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补贴标准及税务问题
出差补助扣税标准
一、出差补助扣税标准员工出差补贴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根据《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项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出差补助扣税标准二、年终奖怎么扣税的1、现行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及要求,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计算,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2、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
3、若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若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个人所得税避税方法合理避税是合法的,通过合理避税可以提高个人可支配收入。
可行合法的避税方法如下:1、差旅费补贴(差旅费津贴200元、误餐补助200元。
超过部分并计“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2、职工离职有个税法优惠,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个所税;3、通讯费;4、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报销形式可以不计税,随工资发要交税;5、发票冲抵(为不实开支不建议);6、大笔收入分次拿;7、提高福利降工资;8、劳务报酬工资化;9、高工资那个月分部分到后面的低收入月份;10、提高三险一金的额度。
差旅补贴标准
差旅补贴标准差旅补贴是指企业为员工出差期间发放的补贴,是一种激励员工出差工作的福利政策。
差旅补贴的标准直接关系到员工的出差补贴待遇,也是企业管理和员工福利的重要内容之一。
下面将就差旅补贴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一、差旅补贴的范围。
差旅补贴的范围一般包括交通、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
具体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通讯费和其他必要费用。
二、差旅补贴的标准。
1. 交通费。
交通费是指员工在出差期间所产生的交通费用,一般包括往返交通费和出差地交通费。
往返交通费一般按照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进行报销,出差地交通费一般按照当地交通标准进行报销。
2. 住宿费。
住宿费是指员工在出差期间所产生的住宿费用,一般按照当地的住宿标准进行报销,也可以根据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3. 餐饮费。
餐饮费是指员工在出差期间所产生的餐饮费用,一般按照当地的餐饮标准进行报销,也可以根据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4. 通讯费和其他必要费用。
通讯费和其他必要费用是指员工在出差期间所产生的通讯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一般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报销,也可以根据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三、差旅补贴的发放方式。
差旅补贴的发放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员工在出差期间先行垫付费用,然后在出差结束后提交相关费用报销单,由企业进行报销;另一种是企业直接发放统一的差旅补贴费用给员工,员工无需垫付费用。
四、差旅补贴的管理。
企业在制定差旅补贴标准时,需要考虑到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差旅补贴标准,并建立健全的差旅补贴管理制度,保证差旅补贴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五、差旅补贴的税收政策。
差旅补贴属于企业给予员工的福利待遇,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差旅补贴是免税的,不需要纳税。
六、差旅补贴的注意事项。
1. 员工在出差期间需要妥善保管好相关费用票据,以便于后期的报销;2. 员工在出差期间需要遵守企业的相关差旅政策和规定,合理使用差旅补贴;3. 企业在发放差旅补贴时需要及时、准确地发放,保证员工的权益。
全有:出差费用涉税(个税进项税等)处理+出差管理办法制度参考
全有:出差费用涉税(个税进项税等)处理+出差管理办法制度参考⭐️❀一、出差费用内容1.员工出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员工出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属于与企业经营相关的费用,如员工垫付费用,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报销,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符合生产经营常规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应符合三个基本原则: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
真实性是税前扣除的首要原则,要求纳税人提供证明支出确属实际发生的合法、有效凭证。
2.差旅费补助——不需要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1)为了加强经费控制,提高差旅工作效率,一般单位对员工差旅中发生的除城市间交通费及住宿费外的部分费用实行限额内包干管理。
即,员工先自行负担这部分支出,单位再给予固定标准的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2)如单位除实报实销所有差旅费用外,还另外给予员工差旅费津贴名义的福利,则该部分福利收入属于应税收入,应予征税。
关于差旅费补助的标准由财政部门制定,具体关注各个地方的规定对企业具体标准。
另对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内容请参见《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
超过标准的部分,应并入职工当月工资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差旅费进项税额抵扣1.差旅费内容是否能抵扣(1)交通费(出差途中的车票、船票、机票、滴滴打车等),可以按规定抵扣,其中非本单位员工的交通费不能抵扣进项;(2)行旅托运费和订票手续费,取得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一般情况下行旅托运费很难取得专票;(3)车辆使用费(公车):油费(专票)、过路过桥费(普票)、停车费(专票,基本上不可能)、保险费(专票)、修理费(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4)车辆使用费(私车,建议签合同并支付租金):私车租赁费(不能代开专票,不能抵扣,按月支出且月租金不超过500元)、其他油费(专票)、过路过桥费(普票)、停车费(专票,基本上不可能)、租赁过程中修理费(专票)可以按规定税前扣除和进项税额抵扣;,保险费和保养费不能税前扣除且不能进项税额抵扣,(5)住宿费,取得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6)餐饮费,即使取得专票,也不可抵扣进项税额,建议取得普通发票;(7)补助、补贴:误差补助、交通补贴,不需要取得发票,不可抵扣进项税额;(8)租车的费用:取得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2.差旅费核算分类(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差旅费不能抵扣。
