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宿舍分配的暂行管理规定
学校教职工宿舍分配的暂行管理规定完整版
学校教职工宿舍分配的暂行管理规定完整版学校教职工宿舍分配的暂行管理规定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学校教职工宿舍分配的暂行管理规定(讨论)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1、优先保证在我校任教且在肥城市内无住房的教职工。
2、在我校任教且在孙伯镇内无住房的教职工。
3、在我校任教且直系子女在我校就读的教职工。
二、分配原则(一)、单人宿舍:1、优先保证在我校任教且在肥城市内无住房的教职工。
2、在我校任教且家属也在孙伯镇内工作并在镇内无住房的教职工。
3、在我校任教且直系子女在我校就读的教职工。
(二)、双人宿舍:在我校任教且在孙伯镇内无住房的教职工。
三、宿舍申请流程1、符合申请宿舍条件的,向总务处提出申请。
2、经后勤部门审核后,对申请人进行排序,经公示后向确定入住人员名单,并通知各相关人员办理入住手续:每间宿舍上交100元住宿押金,签订入住合同。
3、住宿合同,每学年初签订一次,未按期提出续签合同,学校对其宿舍做重新分配。
四、退宿流程及注意事项1、教职工因调动、子女升学等原因离开时,须交回宿舍,办理退宿手续,返还押金。
2、已办理退宿手续的员工,要立即将私人物品全部搬出。
3、严禁员工个人私自将宿舍转让或借给他人使用。
4、符合使用范围及分配原则,已申领宿舍但在正常工作期间形成无正常使用事实者,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责令其交回宿舍。
五、宿舍管理1、宿舍使用者不得未经学校允许对宿舍结构进行改装或装修。
2、每间宿舍每月享受5度电照顾,超出部分按规定缴纳电费。
3、宿舍使用者要注意室内卫生、走廊卫生、衣物晾晒等不得影响学校工作。
凡教职工在学校教职工宿舍分配工作中,违反本规定者,校长办公会研究给予处理。
2013年9月16日。
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办法
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办法
小学教师集体宿舍是指专门供小学教师居住的园区或公寓楼。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维护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的秩序和环境,制定了以下管理办法:
一、宿舍分配:
1. 宿舍分配按照教师的工作性质、职务和家庭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保证公平公正。
2. 分配的宿舍要符合卫生标准,保证教师的居住环境舒适、安全。
二、宿舍使用:
1. 教师宿舍仅供教师本人使用,不得将宿舍内的床位、房间等出租或转借给他人。
2. 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违法活动或存放违禁品。
三、宿舍维护:
1. 教师应当爱护宿舍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污染宿舍内的设备和物品。
2. 定期进行宿舍卫生检查,保持宿舍清洁整洁。
四、安全管理:
1. 教师宿舍应设置防火设施,并按照规定进行防火检查和演练。
2. 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
3. 严禁在教师宿舍内从事违法活动、赌博等损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五、宿舍纪律:
1. 教师应遵守宿舍的规章制度,不得扰乱宿舍秩序。
2. 宿舍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产生噪音影响他人休息。
六、奖惩制度:
对于违反宿舍管理办法的教师,可给予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七、督查和监督:
学校或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宿舍管理的督查和评估,对宿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
以上是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办法的基本内容,旨在维护宿舍秩序和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保障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品质。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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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制度为了提高教师的工作生活质量,保障教师的起居安宁,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制度便应运而生。
本制度对教师集体宿舍的管理进行规范,旨在营造一个和谐、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提升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幸福感,促进教师团队的凝聚力和合作精神。
一、宿舍分配1.1 新入职教师由学校统一分配宿舍,具体分配标准由学校人事部门根据教师的工作性质和职务等级拟定。
1.2 教师集体宿舍按照职务等级和家庭情况划分不同的宿舍楼层或房间,保证各个宿舍的合理使用。
1.3 宿舍的分配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不得因个人关系或其他非相关因素干扰宿舍分配过程。
二、宿舍使用2.1 教师进入集体宿舍后,应当认真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内的卫生整洁,不得私自改造宿舍结构或擅自迁移宿舍用具等。
2.2 教师应当遵守宿舍安全规定,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明火或私接电线等危险行为,确保宿舍的安全稳定。
2.3 教师应当尊重室友的生活习惯和个人隐私,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如有矛盾应及时调解解决。
2.4 宿舍内不得饲养宠物,不得滋扰他人或影响他人休息,保持宿舍环境的安静整洁。
2.5 宿舍内不得从事非法活动或传播违法信息,维护宿舍和谐、和睦的氛围。
三、宿舍维护3.1 宿舍设施的维护应当由宿舍管理员或负责人定期检查,及时处理故障或损坏,确保宿舍设施的正常使用。
