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板部干部船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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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上各种船员的职责

船舶上各种船员的职责

船舶上各种船员的职责在广袤无垠的海洋上,船舶就像是一座移动的城堡,而船员们则是这座城堡中各司其职的守护者。

他们共同努力,确保船舶的安全航行和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下面,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船舶上各种船员的职责。

首先要说的是船长。

船长是船舶的最高指挥官,对船舶的安全和运营负有全面责任。

他需要具备丰富的航海经验、卓越的领导能力和决策能力。

在航行中,船长负责制定航线和航行计划,根据天气、海况等因素做出合理的决策。

同时,他还要监督船员的工作,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在紧急情况下,船长更是要镇定自若地指挥应对,保障船舶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大副是船长的主要助手,负责船舶的货物管理和甲板部的日常工作。

在货物运输方面,大副要确保货物的装卸安全、合理堆放,并且要准确计算货物的重量和体积,保证船舶的稳定性。

在甲板工作中,大副需要组织船员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如检查甲板设备的状况、油漆的修补等。

二副的职责主要集中在航海仪器和航海图书资料的管理上。

他要确保各种航海仪器的正常运行,如罗盘、GPS 导航仪等,并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

同时,二副还要负责更新和保管航海图书资料,为船舶的航行提供准确的参考。

三副则侧重于船舶的消防和救生设备的管理。

他要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性能和数量,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

对于救生设备,如救生艇、救生筏等,三副也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组织船员进行救生演习,以提高船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

轮机长是船舶轮机部的负责人,负责船舶动力装置和相关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他要制定轮机部的工作计划,监督轮机员的工作,确保船舶的主机、辅机、电力系统等设备正常运行。

轮机长还需要对船舶的燃油、滑油等物料进行管理,控制成本和节约能源。

大管轮在轮机长的领导下,负责主机及附属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他要熟悉主机的性能和操作,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及时排除故障。

同时,大管轮还要协助轮机长做好轮机部的管理工作。

二管轮主要负责辅机及相关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船员各岗位职责

船员各岗位职责

船员各岗位职责-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船员共同职责:1、全体船员必须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坚守岗位、积极进取、开拓创新。

2、全体船员必须爱护船舶、机器、仪器设备等国家财产,节约油、水、电,减少物料消耗及对江河湖海水质的污染,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全体船员必须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全体船员必须关心集体、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密切合作,努力做好各部门的工作。

5、全体船员在做好本职岗位工作的同时,必须能够熟练掌握相应的岗位工作,做到岗位AB制。

一、船长岗位职责:1.船长是船舶领导人,对船舶安全营运和环境保护全面负责;2.执行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熟悉和掌握相关的强制性的规定和标准、以及建议性的规则、指南和标准,并贯彻执行。

3.充分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力,以身作则,管理、教育、激励船员遵守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4.按SMS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对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管理的要求,以简明方式发布相应的命令或指令,并要求船员执行。

5.负责对本船船员进行SMS熟悉和培训。

6.提出对船上关键设备的操作、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

7.船长是船舶应急反应、训练和演习的总指挥。

并按SMS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8.负责船上不符合规定的情况、险情和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9.负责对船舶及设备维护计划的检查,报告缺陷,采取纠正措施并验证。

10.认真审阅并签署航海日志,监督相关人员正确记载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电台日志和油类记录簿等。

负责保管船舶公章、安全管理文件;督促各部门有关负责人认真对待海事部门、边防及有关方面代表对船舶进行的各项检查。

11.监控公司SMS在船舶的营运情况,组织自查,消除缺陷,接受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

12.负责船舶复查的组织实施,并将实施结果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甲板部的相关知识5篇范文

甲板部的相关知识5篇范文

甲板部的相关知识5篇范文第一篇:甲板部的相关知识甲板部相关知识一甲板的成员及其职责:甲板部的成员:大副,二副,三副,水手长,木匠,一水(AB),二水(OS)甲板铜匠(电气焊工),厨师,服务生等。

2,职责:船长:船长受船东委托管理船舶,全面负责船舶安全运输生产和行政管理,是船舶主要领导人,对船东负责。

督促全体船员严格执行岗位职责,检查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制度、维修保养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大副:大副是船长的主要助手。

在船长的领导下,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履行航行值班和锚泊值班职责,并协助船长搞好安全航行;主管货物的配载、装卸、交接和其它运输管理工作以及甲板部所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负责船舶伙食管理和全船卫生管理工作。

同时按照船舶管理公司的SMS(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二副: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规定的船舶航行和停泊值班职责。

负责管理并保持驾驶台、电报室、海图室和所管库室的整洁;按规定张贴驾驶台规则、船长值班命令、驾驶台与机舱联系制度及主要仪器操作说明。

负责管理海图、航海书籍、航海参考资料、航海通告及各种记录簿等,并及时登记改正;正确填写航海仪器和航海图书资料清册。

定期对驾驶台航行仪器和助航设备维护和保养。

三副:三副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规定的船舶航行和停泊值班职责,并主管船舶救生、消防设备。

遵守值班、联系制度,以及航行安全、技术操作方面的规章。

装卸期间按大副的布置管理货物装卸。

水手长:水手长在大副领导下,组织带领水手进行工作。

按航次维修保养工作计划及大副指示安排水手工作。

开工前备妥工具和用料,布置任务并落实安全措施,加强现场检查,对高空、舷外和其他复杂危险的作业,必须在现场督促和指导。

在没有配备木匠的船舶,木匠的职责由水手长接管。

木匠:按照大副或值班驾驶员批示负责添加淡水;联系机舱灌注、排出、移注压载水或排除货舱污水(阀门控制在机舱的由机舱人员操作,以外的由木匠操作)。

甲板部大副职责,包括基本职责和专项职责

甲板部大副职责,包括基本职责和专项职责

大副职责1基本职责(1)大副是甲板部的负责人,完成船长交代的一切工作事宜,当船长因故不能履行工作职责或者船东新委派的船长还没有到任时,大副应该零食代替船长职务。

(2)负责货物的配载,做好配载图,货物的装卸,航行中的保管,到港后的交接。

(3)根据公司的体系文件,做好船体,装卸设备及其属具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好检查和记录。

