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人工费调整贵州04定额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间接费、利润、税金取费基数和取费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间接费、利润、税金取费基数和取费费率一、规费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
1、工程排污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2、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用标准: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0.74%3、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障费。
费用标准: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22.21%4、工伤保险: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按今后新出台的规定计算。
5、住房公积金: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费用标准: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3.23%6、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费用标准:单位工程(人工费+ 机械费)× 0.41%二、管理费(含企业管理费及检验试验费)1、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内容包括:(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管理部门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休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退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
建筑定额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就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 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就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与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就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
就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与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就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就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就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与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就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与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与其她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她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与价格的确定: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与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贵州04定额说明
贵州省2004定额说明建筑定额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 -1-1- 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
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贵州省造价政策曾
(三)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 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建施通[2007]278号)
文件出台背景: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 社会稳定大局
贵州省造价政策法规
一、定额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的动态管理 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一、定额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的动态管理
2011年11月份,住建厅同发改委共同发文,出台的 564号文件,为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规范建筑 市场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增加建筑工人工资收 入,促进建筑行业有序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 义。
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类别
文明 施工
与 环境 保护
项目名称 安全警示标
志牌 现场围挡
五板一图 企业标志 场容场貌
材料堆放
现场防火 垃圾清运
具体要求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1)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 m; (2)围挡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 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 五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识或企业标志 (1)道路畅通;(2)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3)工地地面硬化处理;(4)绿化。 (1)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2)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施工垃圾必须采用 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
贵州建筑工程计价04定额说明书及计算规则
某某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总说明一、《某某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X》〔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X》)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根底定额》(GJD-1-1-95)根底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某某省行政区域X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与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根底而编制的。
