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购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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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购保密协议

公司地址:

乙方:

公司地址:

因乙方现正在与甲方商谈收购事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财务信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文件管理办法》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财务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财务方案、财务数据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4、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中对外承担

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

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商谈期间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2、在商谈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商谈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财务资料、经营信息等

交还甲方。

第四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3,甲乙双方商谈,收购事宜履行完毕。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将提交---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的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企业收购保密协议 [篇2]

甲方:x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乙方将可能成为甲方拟实施的并购对象,并在甲方实施并购计划过程中接触到相关信息;

鉴于并购计划及相关信息乃公司内幕信息,属于未公开信息;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本项目:系指公司并购计划项目。

本项目相关方:系指与本项目有必要关联之公司或其他当事人。

2、保密信息:甲方或其代表以任何形式或方法提供乙方的有关本项目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实施计划及方案的说明、设计、财务数据、财务报表、财务预算以及统计信息等;保密信息可能以口头、书面或电子文件等视听资料的形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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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信息:(1)这些信息已由甲方予以公布;(2)这些信息已经由甲方确认过期;(3)乙方通过其独立开发的书面文件已获得的信息;(4) 乙方已从合法拥有该信息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并且该第三方并非因与另一方之间关于该等信息的保密协议而获得该信息;(5)非因接受方的原因而已经被公开的信息;(6)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第三方披露的信息;(7)监管部门有要求必须向公众披露的信息;(8) 乙方因强行法或法院强制命令而被-迫披露的信息,但乙方应在该披露前充分通知甲方使其有合理时间寻求保护令。

第二条:保密和非使用义务

乙方同意,对于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遵守保密义务: 1、在使用该保密信息的过程中以保护自己信息同样谨慎的程度来保护甲方信息,不得向本项目相关人士之外的任何人披露该保密信息。

2、乙方承诺其接触此项目的所有人员不向其他人员(包括近-亲属)泄露本保密协议的相关约定。

3、除非获得甲方或本项目相关方事先书面同意,否则所有本项目之信息只能用于评估、协商或履行与本项目有关的事宜之目的。

4、在甲方或本项目相关方要求时,乙方应将该保密信

息之全部资料予以返还或销毁。

第三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导致的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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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和间接损失;且应甲方要求,应立即停止任何违反本协议义务之行为。甲方有权利采取一切合理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发表公开声明、公开谴责等)消除或减少因对方违约造成的各种不利影响,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四条:保密信息的归还

一经甲方的要求或本协议的终止(以二者中较早者为准),乙方应当停止使用从甲方获得的保密信息,并且应当遵循甲方的指示:

(i)销毁所有的该等保密信息,包括其所有的复制件,并且向甲方提供已进行此等销毁的书面证明;或者

(ii)向甲方归还所有该等保密信息,包括乙方已制作的任何复制件。

第五条:完整协议

本协议是协议双方就上述保密内容进行完整理解后达成的。本协议替代所有以前达成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口头意见、协议或理解关于保密之约定。

第六条:修改、转让、语言及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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