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准则试行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准则试行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各种危害而使用的一类特殊用品。
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每个企业都应当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下面是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准则的试行内容:一、人身防护用品的配备1.头部防护:在需要保护头部的作业环境中,应当配备头盔等防护用品。
2.眼部防护:在产生眩光、飞溅物、有害气体等危险的场所,应当配备护目镜、面具等防护用品。
3.耳部防护:在噪音超过规定的限值的作业环境中,应当配备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
4.呼吸道防护:在有害气体、颗粒物、粉尘等物质超标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5.手部防护:在存在刺伤、划伤、烫伤等危险的作业环境中,应当配备手套等防护用品。
6.足部防护:在需要防护足部的作业环境中,应当配备安全鞋、防滑鞋等防护用品。
二、防护用品的质量要求1.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通过检验合格并获得生产许可证。
2.防护用品的材料应当符合环保要求,不得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3.防护用品应当具有良好的防护性能,能够有效地防护劳动者免受相关危害。
4.防护用品应当经过专业人员培训后才能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1.每个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指定专门负责人进行管理。
2.劳动防护用品应当统一管理,定期检查存放的情况,及时补充和更新。
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劳动者进行培训,让他们了解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4.劳动者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当切实履行相关的使用规定,不得随意废弃、私自调换或损坏。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准则的试行旨在规范企业对劳动者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企业应当从健全的管理制度、合格的防护用品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确保配备准则的贯彻执行。
同时,劳动者也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的安全。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背景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手段。
在不同行业,不同工种的工作中,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也不同。
因此制定针对特定行业、特定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十分必要。
目的本文旨在推动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的试行,以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所需的防护用品得到配备,并提高劳动防护意识,减少事故和伤害。
试行范围本次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覆盖以下行业: - 建筑业 - 电力行业 - 煤炭开采业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冶金行业 - 化工行业试行范围并不仅限于以上行业,其他行业如有需要也可以参考本标准进行配备。
主要内容本次试行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筑业1. 头部防护用品•建筑工人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工作帽。
•高空作业人员应配备安全帽,并根据作业高度选择不同级别的安全帽。
2. 足部防护用品•建筑工人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鞋。
•高空作业人员应配备防滑工作鞋或工作靴。
3. 身体防护用品•高空作业人员应配备安全带,且进行严格的安全培训。
•使用化学品的工人应配备防护服、防护面具和手套。
二、电力行业1. 头部防护用品•电力工人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
2. 足部防护用品•电力工人应配备防滑工作鞋或工作靴。
3. 身体防护用品•电力工人应配备防护手套、防护服和呼吸器等。
三、煤炭开采业1. 头部防护用品•矿工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
2. 足部防护用品•矿工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滑安全鞋或工作靴。
3. 身体防护用品•矿工应配备防护服、防护面罩和呼吸器等。
四、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1. 头部防护用品•石油和天然气采油工人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
2. 足部防护用品•石油和天然气采油工人应配备防滑工作鞋或工作靴。
3. 身体防护用品•石油和天然气采油工人应配备防护服、呼吸器和防护手套等。
五、冶金行业1. 头部防护用品•冶金工人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
2. 足部防护用品•冶金工人应配备防滑工作鞋或工作靴。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国标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一、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二、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用人单位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三、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所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四、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安技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五、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选择了116个工种为典型工种,其他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可参照附录B相近工种对照表确定编者注:本手册只选录了与化工、石化等相关工种;如油船清洗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从附录B中查得序号3“加油站操作工”的相近工种,应参照“加油站操作工”的配备标准确定;六、本标准参照国家标准GB11651—89劳动保护用品选用规则,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用标有代表各种防护性能的字母表示如cc,fs,hw等,详见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标准中工作服的材质、式样和颜色必须符合有关工种操作安全的要求;七、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八、本标准要求为一部分工种的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纱布口罩不得作防尘口罩使用;九、防毒护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时更换滤毒罐盒;十、本标准中将帆布、纱、绒、皮、橡胶、塑料、乳胶等材质制成的手套统称为“劳防手套”,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作业中防割、磨、烧、烫、冻、电击、静电、腐蚀、浸水等伤害的实际需要,配备不同防护性能和材质的手套;十一、本标准中的“护听器”是耳塞、耳罩和防噪声头盔的统称,用人单位可根据作业场所噪声的强度和频率,为作业人员配备;十二、绝缘手套和绝缘鞋除按期更换外,还应做到每次使用前做绝缘性能的检查和每半年做一次绝缘性能复测;十三、对眼部可能受铁屑等杂物飞溅伤害的工种,使用普通玻璃镜片受冲击后易碎,会引起佩戴者眼睛间接受伤,必须佩戴防冲击眼镜;十四、生产管理、调度、保卫、安全检查以及实习、外来参观者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十五、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用人单位还应有专人和专门措施,保证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十六、建筑、桥梁、船舶、工业安装等高处作业场所必须按规定架设安全网,作业人员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合理选用和佩带相应种类的安全带;十七、考虑到一个工种在不同企业中可能会有不同的作业环境、不同的实际工作时间和不同的劳动强度,以及各省市气候环境、经济条件的差异,本标准对各工种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种类是最低配备标准,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未作具体规定,由省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在制订本省的配备标准时,根据实际情况增发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规定使用期限;十八、对未列入本标准的工种,各省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在制定本省的配备标准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注:“√”表示该种类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配备;字母表示该种类必须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还应具有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中规定的防护性能;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cc—防刺穿fy—防异物jy—绝缘cj—防冲击fz—防砸1~5级ny—耐油fg—防割hj—焊接护目sj—耐酸碱ff—防辐射hw一防红外zr—阻燃耐高温fh—防寒jd—防静电zw—防紫外fs—防水jf—胶面防砸附录B。
