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期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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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前言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是电力系统中非常重要的安全设备,其稳定性和可靠性直接关系到电网的安全运行。

为了确保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的正常运行,需要建立起相应的检验规程,对其进行定期检验。

本文将详细介绍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的检验规程。

基本概念继电保护是指在电力系统中通过电气量的变化来实现对电力设备及电气线路的保护。

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是指具有故障检测、故障定位、自愈恢复和抗干扰等功能,可在电力系统故障发生时按照一定的策略自动进行保护操作。

检验内容硬件检验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的硬件检验是以设备的电气参数为基础,通过测量其电流、电压、阻抗、功率等参数的大小和变化来判断设备硬件是否正常。

该检验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电气参数测量:对设备的电流、电压、阻抗、功率等参数进行准确的测量,以确定设备的电气性能是否满足要求。

2.相序检查:通过检查设备三相电源的接线是否正确,避免因相序错误导致设备不能正常运行。

3.原位测试:在设备的运行状态下,对设备进行各项参数的测试和校验,以验证设备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软件检验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的软件检验是指对设备的软件进行测试,以确保其程序的正确性和程序功能的完整性。

检验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程序功能测试:对设备的各项程序进行测试,检查其各种功能是否正常。

2.性能测试:对设备的响应速度、处理能力等性能指标进行测试,以保证其性能符合要求。

3.故障检测测试:对设备的故障检测程序进行测试,验证其是否能够及时发现和诊断设备故障,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现场检验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的现场检验是指在实际运行环境下对设备进行测试,以验证设备在不同负荷、环境条件下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检验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现场测试:对设备在实际运行环境下进行各项参数的测试和校验,以验证设备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DLT995-2023年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DLT995-2023年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及其二次回路接线(以下简称装置)检验的周期、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网企业、并网运行发电企业及用户负责继电保护运行维护和治理的单位。

有关规划设计、争论制造、安装调试单位及部门均应遵守本标准。

2标准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全部的修改单(不包括订正的内容)或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争论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版本。

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261—2023 继电器及装置根本试验方法GB/T 14285—2023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DL/527—2023 静态继电保护装置逆变电源技术条件3总则3.1本标准是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在检验过程中应遵守的根本原则。

3.2本标准中的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是指在电力网中发生故障或消灭特别运行时,为确保电网安全与稳定运行,起掌握作用的自动装置,如自动重合闸、备用电源或备用设备自动投入、自动切负荷、低频和低压自动减载、电厂事故减出力、切机等。

3.3110 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系统中电力设备及线路的微机型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必需依据本标准进展检验。

对于其他电压等级或非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可参照执行。

3.4各级继电保护治理及运行维护部门,应依据当地电网具体状况并结合一次设备的检修合理地安排年、季、月的保护装置检验打算。

相关调度部门应予支持协作,并作统筹安排。

3.5装置检验工作应制定标准化的作业指导书及实施方案,其内容应符合本标准。

3.6检验用仪器、仪表的准确级及技术特性应符合要求,并应定期校验。

3.7微机型装置的检验,应充分利用其“自检”功能,着重检验“自检”功能无法检测的工程。

4检验种类及周期4.1检验种类检验分为三种:a)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b)运行中装置的定期检验(简称定期检验);c)运行中装置的补充检验(简称补充检验)。

湖北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期检验周期与发检验必检项目的规定

湖北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期检验周期与发检验必检项目的规定

湖北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期检验周期与发检验必检项目的规定作者:1检验种类及定期检验周期1.1检验种类1.1.1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1.1.2运行中装置的定期检验(简称定期检验),包括定期全部检验、定期部分检验和用装置进行实际断路器的跳合闸试验;1.1.3运行装置的补充检验(简称补充检验)。

