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处置标准操作规程
医务人员HIV职业暴露防护标准操作规程
医务人员HIV职业暴露防护标准操作规程适用对象:医务人员目的: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毒。
内容:一、定义: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二、组织网络建立院、科二级职业暴露防护体系,院职业暴露防护工作组由主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全面负责,有院办、医务部、护理部、院感组、防保科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员组成;科室职业暴露防护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及科室医院感染监控人员组成.三.医务人员预防职业暴露原则及措施(一)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二)防护措施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对已知HIV抗体阳性者实施手术时应戴二副手套,对已知HIV抗体阳性者实施注射时应戴一次性手套。
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器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6.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是一套旨在保护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活动过程中免受病原体感染的重要制度。
以下是对该制度主要内容的详细阐述:一、定义与类型定义: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在从事诊疗护理活动过程中,意外地被病原体感染者或污染者污染的体液、血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了皮肤、黏膜,或被含有病原体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病原体感染的情况。
类型:主要包括针刺伤、锐器伤、安瓿伤、刀割伤、黏膜接触等,以及血液暴露、呼吸道彖露和皮肤接触等不同类型的暴露方式。
二、预防措施1.标准预防原则:医务人员应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接触患者血液、体液时,必须戴手套,必要时载双层手套。
●在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的情况下,应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或面罩, 以及隔离衣或围裙。
●使用后的锐器应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内,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徒手分类操作污染物品(器械针头、刀片等锐器)。
3.安全操作规程:●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时,要保证充足的光线,严格遵守诊疗操作规程,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认真执行安全注射制度,确保医疗器械的清洁和消毒。
4.健康监测与疫苗接种:●医务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包括身体检查、实验室检查等。
以及时发现潜在的健康问题。
●针对某些传染病,医务人员应接种相应的疫苗,以提高免疫力并降低感染风险。
5.培训与教育:●医院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暴露防护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职业暴露的认识和防护意识。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应急处理措施等。
三、处理流程1.局部处理:●发生职业暴露后,应立即进行局部处理。
如有伤口,应从伤口近心端向伤口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与处置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与处置制度
1.医务人员预防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对择期手术的患者应进行血源性传染病标志物的检测。
3.当HIV初筛实验室检测出阳性标本后,应及时向相关科室反馈报告,临床科室接报告后应做好相应的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
4.各科室应根据专业特点,配置合格的防护用品,预防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发生。
5.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防止被锐器刺伤或划伤。
6.使用后的锐器应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内,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针头帽回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锐器。
7.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局部处理措施,按“挤血一冲洗一消毒”的步骤进行。
8.局部处理后,立即向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及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并填写《医院职业暴露报告卡》交感染管理科。
9.感染管理科根据暴露情况对暴露者进行评估,对其进行本底检测和交医院指定医生实施预防性用药。
10.医院感染管理科对职业暴露人员提供随访和咨询服务,并建立健康档案。
职业暴露防护操作规程
职业暴露防护操作规程一、操作目的:职业暴露防护操作规程的目的在于规范职业环境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保护员工免受职业暴露的危害,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员工的健康。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可能存在职业暴露风险的岗位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品制造、医疗卫生、冶金加工等行业。
三、操作程序:1. 了解职业暴露风险:员工应通过相关培训和专业指导,了解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职业暴露风险,包括有害化学物质、生物因素、噪音、射线等。
2. 个人防护设备的佩戴:员工在进行可能暴露风险的操作时,应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设备,如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手套等。
佩戴前应仔细检查设备的完好性,确保其有效防护。
3. 操作规范:员工在进行有可能接触有害物质或有害环境的操作时,应按照标准作业程序进行操作,遵循安全操作规程,减少职业暴露的风险。
