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校规管理条例-(1)
校风校纪管理细则范本(三篇)
校风校纪管理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的良好风气,加强学生的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行为规范,制定本校风校纪管理细则。
第二章学生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二条学生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有受到公正对待的权利,有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
第三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行为风尚,不得有违纪行为。
第四条学生应当爱护学校的财产,不得进行损坏、盗窃等违法行为。
第三章学生的行为规范第五条学生应当尊重师长,不得对师长进行侮辱、恶意诋毁等行为。
第六条学生应当遵守教室、实验室等公共场所的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乱扔废弃物。
第七条学生应当尊重同学,不得欺负、歧视同学,不得进行打架、斗殴等暴力行为。
第八条学生应当按时上课,不得旷课、早退。
第九条学生应当完成作业,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作业。
第四章违纪行为与处罚第十条违反本管理细则的学生,将被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公开批评、停课、降级、勒令退学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管理细则由学校制定并公布,自学校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对于不履行管理细则的学生,学校有权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第十三条对于学生的违纪行为,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并在必要时进行相关教育。
第十四条学生对学校制定的管理细则有义务遵守,并有权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校风校纪管理细则范本(二)为了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校风校纪管理细则,以作为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行为准则。
一、学生基本准则1. 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尊重学校教职员工和其他学生,维护校园的秩序和和谐的人际关系。
2. 学生应当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与课堂活动,努力提高成绩。
3. 学生应当爱护学校设施设备,保持校园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4. 学生应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远大的理想,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培养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
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1. 学生应当遵守课堂纪律,按时到课、认真听讲,不得旷课、迟到、早退。
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
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一、学校纪律学校纪律是学校管理的基础,它规定了学生的行为规范和学习秩序,保障了学校的正常运行和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
1. 课堂纪律学生要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偷偷玩手机、阅读小说等,要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互动,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
2. 宿舍纪律学生要保持宿舍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不得大声喧哗,不得私自出入校园,要遵守宿舍管理员的管理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
3. 校园纪律学生要文明行为,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得在校园内吸烟、喝酒,要遵守校园交通规则,保持良好的队形、步态,不得在校园内打闹、斗殴。
4. 考试纪律学生要诚信考试,不得作弊,不得抄袭他人作业,不得恶意刁难监考老师,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在考场内大声喧哗、交头接耳。
5. 社会公德学生要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欺负弱小,不得歧视他人,要热心助人,关心集体荣誉,爱护学校的公物,为校争光。
二、规章制度学校的规章制度是学校管理的基本依据,它规范了学生的行为规范和学习管理,保障了学校的正常秩序和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1. 宿舍管理学生要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得私自携带电器、危险品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内吸烟、喝酒,不得违规过夜外宿,要遵守宿舍检查规定,保持宿舍环境整洁。
2. 实习管理学生要遵守实习管理规定,不得随意缺勤、迟到早退,要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安排,尊重师长,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实习水平。
3. 违纪惩处学校对违反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学生将给予相应的惩处,包括口头警告、书面批评、通报批评、严重者甚至开除学籍,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严禁违规行为。
4. 管理制度学校管理人员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行为指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5. 安全管理学校要加强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消防演习,加强校园安全巡查,保障学生的安全和财产无虞,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小学常规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小学常规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第一条为了维护校园秩序,促进学生学习和成长,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入校须带好校园卡,遵守校规校纪,尊重师长和同学,团结互助。
第三条学生不得擅自离校,必须经过老师同意,方可离开校园。
放学后不得逗留在校门口。