(4)负责船上淡水舱,压载水舱和货舱污水井的测量和管理,做好记录。

(5)大副要监督三副和水手长做好消防,救生,堵漏设备以及各种器材的保养工作。

(6)负责甲板部物料,备件,劳保用品的申请,接受和管理等。

(7)安排甲板部船员的休息计划,使甲板部船员得到充分的休息时间,审批驾驶员停泊值班安排计划。

(8)负责船上的医疗工作(有些船上是由二副负责的)(9)管理船舶技术图纸,资料,业务文件夹,负责保管航海日志,垃圾记录簿和船上的备用钥匙。

(10)负责甲板部防污措施,防止任何形式的污染事故,根据船长的指示,在演习时担任现场指挥。

2.专项职责一.船舶开航前准备(1)核实船舶开航吃水,检查装卸货物单据是否齐全,确保没有遗漏和缺失现象。

(2)根据航次计划,加装淡水,备足航次所需淡水。

(3)检查甲板部的开航前准备(包括二副,三副)(4)检查货舱的封仓情况,检查设备索具以及船上水密门窗的关闭情况,做好记录。

(5)确保甲板上容易移动物品的绑扎和系固,航行中容易遇到风浪,确保安全。

(6)核对本部门船员人数,通知无关人员离船。

(7)做好安保工作,防止偷渡人员和违禁品登船。

(8)配合轮机员核查试验舵机情况。

二货物的装卸,运输和保管装货前准备(1)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根据船体强度,充分利用货舱结构,舱容和载重量做好配载,不能超重。

(2)根据船舶的稳性资料,编制货物积载图并核算稳性,船长审批后执行,装有配载仪的船舶,大副应保管和正确使用。

(3)装货前应该确保货舱和装卸设备良好可用,符合货物要求,如果是装粮食的话,应该有合格的验舱证明。

船舶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范文

船舶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范文

船舶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范文
船员,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一切任职人员。

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电机员、报务员(20xx年以后该职务基本被取消,由驾驶员代理)政委(中国国企基本有),必须由持有相应适任证书的人担任。

船员岗位职责/工作内容
船员种类:
甲板部(驾驶部):船长、大副、二副、三副、水手长、水手、舵工。

轮机部: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电机员、机匠长、机匠。

事务部:管事(事务长)、大厨、服务员、船医。

电台部:电台长(报务主任)、无线电话务员、无线电报务员。

1、驾驶部
船长:全船的管理与驾驶。

大副:甲板部分的工作、货物的配载、装卸和运输管理。

二副:驾驶任务,指挥船舶靠离港口、驾驶设备的技术管理。

三副:船舶航行、停泊、主管救生、消防设备的技术管理。

水手:跟随高级船员负责正常的航行值班。

2、轮机部
轮机长:船舶机械推进职能。

大管轮:轮机部设备的安全和预防。

二管轮:辅机电气设备管理。

三管轮:辅机电气设备管理。

机工:跟随高级船员负责正常的航行值班。

电机员:主管船舶电机和船上电气设备。

甲板部船员的职责

甲板部船员的职责

船长:一、责任1. 船长为船东代表,除法律赋予的权限外,负责船舶、货物和船员的安全,以及海洋环境的保护。

指挥并督促所有工作人员,维护船舶之航行安全,并与各地有关单位联络以发挥最佳的营运效能。

2. 船长为一船的最高指挥者,对于船上的一切事务均有裁决权,若遇争议性问题,应秉持公正客观立场处理。

如遇有重大事故,应由船长做出适当的处理,并立即报告公司及各港口航政机关。

3. 随时备妥相关文件和记录,以应对各港口的航政单位如PSC、移民局、边防局、卫生检验局、港务局等的检查和处理。

二、船舶安全1. 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各地区之地方规则2. 当遇恶劣天气时,船长应斟酌航行计划并减速、调整航向,以免船体受力过大而发生损坏。

3. 当遇能见度不良时,必须合理安排瞭望人员,按规定鸣放雾号,以安全航速行驶,必要时使机器处于随时可有状态。

4. 船舶于进出港期间,应充分发挥有效的BRM精神以优良的操船技艺,协调统御指挥操船。

引航员在船时,不得因引航员在船而推卸本身职责,当船长认为有必要时,应毫不犹豫自引航员手中收回本船之指挥权大副一、责任1. 大副是代理船长执行职务的主要船员,也是船长不在船上或无法执行职务的代理人,承船长之命负全船之行政责任,督率甲板部及餐勤部执行各项工作。

2. 考核甲板部及餐勤部各级船员之工作技能与品德操守。

3.主管货物的配载、装卸、交接和运输管理4. 大副除驾驶上责任与兼理船上行政事务外,亦应协助船长调处各项争执及货物、文件、用品字据之签发。

如船长不在船上时,大副即应代理其职务5. 每日晨八点交班后及下午四点接班前,应亲自巡视全船周遭。

对保养工作及船员生活情况详予了解,如不当之处,应协助改善。

6. 保管及纪录航海日志、设备目录、说明书、装卸货文件及其它应由大副保管纪录之文书。

7. 每日指派所属船员工作,例行保养、除锈、油漆与住舱清洁;并监督大厨之工作。

二、船舶安全1. 开航前应检查淡水存量及水舱情况,并保持船体平衡;应检视船上一切可移动物品是否绑扎妥善2. 航行中如遇大风浪,应检查船上各种装备有无损坏,并计算水舱内水量,如有需要调整应加以调整,以求航行安全。

船员各岗位职责

船员各岗位职责

船员各岗位职责-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船员共同职责:1、全体船员必须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坚守岗位、积极进取、开拓创新。