4. 通风换气:对于可能存在有害气体、粉尘或气溶胶的工作场所,应确保通风设备运行正常,并根据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5. 定期体检:员工应定期接受与工作岗位相关的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6. 废弃物处理:对于产生的有害废弃物物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进行妥善处理和处置,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进一步的伤害。
7. 应急处置:在发生职业暴露事故时,员工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采取紧急措施,以减少职业暴露的程度。
同时,应进行相关记录和事故调查,以便后续的事故分析和改进。
8. 培训和教育: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暴露防护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职业安全意识和职业暴露防护技能。
四、责任与监督:1. 企业应成立职业暴露防护工作领导小组或委员会,负责职业暴露防护工作的协调和监督。
2. 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负责职业暴露防护工作,确保操作规程的执行。
3、员工有义务遵守操作规程,并积极参与职业暴露防护工作,保障自身以及他人的安全。
五、操作更新与评估:1. 本规程的内容应根据操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并及时进行修订和更新。
医务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处置及上报制度
医务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处置及上报制度
一、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按传播途径分类,主要包括血源性暴露、呼吸道暴露、消化道暴露和接触暴露等。
二、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病原学标本检验、处理医疗废物等过程,中能正确识别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风险,选择适宜防护用品,按照标准预防原则正确操作流程,尽量避免职业暴露发生。
二、预防感染性职业暴露的措施:
(一)血源性职业暴露按“医务人员血源性职业暴露预防、处置及上报制度”执行。
(二)严格专科专治,规范收治患者。
(三)落实标准预防。
提供便利的手卫生设施、洗眼装置、淋浴装置;适宜的个人防护用品;合理安置病人;制定并遵守操作规程。
(四)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当工作台面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五)损伤性废物处理按规范进行,锐器盒应密闭、防刺破、防渗漏。
三、医务人员发生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主任或护士长),24h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节假日、晚上报告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科长,电话:******),
同时填写职业暴露相关登记表。
五、暴露人员及时到感染科门诊(非门诊时间到住院部)就诊检查、用药。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暴露人员进行后期跟踪随访和咨询。
七、对发生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者,按规定进行处理和上报的,暴露后检测、用药等产生的费用,可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报账。
院感-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置管理制度
院感-医务⼈员职业暴露处置管理制度医务⼈员职业暴露处置管理制度为保障医务⼈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员在⼯作中发⽣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肝炎病毒及其它⾎源性疾病,特制定职业暴露防护⼯作制度。
⼀、预防医务⼈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员从事诊疗、实验、护理⼯作中意外被⼄肝、丙肝、艾滋病等病毒感染者的⾎液、体液污染了⽪肤、粘膜,或者是被污染的针头及其锐器刺破⽪肤,有可能被病毒感染的情况。
医务⼈员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的⾎液、体液及被⾎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医务⼈员在进⾏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被针头、缝合针、⼑⽚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2、禁⽌将使⽤后的⼀次性针头双⼿重新盖帽,如需盖帽只能⽤单⼿盖帽:禁⽌⽤⼿直接接触污染的针头、⼑⽚等锐器。
3、⼿术中传递锐器建议使⽤传递容器,以免损伤医务⼈员。
4、使⽤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耐刺、防渗透的锐器盒中,以防刺伤。
5、医务⼈员进⾏有可能接触病⼈⾎液、体液的诊疗、护理和操作时必须戴⼿套,操作完毕,脱去⼿套后⽴即洗⼿或者⼿消毒。
6、在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液、体液飞溅到医务⼈员的⾯部时,医务⼈员应当戴⼿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罩、⾯罩、防护眼罩;有可能发⽣⾎液、体液⼤⾯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员的⾝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或者围裙。
7、处理污物时,严禁⽤⼿直接抓取污物,尤其是不能将⼿伸⼊到医疗垃圾袋中向下压挤废物,以免被锐器刺伤。
8、所有被⾎液、体液污染的废弃物均医疗废物处理。
⼆、发⽣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紧急局部处理措施1、⽤肥皂液和流动⽔清洗污染的⽪肤,⽤⽣理盐⽔冲洗粘膜。
2、如有伤⼝,应当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液,⽤肥皂⽔和流动⽔进⾏冲洗。
3、受伤部位的伤⼝冲洗后,应当⽤消毒液,如70%的酒精或者0.5%碘伏进⾏消毒,并包扎伤⼝。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置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预防和控制,保障医务人员身心健康与职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等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断、治疗、护理、检验等工作过程中,因接触传染病病原体、化学毒物、放射性物质、生物制品等有害因素,可能导致感染、中毒、辐射损伤等健康危害的情况。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职业暴露预防与处置制度,为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培训和医疗保障,确保医务人员职业安全。
