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新编版)
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是指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储备与储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建立起来的一套责任追究制度。
该制度通过明确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职责和责任,建立健全追究制度,确保储粮安全工作的有效进行。
具体来说,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相关部门的责任:国家粮食储备管理部门、农业部门等要加强对储粮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储粮安全工作计划和标准,监督和检查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履职情况。
2.储粮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责任:储粮单位要加强对储粮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储粮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对储粮运输、储存和加工环节的监督,确保粮食安全。
3.个人责任: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储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储粮设施的巡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对于因违规操作、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储粮事故或粮食损失的,要进行追究和问责。
4.违法行为追究:对于故意破坏、盗窃、浪费粮食等行为,要依法进行追究和处罚,形成有力的震慑效应。
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能够促使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切实履行粮食安全的责任,确保储粮设施的安全运行,有效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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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粮安全及储粮责任制范本(二篇)
储粮安全及储粮责任制范本储粮安全是指在储存、运输、保管、销售等环节中保障粮食品质安全和数量安全的工作。
储粮责任制是指明确储粮单位的责任和权力,建立科学的储粮管理体系,确保储粮安全。
以下是储粮安全及储粮责任制的范本:一、总则1.为了保障粮食安全,加强粮食储存工作,制定本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2.所有单位、个人储粮环节必须完成以下任务:做好粮食的储存、保管、防虫防霉以及相关工作,确保粮食的质量和数量安全。
3.本责任制相关工作由粮食储藏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责任制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储粮安全责任1.储粮单位应当认真履行储粮安全责任,定期进行储粮设备和环境的检查,确保设备完好、环境卫生。
2.储粮单位应当制定储粮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储粮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
3.储粮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粮食储存、保管、防虫防霉等工作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4.储粮单位应当做好保险、防护、灭火、安全生产等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储粮安全。
三、责任制度1.储粮单位领导负责人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储粮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2.储粮单位应当设立储粮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储粮安全管理工作。
3.储粮安全责任人应当全面负责储粮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指导储粮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做好储粮安全的相关工作。
4.储粮单位分管负责人应当具体负责储粮安全工作的落实和检查,确保落实责任制。
5.储粮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储粮安全责任,确保储粮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监督检查1.储粮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储粮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储粮安全。
2.储粮部门应当加强对储粮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储粮安全。
3.储粮部门可以随时对储粮单位进行抽查,检查储粮设备、储粮环境、防虫防霉等工作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4.储粮部门发现储粮单位存在重大储粮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模版(二篇)
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储粮安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粮食储备和储存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储粮工作中的安全责任,并加强对责任追究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储粮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原则是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及时。
第五条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责任主体是粮食储存单位和相关人员。
第六条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追究方式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等措施。
第七条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机构是由相关部门指定的专门机构。
第八条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追究程序应当遵循合法、公正、情况属实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追究的主体第九条粮食储备和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储粮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条相关部门对储粮安全执法监管和指导责任。
第十一条储粮工作人员对储粮安全工作负有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与储粮安全直接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对储粮安全负有责任。