财政部出差补助标准
财政部出差补助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出差补助标准的规定,出差人员在执行公务出差期间,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助待遇。
出差补助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出差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合理补偿其在出差期间的额外开支,同时也是对出差人员辛勤工作的一种肯定和鼓励。
首先,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出差补助标准主要包括交通补助、住宿补助、餐费补助和其他必要费用补助。
其中,交通补助是指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因公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包括车船费、飞机票等,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予以报销或者给予固定补助。
住宿补助是指出差人员在出差地点的住宿费用,按照当地住宿标准予以报销或者给予固定补助。
餐费补助是指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的伙食费用,按照当地伙食标准予以报销或者给予固定补助。
其他必要费用补助是指出差人员在执行公务出差期间的其他必要支出,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予以报销或者给予固定补助。
其次,根据不同的出差地点和出差时长,财政部对出差补助标准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一般来说,出差地点在一线城市的,补助标准会相对较高,因为一线城市的生活成本较高;而在二线城市或者三线以下城市的,补助标准会相对较低。
此外,出差时长也是影响补助标准的重要因素,一般来说,出差时长越长,补助标准会相对更高一些。
最后,为了保障出差补助的合理性和规范性,财政部对于出差补助的申请和报销也有一定的要求。
出差人员在享受补助待遇时,需要提供相关的出差证明和费用凭证,经过单位审核后方可报销或者领取补助。
同时,财政部也对于出差补助的发放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出差补助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发放。
总的来说,财政部出差补助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出差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合理补偿其在出差期间的额外开支,同时也是对出差人员辛勤工作的一种肯定和鼓励。
各地单位和出差人员在享受出差补助待遇时,应当严格按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出差补助的合理性和规范性,做到公私分明,合理使用补助资金。
企业员工出差补助标准
企业员工出差补助标准
企业员工出差补助标准因公司而异,具体标准可能会因公司的财务状况、出差目的地的偏远程度以及其他因素而有所不同。
一些公司会提供食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
一般来说,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30元,特殊地区(指经济特区)50元。
按在特殊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的个人,在途期间按一般地区标准计发伙食补助费。
此外,出差期间个人没有支付伙食费的,不得报销伙食补助费。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按照以上标准发放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计入应缴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
如果单位支付员工的出差补助符合上述规定,则不需计入员工应缴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
因此综合上述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车船费、住宿费、餐费等),如果能够提供发票的可以实报实销。
出差伙食补助费在上述标准范围内可不计入应缴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也可在所得税前扣除,在上述标准范围之外的应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工资薪金收入超过所得税法规定之外的部分应作纳税调整。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标准请参照您所在公司或目标公司的规定。
出差费用标准及管理规定
出差费用标准及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所有费用报销及审批流程,明确相关的费用报销标准及细节规定,特制定此规定。
二、适用对象:深圳市欧莎世家服饰有限公司总部所有员工三、费用项目及报销标准:(一)差旅费1、出差申请及借款申请1.1 所有出差的员工,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注明出差的时间、地点及明细预算,如需借款则需要填写“借款单”并由部门主管审批后交总经理审批,经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需交一份给财务部作为借款依据,交一份人事行政部作为考勤依据。
1.2 审批流程:填写出差申请单/借款单→部门主管审批→总经理核准→财务部借款2、出差费用标准2.1交通费标准:根据票价、住宿、时间的总值选乘价值最低的交通工具。
市内、出差地公交车费实报,的士费不予报销。
如因特殊情况必须乘坐的士的,需获得部门经理同意并在车票上注明起止地点、事因、车票实价,报销前先获得总经理签名确认后方可报销。
3、差旅费与公司原有补贴项的抵扣方法:3.1因公司已为每位员工支付了250元的餐费补贴,故出差的员工将会根据相应城市每天的餐费补贴标准上抵扣10元,公司每月250元的餐费补贴将全额支付。
3.2深圳市外的项目活动,如果有工作人员活动期间是由公司集体支付餐费的,则应在餐费补贴中减去相应的补贴费用。
深圳市内的项目活动不再进行抵扣也无补贴。
4、差旅费报销注意事项:4.1住宿费必须有税务监制章的相关业务发票,无发票不报销不补贴。
4.2同性员工必须两人同住一标准间,可按职务高的标准选住,否则超出一个标间标准的费用自负。
4.3出差人员必须对出差的各项费用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出虚假视其情节轻重处以罚款、除名。
4.4出差回公司五天内报账,超过10天不报财务,按出差预借款每天万分之三收息,在报销金额中扣减。
4.5以上费用标准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可能造成超标者,必须获得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
4.6 费用报销审批流程:填写费用报销单→直属主管审批→出纳及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通知报销人结款支持表格1、出差申请单总流程图(一)出差流程。
2023年公司出差补助标准
2023年公司出差补助标准2023年公司出差补助标准篇1一、简介差旅费,是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
不同单位或部门对差旅费的具体开支范围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根据一个单位或部门的具体规章制度,规定限额内的差旅费可以按照一定的程序凭据报销。