3.2 教师应当爱护宿舍公共设施和家具,不得随意损坏或涂写宿舍墙面等,确保宿舍环境的整洁美观。
3.3 宿舍内应当遵守环保规定,垃圾应当分类投放,保持宿舍楼道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3.4 宿舍内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向宿舍管理员或相关部门报告,协助处理并保障自身安全。
四、宿舍管理4.1 宿舍管理员应当定期巡查宿舍区域,检查宿舍内部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导教师整改。
4.2 宿舍管理员应当解决教师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促进教师之间的相互沟通和交流。
4.3 宿舍管理委员会由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宿舍管理规章的修订和宿舍管理工作的协调,保障宿舍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二、宿舍分配1.宿舍分配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宿舍分配考虑教职工的家庭情况、工作职务、工作地点和工作年限等因素。
2.宿舍分配按照一户一室的原则进行,确保每个教职工都有独立的居住空间。
宿舍的大小、布局和设施要保持相对统一,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
三、宿舍使用1.教职工宿舍仅限教职工自己及其家属居住,不得擅自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借住,需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批准。
2.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养殖植物等可能影响宿舍环境和其他住户的行为。
3.教职工宿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在宿舍内从事大声喧哗、过度娱乐或扰乱秩序的行为。
4.宿舍内不得乱丢垃圾,要保持宿舍及其周边环境的卫生和整洁。
四、宿舍维护1.教职工宿舍的日常维修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如有故障或损坏需及时上报并进行维修。
2.教职工宿舍的大修和装修由学校安排,如有个人需求,需要提前向学校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3.教职工应当爱护宿舍内的设施和公共设备,如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修或通知相关部门。
五、宿舍安全1.教职工宿舍内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设备,如电暖器、电热毯等。
使用电器设备需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切勿私拉私接电线。
2.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违法物品。
3.教职工应加强宿舍门窗的安全防护,确保宿舍的安全与防盗措施。
六、宿舍管理1.学校设立教职工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宿舍管理、维修和卫生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问题交流和督办。
2.学校相关部门每学期组织对教职工宿舍进行常规检查,督促教职工履行宿舍管理职责。
3.学校对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教职工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七、奖惩措施1.对在宿舍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警告、罚款、批评教育或其他相应的处罚。
八、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由学校通知全体教职工。
学校教职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职员工宿舍的管理,提高宿舍环境和生活质量,保障教职员工的生活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宿舍。
第三条宿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宿舍环境的整洁、安全、舒适。
第二章宿舍分配第四条宿舍分配由学校宿舍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教职员工的职务、职称、工作年限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五条新进教职工的宿舍分配,应优先考虑工作需要和宿舍空余情况。
第六条教职工因工作调动、家庭搬迁等原因需要调整宿舍的,应向宿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七条教职工离校时,应将宿舍清理干净,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宿舍卫生与安全第八条教职工应自觉维护宿舍卫生,保持宿舍环境整洁。
第九条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第十条教职工应爱护宿舍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第十一条宿舍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四章宿舍设施与维修第十二条宿舍设施由学校统一配置,教职员工应合理使用。
第十三条教职工发现宿舍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向宿舍管理部门报告,由宿舍管理部门负责维修。
第十四条宿舍维修经费由学校统一安排,不得擅自使用。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一)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扰乱宿舍秩序的;(二)私自改变宿舍结构,损坏宿舍设施的;(三)在宿舍内从事违法活动的;(四)其他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十六条教职工违反本制度,给学校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学校宿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宿舍入住与退住第十九条教职工入住宿舍,应办理入住手续,领取宿舍钥匙。