第三章责任追究的事由第十三条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1. 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粮食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的;2. 严重违反储粮安全管理制度,造成粮食损失或安全事故的;3. 操办公款,挪用储粮款项的;4. 泄露、篡改、删减或伪造储粮安全记录的;5. 故意隐瞒、虚报、漏报重大储粮安全风险的;6. 故意隐瞒、不报告储粮安全事故的;7. 其他严重违反储粮安全管理纪律和规定的行为。
第十四条对储粮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应分清事故责任和管理责任,对直接责任人员和管理责任人员各司其责。
第十五条未明确事故责任人员的,可以根据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和业务分工等因素进行判断;对存在明确责任追求,未履行职责导致事故的,应加大追责力度。
第四章责任追究的程序第十六条追究责任前,应当进行事实核实,确保责任的确认具有充分的证据和事实支持。
第十七条追究责任的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接到报告或发现储粮安全事故的单位应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2. 调查组应听取相关人员、当事人的陈述,并查阅相关证据材料;3. 调查组应进行案件分析研判,并提交调查报告;4. 相关部门根据调查报告,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2024年储粮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篇)
2024年储粮安全生产责任制门卫安全规定一、上岗前,门卫人员严禁饮酒,上岗期间需统一穿着制服,并佩戴内部治安执勤证及武装带。
二、在岗期间,门卫人员需保持高度集中注意力,确保工作无误。
三、门卫人员形象需整洁,不得留长头发、蓄小胡、留长指甲。
违反此规定者,将受到通报批评,并需在规定期限内改正。
四、工作纪律方面:1. 门卫人员不得拨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且不得擅自进入值班室内。
同时,值班室禁止会客。
2. 发现异常情况时,保安值班人员应保持沉着冷静,准确、及时地向相关部门或值班主管报告,严禁错报或擅自离开控制室。
擅自离岗者将受到相应处理。
3. 值班人员需负责打扫值班室卫生,确保值班室环境干净、整齐。
4. 门卫人员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坚守岗位,不得随意串岗、闲谈或干扰他人工作。
因擅自离岗导致事故或工地财产损失且未抓获盗窃者者,将视情节轻重扣除当月奖金。
5. 保安人员用餐时,需确保有人接替值班,严禁空岗用餐。
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迅速赶赴现场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对于遇到异常情况不妥善处理又不及时汇报者,将根据其情节轻重及影响大小进行相应处理。
五、外勤部分:1. 外勤人员需保障施工道路畅通无阻,机动车及非机动车的停放需整齐有序。
因乱停放导致交通堵塞者,将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2. 外勤值班人员需按规定经常巡视重点位置(如发电机房、办公室、围墙阴暗处及材料仓库等),发现可疑人员需及时询问清楚,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024年储粮安全生产责任制(二)1、目的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确保公司全体员工及与施工现场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护公司财产免受损失,并进一步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特此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制。
2、原则2.1 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生产活动的安全进行。
2.2 安全责任的划分应坚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以及“一岗双责”的原则,以明确并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储粮安全生产责任制(4篇)
储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储粮责任制为加强我单位储备粮的管理,确保储备粮的安全,以及为我库的经营管理开展真正起到控制监督保证作用。
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苦钻研业务技能,严格执行单位的管理规章制度,知法守法,爱岗敬业,熟悉业务做到做到所管理的仓库,实现[三专、四落实"及[一符四无"工作。
二、严格执行粮情的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使出现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保持仓库内外清洁卫生,粮食堆码整齐,做到仓外三不留、仓内面面光。
三、做好粮油入库质价正确执行国家粮油标准,加强粮油检化验科学管理,检验时认真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对单位每批进、出库粮油及加工品质的质量检查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掌握粮情,积极配合各部门做好粮油销售经营工作,保证粮油质量不出问题,保证粮油的安全储藏,提高经济效益。
五、负责对粮食调出、调入的检验及计量工作,粮食出入必须坚持国家质量标准。
管理好所管仓库的粮食档案资料,做到粮食数量[三相符"、[三对口"。
负责对粮食调出、调入的检验及计量工作,粮食出入必须坚持国家质量标准六、认真执行好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积极抓好粮食收购入库工作,掌握粮源。
七、确保安全生产,规范操作,严禁烟火,安全用电,预防事故发生。
储粮安全生产责任制(2)是指由相关部门和企业建立起来的一套储粮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制度。
它通过明确各级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责任,划分管理权限和职责,确保储粮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有序和有效进行。
储粮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企业和单位的主体责任:企业和单位是储粮安全生产的主体,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储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储粮的安全、合规和高效储存。
2. 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各级主管部门承担着储粮安全监管和管理的责任,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指导、协调和监督各个单位的储粮安全生产工作。
3. 各个环节和岗位的责任:储粮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不同环节、不同岗位的责任,要求各个环节和岗位的工作人员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确保储粮安全生产工作的无盲点、全方位实施。
储粮安全及储粮安全责任制度
储粮安全及储粮安全责任制度储粮安全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国家粮食储备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储粮安全管理,提高“一符四无粮仓”管理水平,保证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储粮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将对这些制度进行详细解读,以期为广大粮食仓储从业者提供参考。