二、报销范围1、差旅费核算的内容:用于出差旅途中的差旅费费用支出,包括购买车、船、火车、飞机的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其他方面的支出。
2、一般情况下,单位补助出差伙食费就不再报销外地餐费了,或者报销餐费就不再补助出差伙食费。
3、至于外地餐券不能计入差旅费中,税法上并没有相关的文件规定。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等。
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差旅费中列支补助按人均100元1天标准以内。
三、报销原则1、差旅费必须在各部门预算总额内控制开支,差旅费超预算不得开支。
2、员工出差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填制出差申请单,经其直属上级批准。
凡未得事先批准的,一律不予报销。
3、员工出差途中,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出差行程到新的出差地点,经出差签批人书面/邮件确认后,其增加的行程作为另一次出差时间,与原出差时间不连续计算4、出差标准: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住宿、补助基本标准见集团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管字007)。
四、费用标准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
下同):(2)伙食补助费:(3)市内交通费:(4)交通工具标准:五、报销办法(一)住宿费报销办法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公务出差补助标准
公务出差补助标准公务出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因公务需要,派遣工作人员外出办理公务事务的行为。
为了保障出差人员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我国规定了公务出差补助标准。
下面将详细介绍公务出差补助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出差补助范围。
公务出差补助范围包括交通费、食宿费和其他必要费用。
具体包括,交通费,即往返车船、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的费用;食宿费,即出差期间的食宿费用;其他必要费用,即出差期间因公务需要发生的其他必要费用。
二、出差交通费。
出差交通费是指出差期间往返交通工具的费用,包括车船、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的票价。
根据国家规定,出差人员可以选择经济舱或硬座,也可以选择其他舱位或座位,但超出经济舱或硬座的费用需自行承担。
对于自驾车出差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报销油费和过路费。
三、出差食宿费。
出差食宿费是指出差期间的食宿费用,包括住宿费和餐饮费。
根据国家规定,出差人员在国内出差时,住宿费按照当地招待标准执行;在国外出差时,住宿费按照当地的住宿标准执行。
餐饮费按照当地的伙食费标准执行。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还可以适当报销其他必要的伙食费用,但需提供相关的票据和证明材料。
四、其他必要费用。
其他必要费用是指出差期间因公务需要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通讯费、材料费、会议费等。
这些费用需提供相关的票据和证明材料,经单位财务审核后方可报销。
五、报销流程。
出差人员在出差结束后,需及时准备相关的报销材料,包括交通费、食宿费和其他必要费用的票据和证明材料。
然后按照单位规定的报销流程进行报销,经单位财务审核后,将费用报销到个人账户或者直接发放现金。
六、注意事项。
在出差期间,出差人员需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公务出差补助标准,不得私自奢侈,不得虚报费用,不得违规报销。
同时,出差人员需注意安全,保护好个人和单位的财产安全,确保出差任务顺利完成。
以上就是关于公务出差补助标准的相关内容。
希望各位出差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做到合理、规范、透明地报销费用,为单位节约开支,提高工作效率。
员工出差取得差旅费津贴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员⼯出差取得差旅费津贴是否征收个⼈所得税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员⼯出差是很常见的情况。
很多企业对于出差的员⼯会有相应的津贴,不过对于这笔津贴的收⼊是否需要缴纳个⼈所得税就是⼤家⽐较关注的问题。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是需要依法纳税。
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员⼯出差取得差旅费津贴是否征收个⼈所得税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应包含企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经营规模制定的差旅费津贴发放标准。
对于可以提供出差时间、地点、出差记录等相关证明资料,并根据企业的差旅费管理办法以实报实销的⽅式发放的合理差旅费津贴,可以在计算当期个⼈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征收个⼈所得税。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差旅费津贴,应并⼊职⼯当期取得的⼯资薪⾦收⼊计算个⼈所得税。
依据:1.《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地税企所〔2010〕5号)第三条“差旅费的税前扣除问题”规定:企业可以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对能够提供证明差旅起⽌时间、地点等合法凭证的,按差旅费管理办法发放的差旅费,准予扣除。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所得税若⼲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条“关于⼯资,薪⾦所得的征税问题”第(⼆)项“下列不属于⼯资,薪⾦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本⼈⼯资,薪⾦所得项⽬的收⼊,不征税”第4款规定: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3.《财政局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2014〕30号)第⼆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三章“住宿费”、第四章“伙⾷补助费”、第五章“市内交通费”规定。
所以,对于经常出差的员⼯就需要清楚这点,才能知道在差旅费的津贴上是怎么来进⾏纳税的。
这也是相关的规定,每个⼈都需要遵守,当然很多企业都会做出合理的避税,这也是为了员⼯着想,希望本⽂的内容对⼤家有帮助。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关于出差补贴及日常费用报销规定
关于出差补助费标准及日常费用报销新规为保证本公司员工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日常及差旅费管理,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人员。
一、城市间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是指省际、市际出差因搭乘火车、轮船、汽车、飞机等交通工具所产生的费用。