第四条学生上学迟到、早退需填写迟到早退记录本,家长需签字确认。
三次以上的迟到早退,将被记录在课堂纪律表中。
第五条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遵守课间休息规定,不得在课堂上打闹嬉戏。
第六条学生应尊重老师,不得在课堂上大声喧哗,不得对老师进行辱骂或攻击。
第七条学生应当爱惜公共财产,不得在校园内乱扔垃圾,不得在校园内损坏设施。
第八条学生应当保持课桌椅、黑板干净整洁,不得在课桌上乱涂乱画。
第九条学生应当遵守操场秩序,不得在操场上打闹嬉戏,不得乱扔球类等物品。
第十条学生生病不能上学,需提供病假条,经校医确认后方可请假。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尊重班级集体荣誉,不得在班级内捣乱,应积极参与班级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在校外活动期间需遵守纪律,不得违法乱纪,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学生在参加校内外比赛、活动期间应当遵守比赛规则,尊重对手,杜绝作弊行为。
第十四条学生不得在校园内进行赌博、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违者将接受校纪处分。
第十五条以上内容属于学校常规管理规章制度,学生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接受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学校校长: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以上就是小学常规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全体师生能共同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
小学校规校纪及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办法
小学校规校纪及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办法一、全校学生都要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纪校规,养成勤学习、守纪律、讲卫生、爱公物、护学校的好习惯。
二、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三、必须服从学校监督岗的管理。
对不听劝靠,辱骂、恐吓监督岗的,一经查实,将给予严厉的批评或处分,全校通报。
四、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
要做到准时到校,按时放学,整队出校,不迟到、不旷课,有事因病应事先请假。
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得私自离开校园。
五、遵守上课纪律。
认真听课,不做小动作,不搞恶作剧,不喧哗,不说笑,不打闹,不东张西望,不交头接耳。
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
六、注意安全。
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往返路中玩耍、奔跑,不搭乘无牌无证的或非客运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车。
严禁在课间随意走出校门;严禁学生在校园内外追打哄闹;严禁攀爬围墙、楼道、栏杆、扶梯、平台;不准带与学习无关的玩具或尖锐的刀、易燃易爆、火源等危险的物品到学校;严禁到一切具有危险的地方戏耍哄闹。
严禁高空抛物;严禁学生骑车上下学。
违者没收车辆,家长领回。
杜绝做不安全的事情。
七、注意言行举止文明,注重仪表。
严禁学生带零食进校园;严禁喝酒、抽烟、赌博、上网吧、打电子游戏机等有害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家长不得随意进入课堂及处理学生间的纠纷,遇事必须与学校领导和教师取得联系,共同配合解决问题。
不准在校园放火炮。
待人有礼貌,不打架、不骂人、不讲脏话、不起绰号、遇见老师要主动问好;严禁上下学途中聚集玩耍;学生人人穿校服,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衣着要整洁、朴素大方;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男女生一律不得烫发、化妆、佩戴首饰,不得穿背心或拖鞋进课堂。
八、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禁止任何人用任何器物在墙面、桌面上乱刻、乱写、乱画、乱砸,保持室内外墙面无手印、脚印和污水迹。
严禁任何人乱摸乱玩设置在校园内、墙面上的标牌、展板及所有器物,不准乱开乱玩自来水龙头、墙面开关和安全阀门等。
学校校规校纪及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校规校纪及制度。
二、学生行为规范1. 仪容仪表(1)学生应保持整洁的仪表,穿着整洁大方,不得穿奇装异服。
(2)男生不得留长发、烫发、染发;女生不得化妆、佩戴饰品。
2. 课堂纪律(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上课期间,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讲话、走动。
(3)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尊重教师。
3. 课间纪律(1)课间休息时,不得在教室、走廊、校园内大声喧哗。
(2)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4. 卫生习惯(1)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
(2)爱护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
5. 诚信考试(1)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作弊。
(2)诚实守信,不作假、不抄袭。
6. 课外活动(1)积极参加课外活动,丰富课余生活。
(2)遵守活动纪律,确保活动安全。
三、教师行为规范1. 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2. 教师应严谨治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 教师应关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 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5. 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四、学校管理制度1. 晨检制度(1)学生每日早晨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2)教师每日进行健康打卡,确保身体健康。
2. 督导检查制度(1)学校定期对教师教学、学生纪律进行督导检查。
(2)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 奖惩制度(1)对表现优秀的学生和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和教师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4. 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校园安全防范,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2)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附则1. 本校规校纪及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校规校纪及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依法治校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依法治校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内部管理秩序,维护师生权益,推动学校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依法治校,倡导文明秩序,弘扬科学精神,办学宗旨是“立德树人,培育人才”。