一、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严格执行《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一规定两守则”的要求,加强仓储规范化管理,确保储粮安全。
二、成立安全储粮领导组织,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部门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保化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安全储粮责任制度。
凡是因管理不善而发生的坏粮事故,要查清原因,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认真执行粮情检查制度。
安全储粮小组每月组织一次粮情检查并对各级储备粮进行一符四无粮仓”检查;每次检查要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发现的问题等情况详细记录在《一符四无粮仓检查记录卡》上。
四、大力推广科学保粮新技术,应用低温密闭、粮情测控、机械通风、环流熏蒸等科学储粮方法,努力延缓粮食品质下降,降低储粮成本,减少储粮损耗,不断提高储粮水平。
五、储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粮食质量安全的检测和监控,确保储备粮食质量安全。
六、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改造,提高仓储设施的完好率和使用效率,确保储备粮食的安全储存。
七、强化粮食仓储安全管理,加强仓储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仓储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八、建立健全粮食仓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粮食仓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粮食仓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九、粮食仓储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粮食仓储质量追溯体系,确保粮食从收购、储存、运输到销售的全过程质量安全可追溯。
粮库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范文
粮库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范文一、目的。
咱们粮库的粮食那可是关系到好多人的饭碗呢。
为了确保粮食从入库到出库整个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让大家都能吃到放心粮,所以制定这个追溯制度。
二、适用范围。
这个制度适用于咱粮库里所有粮食的储存、保管、加工和运输等各个环节。
不管是小麦、大米还是玉米啥的,都在这个制度的管理范围内。
三、追溯信息的内容。
1. 粮食来源。
收购粮食的时候,要详细记录粮食是从哪儿来的。
是从哪个农户家收购的,还是从哪个粮食经销商那儿买来的。
得记清楚人家的姓名或者公司名称、联系方式,还有粮食的产地。
比如说,这小麦是来自河北的某个村庄,那个村庄叫啥名,都得写上。
就像给粮食找个“老家”一样。
要是进口粮食,那就更得详细了,哪个国家、哪个港口进的,进口的日期啥的,都不能含糊。
2. 入库信息。
粮食入库的时候,要记录入库的时间,精确到年月日,最好还能精确到时分。
就像给粮食记录它的“入住”时间一样。
入库的数量也得搞清楚,多少吨、多少公斤,不能有差错。
而且要记录粮食的品种、等级。
是一等粮还是二等粮,就像区分学生的成绩等级一样,要分得明明白白。
还要记录负责入库的工作人员是谁,这就好比是谁把粮食“迎进家门”的,出了问题就找他(她)问问情况。
3. 储存信息。
在粮库储存期间,要定期记录粮食的温度、湿度情况。
这就像照顾孩子一样,得时刻关注粮食的“身体状况”。
温度高了还是低了,湿度大了还是小了,都要详细记录下来。
要是进行了通风、熏蒸等操作,也要记录。
什么时候通风的,通风了多久,熏蒸用的什么药剂,剂量是多少。
这就好比给粮食治病的“病历”一样。
储存期间有没有发生过虫害、霉变等情况,也要如实记录。
要是有虫子了,得记录是什么虫,虫灾的严重程度。
就像给粮食检查身体,发现了毛病就得详细说清楚。
4. 出库信息。
粮食出库的时候,要记录出库的时间、数量、品种和等级,这些信息和入库的时候一样重要。
出库的去向也要记录清楚。
是运往加工厂了,还是直接供应给某个超市或者粮食批发商了。
储粮安全及储粮安全责任制度(四篇)
储粮安全及储粮安全责任制度储粮安全是指在储存储备粮食过程中,保障粮食质量和数量的安全。
储粮安全责任制度是指由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储粮安全责任制度,划定储粮安全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明确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力,并加强对责任的监督和评估,以保障储粮安全。
下面我们从储粮安全的重要性、储粮安全责任主体、储粮安全责任制度的基本要求和实施措施等方面详细阐述。
一、储粮安全的重要性储粮安全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国家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储粮安全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食品安全:粮食是人民的生活必需品,储粮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
保证储粮安全是保障人们食品安全的基础。
2. 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粮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粮食储备和供应,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关键。
3. 保证市场稳定供应:储存粮食可以调节粮食市场供求关系,保证市场稳定供应,防止市场价格波动过大,维护市场秩序。
4. 促进农民收入增加:储粮可以促进农民合理安排产销时间和粮食销售方式,稳定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发展。
5. 提高粮食资源利用率:科学、规范的储粮管理,能够降低粮食损失和浪费,提高粮食资源的利用率,起到节约资源的作用。
二、储粮安全责任主体储粮安全责任主体分为政府主体和企业主体。
政府主体:政府主要负责储粮安全的组织、监督和指导工作。
包括国家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
国家相关部门:国家粮食局、国家储备粮管理局等部门负责制定储粮政策、法规,统一组织国家储备粮的收购、储存和使用等工作。
地方政府:各级地方政府是储粮安全的承办单位,负责组织粮食流通、储备和应急储备等工作。
企业主体:企业主要负责具体的储粮工作和储粮安全责任的履行。
包括粮食生产企业、收购企业、仓储企业等。
三、储粮安全责任制度的基本要求储粮安全责任制度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储粮安全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划分各级政府和企业的责任。
储粮安全及储粮安全责任制度
储粮安全及储粮安全责任制度一、引言储粮安全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确保人民群众粮食供应稳定的基石。
为了加强我国储粮安全管理,提高储粮安全水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本文将从储粮安全的概念、重要性、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阐述,并提出相应的储粮安全责任制度。
二、储粮安全的概念及重要性储粮安全是指在粮食仓储过程中,确保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的状态。