2、全体船员必须爱护船舶、机器、仪器设备等国家财产,节约油、水、电,减少物料消耗及对江河湖海水质的污染,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全体船员必须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全体船员必须关心集体、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密切合作,努力做好各部门的工作。

5、全体船员在做好本职岗位工作的同时,必须能够熟练掌握相应的岗位工作,做到岗位AB制。

一、船长岗位职责:1.船长是船舶领导人,对船舶安全营运和环境保护全面负责;2.执行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熟悉和掌握相关的强制性的规定和标准、以及建议性的规则、指南和标准,并贯彻执行。

3.充分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力,以身作则,管理、教育、激励船员遵守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4.按SMS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对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管理的要求,以简明方式发布相应的命令或指令,并要求船员执行。

5.负责对本船船员进行SMS熟悉和培训。

6.提出对船上关键设备的操作、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

7.船长是船舶应急反应、训练和演习的总指挥。

并按SMS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8.负责船上不符合规定的情况、险情和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9.负责对船舶及设备维护计划的检查,报告缺陷,采取纠正措施并验证。

10.认真审阅并签署航海日志,监督相关人员正确记载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电台日志和油类记录簿等。

负责保管船舶公章、安全管理文件;督促各部门有关负责人认真对待海事部门、边防及有关方面代表对船舶进行的各项检查。

11.监控公司SMS在船舶的营运情况,组织自查,消除缺陷,接受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

12.负责船舶复查的组织实施,并将实施结果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甲板部干部船员职责

甲板部干部船员职责

甲板部干部船员职责船长职责1. 一般职责1.1 船长为一船之长,依法指挥全体船员,管理全船一切事务,对全船生命财产应负安全责任,船长非因事变或不可抗力,不得变更船舶之预定航程。

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其船舶。

1.2 船长为一船之最高行政长官,又为船东之代表。

船长为维护船舶安全,保障他人生命财产,对於船上可能发生之危害,得为必要之处置。

船长在航行中,为维持船上治安及国家法益,得为紧急处分。

1.3 船长对外代表船东,对公司之各分支机构以及代理行、租方、货主等等,应以公司利益为主,给予充份合作与协助。

1.4 船长应负责保管下列各种证及注意其时效,以便更换或加签延期。

1.4.1 船舶国籍证书;1.4.2 船舶登记证书;1.4.3 船舶检查及检查簿;1.4.4 船舶吨位证书;1.4.5 船舶丈量证书;1.4.6 船级证书;1.4.7 船舶载重线证书;1.4.8 船舶除鼠证书或免予除鼠证书;1.4.9 船舶安全设备证书;1.4.10 船舶安全结构证书;1.4.11 装卸货机械及属具证书;1.4.12 无线电报安全证书;1.4.13 电台执照;1.4.14 救生筏检验证书;1.4.15 年税缴费收据;1.4.16 规费缴交收据;1.4.17 美国海水污染管制证书;1.4.18 船钞;1.4.19 巴拿马运河及苏伊士运河吨位证书;1.4.20 IOPP 证书(外籍);NOPP 证书(国籍)1.4.21 其他有关证书;1.4.22 其他有关文件,如:船员手册、船员契约书、运送契约及关於装载物之文书;各种设备及属具目录、航海记事簿、公司规章、各航政机关所交付之各项文件。

1.5 船长遇船舶沉没、搁浅、碰撞、失火、货物损失或其他意外事故(如:工人受伤、属具损坏等)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分公司及公司安排人员协助处理,并作成海事报告,送航政机关或公证行(Notary Public)签证后,副本寄回公司损保部。

1.6 船长遇有下列事情,应将事实发生始末、时日地点及其他有关事情,详细载於航海记事簿,作成海事报告(Sea Protest)或事实报告书(Statement of Fact)送最先到达之航政机关或公证行签证,并电告公司。

船员职责

船员职责

1 概述船舶实行船长负责制。

船舶设甲板部、轮机部两部门。

部门长分别为大副、轮机长。

部门长负责本部门工作。

各部门设兼职安全员,分别由水手长、机匠长兼任。

业务工作对部门长负责;兼职安全员的工作向船长负责,有权监督本部门安全管理。

2 共同责任和权力:每个船员(包括船长)都必须遵守和执行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熟悉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按SMS文件规定:1)熟悉和遵守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熟悉自己的职责,熟悉与自己有关的操作须知,熟悉船舶设备和船舶安全环境,保证在船舶开航前已熟悉SMS规定的与己相关的开航前必须熟悉的各项须知。

2)学习和理解与安全和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国内强制性规定、规则以及建议性的标准、指南等,学习技术业务,参加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技能。

3)遵守船舶各项纪律和守则,认真值班、规范操作,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工作中加强防范,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按船舶及设备维护分工,做好分管的船舶及设备的维护,使之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5)熟记应急部署中自己岗位和责任,积极参加应急训练和演习,按应急部署认真参加应急反应。

6)积极主动参加装卸货工作。

7)参与本船风险识别和评价工作、按要求上报本船新增风险;海洋和港口环境。

7)发现和报告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8)服从上级命令并认真执行。

3 各职船员之间相互关系、职能范围、责任和权力:3.1 船长:3.1.1 船长是船舶负责人,在公司最高领导层(包括通过公司各部门)领导下,向公司最高管理层负责,领导全船,指挥全船。

3.1.2 安全管理职责(见《安全管理手册》第五章)重申:∙安全管理的组织、监督,与公司的联系及与外界的联系;●执行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激励船员遵守该方针;●参与本船风险识别和评价工作、按要求上报本船新增风险;●严格控制本船的船舶操作风险、人员健康安全风险和环境管理风险。