关于印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为了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劳动防护工作,提高劳动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要求,现印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一、标准名称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从事劳动工作的劳动者,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等各类用人单位。
三、主要内容1.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范围:本标准所述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工作中为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着装或佩戴的各类稳定的、可靠的防护用品。
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鞋、防护衣、安全带等。
2.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按照不同的行业和岗位,制定具体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明确劳动防护用品的数量、种类、规格和使用要求。
3.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要求: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且具备防护功能、安全性能和舒适透气性能。
4.劳动防护用品的保养和维护: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良好状态和正常使用。
四、实施要求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配备、更新和维护。
2.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进行培训。
3.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该管理制度进行评估。
4.劳动者有权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合理要求用人单位配备劳动防护用品,通过各种途径反映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合格情况。
五、附则1.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2.本标准解释权归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所有。
3.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台账,并对其信息进行真实、准确、完整记载。
4.用人单位应当依据本标准要求,开展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核、管理、更新和维护工作,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结束语劳动防护是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用人单位应当积极推行本标准,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关于印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的通知
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劳动(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委管国家局:
为了指导用人单位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国家经贸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组织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O年三月六日
附件一: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注:“√”表示该种类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配备;字母表示该种类必须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还应具有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中规定的防护性能。
附录A
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cc—防刺穿fy—防异物jy—绝缘
cj—防冲击fz—防砸(1~5级) ny—耐油
fg—防割hj—焊接护目sj—耐酸碱
ff—防辐射hw一防红外zr—阻燃耐高温fh—防寒jd—防静电zw—防紫外
fs—防水jf—胶面防砸
附录B
相近工种对照表
附件二: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
二、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为了指导用人单位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国家经贸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组织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请认真贯彻实施。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一、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
二、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三、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
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四、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五、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安技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六、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选择了116个工种为典型工种,其他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可参照附录B《相近工种对照表》确定。
如油船清洗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从附录B中查得属序号3“加油站操作工”的相近工种,应参照“加油站操作工”的配备标准确定。
七、本标准参照国家标准GB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用标有代表各种防护性能的字母表示(如cc,fg,hw等,详见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
标准中工作服的材质、式样和颜色必须符合有关工种操作安全的要求。
八、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的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颁布日期】【实施日期】【法规分类】部门规章【颁布单位】国经贸委(国经贸委安全[2000]189号)为了指导用人单位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国家经贸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组织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试行)办法》,请认真贯彻实施。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试行)办法》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一、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
二、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
