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及以下配网设备编号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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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线路设备编号编写规定

配电线路设备编号编写规定

配电线路设备编号编写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规范了10kV/配电线路设备杆编号编写原则,适用于市辖区内各供电所管理的配电线路设备。

第二条规范性引用文件闽电营销[2006]1257号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配电网规范化管理办法(修订稿)。

营配[2008]40号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开展配电设施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

第二章编写规定细则第三条 10kV配电线路的命名编号(一)配电线路原则上以线路经过的道路名称或负荷区的地名作为线路名称,杆名应好记、合理。

双回路或三回路时加Ⅰ、Ⅱ、Ⅲ线;当线路回数达到六回及以上时,为便于辨认,使用大写的数字,如六、七、八线,并与变电站、开关站等站房所对应的馈线开关名称一致,用普通话发音,不得与现有的线路名称谐音或同音。

双回路线路原则上变电站Ⅰ、Ⅲ母的间隔出线为一线,Ⅱ、Ⅳ母的间隔出线为二线。

例如景美开闭所的两回进线分别命名为“10kV景美Ⅰ线、10kV景美Ⅱ线”,三回路、四回路、五回路以此类推;金纶集团的第六、七条进线分别命名为“10kV金纶六线、10kV金纶七线”,八回路、九回路等以此类推。

10kV配电线路杆号需采用双重名称进行命名,10kV配电线路双重名称是指10kV配电线路名称与杆号,通用格式为“10kV+线路名称+#+杆号”。

(二)杆号原则上以正常运行方式下,离电源点最近的第一根电杆为1号杆,以递增的方式编号。

例如“10kV华达线#5杆”。

(三)在两杆、塔间新增加杆塔,为不致于使其后的杆塔编号发生较大的改动,可在两杆、塔中小号的杆塔名后增加甲、乙、丙加以区分(限五基及以下,五基以上该段前后杆号应重新调整编写),并做适当的调整,例如在华达线#5杆与华达线#6杆之间插入三基杆塔,应分别命名为“10kV华达线#5甲杆、10kV华达线#5乙杆、10kV华达线#5丙杆”。

使有开关、刀闸、跌落保险等电气设备的杆号在字数上尽量少,原则上带设备的杆塔编号不带甲、乙、丙等。

(四)在两杆、塔间减少杆塔,则线路减少后的杆塔需重新进行命名。

(设备管理)中低压配电网设备命名编号

(设备管理)中低压配电网设备命名编号

云南电网公司企业标准云南电网中低压配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试行)目次前言 (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及引用文件 (1)3 术语定义 (1)4 线路及配电站命名原则 (2)4.1 线路 (2)4.1.1 线路名称结构 (2)4.1.2 命名原则 (2)4.2 开关站、配电站 (3)4.2.1 开关站、配电站名称结构 (3)4.2.2 命名原则 (3)5 设备 (3)5.1 线路设备命名、编号 (3)5.1.1 线路设备名称、编号结构 (3)5.1.2 命名、编号 (3)5.2 开关站、配电站设备命名、编号 (6)5.2.1 开关站、配电站设备完整名称、编号结构 (6)5.2.2 命名、编号 (7)前言为规范云南电网公司中低压配电网设备的命名及编号,提高中低压配电网运行管理水平,结合云南电网公司实际制定本原则。

本原则由云南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归口并解释。

本原则由云南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起草。

本原则由云南电网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易志生统一编号。

本原则主要起草人:冯磊、李学渊、莫海峰、江建成、季兵、张宇、李建纲、冯勇本技术原则主要审核人:薛武、邹立峰、刘静萍、周海、魏杰、李绍祥、高孟平、罗基庆本技术原则批准人:廖泽龙本技术原则自2009年7月10日起试行。

云南电网中低压配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1 适用范围为规范云南电网公司变电站以外的中低压(20kV及以下)配电网设备的命名、编号,特制定本原则。

云南电网公司系统及云南电网公司全资、控股的直属、代管配电生产管理单位应严格遵照本原则要求对中低压配电网设备的命名、编号进行管理。

2 规范及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即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来所有的修改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推荐使用这些文件的新内容或最新版本。

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内容或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110kV及以下配电网装备技术导则》 Q/CSG 10703-2009《云南电网公司配电网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试行)》 QG/YW-AJ-11-2008《云南电网电气一次设备调度编号原则》云电调〔2006〕5号3 术语定义3.1 配电网由110kV、35kV、10(20)kV和380V/220V等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组成。

配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指导意见

配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指导意见

昆明供电局配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指导意见目次1 适用范围 (1)2 规范及引用文件 (1)3 术语定义 (1)4 线路命名 (2)4.1 线路名称结构 (2)4.2 线路命名原则 (2)5 杆(塔)命名 (3)5.1杆(塔)名称结构 (3)5.2杆(塔)命名原则 (3)6 柱上开关设备命名 (4)6.1柱上开关设备名称结构 (4)6.2柱上开关设备命名编号原则 (4)7柱上台变命名 (6)8 开关站、配电站设备命名 (7)8.1开关站、配电站设备结构 (7)8.2开关站、配电站设备命名原则 (7)9 电缆及电缆中间头命名 (7)10命名、编号 (8)10.1设备电压等级编号 (8)10.2 变压器编号 (8)10.3 母线编号 (8)10.4 站内断路器、负荷开关编号 (8)10.5 站内隔离开关编号 (8)10.6 接地开关编号 (9)昆明供电局配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指导意见1 适用范围本原则适用于昆明供电局系统全资、控股的直属、代管配电网设备生产管理单位对配电网设备(不包含变电站内设备)的命名、编号管理。