第二十条教职工退住宿舍,应提前向宿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退住手续。
第二十一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临时离校的,应向宿舍管理部门说明情况,并办理离校手续。
教师公寓管理规定(四篇)
教师公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教师公寓的管理工作,维护教师公寓的安全、整洁和良好的居住环境,提高教师居住的舒适度和生活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师公寓是学校为教师提供的住宿场所,旨在为教师提供方便、舒适和安全的居住环境。
第三条教师公寓的管理工作由学校的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责任人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四条教师公寓的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执法,落实管理责任,维护教师公寓的公共秩序和住户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教师公寓的入住管理第五条教师公寓的入住管理须符合以下条件:1. 申请人必须是学校的在职教师,且持有有效的教师聘书。
2. 申请人必须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提出正式的入住申请。
3. 公寓入住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且无犯罪记录。
4. 只有经过学校审核并获得同意的人员才能入住教师公寓。
第六条入住教师公寓的教师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入住教师应当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缴纳住宿费用,并按时交纳。
2. 入住教师应当保持公寓内的设施设备完好,并妥善使用,不得随意损坏或滥用。
3. 入住教师应当遵守公寓内的公共秩序,不得在公寓内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商业活动或非法活动。
4. 入住教师应当积极参加公寓的文明用电、环保和安全教育活动,共同维护公寓的安全和卫生。
第三章教师公寓的安全管理第七条教师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做到以下几点:1. 学校应安装监控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公寓内的安全。
2. 公寓内应设立公共安全值班室,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3. 公寓内应设置安全出口、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保障住户的安全。
4. 公寓内不得擅自改变通风、排水、电线等设施,如有需要须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八条住户应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妥善保管个人财物、证件和重要物品,并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存放易燃物品等行为。
第四章教师公寓的环境卫生管理第九条教师公寓的环境卫生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1. 在公寓内设立垃圾分类区,住户应当按照要求将垃圾分类放置,并及时清理。
2024年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办法
2024年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的管理,提高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小学教师集体宿舍是指为小学教师提供的工作和生活场所,包括宿舍楼、宿舍房间、公共区域等。
第三条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管理的目标是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四条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利的原则,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的管理权限由所在学校行使,学校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
第六条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的管理应与教师的工作职责结合,注重教学与生活的有机衔接。
第二章宿舍分配第七条新进小学教师的宿舍分配由学校负责,原则上应当优先安排住宿条件较好的房间。
第八条宿舍分配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不得搞特殊化、个人化。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宿舍分配制度,明确分配的标准和程序,并及时向教职工进行宣传和解释。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宿舍有关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做到统一管理、规范使用。
第三章宿舍维护第十一条教师集体宿舍的维护应当由学校统一负责,学校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维护保养。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第十三条宿舍管理员应当协助学校做好宿舍的卫生、安全、保洁等工作,保障教师的正常生活秩序。
第十四条教师在宿舍中不得进行任何违法、违纪行为,不得扰乱宿舍的正常秩序。
第十五条教师应当爱护宿舍设施和公共区域,不得擅自拆卸、破坏、乱涂乱画等。
第十六条教师在宿舍中应当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保持宿舍的整洁和环境的卫生。
