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二级保密资格标准
军械武器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2023年版
军械武器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2023年版简介该文档旨在制定军械武器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的2023年版。
根据相关法规和保密要求,本文档将明确二级保密资格的要求和标准,以确保军械武器科研生产单位的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军械武器科研生产单位,包括相关研发机构、生产单位和相关合作伙伴。
二级保密资格要求军械武器科研生产单位需要满足以下要求才能获得二级保密资格:1. 拥有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确保保密工作得以有效实施;2. 确立保密责任制,明确保密工作的责任和义务;3. 设立专门的保密机构或保密委员会,负责保密事务的协调和管理;4. 配备专职保密人员,具备保密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5. 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控制和应急预案等方面的措施;6. 确保保密信息的存储、传输和处理符合相关保密规定和要求;7. 实施有效的访问控制措施,限制对保密信息的访问权限;8. 建立定期的安全审计机制,对保密信息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9. 加强员工的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技能;10. 遵守法律法规和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和传播保密信息。
评估和认证军械武器科研生产单位的二级保密资格将通过定期的评估和认证程序进行确认。
相关部门将对单位的保密制度、组织架构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认证。
结论军械武器科研生产单位应积极配合评估和认证工作,不断提升保密工作水平和能力。
本标准为军械武器科研生产单位提供了明确的二级保密资格要求和标准,以指导单位开展保密工作,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的有效实施。
2024年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范文一、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领导干部的保密责任制是指担任县处级以上(各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在对自己主管或者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的同时,必须对其中的保密工作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
总的原则是:保密工作谁主管,谁负责;主管什么业务,同时领导和管理该项业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业务工作管到哪一级,其中的保密工作也同时管到哪一级。
二、党政领导干部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的分工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其他方面工作的领导,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三、党政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保密守则1、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2、不在无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3、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密级的文件、资料。
确因工作需要复印并按规定请示批准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4、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5、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别情况确需携带时,须经本单位保密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并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6、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7、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配偶、子女;8、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讲演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9、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10、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四、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保密工作职责1、健全和完善保密组织,由一名领导主持保密委员会的工作,选配保密干部从事日常的保密管理工作;-24、对玩忽职守、拒不履行保密工作领导职责,造成严重泄密后果的党政领导干部,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023年最新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工作通知(四篇)
2023年最新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工作通知(四篇)2023年最新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工作通知(四篇)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篇一2.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会同人事部门等对涉密人员的涉密资格进行审查,填写《涉密人员审查表》。
3.对涉密人员要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必要的保密培训。
保证涉密人员知悉其必须承担的保密义务和责任,以及应当享有的权利;熟悉基本的保密法规制度;掌握与其工作相关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4.各级领导和保密工作管理部门要对涉密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的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涉密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责任书中确定的责任和义务。
对涉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考核不合格的涉密人员应调离涉密岗位。
5.涉密人员实行脱密期制度。
涉密人员脱密期期限根据涉密程度确定,一般为六个月至三年。
6.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时,应主动清退期保管和使用的秘密载体。
7、对申请辞职的涉密人员,要征求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