第二章职业暴露预防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制定职业暴露预防措施,明确各类职业暴露的风险和防护标准。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职业暴露防护设施的建设与维护,为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并指导医务人员正确使用。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暴露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和防护制度,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防护设施和用品,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健康。
第三章职业暴露处置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职业暴露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职业暴露的报告、处置、跟踪和评估等环节。
第十条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并按照医疗机构的规定进行处置。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为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并根据暴露程度给予相应的休息和补偿。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对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登记、统计和分析,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章职业暴露评估与控制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职业暴露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职业暴露监测和预警系统的建设,及时发现和控制职业暴露风险。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与职业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等部门的协作,共同预防和控制职业暴露。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处置标准操作规程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处置标准操作规程一、局部处理措施(一)锐器伤1、依靠重力作用尽可能使用损伤处的血液流出,用肥皂或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2、爱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应当用消毒液,如75%的乙醇或者0.5%的聚维酮碘(碘伏)进行消毒。
(二)粘膜暴露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污染的粘膜,直至冲洗干净。
二、报告1、填写部门负责人(医生向科主任报告,护士或工勤人员向护士长报告)。
2、填写“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交主管部门主。
三、评估与预防主管部门到报告后应尽快评估职业暴露情况,尽可能在24小时可采取预防措施。
1、立即给发生职业暴露的人员开具HBsAg、抗-HBs、ALT、抗-HCV、抗-HIV、TPHA检查单。
2、若患者HBsAg、抗-HCV、抗-HIV、TPHA检查结果未知,主医生应立即给患者开具这此项目的检查单。
3、患者HBsAg(+):(1)医务人员抗-HBs<或抗HBs水平不详,应立即注射HBIG200-400IU,并同时接种一针乙肝疫苗(20ug),于1个月和6个月后分别接种第二针和第三针乙型肝炎疫苗(各20ug)。
(2)医务人员抗-HBs≥10min、ml者,可不进行特殊处理。
(3)暴露后3个月、6个月应检查HBsAg、抗HBs、ALT。
4、患者抗-HCV(+):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抗-HCV(-),暴露后3个月、6个月应检查-HCV、ALT,并根据复查结果进行相应抗病毒治疗。
5、患者抗-HCV(+):应立即向分管院长及当地疾控中心报告。
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评估与防护气指导,根据暴露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决定是否实施预防用药性方案。
暴露后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应检查抗HIV。
6、患者TPHA(+):(1)推荐方案:变星青霉素,240万U,单次肌注。
(2)青霉素过敏:多西环素(强力霉素)100mg,2次/d,连续14天或四环素500mg。
4次/d,连用14天;头孢XX最佳剂量和疗程尚未确定,推荐1g/d肌注,连用8-10天;或阿奇霉素2g,单次口服,但已有耐药报道。
新冠隔离病房工作期间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理流程
隔离病房工作期间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理流程隔离病房工作期间,医护人员要严格执行穿、脱防护用品流程,减少职业暴露的风险。
如不慎发生职业暴露,应立即按以下流程紧急处理后上报。
一、低风险暴露后紧急处置办法及流程未直接暴露,即防护用品破损或脱落或接触皮肤,包含以下情况:1.手套破损:手套破损露出皮肤,无污物直接接触皮肤;2.外层防护用品接触皮肤或头发:主要是脱防护用品时,外层污染的防护用品接触皮肤或头发;3.防护服破损:防护服破损,无污物直接接触皮肤;4.呼吸道间接暴露:在确诊患者1米以外或佩戴口罩的患者面前口罩脱落。
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及时上报院级感控小组进行评估,评估确认为低风险暴露的,暴露人员备案后可继续上班不隔离,但需自我监测症状;如有异常立即报告感控小组,隔离观察并进行进一步处置。
感控小组应按规定逐级上报。
低风险暴露时处置流程见下图:二、高风险暴露后紧急处置办法及流程面对确诊患者直接暴露时,包含以下情况:1.皮肤暴露:被患者体液、血液、分泌物或排泄物等污物直接污染皮肤;2.黏膜暴露:被患者体液、血液、分泌物或排泄物等污物直接污染秸膜(如眼睛、呼吸道);3.锐器伤:被接触了患者体液、血液、分泌物或排泄物等污物的锐器刺伤;4.呼吸道直接暴露:在未佩戴口罩的患者1米范围内口罩脱落,露出口或鼻。
若发生暴露,紧急处置并及时上报院级感控小组评估,评估确认为高风险暴露的,感控小组按规定进行上报;暴露人员立即返回驻地自己房间进行单间隔离观察,不可离开房间,三餐由专人送至门外,通知隔离人员自取。
隔离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如有异常及时报告感控小组,感控小组立即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如无异常,隔离医学观察满14天后可解除隔离。