1.2定期检验周期1.2.1线路保护1.2.1.1新投入运行的保护运行后第一年内必须进行一次全部检验,并应按照新安装装置的检验项目进行。

1.2.1.2微机型、集成电路型线路保护每4年进行一次全部检验,每2年进行一次部分检验。

每年随一次设备检修用80%的额定直流电压做一次用装置进行实际断路器的跳合闸试验(若当年一次设备不检修,可不做此跳合闸试验)。

1.2.1.3整流型、晶体管型等线路保护每3年进行一次全部检验,每年进行一次部分检验。

1.2.1.4110kV及以下馈电线路保护1.2.1.4.1微机型、集成电路型保护每6年进行一次全部检验,每3年进行一次部分检验,每年随一次设备检修用80%的额定直流电压做一次用装置进行实际断路器的跳合闸试验(若当年一次设备不检修,可不做此跳合闸试验)。

1.2.1.4.2整流型、晶体管型等线路保护每3年进行一次全部检验,不再进行部分检验。

但每年随一次设备检修用80%的额定直流电压做一次用装置进行实际断路器的跳合闸试验(若当年一次设备不检修,可不做此跳合闸试验)。

1.2.1.4.3电磁型等线路保护每3年进行一次全部检验,每年随一次设备检修用80%的额定直流电压做一次用装置进行实际断路器的跳合闸试验(若当年一次设备不检修,可不做此跳合闸试验)。

1.2.1.5各种类型的电流互感每5年进行一次检验,其变比变更时,应进行检验。

1.2.1.6高频保护的专用通道设备包括高频阻波器、耦合电容器、结合滤波器、高频电缆和分频器每4年进行一次全部检验,部分检验周期与相庆的保护检验周期相同,每年必须进行一次跨越衰耗的测量检查,每日以收发信机交换信号方式监测通道设备工作的正常性。

继电保护装置定期校验制度

继电保护装置定期校验制度

继电保护装置定期校验制度首先,继电保护装置的定期校验旨在确保其在正常工作环境下能够准确、可靠地进行故障检测、信号接收、信息处理和动作输出等功能,从而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校验的内容主要包括测量单元、计算单元、整形单元、输出单元以及各种输入/输出接口等。

其次,校验的范围主要涵盖继电保护装置的完整性、准确性、可靠性、协调性和稳定性等方面。

完整性要求检查装置的外观是否完好、线路连接是否正确以及电源是否正常等。

准确性要求校验装置的测量和计算结果是否与电力系统实际情况相符。

可靠性要求校验装置对故障的检测和动作是否及时、准确。

协调性要求校验装置与其他继电保护装置之间的协调性和相互配合性。

稳定性要求校验装置在各种工作条件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校验的要求包括校验的工作人员具备一定的电力系统知识和继电保护知识,对校验仪器设备进行校准,根据校验结果进行合理的判断和处理等。

校验还需要评估继电保护装置的工作性能和故障率,并进行记录和整理。

同时,在校验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电力系统的影响,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校验的流程主要包括校验前的准备工作、校验的具体内容和步骤以及校验后的总结和整理等。

校验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制定校验计划、确定校验仪器和设备、准备所需的技术资料和文件以及组织校验人员等。

校验的具体内容和步骤根据继电保护装置的不同类型和特点而定,主要包括外观检查、线路连接检测、电源电压和电流校验、动作特性校验、稳定性校验和协调性校验等。

校验后的总结和整理主要包括校验结果的记录、校验报告的编写、校验记录的归档以及校验异常的处理等。

校验的周期主要根据继电保护装置的使用环境、工作状态和重要性等因素来确定。

一般而言,对于关键性设备和重要继电保护装置,应进行更加频繁和全面的定期校验,一般不超过一年。

对于其他一般继电保护装置,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和经验来确定校验的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综上所述,继电保护装置定期校验制度是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措施。

2024年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校验规程

2024年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校验规程

2024年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校验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电力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本规程,以确保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的准确可靠运行,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电网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校验工作。

