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天然气场站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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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 新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XG J302.06—2005 压缩天然气场站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2005—08—30发布2005—09—30实施
新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发布
XG J302.06—2005
目录
目录 (1)
1 总则 (2)
2 规范性引用标准 (2)
3 CNG场站工程的分类及作业流程 (3)
4 工程施工 (4)
4.1一般规定 (4)
4.2材料和设备检验 (5)
4.3土建工程 (9)
4.4工艺设备安装 (11)
4.5工艺管道安装 (13)
4.6 管道压力试验 (24)
4.7电气仪表施工 (26)
4.8防腐蚀工程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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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 J302.06—2005
新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XG J302.06—2005压缩天然气场站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1 总则
1.1为了规范压缩天然气(以下简称CNG)场站的工程施工与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CNG加气母站、标准站、子站、卸气站的工程施工与验收。

1.3 CNG场站工程施工与验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以后的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026 工程测量规范
GB502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10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20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3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75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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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 J302.06—2005
GB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3765 卡套式管接头技术条件
GB9330.1 塑料绝缘电缆一般规定
GB12706.1 额定电压1kV到3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GB/T6170 1型六角螺母
GB901 等长双头螺柱 B级
GBJ97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HG20613 钢制管法兰用紧固件
SH3510 石油化工设备混凝土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521 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SH3501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064 石油化工钢制通用阀门选用、检验及验收
JB4730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JTJ033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JTJ034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3.CNG场站工程的分类及作业流程
3.1CNG场站工程的分类
按照GB50156的规定,将CNG加气站分为三种类型:CNG加气母站、CNG标准站(CNG 加气站)、CNG加气子站。

另外还有专门为城市管网输送天然气的CNG卸气站。

3.2 CNG加气站的作业流程
3.2.1CNG加气母站的作业流程框图,见图1。

图1加气母站作业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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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 J302.06—2005 3.2.2 CNG标准站的作业流程框图,见图2。

图2标准站作业流程图
3.2.3 CNG加气子站的作业流程框图,见图3。

图3 加气子站作业流程图
3.2.4 CNG卸气站的作业流程框图,见图4。

图4场站CNG卸气站作业流程图
4 工程施工
4.1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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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加气站工程施工应按设计文件及工艺装备、电气仪表的产品说明书进行,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应按照公司《施工过程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

4.1.2施工单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在施工前必须进行设计交底和技术交底。

施工组织设计宜包括下列内容:
―――工程概况;
―――施工部署;
―――施工方案;
―――施工进度计划;
―――资源配置计划;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质量保证措施;
―――HSE(健康、安全、环保)管理措施。

4.1.3施工用设备、检测设备性能应可靠,计量器具应在有效检定期内。

4.2材料和设备检验
4.2.1材料和设备的规格、型号、材质等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4.2.2材料和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材料标准代号;
——材料牌号、规格、型号;
——生产批号;
——生产单位名称;
——检验印鉴标志。

2)压力容器应具有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的“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且应有“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3)天然气高压储气瓶应具有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要求的“产品合格证和批量检验质量证明书”,且应有“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检验证书”;
4)其它设备应有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质量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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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口设备应有商检部门出具的进口设备商检合格证。

4.2.3设备开箱检验,应由项目部技术员、设备材料员参加,按装箱清单进行下列检查:
1)核对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包装箱号、箱数,并检查包装状况;
2)查随机技术资料及专用工具;
3)主机、附属设备及零部件进行外观检查,并核实零、部件的品种、规格、数量等。

4)检验后应提交有签证的检验记录。

4.2.4压缩机必须是具有生产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制造,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其质量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4.2.5 CNG储气瓶(含瓶口阀)在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1)CNG储气瓶已在制造厂完成压力试验,且有完备的证明文件,安装前可不进行压力试验;
2)CNG储气瓶出厂编号、监督检验钢印应与“产品合格证”一致,且瓶内不得有水、油等污物;
5)瓶体表面不得有损伤,涂层应完好。

4.2.6管道工程使用的管道及其组成件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规定时,供应管道及其组成件的制造单位应具有《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证书》,产品上应有安全标记“AZ”;
2)在使用前,应对管道及其组成件质量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与实物核对。

若到货的管道及其组成件实物标识不清或与质量证明文件不符或对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中的特性数据或检验结果有异议,供货方应按相应标准作验证性检验或追溯到产品制造单位。

异议未解决前,该产品不得使用;
3)管道及其组成件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其表面质量应符合公司XD/ZY301-41《物资进货检验管理规定》的要求,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4)不锈钢管道及其组成件不得与非合金钢、低合金钢接触。

