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伪瓶盖生产QS技术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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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 包材 细则

QS 包材 细则

1、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意见;
2、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等产品生产企业应使用风淋浴;
3接触产品的人有健康证;
4、可降解材料如果没有国标需要建立企标(那样时间会很长)
5、材质和相应标准
6、丙烯酸无尘墙面漆、丙烯酸地坪漆
7、是否有应急照明设施。

表3 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
2.1.3 一次性塑料餐饮具
注:在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生产工艺流程中,片材成型非必需工序,可以从片材厂采购。

表1 容器产品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

食品包装用塑料瓶、盖标准文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包装用塑料瓶、盖标准文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包装用塑料瓶、盖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包装用塑料瓶盖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为原料,采用注塑、吹塑两步法工艺生产的食品包装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以聚乙烯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聚乙烯色母料,采用注塑工艺生产的瓶盖。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9685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9691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树脂卫生标准GB13114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卫生标准GB/T23887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生产企业通用良好操作规范QB/T1648聚乙烯着色母料QB/T1868-2004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碳酸饮料瓶QB2357-1998聚酯(PET)无汽饮料瓶3要求3.1原材料3.1.1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符合GB13114规定的要求。

3.1.2聚乙烯:应符合GB9691规定的要求。

3.1.3聚乙烯色母料:应符合QB/T1648规定的要求。

3.2外观外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外观项目要求瓶口瓶口端面应平整,各卡位圆滑无崩缺,瓶口内侧密封面无缺料,无溢料毛边。

瓶体成型饱满,无气泡、生料、冷斑、污点及雾状发白,色泽均匀,不破裂。

瓶底注塑口不超过底平面,无明显飞边。

瓶盖端面应平整、光滑,螺纹应圆滑、无崩缺,溢料毛边不超过0.13㎜3.3高度偏差高度偏差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高度偏差项目要求高度偏差,mm 瓶身高度≤220±1.0瓶身高度>220±1.53.4垂直度偏差瓶体中心线对瓶底平面垂直度的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QS质量安全应急措施管理制度

QS质量安全应急措施管理制度

QS质量安全应急措施管理制度1、目的为对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紧急情况及事故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本公司酒类包装用防伪瓶盖主要系列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可能影响公司酒类包装用防伪瓶盖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紧急情况及事故采取应急措施的管理。

3、职责3.1质量负责人负责对可能影响公司酒类包装用防伪瓶盖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紧急情况及事故采取应急措施。

3.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部门可能影响质量安全的潜在紧急情况及事故采取应急措施。

4、工作制度4.1 质量负责人对本公司防伪瓶盖系列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全程预防和控制。

对本公司产品的原辅材料的采购、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等环节进行全程预防和控制,对可能影响质量安全的潜在紧急情况及事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4.2建立预警及报告系统及时分析可能影响质量安全的潜在紧急情况及事故,建立健全重大产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按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以及可能发展的趋势做出预警,并保障预警和报告系统的有效运行。

4.3 按可能影响质量安全的潜在紧急情况及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明确产品质量关键控制点,按不同级别层次对应进行事故的预防和处置。

4.4完善善后处置和责任追究制度。

1)对于材料方面出现可能影响质量安全的潜在紧急情况及事故,具体措施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相关规定;2)对于人为方面出现可能影响质量安全的潜在紧急情况及事故,具体措施执行《人力资源控制程序》和《质量考核方法》相关规定;3)对于技术工艺方面出现可能影响质量安全的潜在紧急情况及事故,具体措施执行《文件控制程序》相关规定;5、记录《紧急情况和事故处理记录》。

塑料瓶等包装制品QS审核细则样本

塑料瓶等包装制品QS审核细则样本

塑料瓶等包装制品QS审核细则【内容提要】运输物料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区, 生产区工作人员不得从物流通道进出。

直接包装入口食品的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如保鲜膜、复合膜、一次性餐具、饮料瓶或饮水桶等生产企业消毒设施要求: 洗手设施应为感应式或脚踏式, 避免交叉污染; 消毒应做到酒精等消毒。

专业委员会对食品包装材料通则、细则的补充解释序号主题条款号相关条款内容解释( 修改) 内容1《通则》企业提交申请材料3.1.2条补充: 企业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经备案的企业标准。

23.1.2.2营业执照复印件允许食品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时, 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只覆盖所生产的食品, 对自产自用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不作要求。

33.1.2.3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核发的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