第三条本规程的校验对象包括但不限于500kV及以上电网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

第四条校验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及规范进行,确保校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校验工作应在维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对电网的影响和干扰。

第六条校验工作应充分借鉴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经验,提高校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七条校验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资质审查。

第二章校验范围和内容第八条电网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的校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装置运行特性、保护逻辑和参数设置、故障录波和事件记录、通信互锁和信号传输、装置的安全可靠性等。

第九条校验应根据装置的类型和功能,采用适当的校验方法和手段,如实验室测试、现场测试和模拟计算等。

第十条校验工作应做好数据记录和备份工作,并及时报告校验结果,为电网调度和运行提供参考。

第十一条校验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校验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校验工作应有明确的质量控制和评估措施,确保校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校验机构和人员第十三条校验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实验室和测试设备,以及高素质的校验人员。

第十四条校验机构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认证,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校验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证书和资格。

第十六条校验人员应具备扎实的电力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的原理和操作。

第十七条校验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保证校验工作的公正、客观和严谨。

第四章校验计划和报告第十八条校验机构应根据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校验计划和安排。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标准检修项目和质量要求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标准检修项目和质量要求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标准检修项目和质量要求序号检修项目A修(全部检验)C修(部分检验)新安装检验质量要求1检验前准备工作★★★现场检验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组织所有工作成员掌握被检验系统的一次设备情况、与之相关联的一、二次运行设备状况,结合图纸、方案,从人、设备、环境等因素进行全面深入分析,列出检验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源与控制措施。

2电流、电压互感器检验--★检查电流、电压互感器铭牌参数是否完整、出厂合格证及试验资料是否齐全。

如缺乏上述数据,应由有关制造厂或基建、生产单位的试验部门提供。

3二次回路检验3.1电流、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检查★★★1)检查二次回路绕组所有二次接线正确性及端子排引线螺钉压接可靠性,检查互感器二次回路只能有一点接地;2)由几组电流互感器绕组组合且有电路直接联系的回路,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宜在第一级和电流处一点接地;3)接地线截面积不小于4mm2。

3.2二次回路绝缘检查★★★1)采用1000V兆欧表;2)新安装时,各回路绝缘电阻大于10MΩ;3)定期检验时,各回路(除信号回路)对地绝缘电阻大于1MΩ。

3.3端子、插件紧固★★★端子引线、插件接触良好,螺钉压接可靠。

装置背板配线连接紧固,插件螺丝紧固。

4屏柜及装置检验4.1装置外部检查★★★1)固定良好,无明显变形及损坏现象,各元器件安装端正牢固;2)按钮及键盘等应操作灵活、手感良好。

所有装置单元、端子排、导线接头、电缆及其接头、信号指示等应标示明确,字迹清晰无误;3)屏上的连片(压板)应有双重标示且与设计图纸、运行规程相符,连片安装符合反措要求。

4.2装置绝缘试验--★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值,要求阻值均大于20MΩ,测试后应将各回路对地放电。

4.3上电检查★★★1)装置运行正常,显示及键盘操作正确;2)软件版本、校验码与出厂时确认的,或定值单一致;3)与对时装置通信正常,时钟同步。

检验)分检验)检验4.4工作电源检查★★★1)直流电源缓慢升至80%Ue,装置自启动正常,无异常信号;2)80%额定工作电源下保护装置应稳定工作;拉合3次直流电源(含80%Ue工况),装置自启动正常,无异常信号;3)电源模块输出电压误差范围为-0.5%~+2.5%(+5V),±5%(±12V或±15V),-2.5%~+7.5%(+24V)。

继电保护装置校验标准

继电保护装置校验标准

继电保护装置校验标准继电保护装置是电力系统中的重要设备,它的可靠性直接关系到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为了确保继电保护装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需要进行定期的校验。

而继电保护装置的校验标准则是保证校验工作有效进行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就继电保护装置校验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继电保护装置校验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继电保护装置校验规程》、《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设备校验导则》等文件,对继电保护装置的校验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校验的周期、方法、要求等内容。