第四章宿舍安全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对教师集体宿舍的消防设备、电器设施、通风设备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制定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做到防火、防盗、防震等基本措施。
第十九条教师在宿舍中应当加强安全意识,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使用电器、明火等。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做好宿舍门禁管理,确保非教职工无权进入教师集体宿舍。
教师宿舍管理制度
教师宿舍管理制度一、宿舍入住与分配1.1 入住条件教师宿舍仅供本校教师居住。
新入职的教师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住校或外校居住。
已有住校教师若需要更换宿舍,需提前向校办公室进行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更换。
1.2 宿舍分配宿舍分配原则上按照教师的职位、婚姻状况和工作表现等因素综合考虑。
具体分配由校办公室负责,经过教师代表意见征询后进行决策。
二、宿舍使用与维护2.1 使用规范1. 教师宿舍仅供教师及其家属居住,不得转借、出租给外来人员;2. 住宿人员需遵守公共秩序,不得扰乱他人生活;3. 住宿期间如有需要,需事先向宿舍楼管理员申请;4. 不得擅自改动宿舍内部设施和装饰;5. 离宿前需将宿舍清洁整理,并归还所有钥匙。
2.2 维护管理1. 教师宿舍由校办公室负责进行日常维护和大修工程;2. 住宿者应保持宿舍内部环境整洁,如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修;3. 宿舍内外墙、门窗、水电设备等公共设施的损坏应及时向管理员报告;4. 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等危险物品。
三、违规处理及处罚措施3.1 违规行为教师宿舍管理制度禁止以下行为:1. 未经允许私自改建、扩建宿舍;2. 擅自接纳或托管外来人员;3. 在宿舍内从事违法活动;4. 滋扰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
3.2 处理措施对于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教师,根据情节轻重,施以相应的处罚:1. 轻微违规:口头警告、书面警告;2. 严重违规:扣除绩效奖金、延期晋升、停止住校资格等;3. 情节严重或重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
四、附则教师宿舍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校办公室所有,如有需要,可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补充。
学校教职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学校教职员工宿舍管理规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学校教职员工宿舍管理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为了保障学校教职员工的正常休息和学习工作环境,加强宿舍管理已成为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
本文将从宿舍申请与分配、宿舍安全与环境、居民行为规范等方面,探讨学校教职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一、宿舍申请与分配为了公平合理地分配宿舍资源,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宿舍申请与分配机制。
首先,教职员工应按照规定的流程申请宿舍,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个人资料。
其次,学校应根据教职员工的工作性质、家庭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宿舍分配。
此外,应优先考虑有需要的特殊教职工,如单亲家庭、残疾人等。
二、宿舍安全与环境保障教职员工的生活安全和健康环境是宿舍管理的重要任务。
学校应加强宿舍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宿舍电路、设备设施等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同时,学校还应定期组织宿舍清洁、消毒等活动,保持宿舍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三、宿舍设施与服务为了提高教职员工的生活质量,学校应不断完善宿舍设施和服务。
首先,学校应提供基本的生活设施,如床、桌椅、衣柜等,确保教职员工的基本居住需求。
同时,学校还可提供公共设施,如洗衣房、健身房等,满足教职员工日常生活的其他需求。
此外,学校还应提供24小时的宿舍维修服务,及时解决教职员工在宿舍生活中的问题。
四、宿舍访客管理宿舍访客管理是保障宿舍安全和居民权益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制定明确的访客管理规定,限制宿舍的访客人数和时间。
同时,访客入宿舍应通过登记和出示身份证明等方式进行管理,确保居民的安全和隐私。
五、宿舍卫生管理宿舍卫生管理直接影响着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居住环境。
学校应定期组织宿舍卫生检查和清洁活动,对卫生状况不合格的宿舍进行整改和处罚。
同时,学校还应向居民宣传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居民的卫生意识和管理水平。
六、宿舍安全防范宿舍安全防范是保障教职员工人身安全的重要措施。
学校应加强宿舍区域的安全管控,设置门禁系统和监控设备,加强夜间巡逻和安全巡查。
教职工宿舍管理规定规定
教职工宿舍管理规定一、宿舍的使用人群1.宿舍只供学校正式聘用的专任教师及其家属居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学校聘用的非专任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可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享受住房补贴,但不享受宿舍分配权。
二、宿舍的管理1.宿舍的分配:由学校住房管理部门统一配发,并按照教师的身份、职称、工作年限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分配。