第三条学校依法治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推动师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校依法治校,加强师生学术道德建设,促进师生健康成长。
第五条学校依法治校,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实施绩效考核,提高管理水平。
第六条学校依法治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校园安全稳定。
第七条学校依法治校,积极推动校外法治教育,增强师生法治意识。
第八条学校依法治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共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师生管理第九条学校依法治校,明确师生权利和义务,规范师生行为。
第十条学校依法治校,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素质。
第十一条学校依法治校,强化学生学习和行为规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二条学校依法治校,建立家校互动机制,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合作。
第十三条学校依法治校,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加强心理辅导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依法治校,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师生社会责任意识。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五条学校依法治校,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学改革。
第十六条学校依法治校,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学校依法治校,重视创新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第十八条学校依法治校,加强教育科研,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十九条学校依法治校,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促进教学效益。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二十条学校依法治校,加强学生管理,培养学生行为规范。
第二十一条学校依法治校,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提高学生幸福感。
第二十二条学校依法治校,实行激励机制,激发学生学习动力。
第二十三条学校依法治校,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学生安全。
第二十四条学校依法治校,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五章师资队伍管理第二十五条学校依法治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
学校纪律的规章制度
学校纪律的规章制度一、入学纪律1. 未经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强行进入校园。
2. 入学后,学生须按时参加入学教育并了解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 入学后,学生需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尊重师长和校规,做到自律和遵纪守法。
二、校园纪律1. 学生在校园内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保持校园环境的整洁。
2. 学生在校园内不得随意涂鸦或破坏公共设施。
3. 学生在校园内不得私自跳墙逃课或做出不良行为。
4. 学生在校园内不得打架斗殴,如有纠纷应及时向学校老师或领导反映。
5. 学生在校园内不得带有违纪物品如吸烟、喝酒、毒品等。
6. 学生在校园内不得违规饮食或购买不良食品。
三、学习纪律1. 学生应按时参加各项课程,不得迟到早退。
2. 学生应按规定佩戴校徽,保持学习室内整洁。
3. 学生应认真完成作业和考试,不得抄袭作弊。
4. 学生应尊敬老师和同学,不得在课堂上扰乱秩序。
5. 学生应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四、宿舍纪律1. 学生应爱护宿舍内物品,保持宿舍内整洁。
2. 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入住宿舍,不得熬夜影响伙伴休息。
3. 学生应与宿舍伙伴友好相处,不得欺侮他人。
4. 学生应遵守宿舍安全规定,不得私自烧煮食物,严禁使用明火。
5. 学生应按时归寝,不得在宿舍内过夜外宿。
五、用电纪律1. 学生应遵守学校用电纪律,不得随意使用大功率电器。
2. 学生应及时关闭用电设备,不得空转浪费电源。
3. 学生应保管好个人充电设备,避免发生短路事故。
六、纪律处分1. 学校设立纪律处分委员会,对违纪学生进行处分。
2. 违纪学生可被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批评教育等处分。
3. 严重违纪学生可被暂停入学资格、劝退或报警处理。
七、其他规定1. 学校纪律制度如有变动,将提前通知学生并公示。
2. 学生在校外接受采访时要言行得体,不得损害学校声誉。
3. 学生如遇到问题可及时找老师或领导商讨解决。
总之,学校纪律是学校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学生应时刻遵守纪律规定,自觉维护校园秩序,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北大校规校纪的内容
北大校规校纪的内容
北京大学作为国内一流的综合性大学,一直以来都秉承着严谨的学风和严格的管理制度。
校规校纪是北京大学管理学生行为的基础性文件,它规定了学生在校内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和惩罚条例。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北京大学校规校纪的内容。
1. 学生行为准则
北京大学校规校纪中规定了学生在校内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坚守诚实守信、尊重他人、自律自强的基本原则;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不从事任何危害国家利益、学校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活动;
(3)尊重学术自由和知识产权,不抄袭、不剽窃、不捏造学术成果;
(4)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不从事任何有损学校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5)热爱集体,积极参加校内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2. 学生惩罚条例
