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个人化写作_的意义与失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27卷第1期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05年1月 Vol. 27 No.1 Journal of Tangshan Teachers College Jan. 2005

──────────

收稿日期:2004-10-28

作者简介:姜文振(1967-),男,河北大名人,河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文艺理论与美学研究。 - 11 -

“个人化写作”的意义与失重

姜文振,张爱武

(河北师范大学 文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91)

摘 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个人化写作”一方面促成了当代文坛多元文学并存与对话的发展格局,显现了文学在多种关系中的多重价值,另一方面也由于一些作家向个人的无限倾斜和对文学的社会意义与审美价值的主动放逐而导致了文学价值上的失重现象,提示我们在寻求文学价值的多重构建的过程中,需要较好地处理个人化写作与作家的社会责任感的关系问题。

关键词:“个人化写作”;文学价值;社会责任感

中图分类号:I20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15(2005)01-0011-04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以政治取向为中心的狭隘的功利主义文学价值观的消解,当代文学在多元化的探索中形成了对文学价值的多向度的开掘与发现,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当代社会文学发展的多元价值取向,正体现了文学价值的多元立体构成与多重价值的互补共存,从而凸显了中国文论现代性的建构在文学价值问题上的新的理论突破与创新。

当代文学创作多元价值取向的一个鲜明特征,是“个人化”写作的凸显。近百年来的文学创作,始终是以一种“社会化写作”占据主流位置,这是“一种站在社会立场、承当社会责任与道义的写作,甚至是一种社会代言式的写作。它不只意味着文学直面现实生活,关注社会问题,而且也意味着如萨特所说的,文学以特有的方式介入现实,旨在实现某种社会启蒙,使人们在社会化活动的自由选择中,

能够意识到并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1]

从五四时代的“为人生”的文学,到后来的“为政治服务”的文学,再到80年代的伤痕文学、反思文学、改革文学乃至寻根文学等等,都体现出这样的“社会化写作”的特征,它一方面体现了文学与社会人生的深刻联系,在中国社会文化的现代变革中发挥了巨大的历史作用;另一方面又赋予了文学过多的社会与道义职责,忽略或挤压了文学的多元价值,而对文学的政治功能与价值的过分强调则带给了文学太多的“不可承受之重”,从而造成了文学在政治一元价值取向上的封闭。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市

场经济的推进与各种思想禁锢的消除,文学创作开始形成一个前所未有的开放格局,文学的主体性和自由创造精神开始以不同于80年代的另一种方式得以凸显,在不否认文学的社会审美文化价值的前提下,对于文学创作的个人化给予了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充分认可和支持。毫无疑问,文学的写作是通过作家的个人写作得以完成的,其中凝结着作家创作个性与对社会人生的深刻认识与把握,是作家个体生命活动的存在方式和价值体现。但是这一点在中国文论的现代发展中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和承认。随着文学理论探索的深入与文学创作的发展,人们认识到,以追求个体生命体验的审美传达和个人情感与审美理想的寄托的个人化写作并非否认文学的人文精神与社会意义,文学艺术中的人文精神与社会意义只有通过个人化的写作中个体生命体验的升华与个体意义的深度扩展延伸,方可得到最大程度的彰显。这就在理论上确认了“个人化写作”的合法性与社会审美文化价值,从而促成了19世纪90年代以来文学思潮流派的多元景观:既有“新写实”、“新体验”、“新状态”写作所展现的新现实主义、新历史主义等流派,也有不同形态的现实主义和“后先锋”写作,还有各种女性主义的个人化、私人化写作所追求的“后现代”现象,更有通俗小说、影像艺术等大众审美文化充斥文坛的新浪潮,形成了多元文化、文学并存与对话的发展格局,从多个层面彰显了文学的多元价值取向。

总的来看,“个人化写作”一方面促成了当代

第27卷第1期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05年第1期 - 12 -

文坛多元文学并存与对话的发展格局,显现了文学在多种关系中的多重价值;另一方面也由于一些作家向个人的无限倾斜和对文学的社会意义与审美价值的主动放逐而导致了文学价值上的失重现象。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此进行分析讨论:

首先,某些作家把“个人化写作”偏狭地理解为个人价值取向的无限随意性,放大了文学创作“外在目的”中的个人功利取向,将文学写作作为个人谋取商业利润与价值的手段,因而完全按照商业化原则进入文学写作,使文学写作完全变成了一种商业活动。这样的写作一方面凸显了文学在商品交换关系中的商品属性,另一方面却没有看到文学作为精神产品,其价值主要体现在审美关系之中,文学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审美价值是其根本价值所在。因此,如果能够协调文学的不同关系领域,在追求文学的商业价值时,不违背文学生产的审美规律与文学的本性,仍可获得文学审美价值与商业价值双赢的良好结果。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并非所有的文学写作都是在写作状态结束之后才考虑如何将作品推向市场,相当多的作家在未进入写作状态之前就开始进行最后如何赢利的谋划——并不是说作家在创作之先不可以考虑到读者的接受程度,实际情况是有些作家往往低估了读者的欣赏水平与审美期待,常常是以“迎合”而不是以使读者在获得审美愉悦的基础上获得审美的提升为首要取向,这就必然导致文学写作的市场取向遮蔽审美取向,从而损害文学创作的审美质量、降低文学社会文化意义的可能空间。

其次,是“女性写作”由“个人化写作”向“私人化写作”的偏移。新时期以来的女性文学写作既有对五四女性文学主题的回归、延续,表现了女性解放同社会解放、历史发展的密切联系;又有在传统基础上的更新,表现了女性对自身性别意义的深刻关注和对男性中心文化秩序的怀疑——我们从王安忆、陆星儿、张辛欣、张洁的创作可以见到这种新的取向在不同层次与深度上的表现。20世纪90年代以来,深受西方女权主义的影响的女性文学写作“或从以往的社会批判转向以反讽、调侃的策略,去揭穿知识分子(特别是男性)在社会转型中的尴尬处境;或以‘我写我身’的私人化‘话语’去反叛公众经验的‘话语’,以叙写女性自我的真实空间。前者以徐坤为代表,后者以陈染的作品最具典型

性”。[2]陈染的《私人生活》

、林白的《一个人的战争》等小说,以及后来卫慧、棉棉等女性作家更为“私人化”的作品和一些冠之以“小女人(写作)”、

专注于女性生活琐事的女性诗歌、散文作品,将笔

触深入到被社会群体经验(包括道德规范和理性法则)所压抑与遮蔽的独特的女性心理与个人生活空间,如女性的变态心理、自恋情结,体现了对于文学巨型叙事的解构、对于个体生命意识的重视,因而具有其独特的价值和意义。但是,这种“私人化”写作既不同于传统的现实主义,其价值取向与五四以来个性主义、个性解放的诉求也大相径庭。因为五四以来的个性主义并没有割裂个性解放与社会的联系,而是将个人的解放同民族的解放、社会的变革结合在一起,体现了对现实人生的密切关注。而“私人化”写作完全打破了一般的社会道德规范,实际上是对一己的道德的无限度的扩张,从而在一种对于个人经验的过分迷恋中走向追求享乐主义的感官刺激和以“肉身”叙事媚俗的反审美歧途。这种“私人化”写作“必然是以牺牲平民本位立场和批判精神为代价的文本叙述,它是以个人道德的无限扩张来消解公众道德的普泛性原则”。[3]因此,它虽然宣称“远离道德”,但实际上却是以一种更狭隘的道德来抵制普遍的真善美的一般法则。从正面的意义看,这样的文学艺术作品以自身特有的方式参与到对“文革”及其以前的文化高度政治化、公式化、非人化的反叛的行列,成为满足人们精神饥渴、获得某种精神慰藉的实现方式之一;从负面意义看,它的出现表明某些作家艺术家放弃了对社会人生的全方位的真善美的观照与省察,意味着对美与真善的机械割裂,最终违背了文学艺术创作的一般规律。

再次,是文学创作中越来越突出的世俗化倾向。这是一种更为复杂的文学现象,需要我们做一些更为系统辩证的分析。中国古典文学具有深厚的世俗化传统。与西方传统的宗教文化将人类的现世生活的一切意义都指向彼岸世界的神性价值取向不同,中国传统的以儒家文化为主脉的文化立足于世俗人生建立其宇宙观和本体论,具有对世俗生活持认同态度的“此岸”价值取向。不过,尽管以儒家文化为主体的传统文化将人生的意义定位于“现世”,但同时又发展了建立在道德理性与伦理规范基础上的“独善”与“兼济”相互补充的人格理想,加之后来宋明道学更为严格的“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德理性与伦理规范的形成,都显示了专注于“此岸”价值的中国传统文化在“天”、“人”关系上的矛盾。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存在一种文化的自省态度,这可以体现在魏晋之际嵇康、阮籍等人的“越名教而任自然”之说、唐代刘禹锡的“人理”高于“天理”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