储粮安全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储粮安全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环节,对于维护国家粮食供应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2. 维护农民利益:储粮安全有助于保护农民的粮食生产积极性,提高农民种粮收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3. 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储粮安全有助于提高粮食产业的整体水平,促进粮食产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4. 保障社会稳定:储粮安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具有重要作用。
三、我国储粮安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 储粮安全现状近年来,我国在储粮安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粮食仓储设施不断完善,仓储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粮食仓储能力逐年提升。
同时,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储粮安全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了对粮食仓储企业的监管。
2. 存在的问题(1)仓储设施不足:部分地区的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滞后,仓储能力不足,难以满足粮食仓储需求。
(2)仓储技术水平不高:部分粮食仓储企业仍采用传统的仓储方法,技术水平较低,导致粮食损耗较大。
(3)监管不到位:部分地区的粮食仓储监管工作存在漏洞,导致粮食安全问题频发。
(4)仓储企业管理不规范:部分粮食仓储企业在仓储管理过程中,存在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等问题。
四、储粮安全责任制度为加强我国储粮安全管理,提高储粮安全水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特制定以下储粮安全责任制度:1. 建立健全储粮安全责任体系(1)明确各级政府、粮食仓储企业、相关部门在储粮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该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企业在粮食加工过程中的管理漏洞和道德缺失,需要加强企业监管力 度,提高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时,也需要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让消费者有更 多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06
结论和建议
Chapter
对储粮安全的重视程度和加强监管的建议
总结词
加强储粮安全意识和监管力度
详细描述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储粮安全的重视程度,强化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储粮 安全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 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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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粮安全的重要性
• 储粮安全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直接关系到民生和社会稳定。储粮安全问题 涉及到粮食的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 等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引发储 粮安全事故。因此,加强储粮安全管理,对于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 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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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规定进行熏蒸等杀虫处理,或者 熏蒸等杀虫处理不当,导致储粮病虫害 危害。
责任追究的依据和原则
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应当遵循依法、公正、公开、及时的 原则。
责任追究应当以事实为依据,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过 错、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确定其应当 承担的责任。 责任追究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法侵 犯其合法权益。
和财产损失。
责任追究
对粮库管理人员的失职行为进行 追责,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分析
该事故的发生暴露出粮库管理存 在的漏洞和不足,需要加强管理 人员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完善 消防安全制度,防止类似事故再
次发生。
案例二:某县违规存储粮食造成的事故
事故简述
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是指对储粮单位在储存、管理、保管粮食过程中发生的责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按照该制度,储粮单位在储存、管理、保管粮食过程中,如果发生粮食质量下降、病虫害问题、粮食损失等责任事故,将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储粮安全,提高粮食储存管理水平,减少粮食损失和质量问题。
该制度明确储粮单位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从而形成了对储粮单位的约束和监督,促使其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保障粮食安全。
在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下,储粮单位需要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
如果发生责任事故,储粮单位需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并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责任追究的方式可以包括行政处罚、经济赔偿、法律诉讼等,以确保被追究责任人对其过失或违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总之,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管理制度,对于提高粮食储存管理水平、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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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文
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文储粮安全是国家重要的战略任务,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国家安全和民生福祉。