放宽对环保证明的要求, 以下几种均能够: ( 1) 环保部门在环评报告基础上作的对企业建设项目的审批意见和建厂后的验收意见; ( 2) 排污许可证和噪声复合要求的证明; ( 3) 环境监测报告。

43.1.2.7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 1) 型式检验报告可由企业自行完成也可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完成, 但必须是同一批次产品, 即所有项目在一份报告书中体现。

( 2) 如果企业在核查现场不能提供型式检验报告, 核查组继续实地核查工作, 但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型式检验报告, 否则视为上报材料不全。

53.1.2.8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标签。

企业能够根据自己产品的特点, 必须说明影响人身健康和安全的内容, 其它一目了然的内容能够简化, 可是不得因其说明书或标签的简化而对用户造成不便或伤害。

63.2.2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验机构依据相应的产品细则规定批批检验。

由总局指定的8家发证检验机构对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批批检验。

”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包括新建企业的产品和获证企业增项的产品。

7企业不具备关键控制检验项目检验能力的, 应当每3个月送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食品用塑料包装厂QS程序文件

食品用塑料包装厂QS程序文件

食品用塑料包装厂QS程序文件《质量安全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YD/GL01-20081 目的针对本公司产品质量安全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预防与应急措施,保证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及时应对以最大限度减少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

2 适用范围产品质量安全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如卫生指标超标、火灾等。

3 工作内容3.1应急准备3.1.1应急项目的识别生技科根据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以往产品质量安全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参照同行业现状和历史经验,组织识别本公司可能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针对应急项目,组织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3.1.2应急组织3.1.2.1生技科成立应急小组,成员为涉及产品质量安全岗位的骨干分子;由质量负责人担任组长,总经理为指导。

3.1.2.2应急小组要明确各成员的适用范围和任务。

3.1.3应急培训生技科负责组织对全体员工,重点对应急小组成员进行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应急技能。

3.1.4应急演习根据需要,应急小组每年按要求进行一次模拟演习,评价应急措施是否足以控制紧急情况,以验证和评价应急措施的有效性。

3.1.5应急联络应急联络采取立即上报的方式,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进行公布,以备应急之用。

3.2应急响应当发生紧急情况和事故时,第一发现者应在最短时间内,向质量负责人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并采取相关措施,应急小组立即集合,投入战斗。

3.3应急预案‘3.3.1卫生指标超标:一旦发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卫生指标超标,应立即停止使用或放行,由质量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保护现场,分析原因,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对已放行或已交付客户的,要马上追回。

3.3.2火灾:员工一旦发现火情,必须立即报告总经理和质量负责人,如果火情情况较轻,则立即使用灭火器扑灭,如果较严重,要立即打119报警。

同时,应急预案马上启动,应急小组马上根据分工和日常演习要求,投入灭火工作。

若有烧伤的重伤员,应立即进行简单的救护,并120求救电话,轻伤人员,安排车辆送到医院治疗。

Q_321284CYO 01-2019食品用包装用塑料瓶、盒及盖

Q_321284CYO 01-2019食品用包装用塑料瓶、盒及盖

食品用塑料瓶、盒及盖前 言食品用塑料瓶、盒及盖目前尚无国家、行业标准,为规范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制定本产品的企业标准,以指导生产和销售。

本标准是按GB/T 1.1-2009规定编写的。

本标准是由江苏昊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竹本标准于2019年03月26日首次发布。

食品用包装用塑料瓶、盒及盖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包装用塑料瓶、盒及盖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产品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于以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等为原材料,经注塑成型工艺生产的用于固体或膏状食品包装的塑料瓶、盒及盖。

本标准中的指标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否则,该指标无效,并应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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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828.1 技术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91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GB 480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5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预处理方法通则GB 9685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3160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GB 31604.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GB 3160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脱色试验GB 31604.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总迁移量的测定GB 3160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QB 2460 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QB/T 2665 热灌装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3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应符合GB 4806.6 的规定。

包装用防伪瓶盖产品QS质量安全管理手册

包装用防伪瓶盖产品QS质量安全管理手册
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酒类包装用防伪瓶盖产品生产的全过程。
1.3 编写依据
《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1.4目的
规定了生产许可证申请单元的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生产资源提供、采购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生产安全防护等与产品质量相关过程的运作和控制要求,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符合规定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要求。
2.6 本汇编在以下情况时改版:
(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申证产品要求方面有重大变动,与现行手册有较大矛盾;
(2)《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改版;
(3)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4)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有较大变动,严重影响本汇编的实施;
(5)生产能力发生重大变化;
(6)本汇编局部的修订涉及相当多处或相当多页。
0
42-49
12
关键控制点质量控制制度
A
0
50
13
产品防护控制制度
A
0
51-52
14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制度
A
0
53-54
15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A
1
55-56
16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A
0
57
17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A
0
58-60
18
不合格品召回制度
A
0
61
19
退货品管理制度
A
0
62
20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A
1
本汇编是质量管理活动必须遵循的纲领性文件,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