昆明供电局系统各单位新投产配电网设备应严格按照本原则编号,已投产运行的设备有计划地逐步将已有设备命名、编号按照本原则进行调整。

2 规范及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原则的引用即成为本原则的条款,其后来所有的修改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110kV及以下配电网装备技术导则》 Q/CSG 10703-2009《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Q/CSG 510001-2015《云南电网电气一次设备调度编号原则》QG/YW207-08-2007《云南电网公司中低压配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 QG/YW-SC-13-2009《云南10kV及以下配电网柱上开关设备命名编号指导原则》3 术语定义3.1 配电网由6/10/20kV和380V/220V等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组成。

农村1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一般技术要求及实施细则0916

农村1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一般技术要求及实施细则0916

农村1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一般技术要求及实施细则0916农村1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一般技术要求及实施细则0916一、概述农村10KV及以下配电网是指用于农村地区的电力输配电网,常规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下。

为了提高农村电力供应质量和可靠性,需要对农村10KV及以下配电网进行建设和改造。

本文档旨在规范农村配电网建设和改造工作,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建设与改造技术要求1.10KV配电网线路:线路选用硬导线导体,导线直径符合规定,线路跨越、穿越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确保线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线路的电缆和导线的绝缘层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且绝缘电阻达到相应要求。

2.配电变压器:配电变压器应符合规定的技术指标,包括额定容量、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等。

变压器的接地和绝缘保护应符合国家电器安全标准。

3.配电开关设备:配电开关设备包括断路器、负荷开关等,应符合规定的技术指标,如额定电流、短路开断能力等。

开关设备的操作应方便、灵活,并且具有可靠的电气和机械性能。

4.配电自动化系统:配电自动化系统应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包括监测、控制、保护等功能。

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测、远程控制、故障检测和智能化管理等特性。

5.通信设备:为了实现配电自动化系统的远程监控和控制功能,需要安装相应的通信设备。

通信设备的选型和布置应符合技术要求,确保通信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三、实施细则1.建设与改造前的调查与设计:在进行配电网建设和改造之前,需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设计工作。

调查包括线路勘测、变压器容量计算、电流负荷测量等。

设计要满足电力需求、经济合理和安全可靠的要求。

2.施工工序与工艺:施工包括土建、线路、变压器、开关设备、自动化系统、通信设备等工程。

每个工序都有相应的工艺要求,施工人员要熟悉工艺要求,并按照要求进行施工。

3.施工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质量控制,包括材料质量和工程质量的控制。

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工程细节应符合设计要求。

广西电网公司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及设备命名原则

广西电网公司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及设备命名原则

广西电网公司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及设备命名原则(试行)广西电网公司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前言为了规范统一广西电网公司中低压配电线路及设备的运行管理,使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命名能更好的满足调度管理及执行公司配电两票的要求,特制定本原则。

本原则适用广西电网公司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及设备(不包括变电站内的10kV以下线路及设备)。

各代管县供电企业参照执行。

本原则涵盖内容外的设备,各供电局可根据实际情况作补充条款。

本原则起草单位:广西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

本原则主要起草人:鲁宁、奉斌、张海、韦彩灵、刘剑锋、韦峥、杨学明、陈志忠、李善兰、滕红卫、龙玉忠、王辉、于荣华、黎健、罗浩杰。

本原则主要审核人:江革力。

本原则批准人:林火华。

本原则由广西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广西电网公司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及设备命名原则(试行)1范围1.1为了进一步完善10kV配电线路、设备命名和编号的管理,结合广西电网公司系统10kV 配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原则。

1.2 适用范围:广西电网公司管辖的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及设备,各代管县供电企业参照执行。

1.3本原则涵盖内容外的设备,各供电局可根据实际情况作补充条款。

2 引用文件2.1《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SD292-882.2《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DL/T 572-952.3《电力电缆运行规程》(79)电生字第53号2.4 《电网一次设备编号及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 Q/GDD-316.16-20022.5《中国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 Q/CSG 1 0012-20053 术语定义3.1 配电站:中低压配电网中,指在户内安装,用于集中电力和分配电力,将10kV(6kV)电压变换为0.4kV电压的供电设施。

配电站一般可视为开闭所、配电变压器与低压配电设备的组合。

3.2 美式箱变:变压器、工位开关、熔断器等中压设备设置在同一油绝缘箱体内,低压配电设置在同空气绝缘箱体内,完成将中压变换为低压的配电设施称为美式箱变。

《10kV及以下配网设备标识实施细则》(试行)

《10kV及以下配网设备标识实施细则》(试行)