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
1、城市间交通工具可以是飞机、火车、长途汽车等。
2、公司所有员工一般情况不得乘坐头等舱和公务舱。
3、公司员工乘坐火车或长途汽车,在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可购买硬卧车票,一般情况不得乘坐软卧或一等座,特殊情况需书面说明申请部门经理,获批准后方可乘坐软卧或一等座。
4、一般情况不得乘坐没有正规票据的交通工具,因特殊原因确需乘坐的,需向部门经理申请,并在报销时将主管经理签字的申请单一并提交,否则不予报销。
二、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是指员工在工作中需要外出办理公司业务或出差员工在出差地市内坐公交、地铁、出租车等所产生的费用。
包括工作延时交通费及日常外出办理业务交通费。
市内交通费提供与费用发生日期相符的有效交通费发票实报实销。
1、员工在工作日工作延时超过21:00回住所或节假日工作、值班时发生的市内交通费。
2、员工在工作日外出办理公司业务,往返公司和业务地点,或回住所发生的市内交通费。
3、出差员工在出差地市内往返出差业务现场坐公交、地铁、出租车等所产生的费用。
三、住宿费:住宿费是指出差期间入住宾馆、饭店、招待所等产生的房租费用。
1、省会城市:限额0-200元/天*间房(范围内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2、其他城市:限额0-150元/天*间房(范围内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注:(1)住宿费报销时,凭酒店住宿费发票附酒店出具的住宿费结帐清单,限额内实报实销。
对某些旅店不能提供住宿费结账清单的,须将旅店联系电话备注在发票背面。
(2)有签约旅店的可在指定的旅店住宿。
若因特殊情况超出标准,在报销时需填写“住宿费超标原因说明”,与报销单一起逐级到公司总经理审批,否则超额部分不予报销。
出差补助个人所得税
出差补助个人所得税我们需要明确出差补助的性质。
出差补助通常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以及日常餐补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这些补助如果属于因公出差的实际开支,且在一定标准内,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但是,超出规定标准的出差补助则需要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我们来看一份标准的出差补助个人所得税范本:【出差补助个人所得税范本】甲方(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一、出差补助项目及标准1. 交通费:按照公司规定的交通工具等级标准报销,或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报销。
2. 住宿费:根据出差地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司规定的住宿标准报销。
3. 餐补:按照公司规定的日补贴标准发放。
二、个人所得税处理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上述出差补助在规定标准内的部分,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
2. 若出差补助超出规定标准,超出部分应按规定计入乙方的应纳税所得额,由甲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其他事项1. 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出差证明及费用票据,以便甲方审核确认。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出差补助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合理性。
3. 本范本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四、生效与解释1. 本范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范本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企业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通过上述范本,我们可以看到,企业在制定出差补助政策时,应当遵循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合理设定补助标准,并在员工出差结束后,按照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工作。
这样既保障了员工的利益,也符合了国家的税收法规,体现了企业的规范性和公平性。
出差人员报销标准与限制规定
出差人员报销标准与限制规定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工作范围越来越广泛,出差已经成为很多公司常见的工作安排之一。
在出差过程中,报销制度是保障工作与生活开支的重要方式之一,因此,出差人员报销标准与限制规定的制定与实施就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和员工的权益,在2023年,出差人员报销标准与限制规定将得到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具体的规定如下:一、出差期间旅行费用报销1. 交通费用:对于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的交通费用,公司将通过预支或者是报销的方式进行解决,具体报销标准如下:(1)飞机:公司将对于国内航线和国际航线根据不同的等级制定不同的报销标准,一等舱报销比例最高可达到全价的80%;(2)高铁:公司将对于不同的出差目的地地区,制定不同的报销标准,最高报销比例为全价的70%;(3)城市交通工具:公司将对于地铁、公交、出租车等不同的交通出行方式,制定不同的报销标准,最高报销比例为全价的60%。
2. 住宿费用:对于出差人员在外出差期间的住宿费用,公司将根据不同的地区制定不同的报销标准。
其中,一线城市的宾馆报销比例最高可达到全价的70%,二线城市的宾馆报销比例最高可达到全价的60%,三线城市和以下地区的宾馆报销比例最高可达到全价的50%。
3. 餐费用:对于出差人员在外出差期间的餐费用,公司将根据每日实际开销制定不同的报销标准。
其中,一线城市的报销标准最高可达到每日190元,二线城市的报销标准最高可达到每日170元,三线城市和以下地区的报销标准最高可达到每日150元。
二、出差期间通信费用报销1. 手机话费:对于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的通信费用报销,公司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预支或报销。
电话费用的报销标准最高可达到每月总消费金额的80%。
2. 网络费用:对于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所用的网络费用,公司将根据每日实际开销进行报销,具体报销标准最高可达到每日10元。
三、出差期间其他费用报销1. 会议费用:对于出差人员出席会议期间的餐费、住宿费、交通费、其他会务费等,公司将根据会议安排进行统一报销。
差旅费税前扣除标准及差旅费的扣税标准
差旅费税前扣除标准及差旅费的扣税标准在中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差旅费是指因公出差而发生的交通、食宿以及其他与出差相关的费用。
差旅费的扣税标准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对差旅费进行了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差旅费的扣税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差旅费的计算范围:差旅费的计算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以及其他与出差相关的费用。