∙船舶操纵指挥,船舶应急指挥;∙以简明的方式发布相应的命令和指令;∙复查安全管理体系,并向岸上管理部门报告其不足之处;保管SMS文件。

船舶职务规则

船舶职务规则

(10)装货前应清舱或洗舱,整顿搬运垫舱物料, 做好货舱铺垫;帮助木匠清洁污水沟(井),修理 护肋板和舱底板。装卸完毕后,按大副指示做好货 品绑扎工作。
(11)装卸货时,应检验吊杆索具是否按要求系绑 和安全可靠,舱盖布、板、舱口梁及其保险装置是 否放置妥当;应注意预防属具受损和保持甲板整齐、 道路安全。
(3)按航次维修保养工作计划及大副之手安排水 手工作。动工前备妥工具和用料,布置妥任务及安 全注意事项;注意劳动保护,加强现场检验,对高 空舷外和其他复杂困难旳作业,必须亲自在现场督 促和指导
(4)做好锚﹑系缆﹑装卸等设备旳养护维修,使其经 常处于良好状态。指导水手进行油漆﹑帆缆﹑高空﹑ 舷外﹑起重﹑操舵及其他船艺工作。
(5)应定时检验舷窗、水密门,适时活络加油 或更换橡皮;负责修配门窗、玻璃、锁、钥匙和 木器、木楔,油漆凡立水;负责甲板旳挖补、打 磨、捻缝等工作,定时对导缆滚筒和救生艇吊柱 进行加油、活络。
(6)负责请领、保管和清点木工工具和物料, 保持水工工作间旳整齐,并注意防火;妥善
保管和正确使用堵漏器材。
(2)应熟悉并遵守值班联络制度以及航行安全﹑技术操作方面旳规 章。航行时随大副值班,停泊时一般情况下可按大副旳布署和详细 指示代大副值班和管理货品装卸。
(3)进出港口﹑靠离移泊时,在船首按大副指示进行工作。 (4)根据船长指示,做好船舶经济核实旳制表工作。
(5)按大副指示,帮助保管甲板部旳备件﹑物料﹑属具目录清册; 会同水手长﹑木匠定时
(7)管理甲板部物料属具(驾驶员专管旳除外)﹑ 绑扎器材和劳保用具,做好请领﹑验收﹑发放﹑清 点等工作,注意节省使用,预防损坏变质;经常保 持物料间清洁;经常整顿养护多种工具﹑锁具﹑装 卸灯具﹑绳梯和引航梯等,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甲板部岗位说明书

甲板部岗位说明书

一、基本概况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岗位说明书(编号:JB-01)二、工作摘要 工作摘要全面主持本船工作,通过对船舶、物料、人员、信息、防污染、节能等工作流程的有效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及正常运作,体系有效运行并完成各项任务,不断提高满意度。

四、岗位权限1. 对直接下级有管理、指挥、检查及考核评估的权利。

2. 对本船的物料供应需求、费用有审核权。

3. 对本船船员的奖惩、培训需求有建议权。

4. 发生紧急情况时,有处置权(详见公司《安全质量手册》第5章授权书的内容)。

5. 对本船岗位职责的分配权。

6. 对本船绩效管理权和绩效奖金的二次分配权。

7.对本船调休、交接班规则的制定权、监督权。

8.对其认为不适合本船的人员有要求调离权。

9.在满足最低配员证书和确保安全适航的前提下,对本船有定员定编权。

五、职责描述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岗位说明书(编号:JB-02)二、工作摘要 工作摘要在船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通过操作拖船完成生产作业任务,组织本班船员完成船长布置的各项工作,作为甲板部负责人并船长不在船时履行船长职责。

四、岗位权限1.对直接下级有管理、指挥、检查及考核评估的权利。

2.对甲板部的物料供应需求、费用有审核权。

3.对甲板部船员的奖惩、培训需求有建议权。

4.发生紧急情况时,有处置权(详见公司《安全质量手册》第5章授权书的内容)5.对甲板部岗位职责的分配建议权6.对甲板部船员的调休、交接班规则的监督权。

7.对其认为不适合本船的人员有要求调离的建议权。

8.在满足最低配员证书和确保安全适航的前提下,对甲板部有定员定编的建议权。

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岗位说明书(编号:JB-03)二、工作摘要工作摘要通过操作拖船完成生产作业任务,组织本班船员完成船长布置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责任四、岗位权限6.对直接下级有管理、指挥、检查及考核评估的权力。

1.对本船的物料供应需求、费用有建议权。

2.对本班船员的奖惩、培训需求及人员调配有建议权。

一般货船的船员组织结构

一般货船的船员组织结构

一般货船的船员组织结构一般货船的船员组织结构是指在货船上,船员的分工与职责,以及他们之间的组织关系和层级结构。

下面将从船长、船员、工程师和水手四个方面来介绍一般货船的船员组织结构。

1. 船长船长是船上最高职位的船员,负责船舶的安全和运营。

他拥有船上最高的权威和决策权,需要具备丰富的航海经验和管理能力。

船长负责指挥船员的工作,监督船舶的导航、航行和操作,确保船舶按照航行计划和规定进行航行。

2. 船员船员是船上的普通船员,主要负责船舶的操作和维护工作。

船员分为几个部门,包括甲板部、机务部和厨房部等。

甲板部主要负责航行导航、货物装卸、维护船舶清洁和安全等工作;机务部负责船舶的机械设备维护和修理;厨房部负责船上的饮食供应。

船员需要具备相关的技能和能力,如航海技术、机械维修等,以保证船舶的正常运营。

3. 工程师工程师是负责船舶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修理工作的船员。

工程师通常分为几个等级,包括首席工程师、副首席工程师和普通工程师等。

他们负责监督和维护船舶的发动机、发电机、锅炉和其他机械设备等,确保船舶的机械系统正常运行。

4. 水手水手是负责船舶操作和维护的船员,包括航海水手和甲板水手。

航海水手主要负责航行导航和船舶安全,如观察天气、海洋、船舶位置等,以保证船舶航行的安全;甲板水手负责船舶的装卸货物、维护船舶设备和清洁工作。

水手需要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如航海导航、船舶维护等。

在一般货船的船员组织结构中,船长是最高职位的船员,他负责指挥船员工作,确保船舶的安全和运营。

船员分为甲板部、机务部和厨房部等不同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完成船舶的操作和维护工作。