2
为了进一步规范10kV架空线上局属的柱上开关、隔离刀闸、令克标志牌 的制作及安装,参照《广西电网公司中压配电线路及设备标志管理规定》的 相关规定及标准,现对局属的柱上开关、隔离刀闸、令克标志牌的类型作出 以下规定。
10kV
开 发 区 乙 04开 关
对于10kV线路上局属的柱上开关应挂设如图一所示的标志牌, 标志牌应用专用胶印纸、铝塑板(2mm~3mm厚度)、塘瓷牌制作, 标志牌内容包括:电压等级、开关名称及编号。
3
为了进一步规范10kV用户专线上的柱上开关、隔离刀闸、令克标志牌的 制作及安装,参照《广西电网公司中压配电线路及设备标志管理规定》的相 关规定及标准,现对10kV用户专线上的柱上开关、隔离刀闸、令克标志牌的 类型作出以下规定。
10kV 专线
振宁商厦进户外 901开 关
对于10kV用户专线上的柱上开关应挂设如图一所示的标志牌, 标志牌应用专用胶印纸、铝塑板铝塑板(2mm~3mm厚度)、塘瓷牌 制作,标志牌内容包括:电压等级、专线名称、开关名称及编号。
本标准由配电管理所提出,由配电管理所技术组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素静 李绍坚 本标准审查人:刘炳亮 本标准批准人: 邹仁良 本标准首次发布时间为 2009 年 9 月制订 本标准自 2009 年 9 月起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10kV架空线路杆塔标志牌及电缆终端头标志牌的安装,参照 《广西电网公司中压配电线路及设备标志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及标准,现制定
10kV 专线
保利房产支 01刀 闸
对于10kV用户专线上的隔离刀闸应挂设如图二所示的标志牌, 标志牌应用专用胶印纸、铝塑板铝塑板(2mm~3mm厚度)、塘瓷牌 制作,标志牌内容包括:电压等级、专线名称、开关名称及编号。

配电设备组设备命名及编号标准最新版

配电设备组设备命名及编号标准最新版
2.3从上级开闭所环入至本开闭所的间隔:该间隔命名为两个开闭所中文缩写(以简洁表述清楚为原则),可备注该间隔正常运行方式时的变电所出线名称,如:香邦线(星岛)。若同一小区内开闭所同时与多个变电设备存在上下级关系,则取该小区名字中的一个字加上汉字数字符号,如桔一线。
2.4由本开闭所直接至用户的间隔:该间隔命名为用户名称,如舟山剧院。
2.5电缆线路名称从属于正常运行方式下该电缆线路受电间隔的名称。如:香邦线(星岛)、舟山剧院线、桔一线。
2.6电缆线路两端必须挂命名牌,电缆中间接头和转角处的电缆工作井内电缆必须挂命名牌;
3.10KV/0.38KV变配电设备命名
公用配变的命名一般以安装地点+配变建筑形式,当建筑形式为变配电房时,则命名为××变配电房;当建筑形式为美式时,则命名为××美式变;当同一小区内有数个和数种类型小区变时以变配电设备附近楼号加以区别,例如:××小区××幢变配电房、××小区××幢美式变……等。
柱上开关必须挂牌(挂牌位置选择适当位置),即操作人员在操作柱上开关时,开关牌正处于操作人员视线范围内。
□□□□□□
流水自编号,每个从001~999
区域编号
大写字母,K-代表柱上开关、Z-代表刀闸、D-代表跌落丝具
9.防雷接地设备命名
防雷接地设备包括避雷器、接地体及其二者之间的连接导线,其中对避雷器按其所保护的对象及按装地点的杆塔编号必须命名。
盐仓515线#17-6杆跌落熔断器;
安装在配电变压器台架上的高压侧跌落式熔断器,以所属变压器来命名,规范的命名方法:如:一中公变跌落熔断器。
安装在杆上的用户高压跌落式熔断器,以杆号+用户名称来命名:如城北915线20#杆舟山医院跌落式熔断器。
8.4柱上开关、闸刀、熔丝设备编码

10kV及以下配网设备编号实施细则

10kV及以下配网设备编号实施细则

10kV及以下配网设备编号实施细则10kV及以下配网设备编号实施细则为了配电线路及设备维护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安全运行,依据“三明地区电网设备统一编号准则”,对我局管辖的城市、农村配网10kV及以下配电设备名称、编号的编制作出如下规定:1 10kV配电线路名称编制:1.1 10kV架空线路馈线(主干线)名称编制:10kV配电线路馈线(主干线)名称形式为:“XXXX线”,其中XXXX即为馈线的名称,根据其线路性质的不同,按以下两个原则编制馈线名称:(1)公用馈线:以该线路所经过主要走廊(如区域、街道、新村等)名称作为馈线名称,也可以该线路所到达的终端区域(如:小区、村镇)名称作为馈线名称;需注意的是馈线的名称限制在5个字以内。

如:芙蓉线、新市北路线、#1列东线等。

(2)专用馈线:以该线路所专供的用户名称作为馈线名称,以便与公用馈线有明显区别。

馈线的名称限制在5个字以内。

如:#2二纺厂线、轧钢厂线等。

1.2 10kV配电线路支线(支干线、支线)名称编制:1.2.1 10kV配电线路支线线路名称附属于上一级线路名称,即该支线名称为:上一级线路名称+分支线搭火杆号+“支线”。

如:#1列东线976-#25支线。

1.3 10kV电缆线路名称编制:1.3.1 10kV电缆线路馈线(主干线)名称编制原则同架空线路中馈线编制原则(即1.1);1.3.2 10kV电缆线路支线名称编制:1.3.2.1 由变电站、开闭所、电缆环网柜(开关箱、分支箱)等深入至负荷中心的电缆线路,其名称编制原则基本同架空线路中支线编制原则(即 1.2.2),但名称中不称“支线”,而直接称之为“线”;1.3.2.2 变电站至变电站、开闭所至开闭所、环网柜至环网柜等之间的起联络作用的电缆线路,其名称采用电缆两侧设备名称中的一个字组合而成该电缆的名称,若两设备间有二回及以上的联络电缆,则按次序可编为“I回”、“II 回”……。