校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校验工作,确保校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其次,继电保护装置校验标准应当考虑到设备的特殊性。

不同类型、不同厂家生产的继电保护装置,在校验标准上可能会有所不同。

校验人员在进行校验工作时,需要充分了解被校验装置的技术特性和工作原理,结合国家标准对校验标准进行合理调整,确保校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再者,继电保护装置校验标准应当注重实用性和操作性。

校验标准应当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适应不同情况下的校验需求。

同时,校验标准应当具体明确校验的步骤和方法,为校验人员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南,确保校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外,校验标准还应当考虑到校验设备的可用性和可操作性,避免因为校验设备的限制而影响校验工作的进行。

最后,继电保护装置校验标准应当重视校验结果的分析和处理。

校验标准应当明确校验结果的判定标准和处理方法,对于校验结果异常的情况,校验标准应当给出相应的处理建议,确保校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同时,校验标准还应当要求对校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和归档,为今后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综上所述,继电保护装置校验标准是保证继电保护装置校验工作有效进行的重要依据。

校验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考虑到设备的特殊性,注重实用性和操作性,重视校验结果的分析和处理。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校验工作,才能确保继电保护装置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保障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DLT995_2006继电保护和电网的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完整

DLT995_2006继电保护和电网的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完整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及其二次回路接线(以下简称装置)检验的周期、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网企业、并网运行发电企业及用户负责继电保护运行维护和管理的单位。

有关规划设计、研究制造、安装调试单位及部门均应遵守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261—2000 继电器及装置基本试验方法GB/T 14285—2006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DL/527—2002 静态继电保护装置逆变电源技术条件3 总则3.1 本标准是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在检验过程中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3.2 本标准中的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是指在电力网中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运行时,为确保电网安全与稳定运行,起控制作用的自动装置,如自动重合闸、备用电源或备用设备自动投入、自动切负荷、低频和低压自动减载、电厂事故减出力、切机等。

3.3 110 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系统中电力设备及线路的微机型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必须按照本标准进行检验。

对于其他电压等级或非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可参照执行。

3.4 各级继电保护管理及运行维护部门,应根据当地电网具体情况并结合一次设备的检修合理地安排年、季、月的保护装置检验计划。

相关调度部门应予支持配合,并作统筹安排。

3.5 装置检验工作应制定标准化的作业指导书及实施方案,其内容应符合本标准。

3.6 检验用仪器、仪表的准确级及技术特性应符合要求,并应定期校验。

3.7 微机型装置的检验,应充分利用其“自检”功能,着重检验“自检”功能无法检测的项目。

4 检验种类及周期4.1 检验种类检验分为三种:a) 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b) 运行中装置的定期检验(简称定期检验);c) 运行中装置的补充检验(简称补充检验)。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校验规程(三篇)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校验规程(三篇)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校验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装置)的校验工作,以保证电网安全、可靠运行,本规程制定。

第二章校验范围第二条装置校验的范围包括:装置硬件设备、软件配置、参数设置、逻辑功能和接口功能等校验。

第三章校验内容第三条装置硬件设备校验内容包括:设备型号、设备标识、设备连接、设备固件版本、设备运行环境、设备备份等校验。

第四条装置软件配置校验内容包括:软件版本、软件功能、软件拓扑图、软件路径等校验。

第五条装置参数设置校验内容包括:设备参数、保护参数、通信参数、定值参数等校验。

第六条装置逻辑功能校验内容包括:逻辑运行时间、逻辑运行效果、逻辑运行参数等校验。

第七条装置接口功能校验内容包括:与上位机通信接口、与下位机通信接口、与其他装置通信接口等校验。

第四章校验方法第八条装置校验采用的方法包括:检查法、测试法、仿真法、对比法等。

第九条检查法是指通过检查设备硬件设备、软件配置、参数设置、逻辑功能和接口功能等的正确与否来进行校验。

第十条测试法是指通过实际操作装置,检验其在各种情况下的工作情况和响应时间来进行校验。

第十一条仿真法是指通过仿真软件或设备来模拟实际工作情况,检验装置在仿真环境下的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对比法是指将待校验的装置与同类型、同性能、同参数等的装置进行对比,检验其是否一致。