4.2.7管道及其组成件在施工安装前,还应进行下列检查:
1)外观检查:
a)不得有裂纹、气孔、夹渣、折皱、重皮等缺陷;
b)不得有超过壁厚负偏差的腐蚀和凹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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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燃气系统上使用的法兰、螺栓和螺母,其表面硬度、精度、光洁度和机械性能等技术要求应符合设计及国家现行标准HG20613、GB901、GB/T6170的规定。

螺栓、螺母的螺纹应完整,无划痕、毛刺等缺陷,应配合良好,无松动或卡涩现象。

4.2.8法兰密封垫片在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1)耐油石棉橡胶垫片等非金属垫片不得有老化变质、分层现象。

表面不应有折损、皱纹等缺陷;
2)金属垫片的加工尺寸、精度、光洁度和硬度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表面不得有裂纹、毛刺、凹槽、径向划痕及锈斑等缺陷;
3)包金属及缠绕式垫片的加工尺寸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不得有径向划痕、翘曲等缺陷;
4)已经预压或使用过的垫片,严禁再行使用。

4.2.9燃气管道上的阀门在安装前应按SH3064的要求逐个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1)阀门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不得有裂纹、氧化皮、粘砂、疏松等影响强度的缺陷。

2)阀门的壳体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试验介质为洁净的水或煤油,水温不低于5℃,停压5min,无泄漏为合格;不锈钢阀门液体压力试验时,水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100mg/l,试验合格后应立即将水渍清除干净。

3)试验合格的阀门应及时排尽内部积水,并吹干。

密封面及阀杆等处应涂防锈油。

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不合格的产品,严禁使用。

4)阀门的操作机构应进行清洗检查,操作应灵活可靠,不得有卡涩现象。

5)安全阀应由当地特种设备检验单位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开启压力进行调试。

调压时,压力应平稳,启闭试验不得少于3次。

调试合格后,应及时进行铅封。

4.2.10卡套式管接头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验:
1)外观检验
a)零件表面应光洁,不允许有气孔、砂眼、裂纹、毛刺、卷边、划伤、锈蚀、螺纹断扣等机械损伤;
b)不进行进机械加工的零件表面上,允许有不超过其尺寸公差一半的凹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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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尺寸和工作性能检验
我方认为必要时,可向制造厂提出进行卡套的主要尺寸和工作性能检验。

检验项目和抽样方案按GB3765的规定。

4.2.11电缆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验:
1)仪表电缆应符合GB9330标准的要求;
2)电力电缆应符合GB12706.1的要求;
3)电缆外观应逐卷进行检查,质量证件应齐全;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符合供货合同的要求;外观无机械损伤。

4.2.12加气机在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1)结构和外观
a)加气机外观表面涂层应光泽均匀,无剥落、开裂等缺陷;标牌等外露件不得粘有漆污;表面镀层、漆层不应有明显的机械损伤。

b)加气机内零件与零件间的同形状结合面之边缘和门窗、侧板、顶盖之间的结合面边缘应整齐、匀称,不应有明显的错位。

外露件、装饰件不应有损伤、剥落、锈蚀等缺陷。

c)各滑动、转动部位运动应轻便、灵活、平稳,无阻滞现象。

d)紧固件应连接牢靠,无松动。

插接件应接触良好。

连接导线应压接或焊接良好。

e)对直接影响计量准确度的部件和装置应有可靠的铅封或其它锁定装置。

2)计量单位和计数示值范围
a)计量单位
加气量 m3(或kg)
金额元
单价元/ m3(元/kg)
(本m3是标准立方米)
b)计数示值范围
计数示值要满足计量准确度不低于1.0级的规定;
单次量程:整数位不少于3位,小数位不少于2位;
累积量:整数位不少于6位。

4.2.13当材料和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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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证明文件特性数据不全或对其数据有异议;
2)实物标识与质量证明文件标识不符;
3)要求复验的材料未进行复验或复验后不合格。

4.3土建工程
4.3.1工程测量
4.3.1.1工程测量应按GB50026的规定进行。

施工过程中应对平面控制桩、水准点等测量成果进行检查和复测,并对水准点和标桩采取保护措施。

4.3.1.2工程测量仪器必须经法定计量单位检测,并在检验准用期内。

4.3.1.3根据施工总平面图和城市主控网络坐标进行工程定位。

工程定位后,须经城市规划部门进行复核,经复核确认后才能进入下部工作。

4.3.1.4基础施工测量以上述设置的网点定位。

基础施工可以利用这些设定网点进行测量。

4.3.1.5施工过程中设置的沉降量观测点是为建筑物今后沉降量监测提供初始依据,在测量时必须正确,如实做好记录。

4.3.2进行场地平整和土方开挖回填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流入作业区。

排水出口应设置在远离建筑物的低洼地点,并保证排水畅通。

排水暗沟的出水口处应有防止冻结的措施。

临时排水设施应待地下工程土方回填完毕后方可拆除。

4.3.3在地下水位以下开挖土方时,应根据工程地质资料、挖方量、现场条件采取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防止周围建、构筑物产生附加沉降。

