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的小额贷款机构 妇女创业贷款及一村一品工程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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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实施方案

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实施方案

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实施方案根据《国家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妇联<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财经[2009]72号)、《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贵银发…2010‟4号)、《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省妇女联合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就业贴息小额贷款工作的通知》(黔财社[2010] 19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工作,搭建我县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服务平台,帮助更多有创业意愿的城乡妇女创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为加大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以下称“妇女小贷”)工作力度,落实“妇女小贷”财政贴息政策,探索建立妇女创业贷款快捷、便利的运行机制和程序;进一步完善“妇女小贷”组织领导体系,共同搭建妇女创业服务平台,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妇联牵头、多方协作的长效工作机制,更好地促进城乡妇女创业就业。

二、组织机构为确保我县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龙里县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组长:谭夔(县委副书记)副组长:王文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成员:张薇(县妇联主席)唐诗林(县人行行长)王华(县财政局局长)罗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强(县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妇联,由党莉娟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由邓朝英、唐晓娥办公。

各乡镇应分别成立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工作小组,制定适合本地实际,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实施方案。

三、相关政策(一)申贷条件具有本县户口,有固定住所, 18-55周岁(法定劳动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其他违法行为,拟从事创业就业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有一定偿还能力的城乡创业妇女(需符合以下其中一个条件的妇女:下岗人员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员退伍军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对象、返乡农民工、失地农民)。

小额贷款实施方案

小额贷款实施方案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程序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程序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程序妇女创业就业是实现全民创业就业的重要内容,开展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是一项使广大妇女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作为一项惠民政策,这项工作深受妇女创业人员的欢迎,很大程度上帮助妇女解决了创业资金难的问题,有效帮助妇女真正撑起“半边天”。

我县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办理程序:1.贷款申请及推荐城乡妇女按照自愿原则向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的县域乡镇妇联提出贷款申请,填写申请表,并附创业项目的相关材料(创业项目为种养殖及加工业可提供相片等影响资料,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营业执照)。

县、乡级妇联组织人员要对申请人项目进行调查,了解申请人的生产生活状况,评估申请人的贷款需求和信用状况及项目真实性与盈利水平,按照审慎原则出具贷款推荐意见,经办信用社可在此基础上完成贷款尽职调查工作。

2、贷款申请考核县妇联要将各乡镇妇联上报的妇女创业小额贷款申请表汇总后,提交县级劳动部门审核盖章。

3、贷款审核及发放信用社对妇联提交,并经劳动部门审核盖章的申请材料资料按贷款条件进行审查,并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

扩展阅读:广西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流程附件2:广西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流程一、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报及发放(一)妇女向当地妇联申请。

1.各级妇联向妇女宣传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发动妇女申请贷款。

2.乡镇、县(区)妇联指导申贷妇女填写“广西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申请表”,采取相应的担保措施。

3.乡镇、县(区)妇联对申贷妇女进行基础调查,出具贷款推荐意见。

(二)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在妇联组织同意的“广西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申请表”上审签推荐意见并盖章,由妇联送经办金融机构审批。

(三)经办金融机构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妇联、劳动部门推荐的客户申请签订借款合同调查岗调查网点受理不同意调查结论是是否符合条放款审核同意审查岗审查发放贷款不同意审查结论否同意贷款审批客户不同意审批结果1同意二、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申报、拨付、结算及发放经办银行按季计算微利项目和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应贴息金额,财政部门申请贴息资金,并附微利项目和小企业贷款计收利息清单和同级妇联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意见。

广东省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

广东省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

广东省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广东省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2017广东省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2017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三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部署,巩固“广东省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成果,加大力度帮助解决广大妇女在创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紧缺问题,进一步促进广大妇女群众创业就业、脱贫致富,省妇联、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决定联合实施“广东省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2017-2019年)”工作(以下简称“项目”)。

为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着眼于服务妇女创业就业、脱贫致富和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以实施创业担保贷款项目为载体,解决妇女在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以创业带动就业,帮助更多的妇女发展生产,促进我省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实施时间2017-2019年。

时间3年。

三、实施目标在2011-2016年实施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项目成果,扩大项目的综合效应。

每年为妇女和巾帼致富带头人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扶持,进一步缓解妇女创业和扩大生产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直接让2000名妇女受惠,间接带动2万名妇女创业就业、增收脱贫,为推动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贡献力量。