8、涉密人员请假逾期不归,单位保密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篇二一、涉密人员负有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责任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应自觉遵守有关的法规和制度,接受保密组织的教育和监督.二、选拔任用涉密人员,要依照机要干部的标准和保密干部专业化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并报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备案.不得使用临时聘用人员.三、涉密人员管理由单位组织、人事和保密部门共同实施,并对涉密人员在岗情况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宜留在涉密岗位的,应坚决调离.四、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先参加保密工作部门举办的保密业务培训.五、涉密人员在岗、离岗和出国(境)前及涉密外事活动前必须进行保密教育,不断强化政治业务素质.六、涉密人员必须与单位保密组织签定保密责任书,履行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定.七、涉密人员辞职、调动,单位应征求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意见,并视情况进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一般为6个月至3年.八、涉密人员调动或退休须及时清退个人承办、保管的密件,经有关部门验证无误后,方可予以办理工作调动或退休手续.九、本制度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十、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附:关于涉密人员管理和权益保护的规定第三十五条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一款规定涉密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涉密岗位”,是指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核心涉密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重要涉密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一般涉密岗位.在上述岗位工作的人员分别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机关、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岗位涉密程度的不同,确定涉密人员类别.“分类管理”,是指对不同涉密岗位上工作的涉密人员,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机关、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划分标准和管理办法.第二款规定涉密人员上岗审查制度.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由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会同保密工作机构,依据涉密人员任职条件,进行严格任前审查.审查内容一般包括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现实表现、主要社会关系以及与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交往等情况.第三款规定涉密人员的基本条件.政治素质方面,应当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品行方面,应当品行端正,忠诚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工作能力方面,应当掌握保密业务知识、技能和基本的法律知识.第四款规定涉密人员权益保障制度.涉密人员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在就业、出境、学术成果发表等方面会受到一定限制,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等原则,在限制涉密人员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保护涉密人员合法权益,给予相应补偿,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涉密人员的关心和爱护.关于涉密人员上岗保密要求的规定第三十六条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在涉密岗位工作,不仅需要具备很强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还要具备很强的保密意识和相应的保密专业知识技能.任用涉密人员,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机关、单位对涉密人员上岗前的保密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保密形势和敌情教育,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保密知识技能教育,岗位职责教育等.涉密人员上岗前签订保密承诺书,对于提高涉密人员保密意识,强化涉密人员保密责任具有重要意义.保密承诺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并遵守各项保密制度、知悉并履行保密义务、自愿接受保密审查、承担法律责任等.2009年3月,中央组织部、国家保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在全国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组织开展保密承诺书签订工作,有效加强了涉密人员教育管理,促进了涉密人员管理的规范化,初步建立了保密承诺制度.机关、单位应当把保密承诺书的签订和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建立健全保密承诺长效管理机制.关于涉密人员出境审批的规定第三十七条涉密人员出境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关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得批准出境.加强涉密人员出境管理,既是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的需要,也是保护涉密人员自身安全的需要.“有关部门”,是指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批准、任用涉密人员的主管部门.“有关机关”,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有关部门审批涉密人员出境要严格掌握,必要时征求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意见.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限制涉密人员出境是一些国家通行的做法.如德国《安全审查法》规定,从事安全敏感性工作的人员,在前往适用特别规定的国家旅行之前,无论是公务旅行还是私人旅行,都应当事先向主管机关或组织报告.如果有充分的理由证明,由于请求旅行的人员或者特定的安全敏感性岗位所决定,请求旅行的人员有可能受到外国安全机构的关注并对其构成极大威胁时,主管机关有权限制其旅行.俄罗斯、美国等国家对涉密人员出境管理也有类似规定.关于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的规定第三十八条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脱密期管理”,是指在一定期限内,从就业、出境等方面对离岗离职涉密人员采取限制措施.“离岗”,是指离开涉密工作岗位,仍在本机关、本单位工作的情形.“离职”,是指辞职、辞退、解聘、调离、退休等离开本机关、本单位的情形.脱密期管理要求主要包括:与原机关、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做出继续遵守保密义务、不泄露所知悉国家秘密的承诺;及时清退所持有和使用的国家秘密载体和涉密信息设备,并办理移交手续;未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出境;不得到境外驻华机构、组织或者外资企业工作;不得为境外组织人员或者外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者服务.涉密人员的脱密期应根据其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密级、数量、时间等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核心涉密人员为3年至5年,重要涉密人员为2年至3年,一般涉密人员为1年至2年.脱密期自机关、单位批准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之日起计算.对特殊的高知密度人员,可以依法设定超过上述期限的脱密期,甚至在就业、出境等方面予以终身限制.涉密人员离岗的,脱密期管理由本机关、本单位负责.涉密人员离开原涉密单位,调入国家机关和涉密单位的,脱密期管理由调入单位负责;属于其他情况的,由原涉密单位、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负责.