4.3.4当设计文件无要求时,场地平土应向排水沟方向成不小于2‰的坡度。

4.3.5 混凝土设备基础模板、钢筋和混凝土工程施工除执行SH3510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模板时,基础混凝土达到的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40%。

2)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为±10mm。

3)设备基础的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基础混凝土不得有裂纹、蜂窝、露筋等缺陷;
b)基础周围土方应夯实、整平;
c)螺栓应无损坏、腐蚀,螺栓预留孔和预留洞中的积水、杂物应清理干净;
d)设备基础应标出轴线和标高,基础的允许偏差,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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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础交付设备安装时,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5%。

5)当对设备基础有沉降量要求时,应在找正、找平及底座二次灌浆完成,并达到规定强度后,按下列程序进行沉降观测,以基础均匀沉降且6d内沉降量不大于12mm为合格:
a)设置观测基准点和液位观测标识;
b)按设备容积的1/3分期注水,每期稳定时间不得少于12h;
c)设备充满水后,观测时间不得少于6h。

4.3.6土方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50202的规定进行验收。

4.3.7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基础、构造柱、圈梁、模板、钢筋、混凝土等施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50202和GB50204的规定进行验收。

4.3.7防渗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GB50108的规定。

4.3.8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砖石工程施工应按GB50203的规定进行验收。

4.3.9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屋面工程施工应按GB50207的规定进行验收。

4.3.10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地面工程施工应按GB50209的规定进行验收。

4.3.11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装饰工程施工应按GB50210的规定进行验收。

4.3.12钢结构的制作、安装应符合GB50205的规定进行验收。

4.3.13站区建筑物的采暖和给排水应按GB50242的规定进行验收。

4.3.14建筑物和钢结构防火涂层的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4.3.15站区混凝土地面施工应符合JTJ033、JTJ034、GBJ97的规定,并按下列工序进行控制,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合格,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1)地基土回填夯实。

2)垫层铺设。

3)面层施工。

4.4工艺设备安装
4.4.1 熟悉图纸资料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施工骨干熟悉安装图、设备安装说明书、安装及施工验收规范。

4.4.2放线就位和找正调平
放线就位和找正调平应符合GB50231的规定,基础放线应依据站内平面设计图和设备基础图。

4.4.3设备就位
设备就位采用机械化吊装一次就位,就位时应立即进行找平、找正。

4.4.4设备安装
4.4.4.1设备采用平垫铁或斜垫铁找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斜垫铁应成对使用,搭接长度不得小于全长的3/4,各斜垫铁中心线的相互偏差不
应大于3°。

2)每组垫铁不超过4块,垫铁组高度宜为30mm~50mm;
3)每组垫铁均应放置平稳,设备找正后,各组垫铁均应被压紧,各块垫铁互相焊牢。

4)垫铁端面应露出设备底面外缘;平垫铁宜露出10mm-30mm;斜垫铁宜露出10mm-50mm;垫铁组伸入设备底座底面的长度应超过设备地脚螺栓的中心;
5)每个地脚螺栓近旁应至少有一组垫铁。

4.4.4.2设备找平、找正后迅速固定。

静设备安装找正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设备安装允许偏差(mm)
4.4.5静设备封孔前应清除内部的泥沙和杂物,经建设或监理单位代表检查确认后方可封闭。

4.4.6设备找平、找正后进行一次灌浆;灌浆前应检查地脚螺栓任意部分离基础孔壁的距离应大于15mm,地脚螺拴底端不应碰孔底,然后将预留孔处清洗洁净,水泥、沙子、石子的配比为1:2:3,灌浆时应捣实,但不应使地脚螺栓倾斜和影响设备的安装精度。

第一次灌浆后待混凝土强度达到75%以上时进行设备二次精平,找平、找正后将垫铁点焊,螺栓紧固进行二次灌浆。

4.4.7天然气储气瓶的安装应执行设计文件的规定。

4.4.8加气机安装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前应对设备基础位置和几何尺寸进行复检;
2)加气机的附属管线从基础的管线坑引出后,管线坑应用黄沙填满。

