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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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下外贸操作特点分析
建立“市场采购” 新型贸易方式是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一项核心任务,义
乌市先行先试,试点后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作为一种为专业市场量身定制的新型贸易方式,其相应的配套政策与监管措施与一般贸易、加工贸易等现有贸易方式有很大的不同,给外贸
实务操作带来了新的特点。“市场采购” 新型贸易方式下的外贸操作特点可以从工商、海关、
检验检疫、外汇和税收等五大方面进行剖析。
一、“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的建立
义乌小商品市场被联合国和世界银行认定为全球最大的小商品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国际
采购和小商品出口这两大特点形成了其独特的国际贸易方式,迫切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新
型贸易体制框架,以推动贸易便利化,增强市场的集聚、辐射、带动作用和国际竞争力。
(一)小商品出口的特点
义乌小商品出口具有数量少、品种多、批次多等特征,其出口种类覆盖34 个行业、 1502 个大类、 32 万种,出口集装箱多为拼柜,每一个集装箱就相当于一个“小型超市”,里面
通常装有十几种以上的产品,多的时候有上百种。但我国现行的一般贸易监管体制,主要是
针对大宗商品、成套设备,而没有针对小商品特征的管理制度,许多小商品既无标准,也未
列入商检目录,海关查验、检验检疫、质量监管等也缺乏依据,按一般贸易方式进行申报,
通关效率很低,极易导致单货不符、逃避通关单等违规行为。在“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
建立之前,义乌小商品出口暂时以“旅游购物商品”方式进行申报。“旅游购物商品”是指
外国旅游者或外商采购货值在 5 万美元以下(含 5 万美元),以货物运输方式出口的小批量
订购的货物。针对小商品出口的特点,实施出口申报以“章”为单位的简化归类办法,明确
贸易性质,简化申报手续,提高通关效率。
(二)从专业市场采购商品出口的特点
根据《 2012 义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的统计资
料,
2012 年义乌海关监管集装箱
出口 65.4 万个标箱,入境境外客商突破41.7 万人次,有3059 家境外企业在义乌设立代表处,占浙江省总数的二分之一强。从专业市场采购商品出口的特点是定向采购与即兴采购相
结合,公司户与个体户并存。定向采购是定产品、定品牌、定供应商的采购,它的流程是首
先制定采购计划,确定采购方向和购价格等,然后签订和履行采购合同。然而,对于来专业
市场采购的境外客商来说,他们面对的是琳琅满目、种类丰富的商品,如在市场里看到满意的商品,当即采购,现金付款,事前并不确定产品的种类、价格及供应商。境外客商来专业
市场采购,他们面对的不是产品生产企业,而是流通领域的市场经营户,而这些市场经营户以及境外采购商本身,都属于个体经营户,进出口双方多数不具备外贸经营主体的资格,无法按现行的一般贸易方式进行出口和结汇,必须由外贸公司代理出口,导致采购主体与贸易主体脱节,既增加了中间环节,增加了通关成本,又增加了市场管理的难度。
(三)“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的试行
“旅游购物”模式自2007 年实施以来,暂时缓解了小商品通关效率的矛盾,但也暴露
出货值限额过低、缺少配套政策等一些局限性,“管不住” 的问题比较突
出。因此,确立“市场采购” 新型贸易方式成为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一项核心任
务。“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的定义待国家八部委会签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意见文本》后
才能
明确,其简要含义是指在经批准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由具有市场采购贸易经营权的企
业
或个人在主管地海关报关出口的贸易方式。该贸易方式将实行特殊的海关、检验检疫、税
务、
工商、外汇管理等配套政策,有利于实现“管得住、通得快、可溯
源”。
2012 年 9 月,义乌出台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行方案》。工商部门将市场内
专门从事“市场采购” 贸易方式的外贸公司与从事一般贸易方式的外贸公司区别开