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局部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根底,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与验收规X,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与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局部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X》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确实定: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根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根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与劳动保护费。
贵州04定额说明
贵州省2004定额说明建筑定额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 -1-1- 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
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2011〕564号关于调整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的通知
黔建建通〔2011〕564号关于调整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的通知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局),各有关单位:近几年来,建筑市场劳务实际价格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燃油费、电价也在逐步上涨,我省现行计价定额人工费、机械使用费明显偏低。
为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我省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经过调查研究并认真测算,确定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人工费、机械使用费调整系数,现予以公布:一、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的单位工程人工费调整方法如下:①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人工费调增:按单位工程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110%计算。
②安装工程人工费调增:按单位工程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115%计算。
③单独承包土石方的单位工程人工费调增:按单位工程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土石方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70%计算。
二、执行贵州省2004版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计价定额的单位工程机械使用费调整方法如下:按单位工程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所对应的定额机械使用费合计×16.10%计算。
其中,大型机械进出场、安拆的机械使用费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垂直运输机械费不调整。
安装、仿古建筑工程的定额机械使用费不调整。
三、人工费的调整基数为定额人工费,各专业定额的具体范围为:建筑工程,定额A1~A10;装饰装修工程,定额B1~B6;安装工程,定额C1~C12;市政工程,定额D1~D8;园林绿化工程,定额E1~E6;仿古建筑工程,定额E7~E10。
机械使用费的调整基数为定额机械使用费,各专业定额的具体范围为:建筑工程,定额A1~A10;装饰装修工程,定额B1~B6;市政工程,定额D1~D8;园林绿化工程,定额E1~E6。
贵州04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04贵州省计价定额量算规则(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黔建办通[2005]36号关于发布《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的通知各市(州、地)建设局(城管局、园林绿化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各有关单位:为适应我省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建标〔2003〕206号)要求,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物价局共同组成了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编制领导小组,审查通过了由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编制的《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及《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贵州省建设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审计厅 贵州省物价局文件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2005年4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不再执行《1998年贵州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5年贵州常用定额项目及基价》、《1995年贵州省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贵阳地区估价表》、《贵阳地区一九九二年市政工程间接费用定额》。
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及定额计价,其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的社会平均消耗量。
新计价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并供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参考。
贵州04定额说明
贵州04定额说明直接工程费中的材料费内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括弧内所列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招标投标及施工合同中按约定的价格计算。
本定额列出的材料(包括半成品)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或原价)、市内运杂费、途耗、采购、保管费等。
3 、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的,台班消耗量包括机械幅度差。
机械台班单价按照《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的规定,在大量收集、统计、分析施工企业常用施工机械的价格及费用基础上,并参考有关信息资料综合编制的。
九、本定额除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定额中已注明其适用檐口高度外,其他分部分项工程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 20米以内编制。
檐口高度超过20米时,另按本定额附录中的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费的有关规定计算。