电网设备统一调度命名规范

电网设备统一调度命名规范

电网输变电设备统一编号准则第一章范围第一条本准则规定了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设备命名编号(简称命编)准则,适用于地区电网内调度系统管辖的厂、站及输变电设备。

第二章总则第二条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设备的命名、编号依照本准则执行。

第三条二次设备的命名遵照跟随相关一次设备的名称进行命名的原则。

第四条本地区电力系统的编号按设备管辖范围划分,遵循谁管辖谁命编的原则。

正式命编前,上、下级调度间应作好协调一致的工作。

第五条现有设备命编与本准则有冲突的,暂时予以保留,新设备投产或旧设备改造涉及命编改动的,参照本准则执行。

第六条调度管理中常用的电力系统设备名称,按“电力系统调度术语”命名,其文字符号按有关设备术语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而成,常用基本符号见附录A。

第三章厂、站名称命名规则第七条发电厂(简称“厂”,下同)、运维操作站(简称“运维站”,下同)、变电站(统称“站”,下同)等厂、站名称一般由2~3个字组成,如:××运维站,××变电站,××风电场等。

第八条厂、站名称原则上以行政自然村、马路等名称命名,也可用具有当地特色的名称命名。

站一般不宜以乡、镇及以上的行政名称命名。

同或名称的谐音完全相似。

第十条本厂、站出线对侧的厂、站名称和本厂、站名称中不得有相同的字或谐音相似的字。

第十一条同一地区不得有名称或名称谐音相似的厂、站。

第十二条厂和站不得同名。

运维站名称以其所在变电站名称命名,如:运维站设在××变电站,则该运维站命名为××运维站。

第十三条发展策划部在变电站规划选址时应明确变电站具体位置、范围及其名称建议,并发函通知调度所确认后,才能发文公告。

第十四条发展策划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参加小电源及大用户接入系统方案审查,调度所在审查会上对小电源及大用户调度命名进行确定。

第四章输电线路名称命名规则第十五条线路名称由线路两侧厂、站名称中各1个字组成,如:110kV××线、110kV××Ⅰ路。

北京电网10kV及以下配网设备调度编号原则(试行)

北京电网10kV及以下配网设备调度编号原则(试行)

北京电网10kV及以下配网设备调度编号原则(试行)北京地区10kV及以下配网设备调度编号原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地区10kV及以下配网设备的调度编号,强化运行管理,特制定本原则。

第二条本原则适用于北京地区10kV、6kV、0.4kV配网设备。

第三条配网设备不能同期全部投产的,在设备编号时,设计部门应按终期设计规模进行编号。

第四条北京地区配网内开闭站、小区配电室、箱变、开闭器、电缆分界室、电缆分支箱及其线路的命名以名称不重复(并与主网站名、路名不重复),形音不近似,不违反公序良俗为基本原则。

第五条北京地区配网内设备应严格依据本原则进行调度编号,6kV及以上配网设备调度编号以调度部门批准书、协议书或书面通知为准,0.4kV 配网设备调度编号由运行部门依据本原则确定,遇特殊情况应与调度通信中心协商确定,不得随意创新设备编号。

第二章开闭站、小区配电室、箱变的命名第六条开闭站一般以当地地域名或当地有代表性的其它名称作为其站3.双路及以上线路供电时,以所供开闭站(配电室)201(601)开关所对应的线路作为一路、202(602)开关所对应线路作为二路…。

4.开闭站(配电室)线路命名原则同10kV电缆网命名原则。

5.同一开关接两条线路时,该开关按双重线路名命名。

例:大都一、阳光一。

第五章开闭站(配电室、箱变)母线的编号第十二条单母线分段接线形式的母线编号以母联开关为基准,面向母联开关,左侧为小位号母线,右侧为大位号母线,从左向右顺序编号。

母线为环形接线的,原则上按顺时针方向顺序编号。

第十三条单母线统一编号为3#母线。

两分段母线左侧编号为4#母线,右侧为5#母线。

三分段母线从左向右依次编号为3#、4#、5#母线。

四分段母线及以上从左向右依次编号为3#、4#、5#、6#…母线。

第六章开闭站(配电室、箱变)开关调度编号原则第十四条调度号的第一位数字表示电压等级。

“2” 表示10kV,“6” 表示6kV,“4” 表示0.4kV。

配电线路设备编号编写规定

配电线路设备编号编写规定

配电线路设备编号编写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规范了10kV/0.4kV配电线路设备杆编号编写原则,适用于市辖区内各供电所管理的配电线路设备。

第二条规范性引用文件闽电营销[2006]1257号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配电网规范化管理办法(修订稿)。

营配[2008]40号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开展配电设施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

第二章编写规定细则第三条10kV配电线路的命名编号(一)配电线路原则上以线路经过的道路名称或负荷区的地名作为线路名称,杆名应好记、合理。

双回路或三回路时加Ⅰ、Ⅱ、Ⅲ线;当线路回数达到六回及以上时,为便于辨认,使用大写的数字,如六、七、八线,并与变电站、开关站等站房所对应的馈线开关名称一致,用普通话发音,不得与现有的线路名称谐音或同音。