高风险暴露时处置流程见下图:。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处置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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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防护工作指导标准(试行) ❖ 传染性非经典肺炎医院感染控制指导标准 ❖ 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 ❖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操作指南() ❖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防护导则() ❖ 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更新版() ❖ 中国丙型肝炎感染防控指南()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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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预防标准:
❖ 对全部病人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物品均视为含有传染性病源物质,医 护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办法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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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防护器械使用
− 1、锐器盒配置:
− 处置室、处置车上、治疗盘上锐器盒配置率
− 锐器盒为不易刺穿
− 2、手套配置: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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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暴露类型
➢ 医疗锐器伤: 注射器针头、头皮针、套管针、缝合针、 血 糖针、手术刀……
➢ 粘膜暴露:眼睛、伤口、粘膜…… ➢ 其它潜在感染源:血液、体液、污染医疗器
械和仪器设备,污染物表与污染空气之中。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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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职业暴露感染机率
HBV :2-40%
➢ 医疗锐器伤
镇静; 快速、灵敏地按常规脱去手套; 健侧手马上从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受伤部位,
使部分血液排出; 流动净水充分冲洗 0.5%碘伏或安尔碘消毒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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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暴露后应急处理
➢ 粘膜暴露后
镇静 快速、灵敏地按常规脱去帽子、口罩、手术衣; 流动净水或生理盐水充分冲洗污染部位;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理流程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理流程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常常面临各种职业暴露的风险,例如感染性疾病、化学品中毒、放射线损伤等。
因此,建立科学的职业暴露处理流程对于保障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至关重要。
下面将介绍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理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首先,对于感染性疾病的暴露,医务人员应该立即将受暴露部位进行冲洗,并及时到医院感染科或专门的暴露门诊进行处理。
在处理过程中,医务人员需要详细描述暴露的情况,包括暴露源、暴露途径、受暴露部位等信息,以便医院进行相应的评估和处理。
其次,对于化学品中毒的暴露,医务人员应该立即脱离暴露环境,脱掉污染的衣物,并进行全身淋浴。
同时,要及时向急救中心或中毒信息中心寻求帮助,同时携带有关中毒物质的相关信息,以便及时进行相应的解毒处理。
另外,对于放射线损伤的暴露,医务人员需要立即脱离放射源,迅速到达安全区域,并脱离污染的衣物。
随后,要及时进行放射线污染的清洁和检测,以确保自身安全。
同时,要向放射线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并接受相应的医学观察和处理。
在处理职业暴露的过程中,医务人员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做好个人防护,包括佩戴口罩、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具,避免直接接触暴露源。
其次,要及时进行伤口处理,清洗伤口并进行消毒,以防止二次感染。
最后,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暴露事件,接受相关的医学观察和处理,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总之,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理流程是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职业暴露处理流程,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及时进行应急处理和报告,以最大程度地避免职业暴露对健康造成的危害。
同时,医疗机构也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防护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对职业暴露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共同维护医务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5篇)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一、职业防护原则1、基本防护防护对象: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
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
凡接触传染病人时要加穿隔离衣。
2、加强防护: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务人员;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区域的工作人员;转运确诊或疑似为传染病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加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外科口罩/N95口罩、鞋套、手套、防护眼罩、面罩等。