关于机关、单位管理涉密人员基本要求的规定第三十九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明确涉密人员的权利、岗位责任和要求,对涉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涉密人员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涉密人员资格审查、保密承诺、分类管理、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监督检查、奖励处分等方面的制度.“涉密人员的权利”,是指涉密人员除享有作为机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应有的各项权利外,还有权要求机关、单位为其提供符合保密要求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施、设备,参加保密业务培训,对本岗位的保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享有相应的岗位津贴等.“岗位责任和要求”,是指涉密人员在涉密岗位应当履行的职责和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掌握并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和具体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继续教育和保密业务培训,依法保管和使用国家秘密载体及保密设施、设备,制止和纠正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接受保密监督检查等.机关、单位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涉密人员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对涉密人员遵守保密制度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对涉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篇三科学确定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是做好涉密人员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2023年国家专项保密知识试题附含答案
2023年国家专项保密知识试题(附含答案)1.从涉密等级来说,国家教育考试中的高考、成人高考、高自考、硕士生全国统一命题考试在启用前的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属于O事项。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省级统一考试在启用之前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属于()事项。
国家教育地区(市)级统一考试在启用之前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以及全国统一考试和省级统一考试启用后的评分标准,属于()事项。
A.秘密,秘密,机密B.机密,秘密,绝密C.绝密,机密,秘密√D.非涉密正确答案:C2.销毁秘密文件、资料要履行O手续,并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指定的场所监销。
A.清点B.交接C.审批、登记J正确答案:C3.书面形式的国家秘密载体,下列标识方式正确的是OoA.秘密*5年JB.★机密7年C.绝密20年正确答案:A4.按照新《保密法》规定,过失泄漏国家秘密的,涉嫌以下情形O,应予以立案。
A.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B.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件)以上的C.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正确答案:A5.上网信息保密管理应坚持O的原则。
A.谁上网谁负责√B.由分管领导负责C.由保密部门负责正确答案:A6.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保守国家秘密的日常工作,由O管理。
A.上级机关和上级单位B.本机关和本单位√C.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正确答案:B7.机关、单位应当按照O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不能确定保密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
A.重要程度8.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JC.解密的条件正确答案:B8.国家秘密解密方式包括自动解密和审查解密。
在审查解密过程中,机关、单位对一些保密期限即将届满、仍需继续保密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在O重新确定保密期限。
A.原保密期限届满前√9.原保密期限届满后正确答案:A10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保密资格认定单位规章制度
保密资格认定单位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对保密资格认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保障国家重要信息资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保密资格认定单位,包括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
第三条保密资格认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保密管理机构,明确保密工作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并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密工作人员。
第四条保密资格认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不断完善相关的保密制度和规章,确保信息资产的保密安全。
第二章保密资格认定标准第五条保密资格认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对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评估和认定,确定其是否具有保密资格。
第六条保密资格认定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单位或个人所涉及的信息资产涉密程度和保密需求;(二)单位或个人的保密管理能力和措施;(三)单位或个人从事的工作或活动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等重要信息资产。
第七条保密资格认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的保密资格认定标准和流程,并加强对申请单位或个人的资格审查。
第八条保密资格认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审批机制和审核程序,确保对申请单位或个人进行公平、公正、及时的认定。
第三章保密资格认定申请第九条申请保密资格认定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保密资格认定单位提出申请。
第十条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必需保证不包含虚假信息。
第十一条保密资格认定单位应当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申请单位或个人符合保密资格认定标准。
第四章保密资格认定结果第十二条保密资格认定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向申请单位或个人通报保密资格认定结果。
第十三条保密资格认定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对于合格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颁发保密资格证书,对于不合格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告知其具体理由,并告知其申诉途径。
第十四条保密资格认定结果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023年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制度范文_1