双回路线路原则上变电站Ⅰ、Ⅲ母的间隔出线为一线,Ⅱ、Ⅳ母的间隔出线为二线。

例如景美开闭所的两回进线分别命名为“10kV景美Ⅰ线、10kV景美Ⅱ线”,三回路、四回路、五回路以此类推;金纶集团的第六、七条进线分别命名为“10kV金纶六线、10kV 金纶七线”,八回路、九回路等以此类推。

10kV配电线路杆号需采用双重名称进行命名,10kV配电线路双重名称是指10kV配电线路名称与杆号,通用格式为“10kV+线路名称+#+杆号”。

(二)杆号原则上以正常运行方式下,离电源点最近的第一根电杆为1号杆,以递增的方式编号。

例如“10kV华达线#5杆”。

(三)在两杆、塔间新增加杆塔,为不致于使其后的杆塔编号发生较大的改动,可在两杆、塔中小号的杆塔名后增加甲、乙、丙加以区分(限五基及以下,五基以上该段前后杆号应重新调整编写),并做适当的调整,例如在华达线#5杆与华达线#6杆之间插入三基杆塔,应分别命名为“10kV 华达线#5甲杆、10kV华达线#5乙杆、10kV华达线#5丙杆”。

使有开关、刀闸、跌落保险等电气设备的杆号在字数上尽量少,原则上带设备的杆塔编号不带甲、乙、丙等。

配电线路及设备命名和运行编号规范

配电线路及设备命名和运行编号规范

新闻资讯----发布时间:2011-1-5浏览次数:327次1 总则1.1 为规范和统一10kV 及以下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命名、运行编号,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广东电网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管辖的10kV 及以下配电线路及设备命名、运行编号方法管理工作。

20kV 线路及设备、客户专用设备参照执行。

1.3 新投产的配电设备应严格按照本规范命名和编号,本规范颁发前,已投产运行设备命名更改应制定整体工作计划,结合停电工作有计划地逐步按规范进行。

2 术语和定义2.1 配电运行单位指配电运行业务实施主体,是配电运行的直接责任单位,即县(市)、区级供电局,县级子公司;没有县(市)、区级供电局层级的则是指镇供电所或级别相当单位。

2.2 配网调度部门指对配电设备行使调度权限的管理部门。

2.3 配电站在配网中,用于变换电压、集中电力、分配电力的供电设施,配电站一般是将10kV电压变换为0.38kV电压。

2.4 开关站在配网中,用于接受并分配电力的10kV供电设施,站内没有配电变压器。

2.5 箱变在配网中,用于变换电压、集中和分配电力的户外一体化封闭式供电设备,箱变一般是将10kV电压变换为0.38kV电压。

2.6 电缆分接箱完成配电系统中电缆线路的汇集和分接功能的10kV 户外专用电气连接设备,常用于城市环网、辐射供电系统中分配电能或向终端用户供电。

2.7 台变台架变、座地式台变等户外变压器装置。

2.8 电房配电站、开关站的俗称。

3 10kV 线路3.1 10kV 线路命名3.1.1 10kV 馈线命名:(电压等级)+(名称)+ “线”。

例:10kV 西南线3.1.2 主干线路命名:(电压等级)+(名称)+ “线”。

主干线名称与其所在馈线名称相同。

例:10kV 西南线3.1.3 分支线路命名:(主干线路)+(名称)+ “支线”。

例:10kV 西南线三水中学支线多级支线情况下,只取主干线路及当前一级支线名称。

地区电力设施命名编号规定

地区电力设施命名编号规定

地区电力设施命名编号规定(输变电部分)1 主题容及适用围1.1 为适应地区电网不断发展的需要,规公司供电设施命名编号工作,特制定供电公司《地区电力设施命名编号规定(输变电部分)》。

1.2 本规定适用于地区新建、改造后输变电设备的命名编号工作。

1.3 公司涉及电网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工作的相关人员须熟悉本规定。

2 规性引用文件SD 240-87《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3 命名编号权限3.1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与调度操作有关的电力设施由省电力公司命名编号。

3.2 66kV电压等级与调度操作有关的电力设施由公司调度中心组织规划、生产管理等部门命名编号。

3.3 10kV电压等级与调度操作有关的电力设施由各供电分公司调度部门组织生产管理部门命名编号。

3.4 66kV电压等级不涉及调度操作的电力设施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命名编号。

3.5 10kV及以下配电设施由配电技术管理部组织或授权命名编号。

3.6 非地方发电厂的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设施的命名编号按4.1和4.2条规定执行,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力设施的命名编号由发电厂自行命名编号。

3.7 地方发电厂的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设施的命名编号按4.1和4.2条规定执行,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力设施的命名编号由地方发电厂监管部门组织命名编号。

3.8 电力用户变电所的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设施的命名编号按4.1和4.2条规定执行,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力设施由电力用户监管部门组织命名编号。

4 变电所和发电厂的命名和编号4.1 变电所和发电厂的命名4.1.1 变电所的命名应具有指向性。

4.1.2 公司66kV以上变电所的名称应取所在地的最小区域名称命名。

4.1.3 用户66kV以上变电所的名称应取其厂矿名称或厂矿名称的简称。

4.1.4 66kV以上电压等级接网的发电厂应取其厂矿名称或厂矿名称的简称。

4.1.5 全地区所有66kV以上变电所和发电厂的名称不得重名。

北京电网10kV及以下配网设备调度编号原则(试行)

北京电网10kV及以下配网设备调度编号原则(试行)