十、本定额中注有“ ** 以内、以下”者,包括 ** 本身;凡注明“ ** 以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一、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各市、州、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按照本定额的编制原则、方法补充颁布,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墙承重的(包括垛)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柱承重的(包括框架)按柱边外包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带有部分楼层且层高超过2.2m时,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亦按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如需要可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人工和机械调整文件、综合解释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黔建建通〔2011〕564号关于调整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的通知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局),各有关单位:近几年来,建筑市场劳务实际价格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燃油费、电价也在逐步上涨,我省现行计价定额人工费、机械使用费明显偏低。
为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我省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经过调查研究并认真测算,确定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人工费、机械使用费调整系数,现予以公布:一、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的单位工程人工费调整方法如下:①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人工费调增:按单位工程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110%计算。
②安装工程人工费调增:按单位工程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115%计算。
③单独承包土石方的单位工程人工费调增:按单位工程2011年9 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土石方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70%计算。
二、执行贵州省2004版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计价定额的单位工程机械使用费调整方法如下:按单位工程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所对应的定额机械使用费合计×16.10%计算。
其中,大型机械进出场、安拆的机械使用费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垂直运输机械费不调整。
安装、仿古建筑工程的定额机械使用费不调整。
三、人工费的调整基数为定额人工费,各专业定额的具体范围为:建筑工程,定额A1~A10;装饰装修工程,定额B1~B6;安装工程,定额C 1~C12;市政工程,定额D1~D8;园林绿化工程,定额E1~E6;仿古建筑工程,定额E 7~E10。
机械使用费的调整基数为定额机械使用费,各专业定额的具体范围为:建筑工程,定额A1~A10;装饰装修工程,定额B1~B6;市政工程,定额D1~D8;园林绿化工程,定额E1~E6。
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章节说明
1. 最大管径 500mm 以下的室外管道安装工程。 2. 低压变配电装置、架空线路、电缆敷设工程。 3. 12 层以下的民用住宅水、电安装工程。 4. 12 层以下无供热采暖、空气调节、自动防灾报警装置的办公楼、教学(实验)楼、综合
楼、商住楼的水电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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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装工程费用计算顺序表(一)
C+D (A1+B8)×相应费率 D1+D2+D3+D4+D5+D6+D7+D8 按工程所在地规定的缴交标准计算 (A1+B8)×20% (A1+B8)×2% (A1+B8)×5.7%+大额医疗保险 按定额规定计算 (A1+B8)×5% 建安工作量×0.09% 建安工作量×1.9‰(其中住宅工程为 1‰) 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调差文件规定执行 (A1+B8)×相应利率
其他项目清单合计
C1+C2
招标人部分(预留金、材料购置费)
招标人部分(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
规费合计
D1+D2+D3+D4……+D8
工程排污费
养老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建安工作量×0.09%
工程定额测定费
建安工作量×1.9‰(其中住宅工程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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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 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定额是按目前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 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实行定额计价法的工程,在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下, 除各章另有说明的外,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和换算:
贵州2011定额人工费用计算
人工费单价计算表技工58.33 元/工日序号项目名称计算方式单价(元)取费标准备注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标准(元/月)×地区工资系数×12月÷年应工作天数×1.06833.78 659.00 元/工日2辅助工资13.82 元/工日<1>地区津贴津贴标准(元/月)×12月÷年应工作天数×1.068 4.99 97.40<2>施工津贴津贴标准(元/天)×365天×95%÷年应工作天数×1.068 6.37 4.30<3>夜餐津贴(中班津贴标准+夜班津贴标准)÷2×(20%~30%)0.90 4/5/20%<4>节日加班津贴基本工资(元/工日)×3×11÷年应工作天数×35% 1.56 33.783工资附加费10.72 元/工日<1>职工福利费[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6.66 14.00%<2>劳动保护费基本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4.05 12.00%4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58.33 元/工日人工费单价计算表普工48.89 元/工日序号项目名称计算方式单价(元)取费标准备注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标准(元/月)×地区工资系数×12月÷年应工作天数×1.06828.14 549.00 元/工日2辅助工资11.65 元/工日<1>地区津贴津贴标准(元/月)×12月÷年应工作天数×1.068 4.99 97.40<2>施工津贴津贴标准(元/天)×365天×95%÷年应工作天数×1.068 4.46 3.01<3>夜餐津贴(中班津贴标准+夜班津贴标准)÷2×(20%~30%)0.90 4/5/20%<4>节日加班津贴基本工资(元/工日)×3×11÷年应工作天数×35% 1.30 28.143工资附加费9.09 元/工日<1>职工福利费[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5.71 12.00%<2>劳动保护费基本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3.38 10.00%4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48.89 元/工日。