QS防伪瓶盖生产提供过程控制程序

QS防伪瓶盖生产提供过程控制程序

防伪瓶盖生产提供过程控制程序1、目的在受控条件下进行生产提供,以确保产品满足标准的要求以及顾客的需求和期望。

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生产提供的控制、生产提供过程的确认控制。

3、职责3.1生产部负责生产任务组织、落实及过程控制。

3.2品管部负责产品的检验,及负责相应顾客财产的管理。

3.3技术部负责产品生产过程工艺技术的策划和控制,及相应顾客财产的管理。

3.4车间负责产品生产计划的实施。

4、工作程序4.1产品生产任务的控制4.1.1生产任务的下达和落实1)生产部根据营销部《生产指令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号;数量;要求完成日期;其他,包括用料、颜色、印刷和烫金、及包装要求。

2)生产部接到《生产指令单》后应分解落实到有关车间、部门,各车间再分解落实到班组或操作工。

3)车间应按时生产完成情况,并向生产部上报《生产日报表》。

4)由于合同更改或其他原因调整生产计划时,生产部下达《生产计划通知单》到车间、营销部等有关部门。

生产车间应相应采取措施,包括加班生产。

当生产计划调整导致生产不能进行时,车间应对已生产的产品做好善后工作,包括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5)生产部和车间应对投产后因变更停产的产品和原材料重点关注,在下新的生产计划时,优先选择这类半成品和原材料再次投入生产。

6)生产部跟踪生产进度,发现进度落后或有异常情况时,应组织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当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按计划要求完成生产任务时,生产部应及时与营销部门沟通,以便营销部门与顾客联系,必要时进行合同更改。

4.2技术控制4.2.1技术部设计合理的工艺流程,编制包含产品特征的技术文件如工艺、检验规程、作业指导书等。

4.2.2技术部编制的技术文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技术经理批准后,发放至相关单位作为采购、生产、检验等的准则。

4.3设备的控制4.3.1技术设备科按《基础设施控制程序》的规定对生产设备等进行控制,保证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3.2品管部按《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的规定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控制,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QS防伪瓶盖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QS防伪瓶盖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防伪瓶盖不合格品控制程序1、目的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防止不合格的原辅材料投入使用,不合格半成品和成品的转序和交付。

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供方(包括外协加工单位)提供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加工过程中的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控制。

3、职责3.1品管部负责不合格品的确认、评审和控制。

3.2 供应部负责不合格原辅材料的处置。

3.3生产部门负责不合格半成品、成品(包括外协加工产品)的处置。

4、控制程序4.1不合格原辅材料的控制4.1.1进货检验中发现原辅材料、外加工件不符合要求,品管应对不合格品进行记录,同时要求仓库管理人员对该批原辅材料、外加工件进行隔离、标识,防止非预期使用。

4.1.2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仓库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品管员和仓库管理人员应通知采购人员进行处理,包括退回供方或调换。

4.1.3生产加工过程中发现原辅材料、外加工件不符合要求,操作人员应停止使用,得到品管员确认后将材料退回仓库。

仓库管理人员应对退回的不合格原辅材料做好“不合格品”标识,隔离存放。

4.1.4供应部、生产部应及时处置库内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和外加工件,包括退回、调换和申请报废。

处置时仓库应协助做好库存台帐处理工作。

4.2不合格半成品的控制4.2.1不合格半成品的确认不合格半成品由以下过程和人员确认:1)生产加工过程中操作工自检、互检确认不合格品;2)品管员检验确认不合格品;3)生产现场巡检员巡检中确认不合格品;4.2.2操作工自检发现不合格品后,应对该不合格品进行返工,不能返工的应做好“不合格品”标识或者放入不合格品区域,防止转入下道工序。

4.2.3后道工序操作工互检发现上道工序转入的产品不合格,置于不合格品区,由品管员处理,返工则开具《车间产品返工单》,报废则开具《产品处理申请表》(不合格品率高于规定值)或直接登入《车间次品报废统计表》,报品管部负责人审批。