为了加强对储粮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并完善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既是对储粮工作的全面部署,也是对储粮工作者的激励和约束。
本文旨在探讨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范文模式。
一、总则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的文件,是储粮工作中对责任主体进行追究的一种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责任明确、追究严肃、奖惩分明等方式,切实提高储粮工作的安全性和效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责任主体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储粮工作的各级单位和相关人员。
具体责任主体如下:1.国家粮食储备管理机构: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储粮安全工作,对下属各级单位的储粮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2.储粮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储粮工作,对储粮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3.储粮工作者:包括储粮场地、储粮设备和储粮仓储的管理人员,对储粮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三、追责标准对于储粮工作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者违反规定的行为,应根据其性质和后果进行追责,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严重违反储粮安全规定,造成粮食浪费,直接导致国家粮食安全受到威胁的,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违反储粮安全规定,造成粮食损失或者损坏,给企事业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追究责任单位的经济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相应惩戒。
3.违反储粮安全规定,造成一定粮食损失或者损害,给企事业单位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
4.存在轻微违规行为,如未按规定进行储粮检查、巡查,未进行必要的储粮防护措施等,应给予相应的警告和处罚。
四、追责程序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发现问题:储粮工作中如发现违反储粮安全规定的行为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做好记录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调查核实:上级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储粮安全事故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储粮安全管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预防、减少储粮安全事故,依法追究储粮安全事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粮食储存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储粮单位”)。
第三条储粮安全事故责任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行政、权责一致、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储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储粮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单位的储粮安全事故负有首要责任。
第五条储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第六条储粮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储粮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储粮单位应当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储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储粮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 储粮物资安全管理制度;3. 储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 储粮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九条储粮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储粮单位应当接受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
第十一条储粮单位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储粮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二条储粮安全事故发生后,储粮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三条储粮单位应当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第十四条储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2. 及时、公正;3. 保护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4. 对事故责任者依法严肃处理。
2024年储粮安全及储粮安全责任制度(三篇)
2024年储粮安全及储粮安全责任制度一、储粮安全1、粮食检测环节安全储粮检测涉及入库、储存、出库三个环节的检测,入库检测是基础,储存检测是保证,出库检测是责任。
①入库检测:主要进行物检和化检,涉及项目主要是依据相应质量标准定等,测定水份、杂质、不完善粒等,依据有关特定要求还需测定粮食新陈度、湿面筋含量、脂肪酸值等。
②储存检测:粮食自身品质检测主要依据《储粮品质判定规则》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测,粮堆因子的检测主要是依据国家颁布的《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规定的项目如粮堆温度、粮食水份、害虫密度等。
③出库检测:主要进行品质检测。
2、粮食储存检测依据《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规定,按含水量划分储粮等级,即根据粮食水份与储藏环境温度的关系,分为安全粮、半安全粮和危险粮。
①安全粮:是指可在当地安全过夏的粮食。
如玉米、小麦、高梁、杂粮、面粮、食豆类等安全水份标准为____%,稻谷为____%。
②半安全粮:只能在气温较低的季节短期储存,而不能在当地安全过夏的粮食。
③危险粮:指极易发热、霉变的粮食。
3、储粮害虫及其防治①“一符四无”内容。
“一符”标准:“一符”指国有粮油仓库代国家储存的粮油做到帐实相符,即保管帐、统计帐、会计帐与实物数量相符。
“四无粮仓”标准:无害虫、无变质、无鼠雀、无事故。
②虫粮等级标准见表虫粮等级标准虫粮等级害虫密度(头/KG)害虫密度(头/KG)其中主要害虫基本无虫粮不超过____头不超过____头一般虫粮不超过____头不超过____头严重虫粮超过____头超过____头危险粮带有对外检疫对象害虫a本表是指原粮、成品粮不许有虫。
b表中害虫头数系指活虫。
c表中两项指标中有一项突破的即算作更严重一级虫粮。