四、贷款对象、条件和用途(一)贷款对象。

具有本地户籍、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的妇女。

其中,优先考虑致富带头人、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创业意愿和能力及项目的妇女。

(二)贷款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债信观念强,信用良好;家庭劳动力充足,经营管理能力较强,自身或家庭所从事的创业项目有较稳定收入来源,具备清偿贷款本金能力;没有违法乱纪行为;满足贷款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用途。

只能用于妇女创业的生产经营项目,不得用作购置生活用品、治病、子女上学等非生产性项目,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十三章 贷款收回
第二十六条贷款到期前,贷款人根据有关规定填写《贷款到期通知书》,送交借款人及担保人并取得回执。贷款逾期后,贷款人及时向借款人及担保人发送《催收逾期贷款通知书》并取得回执,及时通知当地妇联部门,由当地妇联部门指定专人协助信用社予以清收,贷款形成风险,按照风险处置规定执行。
第十四章 贷款档案管理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妇女创业贷款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鼓励和帮助更多的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创造新岗位、新业绩,根据《****自治区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内财金〔2011〕807号)、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农户贷款管理办法》、《****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十二章 贷后管理
第二十五条贷款人发放贷款后要根据有关规定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做好贷款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及贷款台账的登记工作,关注借款人与担保人的生活、经营与影响还款因素的变动情况;协调当地妇联部门做好扶持政策的落实;客户经理与当地组妇联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入户进行调查,做好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要撰写调查报告,分析说明调查内容,揭示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贷款担保及还款方式
第十一条贷款担保方式.贷款担保方式为联保、保证、抵押、质押。
第十二条还款方式。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可提前还贷、到期还贷或分期偿还。
第五章贴息方式
第十三条借款期限内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不计收复利,逾期利息由借款人自主承担,经办信用社在每季度结息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贴息资金申请和明细报至****联社,****联社汇总后于2个工作日内报送****妇联,并附计息清单。****妇联审核完毕后,加盖公章,由****联社持相关手续到财政部门申请贴息资金。

妇联创业贷款实施方案

妇联创业贷款实施方案

妇联创业贷款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近年来,我国妇女创业热情高涨,越来越多的女性投身于创业大军之中。

然而,由于资金短缺、经验不足等问题,许多妇女创业者在创业初期面临着巨大的困难。

因此,为了支持妇女创业,激发她们的创业热情,推动经济发展,有必要制定妇联创业贷款实施方案。

二、政策措施。

1. 贷款对象,凡是具备创业意愿和创业计划的妇女均可申请创业贷款,无论年龄、学历、职业等条件。

2. 贷款额度,根据创业计划的实际需要,设立不同额度的贷款档案,最高可贷款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3. 贷款期限,根据创业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设立灵活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4. 利率优惠,对于妇女创业者,可享受较低的贷款利率,以降低创业成本。

5. 担保要求,对于信用良好、创业项目可行性高的妇女创业者,可减少或免除抵押担保要求。

6. 政府支持,政府将设立专门的妇联创业贷款基金,为妇女创业者提供贷款担保和财政支持。

三、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妇女创业者需准备好创业计划书、个人信用报告等相关材料,向当地妇联或金融机构提交贷款申请。

2. 审核评估,金融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对创业项目的可行性、妇女创业者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定。

3. 签订合同,经审核通过后,双方将签订贷款合同,明确贷款金额、期限、利率、担保要求等具体条款。

4. 贷款发放,合同签订后,金融机构将按照约定的方式将贷款资金划入妇女创业者的指定账户。

四、风险防范。

1. 严格审核,金融机构应严格审核妇女创业者的申请材料,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创业项目,防范贷款风险。

2. 跟踪管理,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贷后管理机制,定期跟踪妇女创业者的经营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政策支持,政府应加大对妇联创业贷款的政策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财政担保和风险补偿。

五、成效评估。

1. 创业成功率,对妇联创业贷款项目的成功率进行评估,了解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创业效果。

2. 经济贡献,评估妇女创业者对当地经济的贡献,包括就业创造、税收贡献等方面。

城镇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基金项目实施方案(最新)

城镇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基金项目实施方案(最新)

城镇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基金项目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动全民创业工程,解决妇女创业资金不足的问题,支持城镇妇女创业发展,根据x[x]92号和x[x]1394号文件精神,以及x妇联、x银行、钟惠明(香港惠明慈善基金会)关于城镇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基金合作协议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贷款对象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就业的,除国家限制行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美容美发、水吧、洗脚以及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娱乐业和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以外各类经营项目的城镇妇女申请人。