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三、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四、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安技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五、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选择了116个工种为典型工种,其他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可参照附录B《相近工种对照表》确定。
如油船清洗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从附录B中查得属号3“加油站操作工”的相近工种,应参照“加油站操作工”的配备标准确定。
六、本标准参照国家标准GB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用标有代表各种防护性能的字母表示(如cc,fg,hw等,详见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
标准中工作服的、式样和颜色必须符合有关工种操作安全的要求。
七、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
√
25
电系操 作工
√
√
Fzjy
Jy √ √ Jfjy
√
26
开挖钻 工
√
√
Fz
√ √ √ Jf Cj √ √
27
河道修 防工
√
√
√
√ √ √ Jf
28 木工 √ √ Fzcc √ √ √ √ Cj √ √
29 砌筑工 √ √ Fzcc √ √ √ Jf
√√
30
泵站操 作工
√
√
Fz
Fs √ √ √
31
98 天文测 √ √ √
√√√√ √√√√
√ √
√√√
√√√
√√√
√
√
√√
Fy √
√√√√
√
√ √ √ Fy
√√
Fy
√ √ √ Fy
量工
99 印制电
路照相 相制版
√
√
√
工
100 钨铜数 值末制 √ √ Fz 造工
101
单晶制 备工
√
√
Fz
102 光敏电 阻制造 √ √ √ 工
103 光电线 缆绞制 √ √ fz 工
十、本标准中将帆布纱、绒、皮、橡胶、塑料、乳胶等材 质制成的手套统称为“劳防手套”,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 作业中防割、磨、烧、烫、冻、电击、静是、腐蚀、浸水等伤 害的实际需要,配备不同防护性能和材质的手套。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文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劳动(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委管国家局;为了指导用人单位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国家经贸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组织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0年3月6日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见表序号工种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劳防手套防寒服雨衣胶鞋眼护具防尘口罩防毒护具安全帽安全带护听器1加油站操作工jd jdfz nyjd√jd √jdny1 1 1 1 1 12机舱拆解工√√fz cc √√√ jf cj √ 1 √√ 1 3带锯工√√fz fg √√√cj √ 1 1 1 √4锻造工zr zr fz zr √ 1 1 hwcj√ 1 √ 1 15电镀工sj sj sj fz sj √ 1 sj fy 1 √ 1 1 1 6喷砂工√√fz √√√ jf cj √ 1 √ 1 1 7钳工√√fz √√ 1 1 cj 1 1 √ 1 1 8车工√√fz 1 1 1 1 cj 1 1 1 1 1 9油漆工√√√√√ 1 1 1 1 √ 1 1 1 10电工√√fzjy jy √√ 1 1 1 1 √ 1 1 11电焊工zr zr fz √√ 1 1 hj 1 1 √ 1 112冷作工√√fz √√ 1 1 cj 1 1 √ 1 113电机(汽机)装配工√√fz √√ 1 1 1 1 1 √ 1 114制铅粉工√sj fz sj √ 1 1 fy √√ 1 1 115电系操作工√√jy fz jy √√jfjy1 1 1 √√ 116沥青加工工√√fz fs √√ jf fy 1 √√ 1 117石油气罐装工jd jd jd fz √√ 1 1 1 1 1 1 1 118炉前工zr zr fz zr √ 1 1 hw √ 1 √ 1 1 19酸洗工sj sj sj fz sj √ 1 sj fy 1 √ 1 1 1 20炼胶工√√fz √√ 1 1 jf √√ 1 1 121电光源导丝制造工√√fz √ 1 1 1 √ 1 1 1 1 122油墨颜料制作工√√ny fz ny 1 1 1 1 1 √ 1 1 123塑料注塑工√√fz √ 1 1 1 1 1 1 1 1 1 24工具装配工√√fz √ 1 1 11 √ 1 1 1 1 1 25汽车维修工√√fz √√√√fy 1 1 1 1 126中小型机械操作工√√fz √√√ jf 1 √ 1 √ 1 127水泥制成工√√fz √√ 1 jf fy √ 1 1 1 1 28玻璃熔化工zr √fz zr √ 1 1 hw √ 1 1 1 1 29玻璃切裁工√√fz fg √ 1 1 cj √ 1 1 1 130玻璃钢压型工√√fz √√ 1 jf 1 √√ 1 1 131合成药化学操作工√√√√√ 1 jf fy √ 1 1 1 132电解工sj sj sj fz sj √ 1 1 √√ 1 1 1 1 33配液工sj sj sj sj √ 1 1 √√ 1 1 1 1 34挤压工√√fz ny √√ 1 1 cj 1 1 √ 1 1 35研磨工√√fz √√ 1 1 √√ 1 1 1 1 36线材轧制工√√fz √√ 1 1 √ 1 1 √ 1 √37钨铜粉末制造工√√fz √√ 1 1 √√ 1 1 1 138光电线缆绞制工√√fz √√ 1 1 √ 1 1 1 1 139化工操作工sj sj sj fz sj √ 1 1 √√ 1 1 1 1 40超声探伤工ff ff fz fs √ 1 1 1 1 1 1 1 1注:“√”表示该种类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配备;字母表示该种类必须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还应具有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中规定的防护性能。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措施,对于各类工作场所来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为了更好地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我国决定试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期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水平,减少劳动事故的发生。
首先,对于不同行业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应当有所区别。
例如,在建筑行业,由于存在高空作业、机械作业等特殊工种,因此需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
而在化工行业,由于存在化学品接触的风险,需要配备防护面罩、防护服等特殊防护用品。
因此,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应当制定相应的配备标准,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得到有效的保护。
其次,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国家对于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已经有明确的规定,各类企业和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减少劳动事故的发生。
另外,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还应当考虑到不同岗位的特殊性。
在同一个行业内,不同的岗位所面临的劳动安全风险是不同的,因此在制定配备标准时,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特殊性,制定相应的配备标准。
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安全。
最后,配备标准的试行需要有相应的监督和检查机制。
只有在配备标准得到严格执行的情况下,才能真正保障劳动者的安全。
因此,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对配备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于违反配备标准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严厉处罚,以起到震慑作用。
总之,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的试行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各类企业和单位应当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安全生产,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关于印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劳动(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委管国家局:为了指导用人单位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国家经贸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组织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二OOO年三月六日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注:“√”表示该种类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配备;字母表示该种类必须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还应具有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中规定的防护性能。
