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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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项目化管理
实施细则
漳村煤矿纪委监察科
2013年3月
重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项目化管理
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集团四届二次职代会精神,按照集团公司纪委《2013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监督检查项目化管理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突出监督重点,体现重点工程重点监督,为重点工程项目推进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纪案件,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腐败工作水平,增强本矿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管控力,确保重点工程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
二、监督检查主体和对象
监督检查主体:重点建设项目涉及的主管部门、项目责任单位及其相关部门等。
监督检查对象:本单位自主选定的重点工程项目。
三、监督检查内容
监督内容: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涉及项目建设的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情况,项目规范管理、安全质量、廉政建设等。
(一)监督检查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办理情况。
主要监督重点建设项目涉及的职能部门在项目审批、资金划拨、招投标、物资采购监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是否按规定审批,有无不按规定审批、拖延不办的问题;涉及几个部门共同审批的项目,是否密切配合、主动服务,有无推诿扯皮的问题,督促各部门为项目建设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监督检查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运行情况。监督投资的建设资金是否按规定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资金管理部门是否按照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资金;资金投向是否符合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问题,是否存在奢侈浪费和违规支出。有无随意扩大工程规模、变相搞概算外工程的行为。
(三)监督检查各部门履行职责和工作效能情况。各牵头单位、协办单位是否按照相关要求,细化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按期逐件办结;监督有关部门有无不作为、消极应付、失职渎职等行为。重点监督重点建设项目相关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监督项目规范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和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
四、监督检查方法
(一)听汇报。主要听取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对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介绍,以及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等。
(二)查阅资料。查阅项目审批报建文件、项目建设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文件、制度规定、工作安排、目标责任书、工作完成情况有关记载和档案、会议记录,以及其它与重点建设项目跟踪监督内容相关的各种资料等。
(三)现场检查和抽查。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与不定期地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开展检查。
(四)查阅帐户。对财政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要查阅资金银行帐户、专帐及财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帐薄等会计资料,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五)受理举报。在重点工程项目现场公布集团纪委举报电话,受理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办事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影响项目建设的举报投诉,并对受理的问题进行调查。
五、监督检查措施
(一)建立监督联络员制度。由监督检查组牵头,对每个项目确定一名联络员,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对出现的困难及问题,随时报告。
(二)定期公布。责任单位应在每季度初将各项工作的
阶段工作(包括项目内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办理时限)在公告栏上予以公布,增强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集中督办和重点督办。监督检查组应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在一段时间内进行了集中督办,选择重点项目和问题比较多、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重点督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通过召开协调会、现场办公会等方式,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要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把做好服务、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建设项目执法监察的首要任务来完成,始终要以服务重点建设项目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不能干预和影响重点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搞好配合。项目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部门比较多,要加强相互之间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三)解决问题。要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要深入项目建设的具体环节,摸实情、办实事、解难题、求实效。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