工程师负责船舶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修理,保证船舶的机械系统正常运行。

水手负责船舶的操作和维护,包括航行导航、货物装卸和设备维护等工作。

他们各司其职,共同组成了一支高效的船员团队,确保货船的安全运行。

一般货船的船员组织结构是一个严密而有序的体系,各个职位的船员在船上分工协作,共同完成船舶的操作和维护工作。

甲板部技术船员岗位职责分工表

甲板部技术船员岗位职责分工表
负责本职工作
船长、大副
负责本职工作兼三副职责
负责本职工作兼二副职责


船长、二副
负责本职工作兼大副职责
@

负责本职工作兼三副职责

船长、三副
负责本职工作兼大副、二副职责


负责本职工作
%
注:1、仅配备一位或二位驾驶员的船舶,船长负责航行、停泊、锚泊值班的职责;
无配备大副/二副/三副的船舶,参加航行值班,船长还应按附表《甲板部技术船员岗位职责分工表》进行兼职。
负责本职工作兼大管轮职责

负责本职工作
负责本职工作
轮机长、大管轮
负责本职工作兼三管轮职责

负责本职工作兼二管轮职责


轮机长、二管轮
负责本职工作兼大管轮职责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负责本职工作兼三管轮职责

轮机长、三管轮
负责本职工作兼大管轮、二管轮职责


负责本职工作
注:1、仅配备一位或二位轮机员的船舶,轮机长负责航行、停泊、锚泊值班的职责;
甲板部技术船员岗位职责分工表
船长
大副
二副
三副
船长、大副、二副、三副
负责本职工作
负责本职工作

负责本职工作
负责本职工作
船长、大副、二副
负责本职工作
负责本职工作
负责本职工作兼三副职责

船长、大副、三副
~
负责本职工作
负责本职工作兼二副职责

负责本职工作
船长、二副、三副
负责本职工作兼大副职责

负责本职工作
·
轮机部技术船员岗位职责分工表

大副、二副工作职责

大副、二副工作职责

大副工作职责1 大副是船长的主要助手。

在船长的领导下,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履行航行值班职责并协助船长搞好安全航行;主管货物的配载、装卸、交接和其他运输管理工作,以及甲板部所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2 贯彻执行公司指示和本船船务会议的决定;制订并组织实施甲板部各项工作计划,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经常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本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做好甲板部船员的思想工作,搞好部门内和部门间的团结与协作。

在公司或租船人代表在船期间,执行好代表人的指示。

3 负责货物的配载、装卸、交接和运输管理:3.1 正确运用本船的货舱结构和稳性资料,在保证货物和船舶安全的条件下,充分利用仓容和载重量,合理配载。

每航次积载前,应计算稳性,书面报请船长审阅;3.2 根据计划装运货物种类、数量、特性、标号和起卸港的次序,合理编制货物积载图,并明确分隔、衬垫和绑扎的要求及装卸注意事项,经船长审批后,布置各驾驶员熟悉和执行;对集装箱货物配载,要合理安排箱位,中途港及目的港的箱位最好能分别独立操作,要考虑开关舱顺序,防止倒箱;为保证船舶稳性,宜先重箱、后轻箱,先小箱、后大箱;3.3 装货前率领或督促值班驾驶员、水手长和木匠检查货仓和垫仓物料的清洁、干燥情况,使其符合所载货物的要求;检查污水沟(井)和黄蜂窝,清除杂物,保持畅通;检查舱内电线,消防管系、测量管、空气管、火警报警器以及测温、测湿、通风和装卸等设备或装置、属具,保证处于正常的技术状态;3.4 严格监督港口装卸部门按货物积载图装配。

装货时如发现包装不固,标号不符、不清,集装箱货物有箱损、货损或遇铅封脱落时应及时向港方提出,并做好现场记录和大副收据上正确批注;3.5 装卸危险品,严格执行国际规范;装卸粮食、冷藏货和其他特殊货物时,要申请货物检验师的检查和监装监卸,并取得由检验师签署的证书;3.6 装卸货时,根据需要安排船员做好看舱理货工作,防治货损货差和偷盗事故的发生;3.7 装卸重大件、危险品或贵重货物时应在现场监督,必要时应亲自指挥;3.8 经常注意并掌握货舱通风,在装有冷藏货物时,应经常联系和督促冷藏员(或大管轮)保持冷藏货舱(集装箱)的温度和湿度,严防发生货损责任事故;3.9 装卸完毕后,应认真审阅签署货物交接单据,并将货物积载和装卸情况记入航海日志;3.10 管理邮件的存放、装卸和交接工作。

甲板部大副职责,包括基本职责和专项职责

甲板部大副职责,包括基本职责和专项职责

甲板部大副职责,包括基本职责和专项职责大副职责1基本职责(1)大副是甲板部的负责人,完成船长交代的一切工作事宜,当船长因故不能履行工作职责或者船东新委派的船长还没有到任时,大副应该零食代替船长职务。

(2)负责货物的配载,做好配载图,货物的装卸,航行中的保管,到港后的交接。

(3)根据公司的体系文件,做好船体,装卸设备及其属具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好检查和记录。

(4)负责船上淡水舱,压载水舱和货舱污水井的测量和管理,做好记录。

(5)大副要监督三副和水手长做好消防,救生,堵漏设备以及各种器材的保养工作。

(6)负责甲板部物料,备件,劳保用品的申请,接受和管理等。

(7)安排甲板部船员的休息计划,使甲板部船员得到充分的休息时间,审批驾驶员停泊值班安排计划。

(8)负责船上的医疗工作(有些船上是由二副负责的)(9)管理船舶技术图纸,资料,业务文件夹,负责保管航海日志,垃圾记录簿和船上的备用钥匙。

(10)负责甲板部防污措施,防止任何形式的污染事故,根据船长的指示,在演习时担任现场指挥。

2.专项职责一.船舶开航前准备(1)核实船舶开航吃水,检查装卸货物单据是否齐全,确保没有遗漏和缺失现象。

(2)根据航次计划,加装淡水,备足航次所需淡水。

(3)检查甲板部的开航前准备(包括二副,三副)(4)检查货舱的封仓情况,检查设备索具以及船上水密门窗的关闭情况,做好记录。

(5)确保甲板上容易移动物品的绑扎和系固,航行中容易遇到风浪,确保安全。

(6)核对本部门船员人数,通知无关人员离船。

(7)做好安保工作,防止偷渡人员和违禁品登船。

(8)配合轮机员核查试验舵机情况。

二货物的装卸,运输和保管装货前准备(1)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根据船体强度,充分利用货舱结构,舱容和载重量做好配载,不能超重。