二、贷款妇女条件1、有项目。

妇女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政策要求,保证资金用途明确。

2、有信誉。

群众口碑好,诚实守信,无不良信誉记录。

3、有还款能力。

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收入相对稳定,还款风险低。

4、有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担保。

即: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保;②收入稳定的企业员工担保;③创业人员互相联保;④经营正常的企业担保。

⑤经办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

5、妇联和经办银行确定的其它条件。

三、基本程序1、提出申请。

妇女向当地妇联提出城镇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填写《城镇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项目推荐表》。

2、调查推荐。

项目所在地妇联对申请贷款妇女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具备贷款条件的,向x银行x支行推荐并移交相关材料。

经办银行接到妇联推介后,联同妇联共同开展实地调查,结合申请妇女实际情况,对贷款的可行性、额度、期限等形成统一意见。

3、审核发放。

经办银行根据贷前调查情况,逐级审查审批业务,作出贷与不贷的决定,并将贷款意见向妇联反馈。

经审查批准的贷款,经办银行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签订相关合同,完成办理担保、贷款发放等工作。

经审查未获批准的申请贷款业务,经办银行应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项目所在地妇联并退还相关资料,并向妇联说明不予贷款的原因。

4、汇总上报。

银行巾帼创业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模版

银行巾帼创业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模版

银行巾帼创业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模版这是一份银行巾帼创业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模板,共计。

银行巾帼创业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为了支持女性创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规定,我行制定本暂行办法,规定银行巾帼创业贷款的申请、审核、发放和管理等有关事项。

二、申请条件1. 巾帼创业贷款是面向符合下列条件的女性个体经营户、合伙企业、公司、联营企业等经营主体的经营性贷款:(1)自愿从事创业的女性;(2)具备在经济、管理、技术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3)有较强的创业意愿和决心;(4)创业项目合法、稳健、有前景。

2. 申请者必须为成年女性,身体健康,无严重疾病史;无犯罪记录、诉讼纠纷和经济纠纷等不良经历。

3. 申请者必须拥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来源和良好的信用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涉诉记录。

4. 申请者需在我行开立普通存款账户。

5. 申请人可单独申请或者与他人共同申请,共同申请人必须是申请人的近亲属或经济合作组织成员,中小企业合伙人或股东。

6. 申请人必须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申请信息及相应证明材料。

三、申请资料1. 申请表;2. 贷款申请书;3. 个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4. 个人信用报告;5. 公司和人员保险单;6. 法人或股东身份证复印件;7. 公司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许可证等复印件;8. 公司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银行从业证书证明等证明材料;9. 公司经营计划书、市场调研报告等;10. 抵质押物评估报告、合法凭证及所有权证明等。

四、审核流程1. 由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后,经我行业务人员审核后,确保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并评估还款能力。

2. 我行将根据申请人的信用记录、资产状况、还款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评估,并在告知申请人后,作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决定,并签订贷款合约等各类文件。

3. 在签订贷款合同后,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的抵质押物作为担保,担保物品必须是合法、稳定且市场价值可靠的,同时还需要申请人出具担保合同或者第三方担保函等担保材料。

小额贷款实施方案

小额贷款实施方案

芦台经济开发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实施方案为保障妇女发展权利,推动妇女创业就业,认真做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根据《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财金〔2009〕72号)和《关于印发唐山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唐人社〔2010〕1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进一步加大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完善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探索建立妇女创业贷款快捷、便利的运行机制和程序;进一步完善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组织领导体系,共同搭建妇女创业服务平台,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妇联配合、多方协作的长效工作机制,更好地促进城乡妇女创业就业。

二、组织机构为确保我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开发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李世庄同志担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农村信用社、妇联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区妇联,办公室主任由张来云同志兼任。

海北镇、办事处、农业总公司分别成立小额担保贷款服务机构,设立专人负责。

三、工作内容1、贷款对象:具有我区户籍、年龄在16-50周岁的城乡妇女,身体健康、勤劳善良、诚实守信,有创业愿望和项目及经营场所,家庭成员(夫妻)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2、贷款政策:对符合现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条件的城乡妇女,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8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可将人均最高额度提高至10万元。

