治意识,增长知识,学习工作技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规范言行,维护社会稳定。
二、培训对象本次培训对象为全体村干部,包括村委会主任、主任助理、村委会委员、村民小组长等,共计30人。
三、培训内容1. 政策法规知识的学习(1)《中国宪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3)《国有土地使用法》(4)《城市规划法》(5)《土地管理法》(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7)《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 乡村振兴战略的学习(1)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2)加强乡村人才培养和引进(3)推动乡村产业结构调整(4)加强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建设(5)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3. 执法知识的学习(1)执法程序(2)执法范围(3)执法依据(4)执法权力(5)执法程序中的注意事项4. 乡村治理能力建设(1)村干部的法治意识(2)村委会工作能力提升(3)村民自治和自治管理4. 疫情防控法律知识(1)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律知识(2)传染病防治法律知识(3)疫情期间的法律责任5. 案例分析与讨论选取一些实际发生的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引导大家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运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本次培训计划于每周六上午9:00-12:00进行,地点设在村委会办公室。
培训周期为三个月。
五、培训方式培训采取理论讲解、案例分析和互动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每次培训由专家学者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培训团队负责讲解和指导,培训内容以生动的案例和接地气的话语贯穿其中,使村干部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所学知识。
六、成果评估培训结束后,通过考试、小结会议和实地考察等形式对村干部的培训成果进行评估,评选出村干部中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村干部法律培训讲课材料

增强法律观念提高依法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各位领导、同志位,大家好!我今天讲课的主题是增强法律观念。
提高依法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
由于时间关系加上本人能力有限,讲得不到位的方面,请大家多多包涵。
•1997年,党的十五大最终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将依法治国写入了党章,写入了宪法,中国结束了几千年以来以权治国、权法兼治到以法治国的这样一个从人治到法治的过程。
从中央到地方分别是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依法治镇、依法治村。
一、什么是法律。
1、什么叫法?什么叫律?法是“三点水”加个“去”字,“水”代表公平、公正,“去”字代表惩罚的意思。
律是“双人旁”加个“聿”字,“双人”表示人对人的管理和统治,“聿”字则表示“均布”,也是表示公平、公正。
经过几千年的演变,也就成为我们今天的法律。
举例:笔者有一邻居经常小偷小摸,我见状后就劝告他,要他遵纪守法,他说法是什么,法就是“三点水”加个“去”字,滚他妈的蛋。
不久,此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2、法律的概念。
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和可诉性的社会行为规范。
简单说,法律就是统治者编织的一张网,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规范,它告诉我们什么事情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也不可以做的;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做了不可以做的事情就要受到惩罚。
也就是说人们只能在法律这张网里行动,这张网就像通了电的电线,只要有人敢越过这张网,就要触电,国家机关(军队、警察、监狱)就要制裁你。
二、依法治村的含义和内容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村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贯彻落实的重要内容之一,依法治村就是要大力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依法办事,以制治村,把农村的各项事务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不断提高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依法治村的实质和核心是村民自治,其主要内容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适用村干部)PPT培训课件

土地承包人去世
例:土地承包人去世后,农村户口家属可以继 承他的承包权吗?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吗?
李某与父母承包了6亩土地(每人2亩),李某父亲 去世后,村委会因村现有部分新人未能得到承包土 地,村委会决定将李某父亲名下的土地收回分给新 人可以吗?
承包人过世的,应判断他所在的承包合同内其他人员是否 在世,如果承包合同内还有其他成员,那么这份合同依然有效, 发包方不能收回承包地。如果都不在世了,属于全户消亡,发 包方有权收回承包地。
吴某出生后户口一直随父亲吴某某落户在某村民小组,出 嫁后户口一直未迁出该村民小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上记载吴某是家庭承包人之一,其承包期限为1998年1 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2007年,该村民小组的部分 土地被该市人民政府征收,该村民小组成员获得土地征收 补偿款。2008年2月,该村民小组召开村民小组大会讨论 关于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方案,享有分配资格的村民小 组成员每人分得土地征收补偿款5万元,但以吴某是出嫁 女、长期没有居住在本村及对本村的承包地未尽义务为由 ,作出不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给吴某的决定。吴某不服, 以村民小组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村民小组的 分配方案无效,判令村民小组向其支付土地征收补偿款5 万元。
注意:
是家庭承包而不是个人承包。 “四荒”地一般采用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方式承包,其流转
方式与家庭承包有所区别。 农村土地承包期限:耕地为30年,草地30至50年,林地为30至70
年。承包法对林地的承包有一些特殊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迁出
例:全家迁到了别的城镇并转为非农户,原来所在 村的土地承包还能不能保留?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 得单方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 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 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 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 款。
做懂法用法依法治村的村干部(村干部培训讲稿)1