若有特殊情况,需经过住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2.宿舍的维修与保养:宿舍维修与保养工作由学校住房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并负责,有维修保养需求的人员需向住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3.宿舍设备设施的合理使用:住客应当妥善使用和保护宿舍配备的设施和日用品,不得损坏、挪用或私自拆卸宿舍内的设备设施。
4.宿舍的卫生与保洁:宿舍卫生是居住环境的重要因素,住客应当自觉按时保洁,保持宿舍内部环境卫生,不得擅自改动卫生设备以及装卸油漆、化学药品等危险性物质。
5.禁止在宿舍内有危险品:住客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品,以免发生意外,造成财产和人身损失。
6.宿舍内的集体活动:住户在进行宿舍活动时,应遵守学校安全、消防、环境保护等规定,不得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的生活、学习条件。
三、宿舍的秩序1.禁止在宿舍内高声喧哗:住客应该与邻居和睦相处,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2.安全问题:住客进入宿舍时,应当关闭门窗和水电气,切勿将大门反锁造成不便,如果宿舍内出现电线故障、漏水等安全问题,应第一时间向住房管理部门报告。
3.宿舍内禁止养宠物:住客禁止在宿舍内养宠物,以免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
4.宿舍内禁止吸烟:学校禁止在校内任何场所吸烟,宿舍内也不例外。
5.宿舍内严禁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处罚的规定1.宿舍管理人员、学校保卫部门及公安机关, 有权在依法保障守法人员合法权益的前提下, 经过宿舍管理部门、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责成住户限期停止行为,改正错误,消除危险,承担赔偿责任等处罚措施。
2.住户在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公共利益或其他住户合法权益,须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或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
教师公寓管理规定
教师公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师公寓的管理,保障教师居住安全,提高居住环境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教师公寓的分配、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教师公寓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制度化管理。
第二章公寓分配第四条教师公寓的分配对象为学校在职教师。
第五条教师公寓的分配原则:(一)优先满足新入职教师和急需解决住房问题的教师;(二)根据教师的工作年限、职务、职称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三)兼顾教师个人意愿和家庭实际情况。
第六条教师公寓的分配程序:(一)教师向学校提出住房申请;(二)学校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三)学校根据分配原则和房源情况制定分配方案;(四)学校公布分配方案,并组织分配;(五)教师签订租房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第三章使用与管理第七条教师公寓的使用年限一般为教职工在校工作期间。
第八条教师公寓的租金标准由学校根据市场价格和教职工收入水平合理确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教师公寓的维护和管理:(一)学校设立专门的公寓管理机构,负责教师公寓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二)学校定期对教师公寓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完好;(三)教师应爱护公寓设施,合理使用,严禁私自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四)教师应遵守公寓管理规定,维护公共秩序,保持环境卫生;(五)教师应按时缴纳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六)教师因工作变动、离职等原因需退房的,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办理退房手续。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条教师违反本规定的,学校有权要求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十一条教师在公寓内发生违法行为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师员工宿舍管理,提高宿舍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保障教师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学校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员工及其家属的宿舍管理。
第三条宿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宿舍秩序,保障居住安全。
第二章宿舍分配第四条宿舍分配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 按照岗位级别和工作性质进行分配;2. 遵循先来后到、公平竞争的原则;3. 优先安排单身教师和家属;4. 根据宿舍空余情况,合理分配。
第五条教师员工申请宿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
第六条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三章宿舍使用第七条教师员工应爱护宿舍设施,不得擅自改动宿舍结构和功能。
第八条教师员工应保持宿舍整洁,定期清理垃圾,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第九条教师员工应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在宿舍内进行喧哗、打闹等活动。
