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工商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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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XX贸易有限公司章程
(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章程范本)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一)名称:海口XX贸易有限公司
(二)住所:海南省海口市XX区XX路XX号
二、经营范围:XXX、XXX的销售(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
三、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时间:
股东:张XX;身份证号:46XXXXXXXXXXXXXXXXX,以货币认缴出资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 %,约定于公司注册之日起XXX (时间)内缴足。
股东:王XX;身份证号:46XXXXXXXXXXXXXXXXX,以货
币认缴出资
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 %,约定于公司注册之日起XXX(时间)内缴足。
五、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
(一)股东会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⑴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⑵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监
事的报酬事项;
⑶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⑷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⑸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⑹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⑺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⑻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⑼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⑽修改公司章程;
⑾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以上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3、股东会的议事规则:
⑴股东会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每年X月X日为股东会定期会议
日期,定期会议应按章程规定召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⑶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⑷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以及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⑸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
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二)董事会
1、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由X人(注:三人以上)组成。(注:两
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3、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X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4、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⑴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⑵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⑶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⑷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⑸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⑹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⑺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⑻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⑼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
名,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⑽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⑾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5、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⑴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⑵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⑶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
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经理
1、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2、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⑴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⑵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⑶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⑷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⑸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⑹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
管理人员。
⑻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监事会
1、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由X人组成,其中股东代表X人,职工
代表X人。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连选
可以连任。
3、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4、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⑴检查公司财务;
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⑶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⑷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⑸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
⑹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⑺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
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