做懂法用法依法治村的村干部各位领导、同志位,大家下午好!我今天讲课的主题是做懂法用法依法治村的村干部,说得直白一点就是讲法律知识,但是法律本身是一门大学问,其内容繁多复杂,由于时间关系加上本人能力有限,我们今天就对比五组简单的词语,通过对比这五组词语一起来了解一些常见的常用的法律知识。
这五组词语是……下面我们依次进行:一、人治与法治凡是讲到法律啊,我们都要讲一讲法律的作用、法律的重要性以及法律的进步,实际上我觉得我们国家法律最大的进步就是从以前封建社会的人治发展到了现代社会的法治。
人治和法治是两个相对的概念,虽然是相对的,但不代表说人治社会就没得法律,封建社会帝王时代就是人治社会,它同样有法律,只不过那个时候的法没得人大。
封建社会哪个最大?皇帝最大,什么事情都是皇帝说了算,皇帝掌握一切生杀大权。
我们还经常听到一句话,叫做“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那只不过是当时的老百姓的一种愿望罢了。
你见过哪部史书上记载了某某皇帝被判刑的呀?你看到过哪一部电视剧里演过皇上犯了法被抓起来的呀?都没有吧?其实从“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句流传已久的话就可以看出啊,几千年前的老百姓就已经认识到了法治比人治好!为啥子说法治比人治好呢?人治缺点太多了!所谓人治,就是用的道德制度去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产生社会秩序,说得直白一点就是自我约束。
你我都知道那个自己管自己哪里管得住呢?所以人治的核心就是强调国家管理者的自觉性、能动性和权变性。
如果管理者自己没有管好自己,自己的道德出了问题,那整个社会的秩序就乱套了。
所以说像封建时代,那些老百姓都期待出现一个英明神武的皇帝来管理国家,但往往是事与愿违啊,基本上都是一个朝代的开国皇帝英明神武一点,后面的皇帝就去贪图富贵争权夺位去了,老百姓仍然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
法治就不同了,法治是统治者通过强制性的法律来管理社会事务,任何人都必需遵守法律。
虽然法律也是人制定的,而且法治也不排斥人的能动性,但从法律的制定、执行到修改都必须按照法律本身制定的规则去进行,人的能动性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发挥作用,而不能超越法律。
村干部培训情况报告

村干部培训情况报告根据村里发生的问题和发展需要,我作为村干部负责人,组织进行了一次村干部培训活动。
一、培训背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农村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变革和挑战。
村干部作为农村基层管理者,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才能更好地推动村庄建设。
二、培训目的本次培训旨在提高村干部的管理能力和服务素质,增强其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对问题的能力。
通过培训,村干部将掌握更多的管理技能和服务知识,为村庄的发展和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培训内容1.法律法规引导:通过介绍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提高村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反思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探讨如何合理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基层组织管理:通过对基层组织建设、党员管理、组织纪律等方面的介绍,帮助村干部深刻认识到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
探讨如何落实基层政治责任,如何优化组织机构,如何提高基层组织服务水平等问题。
3.资源开发管理:通过介绍农村资源开发的思路和方法,帮助村干部了解农村资源的重要性和开发潜力。
探讨如何合理开发和利用农村资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4.环境保护促进:通过深入讨论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现状,帮助村干部深刻认识到环境保护的核心价值。
探讨如何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如何建立环境保护机制等问题。
5.服务型管理:通过介绍服务型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帮助村干部认识到服务型管理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重要性。
探讨如何从服务的角度出发,为村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打造高效的管理团队。
四、培训效果通过本次培训,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他们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更加深刻,对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认识更加清晰,对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意识更加强烈,工作思路更加清晰。
同时,村干部之间的相互交流也得到了积极加强,建立了更为密切的联系。
五、培训反思本次培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培训时间过短,内容有些单一,参与率不高等。
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适用村干部)专题培训课件

承包收益和承包权的继承
耕地的承包经营权原则上不能继承 承包人应得的收益可以依法继承 林地的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二)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的问题
概念: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就是农民可以将自 己承包的村集体土地部分或全部以转包、出租、 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转移给第三方经营, 原承包方或第三方向村集体履行原承包合同的 行为。
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不规范 一是私下流转,不申请、不备案 二是不按规定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容不合法。 (1)有的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擅自转包给本集体
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户。 (2)有的变相抵押或出卖土地承包经营权。 (3)有的将自己的承包地流转给别人改变其 农业用途。
《土地承包法》第29条: 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
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 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 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 方。 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 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
《土地承包法》第41条: 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
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 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 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 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 由该农户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 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 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吴某出生后户口一直随父亲吴某某落户在某村民小组,出 嫁后户口一直未迁出该村民小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上记载吴某是家庭承包人之一,其承包期限为1998年1 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2007年,该村民小组的部分 土地被该市人民政府征收,该村民小组成员获得土地征收 补偿款。2008年2月,该村民小组召开村民小组大会讨论 关于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方案,享有分配资格的村民小 组成员每人分得土地征收补偿款5万元,但以吴某是出嫁 女、长期没有居住在本村及对本村的承包地未尽义务为由 ,作出不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给吴某的决定。吴某不服, 以村民小组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村民小组的 分配方案无效,判令村民小组向其支付土地征收补偿款5 万元。
村干部培训内容