③虫粮处理应遵循的原则a虫粮处理要采用综合防治措施,必须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
b防治措施要符合“安全、经济、卫生、有效”的原则。
c全仓生虫,全仓处理,局部生虫,局部处理。
④储粮害虫常用防治方法:a清洁卫生防治b机械除虫c习性防治d化学防治二、安全储粮责任制1、坚决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管辖范围内做到不死人、不坏粮、不失盗、不出重大事故。
2024年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三篇)
2024年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国家粮食储存安全有关规定和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政策要求,贯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原则,落实储粮安全岗位责任,特制定《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储存的粮食存放设施条件,应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
当发生险情,危害储粮安全及其它生产安全时,由公司、库主要负责人或储粮单位负责人,立即向上级汇报情况,并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险。
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同时追究公司、库主要负责人及存粮单位负责人责任。
二、保管员不按规定或公司、库要求及时进行粮情检查的,未造成后果的,扣发当月计提部分的岗位工资,并扣发所在单位负责人当月计提部分岗位工资的____%,造成后果的,由公司、库加重处罚。
粮情检查记录弄虚作假的,由公司、库在分月考评细则中明确处罚标准。
三、储粮发生发热问题,保管员自查粮情时未发现的,处理费用由其负担____%,存粮单位负责人负担____%。
保管员自查发现后,未及时组织实施处理意见,造成损失的,损失部分由其负担____%,存粮单位负责人负担____%,分管经理负担____%。
四、储粮发生结露问题,由保管员负担主要责任,存粮单位负责人负担次要责任,由公司、库在每月考评细则中,明确处罚标准。
五、储粮害虫防治,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方针,遵循"安全、经济、绿色、有效"原则,适当使用防虫药剂,合理使用熏蒸药剂。
每年使用熏蒸剂量:储存的小麦不超过____克/吨。
超过部分的费用由库主任、保管员、分管经理分别按____%、____%、____%比例承担。
六、储粮发生虫蚀率,局部在____%以上的,发生的经济损失由库主任、保管员、分管经理分别负担____%、____%、____%。
七、储粮设施存在问题,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存粮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库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储粮单位负责人、保管员,分别按__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承担。
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二篇)
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储粮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农民增收和国计民生的重要保障。
然而,长期以来,储粮安全问题一直存在,储粮损失严重影响着我国的粮食安全和经济发展。
为了加强对储粮安全的管理,保障粮食安全,制定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就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说明。
二、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基本原则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制定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鲜明的主体责任原则:明确储粮主管部门、储粮企事业单位、粮食供销社等相关单位的储粮安全管理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责任人身上。
2. 依法管理原则: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确保储粮安全管理工作合法合规。
3. 高效运行原则: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应具备简洁明确、便于操作、高效运行的特点,确保储粮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迅速反应能力。
4. 全面覆盖原则: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应涵盖储粮的各个环节,包括储粮管理、防虫防蛀处理、储粮设施维护等,确保储粮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覆盖。
三、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主要内容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储粮责任主体的确定储粮责任主体包括储粮主管部门、储粮企事业单位、粮食供销社等。
储粮主管部门应制定并完善储粮安全管理制度,统筹协调各级储粮企事业单位和粮食供销社开展储粮安全管理工作。
2. 储粮管理职责的划分储粮主管部门应明确储粮企事业单位和粮食供销社的储粮管理职责,包括储粮设施的维护、储粮环境的管理、储粮安全技术的推广应用等。
3. 储粮安全责任追究机制的建立储粮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储粮安全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标准。
一旦发生储粮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将根据责任追究机制进行追责,依法进行处罚。
4. 监督检查与责任考核储粮主管部门应建立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对各级储粮企事业单位和粮食供销社的储粮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储粮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4篇)
储粮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储粮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确保储粮安全,保护农民利益,提高粮食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本责任制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的所有储粮单位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储粮单位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机构、集体农民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体农民和其他组织或个人经营储粮业务并承担储粮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
第四条储粮安全生产是指储粮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采取措施,预防、减少和消除储粮安全事故和污染,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和储粮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储粮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储粮单位建立储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储粮单位和相关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权限和责任,通过制度化管理实施储粮安全生产。