(完整word版)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
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黔建施通[2007]285号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发表于:2008-12—1黔建施通[2007]285号各有关单位:《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简称04建筑定额、04装饰装修定额、04安装定额、04市政定额、04园林仿古定额)自2005年4月1日正式颁发以来,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反映了一些问题。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现对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问题综合解释如下: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其内容由三部分费用组成,分别为:定额已含费用、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定额已含费用: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中已列入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
如:人工挖孔桩孔口防护、人工挖孔桩桩内照明及通风设施、脚手架中安全网设置、定额规定范围内的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等。
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如安全防护架及防护棚的搭设(包括各级安检部门提出且符合国家安检规定范围内增加搭设的费用)、深基坑开挖中的边坡支护、土石方开挖中的支挡土板等。
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现场围挡的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压顶装饰等)、五板一图、企业标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绿化、外运渣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密闭设施以及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城市基础设施而采取的其他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等等。
贵州04定额单价分析表
单位 定额直接费 人工费
100m3 100m3 10m3 10m3
3
管理费 利润 措施费 规费 (人+机)7.17% (人+机)*2% (人+机)*15.6% (人+机)26.59%
人工费调增 人工费*54%
材料费
344.11 412.94 28.46 22.01 514.14 886.69 616.97 1064.03 1073.65
挖孔桩混凝土C25护壁 人工挖孔桩井壁 履带式液压挖掘机挖土方 自卸汽车运土方1km以内 C10砼垫层浇筑 C25水池底板砼浇筑 C25水池池壁砼浇筑 Φ16螺纹钢筋 水池垫层模板 水池底板模板
2984.16 1150.8 2102.98 7570.4 482.95
3
485.94 597.58 132 132 382.2 276.38 514.54 245.65 46.18 23.4
262.41 322.69 71.28 71.28 206.388 149.2452 277.8516 132.651 24.94 12.64
10m 1000m 3 1000m
3
10m
3
10m 10m3 t 10m3 10m3
358.6 603.13 400.74 219.57 51.53
A9-158 A10-5
1000m
税金
工程单价
547.58 657.09 50.53 34.87 851.41
17553.13 21063.53 1619.88 1117.91 27292.68
1468.34 47068.94 1021.69 32751.09 1762.01 56482.77 123.72 3966.03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
建筑定额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
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进行第二次综合解释的通知
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进行第二次综合解释的通知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进行第二次综合解释的通知黔建施通【2008】385号各市(州、地)建设局,各有单位:现将我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第二次综合解释如下:一、“关于调整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人工费的通知”,(黔建施通【2008】297号)中的人工费调整基数五部计价定额的人工费调整基数均为定额人工费,各专业定额的具体范围为:建筑工程:定额A1~A10;装饰装修工程:定额B1~B6;安装工程:定额C1~C12;市政工程:定额D1~D8;园林绿化工程:E1~E6;仿古建筑工程:定额E7~E10。
二、建筑面积的计算关于阳台、凹阳台的界定:挑阳台:当伸出墙外的两侧均为悬挑时,视其为挑阳台。
当伸出墙外的两侧(或一侧)为墙或柱(梁)承重时则视其为凹阳台。
三、建筑工程定额1、松动爆破定额中基坑、沟槽定额子目适用范围:基坑、沟槽松动爆破定额(A1-120、A1-123、A1-124)是按槽坑深度4米以内考虑的,当槽坑深度>4米且≤6米时,按相应定额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20,当槽坑深度>6米且≤8米时,按相应定额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35.基底摊座按定额规定另计。
槽坑深度>8米时按定额缺项的规定提出工料机分析,另行编报补充定额。
2、土石方施工中,如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为土方、石渣集中堆放后,用机械装车外运,则每1000m3土方、石渣另计装车机械费965.90元。
3、预应力锚杆(索)、非预应力锚杆、土钉执行定额的界定:(1)预应力锚杆是指实施应力张拉的锚杆(索)。
(2)非预应力锚杆或长土钉是指不实施应力张拉且钻孔深度>10米,其钻孔、灌浆工程量按延长米计算,执行A2-154、155非预应力锚杆的定额子目,其杆体制安执行A2-158、159定额子目。
(3)土钉或非预应力短锚杆指不实施应力张拉且钻孔深度≤10米,其工程量统一按钢筋重量(含土钉的设计长度+土钉之间的连接钢筋(铁件)+与图形相连的钢筋网片)以t计算,执行A2-166、167普通砂浆土钉的定额子目,钢管土钉系按延长米计算执行A2-168定额子目。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补充定额(试行)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补充定额(试行)
挖掘机挖沟槽、基坑土方
工作内容:1、挖土、将土堆放在一边,清理机下余土。
3
人工乘以系数1.5。
机械破碎岩石
工作内容:1、机械破碎岩石,打碎,碎石清理、堆积。
3
旋挖机钻孔灌注桩
工作内容:1、测量、放线。
装、拆钻机,就位,移动。
2、钻孔、清孔、成孔。
3、渣土清理堆放至孔桩10m以外。