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cc—防刺穿fy—防异物jy—绝缘cj—防冲击fz—防砸(1~5级) ny—耐油fg—防割hj—焊接护目sj—耐酸碱ff—防辐射hw一防红外zr—阻燃耐高温fh—防寒jd—防静电zw—防紫外fs—防水jf—胶面防砸附录B相近工种对照表附件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一、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
二、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
用人单位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三、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所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四、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针对各类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需要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国际标准,制定了一套统一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一、适用范围《标准》适用于所有从事生产、加工、施工、维修、保养等职业的从业人员,涉及到以下方面的劳动防护产品:1.头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帽衬垫等。
2.眼面部防护用品:包括护目镜、面罩、防护眼镜等。
3.耳部防护用品:包括耳塞、耳罩等。
4.呼吸道防护用品:包括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
5.手部防护用品:包括手套、手环、手臂套等。
6.身体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寒服、隔离服等。
7.足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鞋、防水鞋、防滑鞋等。
二、标准要求1. 根据从业人员从事的不同职业特点、不同工种的风险程度以及作业环境的安全等级,制定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2. 从业人员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 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应符合国家、行业的标准,同时检查购买的产品是否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4. 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定,没有批准的产品或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不能使用。
5.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范围应明确,违禁产品和违规使用未经许可的产品是不允许使用的。
6. 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换,工作人员应在使用过程中及时检查使用情况,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使用和养护。
三、标准执行1. 公司的负责人应根据从业人员的工作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并对其配备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
2. 各级管理机构应定期检查企业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购买质量和使用情况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3. 从业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正确佩戴和保养。
4. 进行专项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执行相应的操作规程,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5.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和标准,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从业人员,应及时给予警告,对于屡次违反规定的从业人员,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注:1、本“标准根据国家经贸委【2000】189号文件制定。
2、“√”表示该种类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配备。
关于印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劳动(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委管国家局:为了指导用人单位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国家经贸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组织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二OOO年三月六日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注:“√”表示该种类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配备;字母表示该种类必须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还应具有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中规定的防护性能。
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cc—防刺穿fy—防异物jy—绝缘cj—防冲击fz—防砸(1~5级) ny—耐油fg—防割hj—焊接护目sj—耐酸碱ff—防辐射hw一防红外zr—阻燃耐高温fh—防寒jd—防静电zw—防紫外fs—防水jf—胶面防砸附录B相近工种对照表附件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一、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
二、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
用人单位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三、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所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劳动(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委管国家局;为了指导用人单位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国家经贸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组织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0年3月6日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见表1注:“√”表示该种类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配备;字母表示该种类必须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还应具有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中规定的防护性能。
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cc—防剌穿 cj—防冲击 fg—防割ff—防辐射 fh—防寒 fs—防水fy—防异物 fz—防砸(1~5级) hj—焊接护目hw—防红外 jd—防静电 jf—胶面防砸jy—绝缘 ny—耐油 sj—耐酸碱zr—阻燃耐高温 zw—防紫外附录B:相近工种对照表见表2附件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一、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
二、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
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三、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四、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安技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劳动(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委管国家局;为了指导用人单位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国家经贸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组织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0年3月6日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见表1注:“√”表示该种类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配备;字母表示该种类必须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还应具有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中规定的防护性能。