(2)根据船舶的稳性资料,编制货物积载图并核算稳性,船长审批后执行,装有配载仪的船舶,大副应保管和正确使用。

(3)装货前应该确保货舱和装卸设备良好可用,符合货物要求,如果是装粮食的话,应该有合格的验舱证明。

船员岗位职责

船员岗位职责

船员岗位职责一、船长岗位职责1. 全面负责船舶的安全航行、生产作业和行政管理,对船舶的航行安全、运输生产、船舶设备、船员管理、船舶技术资料管理和船舶维修保养全面负责。

2. 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严格执行公司管理体系文件,遵守国际、国内的有关法规,确保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

3. 船长是船舶最高行政领导,对船舶的航行安全、运输生产和行政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4. 督促船舶各部门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体系文件及各项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大副岗位职责1. 在船长领导下,主管船舶货运和装卸工作。

2. 负责编制船舶货运计划和货物积载计划,正确掌握各舱、各货物的装载数量及分布,合理安排压载,确保船舶稳性和货物安全。

3. 负责检查货物的装卸和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向船长报告。

三、二副岗位职责1. 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

2. 主管驾驶台设备,包括航海仪器和操舵仪等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及主管救生、消防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

3. 负责航海图书资料,通告及日常管理和更正工作,以及各种航海仪器的保管、使用和养护工作。

四、三副岗位职责1. 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公司综合管理体系中的各项规定,履行规定的船舶航行和停泊值班职责。

2. 主管全船救生设备、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更换、补充和维修损坏、失效的救生、消防设备。

3. 负责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确保油污应急设备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五、轮机长岗位职责1. 在船长的领导下,是全船机械、动力、电气设备的技术总负责人,对轮机部的全面技术工作负责。

2. 贯彻执行公司综合管理体系,主持轮机部的日常工作,督促并指导轮机部船员严格执行轮机部的规章制度和设备操作规程。

3. 负责轮机部的安全生产,认真执行公司颁发的轮机部航行、停泊值班制度,督促轮机部船员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对危及船舶、设备安全的航行命令和错误操作,轮机长有责任提出纠正或拒绝执行。

第一节 船舶部门职责分工与船员基本职责.

第一节 船舶部门职责分工与船员基本职责.

大厨 二厨
服务生
按功能分 操作级
支持级
FOUR KEY MAN
船长 MASTER/CAPTAIN 大副 CHIEF OFFICER CAPT. C/O 或C/OFF
轮机长/老轨 CHIEF ENGINNEER
大管 SECOND ENGINNEER
C/E
2/E
甲板部 DECK DEPARTMENT
船长职责注意事项
船长
不负责签订运输合同及选择加油港口、不亲自主持部门会议。 审阅及签署:航海日志、垃圾记录簿、油类记录簿、货物记录簿。 但不包括货物记载簿、船员值班记录、油类记录簿。 驾驶室的救生信号和器材由船长督促,二副主管;驾驶台的信号 灯显示由驾驶员督促、值班水手显示;雷达避碰图由船长督促值 班驾驶员做;三副检查值班轮机员向轮机长办稿燃料的预计损耗 而非船长;大副在开航前督促三副检查救生消防器材;船长督促 甲板部人员负责不得配装违反运输规则的货物 船长督促大副(非水手长)做好货舱通风工作 二副(非大副)负责航次报表 船长决定是否添加淡水,大副负责添加;大副、轮机长负责甲板、 机舱物料的添加;船长根据授权签发提单,大副签发大副批注; 船长(非大副)负责海事声明的签发和到主管机关的签注; 引航员在船时船长不一定非得在驾驶台;弃船后负责指挥旅客和 船员(非大副);
chiefofficercoffsecondofficerndoffthirdoffficerrdoffbosncarpentercarptableseamanabdeckcadetofficeroffordinaryseamanosdeckcadetchiefcookccookchiefenginneersecondenginneerthirdenginneerfourthenginneerno1oilerno1oilerfitterfitterwipperwiperenginecadetofficeroffenginecadet甲板部deckdepartment主要负责船舶航行船体保养和船舶营运中的货物积载装卸设备航行中的货物照管

甲板部岗位说明书

甲板部岗位说明书
3.顾客投诉率符合公司目标。
日常
14
负责本船物资管理
全权
1.组织制定并审核申领计划;
2.
3.组织建立船用库存物资清单、进出库台帐等;
4.
5.监督船用物资的使用和保管。
1.符合体系规定,帐物相符。
月度
随机
15
职务交接
全权
1.离任时,将船舶证书、文件等重要资料、当前工作及时清点移交给新任船长;
2.
3.详细介绍本船的配置及性能特点等有关情况;
4.
5.交接后双方对交接内容予以核实签字确认。
1.交接及时,手续完备,准确完整,积极配合,签字确认。
随机
16
主持本船日常工作。
全权
负责
1.掌握船舶动态;
2.
3.审批本船制定的文件、材料、计划,签发本船上报文件;
4.
5.传达上级指令,分配工作任务及内外部沟通;
岗 位 责 任
领 导 责 任
1.对本船的工作计划及公司安全质量方针、船舶目标完成负责。
1.对全船负领导责任。
2.对营运部调度室下达的调度令的最终完成负责。
2.对直接下级的工作失误、违纪违规、服务意识淡薄等行为负责,对船员的精神面貌、全船的工作秩序负责。
3.对本船的营运安全(包括特殊作业的安全)和安全质量管理的有效性负责。
4.
5.对本船船员的演习训练情况及本船演习训练情况进行评估。
1.计划经营运部审核通过;
2.
3.演习训练及评估符合体系规定。
年度
月度
6
主持船舶事故险情的处置工作
全权
1.发生事故或险情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
2.
3.事后组织或配合调查分析;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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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板部干部船员职责船长职责1. 一般职责1.1 船长为一船之长,依法指挥全体船员,管理全船一切事务,对全船生命财产应负安全责任,船长非因事变或不可抗力,不得变更船舶之预定航程。