北京大学校规校纪中规定了学生在违反校规校纪时应该受到的惩罚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警告:对一些轻微的违规行为进行口头警告,提醒其遵守校规校纪;
(2)严重警告:对违反校规校纪较严重的行为进行口头警告,同时要求其书面保证不再犯;
(3)记过:对违规行为比较严重的学生进行书面警告,并在学生档案中作出记录;
(4)留校察看:对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进行留校察看,同时进行教育和管理;
(5)开除学籍:对违规行为特别严重的学生进行开除学籍的惩罚。
需要注意的是,北京大学校规校纪中明确规定,对于一些严重的违规行为,还可能会受到国家法律的惩罚。
总之,对于北京大学的学生来说,遵守校规校纪是一项重要的责任和义务。
只有在严格遵守校规校纪的基础上,才能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并为社会作出更多更为有益的贡献。
校风校纪管理细则(三篇)
校风校纪管理细则是学校制定的规定学生行为的一套具体细则。
校风校纪是指学校培养和倡导的一种良好的学风和纪律要求。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校风校纪管理细则中的内容:1. 学术纪律:要求学生诚实守信,不抄袭、作弊等学术不端行为;规定学生在课堂上应按时听课,不旷课、迟到或早退。
2. 行为规范:规定学生在校内外要文明礼貌,不进行暴力、欺凌、破坏等不良行为;要求学生尊师重道,对教师和其他学生表现出合适的尊重和礼仪。
3. 装束规定:规定学生在校内要穿着整洁、得体,不允许穿着过于暴露、打扮不得体等。
4.校园秩序:要求学生遵守校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不玩搞笑、赌博等;要求学生要维护校园环境的整洁,不随意乱扔垃圾、刻画涂鸦等。
5. 班级纪律:规定学生在班级内要有良好的集体意识,要积极参与活动,不得扰乱课堂秩序,尊重教师和其他同学。
6. 外出离校:规定学生外出离校需要事先向老师或家长报备,不得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擅自离校。
7. 处罚措施:根据违规学生的行为轻重,可以采取不同的处罚措施,如警告、批评、写检查等,严重情况下可能需要口头或书面报告家长。
这些细则的目的是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和行为习惯,维护学校的秩序和形象。
学校应该通过教育、宣传和惩戒等方式来加强对学生校风校纪的管理。
同时,学校还要定期评估和修订校风校纪管理细则,以适应学校内外环境的变化。
校风校纪管理细则(二)校风校纪-整顿校风校纪心得体会整顿校风校纪心得体会儋州市八一中学初一(2)班梁冰开展“整顿校风校纪,创建文明校园”活动____通知下达以后,全校师生高度重视,立即____学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成立了以班主任为组长的小组,各班制订了“整顿校风校纪,创建文明校园”活动方案。
然后结合各班实际情况逐步开展活动。
通过本次活动,广大师生提高了的认识,看到了工作中的不足,确定了今后的工作目标。
下面我向大家做以汇报:以“整顿校风校纪”活动为依托,全班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利用形势政策教育课和讲座等方式,将了解时势政治与思考总结相贯通,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人文素养,使学生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____,牢记____荣辱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从而进一步提高学生思想觉悟。
小学校纪校规及惩戒规范(试行)
小学校纪校规及惩戒规范(试行)小学学校纪校规及惩戒规范(试行)为加强学校规范管理,提高人文素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制定了《小学学校纪校规及惩戒规范(试行)》。
校规校纪一、学生管理一)仪容仪表学生应讲究卫生,衣帽整洁,不穿奇装异服。
养成个人良好的卫生惯,勤洗手、勤剪指甲,不染指甲。
女生不烫发、染发,男生不留长发。
除特殊原因外,不化妆,不佩戴首饰或其他装饰物。
二)文明礼貌学生应言行有礼貌,使用文明用语,任何场合都不讲污秽语言。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见到老师或来宾应主动问好,敬标准队礼。
同学之间发生矛盾,应冷静解决,不动手打架。
在场同学应调节、平息矛盾,不起哄,不挑拨。
禁止通过言语、暴力、社交、曝光隐私等方式欺凌同学。
不得私自进入教师办公室,如有事需要进入,必须经老师同意后才能进入;在老师办公室不得有喧哗等影响其他老师工作的行为;如有违反,在场老师均可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或移交该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三)升旗仪式学生应按时整队参加升旗仪式,集合做到快、静、齐。
按学校制定的路线走,不拥挤、乱跑和插队。
上、下楼梯轻声慢步有序右行,注意安全。
每个学生都要穿好校服,佩戴好红领巾。
参加升旗仪式时,要立正、面向国旗行注目礼或队礼,不随意讲话,不交头接耳。
四)清洁卫生学生应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不用脚踩印墙壁,不在课桌椅上乱涂乱画。
按时值日,清扫分包区域。
二、教学管理一)课堂常规上课准备铃响,学生应立即有秩序地进入教室。
安静就座,摆放好研究用品,静候老师。
值日班干部要督促检查。
迟到的同学应在门口立正喊“报告”,经老师示意后,才进教室。
上课坐姿端正、专心听讲,做好课堂笔记。
积极思考,踊跃回答问题,做到脑到、眼到、耳到、手到。
回答教师提问应先举手,教师示意后方可起立回答,回答完毕再坐下,未经允许不随意发言。
回答问题时要用普通话,声音响亮。
学校校规校纪执行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学校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校、离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因病、因事请假,需提前向班主任报告。
3. 仪表端庄,着装整洁,不穿奇装异服,不佩戴首饰,不染发、烫发,不留长指甲。
4. 认真学习,勤奋刻苦,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5. 尊重他人,团结互助,不欺凌同学,不闹矛盾,不参与打架斗殴。
6. 保持校园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损坏公共设施。
7. 课堂纪律严明,认真听讲,不做小动作,不随意离开座位,不交头接耳。
8. 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定,使用实验器材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安全。
9. 遵守食堂秩序,文明用餐,不浪费粮食,不乱扔餐具。
10. 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整洁,不使用违规电器,不私自留宿他人。
三、执行与监督1.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校规校纪执行工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做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监督工作。
3. 学生会、团支部要发挥组织作用,协助学校开展校规校纪执行工作。
4. 全体教师要关心学生,以身作则,做好学生的榜样。
5. 学生如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口头警告:对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轻微的学生,给予口头警告。