2023年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制度范文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凡组织举办涉及单位商业秘密的会议,必须在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进行,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不得在公共场所特别是涉外宾馆、饭店召开涉密会议。
并同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第二条涉密会议举办前,单位保密部门应对会场扩音、录音设备进行保密检查。
严禁使用无线话筒录音或以无线代替有线扩音设备以防泄密。
第三条对与会人员严格把关,会前应将名单呈报企业分管领导审定,他人不能代替参加会议,并进行签名登记。
严禁与单位涉密会议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第四条与会人员不得将手机带入涉及商业秘密会议的会场,因特殊原因带入会场的手机应取出电池。
第五条涉密会议工作人员要用统一编号的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按规定统一收回、保密或销毁。
凡会议规定不准记录的,与会人员不得记录,不得录制声像制品;确需记录或录制的,须经主办部门批准,其记录本或制品按同等密级文件要求妥善保管;第六条会议印发的秘密文件、材料,要严格管理,标明密级,专人负责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和履行签收手续,会后按登记清单及时收回。
严禁向与会议无关人员提供涉密会议材料;第七条为涉密会议拟定的文件草稿,用后统一由主办部门及时收回。
需保存的,应标明相应的密级归档保管;无需保存的,造册登记后销毁;第八条涉密会议期间发现文件丢失或被窃,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设法挽回损失。
第九条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住地进行保密检查,不得有文件、笔记本等遗漏。
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制度篇2一、凡召开、举办涉密会议、活动的单位,在召开、举办前要制定严格的保密工作方案或措施,并报区保密局审查、备案。
二、按规定确定出席、列席和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并对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宣布保密纪律。
对参与会议、活动的服务工作人员,由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备案,必要时须签订保密协议。
三、会议、活动场所要符合保密规定,在活动开始前进行保密检查,并配备手机屏蔽柜或通信干扰器。
保密工作总结
保密工作总结保密工作总结。
2023年保密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严格按照《保守国家机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大保密宣传教育、监视管理和技术防范力度,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努力进步保密工作法制化和标准化程度,保密工作获得明显成效,促进了办公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今年以来,我办始终把保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列入办公室的重要议事日程,确立了保密工作无小事的思想理念。
在日常工作中,办公室领导经常听取法制宣传的专题汇报,及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实际问题,落实保密宣传学习所需的专项经费。
办公室党支部召开,以及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时,都将保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展研究、布置和汇报、总结。
为了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办公室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对保密工作负总责;各专委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指导、协调和催促办公室的保密事务,及时处理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失泄密事件;小组成员详细处理日常保密事宜。
在坚持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原那么的根底上,办公室把保密工作纳入了机关干部目的考核内容,有效增强了机关干部职工做好保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深化开展宣传教育,强化机关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增强保密意识,是做好保密工作的根本前提。
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狠抓了保密宣传教育。
一是年初在制定政治业务学习方案时,将保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其中,认真组织学习《保守国家机密法》、《保守国家机密法施行方法》等法律、法规和区保密部门要求传达学习的有关文件,组织观看保密知识讲座光盘;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保密教育,让每个干部职工对自己从事的工作哪些是国家机密、哪些是工作机密,哪些应该保密,怎样保密等等都做到应知应会。
三是办公室领导在机关各种会议上,反复强调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做到警钟长鸣,教育机关干部自觉做到:不该看的机密不看,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该打听的机密事项不打听,严禁利用国家机密谋取个人____,不得将国家机密和内部情况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
战斗装备研究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2023版
战斗装备研究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2023版一、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战斗装备研究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以确保单位内部信息及技术的保密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从事战斗装备研究生产的单位。
二、保密资格标准要求以下是战斗装备研究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的要求:1. 保密责任:单位领导必须明确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并将保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所有从业人员都应具备保密意识,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 保密体制: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保密管理体制,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保密管理部门应有足够的人员和技术设备,以有效执行保密工作。
3. 保密措施:单位应制定详细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密文件的分类、存储、传递和销毁等方面。
保密措施应符合国家保密标准,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4. 保密人员培训:单位应定期开展保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保密意识和知识水平。
培训内容包括保密法律法规、保密技术和保密操作等方面。
5. 信息系统保密:单位应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访问。
对于关键信息系统,应进行特殊保护,并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漏洞修补。
6. 外部合作保密管理:单位在与外部机构合作时,应建立保密协议和保密审查机制。
保密协议应明确合作机构对保密信息的保管和使用责任,保密审查应确保合作机构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