北京地区10kV及以下配网设备调度编号原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地区10kV及以下配网设备的调度编号,强化运行管理,特制定本原则。

第二条本原则适用于北京地区10kV、6kV、0.4kV配网设备。

第三条配网设备不能同期全部投产的,在设备编号时,设计部门应按终期设计规模进行编号。

第四条北京地区配网内开闭站、小区配电室、箱变、开闭器、电缆分界室、电缆分支箱及其线路的命名以名称不重复(并与主网站名、路名不重复),形音不近似,不违反公序良俗为基本原则。

第五条北京地区配网内设备应严格依据本原则进行调度编号,6kV及以上配网设备调度编号以调度部门批准书、协议书或书面通知为准,0.4kV 配网设备调度编号由运行部门依据本原则确定,遇特殊情况应与调度通信中心协商确定,不得随意创新设备编号。

第二章开闭站、小区配电室、箱变的命名第六条开闭站一般以当地地域名或当地有代表性的其它名称作为其站名。

第七条小区配电室一般以P开头后缀三位数字并在P前加属地公司汉语拼音的简称。

若序号超过三位数,则升至千位(CYP1001)。

例:CYP001 CY代表朝阳 P代表配电室 001代表配电室序号。

第八条客户配电室一般以客户名称作为其配电室名。

第九条箱变一般以X开头后缀三位数字并在X前加属地公司汉语拼音的简称。

若序号超过三位数,则升至千位(CYX1001)。

例:CYX001 CY代表朝阳 X代表箱变 001代表箱变序号。

第三章站内配电变压器的编号第十条变压器位号应与母线编号相对应,小位号主变对应小位号母线…。

第四章配电线路的命名第十一条10kV及以下线路命名原则:1.架空线路(含混网)以供电主要区域命名。

例:朝北。

2.电缆网路名以供电第一户名称命名,若第一户为开闭站,则以开闭站名命名。

例:乡工业园一。

若第一户为配电室,则以配电室名命名。

例:CYP001一。

3.双路及以上线路供电时,以所供开闭站(配电室)201(601)开关所对应的线路作为一路、202(602)开关所对应线路作为二路…。

配电线路设备编号编写规定

配电线路设备编号编写规定

配电线路设备编号编写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规范了10kV/0.4kV配电线路设备杆编号编写原则,适用于市辖区内各供电所管理的配电线路设备。

第二条规范性引用文件闽电营销[2006]1257号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配电网规范化管理办法(修订稿)。

营配[2008]40号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开展配电设施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

第二章编写规定细则第三条10kV配电线路的命名编号(一)配电线路原则上以线路经过的道路名称或负荷区的地名作为线路名称,杆名应好记、合理。

双回路或三回路时加Ⅰ、Ⅱ、Ⅲ线;当线路回数达到六回及以上时,为便于辨认,使用大写的数字,如六、七、八线,并与变电站、开关站等站房所对应的馈线开关名称一致,用普通话发音,不得与现有的线路名称谐音或同音。

双回路线路原则上变电站Ⅰ、Ⅲ母的间隔出线为一线,Ⅱ、Ⅳ母的间隔出线为二线。

例如景美开闭所的两回进线分别命名为“10kV景美Ⅰ线、10kV景美Ⅱ线”,三回路、四回路、五回路以此类推;金纶集团的第六、七条进线分别命名为“10kV金纶六线、10kV 金纶七线”,八回路、九回路等以此类推。

10kV配电线路杆号需采用双重名称进行命名,10kV配电线路双重名称是指10kV配电线路名称与杆号,通用格式为“10kV+线路名称+#+杆号”。

(二)杆号原则上以正常运行方式下,离电源点最近的第一根电杆为1号杆,以递增的方式编号。

例如“10kV华达线#5杆”。

(三)在两杆、塔间新增加杆塔,为不致于使其后的杆塔编号发生较大的改动,可在两杆、塔中小号的杆塔名后增加甲、乙、丙加以区分(限五基及以下,五基以上该段前后杆号应重新调整编写),并做适当的调整,例如在华达线#5杆与华达线#6杆之间插入三基杆塔,应分别命名为“10kV 华达线#5甲杆、10kV华达线#5乙杆、10kV华达线#5丙杆”。

使有开关、刀闸、跌落保险等电气设备的杆号在字数上尽量少,原则上带设备的杆塔编号不带甲、乙、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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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及以下配网设备编号实施细则为了配电线路及设备维护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安全运行,依据“三明地区电网设备统一编号准则”,对我局管辖的城市、农村配网10kV及以下配电设备名称、编号的编制作出如下规定:1 10kV配电线路名称编制:1.1 10kV架空线路馈线(主干线)名称编制:10kV配电线路馈线(主干线)名称形式为:“XXXX线”,其中XXXX 即为馈线的名称,根据其线路性质的不同,按以下两个原则编制馈线名称:(1)公用馈线:以该线路所经过主要走廊(如区域、街道、新村等)名称作为馈线名称,也可以该线路所到达的终端区域(如:小区、村镇)名称作为馈线名称;需注意的是馈线的名称限制在5个字以内。

如:芙蓉线、新市北路线、#1列东线等。

(2)专用馈线:以该线路所专供的用户名称作为馈线名称,以便与公用馈线有明显区别。

馈线的名称限制在5个字以内。

如:#2二纺厂线、轧钢厂线等。

1.2 10kV配电线路支线(支干线、支线)名称编制:1.2.1 10kV配电线路支线线路名称附属于上一级线路名称,即该支线名称为:上一级线路名称+分支线搭火杆号+“支线”。