其中,交通费包括交通工具的费用,如车船费、机票费等;住宿费包括住宿地的相关费用,如酒店费用、公寓费用等;餐费则是指在差旅期间的伙食费用;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因出差而发生的通讯费、保险费等费用。
2.差旅费的限额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差旅费的限额扣除标准为每天不超过600元。
也就是说,每天的差旅费用超过600元的部分将不再享受差旅费的税前扣除。
3.差旅费的具体计算方法:差旅费的具体计算方法是根据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用进行计算,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差旅费的计算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费用。
在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中,差旅费是根据税率进行计算的。
按照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差旅费按照适用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差旅费的扣税标准可能会根据国家的政策和规定进行调整。
如果国家对差旅费的扣税标准进行了调整,个人应根据最新的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税。
总的来说,差旅费税前扣除标准和差旅费的扣税标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来确定的。
个人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税时,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合理计算差旅费,并按照规定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
同时,需要关注国家对差旅费扣税标准的调整,及时更新申报和缴税信息。
出差费用报销补贴标准
出差费用报销补贴标准出差费用报销补贴标准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统一费用报销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因公出差人员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交际应酬费等费用的开支与报销程序。
第三条出差管理规定如下一、出差申请:员工因公需要出差,事先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一式三份,附出差计划:包括往返时间、出差目的、行程安排(如:地点、线路、交通工具)、费用估算等。
一般人员出差由部门负责人核准,部门负责人出差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核准,其中,一份据以到财务部门办理相关借款报销手续,一份交综合管理部门考勤,另一份由出差人自留。
二、借款: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出差人到财务部办理借款。
出差人员亲自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负责人确认(伍仟元以内),超过伍仟元的必须呈送总经理批准。
三、报销程序:行程结束后一周内,出差人员应分别出差费用和应酬费用,将实际发生的单据粘帖整齐,分别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和费用报销单,附出差申请单或费用申请确认书,分别经部门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审核,经财务部门统一呈报总经理确认、董事长核准后方可报销。
若因故有个别报销票据丢失或未能取得票据的,经主管副总经理监证、财务负责人确认后用其它类似票据填补。
第四条借款金额的确定按照预计出差天数、出差人数及相应标准估算所需资金额度。
第五条报销时限要求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一周内完成报销冲帐手续,一次一报。
第六条报销原始票据凭证要求:各类报销原始票据凭证,必须是国家财政、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合法票据。
杜绝任何白条及不合法的票据出现。
第七条报销标准:火车飞机轮船外埠市内一级城市二级城市一级城市二级城市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高级工程师等人员厉行节约、按实列支(副)部门经理及相当职务人员软座普通舱位三四等舱实报实销 500元/日以内 350元/日以内 60元/日 60元/日其余人员硬座四等舱 50元/日以内 350元/日以内 200元/日以内 40元/日 40元/日(备注:一级城市:包括省会城市、直辖市、深圳、珠海、厦门,;二级城市:一级城市以外的城市)交通、住宿、伙食、出差补助相关管理规定如下:一、交通、住宿费1、住宿费①、出差住宿标准为一个标准间设有两张床铺的单日收费额,一人单独出差或夫妻两人一道出差的按一个标准间计算执行,两个不同性别(非夫妻)的同事一道出差的按两个标准间计算执行,两个同性别同事出差按一个标准间计算执行,三人或三人以上人员同行的按不同性别分别计算,以此类推。
差旅费补贴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差旅费补贴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问:根据公司规定,员工出差按160元进行补贴,若员工出差30天,需要补贴4800元,员工报销时有住宿费发票2000元,则该员工还能获得2800元的现金补贴。
试问,该现金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是否应补缴(2800-800)×20%=400元的个人所得税?还是和工资汇总问:根据公司规定,员工出差按160元进行补贴,若员工出差30天,需要补贴4800元,员工报销时有住宿费发票2000元,则该员工还能获得2800元的现金补贴。
试问,该现金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是否应补缴(2800-800)×20%=400元的个人所得税?还是和工资汇总按照累进税率纳税?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出差人员住宿,暂时按照副部长级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信等支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目前很多地区参照财行[2006]313号文件执行,由于各地经济发达程度不同,各地的标准也不尽相同。
按上述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按照出差天数、路程等差旅费津贴在纳税申报时,应由纳税人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凭证及企业安排出差的有关计划,符合规定标准的免税。
差旅费津贴补助个人所得税政策归纳
差旅费津贴〔补助〕个人所得税政策归纳地区政策备注中央国家机关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财政局部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该政策并非直接的个税标准,但实务中往往是税务机关参考确定个税标准的依据国税发【1994】089号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工程的收入,不征税。
确立了差旅费津贴不征收个税的根底青地税二函【2014】2号伙食补助费: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的方法,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市外50元,市内〔青岛四市〕20元。