3
工作内容:1、测量、放线。
装、拆钻机,就位,移动。
2、钻孔、清孔、成孔。
3
集中搅拌、运输混凝土
工作内容:骨料冲洗、配料计量,混凝土搅拌,装运输车。
单位:10m 3
工作内容:将搅拌好的混凝土在运输中进行搅拌,运送到施工现场,自动卸车。
单位:10m3
合同约定采用集中搅拌、运输混凝土时,执行定额商品混凝土相关子目,另计集中搅拌、运输混凝土费用、混凝土搅拌站场外运输及安拆费用。
预拌砂浆
干拌砂浆:
使用散装干拌(混)砂浆:每m3砂浆量按干拌砂浆1.70t及水0.29t计算;定额每m3砂浆用量扣除人工0.20工日,灰浆搅拌机台班用量×0.6。
湿拌砂浆:定额每m3砂浆用量扣除人工0.45工日及灰浆搅拌机台班用量。
贵州2011定额人工费用计算
人工费单价计算表技工58.33 元/工日序号项目名称计算方式单价(元)取费标准备注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标准(元/月)×地区工资系数×12月÷年应工作天数×1.06833.78 659.00 元/工日2辅助工资13.82 元/工日<1>地区津贴津贴标准(元/月)×12月÷年应工作天数×1.068 4.99 97.40<2>施工津贴津贴标准(元/天)×365天×95%÷年应工作天数×1.068 6.37 4.30<3>夜餐津贴(中班津贴标准+夜班津贴标准)÷2×(20%~30%)0.90 4/5/20%<4>节日加班津贴基本工资(元/工日)×3×11÷年应工作天数×35% 1.56 33.783工资附加费10.72 元/工日<1>职工福利费[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6.66 14.00%<2>劳动保护费基本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4.05 12.00%4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58.33 元/工日人工费单价计算表普工48.89 元/工日序号项目名称计算方式单价(元)取费标准备注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标准(元/月)×地区工资系数×12月÷年应工作天数×1.06828.14 549.00 元/工日2辅助工资11.65 元/工日<1>地区津贴津贴标准(元/月)×12月÷年应工作天数×1.068 4.99 97.40<2>施工津贴津贴标准(元/天)×365天×95%÷年应工作天数×1.068 4.46 3.01<3>夜餐津贴(中班津贴标准+夜班津贴标准)÷2×(20%~30%)0.90 4/5/20%<4>节日加班津贴基本工资(元/工日)×3×11÷年应工作天数×35% 1.30 28.143工资附加费9.09 元/工日<1>职工福利费[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5.71 12.00%<2>劳动保护费基本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3.38 10.00%4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48.89 元/工日。
关于贯彻执行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工程税率的通知建价[2011]18号
关于贯彻执行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工程税率的通知建价[2011]18号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单位:为及时贯彻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1]267号)、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造计[2011]25号)、市建设委员会《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的通知》(建质发[2011]412号),以及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税金费率的通知》(造计[2011]26号)文件精神,我站根据清单与定额计价方式的不同特点,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出以下具体调整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定额计价方式下,各类专业工程计价程序见附件一。
二、清单计价方式下,各类专业工程计价程序见附件二。
三、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跨年度的工程按工程合同的约定办理。
凡已办理完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四、涉及本地区调整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安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附:1、安庆市定额计价方式下各类专业工程造价计算程序2、安庆市清单计价方式下各类专业工程造价计算程序3、《关于调整执行建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安徽省造价总站造计[2011]25号)4、《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税金费率的通知》(安徽省造价总站造计[2011]26号)安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二0一一年十二月五日附件一:安庆市定额计价方式下各类专业工程造价计算程序一、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㈠定额直接费㈡流动施工津贴=定额工日×0元㈢材料价差=∑(信息价-定额价)×材料消耗量㈣计取综合费=[㈠+㈡+㈢]×综合费率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㈠+㈡+㈢]×规定费率×(1+税率)㈥定额人工费调整=定额工日×(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税率)㈦机械台班费中人工费调整=工日总量×(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税率)㈧工程总造价∑= ㈠+㈡+㈢+㈣+㈤+㈥+㈦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㈠定额直接费㈡流动施工津贴=定额工日×0元㈢材料价差=∑(信息价-定额价)×材料消耗量㈣计取综合费率=(定额人工费+流动施工津贴0元)×综合费率㈤定额测定编制管理费=[㈠+㈡+㈢+㈣] ×0‰㈥计取税金=[㈠+㈡+㈢+㈣+㈤] ×税率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定额人工费+流动施工津贴0元)×规定费率×(1+税率)㈧定额人工费调整=定额工日×(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税率)㈨机械台班费中人工费调整=工日总量×(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税率)㈩工程总造价∑= ㈠+㈡+㈢+㈣+㈤+㈥+㈦+㈧+㈨三、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㈠定额直接费㈡流动施工津贴=定额工日×0元㈢材料价差=∑(信息价-定额价)×材料消耗量㈣计取综合费率=(定额人工费+流动施工津贴0元)×综合费率㈤定额测定编制管理费=[㈠+㈡+㈢+㈣] ×0‰㈥计取税金=[㈠+㈡+㈢+㈣+㈤] ×税率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定额人工费+流动施工津贴0元)×规定费率×(1+税率)㈧定额人工费调整=定额工日×(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税率)㈨机械台班费中人工费调整=工日总量×(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税率)㈩工程总造价∑= ㈠+㈡+㈢+㈣+㈤+㈥+㈦+㈧+㈨四、1999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综合价格(土建、安装分册)㈠定额基价㈡计取综合费用=定额人工费×综合费率(包工不包料53%,包工包料140%)㈢材料价差=∑(信息价-定额价)×材料消耗量㈣计取税金=[㈠+㈡+㈢]×税率㈤定额人工费调整=定额工日×(57-19.69-2)元×(1+税率)㈥机械台班费中人工费调整=工日总量×(57-19.69-2)元×(1+税率)工程总造价∑= ㈠+㈡+㈢+㈣+㈤+㈥五、2000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Ⅰ.