三、保密资格认证单位在申请战斗装备研究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 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人员结构和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2. 保密管理机构设置:说明保密管理机构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置,以及保密工作职责分工。
3. 保密措施制度:列举单位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制度,并提供相应的操作规范和流程文件。
4. 保密人员培训记录:提供保密培训的相关记录,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培训对象等。
5.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文件:提供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相关文件,包括安全策略、安全控制和安全评估等。
电子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
电子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I. 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装备领域的科研生产单位承担着越来越多的保密任务,为了确保保密工作的高效与有效,制定二级保密资格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II. 目的本文档旨在明确电子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以保障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级别的有效控制。
III. 保密资格标准1. 电子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必须依法取得二级保密资格才能从事保密工作。
2. 电子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才能获得二级保密资格:- 具备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建立健全的保密责任制;- 拥有专业的保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培训;- 配备符合保密要求的物理和技术设施;- 掌握并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的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
3. 电子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应定期接受保密资格复评,以确保保密标准与要求的持续符合。
IV. 实施方式1. 电子装备科研生产单位需向相关保密部门递交申请,并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
2. 相关保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审查。
3. 审查合格后,电子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将获得二级保密资格的认定证书。
4. 电子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应将认定证书在机构内进行公示,并及时更新。
V. 处罚措施对于未按照规定标准获得二级保密资格或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电子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撤销保密资格等。
VI. 结论本文档制定了电子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明确了保密要求和实施方式。
所有科研生产单位应严格遵守本标准,确保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所述,敬请遵守。
---注:本文档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航司机场二级等保要求
航司机场二级等保要求
我不太清楚航司机场二级等保要求,建议你前往相关部门咨询。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对信息和信息媒介依照必要性标准分等级开展维护的一种工作。
其中,二级等保要求在信息系统的侵害能力和防范能力之间达到一定的平衡。
以等保2.0为例,其二级要求包括:- 安全物理环境:
- 物理位置选择:机房场地应选择在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机房场地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顶层或地下室,否则应加强防水和防潮措施。
- 物理访问控制:机房出入口应安排专人值守或配置电子门禁系统,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 防盗窃和防破坏:应将设备或主要部件进行固定,并设置明显的不易擦除的标识;应将通信线缆铺设在隐藏安全处。
- 防雷击:应将各类机柜、设施和设备等通过接地系统安全接地。
- 安全通信网络:
- 网络架构:应保证网络设备的业务处理能力满足业务高峰期需要;应保证网络各个部分的带宽满足业务高峰期需要;应避免将重要网络设备部署在网络边界处。
- 通信传输:应采用校验技术保证通信过程中数据的完整性;应采用密码技术保证通信过程中数据的保密性。
- 安全区域边界:
- 边界防护:应保证跨越边界的访问和数据通过边界设备进行通信;应对跨越边界的访问和数据进行控制。
- 访问控制:应在网络边界或区域之间根据访问控制策略设置访问控制规则;应允许符合规则的访问和数据通过。
如果你需要了解更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内容,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2023年保密工作计划范文六篇
2023年保密工作计划范文六篇保密工作安排篇1公司××年度以“加强内部管理、坚持技术创新、促进持续发展”的经营方针为指导,以实施技术创新为重点,开展本年度的经营工作。
公司保密办将始终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和经营方针,依据公司保密委员会今年的工作要求,仔细执行公司保密委员会的确定和指示,坚持“一手抓业务项目,一手抓保密管理”切实做好本年度的保密工作;着重围绕提高信息化条件下保密管理实力,突出加强技术手段、宣扬教化、监督检查和队伍建设,完成上级保密机关和公司保密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任务。
重点加强对新《保密法》的学习和宣扬,深刻体会新《保密法》的精神,深化实行新《保密法》的要求;做好保密资格认证复查的各项打算工作,以严格、规范的保密管理工作来迎接保密资格认证复查,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保密工作程序,提高保密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全年无重大泄密事故发生。
现将本年度工作安排制定如下: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密制度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始终把保密工作摆上主要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公司的日常工作同时布置、检查、总结。
在今年的保密工作中公司将接着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总经理亲自任保密委员会主任,公司分管领导详细负责,公司保密办公室负责办理日常事务。
本着“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第一负责人为本部门保密工作责任人。
去年新调整的部门职能书,已经将保密工作纳入各部门的职能之中了,公司各部门将严格落实部门职能书的要求,做好本部门的保密工作。
对保密工作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保密责任,做到机构、责任、措施、人员四到位。
公司保密办将依据保密工作规定及部门职能书的要求,对各部门的保密工作执行,完成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保密工作落实到位。