第十条教师员工应合理使用水电,节约资源,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第十一条教师员工不得将宿舍转借、转租给他人使用。
第四章宿舍维修与保洁第十二条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宿舍的日常维修和保洁工作。
第十三条教师员工发现宿舍设施损坏,应及时向后勤管理部门报告,以便及时维修。
第十四条教师员工应配合后勤管理部门进行宿舍的保洁工作,保持宿舍环境卫生。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教师员工违反本制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予以处理:1. 损坏宿舍设施,造成经济损失的;2. 私自改动宿舍结构和功能的;3. 在宿舍内饲养宠物的;4. 不爱护宿舍环境卫生,造成不良影响的;5. 其他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六条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警告直至解除宿舍使用资格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学校老师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老师宿舍的管理,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保障老师的生活、工作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编在职教师及其家属的宿舍管理。
第三条学校宿舍管理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安全第一、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宿舍分配第四条宿舍分配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 优先保障单身教师和家属的住宿需求;2. 按照职务、职称、工龄等因素进行分配;3. 男女宿舍分开,方便管理和生活;4. 宿舍分配后,分配结果应及时公示。
第五条老师宿舍分配后,不得擅自调换。
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换,需经学校后勤管理部门批准。
第三章宿舍使用与维护第六条老师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爱护宿舍设施,保持宿舍卫生。
第七条老师不得在宿舍内进行任何违法、违规活动,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八条老师不得擅自改变宿舍结构,不得擅自拆装宿舍设施。
第九条老师应定期检查宿舍用电、用水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学校后勤管理部门。
第十条老师离校期间,应确保宿舍门窗关闭,电源关闭,防止盗窃和火灾事故发生。
第四章宿舍卫生与安全第十一条老师应自觉保持宿舍卫生,每日打扫宿舍,保持室内整洁。
第十二条宿舍内不得饲养宠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第十三条老师应遵守宿舍用电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十四条老师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学校后勤管理部门。
第五章宿舍费用与收费第十五条学校宿舍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老师应按时缴纳宿舍费用,逾期未缴纳者,学校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老师违反本制度规定,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停职检查等处分。
第十八条老师因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宿舍设施损坏、他人财产损失或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制度学校教师宿舍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教师的正常居住生活,提升教师宿舍的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 学校负责为教师提供宿舍,并负责宿舍的维修、改造等工作。
2. 产权单位负责对宿舍楼的维修、安全等问题进行管理,并协助学校解决相关问题。
3. 教师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宿舍分配1. 宿舍分配原则:按照职称、工龄、年龄等综合评测原则,确保公平、公正。
2. 宿舍分配程序:学校每年将进行一次宿舍调整,教师需要填写宿舍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将根据评测结果,公示宿舍分配结果。
3. 宿舍交接:新老教师宿舍交接时,双方必须认真填写交接表,保证房屋原有设备设施的完整性。
四、宿舍的管理规定1. 遵守公共秩序:教师宿舍禁止吵闹、喧哗,不得饲养宠物,杜绝任何形式的违法乱纪行为。
2. 妥善保护公共财产:教师应当共同维护好公共设施和设备,使用完毕后需关闭、清理、保养好。
3. 禁止损坏室内设施:禁止在墙壁上进行钉子或刀具等破坏性操作,禁止乱涂乱画,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4. 安全管理:教师宿舍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居住人员应加强对火灾等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禁止私拉高功率电器、避免使用易燃物品等。
5. 管理巡查:学校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宿舍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如发现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况,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6. 保持环境清洁:教师宿舍要定期进行卫生清扫,保持宿舍窗户、地面、卫生间等环境的整洁。
7. 宿舍内禁止炒股、开赌、饮酒等违反公德的行为。
五、宿舍设施的维修与保养1. 宿舍设施维护:教师宿舍设施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应尽快向物业报修,不得私自维修或改造。
2. 维修保养责任:学校将定期检查宿舍设施的状态,进行维修和养护工作。