3)安装完毕,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预通电,进行整机的试机工作。

在初次
上电前应再次检查确认下列事项符合要求:
a)电源线已连接好;
b)管道上各接口已按设计文件要求连接完毕;
c)管道内污物已清除。

4)加气枪应进行加气充装泄漏测试,测试压力应按设计压力进行。

测试不得少于3次;
5)试机时,禁止以水代气试验整机。

4.4.9压缩机与泵的安装施工及验收应符合GB50275的规定。

4.4.10压缩机在空气负荷试运转中,应进行下列各项检查和记录:
1)润滑油的压力、温度和各部位的供油情况;
2)各级吸、排气的温度和压力;
3)各级进、排水的温度、压力和冷却水的供应情况;
4)各级吸、排气阀的工作应无异常现象;
5)运动部件应无异常响声;
6)连接部位应无漏气、漏油或漏水现象;
7)连接部位应无松动现象;
8)气量调节装置应灵敏;
9)主轴承、滑道、填函等主要摩擦部位的温度;
10)电动机的电流、电压、温升;
11)自动控制装置应灵敏、可靠。

4.4.11压缩机空气负荷试运转后,应清洗油过滤器,并更换润滑油。

4.5工艺管道安装
4.5.1一般要求
管道安装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与管道有关的土建工程已检验合格,满足安装要求,并已办理交接手续。

2)与管道连接的设备已找正合格,固定完毕。

3)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等已检验合格。

4)管子、管件、阀门等内部已清理干净,无异物。

6)完成脱脂的管道组成件,安装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不得有油迹污染。

4.5.2管道工程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SH3501的规定。

4.5.3管子切割
管道切割应符合下列要求:
1)CNG 站管道大部分为不锈钢管道,所以切割时应采用机械方法切割。

2)切口表面应平整、无裂纹、重皮、毛刺、凸凹、缩口、熔渣、氧化物、铁屑等。

3)切口端面倾斜偏差⊿不应大于管子外径的1%,且不得超过3mm ,见图15。

4.5.4弯管制作
4.5.4.1弯管宜采用壁厚为正偏差的管子制作。

弯管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当设计文件未作规定时,当管道设计压力小于10Mpa 时,冷弯最小弯曲半径为4.0D ;当管道设计压力大于等于10Mpa 时,最小弯曲半径为5.0D 。

4.5.4.2弯管制作后,弯管处的最小壁厚不得小于管子公称壁厚的90%,且不得小于设计文件规定的最小壁厚。

弯管处的最大外径与最小外径之差应小于弯制前管子外径的5%。

4.5.4.3弯管制作后,直管段中心偏差Δ不得大于1.5mm/m ,且不得大于5mm ,见图15。

图15 弯管中心偏差
4.5.4.4钢管冷弯后的热处理按设计文件要求。

4.5.5管道预制
4.5.5.1管道预制前应编制预制方案,方案中应包括预制范围、预制深度及分段原则等。

预制应满足下列要求:
图15 管子切口端面倾斜偏差图16
1)法兰应置于容易拧紧螺栓的位置;
2)管段上的焊口应躲开管架,并便于施焊与检验;
3)选择易于现场调整的平面弯管作为封闭管段,复杂管段应经现场实测后决定预制尺寸。

4.5.5.2管道预制加工应按现场审查确认的设计单线图或依据管道平、立(剖)面图绘制的管道单线图进行,预制加工图上应标注管线编号、现场组焊位置和调节裕量。

管道预制流程图如图14。

4.5.5.3管道预制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均应核对管子的标识,并做好标识的移植。

不锈钢管道不得用钢印作标识。

图14 管道预制流程图
4.5.5.3自由管段和封闭管段的选择应合理,封闭管段应按现场实测后的安装长度加工。

预制管道组合件,应具有足够的刚性并便于运输和安装。

4.5.5.4自由管段和封闭管段的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自由管段和封闭管段的加工尺寸允许偏差
4.5.5.5预制完毕的管段,应将内部清理干净,并应及时封闭管口。

4.5.6管子坡口
4.5.6.1不锈钢管道坡口必须采用机械方法加工。

碳素钢管道可采用等离子、氧乙炔焰等热加工方法,但坡口加工后,必须除去坡口表面的氧化皮、熔渣及影响接头质量的表面层,并将凹凸不平处打磨平整。

4.5.6.2坡口加工后应进行外观检查,坡口及其边缘不得有裂纹、分层、夹渣等缺陷。

4.5.6.3当设计文件规定要求对坡口表面进行无损探伤时,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