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其船舶。

1.2 船长为一船之最高行政长官,又为船东之代表。

船长为维护船舶安全,保障他人生命财产,对於船上可能发生之危害,得为必要之处置。

船长在航行中,为维持船上治安及国家法益,得为紧急处分。

1.3 船长对外代表船东,对公司之各分支机构以及代理行、租方、货主等等,应以公司利益为主,给予充份合作与协助。

1.4 船长应负责保管下列各种证及注意其时效,以便更换或加签延期。

1.4.1 船舶国籍证书;1.4.2 船舶登记证书;1.4.3 船舶检查及检查簿;1.4.4 船舶吨位证书;1.4.5 船舶丈量证书;1.4.6 船级证书;1.4.7 船舶载重线证书;1.4.8 船舶除鼠证书或免予除鼠证书;1.4.9 船舶安全设备证书;1.4.10 船舶安全结构证书;1.4.11 装卸货机械及属具证书;1.4.12 无线电报安全证书;1.4.13 电台执照;1.4.14 救生筏检验证书;1.4.15 年税缴费收据;1.4.16 规费缴交收据;1.4.17 美国海水污染管制证书;1.4.18 船钞;1.4.19 巴拿马运河及苏伊士运河吨位证书;1.4.20 IOPP 证书(外籍);NOPP 证书(国籍)1.4.21 其他有关证书;1.4.22 其他有关文件,如:船员手册、船员契约书、运送契约及关於装载物之文书;各种设备及属具目录、航海记事簿、公司规章、各航政机关所交付之各项文件。

1.5 船长遇船舶沉没、搁浅、碰撞、失火、货物损失或其他意外事故(如:工人受伤、属具损坏等)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分公司及公司安排人员协助处理,并作成海事报告,送航政机关或公证行(Notary Public)签证后,副本寄回公司损保部。

1.6 船长遇有下列事情,应将事实发生始末、时日地点及其他有关事情,详细载於航海记事簿,作成海事报告(Sea Protest)或事实报告书(Statement of Fact)送最先到达之航政机关或公证行签证,并电告公司。

1.6.1 因事变或不得已之情事而变更预定之港口、或中止航行而驶回。

1.6.2 航行中本船遭遇海难或其他危险。

1.6.3 救护遇难船舶或人命。

1.6.4 船长对船员之管束行为。

1.6.5 航行中船员或旅客之死亡、或其他事故。

1.6.6 航行中发现货柜封条遭受破坏,或有异状之情况。

1.7 船长应在本轮抵港前会同各主管举行一次查船工作,是否有违禁品、走私品或毒品,并应通知船员禁止走私或违法情事,且将通告内容及日期登记於航海日志上。

1.8 出港前应责成各部门彻底查船以防偷渡。

1.9 除奉准外,船长或其他船员不得将公司业务等资料,擅自向外界透露或发表。

1.10 船上各部门之司多请领,均须船长签阅后陈报公司核准、安排在适当港口补给,不得私自请司多店配送。

1.11 船长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应即请公司派人代理,如果船舶在航行中,应由驾驶员中职务最高之一人代理执行职务。

1.12 船长应彻底明了最近颁布之各种航行布告、航海资料、海事鉴定规则、避碰章程、公共卫生条例、各国海关、移民法规及本公司所订之有关章程。

1.13 船长在接收船只时,应即详细了解该船之任务、性能、装载容量、设备、主机马力、速度、燃料及淡水载量、以及法定之航海设备、救生设备、灭火设备、航海仪器等特性,以便达成安全航行之任务,其船用金亦应移交清楚,如有亏空须负责赔偿。

1.14 船长应严格督促所属依照规定作各项准备,以符合有关位之检查(美国海岸防卫队检查、港口国管制检查、巴拿马安全检查、船级检查、防止油污染检查等),避免延误船期或遭受罚款。

1.15 船长应尽力维护全船的良好风气及纪律,增进工作效率。

1.16 应遵照本公司封条管理政策规定,负责船上自备封条使用、管理、申请,与每年之年底封条清点盘存与向COD-OPD 通报。

1.17 督促下属将公司所规定之报表按时尽速寄回公司。

1.18 负责与伙委、大厨协调采购伙食及年节加菜筹备等事宜。

1.19 每月清点库房并结算一次,并将帐目签署公布周知。

1.20 注意电台及海岸电台之联络通讯办法,如有变更应即按新办法处理。

2. 航行中职责2.1 船长应在船舶安全前题下,尽一切能力,保持公司所预定之船期,以配合运航管理本部运航部Operation prospect 所安排之日期到港,如遇船期超前,船长应视主机之实际状况,以经济速航行,考量节省燃料,但其减速以不低於公司所通知之Minimum Output。