如:#1列东线976-#25支线。

1.3 10kV电缆线路名称编制:1.3.1 10kV电缆线路馈线(主干线)名称编制原则同架空线路中馈线编制原则(即1.1);1.3.2 10kV电缆线路支线名称编制:1.3.2.1 由变电站、开闭所、电缆环网柜(开关箱、分支箱)等深入至负荷中心的电缆线路,其名称编制原则基本同架空线路中支线编制原则(即1.2.2),但名称中不称“支线”,而直接称之为“线”;1.3.2.2 变电站至变电站、开闭所至开闭所、环网柜至环网柜等之间的起联络作用的电缆线路,其名称采用电缆两侧设备名称中的一个字组合而成该电缆的名称,若两设备间有二回及以上的联络电缆,则按次序可编为“I回”、“II 回”……。

如:中旅开闭所至广场开闭所联络电缆,称为“中广线”。

1.3.3 架空线路中的联络(主干)电缆、进户电缆名称编制:1.3.3.1 架空线路中的主干电缆名称同架空线路,并以电缆两侧电杆杆号作为具体名称。

如:934-#26~#27杆段电缆。

1.3.3.2 架空线路中的进户电缆名称编为:配变名称+“进线电缆”。

如:供销大厦进线电缆、金谷宾馆进线电缆。

1.3.3.3 架空线路中起支线作用的电缆名称编为:该架空支线名称+“电缆”。

如:912-#31支线电缆。

1.3.3.4 架空线路中起联络作用的电缆名称编为:其中一侧电杆杆号+“电缆”。

如:975-#99联络电缆。

2.10kV配电线路杆(塔)号编制原则:2.1 10kV配电线路电力杆(塔)号实行一般不予更改,只有在设备出现异动时作相应调整。

2.2 馈线(主干线)杆(塔)号由“馈线名称”+“馈线出线间隔编号”+“-”+杆(塔)编号组成。

馈线出线间隔编号即该馈线变电站开关编号,由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杆(塔)编号”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馈线杆(塔)编号由变电站出线杆(出线构架)起沿馈线送电方向依次编为“1”、“2”、“3”、“4”……,如此循序递增保持连续,不应忽增忽减。

如:列东变#1列东线976-37。

2.3 支线杆(塔)号由支线名称+“-”+杆(塔)编号组成。

支线杆(塔)编号由搭火杆起(不包括搭火杆)沿支线送电方向依次编为“1”、“2”、“3”……,如此循序递增保持连续,不应忽增忽减。

若该搭火杆同时存在两条支线时,先投运的支线杆(塔)编号编为“1”、“2”、“3”……;后投运的支线杆(塔)编号编为“支1”、“支2”、“支3”……。

如:#1列东线976-25-1、建融线崇桂支线#8、三元线993-12-支4。

2.4 配电线路因设备异动增加新杆时,以新增电杆前一根电杆(杆号减少的方向为前,下同)杆号作为主杆号,依次将新增电杆杆号编为该杆号甲、杆号乙、杆号丙……;若因设备异动减少电杆时,将减少电杆的杆号废除,其余电杆杆号不做变动。

废除的电杆杆号在日后有新增电杆时仍可恢复使用。

2.5 配电变压器、断路器等设备所在杆塔,如系由二根电杆组成构架且顺线路方向排列时,以前一根电杆编为主杆号,作为该设备所在杆号,另一根电杆编成甲该号(如:甲20,下同),作为附属杆号。

2.6 两台设备安装在三根电杆组成的二个构架时,前一根电杆编主杆号,为前一台设备所在杆号;中间一根电杆编为甲该号,为后一台设备所在杆号;后一根电杆编为乙该号。

3. 0.4kV低压配电线路名称编制原则:3.10.4kV低压配电线路主干线名称编制:0.4kV低压配电线路主干线名称形式为:配变名称+“线”(单侧出线)或“回”(两侧出线),其中配变名称即为0.4 kV主干线路的名称,根据配电变压器构架低压出线方式的不同,按以下两个原则编制低压主干线路名称:(1)单侧式出线(即I型变压器台架):因只有一路低压主干出线,故线路名称依上述而编。

如:牡丹(一)线,杜鹃(一)线;(2)框架式出线(即Ⅲ改型变压器台架):配变压器分别朝高压送电侧、受电侧两个方向出低压线,故有两路低压主干出线,线路名称则分别编为:配变名称+“I回”,配变名称+“Ⅱ回”。

如:乾龙(二)I回,梅岭(一)Ⅱ回。

3.20.4kV低压配电线路支线(支干线、支线)名称编制:3.2.1 由配电线路所属电杆所搭接的线路均称为该线路的分支线路,简称支线。

其中隶属主干线的分支线称为支干线,录属支干线或支线的分支线称为支线。

3.2.20.4kV低压配电线路支线线路电杆少于5根(不含5根),且无下一级分支线路,则该支线不另起支线名称,直接附属于上一级线路名称,即该支线名称为:上一级线路名称+分支线搭火杆号+“支线”。

如:牡丹(一)线-#4支线。

3.2.30.4kV低压配电线路支线线路电杆超过5根(含5根)或5根以下但有下一级分支线,则该支线名称形式编为:“XXXX支线”,其中XXXX即为支线的名称,根据支线线路所经过主要走廊(如街道、区域、新村等)名称、或该支线所到达的终端区域(如:小区、村镇)名称作为支线名称;需注意的是支线的名称限制在4个字以内,且必须与所隶属低压主干线名称一起使用。