第五章校验过程第十三条装置校验的过程包括:准备工作、测试操作、数据分析和评价等。

第十四条准备工作包括:准备校验设备、校验文档、校验环境等。

第十五条测试操作包括:装置启动、装置停止、装置切换、装置响应时间等。

第十六条数据分析和评价包括:对校验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和评价,形成校验报告。

第六章校验考虑第十七条装置校验的考虑包括:校验时间、校验人员、校验地点、校验方法、校验设备等。

第十八条装置校验的时间应在电网负荷较小的时期进行,以免对正常运行造成影响。

第十九条装置校验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正确、有效地进行校验工作。

保护及装置现场定期校验及管理制度

保护及装置现场定期校验及管理制度

继电保护及装置现场定期校验及管理制度检修部电气班继电保护及装置现场定期校验及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大唐黑龙江风电公司及继电保护专业各级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实施指南。

3 定期校验和抽检3.1 为监督设备的动态健康水平,提高继电保护设备的可靠性,对继电保护及装置现场定期校验维护工作进行了规定。

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文件抵触,则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3.2 本制度适用于大唐黑龙江风电公司继电保护专业,保护及装置现场定期校验维护工作。

3.4 继电保护专业所有保护及装置必须定期进行校验和试验。

3.5 继电保护专业主要保护及装置设备校验期为三至五年。

3.6 随机组运行的主要保护及装置,应进行现场运行质量检查,其检查周期一般为每周两次,最长周期不应超一周。

3.4 各专责负责人对主要保护及装置按照定期校验周期进行校验。

定期校验要列入周期计划报部门统筹安排。

3.5 定期校验工作必须由专责负责人负责,安排具有现场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并做好危险点分析工作及使用好继电保护安全技术措施票。

3.6 现场定期校验工作应该依照下列程序进行:3.6.1 技术准备:工作负责人及参加校验人员在定期校验工作开工前要仔细查阅有关的保护及装置图纸和说明书。

熟悉被校验保护及装置的原理、结构、现场工作安全规程。

3.6.2 工作准备:工作负责人在开始工作前要向参加工作的人员把工作过程、每个人担负的工作任务交待清楚,同时要制定出保证机组安全稳定的运行使校验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的安全措施。

并开好继电保护校验工作票。

3.6.3 具体工作:按照继电保护及装置校验规程、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步骤及方法对继电保护装置进行校验,严格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

3.7 工作结束:校验完毕后,做好校验记录,与运行人员按验收制度办理工作终结手续,交回工作票。

文明生产方面的工作参照清洁卫生制度执行。

3.8 保护及装置校验后应及时填写试验报告,经审查合格有关人员签字后存档。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编制: xxxx审核: xxx批准: xxx总则整流所内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大量采用新原理和新技术,微机保护已替代了原来的常规保护,光纤数字通信,综合自动化系统,保护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得到了普遍应用。

为了适应我所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检验,通过科学管理改善检验手段,简化检验项目和提高检验效率,达到提高继电保护检验质量、确保检验周期的目标。