(2)通报批评:对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
(3)扣除操行分:对违反校规校纪情节严重的学生,扣除操行分。
(4)处分:对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处分。
四、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校园内规章制度10条
校园内规章制度10条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师生员工的安全和权益,我校特制定下列校园内规章制度,所有师生员工必须遵守:第一条:遵守校规。
学生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听从老师和校长的管理和指导。
不得违反校规,否则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条:尊重他人。
师生员工应相互尊重,不得恶意攻击他人,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造谣诽谤。
对于他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要保密,遵守社会公德。
第三条:保护环境。
保护校园环境,不得乱丢垃圾,不得损坏校园公共设施。
爱护绿化,不得在树木上乱涂乱画。
第四条:安全第一。
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不得进行危险行为,不得乱闯禁止进入的区域。
发生意外要第一时间报告老师和校方。
第五条:遵守管理。
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宿舍内擅自安装电器,不得在学校内私自聚会。
宿舍内不得吸烟、喝酒或进行其他违法行为。
第六条:注意文明用语。
言行举止要得体,不得使用粗言秽语,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恶意挑衅。
对于老师和同学要保持礼貌。
第七条:遵守考试规定。
考试时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作弊,不得打扰其他考生。
违反考试规定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第八条:严禁吸烟。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在校园内严禁吸烟,不得在任何地方吸烟。
违反规定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九条:禁止违法行为。
在校园内不得进行赌博、贩卖毒品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报警处理。
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保护学校的安全。
第十条:其他规定。
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师生员工应及时了解和遵守。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有权给予相应处理。
以上十条校园内规章制度是学校为了保障师生员工的权益和安全而制定的,希望全校师生员工认真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校园环境。
青岛工学院校规校纪处分管理规定
青岛工学院校规校纪处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生。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港澳台学生、华侨学生、留学生、进修生等在校学生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生触犯国家法律法规,除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外,同时依照本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学校给予学生处分,应当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与学生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应当做到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适用第五条对有违反法律法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学校视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情况给予纪律处分,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第六条纪律处分的期限分为:(一)警告、严重警告的期限为6个月;(二)记过、留校察看的期限为12个月。
学生在处分期间,无论何种原因休学,休学期间不作为处分期,复学后自动延续。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一)情节显著轻微;(二)属于初犯;(三)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代错误事实,检查认真深刻,确有悔改表现;(四)被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主动揭发;(五)其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重或加重处分:(一)故意隐瞒、歪曲或者捏造事实,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藏匿证据,干扰、妨碍调查;(二)对有关人员打击报复、威胁恫吓;(三)对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伤害,不积极施救或者无正当理由应予赔偿而拒不赔偿;(四)策划、教唆、煽动、胁迫或诱骗他人从事违纪行为;(五)酒后发生违纪行为;(六)违纪群体中的为首者、组织者、策划者、煽动者;(七)在校期间曾受过一次处分,再次违纪;(八)同时有两种以上违纪行为;(九)伙同校外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十)明知故犯或屡犯不改;(十一)拒不承认错误;(十二)造成严重后果;(十三)其他应当从重或加重处分的情形。
小学校规校纪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井然。
2. 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安全。
3. 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 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为师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三、管理内容1. 仪表仪容(1)学生应穿着整洁、朴素、大方,不穿奇装异服。
(2)男生不留长发、染发,女生不烫发、染发,不佩戴饰品。
(3)进入校园,应佩戴校徽,保持仪容端庄。
2. 行为规范(1)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遵守公共道德。
(2)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3)上课认真听讲,不做小动作,不随意说话。
(4)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教师,不顶撞、侮辱教师。
(5)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不浪费粮食。
(6)不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品进校园。
