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企业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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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企业涉税业务综合办理套餐操作手册注意事项:

此功能仅提供给新办企业纳税人使用;申请表中标*的字段为必填项;因涉及申报属性及属期问题,每月最后五天该模块不对外开放。

操作步骤:

1、进入电子税务局,网址为 点击右上角登陆,登陆用户名为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始密码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号码后六位。点击选择右上角【应用中心】,选择【申请类】-【新办企业综合套餐】,单击图标,选择“添加到我的应用”

2、选择【我的应用】-【申请类】-【新办企业综合套餐】转到『新办企业综合套餐』页面

进入页面,页面中显示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用户协议,默认同意并已阅读该协议,点击下一步。

备注:非新办企业无法进入综合套餐申请页面(新办企业指的是未进行税费种认定的纳税人)。

弹出修改密码的界面,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修改密码;

密码修改完毕后,点击“立即办理”按钮,跳转到表单填写页面。纳税人可先自行在银行完成开户,或在本模块进行在线开户申请。

第一步是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填写。请按实际情况严格谨慎填写,部分字段自动带出无法修改。标*的字段为必填项。

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填写相关人员信息,包含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信息。

填写完毕后继续点击下一步,填写注册资本投资总额信息。国有控股类型和投资比例按实际情况填写。部分字段会有校验。

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填写总分机构信息。

这一步是否需要填写与第一步“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的“总分机构类型”有关,选择非总分机构时,则此步跳过。

“总分机构类型”选择总机构时,则需要填写分支机构信息。“总分机构类型”选择分支机构时,则需要填写总机构信息。“总分机构类型”选择分总机构时,则需要填写分支机构信息和总机构信息。

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填写银行账户和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上方为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和会计报表情况。请您按实际情况填写。

进入银行账号和财务制度备案页面,会提示“是否需要在线申请银行账号”。用户点击“是”,则跳转银行列表选择

页面;点击“否”,则根据已开户的银行账号信息填写表单。

银行选择页面

选择银行后,进入订单申请页面。

开户在线申请完毕后,返回银行账户备案业务界面,根据在线申请的银行账号信息填写备案表单。

下方为银行存款账户账号信息填写表。

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增值税纳税人类型确认页面。您可根据需要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成为一般纳税人后适用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进行计税,

可自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按规定抵扣税款,一般纳税人按月度进行增值税申报;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后适用简易征收方式进行计税,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住宿业和鉴证咨询业除外),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抵扣税款,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进行增值税申报。

选择一般纳税人,还需要填写主营业务类别,一般纳税人生效时间为本月1号。

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发票供票资格及最高开票限额申请页面。

一般纳税人可以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则只能申请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写完毕后,进入下一步操作。

纳税人可自行选择在线或线下申请税控设备。选择线下申请的,可在税务机关完成审批后,根据发放的《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使用告知书》自行办理税控设备。

纳税人选择在线申请税控设备的,先选择税控服务单位,然后选择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在线申请功能更新中,暂不可使用)

完成所有表单填写后,确认提交流程,申请信息会提交至主管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受理后,会根据受理结果为“同意”或“不同意”返回不同的提示信息,您可在电子税务局【消息中心】查看反馈信息。

当申请成功时,您会收到信息,包括取件时间和所需携带的取件资料等,您在打印并前往开户行签订银税协议(一式三份)后,可至办税服务厅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并取件。

当申请有误被驳回时,则会收到不同意的提示信息,您需要根据退回意见,重新查看表单,修改内容填写完毕后重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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