本规程编写参考了以下标准和产品技术使用说明书:《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电力技术标准汇编●《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DL—T/99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14285—2006 ●NSR—303超高压线路成套保护装置技术和使用说明书●NSR—382Q电压切换装置技术和使用说明书●NSR—381P2操作继电器装置技术和使用说明书●BP—2CS微机母线成套保护装置技术说明书●WMH—800A/P微机母线保护装置产品使用手册●RCS—992稳定控制装置产品使用手册●RCS—990 稳定控制装置产品使用手册●F35保护装置产品使用手册●T35保护装置产品使用说明书●D25 综合保护装置使用说明书第一章设备检验种类及周期1. 设备检验种类1.1 检验种类分为三种:1.1.1 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1.1.2.运行中装置的定期检验(简称定期检验);1.1.3 运行中装置的补充检验(简称补充检验);1.2 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在下列情况进行:1.2.1 当新安装的一次设备投入运行时;1.2.2 当在现有的一次设备上投入新安装的装置时;1.3 运行中装置的定期检验分为三种:1.3.1全部检验;1.3.2 部分检验;1.3.3 用装置进行断路器跳、合闸试验;1.4 运行中装置的补充检验分为五种:1.4.1 对运行中的装置进行较大的更改或增设新的回路后的检验;1.4.2 检修或更换一次设备后的检验;1.4.3 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后的检验;1.4.4 事故后检验;1.4.5 已投运行的装置停电一年及以上,再次投入运行时的检验;2. 设备定期的检验与周期2.1 综合考虑我厂所辖供电设备情况和电压等级及运行环境,定期检验应尽可能配合在一次设备停电检修期间进行。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1. 前言本文档是针对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的检验规程,目的是为了确保电力系统的运行安全和可靠性。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检验和测试。

2. 检验细节2.1 检验对象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了电力系统的安全和可靠的运行。

本规程涉及的检验对象包括各类电力系统中使用的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如发电机保护、母线保护、线路保护等。

2.2 检验要求本规程中,对于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的检验要求如下:•确认装置符合设计要求,并且与所连接的设备匹配。

•检查设备的标志和记录,包括设备信息、编号、安装位置、接线方式等。

•进行试验操作并记录结果,如正常运行、故障检测、动作时间等参数测试。

•对测试结果进行评估,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或特定的国家或地区标准。

•进行维护、校准等操作,并保持完善的记录。

2.3 检验过程本规程中,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的检验过程如下:1.设备检查进行设备检查,检查装置的标志、生产日期、合格证等文件,并保证装置安装正确。

2.功能检查对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进行功能检查,如是否能够动作、动作时间、动作精度等参数。

3.故障检测在系统中制造不同的故障,检查装置能否检测和响应故障,如出现故障时装置的反应和记录。

4.设备校准对检查结果进行校准,使结果准确并保证设备符合设计要求。

5.结果记录将测试结果保存至记录表格或日志中,包括测试日期、测试结果、故障记录等。

3. 其他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是电力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检验确保了电力系统的安全和可靠性。

本规程中的检验细节和检验要求能够帮助检验人员进行检验并记录结果,保证电力系统的运行安全和可靠。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管理规定.doc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管理规定.doc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管理规定
1、对运行中或准备投入运行的保护装置,应按部颁《继电保护及系统自动装置检验条例》和有关检验规程进行定期检验和其他各种检验工作。

2、基层局厂继电保护部门,需根据季节特点、负荷情况并结合一次设备的检修,合理地安排年季月的保护装置检验计划。

有关调度部门应予支持配合,并作统筹安排,使保护装置定期检验工作能顺利开展。

定期检验工作应掌握进度,及时完成,以减少对系统安全运行的影响,并应保证检验质量。

3、检验工作中,须严格执行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保安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并按符合设备实际安装情况的正确图纸进行现场检验工作;复杂的检验工作事先应制订实施方案。

4、主要厂、站应配备专用试验仪器整组试验车及试验电源。

检验用仪表的精确等级及技术特性应符合规程要求,所有测试仪表均需定期校验,以确保检验质量。

5、继电保护检验时,应认真作好记录。

检验结束时,应及时向运行人员交待,在配电盘的有关记录簿上作好记录。

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检验报告。

6、当保护装置发生不正确动作后,应及时向上级继电保护部门及整定管辖部门报告,并保留现场原有状态,及时进行事故后的现场检验。

检验项目根据不正确动作的具体情况确定。

重大事故的检验工作应与上级继电保护及安全部门商定,并应有有关中试所参加协助分析,找出不正确动作原因,制订对策。

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

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

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的通知(87)水电电生字第108号现正式颁发《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自1988年1月起执行。