村干部培训内容
村干部培训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政策法规知识: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使村干部能够正确理解和运用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以法为准、依法行事。
2. 组织管理能力:包括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指导督促能力等。
培训内容主要涉及村级组织建设、会议组织与管理、人员管理与激励、调查研究与意见征集、决策实施与效果检查等。
3. 社会管理能力:包括社会矛盾化解能力、危机应对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等。
培训内容主要涉及社区矛盾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维护社会稳定、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知识和技巧。
4. 经济管理能力:包括财务管理、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等。
培训内容主要涉及资金筹措与使用、村级经济发展规划与实施、农业生产组织与管理、农村土地流转经营等。
5. 服务能力提升:包括服务意识培养、服务技能提升等。
培训内容主要涉及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村民权益保障、社会组织与居民自治等。
上述内容为村干部培训的基本内容,根据不同地区和实际情况,还可结合当地村级工作特点和需求,进行个性化定制的培训内容和方式。
2023年村干部培训方案

2023年村干部培训方案2023年村干部培训方案一、培训目标根据国家政策和村规民约,培养村干部的法律意识、管理技能、社会责任感和领导能力,提升他们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培训内容1. 法律法规知识:包括突出宣传农村土地管理法、村规民约、行政规章等法律法规,让村干部了解政策法规,加强宣传教育。
2. 村务管理:针对村务运营、扶贫工作、物资管理、医疗卫生等实际情况,介绍有效管理方法、管理技能和管理经验,提升村干部管理能力。
3. 社会责任感:通过案例分析、互动讨论等方式,强调村干部的社会责任感和企业社会责任。
4. 领导能力:介绍领导力的概念,加强村干部的领导知识和领导技能,将其转变为村庄的领导者和申请项目的主导者,提高村庄整体发展水平。
5. 综合实践:通过参观考察、实地调研等方式,学习其他村庄的优秀实践经验和管理方法,总结经验教训,为村庄发展提供新思路和新方案。
三、培训方式1. 线下培训:采用创新的培训方法,如案例分析、演讲比赛、角色扮演、小组讨论等活动,增强学员的参与感和互动性。
2. 线上培训:运用互联网、微信、短信等方式,提供在线课程和资料,并进行互动和答疑,方便村干部在空闲时间进行学习。
四、培训考核1. 在线考核:通过线上测试考核学员的知识掌握情况,为学员认证提供依据。
2. 实际考核:对学员在实际工作中的能力和水平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作出评价和反馈,为其今后的发展提供指导和建议。
以上是2023年村干部培训方案,在培训过程中,需要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内容贴近实际、贴近需求,不断提升学员的素质和能力,助力村庄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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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宅基地使 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 的权利,这种权利具有主体的特定 性。不能随意处分。宅基地只能在 本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流转,本集体 经济组织之外的人员无权取得。
2、本村居民购买本村居民房屋的
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宅基地使用 权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共有,集体 成员可以依法取得属于自己的宅基 地使用权。只要买卖双方的意思表 示真实,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且买卖合同经本村委会批准的,是 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共利川市委党校 黄德尧
讲课提纲
一、法治思维 二、关于农村土地承包 三、关于土地房屋征收 四、关于人身损害赔偿 五、关于民间借贷纠纷 六、人民调解
法治思维:法治思维就是将 法治的诸种要求运用于认识、分 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 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 理性思考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注意事项
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
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 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2)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4)流转土地的用途; (5)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7)违约责任。
二、集体土地征收的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 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 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 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 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 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 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2、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 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 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 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 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五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
北京市二中院经审理后认定,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的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经 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马海涛与李玉兰所签的《买 卖房协议书》的买卖标的物不仅是房屋,还包含相应的宅基地 使用权。李玉兰并非通州区宋庄镇辛店村村民,且诉争院落的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至今未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变 更登记至李玉兰名下。因此,一审法院根据“城市居民不得买 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住房”作出的判决和对合同效力的 认定是正确的。 法院同时指出,出卖人在出卖时即明
(1)没有宅基地。凡无宅基地的、居住拥挤
确需分居而又无宅基地的、因国家或乡(镇) 建设需要另行安排宅基地的、在农村落户需 建住宅而无宅基地的公民,均可向村民委员 会或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批划宅基地。 (2)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确需使用耕地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3)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 市规定的标准。
4、宅基地使用权能否转让?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这是宅基