对利用小额担保贷款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国家限制行业除外),均作为微利项目,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办理程序: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办理程序是:本人自愿申请,社区(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协理员推荐,街道(乡镇)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站初审,开发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办公室复审,担保机构按程序审核、考察、认定,经农村信用社核准、发放贷款。

北京市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暂行办法

北京市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暂行办法

附件:北京市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保障妇女发展权利,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

根据《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财金…2009‟72号)和《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实施办法》(京财经一…2009‟1011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北京市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担保机构、经办银行是指与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区县财政局、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约,并承担本市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

第二章贷款担保对象、额度、期限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一是指符合条件的妇女自谋职业依法开办的个体工商户;二是指符合条件的妇女人员自主、合伙创办且任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事务执行人的小企业。

(房地产、娱乐、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除外)。

符合条件的妇女是指具有本市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妇女人员、持有《毕业证书》且尚未就业的女性大学毕业生、持有自谋职业证明尚未就业的女性复员(转业)军人、农村妇女。

第四条对符合条件的妇女个体工商户借款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提供的小额担保贷款担保额度不超过8万元。

已经享受过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且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无不良记录的妇女个体工商户再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的担保额度可提高到不超过10万元。

符合条件的妇女自主、合伙创办的小企业提供的担保额度一般为20万元,或根据企业合伙人和现有职工中本市失业人员和农村妇女总人数按人均不超过10万元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担保机构或经办银行可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担保及贷款额度。

本办法所称本市失业人员,是指具有本市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持有《毕业证书》且尚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持有自谋职业证明尚未就业的复员(转业)军人、办理了转移就业登记并取得相关证明的农村劳动力。

妇女创业贷款管理办法

妇女创业贷款管理办法

妇女创业贷款管理办法阿坝州农村信用合作社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全州广大妇女创业资金需求,支持全州的全民创业工程,切实履行农村信用社的社会责任,根据《妇女贷款实施办法》和农村信用社的信贷制度,结合阿坝州农村信用社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妇女创业贷款,是指经妇联审查同意后,由妇联指定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或提供农村信用社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农村信用社向符合条件的妇女创业者或其创办的小企业发放的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贷款对象是指符合《妇女贷款实施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妇女创业者。

第四条妇女创业贷款由妇联、农村信用社、担保机构按各自职责共同审查发放,也可由妇联审查同意后,农村信用社自主发放。

第五条妇联指定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妇女创业贷款,担保机构在农村信用社开立保证金专户。

以农村信用社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发放的妇女创业贷款,由各联社按信贷制度和操作流程执行。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贷款条件第六条贷款对象1(一)具有本县户口;(二)年龄在18—60(含)周岁,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有一定的劳动和创业技能,有创业愿望和项目;(三)有经营场所,合法经营在一年以上,家庭成员(夫妻)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不良社会记录和不良个人嗜好。

(四)符合规定的农村妇女是指:全国、省、州、县“三八”红旗手、“双学双比”活动先进个人、女能手、致富带头人;各级妇联组织扶持的妇女种植、养殖、加工或承包大户;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证的农产品女经纪人;回乡企业的女大学生、女农民工;女性创办或以吸纳女性就业为主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联合体。

第七条贷款条件(一)自主创业者1、符合条件的妇女创业者,具有一定的资金运作能力,从事的经营项目具有可持续性,预期收益较好并具备还贷能力。

2、创业项目若需工商、税务等部门登记注册的,必须办理合法的登记注册及年审手续;3、创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自有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且具备投资小、见效快、风险小、收益高等特点。

银行农村地区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

银行农村地区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

##银行农村地区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1.目的为贯彻执行国家政策,解决农村地区妇女创业就业资金需求,拓展我行农村金融业务服务领域,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行在农村地区授权开办农村地区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分支机构。

3.定义农村地区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

本办法所称农村地区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是指我行向农村地区符合贷款条件的妇女发放的,用于支持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合伙经营,以还本付息为条件的人民币贷款。

4.职责与权限5.政策农村地区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为我行农村地区非农户贷款业务项下的产品,因此各农贷中心开展农村地区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需在贯彻执行《农村地区非农户贷款管理办法》、《农村地区非农户贷款操作规程》的基础上按本办法进行具体操作。