第六条储粮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实行综合管理、分类管理、推进科技、加强监管的原则。
第七条储粮单位应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共同推进储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
第二章责任主体第八条储粮单位是储粮安全生产的主体,应当履行相应的职责。
第九条储粮单位的领导人要对储粮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纳入本单位的工作目标、工作安排和绩效评估。
第十条储粮单位的责任目标是保证储粮安全,提高粮食质量,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
第十一条储粮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储粮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储粮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保证其具备储粮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储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操作性。
第十四条储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储粮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提高设施设备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十五条储粮单位领导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确保储粮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储粮安全提供坚强的领导和支持;(二)制定储粮安全生产的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落实;(三)加强储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相关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四)对本单位储粮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防范和化解储粮安全风险;(五)落实相关经费和物资保障,为储粮安全生产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六)对发生的储粮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安全储粮责任制度
安全储粮责任制度安全储粮责任制度是指为确保粮食储存安全,防止粮食损失和浪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
该制度由国家粮食储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涉及到各级政府、粮食生产经营单位、仓储企业等多个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一、责任主体1. 国家粮食储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储粮责任制度,指导和监督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的工作。
2. 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储粮责任制度,加强对粮食储备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3. 粮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组织粮食储备工作,确保储存环境和设施的安全可靠。
4. 仓储企业:负责储粮仓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储粮设施的完好和安全。
二、责任内容1. 国家粮食储备管理部门:a. 制定安全储粮责任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b. 组织开展安全储粮技术培训和知识普及。
c. 监督和检查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的安全储粮工作。
d. 发布安全储粮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2. 各级政府:a. 制定本地区的安全储粮责任制度和实施方案。
b. 组织开展安全储粮宣传教育活动。
c. 加强对粮食生产经营单位和仓储企业的监督和检查。
d. 及时处理和解决安全储粮工作中的问题和纠纷。
3. 粮食生产经营单位:a. 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储粮管理制度。
b. 组织实施储粮设施的维护和修缮。
c. 定期进行储粮设施和粮食质量的检查和评估。
d. 做好粮食防潮、防虫、防鼠等工作,确保储粮的质量和安全。
4. 仓储企业:a. 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储粮管理制度。
b. 组织实施储粮仓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c. 定期进行储粮设施和设备的检查和维修。
d. 做好储粮的防潮、防虫、防鼠等工作,确保储粮的质量和安全。
三、责任落实1. 国家粮食储备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储粮责任制度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的安全储粮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安全储粮责任制度的考核评价机制,对粮食生产经营单位和仓储企业的安全储粮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储粮单位或个人在储粮工作中违反规定、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储粮安全对于国家的经济稳定和人民的生活保障具有重要意义,储粮单位或个人必须履行相应的责任,确保储粮工作的安全稳定进行。
因此,建立和完善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保障储粮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储粮单位和个人在储粮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方式和结果,促使储粮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储粮工作的规章制度,提高储粮安全的保障能力。
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责任明确:确定储粮单位和个人在储粮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储粮单位应建立健全储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职责,落实储粮工作的安全主体责任;个人应按照储粮工作的规章制度执行任务,保证储粮安全。
二、追究程序: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应经过事实调查、证据收集、听证质证等程序,保障被追究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三、追究方式:根据违规程度和损失情况,采取适当的追究方式。