如:牡丹(一)线东安支线、梅岭(一)Ⅱ回市委支线等。

4. 0.4kV低压配电线路杆号编制原则:4.1 0.4kV低压配电线路电力杆号实行“终身制”原则,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才允许对杆号进行修改。

4.2 主干线杆号由主干线线路名称+“-”+主干线电杆编号组成,主干线电杆编号由该配电变压器所在的低压出线第一根电杆起,沿主干线路送电方向依次编为“1”、“2”、“3”……,如此循序递增,尽量保持连续。

4.3 支线杆号由支线线路名称+“-”+支线杆编号组成。

支线杆编号由搭火杆起(不包括搭火杆)沿支线送电方向依次编为“1”、“2”、“3”……,如此循序递增,尽量保持连续。

若该搭火杆同时存在两条支线,且两条支线电杆根数均少于5,且均无下一级支线。

则先投运的支线杆(塔)编号编为“1”、“2”、“3”……;后投运的支线杆(塔)编号编为“支1”、“支2”、“支3”……。

如:徐碧I回重机支线#8,东安(一)线-支4。

4.4 低压线路因设备异动增加新杆时,以新增电杆前一根电杆(杆号减少的方向为前,下同)杆号作为主杆号,依次将新增电杆杆号编为该杆号甲、杆号乙、杆号丙……。

若因设备异动减少电杆时,将减少电杆的杆号废除,其余电杆杆号不做变动。

废除的电杆杆号在日后有新增电杆时仍可恢复使用。

5. 配电变压器、断路器、开关(刀闸)名称编制原则:5.1 配电变压器名称编制:5.1.1 公用配变名称以公用变所在道路名称、小区名称直接编制,其中以小区名称优先选择。

如:劲松路,绿园新村。

若在同一馈线上有出现相同配变名称时应按杆号先后次序由:“(一)”开始往下编制。

如:劲松路(一)、劲松路(二)注意:10kV配网不允许有相同名称的配变,配变名称中的字数不得超过六个字。

5.1.2 专用配变名称的编制按以下二种方法进行:(1)方法一:专用配变名称一般情况下以专用变用户名称作为配变名进行编制,若同一用户申请多台专用配变,且在不同地点,则配变名称采取“用户名称”+依照杆顺序由“(一)”开始往下编制。

如:邮电局(一)邮电局(二)(2)方法二:专用配变名称以专用变所在供电大楼的名称作为配变名称。

如:天鸿大厦三恒大厦5.2 断路器、重合器、负荷开关名称编制:5.2.1 断路器根据其灭弧方式分为:真空开关、SF6开关、油开关等三类开关名称编为:开关。

5.2.2 断路器、重合器、负荷开关根据在线路中所起的作用。

名称分别按如下五类进行编制:(1)馈线#1杆装设断路器、重合器,名称编为:其所在杆号+“出线”+开关。

如:#1列东线976-#1出线开关。

(2)线路起分段作用的断路器、重合器、负荷开关。

名称编为:其所在杆号+“分段”+开关。

如:#1列东线976-#39分段开关,翁墩线946碧溪支线#26分段开关。

(3)线路中起支线作用的断路器、重合器、负荷开关。

名称编为:其所在杆号+“支线”+开关。

如:梅列线994-#26支线开关。

(4)线路中起联络作用的断路器、重合器、负荷开关。

名称编为:其所在杆号+“联络”+开关。

如:徐碧线洋溪支线#13联络开关。

(5)线路中起与小水电联网作用的断路器、重合器、负荷开关。

名称编为:其所在杆号+“联网”+开关。

如:#3列东线小溪支线#17联网开关。

5.3 隔离刀闸、跌落开关(作为主设备)名称编制:隔离刀闸、跌落开关根据在线路中所起的作用。

其名称分别按如下五类进行编制:(1)馈线#1杆装设隔离刀闸。

名称编为:其所在杆号+“出线刀闸”。

如:#4列东线981-#1出线刀闸。

(2)线路中起分段作用的隔离刀闸、跌落开关。

名称编为:其所在杆号+“分段刀闸(跌落开关)”。

如:#1列东线976-#46分段跌落开关。

(3) 线路中起支线作用的隔离刀闸、跌落开关。

名称编为:其所在杆号+“支线刀闸(跌落开关)”。

如:三元线994-#16支线刀闸。

(4)线路中起联络作用的隔离刀闸、跌落开关。

名称编为:其所在杆号+“联络刀闸(跌落开关)”。

如:机床厂线942-3联络刀闸。

(5) 线路中起与小水电联网作用的隔离刀闸、跌落开关。

名称编为:其所在杆号+“联网刀闸(跌落开关)”。

如:台江线964-#101联网跌落开关。

6. 公用配电变压器高低压引流线跌落开关、刀闸名称,架空线路中电缆线路开关、刀闸名称的编制:6.1 公用配电变压器高低压引流线开关、刀闸名称编制:6.1.1 公用配电变压器高压引流线开关、刀闸名称编制:(1) 公用配电变压器高压引流线隔离刀闸名称编为:配变名称+“配变刀闸”。

如:丁香配变刀闸、绿岩(一)配变刀闸。

(2)公用配电变压器高压引流线跌落开关名称编为:配变名称+“配变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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