公杂费: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的方法,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市外50元,市内〔青岛四市〕10元,用于补助市内外交通、通讯等支出。
企业不超过上述标准且凭借相关出差票据据实发放给个人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局部,不征收个税;对超标准局部和以此为名义发放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要依法征收个税。
强调出差补助需要凭相关出差票据实际发放,但并未说清楚就是指补助对应的发票闽地税所便函【2013】1号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政策,企业参照国家机关规定标准发放的出差人员交通费、餐费补贴,不征收个税。
驻村干部按规定取得的驻村补贴,应属于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薪所得应税工程,不征收个税。
参照国家机关标准发放桂地税公告2014年第6号对于除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出差人员,其差旅费的税前扣除限额按以下规定办理:差旅费实行实报实销方法的,出差人员取得的出差补助在以下限额内免征个税:区内出差的每人每天100元、区外出差的每人每天120元。
超出限额的局部,并入当月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差旅费实行包干使用方法的,出差人员在凭合法票据扣除实际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后,取得的出差补助在以下限额内免征个税:区内出差的每人每天430元、区外出差的每人每天470元。
出差补助标准2023
出差补助标准20231. 引言在企业管理中,出差是一个常见的工作安排。
为了使员工能够顺利完成出差任务,提高出差工作的积极性和效率,企业通常会为员工提供出差补助。
出差补助是指企业为员工在出差期间发放的一定额度的费用,用于支付员工在出差期间的交通、食宿、通讯等费用。
为了确保出差补助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企业需要制定出差补助标准。
本文将介绍我所在企业2023年的出差补助标准。
2. 出差补助标准内容2.1 交通费补助交通费补助是指员工出差期间的交通费用,包括机票、火车票、公共交通工具费用等。
企业根据员工出差的目的地和具体交通工具,制定了出差补助的标准。
•长途出差:–飞机:经济舱全额报销;–火车:硬卧全额报销;–高铁/动车:二等座全额报销;–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全额报销;•短途出差:公共交通工具费用全额报销。
2.2 住宿费补助住宿费补助是指员工在出差期间的住宿费用。
为了满足员工不同地区住宿费用的差异,企业制定了出差补助的标准。
•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每日200元;•二线城市(如成都、广州):每日150元;•其他城市:每日100元。
2.3 餐饮费补助餐饮费补助是指员工在出差期间的餐饮费用。
餐饮费补助标准根据员工所在地区的消费水平进行调整。
•一线城市:每日80元;•二线城市:每日60元;•其他城市:每日40元。
2.4 通讯费补助通讯费补助是指员工在出差期间的通讯费用,包括电话费、上网费等。
为了方便员工进行业务联系和沟通,企业报销员工的通讯费用。
•手机费用:按照员工实际消费情况报销;•上网费用:每日30元。
3. 出差补助标准的执行与审批3.1 执行流程员工在出差期间需要及时和财务部门进行沟通,将出差期间的交通、住宿、餐饮、通讯费用收据提交给财务部门。
财务部门会根据企业制定的出差补助标准进行审核和报销。
3.2 审批权限出差补助的审批权限由企业的管理层和财务部门共同决定。
一般情况下,较小金额的出差补助可以由财务部门审批,较大金额的出差补助需要由管理层和财务部门共同审批。
差旅费补贴是否要做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差旅费补贴是否要做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差旅费补贴一直以来是企业为员工差旅提供的一种福利措施,可以帮助员工减轻差旅费用的负担。
然而,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差旅费补贴是否需要进行纳税调整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就差旅费补贴是否要做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进行探讨。
差旅费补贴作为企业福利措施的一种,其首要目的是帮助员工减轻差旅时的经济负担,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品质。
然而,在企业所得税的角度来看,差旅费补贴是否应该纳税成为争议的焦点。
首先,根据当前的税法规定,企业对员工差旅费用提供的补贴是属于应税收入的一部分。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根据差旅费补贴的金额,按照适用的税率进行纳税。
这种纳税方式对中小企业来说可能会增加负担,尤其是在公司经济情况不好的时候。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税法的规定,差旅费补贴是以替代性收入的方式提供给员工的。
这意味着差旅费补贴所产生的税收,在员工领取并使用差旅费补贴时已经由其个人纳税。
所以,是否还需要企业再次纳税成为一个值得探讨和修订的问题。
另外,在实际操作中,差旅费补贴的金额和范围是一个相对灵活的概念。
差旅费补贴可以根据员工的差旅情况和条件进行调整,以满足员工的实际需求。
这也导致了差旅费补贴的金额和范围在不同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
如果将差旅费补贴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基础,是否存在公平与合理的问题,也需要进一步的考虑和研究。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些企业可能会选择通过其他方式来规避差旅费补贴的纳税问题。
例如,将差旅费补贴按照报销的形式进行发放,通过报销的方式来减少企业的纳税负担。
然而,这样的做法仅仅是在表面上规避了差旅费补贴的纳税问题,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并不是一种长远的解决方案。
综上所述,差旅费补贴是否要做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和研究的问题。
目前的税法规定使得企业需要为差旅费补贴进行纳税,但从差旅费补贴的本质和目的来看,是否仍然需要进行纳税成为一个存在争议的点。
未来,在税法修订和完善的过程中,应该综合考虑企业和员工的利益,探索一种公平、合理的差旅费补贴纳税方式,以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公司出差补贴标准
公司出差补贴标准公司出差是指员工因公务需要离开工作地前往其他地区,执行公司任务或参加相关会议、培训等活动的行为。
为了保障员工出差期间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公司制定了出差补贴标准,以确保员工在出差期间能够得到合理的补贴和支持。
一、交通补贴。
1. 飞机出差,对于需要乘坐飞机前往其他城市出差的员工,公司将提供往返机票费用报销,报销标准为经济舱机票费用的80%。
2. 火车/汽车出差,对于需要乘坐火车或汽车前往其他城市出差的员工,公司将提供往返车票费用报销,报销标准为火车硬座/汽车硬座费用的100%。
二、住宿补贴。
1. 酒店住宿,公司将根据出差地区的住宿标准,提供相应的住宿补贴。
员工可在指定的合作酒店预订住宿,公司将根据实际住宿费用给予报销,报销标准为单人间标间费用的80%。
2. 加班住宿,对于因公务需要而需要加班留宿的员工,公司将提供加班住宿补贴,报销标准为实际住宿费用的100%。
三、餐饮补贴。
1. 工作餐,员工在出差期间的工作餐费用将由公司承担,报销标准为每餐不超过80元人民币。