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cc—防剌穿 cj—防冲击 fg—防割ff—防辐射 fh—防寒 fs—防水fy—防异物 fz—防砸(1~5级) hj—焊接护目hw—防红外 jd—防静电 jf—胶面防砸jy—绝缘 ny—耐油 sj—耐酸碱zr—阻燃耐高温 zw—防紫外附录B:相近工种对照表见表2附件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一、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
二、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
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三、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四、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安技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劳动(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委管国家局;为了指导用人单位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国家经贸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组织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0年3月6日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见表1注:“√”表示该种类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配备;字母表示该种类必须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还应具有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中规定的防护性能。
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cc—防剌穿 cj—防冲击 fg—防割ff—防辐射 fh—防寒 fs—防水fy—防异物 fz—防砸(1~5级) hj—焊接护目hw—防红外 jd—防静电 jf—胶面防砸jy—绝缘 ny—耐油 sj—耐酸碱zr—阻燃耐高温 zw—防紫外附录B:相近工种对照表见表2附件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一、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
二、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
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三、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四、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安技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准则试行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准则试行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工作中为保护工人的安全和健康而使用的防护装备和设施。
合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对于保障工人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制定和实行一套科学、合理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准则是非常必要的。
一、准则适用范围本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准则适用于所有具有劳动防护需求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无论其规模大小和行业类别。
二、准则制定的原则1.科学性原则:准则的制定要基于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确保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2.合理性原则:准则的制定要考虑到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具体情况,保证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实际需要,并且能够经济合理地满足工人的防护需求。
3.可行性原则:准则的制定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考虑到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
4.灵活性原则:准则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安全风险和特殊需求,允许适当的变动和调整。
三、准则内容1.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标准:按照工作环境和工种的特点,将劳动防护用品分为头部防护、呼吸道防护、眼部防护、听力防护、手部防护、足部防护等若干类别,并进一步细化其具体的配备要求。
2.根据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确定不同防护级别:根据工作任务的特点和安全风险的等级,为不同防护级别的工种确定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要求。
3.劳动防护用品的标准和认证:根据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要求和认证程序,确保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品质可靠、性能合格。
4.配备原则:为不同级别的工种和工作环境确定合理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原则,并强调配备的全面性、个性化和定期检查更新的要求。
5.培训和宣传:加强对工人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其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准则实施和监督1.各级劳动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准则的宣传和推广,并建立健全配备管理制度,确保准则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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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避免受到各种危害和风险的损伤,而需要配备使用的个人防护装备。
为了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标准。
以下是中国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相关内容。
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试行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与配备标准:
1. 头部防护:对于存在高处坠物、碰撞风险的工种,劳动者应配备安全帽。
2. 眼部防护:对于易受到化学品、火花、粉尘等危害的工种,劳动者应配备防护眼镜或面罩。
3. 呼吸道防护:对于工作环境中存在粉尘、有害气体或蒸汽等危害的工种,劳动者应配备防护口罩或面罩。
4. 听力防护:对于噪音环境超过国家标准的工种,劳动者应配备耳塞或耳罩。
5. 手部防护:对于接触化学品、尖锐物品等有危险的工种,劳动者应配备耐化学品、耐磨的手套。
6. 脚部防护:对于需要在湿滑或有坠物飞溅的环境下工作的工种,劳动者应配备防滑、防砸的安全鞋。
7. 身体防护:对于易受到化学药剂、火焰等危害的工种,劳动者应配备防护衣。
三、劳动防护标准的试行:
1. 各单位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并按照标准要求购置防护用品。
2. 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的劳动者应进行适当的使用培训,并签署相关安全承诺书。
3. 公司应定期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有效使用。
4. 务必将劳动防护用品融入到工作流程中,使劳动者养成佩戴使用的习惯。
5. 配备标准试行期满后,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总结和修改,逐步建立完善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实施,旨在保护劳动者的人身安全,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率。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同时加强对劳动者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