保密委员会坚持每季度半年一次例会的制度,探讨、部署、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审核公司保密工作安排的执行和完成状况,探讨专项保密工作,总结保密工作阅历,表彰保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军用装备研究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2023年版
军用装备研究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2023年版一、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2023年版的军用装备研究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
该标准将确保研究生产单位在处理军事装备相关信息时遵守保密法规,保护国家安全和军事利益。
二、定义1. 军用装备研究生产单位:指从事军用装备研究和生产的单位,包括军工企业、研究院所等。
2. 二级保密资格:指军用装备研究生产单位根据保密法规和相关要求,具备的保密资格等级。
三、资格标准军用装备研究生产单位需满足以下标准才能取得二级保密资格:1. 合法合规:单位必须依法设立并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各项管理规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2. 资源配置和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信息资源管理和保密制度,包括保密责任制、保密人员及相关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培训等。
3. 物理安全:单位必须具备完善的物理安全措施,包括设备安全、防火防盗、出入口管控等,确保信息和设备的安全性。
4. 人员安全:单位必须制定人员管理制度,确保人员资质符合要求,并进行保密审查和背景调查。
5. 信息安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信息收集、处理、传输、存储等环节的安全防护措施。
6. 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单位必须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演练,针对可能出现的保密风险做好预防和处置准备。
7. 外部合作与管理:单位在与外部合作时,需建立合适的保密管理机制,并对合作方进行保密教育和监督管理。
四、审批和认定单位申请二级保密资格,需要经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和认定。
具体认定程序和要求请参照相关保密法规和管理规定。
五、附则本标准将于2023年开始执行,对已取得二级保密资格的单位,需按时进行保密能力评估并提报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以上为《军用装备研究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2023年版》的内容。
该文档仅供参考,请遵守相关法规和管理要求。
飞行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
飞行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简介本文档旨在定义飞行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获得二级保密资格的标准。
二级保密资格使这些单位能够在从事飞行器装备科研生产工作时有效地保护和管理保密信息,以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标准要求以下是飞行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获得二级保密资格的要求:1. 安全设施:单位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包括安全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防火设备等,以确保保密信息的物理安全。
2. 人员资质: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背景调查和保密培训,具备保守保密信息的能力和责任心。
3. 保密管理制度:单位必须建立和执行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包括信息分类等级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保密档案管理制度等,以确保保密信息的合规处理和存储。
4. 信息网络安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信息网络安全系统,包括网络防火墙、漏洞扫描和入侵检测等,以防止非法获取和泄露保密信息。
5. 外部合作管理:单位与外部合作伙伴进行科研生产合作时,必须签署明确的保密协议,并加强对合作方的保密监管和风险评估。
审核程序飞行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申请获得二级保密资格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核:1. 提交申请:单位向有关保密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
2. 资格审查:保密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资格审查,包括对单位安全设施的考察和对人员背景的调查。
3. 现场检查:保密管理部门对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包括对安全设施、信息网络安全和保密管理制度的检查。
4. 审核结果:根据资格审查和现场检查的结果,保密管理部门对单位的二级保密资格申请做出审核结果,并发放相应的保密资格证书。
结论本文档定义了飞行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获得二级保密资格的标准要求和审核程序。
通过遵守这些标准和程序,飞行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能够有效地保护和管理保密信息,确保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有效实现。
单位二级保密管理制度
单位二级保密管理制度
是指在国家保密局的指导下,对于保密工作进行二级分类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包括了保密工作的具体内容、组织架构、责任分工、工作流程等方面的规定,旨在保护国家机关、军队、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重要单位的保密工作,防止涉密信息泄露,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
单位二级保密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保密工作的基本原则:明确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保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2. 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设立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保密工作的顺利推进。
3. 保密工作流程:包括保密审查、保密档案管理、保密培训等方面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4. 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据:明确保密工作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保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5. 保密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建立保密工作的监督与检查机制,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6. 保密工作的处罚与奖励制度:明确保密工作中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和标准,同时对于保密工作中的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单位二级保密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障国家机关、军队、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重要单位的信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提高了保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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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用范围1.1本标准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和复查的依据。