6.规范要求6.1贷款对象。

具备一定劳动能力和技能,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农村地区妇女。

6.2借款申请人条件。

6.2.1基本条件。

6.2.1.1有核发身份。

(1)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2)年龄在20-55周岁(含);(3)在当地有固定住所;(4)有有效身份证明和有效居住证明。

6.2.1.2身体健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2.1.3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信用状况良好,无违法犯罪纪律。

6.2.1.4有核发稳定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6.2.1.5贷款用途核发,符合国家政策及我行相关规定。

6.2.1.6在本行开立丁香卡或活期储蓄账户。

6.2.2其他条件。

6.2.2.1在当地居住5年以上,经营项目地点在居住地。

6.2.2.2具备一定劳动技能,从事国家规定的微利项目(国家限制的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转让房屋使用权、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行业除外)。

6.2.2.3从事服务、商贸、小型加工等经营项目的,要有相当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设备、设施等条件,并能保证项目基本经营需要。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市财政局等部门《转发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锦财债〔2010〕26号)精神,使广大有创业能力、创业项目的城乡妇女充分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积极参与锦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妇女创业就业机会和增收致富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贷款对象(一)贷款主体必须是女性。

从事发展微利项目的城镇登记失业妇女、残疾妇女、军队退役女军人、军人家属、女性低保人员、大中专院校女毕业生、外出务工返乡创业妇女、具备一定专业技能、发展致富项目的农村妇女。

其中,三八红旗手、五好文明家庭、和谐家庭、科技致富女能手、女技术员、女经纪人、领办和创办经济合作组织的女带头人等妇女先进典型优先。

微利项目包括家庭手工业、种植业、养殖业、修理修配(汽车修配除外)、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服务、钟点服务、家政服务、社区卫生保洁服务、社区商业服务网点、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中介服务、咨询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等。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方案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方案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方案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方案第一章绪论1.1 项目背景妇女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中国农村地区,妇女创业就业能力较弱,往往因为缺乏资金支持而难以实现自身的发展和创业梦想。

为了推动妇女经济发展,提高妇女的自主创业能力和就业机会,本方案旨在设计和实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项目,为妇女提供贷款支持,帮助她们创业就业,推动妇女经济融入全球化进程。

1.2 项目目标本项目的目标是提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帮助妇女创业就业,提高她们的经济收入和自我发展能力。

具体目标如下:1) 支持1000名妇女创业就业,提供贷款总额达100万元;2) 借助贷款资金,帮助妇女创办100个小型企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3) 提高妇女创业成功率,降低创业风险,减轻妇女创业负担。

1.3 项目实施主体本项目由当地妇女组织或妇女联合会作为项目主体进行实施。

妇女组织可以通过与金融机构(如银行、信用社等)合作,为妇女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第二章项目组织与管理2.1 项目组织在实施本项目之前,需成立一个项目工作组,由当地妇女组织或妇女联合会牵头负责,并邀请相关部门的代表参与。

项目工作组的主要任务包括:1) 确定贷款申请和审批流程;2) 设计贷款利率和还款方式;3) 制定创业项目评估标准;4) 开展宣传和推广活动,吸引妇女申请贷款。

2.2 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建立一个科学、高效的项目管理体系,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项目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财务管理: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2) 业务管理:建立贷款审批、担保和追踪机制,确保贷款的正常运营和回收;3) 风险管理:建立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降低贷款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第三章项目流程与操作规程3.1 贷款申请流程妇女申请贷款前需要按照以下流程操作:1) 填写贷款申请表格,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创业计划书;2) 提供担保材料,如房产证明、收入证明等;3) 提供个人信用记录,如银行流水账等;4) 提交申请材料给项目工作组,并按照工作组要求进行面试和审核。

全国妇联、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妇女小额信贷工作的意见-妇字[2007]45号

全国妇联、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妇女小额信贷工作的意见-妇字[2007]45号

全国妇联、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妇女小额信贷工作的意见正文:---------------------------------------------------------------------------------------------------------------------------------------------------- 全国妇联、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妇女小额信贷工作的意见(妇字[2007]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农业银行:农村妇女占我国农业劳动力的65%以上,她们是促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力量。

开展面向广大农村妇女的小额信贷服务,对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具有积极意义。

多年来,各级妇联与农业银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农村妇女小额信贷工作,在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方面取得了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为继续加大对农村妇女的金融扶持力度,贯彻实施银监会发布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支持农村妇女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全国妇联和中国农业银行决定在全国进一步推进农村妇女小额信贷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妇女小额信贷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造福亿万农民的民心工程。