3. 纪律要求(1)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2)严禁打架斗殴、欺凌同学、辱骂他人。
(3)不得在学校范围内吸烟、酗酒、赌博。
(4)不得在学校范围内从事非法活动。
(5)学生违反纪律,一经查实,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 安全教育(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出行安全。
(2)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学会使用消防器材,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3)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预防食物中毒。
(4)加强防溺水、防触电、防火灾等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四、监督检查1. 学校成立校规校纪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学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发现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教育。
3. 学生有权对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进行举报,学校对举报者给予保护。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校规校纪、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小学校规校纪及校纪管理制度
一、前言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小学生守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校规校纪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共财物。
2. 早上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因病、因事请假需向班主任报告。
3. 课堂上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讨论,不随意讲话,不干扰他人学习。
4. 做好课堂笔记,按时完成作业,按时复习,不抄袭、不作弊。
5. 课间活动文明有序,不追逐打闹,不损坏公物,不攀爬树木。
6. 午餐时间安静就餐,不浪费粮食,保持桌面清洁。
7. 午休时间安静休息,不喧哗,不影响他人。
8. 课外活动遵守纪律,听从老师安排,不擅自离队。
9. 服装整洁,佩戴校徽,不穿奇装异服。
10. 不得携带管制刀具、火种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11. 不得吸烟、喝酒、赌博、吸毒。
12. 不得参与打架斗殴、欺凌同学等不良行为。
三、校纪管理制度1. 班级管理(1)班主任负责班级纪律管理,定期召开班会,进行纪律教育。
(2)班级设立纪律委员,协助班主任管理班级纪律。
2. 教师管理(1)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学生,关心学生成长。
(2)教师应按时上下课,不得擅自离开课堂。
(3)教师应爱护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 校园安全管理(1)学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校园设施安全。
(2)学校设立安全保卫处,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3)学生应遵守交通规则,不骑自行车上学。
4. 评比奖励(1)学校设立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等评比活动。
(2)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四、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制定,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校规校纪及校纪管理制度,我们期望能够营造一个和谐、有序、文明、向上的校园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规章制度校规校纪
学校规章制度校规校纪
第一章绪论
学校是培养人才、传承文化的重要地方。
为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维护校园秩序,我校特制定本校规校纪,以规范学生的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习规范
1.学生应按时出勤,不得早退晚归,不得擅离校园。
2.学生应尊重师长,积极参与课堂活动,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3.学生应珍惜学习机会,不得作弊,不得与他人抄袭作业。
4.学生应保持诚信,独立完成学业,不得抄袭他人作品。
第三章行为规范
1.学生应尊重他人,不得进行欺凌、歧视、谩骂等行为。
2.学生应礼貌待人,不得打架斗殴,不得传播暴力信息。
3.学生应保护环境,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不得破坏校园设施。
4.学生应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不得违反校规校纪。
第四章纪律处分
1.对于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严重
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2.对于严重违纪行为或涉及犯罪的学生,学校将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五章保障措施
1.学校将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体系,加强师生沟通,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学校将开展相关的学生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和道德水平。
3.学校将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六章结语
学校是学生学习、成长的家园,每个学生都应该保持良好的行为和习惯,维护校园和谐稳
定的环境。
希望全体师生共同遵守本校规校纪,共同努力,共同进步。
校规校纪(处罚条例)
东乌旗民族综合高中违纪处分条例为了维护我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生活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法》、《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有关规定,总结我管理经验,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经教育仍不见效者,为教育本人和其他学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分: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劝其退学;6.开除学籍第二条:警告: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警告处分。
1..一周之内累计迟到、早退三次者;2.有旷课行为且认错态度不好者;3.一月内有不履行值日生职责行为者;4.有上课违纪情况(玩手机、换座位、借东西、吃喝、说闲话、睡觉、不听讲、看小说。