2实行原则2.1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严格管理。
2.2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
3具体标准3.1保密责任3.1.1法定代表人或重要负责人责任: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a)保证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b)保证本标准在本单位的实行,及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监督检查领导责任制的贯彻;c)为保密工作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等条件保障。
3.1.2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责任: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a)及时研究和部署保密工作;b)对保密工作贯彻情况组织监督检查;c)为保密工作机构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3.1.3其他负责人责任: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
a)对分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b)对分管工作中的保密措施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c)为分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3.1.4涉密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责任:对本部门或本项目的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a)掌握本部门或本项目的保密工作情况;b)采用具体措施组织贯彻单位保密工作部署;c)对保密措施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5涉密人员责任:对本职岗位的保密工作负直接责任。
a)熟悉本职岗位的保密规定;b)按规定履行保密工作职责。
3.2保密组织机构3.2.1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3.2.1.1单位应当成立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为单位保密工作领导机构,应当有明确的职责。
3.2.1.2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重要负责人组成,保密委员会主任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负责人担任;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当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3.2.1.3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对保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总结,及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例会每年不少于2次。
3.2.2保密工作机构3.2.2.1单位应当设立负责保密管理工作的专门处室,在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独立行使保密管理职能。
单位涉密人员200人以下的,可不设立专门处室,拟定一部门负责保密管理工作。
3.2.2.2保密工作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a)向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组织贯彻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b)组织指导制定保密制度;c)组织指导涉密人员的审查界定和保密教育培训;d)组织保密检查工作;e)监督指导定密工作;f)组织协调保密审查工作;g)监督指导重要涉密活动的保密管理工作;h)组织拟定和调整保密要害部门、部位;i)监督指导计算机和信息系统、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工作;j)监督指导保密防护措施的实行;k)查处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泄密事件;l)提出保密责任追究和奖惩建议。
3.2.3保密工作机构人员配备3.2.3.1涉密人员1000人(含)以上的,专职保密工作人员配备不得少于3人;2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的,不得少于2人;200人以下的,不得少于1人。
涉密部门应当配备兼职保密工作人员。
3.2.3.2专职保密工作人员2人以上的,应当配备1名保密技术管理人员。
3.2.3.3保密工作机构人员应当具有下列条件:a)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b)熟悉保密法律法规,掌握保密知识技能,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能力;c)熟悉本单位业务工作和保密工作情况;d)通过培训和考核,获得保密工作资格证书。
3.3保密制度保密制度健全、规范,具有可操作性。
保密制度涉及基本制度、二级制度和专项制度。
3.3.1基本制度基本制度是单位依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的平常保密管理总的工作规范,涉及以下基本内容:a)保密教育;b)涉密人员管理;c)拟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管理;d)国家秘密载体管理;e)要害部门、部位管理;f)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管理;g)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h)宣传报道管理;i)涉密会议管理;j)协作配套管理;k)涉外活动管理;l)保密监督检查;m)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n)责任考核与奖惩。
3.3.2二级制度二级制度是单位内部涉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基本制度,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制定的具体保密管理措施。
应当按照业务工作流程,明保证密规定和保密责任,做到简明扼要,易记易懂易操作。
3.3.3专项制度专项制度是针对重大涉密工程或项目、外场实验等制定的专门保密管理措施。
应当按照专项任务的特点和规定,做到密级划分清楚,责任明确,措施具体。
3.3.4保密制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
3.4保密监督管理3.4.1定密管理3.4.1.1单位应当成立定密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国家秘密事项密级拟定审核工作。
定密工作小组由单位有关业务工作负责人,业务部门、保密工作机构人员组成。
3.4.1.2单位应当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及时拟定本单位国家秘密事项、密级和保密期限。
3.4.1.3单位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本单位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
国家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单位应当及时解密。
3.4.2涉密人员管理3.4.2.1单位应当按照涉密限度对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做出界定。
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分为核心(绝密级)、重要(机密级)和一般(秘密级)三个等级。