2.2 除遵循国际海上避碰国际规则外,当气候转恶、能见度不良、或航经拥挤水域、海峡险要处、急流中;或沿岸航行时,应尽可能留在驾驶台上指挥航行,以策安全。

2.3 船长及各驾驶员应切记,虽引水人员在船,亦不能卸除本身之责任。

2.4 航行中,船长应於必要时签写夜航命令或驾驶台命令簿,指示当值驾驶员应注意事项。

2.5 每月至少举行求生灭火演习乙次,并记录於航海日志上。

2.6 随时督促全船船员,熟练操作各项属具,并训练他们处理船上事物之能力,加以考核,以便为公司储备人才。

2.7 随时检查船体各部之状况,并督促所属整理、保养,以确保船舶之完善、整洁、美观。

2.8 随时查阅航海记事簿及货物装卸日记,并予按时签署。

2.9 在航行中每两天向公司发送中午船位电报。

2.10 遵照Sailing Instruction 之指示向公司及代理行发送有关ETA 电报。

2.11 船长应随时了解船舶之稳定度,以便调整压舱水或其他影响稳定之因素,以确保船舶安全。

2.12 当船舶租予租船者时,於收到charter party 后,应审慎研讨并了解各项条款,必要时提出更正建议。

2.13 Stowage plan 之拟定,务必依照Loading Manual、Cargo Securing Manual;绝对避免货载造成之船体应力危及结构之安全及cargo damage、lashing gear damage;卸货时亦同。

2.14 关於装卸之准备工作,於航行安全无碍且实际可行时,应督促於到达装卸港口前完成。

2.15 船舶在台风附近航行,每六小时应向公司报告船位一次,直到安全脱离为止。

3. 进出港及碇泊中职责3.1 随时研读注意各港口规章、及其锚地、流水、港湾地形,以策安全。

3.2 强迫领港区必须遵章雇用领港。

领港在船时,船长仍须时刻注意航行安全。

3.3 交代大副,按当地之海关及移民法规,准备各项进出口结关文件,以免延误。

3.4 到港前,船长应督促所属完成装卸货之准备。

3.5 船舶於港外下锚时,应嘱咐各驾驶员轮流值班,机舱需要保持机动,采取正确防盗措施,以策安全。

3.6 把握船期,随时与代理行或分公司保持连系,以确定进出港时间,通告全船同仁。

3.7 如遇台风警报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在船督率全体船员采取应变措施。

3.8 在港时,各部门应至少保持三分之一船员在船。

船长和大副,轮机长和大管轮不得同时离船。

4. 船长交接除遵照公司安全品质环保管理制度规定之移交报告外,至少下列项目亦须交代:4.1 船舶各种证书及船用航海书刊,必须移交并签字。

4.2 船用金、膳食及菸酒移交应作成清册,一一点交。

4.3 传上库存封条存量、封条号码,及其相关记录,应当面点交。

点交报告应列入船长移交报告中。

4.4 各支付款项,未经陈准皆不得列入移交清册,如为特殊开支不及陈请、或已陈请尚未核示,得列入暂付款,陈请相关部门核示,如未获核准,应由前任负责偿还。

4.5 船长交接应在廿四小时内交接完毕。

4.6 船长交接应将本船之特性、机器性能及所属各员之能力、所担负之工作等详细说明。

4.7 船长交接应办理移交手续签证,并将移交报告正本陈报海员部(海员部将另行转会损保部)。

4.8 船长若overlap 时,不免除卸任船长之责任,直至下船港口完成交接;并在Deck Log Book 签字。

大副职责1. 一般职责1.1 大副秉承船长之命令,除指挥甲板部之工作外,并负责全船行政专责,且为SSO 及SHO,对外,如船长不在时,可代表船长执行职务,但事后应立即报告船长。

1.2 填报SQE 所规定之各式表单。

1.3 新旧任大副上、下船时,应将lashing gear 交接清楚,各自负责。

由於lashing gear 点交费时,下船之大副可事先点交不下船之二、三副(由船长指定之),俟新大副上船时再行点收,同时下船大副向公司报到时,应将lashing gear 移交清单(具船长之counter sign)陈交公司。

新上船之大副则最迟须於一个月内将点收之清点寄回公司。

1.4 配合船长,遵照公司所规定之自备封条管理政策规定与要求。

1.5 负责督导舱面各部份,船体内外甲板机具及全部住舱之整洁、保养工作,一切物料务求其物尽其用,避免浪费,节省不必要之开支。

1.6 负责指导及训练所属,达成每个人均能胜任工作,并严正考核所属船员之技术经验及品行。

1.7 交接时,应将所负责之文件、报表、属具、物料等详细点交。

1.8 装卸货应力求小心谨慎、安全第一、减少损失,达到公司营运之最大收益。

1.9 与轮机部协调有关工作及合作进行船上能自修之工程。

1.10 负责协助增进全船船员生活纪律及卫生环境。

1.11 担任责任区间之清洁工作。

1.12 时钟之校对、气象图之抄录。

1.13 注意电台及海岸电台之联络通讯办法,如有变更应即按新办法处理。

1.14 招待港口当局有关人员办理结关手续,填写各种表单等。

2. 航行中职责2.1 按常规航行当值。

2.2 督促所属执行日常之各种保养工作。

2.3 随时注意大舱及甲板上货物之固定,并检视lashing gear 是否完好。

2.4 指导求生、灭火及其他演习并负责该项设备随时完整可用。

2.5 检查普通柜/危险柜/特殊柜状况,冷冻(藏)柜运转,其视窗显示、记录图纸之温度是否正确。

2.6 随时注意船上淡水的控制。

2.7 随时注意船体是否倾斜,船舶稳定性(Stability)是否安全。

2.8 注意天气、海况及其他内在及外在因素,有效防止人员、船体、货载受到损伤,恶劣天气过后负责检查货载有否受损并陈报船长。

2.9 随时注意船员的情绪,保持愉快之航行。

2.10 随时注意船上卫生,以免传染疾病。

2.11 若能见度不良,即开雷达、鸣汽笛、报告船长,小心谨慎了望。

2.12 装卸货之准备工作,於航行无碍及实际可行时,尽可能於抵港前完成。

3. 进出港职责3.1 在船艏担任起落锚,系浮筒或离靠码头之指挥。

3.2 抵港前必须完成装卸货之工作准备。

3.3 尽速会同二副、三副完成进出港、海关及移民法规所规定之例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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