4.5.6.4管子、管件的坡口型式和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当设计文件无规定时,可按表3要求加工。

4.5.7管道组对
4.5.7.1焊口组对前应将坡口表面及其两侧20mm 范围内的水、锈、油污、积渣、氧化皮和其它有害杂质清理干净,并应将凹凸不平处打磨平整。

4.5.7.2管子对口时,应在距接口中心200mm 处测量平直度,当管子公称直径小于100mm 时,允许偏差为1mm ;当管子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00mm 时,允许偏差为2mm 。

但全长允许偏差均为10mm ,见图16。

4.5.7.3管道连接时,不得用强力对口、加偏垫或加多层垫等方法来消除接口端面的空隙、偏斜、错口或不同心等缺陷。

4.5.7.4等壁厚管子、管件对接焊缝组对时,内壁应齐平,内壁错边量不宜超过管壁厚度的10%,且不应大于2mm 。

图16 管道对口平直度
图17
4.5.7.5对于壁厚不相同的管子、管件,在组对之前应对厚壁件加工修整以后方可组对焊接,焊件加工,见图16。

(c)内外壁尺寸均不相等(d)内壁尺寸不相等的削簿
图17不等厚对接焊件坡口加工
注:用于管件时,如受长度条件限制,图(a)①、(b) ①和(C)中的15°角允许改用30°角。

4.5.7.6组对时应检查坡口角度、间隙、钝边、错边量是否符合要求,否则应进行修磨和加工。

4.5.7.7焊接的管段应放置稳固,以免焊接过程中,管段的移动和震动使焊缝产生应力而引起裂纹。

4.5.7.8对口时应核对钢管类型、壁厚等是否符合要求。

4.5.8管道焊接
4.5.8.1管道焊接前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依据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同时综合考虑图样设计技术要求、服役条件和管道安装特点编制焊接工艺卡,焊工应按焊接工艺卡施焊。

4.5.8.2凡参加燃气管道焊接的焊工,必须持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资格证”,且合格项目在有效期内,并符合施工项目的要求。

凡中断焊接工作六个月以上的焊工,在复焊前,须重新参加考试,合格后,方准许焊接。

4.5.8.3焊接材料应有质量合格证,并应设专人负责保管、烘干和发放,使用前应充分干
燥。

当气候潮湿,气温低于5℃,发现酸性焊条受潮时,必须在烘干箱中烘干,酸性焊条烘干温度为100℃-150℃,时间为1h。

烘干后的焊条应保存在温度为70℃-120℃的恒温箱中,药皮应无脱落和明显裂纹;
碱性焊条(低氢型焊条)使用前,如焊条说明书无特殊规定时,应进行烘干,烘干温度为300℃~350℃,时间为1h,烘干后的焊条应放在100~150℃的保温筒内,随用随取,使用时注意保持干燥。

奥氏体不锈钢焊条按焊条说明书上的规定进行烘干。

一般奥氏体不锈钢酸性焊条(如A102),烘干温度150℃~250℃,烘干时间0.5h~1h;奥氏体不锈钢碱性焊条(如A107),烘干温度200℃~300℃,烘干时间0.5h~1h。

现场使用的焊条应备有性能良好的保温筒。

焊条在保温筒内的时间不宜超过4h,超过后应重新烘干,重复烘干次数不宜超过3次。

4.5.8.4雨天、雪天或风速超过8m/s、相对湿度超过90%时,施工现场应有防风、防雨雪和防寒等设施,相对湿度过大时,应有干燥措施。

4.5.8.5当焊件温度低于0℃时,宜将焊缝100mm范围内预热至15℃以上,再施焊;焊后用石棉被包裹保暖缓冷。

4.5.8.6管道焊接时,焊缝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同一直管段上两对接焊缝中心面的距离:当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50mm时,不应小于150mm;当公称直径小于150mm时,不应小于管子外径。

2)除焊接及成型管件外的其他管子对接焊缝的中心到管子弯曲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管子外径,且不应小于100mm。

3)管子对接焊缝与支吊架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

4)不宜在管道焊缝及其边缘上开孔。

当必须在焊缝上开孔或开孔补强时,应对开孔直径1.5倍或开孔补强板直径范围内的焊缝进行无损检测,确认焊缝合格后,方可进行开孔。

4.5.8.7管道焊缝外观应成型良好,焊接接头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有裂纹、未熔合、夹渣、飞溅存在;
2)天然气管道焊缝不得有咬边,其它管道焊缝咬边深度不应大于0.5mm,连续咬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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