写传纸条、梳头、打粉笔、剪手指甲、考试作弊等行为);一周内发现如上状况累计三次者;5.有损坏公物(包括实验、实习课造成实验、实习设备损坏的,践踏草坪等)的行为,且不积极赔偿者;6.辱骂他人,经教育有意悔改者;7.衣冠不整进入校园或教室(穿拖鞋、背心、裤头、超短裙、透明衣衫、染发、佩戴首饰、涂指甲油、背时装包、穿高跟鞋等);不穿整套校服、校服上乱涂乱画,一周内发现如上状况累计三次者;8.上网吧,并影响正常学习者。
9.一周内违反前8项任两项规定者;10.逃课旷课两节以上者;11.男女生谈恋爱;12.在校期间喝酒者。
13.违反学校规定,私自留他人住宿,经教育批评不改者;14.撕毁、涂改学校发布的文告者;15.上网吧,并严重影响正常学习者。
第三条:严重警告;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受过警告处分仍认错态度不好者;2.一学年内累计违反第二条中任何两项规定者(一学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警告处分者);3.一周内累计迟到五次者;4.旷课一天或多次旷课者。
5.一周不履行值日生职责者;6.谈恋爱经教育仍不改者;7.连续两课时不听教师讲课,干扰其他学生听课,并不服从教师劝阻者;8.故意为他人做伪证,给有关事故调查造成困难者9.住宿生夜不归宿或查舍完毕后擅自离校者;10.教室内抽烟者。
规章制度校规有哪些内容
规章制度校规有哪些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园秩序,创造良好学习生活环境,维护学校形象,制定本校规。
第二条本校规适用于全体学生、教职工和访客,任何人都应当遵守本校规定。
第三条遵守本校规是每个校内成员的责任和义务,违反校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和补充本校规,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将及时通知全校师生。
第五条校规由学校领导团队负责监督执行,各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及监督。
第六条校规执行期限长期有效,未尽事宜由学校领导团队决定。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七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努力学习,遵守学院规定。
第八条学生不得擅自离校,缺勤应事先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九条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环境整洁,不得在宿舍内擅自更改结构。
第十条学生参加集体活动应当按时到达,不能擅自迟到或早退。
第十一条学生要保管好个人财物,不得私自借用他人财物。
第十二条学生在校园内不得偷盗、破坏公共设施和设备,不得教唆他人从事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尊重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对他们进行人身攻击或侮辱行为。
第十四条学生在校内举办活动需事先向学校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自觉维护学校形象,不得做出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第三章教职工管理第十六条教职工应当尊重学生,严格执教,不得对学生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
第十七条教职工应当严格遵守教学计划,不得擅自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
第十八条教职工在校园内不得讲黄色、低俗、暴力等有害内容。
第十九条教职工在学校值班时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学校安全和秩序。
第二十条教职工应当相互尊重,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促进学校发展。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学校全体成员应当保障校园安全,不得参与任何有悖学校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加强校园安全设施的建设,确保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严禁擅自带入危险品,如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
第二十四条学校有权对危险品进行检查,发现携带危险品者将受到处罚。
校园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规定
校园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原则(一)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人性化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管理内容(一)学生管理:包括学生的入学、转学、休学、复学、毕业、退学等方面的管理。
(二)教师管理:包括教师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等方面的管理。
(三)教学管理: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管理。
(四)科研管理:包括科研项目申请、科研成果评审、科研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管理。
(五)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维护、处置等方面的管理。
(六)财务管理:包括经费的预算、决算、审计、监督等方面的管理。
(七)安全管理:包括校园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八)其他管理事项:包括党的建设、群团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管理。
第四条管理机构与职责(一)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二)学校设立各个职能部门,负责 respective management of teaching, scientific research, student affairs, personnel, finance, assets, safety and other aspects of the school.(三)学校设立监察室,负责对学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制定与修订(一)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应当遵循民主程序,充分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
(二)学校规章制度应当明确、具体、可行,文字表述应当准确、规范。
(三)学校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和废止后,应当及时公布,并加强对师生的宣传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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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佳中学纪校规管理条例第一条为全面实施以德育为核心的素质教育,加强校风校纪建设,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本着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扰乱教学秩序、妨碍公共安全、损坏公私财物、偷摸盗窃、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违反寝室制度、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均依照本条例处理。