原电力工业部1958年颁发的《继电保护及系统自动装置检验条例》同时停止执行。

各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贯彻本条例,并创造条件配备所需的试验设施。

在执行本规程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随时告部。

1987年11月26日1 检验种类及期限所有继电保护装置与电网安全自动装置及其回路接线(以后简称装置),必须按本条例的要求进行检验,以确定装置的元件是否良好,回路接线、定值及特性等是否正确。

1.1 检验分为三种:1.1.1 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

1.1.2 运行中装置的定期检验(简称定期检验)。

1.1.3 运行中装置的补充检验(简称补充检验)。

1.1.4 对新型的装置(指未经部级鉴定的产品),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试验,并经网(省)局继电保护运行部门审查,其技术性能满足电网安全要求时,才能在系统中试用(投入跳闸)。

1.2 定期检验分为三种:1.2.1 全部检验。

1.2.2 部分检验。

1.2.3 用装置进行断路器跳合闸试验。

1.3 补充检验分为四种:1.3.1 装置改造后的检验。

1.3.2 检修或更换一次设备后的检验。

1.3.3 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后的检验。

1.3.4 事故后检验。

1.4 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在下列情况时进行:1.4.1 当新装的一次设备投入运行时。

1.4.2 当在现有的一次设备上投入新安装的装置时。

1.4.3 当对运行中的装置进行较大的更改或增设新的回路时,其检验范围由基层局、厂继电保护机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对由网(省)局管辖的装置,其检验范围应事先征得网(省)局继电保护机构同意。

未按本条例的要求进行检验的新安装的及经过改造的装置禁止投入运行。

由于制造质量不良,不能满足检验要求的装置,原则上应由制造厂负责解决,属于普遍性的问题,应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

继电保护与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

继电保护与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

继电保护与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引言继电保护与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是电力系统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们起着保护电能设备和维护电网安全的关键作用。

为了确保这些装置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需要制定相应的检验条例,进行定期的检验和维护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继电保护与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

一、检验的目的继电保护与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的检验是为了验证其性能和可靠性,确保其在电力系统中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具体目的包括: 1. 验证继电保护与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的参数设置是否准确; 2. 检查装置是否能够准确判断电网异常情况,并发出适当的保护信号; 3. 测试装置的动作性能,确保它能及时、可靠地对电网异常进行保护措施。

二、检验的方法继电保护与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的检验可以采用以下方法之一: 1. 在实际电力系统中进行现场检验; 2. 利用仿真软件对装置进行离线检验; 3. 利用实验室设备对装置进行模拟检验。

三、检验内容继电保护与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的检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装置参数的设置与校验; 2. 基本保护功能的测试,包括过电流保护、接地保护、差动保护等; 3. 自动装置的运行逻辑验证,包括根据电网状态进行自动切换、调节等; 4. 故障录波和事件记录功能的测试,确保装置能够记录和存储关键事件。

四、检验结果评定继电保护与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的检验结果应按照一定的评定标准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可以判断装置的合格性和可靠性。

评定标准可以根据装置的技术规范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

五、检验记录和报告对于每次检验,应编制详细的检验记录和报告,其中包括检验的时间、地点、方法,以及检验内容、结果和评定等信息。

检验记录和报告应保存备查,以供日后参考和分析。

六、检验周期继电保护与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的检验周期应根据装置的使用情况和要求进行制定。

通常情况下,建议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并根据装置性能和环境变化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正和更新。

结论继电保护与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的检验是确保电力系统正常运行和维护电网安全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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