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省级教研室主任会议纪要》的通知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教委直属高校1992年工作会议文件的通知-教直厅[199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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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教委直属高校1992年工作会议文件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教委直属高校1992年工作会议文件的通知(1992年2月26日教直厅〔1992〕4号)现将《关于国家教委直属高校1992年工作的几点意见》和《关于加强国家教委直属高校青年教师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情况贯彻执行,切实做好委属高校1992年的工作。
关于国家教委直属高校1992年工作的几点意见根据我委印发的《国家教委直属高校“八五”期间工作要点》和我委对1992年工作的总体部署与要求,现对委直属高校1992年的几项主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迎接党的十四大召开。
今年上半年,委直属高校要认真检查前两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实事求是地分析学校的党建工作状况,着重检查党委在把握办学方向、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批判和清除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及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掌握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主动权、加强政治理论课队伍的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在各校完成自查的基础上,我委将组织检查和交流。
下半年各校要积极贯彻第三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
在继续抓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引导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切实把德育放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首位并落实到教育的全过程中,努力完成党和国家赋予委属高校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的根本任务;要继续组织青年教师读好几本马列主义原著,安排他们参加社会实践;也要有计划地举办党员教授的读书班,进一步发挥党员教授的模范带头作用。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举办高级研讨班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举办高级研讨班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5.09.13•【文号】教人[1995]83号•【施行日期】1995.09.13•【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举办高级研讨班暂行办法》的通知(教人[1995]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委员会、教育厅,北京、天津市、广东省高教(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人事(教育)司(局),各委属高等学校: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培养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5]28号)文件精神,立足国内完善高层次人才培训形式,培养造就新一代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顺利实现高校教师队伍的新老交替。
我委在前一段试办高级研讨班的基础上,制定了《高等学校举办高级研讨班暂行办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高等学校举办高级研讨班暂行办法》二、《高办高级研讨班申报表》(略)三、《高级研讨班报名表》(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一九九五年九月十三日附件一:高等学校举办高级研讨班暂行办法第一条高级研讨班是高校师资培训的新形式,是实现“高层次人才立足国内培养”的又一重要途径。
为进一步搞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级研讨班的研究内容应体现学科领域的最新发展、最新成果或亟待解决的问题,其特点是“高水平、高层次、高效益”。
通过高层次的学术交流和研讨,使学员了解和掌握本学科的学术前沿动态,拓宽知识面,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达到加速培养学术骨干和学科(技术)带头人,促进学科建设和发展的目的。
第三条高级研讨班应以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实验室为依托举办,对其他新兴学科等需要举办的高级研讨班,经审核,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第四条高级研讨班应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主持人,其导师或授课人一般应有院士、著名教授专家以及学有成就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
教育部关于印发《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工作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工作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6.07.19•【文号】教高司函[2006]162号•【施行日期】2006.07.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工作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教高司函〔2006〕162号)“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工作研讨会”于2006年5月24日至25日在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召开。
吴启迪副部长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工作会议两个会议精神,交流了“十五”期间各地方、部门和高校在教学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具体做法,分析了当前高校教学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研讨了“十一五”时期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现将《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工作研讨会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供学习参考。
附件: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工作研讨会会议纪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二○○六年七月十九日附件: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工作研讨会会议纪要5月24日至25日,教育部“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工作研讨会”在成都西南财经大学隆重召开。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工作会议两个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来。
吴启迪副部长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来自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局)高教处处长,教育部直属高校教务处处长,国防科工委、国家民委、中国科学院主管高等教育的处室负责人,以及所属部分高校的教务处处长共125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高教司领导及有关职能处的负责人在会上作了专题报告。
江苏省教育厅、北京大学、武汉大学、东南大学和西南财经大学等单位做了典型发言。
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会议认为,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扩大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重大决策,极大地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上了一个台阶,实践证明,中央的决策是正确的,成效是明显的。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会议纪要及其章程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教高厅[2006]3号【发布部门】教育部【发布日期】2006.04.12【实施日期】2006.04.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会议纪要及其章程的通知(教高厅[200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关单位: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于2006年3月30日至31日在北京召开。
现将《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会议纪要》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将本文转发所属高等学校。
附件:1. 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会议纪要2. 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教育部办公厅二○○六年四月十二日附件1: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纪要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于2006年3月30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
此次会议采取网络视频会与座谈会相结合的形式召开,38个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及首届40个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在教育部主会场参加了开幕式,同时教学指导委员会其他委员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分会场参加会议。
教育部部长周济、副部长吴启迪出席了开幕式。
周济部长在开幕式上作了题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报告,吴启迪副部长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颁发了聘书,上一届法学学科主任委员曾宪义、上届和新一届政治学学科主任委员张永桃以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晓明分别作了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经验介绍。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全国第二次教育科研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全国第二次教育科研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4.08.31•【文号】•【施行日期】1994.08.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全国第二次教育科研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1994年8月31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全国第二次教育科研工作座谈会于1994年4月22日至26日在石家庄市召开。
会议分析了当前教育战线的形势和教育科研工作所面临的任务,回顾了近些年来我国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状况,提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科研工作的重要措施和意见,并对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科研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了讲话。
现将这次会议的纪要转发给你们。