第三条违反校纪校规管理规定的处分为下列三类:-
1.批评教育:检讨、通报批评。
2.行政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初中生劝另转他校、高中生开除学籍。
3.经济赔偿:有违纪违规行为并造成经济损失者,在给予上述处分同时,一并处以经济赔偿。
对能主动承认错误、赔偿损失、有悔过表现的,从轻或减免处分。
有违纪行为,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者,加重处分。
第四条结伙斗殴或殴打他人侵犯人身权利者:
1.动手打人,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或责令退学处分。
2. 对结伙斗殴的为首者,或暗中指使他人打架者,从重处分。
第五条偷窃公私财物者:
1.价值500元或以下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价值500元以上者,给予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
第六条破坏公私财物者,除赔偿损失外:
1.价值50元以下者,给予检讨、通报批评处分。
连续三次破坏者,给予其记过处分。
2.价值50元以上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第七条以现金或其它物品为赌注,进行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者:1.首次参加赌博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屡次参与赌博者,给予记过、记大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责令劝退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八条考试违纪或协同违纪者:
1.初犯者,该科目成绩为“0”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 屡犯者,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或责令退学处分。
第九条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作检讨或通报批评:
1. 不遵守课堂纪律,影响教学进度,又不听教育者。
2. 未经老师同意擅自使用教室多媒体设备者,利用电子阅览室设备玩游戏或
进入不健康网站者。
3. 在课堂上使用随身听、手机等电子物品,影响上课者。
4. 侮辱、漫骂他人或说低级下流话,粗话和脏话者。
5.住宿期间未经同意擅自购买零食者。
6.违反学校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和损害校容校貌者。
7.经常迟到、早退者。
8.穿戴不整,烫发、染发、化妆、佩带首饰、留长发(男生)、穿高跟鞋、穿拖鞋进教室等不文明行为者。
9.多次不按时完成各科作业,屡次不认真值日者。
10.进营业性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房、酒吧等不适宜中学生的场所者。
11.经常不参加劳动和不讲究个人卫生者。
12.异性同学间有不符合中学生身份的言行举止或不必要的身体接触者。
13.其他类似上述性质违反校纪者。
第十条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1.不按时作息,不遵守寝室纪律,对他人学习、生活、作息造成影响者。
2.在饭厅、宿舍或其它公共场所酗酒、抽烟、哄闹、砸公物等扰乱公共秩序者。
3. 以强欺弱、逞强霸道、侵害他人、影响集体者。
4. 乱拿他人邮件,未经他人允许拆看他人信件者。
5. 集体外出活动,未经许可随意离队或违反纪律者。
6. 住宿生未经允许在校外住宿或翻墙外出者。
7. 不讲公共卫生,在校园内屡次乱倒垃圾、污水、饭菜,乱丢果皮、纸屑,乱涂乱画者。
8. 其它严重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者。
第十一条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 在校园内生火,在室内、在床上玩火者。
2. 在教室、寝室内接电线,安装灯头、插座或使用电器者。
3. 多次(三次或三次以上)在公共场合乱涂乱画或将脚印球印等污染墙壁者。
4. 无故撕毁法规、布告、通告、报刊杂志或有关张贴物者。
5. 携带匕首、刀具、棍棒等器械到校者。
6.在大型活动中(全体大会、升旗仪式、文艺会演、体育竞赛等)严重破坏秩序,不听指挥和劝告者。
7. 聚众起哄或在校外违章违纪造成较坏影响者。
8. 其他与上述相同性质的严重违纪行为者。
第十二条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到下列课时者:
1. 达8课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2. 达16课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 达24课时者,给予记过处分或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三条本条例内没有举例的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将参照本条例相似条款给予处分。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或加重处分。
1. 违纪后,认错态度不好或故意隐瞒歪曲事实者。
2. 因受批评、处分等原因,对教师职工、同学进行漫骂、人身攻击、寻衅滋事者。
3. 对检举人、证人威胁和打击报复者。
4. 屡犯不改或第二次受违纪处分者。
5. 第三次受处分且情节严重者,给予责令退学处分。
第十五条受行政处分的学生,原享受的助学金和奖学金停发,并在一年内
取消获得奖学金和评优的资格。
第十六条学生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六个月内不能撤消;受到记过或记过以上行政处分,一年内不能撤消处分;个别有显著悔改表现并立大功者,可向学校申请提前撤消处分。
第十七条处分决定和处分材料撤消的管理及报批程序:
1. 处分程序
(1) 正常程序
a.班级提出报告(附有关材料),年级组讨论上报。
b.学生处审批(警告处分及其以下的批评教育由学生处讨论决定)
c.校务会审批(开除学籍处分由校行政审批)
d.学校公布并记入档案。
(2)非常程序
a.学生处、教导处等有关部门会同年级组和班级搜集相关材料。
b.学生处会同班级提出报告(附有关证明材料)
c.校务会审批
2. 对受过处分的学生,凡符合下列条件者,经本人申请,所在班级讨论,年级组提出意见,报学生处和校务委员会批准后撤消(警告处分由学生处批准后撤消)。
(1) 受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者,经六个月以上考察,证明其确有显著悔改表现。
(2) 受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者,经一年以上考察,证明其确有显著悔改表现。
第十八条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的前提下,学生有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
学生会所属的“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是代表学生维护自身权益的职能机构。
学生对学校的有关规定或处理有异议,可以通过“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条例解释权属于校务委员会。
第二十条本条例自2017年9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