教师应当积极配合,妥善保管好宿舍内的设备设施。
3. 公共设施的使用:学校将为宿舍楼配备公共设施,教师要正确使用这些设施,不得损坏或滥用。
学校教工宿舍管理制度及规定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教工宿舍的管理,保障教工的生活环境和生活秩序,提高宿舍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及规定。
二、宿舍分配1. 宿舍分配原则:按照教工的职务、职称、工龄等因素,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分配。
2. 宿舍分配程序:由学校宿舍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教工申请,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3. 宿舍分配结果:分配结果公布后,教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
三、宿舍使用与管理1. 教工应爱护宿舍设施,不得擅自改动、损坏宿舍内部结构及设施。
2. 教工应保持宿舍内卫生,每日进行打扫,定期进行大扫除。
3. 教工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种植花草,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4. 教工不得在宿舍内进行商业活动、赌博、卖淫嫖娼等违法活动。
5. 教工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6. 教工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宿舍管理部门。
7. 教工不得将宿舍转借、转租给他人使用。
四、宿舍维修与报修1. 教工发现宿舍设施损坏,应及时向宿舍管理部门报修。
2. 宿舍管理部门接到报修后,应在第一时间安排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维修。
3. 教工应配合维修人员的工作,不得擅自拆修宿舍设施。
4. 维修费用由学校承担,特殊情况除外。
五、宿舍费用缴纳1. 教工应按时缴纳宿舍费用,逾期未缴纳者,宿舍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宿舍。
2. 宿舍费用包括住宿费、水电费等,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制定。
3. 教工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缴纳费用,应提前向宿舍管理部门说明情况,经批准后方可延期缴纳。
六、违反规定的处理1. 教工违反本制度及规定,宿舍管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警告、罚款、责令整改等措施。
2. 教工故意损坏宿舍设施、影响他人休息、从事违法活动等,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教工对宿舍管理部门的处理有异议,可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
七、附则1. 本制度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及规定由学校宿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及规定进行修订。
教职工住宿管理暂行规定
教职工住宿管理暂行规定教职工住宿管理暂行规定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住宿管理,维护学校利益和教职工权益,营造和谐、安全、有序的良好生活与休息环境,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租住对象租住学校宿舍按照高层次人才优先、班主任(辅导员)优先、夜间管理人员优先的原则实施。
租住对象包括:1.家住市外的在编教职工;2.家住市外受聘的副教授及以上全职教师或中层及以上干部;3.因夜间管理工作需要,需经常留宿学校的教职工;4.市外挂职教师(干部);5.家住市外的编外教职工,因特殊原因需要租住宿舍的,需经院长办公室议决定。
二、宿舍定员1.高级职称教学人员、行政7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可安排一人一间;2.已婚教职工在市内无房的可安排一人一间,未婚教职工在市内无房的安排二人一间;3.有工作特殊需要人员,经院长办公议决定可安排一人一间。
学院每学年对教职工集体宿舍进行一次调整。
三、租住收费根据市场因素及学校实际,每三年对租金进行了一次调整。
2015年度以月租金每床位200元计,电费按每月实际用量收取,两人合住的各以50%计。
上述费用由后勤处上报,组织人事处核算,学校财务部门代扣。
四、申请流程本人填写《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审核——组织人事处审核——分管后勤院长审批——后勤处签订协议并安排房间。
五、退宿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退房:1.调离本单位后15天内;2.购房交房后6个月内;3.不服从学校宿舍管理规定的。
六、租住管理1.教职工集体宿舍由学院统一管理,后勤处负责安排、调整和日常事务的监管;2.教职工入住时需与学院后勤处签订入住协议,一年一签,严禁不服从统一安排而入往行为;3.教职工集体宿舍公共部位的卫生由后勤处安排专人负责,宿舍内卫生由租住人员自行负责;4.严禁带异性学生进入宿舍,严禁擅自更换门锁;5.遵守学校对住宿教职工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七、其它本规定自Χ年Χ月Χ日起执行,原来安置不符本规定的由组织人事处会同后勤处于Χ月底前作好调整。
学校教职工寝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职工寝室的管理,保障教职工的休息和生活质量,维护校园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在编教职工及其家属的寝室。
第三条教职工寝室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3. 便利教职工的生活;4. 节约资源,绿色环保。