3、严密防护: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特殊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和作传染病人尸解的医务人员。
防护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全方位防护,应使用面罩、呼吸防护器。
二、基本预防控制措施1、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常见感染病的传播途径、隔离防护技术,减少职业危害。
2、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在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在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穿隔离衣或防水围裙等。
(3)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尽量减少创口出血,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处理针头时不要太匆忙,手持针头和利器时,不要让锐器面对着他人,在为不合作的病人注射时,应取得他人的协作,使用的针头不可再套回原针帽内,如果一定要套回,则采用单手复帽技术,不要将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他人,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利器盒,不要折毁锐利器具等。
(5)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须戴双层手套。
3、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4、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
5、对手术前及输血前患者必须严格进行“感染筛查”。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5篇)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疾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病毒感染者或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被含有细菌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第三条、各科室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医务人员预防与控制感染的防护工作。
第二章预防第四条:医务人员预防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源物质采取防护措施。
第五条、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疾病感染时,医务人员应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面罩;有可能发生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2、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诊疗和护理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第六条: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第七条: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第三章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第八条: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____%乙醇或者____%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如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气刺伤,应在____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效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预防及处理
医务人员权益保障
保障医务人员在发生职业暴露 后得到及时的救治和治疗,防 止病情恶化。
对因工作原因发生职业暴露的 医务人员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和抚恤,减轻其经济负担。
关注医务人员的心理健康,提 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辅导,帮 助其度过难关。
05
培训教育与宣传推广
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教育
1 2
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
系。
加强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预防和 控制,推广先进的预防和控制技
术。
加强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研究和 探索,推动相关领域的科学发展
。
THANKS
汇报结束 感谢聆听
总结本次PPT核心内容
01
02
03
04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定义和分 类。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危害和风 险。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预防措施 和应对策略。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处理流程 和注意事项。
反思存在问题和不足
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 的认知不足,重视程 度不够。
处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不够清晰明确,需要 加强培训和指导。
提高免疫力。
监测报告
建立职业暴露监测报告制度,对 发生的职业暴露事件进行及时登 记、分析和反馈,为预防措施的
制定提供依据。
03
处理流程与规范
暴露后应急处理措施
立即停止接触
01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立即停止接触污染源,并尽快离
开污染区域。
紧急处理伤口
02
如有伤口,应立即用肥皂水和流动清水冲洗伤口约15分钟,尽
后续跟踪管理
风险评估
根据暴露情况评估感染风险,必要时进行预防性 用药或接种疫苗。
定期检测
对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进行定期检测,如HIV 、HBV等病毒抗体检测。
职业暴露应急处置制度及流程
职业暴露应急处置制度及流程
职业暴露是指由于职业关系而暴露在危险因素中,从而有可能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种情况。
在发生职业暴露后,主要是做到登记、上报、紧急局部处理、预防用药、不同病原暴露后的处置。
1、登记
要在护士长及科主任、医院预防保健科、医院感染管理科登记,建立随访制度。
2、上报
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医院组织相关专家对暴露发生的危险程度进行评估,报告医务科,并对暴露者及患者进行相关的血清学检查及随访、监控。