城市道路、桥涵、防洪堤防、机械施工的独立土石方工程、给排水工程的构筑物㈠直接工程费=A+B+C+D+EA定额直接费B流动施工津贴=定额工日×0元C材料价差=∑(信息价-定额价)×材料消耗量D其他直接费=(A+B+C)×规定费率E现场经费=(A+B+C)×规定费率㈡间接费=㈠×间接费率㈢利润=[㈠+㈡] ×规定费率㈣定额测定编制管理费=[㈠+㈡+㈢] ×0‰㈤计取税金=[㈠+㈡+㈢+㈣]×税率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A+B+C)×规定费率×(1+税率)㈦定额人工费调整=定额工日×(57-25.84)×(1+税率)㈧机械台班费中人工费调整=工日总量×(57-25.84)×(1+税率)㈨工程总造价∑= ㈠+㈡+㈢+㈣+㈤+㈥+㈦+㈧Ⅱ.给水、排水、集中供热、燃气工程、人工土石方工程㈠直接工程费=A+B+C+D+EA定额直接费B流动施工津贴=定额工日×0元C材料价差=∑(信息价-定额价)×材料消耗量D其他直接费=定额人工费×规定费率E现场经费=定额人工费×规定费率㈡间接费=定额人工费×间接费率㈢利润=定额人工费×规定费率㈣定额测定编制管理费=[㈠+㈡+㈢] ×0‰㈤计取税金=[㈠+㈡+㈢+㈣]×税率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定额人工费×规定费率×(1+税率)㈦定额人工费调整=定额工日×(57-25.84)×(1+税率)㈧机械台班费中人工费调整=工日总量×(57-25.84)×(1+税率)㈨工程总造价∑= ㈠+㈡+㈢+㈣+㈤+㈥+㈦+㈧六、2000年安徽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估价表Ⅰ.仿古建筑工程㈠直接工程费=A+B+C+D+EA定额直接费B流动施工津贴=定额工日×0元C材料价差=∑(信息价-定额价)×材料消耗量D其他直接费=(A+B+C)×规定费率E现场经费=(A+B+C)×规定费率㈡间接费= ㈠×间接费率㈢利润=[㈠+㈡] ×规定费率㈣定额测定编制管理费=[㈠+㈡+㈢] ×0‰㈤计取税金=[㈠+㈡+㈢+㈣]×税率㈥定额人工费调整=定额工日×(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税率)㈦机械台班费中人工费调整=工日总量×(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税率)㈧工程总造价∑= ㈠+㈡+㈢+㈣+㈤+㈥+㈦Ⅱ.园林绿化工程㈠直接工程费=A+B+C+D+EA定额直接费B流动施工津贴=定额工日×0元C材料价差=∑(信息价-定额价)×材料消耗量D其他直接费=(定额人工费+B)×规定费率E现场经费=(定额人工费+B)×规定费率㈡间接费=(定额人工费+B)×间接费率㈢利润=(定额人工费+B)×规定费率㈣定额测定编制管理费=[㈠+㈡+㈢] ×0‰㈤计取税金=[㈠+㈡+㈢+㈣]×税率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定额人工费+B)×规定费率×(1+税率)㈦定额人工费调整=定额工日×(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税率)㈧机械台班费中人工费调整=工日总量×(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税率)㈨工程总造价∑= ㈠+㈡+㈢+㈣+㈤+㈥+㈦+㈧七、2002年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估价表㈠定额基价㈡计取综合费用=定额人工费×综合费率(120%)㈢定额人工费调整=定额工日×(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税率)㈣机械台班费中人工费调整=工日总量×(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税率)㈤工程总造价∑= ㈠+㈡+㈢+㈣备注:一、定额人工费单价统一调整为57元/工日,包括定额人工费组成的内容及流动施工津贴,原定额中3.5元/工日的流动施工津贴均不再计取,取消定额人工工日地区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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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建建通〔2011〕564号
关于调整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
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的通知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局),各有关单位:
近几年来,建筑市场劳务实际价格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燃油费、电价也在逐步上涨,我省现行计价定额人工费、机械使用费明显偏低。
为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我省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经过调查研究并认真测算,确定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人工费、机械使用费调整系数,现予以公布:
一、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的单位工程人工费调整方法如下:
①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人工费调增:按单位工程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110%计算。
②安装工程人工费调增:按单位工程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115%计算。
③单独承包土石方的单位工程人工费调增:按单位工程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土石方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70%计算。
二、执行贵州省2004版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计价定额的单位工程机械使用费调整方法如下:
按单位工程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所对应的定额机械使用费合计×16.10%计算。
其中,大型机械进出场、安拆的机械使用费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垂直运输机械费不调整。
安装、仿古建筑工程的定额机械使用费不调整。
三、人工费的调整基数为定额人工费,各专业定额的具体范围为:建筑工程,定额A1~A10;装饰装修工程,定额B1~B6;安装工程,定额C1~C12;市政工程,定额D1~D8;园林绿化工程,定额E1~E6;仿古建筑工程,定额E7~E10。
机械使用费的调整基数为定额机械使用费,各专业定额的具体范围为:建筑工程,定额A1~A10;装饰装修工程,定额B1~B6;市政工程,定额D1~D8;园林绿化工程,定额E1~E6。
四、以上调增的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均列在费用计算顺序表的税前,不得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数。
五、本次人工费、机械使用费调整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
调整范围仅限于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施工合同中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单独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在合同中另加了风险(包干)系数的工程,不再调整。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