第二章寝室分配与调整第四条教职工寝室的分配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教职工的工作性质、职务、职称、家庭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第五条教职工寝室的调整应遵循以下规定:1. 因工作调动、家庭搬迁等原因需要调整寝室的,需向后勤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2. 因寝室设施损坏、卫生状况不达标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后勤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3. 教职工寝室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换,如有特殊需求,需经相关部门审批。
第三章寝室使用与管理第六条教职工寝室的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1. 教职工应爱护寝室内的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损坏;2. 教职工应保持寝室的整洁卫生,每日进行清洁,定期进行大扫除;3. 教职工不得在寝室进行商业活动或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4. 教职工不得在寝室饲养宠物。
第七条寝室管理应遵循以下制度:1. 寝室楼道内禁止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2. 寝室楼道内禁止吸烟,保持空气清新;3. 寝室楼道内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安静;4. 教职工不得私自改变寝室的结构和布局。
第四章寝室卫生与安全第八条教职工寝室的卫生管理:1. 教职工应定期进行寝室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寝室卫生检查结果作为寝室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教职工寝室的安全管理:1. 寝室楼道内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2. 教职工应遵守用电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3. 教职工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寝室使用明火;4. 寝室楼道内应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制度一、宿舍管理的目的和原则:二、宿舍分配原则:1.宿舍的分配按照教师的职务和层次进行,高级职称的教师优先分配较好的宿舍,但不得独占;2.公务临时出差的教师有权申请暂时调剂宿舍,出差期间宿舍可供其他教师使用;3.离退休教师可根据个人需求和宿舍资源合理分配。
三、宿舍维修和保洁:1.学校将定期对宿舍进行维修,包括房屋结构、供水、供电、排污等设施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宿舍安全、舒适;2.学校将委托专业保洁公司对宿舍进行每周一次的保洁,保持宿舍的整洁和卫生;3.教师在使用宿舍过程中,应妥善使用宿舍设施和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保证宿舍环境的整洁和使用的顺畅。
四、宿舍安全及防火措施:1.教师在入住宿舍时,应仔细检查宿舍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安保部门;2.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以免引发火灾事故;3.每间宿舍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宿舍的安全防范措施完善。
五、宿舍秩序和规范:1.教师入住宿舍后,应尊重其他室友的权益,保持宿舍内的安静,不得干扰他人正常休息和学习;2.禁止在宿舍内进行赌博等违法活动,禁止酗酒、吸烟等不良习惯;3.禁止将宿舍作为商业用途,禁止在宿舍内开展经营活动。
六、宿舍考勤制度:1.学校将建立宿舍考勤制度,对教师的入住和离开进行登记,以便及时了解宿舍使用情况,保障宿舍的安全和管理;2.教师在离开宿舍超过24小时的情况下,应提前向学校申请,请假属实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宿舍可供其他教师使用。
七、宿舍内外来访:1.教师在非工作时间,可邀请亲友前来宿舍,但不得干扰他人正常休息和学习,来访人员不得过夜;2.学校将设立访客登记制度,来访人员必须登记并在访问结束后离开。
八、宿舍投诉处理:1.学校将建立宿舍投诉处理机制,教师对宿舍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满意情况,可向学校相关部门投诉,学校将及时处理并予以回复;2.对于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教师,学校将按照制度进行相应处理,包括警告、批评教育、罚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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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宿舍分配的暂行管理规定 (讨论)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1、优先保证在我校任教且在肥城市内无住房的教职工。
2、在我校任教且在孙伯镇内无住房的教职工。
3、在我校任教且直系子女在我校就读的教职工。
二、分配原则
(一)、单人宿舍:
1、优先保证在我校任教且在肥城市内无住房的教职工。
2、在我校任教且家属也在孙伯镇内工作并在镇内无住房的教职工。
3、在我校任教且直系子女在我校就读的教职工。
(二)、双人宿舍:
在我校任教且在孙伯镇内无住房的教职工。
三、宿舍申请流程
1、符合申请宿舍条件的,向总务处提出申请。
2、经后勤部门审核后,对申请人进行排序,经公示后向确定入住人员名单,并通知各相关人员办理入住手续:每间宿舍上交100元住宿押金,签订入住合同。
3、住宿合同,每学年初签订一次,未按期提出续签合同,学校对其宿舍做重新分配。
四、退宿流程及注意事项
1、教职工因调动、子女升学等原因离开时,须交回宿舍,办理退宿手续,返还押金。
2、已办理退宿手续的员工,要立即将私人物品全部搬出。
3、严禁员工个人私自将宿舍转让或借给他人使用。
4、符合使用范围及分配原则,已申领宿舍但在正常工作期间形成无正常使用事实者,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责令其交回宿舍。
五、宿舍管理
1、宿舍使用者不得未经学校允许对宿舍结构进行改装或装修。
2、每间宿舍每月享受5度电照顾,超出部分按规定缴纳电费。
3、宿舍使用者要注意室内卫生、走廊卫生、衣物晾晒等不得影响学校工作。
凡教职工在学校教职工宿舍分配工作中,违反本规定者,校长办公会研究给予处理。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