3、紧急局部处理
应立即进行局部紧急处理,包括轻挤出血、清洗、局部消毒等,用洗手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如有伤口应当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
4、预防用药
根据暴露病毒的种类及病毒载量,对暴露人员实行预防用药方案。
5、不同病原暴露后的处置
如暴露于HIV(艾滋病病毒)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处置,最迟不超过24小时,并建议使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
暴露于HBV(乙型肝炎病毒)时,对于没有免疫力的人,应尽早使用预防性肌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
平时应注意强化自我防护意识,增强职业暴露防护的自律性,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程及标准,加强自我防护,防止职业暴露。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预防及处理
二、运送
1、运送医疗废物人员在运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 (防护服、防护鞋、口罩、帽子、手套)。
2、运送医疗废物人员每天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运 送至暂存地。
3、运送前应坚持医疗废物标识、标签、封口,防 止运送途中流失、泄露、扩散。
4、运送车辆要有防渗漏、防遗散设施,易于清洁、 消毒。
5、运送结束,及时清洁消毒运送工具。
三、暂存、登记
1、各医疗机构应有医疗废物暂存地,暂存地远离医疗、食 品加工、人员活动区;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防渗 漏;易于清洁消毒。
2、医疗废物暂存地应专人管理,应有“警示”标识和“禁止吸 烟、饮食”的标识。
3、病理性废物应低温贮存或防腐保存。遇有手术切除的残 肢时有殡仪馆火化,或作为病理性废物收集。
三、卫 生 手 消 毒
(一)、消毒用品:符合规范的一次性使用速干手消 毒剂;
(二)消毒指征
1、检查、治疗、护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 前; 2、出入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等重点部门 前后; 3、需要双手保持较长时间抗菌活性时;
4、为不同病人进行诊疗之间;从同一病人污染部 位移到清洁部位时;手部无明显污染时;
4、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透的利器盒中, 以防刺伤。
5、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 和实验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 或进行手消毒。
6、在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 有可能发生血液、
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口罩、防护 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 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 围裙。
手卫生的标准操作规程
一、手卫生设施的要求
1、采用流动水洗手,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部 门应当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回头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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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处置标准操作规程
一、局部处理措施
(一)锐器伤
1.依靠重力作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
口的局部挤压。
2.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的乙醇或者0.5%聚维酮碘(碘伏)
进行消毒。
(二)粘膜暴露
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污染的粘膜,直至冲洗干净。
二、报告
1.报告部门负责人(医生向科主任报告,护士或工勤人员向护士长报告)。
2.填写“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交院感科。
一、评估与预防
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尽快评估职业暴露情况,并尽可能在24h内采取预防措施。
1.立即给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开具HBsAg、抗—HBs、ALT、抗—HCV、抗—HIV、
TPHA检验单。
2.若患者HBsAg、抗—HCV、抗—HIV、TPHA检测结果未知,主管医生应立即给患
者开具这些项目的检验单。
3.患者HBsAg(+):
(1)医务人员抗—HBs<10mU/ml或抗—HBs水平不详,应立即注射HBIG200~400U,并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一针乙肝疫苗(20ug),于1个月和6个月后分别接种第
二针和第三针乙肝疫苗(20ug)。
(2)医务人员抗—HBs》10mU/ml者,可不进行特殊处理。
(3)暴露后3个月、6个月应检查HBsAg、抗—HBs 、ALT。
4.患者抗—HCV(+):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抗—HCV(—),暴露后3个月、6
个月应检查抗—HCV 、ALT,并根据复查结果进行相应抗病毒治疗。
5.患者抗—HIV(+):应立即向分管院长及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由疾病预
防控制中心进行评估iyu防护指导,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决定是否
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
暴露后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应检查抗HIV。
6.患者TPHA(+):
(1)推荐方案:苄星青霉素,240 万U,单次肌注。
(2)青霉素过敏:多西环素(强力霉素)100mg,2次/d,连用4天;或四环素500mg,4 次/d,口服,连用14天;头孢曲松最佳剂量和疗程尚未确定,推荐1g/d,肌注,
连用8~10天;或阿奇霉素2g,单次口服,但已有耐药报道。
二、随访和咨询
1.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职业暴露当事人按时进行疫苗接种和化验,并负责追踪确认化验
结果和服用药物,配合医生进行定期监测随访。
2.在处理过程中,主管部门应为职业暴露当事人提供咨询,必要时清心理医生帮助减
轻其紧张恐慌的心理,稳定情绪。
3.医院和有关知情人应为职业暴露当事人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职业暴露当
事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