如何帮助农村妇女更好地发挥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支持农村妇女创业发展、脱贫致富,组织引导农村妇女参与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二、三产业,是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也必将对农村妇女小额信贷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资金缺乏是农村妇女参加生产、增收致富的发展瓶颈。

资金是妇女群众最需要、最切实的发展需求,也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必要杠杆之一。

实践证明,小额信贷对于农村妇女参与经济建设,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具有积极的作用。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3.15•【字号】达市府办〔2012〕27号•【施行日期】2012.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正文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达市府办〔2012〕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市妇联联合制定的《达州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达州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推动全市妇女创业就业工作,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妇联《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财金〔2009〕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遵循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安全稳妥的前提下,开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第二章贷款对象及条件第三条贷款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自主创业能力、身体健康、诚实守信的城镇和农村妇女(简称城乡妇女)或组成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组织。

第四条申请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本市固定住所和能保证其项目基本经营所需要的相对固定的经营场所、设备等条件,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明等)。

(二)具备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信用状况良好,有还贷能力。

第三章贷款适用范围、额度及承办金融机构第五条贷款适用范围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所有微利行业,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限制性行业除外。

第六条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作为借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的启动资金或流动资金,不得用于非自主创业项目。

妇女贷款办法(3月9日修改)

妇女贷款办法(3月9日修改)

宁县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施办法为了推动妇女创业就业,认真做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妇女权利,推动妇女发展,培养树立自强、自立新女性为目标,坚持把落实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个人微利项目,突出草畜、苹果、瓜菜、民俗文化等主导产业开发,引导、扶持广大城乡妇女积极创业就业,解决妇女发展和产还得上、有效益”的要求,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和妇女增收致富, 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总体目标贷款 3.55 亿元,扶持 8000 多名妇女实现创业就业。

三、主要内容一)贷款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和固定住所,年龄在 18-58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庆阳市中心支行、庆阳市妇女联合会转发的《甘肃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 (庆市妇发〔 2009 〕70 号)及《规范妇女小 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财社〔 2010 〕6 号)等文件政策与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相结合,围绕发展妇女业开发资金短缺难题, 确保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贷得出、 用得好、全面落实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2012 年发放妇女小额担保周岁以内,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拟从事的项目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诚实守信,有一定产业基础和偿还贷款能力的 城乡妇女。

对“双联”行动中确定的 8105 户农村贫困妇女,从 事草畜生产、苹果栽植、设施瓜菜生产和民俗文化产品生产、加 工、营销的妇女和以妇女为主创办的协会组织以及致富女能人、 女村官等重点予以倾斜。

对近年来荣获县级以上先进个人以及 帼示范村”、“和谐家庭”创建示范点的妇女,在政策范围内优 先推荐贷款。

二)贷款额度。

凡符合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城乡妇女,每人可贷款 1-5 万元,最高不超过 8 万元,还款方式由借贷双方 商定。

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将人均 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 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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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的小额贷款机构妇女创业贷款及一村一品工程实施办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妇女创业贷款及一村一品工程实施办法为了全面落实县政府办[xx]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其可操作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联社成立“妇女创业贷款及一村一品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计划、组织、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及管理人员培训等事项。

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成员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二、“妇女创业”贷款(一)“妇女创业”贷款扶持对象 1、有创业意愿的有女无男户家庭妇女; 2、家庭以妇女主事者; 3、下岗失业的妇女; 4、待业的初中文化程度以上城镇及乡村女知识青年; 5、有一技之长或祖传优势的妇女; 6、自愿离职的女干部、女职工、女教师; 7、愿意到**落户、置业、闯天下的外地女知名人士。

(二)“妇女创业”贷款扶持范围 1、纯粹以自己手工技巧为主的传统制作业; 2、以自己为主的家庭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制造业、运输业; 3、与别人入股合伙经营的工商企业; 4、法律服务及信息咨询行业; 5、以自己为主的商业、酒店等服务业; 6、
以自己为主的广告传媒、影视文化业; 7、房地产业; 8、其他符合国家政策、适合妇女从事的行业。

(三)“妇女创业”贷款申请的受理条件 1、能够提供本人有效
___件; 2、提供家庭基本情况; 3、家庭其他(她)成员同意进行创业的书面意见; 4、依法进行经营的牌、章、证、照; 5、必须是受理信用社所辖乡村的长期居住者; 6、县外创业者一律在联社营业部受理; 7、本人健康证件及证明; 8、经审查合格后由信用社发给《巾帼创业贷款证》。