对于属于轻微失职、违反规定等行为,可以采取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追责;对于属于重大失职、违反规定等行为,可以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辞退等处分。
四、追究结果:确保责任追究的结果合理、公正。
追责结果应该经过合法程序的审查,确保追责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对于维护储粮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建立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明确储粮单位和个人在储粮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强化储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储粮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同时,追责的存在可以起到警示作用,使储粮单位和个人更加严格遵守储粮工作的规章制度,增强储粮安全的意识和责任感。
总之,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储粮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责任和义务、确定追责程序和方式,以及保证追责结果的公正和合理,可以有效地提高储粮安全的保障能力,保证国家的经济稳定和人民的生活需求。
安全储粮责任制度
安全储粮责任制度一、背景介绍安全储粮责任制度是指为了确保粮食安全,保障国家粮食供应和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建立的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粮食储备、提高粮食储存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粮食安全风险,确保粮食的质量安全和有效利用。
二、制度目的及意义1. 目的:确保国家粮食供应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加强粮食储备,提高粮食储存能力,应对突发粮食安全风险。
保障粮食质量安全,防止粮食浪费和损耗。
2. 意义:保障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
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发展。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高国家综合竞争力。
三、责任主体及职责1. 国家粮食局:制定和完善安全储粮责任制度,监督和指导各级储备粮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粮食储备、储存设施建设和技术培训。
加强对储备粮质量和数量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储备粮损失和浪费问题。
2. 省级粮食局:负责本地区的粮食储备工作,制定本地区的安全储粮责任制度。
组织开展粮食储备、储存设施建设和技术培训。
加强对本地区储备粮质量和数量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储备粮损失和浪费问题。
3. 县级粮食局:负责本地区的粮食储备工作,执行省级粮食局的指令。
组织开展粮食储备、储存设施建设和技术培训。
加强对本地区储备粮质量和数量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储备粮损失和浪费问题。
4. 粮食企业:负责粮食的储备、储存、销售和运输工作。
加强对储备粮质量和数量的监督检查,确保粮食的质量安全。
及时报告粮食损失和浪费情况,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和浪费。
5. 农民:按照国家粮食局和省级粮食局的要求,参与粮食储备工作。
遵守粮食储备和储存设施管理规定,确保粮食的质量安全。
及时报告粮食损失和浪费情况,积极参与粮食浪费减少行动。
四、制度要求及措施1. 粮食储备:建立健全粮食储备机制,确保国家粮食供应安全。
加强对粮食储备数量和储存设施的监督检查,及时补充和更新储备粮。
2. 粮食储存:加强对储存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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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新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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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新编版)
根据国家粮食储存安全有关规定和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政策要求,贯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原则,落实储粮安全岗位责任,特制定《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储存的粮食存放设施条件,应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
当发生险情,危害储粮安全及其它生产安全时,由公司、库主要负责人或储粮单位负责人,立即向上级汇报情况,并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险。
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同时追究公司、库主要负责人及存粮单位负责人责任。
二、保管员不按规定或公司、库要求及时进行粮情检查的,未造成后果的,扣发当月计提部分的岗位工资,并扣发所在单位负责人当月计提部分岗位工资的50%,造成后果的,由公司、库加重处罚。
粮情检查记录弄虚作假的,由公司、库在分月考评细则中明确处罚标准。
三、储粮发生发热问题,保管员自查粮情时未发现的,处理费用由其负担80%,存粮单位负责人负担20%。
保管员自查发现后,未及时组织实施处理意见,造成损失的,损失部分由其负担50%,存粮单位负责人负担30%,分管经理负担20%。
四、储粮发生结露问题,由保管员负担主要责任,存粮单位负责人负担次要责任,由公司、库在每月考评细则中,明确处罚标准。
五、储粮害虫防治,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方针,遵循"安全、经济、绿色、有效"原则,适当使用防虫药剂,合理使用熏蒸药剂。
每年使用熏蒸剂量:储存的小麦不超过12克/吨。
超过部分的费用由库主任、保管员、分管经理分别按40%、30%、30%比例承担。
六、储粮发生虫蚀率,局部在5%以上的,发生的经济损失由库主任、保管员、分管经理分别负担40%、30%、30%。
七、储粮设施存在问题,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存粮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库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储粮单位负责人、保管员,分别按20%、20%、10%、30%、20%的比例承担。
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库主要负责人全部承担。
八、手续制度执行情况,仓库设施日常管理,环境卫生状况,出勤状况应在公司、库分月考评细则中明确处罚标准。
九、储粮发生变质、降等问题,经济损失由公司、库主要承担储粮安全责任的五类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划分责任,分别负担。
后果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储粮安全发生其它问题,按岗位责任制度及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追究责任。
邢台市粮食储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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