地使用权行使的最大特点。 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转让的,宅基 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建造在该宅基 地上的住房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 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三)、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农村房屋买卖典型案例: 由于目前北京房价飞涨,当初农民卖房 后现在又反悔,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故 将买房人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返还房屋。最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就北京市通州区画家村“宋庄房讼”案终审 判决,法院依法认定买卖合同无效,判决画 家李玉兰从即日起90天内将房屋腾退给农民 马海涛,马海涛支付李玉兰9万余元补偿款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十二条第一款)
专条赋予被征收人提起行政 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四条)
法治思维以建设性思路确定制度 ,修复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 。
死亡赔偿金 按受诉法院所在 地上一年度城镇 居民可以支配收 入或者农村居民 人均纯收入标准 ,按二十年计算 。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物权法》第128条规定:“ 土地承包 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 、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 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 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中央纪委、监察部 通知: 在《土地管 理法》等法律法规作 出修订之前,集体土 地上房屋拆迁,要参 照新颁布的《国有土 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条例》的精神执行。
六、征收土地法律程序
1、预征告知
2、现状调查及确认
8、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的批准和交付土地 7、两公告后被征地农 民的权利
3、征询意见,组 织征地听证 4、征地材料的组织 、审核及上报
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 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 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 会公共利益。
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姓 名”中的“姓”,即姓氏 ,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 秩序和文化传统,公民选 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公 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 母姓。
3、法治思维是程序性思维
过程、顺序 步骤、时限
公正看得见
4、法治思维是建设性思维
(4)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批划宅基地的,不
予批准。 (5)经法定程序批准。宅基地使用申请人应当先 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代表会或者 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人民政府批准。其中, 需要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 报乡级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使用耕地的,由乡级 人民政府审核,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 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6)丈量划至、发证确权。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 府批准后,由村主管机构派专人丈量、划清四至, 发给《农村建设用地使用证》,确认使用权。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 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 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 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 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 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 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被征收房屋的调查登记 (第十五条) 对未经登记建筑的 调查认定和处理 (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第十条第一款)
(第十一条第二款)
涉及旧城区 改建
多数人不同意 补偿方案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 同时收回 (第十三条第二款) (第十三条第三款)
市县级政府做好 宣传解释工作
(二)、宅基地相关法律问题
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
1、宅基地使用权
《物权法》第152条规定:“宅基
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 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 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 属设施。”
2、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
一户一宅
3、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条件
合法性判断
1、法治思维是规则思维
普遍性优于特殊性 恪守非人格化权威
公民的维权意识和履行义务意识并重; 权利(权力)不可滥用;
2009年,济南市 民吕某给女儿起 名为“北雁云依 ”,办理户口时 被当地派出所拒 绝。吕某以女儿 的名义向法院提 起诉讼,成为全 国首例姓名权行 政诉讼案。
民法通则99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 有权决定、使用和 依照规定改变自己 的姓名” 婚姻法22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 ,可以随母姓”
知其所出卖的房屋及宅基地属禁止流转范围,出卖多 年后又以违法出售房屋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故出卖人 应对合同无效承担主要责任。对于买受人信赖利益损 失的赔偿,应当全面考虑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 补偿所获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 的差异造成损失两方面因素予以确定。
1、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的
征收补偿费用的拨付与监管
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第二款)
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并进行分类评估
(第三章〔补偿〕第十九、二十条)
将征求公众意见情况及根据公众 意见进行修改情况进行及时公布 (第十一条第一款) 符合两个条件时的听证程序 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制定并公告房屋征收决定
载明:补偿方案、行政复议及 行政诉讼权利 (第十三条第一款)
3、外村居民购买本村居民房屋的
如果外村村民在法庭辩论终结前 未取得该村村民资格的,那么买卖 协议无效。因为,外村村民不属于 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亦不具有 购买主体资格。
4、房屋买卖无效的救济:
对于无效的买卖协议,自始无效。 因买卖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无法返还 的折价赔偿。对于造成的损失,根据双 方过错承担责任。买受人可以要求卖房 人赔偿房屋添附部分的价值损失和对于 买受人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全面考虑 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 益。该请求法院是会支持的。
三、征收土地补偿种类和标准
1、种类 根据《物权法》第42条和《土地管理法》 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青苗补偿费
2、标准
四、征收林地补偿种类和标准
林地的补偿标准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 助费之和的0.7倍补偿:21560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