4.2.4品管员在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置于不合格品区,返工则开具《车间产品返工单》,报废则开具《产品处理申请表》(不合格品率高于规定值)或或直接登入《车间次品报废统计表》,报品管部负责人审批。

食品防伪技术制度汇编模板

食品防伪技术制度汇编模板

食品防伪技术制度汇编模板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汇编旨在确保食品产品的真实性和质量安全,通过建立和完善食品防伪技术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进行有效监控,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企业品牌形象,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

本制度汇编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销售商。

二、部门及职责1. 生产型企业1.1 生产部1.1.1 负责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工作,确保每个环节的产品都能追溯其来源。

1.1.2 负责食品生产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防止产品被篡改或伪造。

1.2 质量检验部1.2.1 负责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定期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法规和企业标准。

1.2.2 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进行处理,确保不合格品不流入市场。

2. 流通企业2.1 采购部2.1.1 负责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确保所采购的食品均为正品,无假冒伪劣产品。

2.1.2 负责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在食品防伪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2 仓储部2.2.1 负责对仓库内的食品进行妥善保管,防止产品被篡改或伪造。

2.2.2 负责定期对仓库内的食品进行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2.3 销售部2.3.1 负责对销售人员进行食品防伪知识培训,提高其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的能力。

2.3.2 负责在销售过程中向消费者宣传食品防伪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3. 销售商3.1 负责对所销售的食品进行真伪鉴别,确保销售的产品为正品,无假冒伪劣产品。

3.2 负责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反馈。

三、食品防伪技术措施1. 生产环节防伪1.1 采用现代化的生产设备和管理系统,确保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1.2 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控和记录,以便追溯问题和处理不合格品。

1.3 在产品包装上采用难以仿造的防伪标识,如激光标签、二维码、RFID等。

2. 流通环节防伪2.1 对流通环节中的仓储、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产品不被篡改或伪造。

聚乙烯塑料瓶盖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聚乙烯塑料瓶盖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聚乙烯塑料瓶盖(PE)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聚乙烯塑料瓶盖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色母,经注塑工艺成型的聚乙烯塑料瓶盖,以下简称"瓶盖"。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480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9685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17876包装容器塑料防盗瓶盖GB/T23887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生产企业通用良好操作规范GB31604.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GB31604.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脱色试验GB31604.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GB3160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QB/T1648聚乙烯着色母料3分类按产品用途分为防盗圈式和非防盗圈式两种4要求4.1原材料4.1.1聚乙烯树脂应符合GB4806.6规定的要求。

4.1.2色母粒应符合QB/T1648规定的要求。

4.2外观外观要求见表1表1外观要求项目要求瓶盖形状瓶盖无变形且呈圆形状,无明显毛边。

瓶盖主体无孔、无裂缝。

表面表面光滑,无凹陷及抓痕。

色泽色泽均匀。

污染无黑点,无锈迹,油污等外来附着物,无明显异味,内部应干燥,清洁无污染。

防盗圈防盗圈与盖身有连接桥相连,连接桥无破损。

螺纹无明显缺料、变形。

4.3尺寸及质量偏差尺寸及质量极限偏差应符合表2要求。

表2尺寸及质量要求项目要求外形尺寸极限偏差,mm±0.5内部尺寸极限偏差,mm±0.4质量极限偏差,g±14.4物理机械性能4.4.1跌落性能:不爆裂、不脱盖、不漏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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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伪瓶盖生产QS技术文件汇编
目录
生产工艺流程
DXC/WI·J-2009/01
1、工艺流程图:
原材料验收※
涂装
配料搅拌※
注塑※烫印消毒※装配除尘检验包装入库
模具验收※
2、关键控制点(※)
①、原材料关键控制:原材料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不得使用外购回收料。

②、配料:有需要配料搅拌的产品需按注塑配料作业指导书进行配料,控制回料添加的比率(外件回料控制在总原料的20%以内,内件不使用回料,应做废料处理)。

③、模具质量及其加工精度验收:模具质量及其加工精度验收合格。

④、注塑一次成型:注塑温度为160-330℃,注塑压力为1-160Mpa,注塑时间2-10s,冷却时间4-65s,保压压力10-120Mpa。

在注塑过程中模芯和模腔保证高度同心。

(为了避免二次污染,注塑产生的边角料可通过自动粉料机及时回收使用)
⑤、消毒:半成品在紫外线灯下消毒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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