来,进行分类登记。“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外贸公司凭工商营业执照,向义乌市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
经营者备案登记,即可享受新型贸易方式下出入境检验检
疫、海关、国税、外汇管理等配套政策和监管措施。至 2012 年底,义乌共登记“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外
贸公司116 家,
全年全市实现进出口总额93.47 亿美元,增长 136.7%,出口额
90.05
亿美元,增长
150.3%,
其中传统贸易出口40.90 亿美元,同比增
长13.97%,市场采购出口额49.15 亿美元,发展
中国家是“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主要出口市场。
二、“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的内涵
(一)适用于复杂的外贸主体
一直以来,只有专业外贸公司才能从事进出口业务,这使得专业市场经营户与境外采购
商只能通过外贸公司代理出口,无形中增加了经营的风险和成本。“市场采购” 贸易方式下,义乌工商部门大胆创新,注册登记“市场采购”外贸公司,颁发专门用于从事市场采购贸易
的营业执照,使一大批个体工商户和境外自然人获得外贸经营权,解决了市场主体在市场准
入的各个环节乃至经营过程可能出现的“身份”难题。新型外贸企业登记为“义乌市××商
品采购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为有限公司,冠名义乌,标明企业的区域范围,行业描述为
“商品采购” ,而企业的经营范围特定为“专业市场、专业街的商品采购” 。申请者只要
满足“市
场采购”贸易方式条件,均可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外贸公司可以
享受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相应的监管和优惠服务措施。随着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业务扩展到在义乌注册登记的所有外贸主体,吸引了外贸公司向义
乌聚集,
长期以来义乌小商品出口由外地外贸公司代理的局面彻底扭转,有助于加强义乌小商品出
口的源头管理,在“管得住”的前提下实现了“通得快”的目标。
(二)适用于小商品出口的特点
小商品出口多为小批量、多品种,每个集装箱的商品多达上百种,如果每种商品都申报
和报检,将带来巨大的人工、时间成本,也不利于贸易便利化。“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
的配套政策实现了小商品出口“管得住、通得快”,检验检疫部门利用自主研发的“市场采
购出口商品抽批系统”,按出口商品的货值大小、风险程度、信用等级等分类管理,采取自
检、验证、核查等三种模式监管。对于小商品的出口申报,海关也将采取简化归类,发货人
或代理人在一次出口申报的旅游购物商品品种在10 种以上、且单项商品价值在100 美元以
下的,将进出口税则中章节相同的商品归入同一税则号,税则号列按其中货物总值最大的商
品确定,其申报价格应为归入同一税则号列商品价格的总和。小商品的税则号也因此从8000
多个简化到98 个。
(三)适用于从专业市场采购出口
从专业市场采购出口,采购商接触的不是生产企业,而是市场经营户,即兴采购中存在
采购地与生产地的分离、商品核价和退税难等问题。针对采购地与生产地分离,国家质检总
局积极支持通过对组货单位等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经营主体入库商品实行预检验,实现由事后
检验向事前把关转变。义乌检验检疫局先行先试,为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量身定制了分类
管理、口岸查验等12 项配套制度。“采购地检验检疫制度”推出后,义乌小商品出口时,
在义乌办理相关检验手续即可。从具有自营出口权的生产企业出口,或经外贸公司统一配合
订单出口,由于所有单据齐全,能非常方便地办理一般贸易方式下的出口退税。但是,从专
业市场采购的出口,很难取得退税所需的增值税发票,从而无法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在“市
场采购”贸易方式获批之前的改革过渡期,按照按“旅游购物商品”进行税收征管,市场经
营户和试点外贸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书》,与出口报关单一起作为备案单证留存试
点外贸企业备查,就可以免征免退税。
三、“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下的外贸操作特点
(一)报关业务操作的特点
报关业务的操作技能主要包括走报关程序、商品归类、关税计算和报关单填制等几个方
面。从报关程序上看,报关员要熟悉分类通关这种新模式。通关新模式下,通关作业方式由
“纸面人工为主、逐票审核”向“电子自动为主、重点审核”转变,实现了通关自动化。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