3.4.2.2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3.4.2.3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单位人事部门应当会同保密工作机构进行审查和培训。
3.4.2.4单位应当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
保密责任书涉及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及享有的权利等基本内容。
3.4.2.5单位对在岗涉密人员应当进行保密教育培训,每人每年度不少于15学时。
3.4.2.6建立涉密人员保密自查制度。
对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情况,应当进行监督考核。
涉密人员严重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应当调离涉密岗位。
3.4.2.7单位应当根据涉密人员涉密等级,给予相应的保密补贴。
3.4.2.8涉密人员脱离单位,应当与原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
单位应当对其实行脱密期管理。
核心涉密人员的脱密期为3年至5年,重要涉密人员的脱密期为2年至3年,一般涉密人员的脱密期为1年至2年。
3.4.2.9单位应当及时将涉密人员名单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登记备案。
因私出国(境)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审批。
出国(境)前应当对其进行保密教育。
涉密人员擅自出国(境)的,单位应当立即向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
3.4.3涉密载体管理3.4.3.1国家秘密载体应当按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3.4.3.2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含纸介质、磁介质和光盘等各类物品)及其过程文献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3.4.3.3密品研制、生产、实验、运送、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3.4.3.4严格控制国家秘密载体的接触范围。
对接触和知悉绝密级国家秘密的人员应当作出文字记载。
3.4.3.5机密级(含)以下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存放在密码文献柜中,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存放在密码保险柜中。
3.4.3.6涉密人员辞职、解聘、调离涉密岗位,应当在离岗前清退保管和使用的国家秘密载体。
3.4.4要害部门、部位管理3.4.4.1单位平常工作中经常产生、传递、使用和管理绝密级或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内设机构,应当拟定为保密要害部门。
单位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及重要密品研制、实验的专门场合,应当拟定为保密要害部位。
3.4.4.2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拟定,应当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3.4.4.3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当采用严格的保密防护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安装防盗报警装置、视频监控和电子门禁系统。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相对集中的建筑物,应当拟定安全控制区域,外周界应当安装防入侵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配备安全值班人员。
3.4.4.4涉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新建、改建工程项目要符合安全保密规定,所采用的保密防护措施应当经单位保密工作机构组织的审核,与工程建设同计划、同设计、同建设、同验收。
3.4.4.5对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值班、工勤服务和外来人员应当有相应的保密管理措施。
3.4.5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管理3.4.5.1涉密信息系统投入运营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工作部门审批。
3.4.5.2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与国际互联网和其它公共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严禁使用非涉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存储介质存储和解决涉密信息;严禁将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接入内部非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的远程传输应当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采用密码保护措施;未经单位信息化管理部门审批,严禁对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格式化或重装操作系统,严禁删除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移动存储介质及外部设备等日记记录。
3.4.5.3应当建立信息设备和存储介质台帐;涉密信息设备和存储介质的维修、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3.4.5.4信息设备和存储介质应当具有标记,涉密的应当标明密级,非密的应当标明用途;涉密信息设备和存储介质中的涉密信息应当标明密级。
3.4.5.5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制定文档化的安全保密策略,并根据环境、系统和威胁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应当定期(机密级1个月、秘密级3个月)形成文档化的安全保密审计报告;每12个月根据系统综合日记,进行一次风险自评估,形成文档化的风险分析报告,对存在的风险应当及时采用补救措施。
3.4.5.6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存储和解决信息的相应密级进行管理和防护;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选择通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授权测评机构检测的安全保密产品,并对的配置和使用;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采用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和安全审计等技术保护措施,及时升级病毒和恶意代码样本库,进行病毒和恶意代码查杀,及时安装操作系统、数据库和应用系统的补丁程序;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中的信息输出应当相对集中,有效控制;未经单位信息化管理部门审批,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用户终端严禁安装或拆卸硬件设备和软件。
3.4.5.7应当拆除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中具有无线联网功能的硬件模块;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严禁使用品有无线功能的外部设备;未经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审批,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不得存储涉密信息。
3.4.5.8在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内使用的存储介质应当采用绑定或有效的技术措施;严禁使用无标记的存储介质;严禁在低密级计算机上使用高密级存储介质;严禁在低密级存储介质上存储高密级信息;信息互换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并配备中间转换机。
3.4.5.9涉密信息设备和传输线路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