2. 其他餐饮,员工在出差期间的其他餐饮费用将由公司按照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贴,报销标准为实际消费金额的50%。
四、通讯补贴。
1. 手机费用,员工在出差期间因公务需要产生的通讯费用,公司将给予适当的补贴,报销标准为实际费用的50%。
2. 上网费用,员工在出差期间因公务需要产生的上网费用,公司将给予适当的补贴,报销标准为实际费用的50%。
五、其他补贴。
1. 差旅补贴,公司将根据出差地区的差旅费用标准,给予员工相应的差旅补贴,以保障员工在出差期间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2. 其他费用,员工在出差期间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如会议、培训等费用,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补贴,报销标准由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后执行。
六、补贴申请流程。
员工在出差结束后,需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将相关费用报销单据和申请表格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和报销。
财务部门将在收到申请后,及时核实费用情况并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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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出差补贴标准及税务问题中华税务信息网解答:一、差旅费扣除的所得税处理在目前执行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情况下,企业的差旅费如何在税前扣除?以什么标准在税前扣除?本文将结合现行财税法规作一归纳整理。
差旅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规定1、《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企业财务通则》并没有对差旅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只是对企业的费用支出作了原则性规定,以及规定了不得由企业承担的支出。
新《企业财务通则》第三十七条:企业实行费用归口、分级管理和预算控制,应当建立必要的费用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审批制度。
第四十六条: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二)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
(三)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
(四)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五)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从《企业财务通则》来看,只要是合理的并且不是应由个人承担的差旅费,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
2、《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制度》,没有对差旅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作出规定,第九十四条建造承包商建造工程合同成本的间接费用中包括差旅费,第一百零四条管理费用中包括差旅费。
3、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账务处理》中,也仅对管理费用中包括的差旅费及账务处理作出了规定,并未明确差旅费的开支范围及标准。
4、《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对成本费用支出作了原则性规定,并未对差旅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具体明确。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由此可知,《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合理的差旅费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另外,《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实施后,并未出台具体文件对有关的费用开支范围、标准具体明确。
已失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下制定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五十二条: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该扣除办法明确了差旅费可以作为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
综上所述,在目前国家并未明确差旅费具体规定的情况下,企业对发生的这项费用,仍应该按照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的规定,在真实、合理、合法的条件下归集和列支,待具体文件出台后再行调整。
企业工作人员出差补贴,国家没有标准,总局没有文件。
一般情况下企业会制定相关内部管理规定,由企业自行制订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只要具有合理性,在所得税方面税局会允许扣除。
经备案的出差补贴不涉及个人所得税;关于差旅费的凭证,税法强调真实与合理。
在没有税务机关对企业差旅费做出规定标准时,企业可以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制订补贴标准。
也可以参照执行当地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的规定标准。
例如;浙江的企业可以参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浙财政字[2007]57号)制订补贴标准。
对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也可实行差旅费包干的办法。
税法对费用列支的原则是,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即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费用包干属于企业的管理方式,如果没有取得合法凭证,部分可以列支,部分不能列支,关键看贵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中,哪些是无法取得发票,哪些是应该可以取得发票的;当然,该制度应该向税务机关备案;具我们了解的情况,新企业所得税法开始实施以后,原各地税局制定的关于差旅费包干问题的相关政策,已经作废,但有少些地方还在执行。
虽然由于经济发达程度不同,各地的标准也不尽相同,但是,都必须有真实合法的票据,非个人性质的支出,并且在当地财政规定的标准以内,才允许在税前扣除。
差旅费津贴/补贴的发放最好以发票的形式,如没有发票应注意金额的合理性,还要有公司关于差旅费的规定性文件,一般可以税前扣除,金额不大一般也不涉及个税。
之所以讲“一般”是因为税法无具体规定,有的地方税局给与明确,更多地方税局没有明确,各地的执法尺度有一定差别。
总之纳税人支付的差旅费补贴,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
(一)有严格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二)有明确的差旅费补贴标准;(三)有合法有效凭证(包括企业内部票据)。