(四)“妇女创业”贷款的额度及方式 1、申请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以家庭及个人信用方式承贷; 2、申请金额在1-3万元的,以五户联保方式承贷; 3、申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以质押、抵押、担保方式承贷。

(五)、“妇女创业”贷款的期限及利率 1、一般以一个生产周期(一年)为限; 2、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 3、利率一律按相应贷款方式及期限,下浮2个百分点。

三、“一村一品”工程贷款(一)、“一村一品”工程贷款持对象及范围 1、对于全村大多数人参与的“一村一品”项目要在建立农户经济档案、评定资信等级的基础上予以大力支持。

对“一村一
品”项目重点支持村,按照信用村镇的评定要求,农户经济档案建档面要达到全村农户的90%以上,信用户资信等级评定面要达到全村农户的80%以上。

2、对于虽单户经营但可逐步带动大部分人参与的项目要予以针对性的支持,像锅盔、锣鼓这些品牌,信用社、信用社要有针对性的重点支持。

3、主要支持类似手织布、大棚菜、麻花、锅盔、香醋、制刷、锣鼓等具有地方特色、具有发展潜力,且已形成稳定产业和市场的“一村一品”项目。

(二)、“一村一品”工程贷款的受理条件 1、提供本人有效 ___件;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劳动能力; 4、具有良好的信用观念; 5、必须是受理信用社所辖乡村的长期居住户。

(三)、“一村一品”工程贷款的额度及方式 1、申请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参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方式承贷; 2、申请金额在2-5万元的,以五户联保方式承贷; 3、申请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以质押、抵押、担保方式承贷。

(四)“一村一品”工程贷款的期限及利率 1、一般以一个生产周期(一年)为限; 2、最长期限不超过五年; 3、利率按相应贷款方式及期限执行。

四、办理程序(一)、“妇女创业”贷款办理程序 1、各社对申请“妇女创业”贷款的妇女进行登记,根据各级妇联推荐情况,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按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2、各社要对申请“妇女创业”贷款的妇女建立家庭经济档案,根据其信用状况实行分级专档管理,严格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对不按规定使用信贷资金或有不良信用行为的取消其贷款优惠资格。

3、“妇女创业”贷款实行月报制,每月初由座班主任汇总当月发放及收回情况并上报联社。

(二)、“一村一品”工程贷款办理程序首先,各信用社要对辖内具备“一村一品”产业优势的村组、项目进行调查,确保所扶持项目具备特色、产品市场前景好、收益稳定,并将调查结果上报联社。

其次,对所选村组从事该项目的农户按照发展规模、技术熟练程度、自有资金等进行分类统计,并进行筛选,择优扶持。

第三,对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相关程序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三)对上述贷款的发放应与信用村镇建设相结合,与小额信用贷款及五户联保贷款相互配套,防止一户多人多笔贷款的形成,有效规避贷款风险,提高此类贷款的质量和社会效果。

五、实行专人包村、包项目制度联社为确保“妇女创业”贷款和“一村一品”工程落到实处,实行专人包村、包项目制度,将手织布、制刷项目作为妇女创业项目予以重点包抓。

由理事长包抓村项目,主任包抓村项目,包抓项目,包抓**镇项目、项目,包抓村项目,包抓镇村项目、项目,包抓**镇村项目、项目、项目,包抓项目,包抓村项目。

六、几点要求一是要做好示范。

各信用社都要坚持信贷原则,因地制宜,以信用意识强的专业大户为示范,促进辖内信用环境的改善和提高,通过支持“一村一品”工程,在信用环境建设上达到“一户带多户、多户带全村、一村带多村”的目的。

二是突出重点。

各社在支持“一村一品”过程中要突出重点,要注意发掘县内有实力的龙头企业、专业市场、生产基地、农村经济发展带头人等黄金客户,注意培育优质客户群体,要是信贷资金运用的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赢的效果。

三是加强沟通。

各社在推进过程中要加强同当地党政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在推进过程中要争得党政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尤其是在项目的选择上要多了解一些政府在政策上的措施,便于安排工作同步。

同时在工作上要保持信贷工作的相对独立性,要能正确接受和拒绝不同意见,表明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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