二、差旅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公司支付出差员工出差补助属于差旅费津贴,旅费津贴免个税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二、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因此,对个人在规定标准内取得的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文件全文如下: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浙财政字〔2007〕57号-2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财政字〔2007〕57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各市、县(市)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各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省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浙江省省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基本需要,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按照勤俭节约、从紧必需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省级机关,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院和法院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离开杭州市城区(含所属萧山区和余杭区,下同)开展公务活动所必需的费用(不含出国出境),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
第四条出差人员的住宿费除第五条中表列一、二类人员凭据按实报销外,对其余人员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
第五条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开支标准:(一)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的等级标准(见下表)。
(二)表列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车。
第六条交通费开支规定:(一)正、副省长及相当职级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人员一人可以乘坐轮船一等舱位、火车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住宿费按实报销。
(二)出差人员乘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凭据报销。
(三)软席列车设有一、二等软座的,副厅级及以上人员出差,可以乘坐一等软座,并按照一等软座车票报销;处级及以下人员出差,乘坐二等软座,并按照二等软座车票报销。
第七条公杂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及通讯费等)开支规定及标准:(一)工作人员到省外出差,公杂费在每人每天30元的最高限额内开支并凭据报销;省内出差,在每人每天15元的限额内开支并凭据报销。
对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其乘坐往返机场的民航专线客车费用,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可在以上限额之外再凭据按实报销。
(二)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单位所在地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到外地挂职锻炼或支援工作以及参加省内、省外会议期间和各种培训学习班期间,不实行公杂费报销办法。
(三)公杂费可含出租车费,并以住宿费票据为凭,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报销。
第八条住宿费开支规定:(一)出差人员住宿费(同一次出差可按平均每天住宿费计算)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按实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部分,个人自负。
(二)处级及以下人员出差住宿原则上两人一个标准间。
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其单数人员住宿费可按照不超过上述规定限额标准两倍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负。
(三)参加住宿费自理的培训班,住宿费在上述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
第九条伙食补助费开支规定及标准:(一)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补助费,以住宿费票据为凭,按自然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标准省外为50元,省内为30元。
出差人员如当天来回的,可凭车、船等交通费票据(如带自备车出差,则需以该车辆出差途中的过桥过路费票据为凭。
确无票据可凭的,需经单位领导批准)报销当天的伙食补助费,并按1天的限额标准报销公杂费。
工作人员参加会议来回途中,可凭飞机、车、船等交通费票据所示天数(如带自备车参加会议,则以会议通知为凭、以实际在途天数计算,但最高不超过4天)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二)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单位所在地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到外地挂职锻炼或支援工作等,在基层单位或外地工作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省外为25元,省内为15元,休息天除外。
(三)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不乘飞机,以节约开支,并鉴于在途期间伙食费用较高等原因,在途期间,连续乘坐火车超过12小时的,可凭车票每满12小时,加发50元伙食补助费。
(四)参加本系统和其他有关部门举办的短期(3个月以内)培训学习班,在培训学习期间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省外为25元、省内为15元。
培训时间在3个月(不含3个月)以上的,伙食补助费按本款上述标准减半发给。
具会议性质或伙食非自理的培训学习班不发伙食补助费;培训学习班所在地人员不发伙食补助费。
第十条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会议(除洽谈会、订货会外)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以及会议场租费、资料费、公杂费、空房费原则上均应由组织召开会议的单位统一开支,参会人员应在会前咨询、了解会议费用开支情况,对要求与会人员分摊会议费的会议,可拒绝参加。
第十一条不脱产人员参加省级部门组织的活动,其活动期间由组织单位按每人每天50元计发误工补助,伙食补助费和往返车船费比照工作人员办理,已享受会议伙食者不再发给伙食补助费。
参加各部门举办的与生产经营管理和分配有直接关系的各种专业性、技术性训练班,不再发给误工补助、伙食补助费、公杂费等各种补贴。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等,按以上规定和标准执行,由调入单位报销。
其行李、家具等托运费,由调入单位凭据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