请各地区、各单位在贯彻落实全教会精神的过程中,参照这次会议精神,大力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切实支持和帮助教育科研部门解决实际困难,引导教育科研工作者深入实际,积极研究解决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与实际问题,使教育科研更好地为本地区教育决策服务,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服务,把我国的教育科学研究事业推向新的高度。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全国第二次教育科研工作座谈会纪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全国第二次教育科研工作座谈会于1994年4月22日至26日在石家庄陆军参谋学院举行。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顾问、成员及各学科规划组的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国家教委直属重点师范大学教育科研所(院)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新闻单位的同志共87人出席了会议。
河北省教委主任田洪波同志、陆军参谋学院政委康成仁少将、副院长胡永丰少将应邀出席了会议开幕式和闭幕式。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部分省市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教财厅[199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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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部分省市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部分省市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教财厅[1994]9号1994年10月24日)近年来,各地按照国家教委、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关于清理整顿中小学收费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对中小学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整顿,不少地方中小学校乱收费现象已逐步得到纠正。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贯彻国务院关于稳定物价的会议精神,国家教委于1994年9月21日至9月24日在上海市召开了部分省市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研究的情况和问题有一定的普遍性,提出的一些政策和措施也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各地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现将《部分省市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座谈会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狠抓落实,我委也将在最近对各地的贯彻执行情况专项进行检查。
部分省市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座谈会纪要1994年9月21至24日,国家教委在上海市召开了部分盛市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座谈会,国家监察部、国家教委财务司、监察局、基础教育司、上海市人民政府纠风办、教卫办有关领导,北京、上海、辽宁、河北、陕西、河南、山东、江苏、湖南、贵州、四川、重庆等十二省市教委、教育局的有关负责同志,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有关新闻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省市同志交流了自1993年在武汉市召开的部分盛市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座谈会以来各地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的情况与经验。
北京市、上海市重点介绍了两市加强收费管理,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的情况,重庆市介绍了取消社会各方面向学校收费、摊派的情况与做法。
国家教委办公厅、新闻出版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大中专教材出版发行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国家教委办公厅、新闻出版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大中专教材出版发行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已撤销) •【公布日期】1991.08.01•【文号】教备厅[1991]23号•【施行日期】1991.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国家教委办公厅、新闻出版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大中专教材出版发行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教备厅[1991]23号1991年8月1日)1991年4月24日至28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在武汉召开了全国大中专教材出版发行工作会议。
会议总结了“七五”期间大中专教材出版发行工作的成绩和经验,讨论了《关于大中专教材发行工作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大中专教材定额补贴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等文件。
会议研究制定了“八五”期间大中专教材出版发行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完成“八五”教材出版任务的主要措施。
现将《全国大中专教材出版发行工作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全国大中专教材出版发行工作会议纪要国家教育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于1991年4月24日至28日在武汉市联合召开了全国大中专教材出版发行工作会议。
国家教委副主任朱开轩、新闻出版署副署长刘杲同志主持会议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国务院各部委所属出版社、高等学校出版社、中国印刷公司及部分省市新华书店、发行所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七五”期间大中专教材出版发行工作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认真讨论了《关于大中专教材发行工作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大中专教材定额补贴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两个文件,并对进一步做好“八五”期间大中专教材的出版发行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一、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在“六五”教材出版工作的基础上,“七五”期间,大中专教材的出版发行工作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教材品种较“六五”期间增加了1.5倍,质量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工作研讨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6.04.27•【文号】教高厅函[2006]12号•【施行日期】2006.04.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机关工作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工作研讨会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自2001年以来,特别是召开第二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以来,各高等学校紧紧抓住质量这一高等教育的生命线,不断加大教学投入、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了及时总结“十五”期间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有益经验,全面完成“十一五”时期教育事业普及、发展、提高三大任务,推进高等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定于5月下旬在四川成都召开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工作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内容:1. 交流“十五”期间各地方、部门和高校在教学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具体做法;2. 分析当前高校教学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研讨“十一五”时期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3. 研究部署2006年工作。
二、与会人员: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高教处处长一人;2. 国防科工委、国家民委、中国科学院主管高等教育处处长各一人;3.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教务处处长各一人;4. 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务处处长各一人。
三、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时间:2006年5月24日至25日。
5月23日报到,5月26日下午离会。
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泉路2号金牛宾馆(金牛宾馆营销部联系人梁冰:************,传真:************)。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校艺术教育工作研讨会纪要》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校艺术教育工作研讨会纪要》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校艺术教育工作研讨会纪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各高等学校:为了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不断完善普通高校艺术教育管理体制,尽快使普通高校艺术教育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促进普通高校艺术教育工作健康地开展,我部于2003年12月28-29日在上海召开了全国普通高校艺术教育工作研讨会。
会议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就如何建立和完善高校艺术教育管理体制、加强普通高校艺术教育课程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艺术教育教学的需要,以及如何加强艺术教育的保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现将本次研讨会纪要印发给你们,请根据纪要精神,结合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快普通高校美育和艺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步伐。
附件:全国普通高校艺术教育工作研讨会纪要教育部办公厅二00四年四月十五日附件:全国普通高校艺术教育工作研讨会纪要为了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不断完善普通高校艺术教育管理体制,尽快使普通高校艺术教育的课程设置和艺术教育教学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促进普通高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健康开展,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于2003年12月28-29日在上海召开了全国普通高校艺术教育工作研讨会。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高校科技工作会议有关文件的通知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高校科技工作会议有关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6.09.09•【文号】教技厅[1996]8号•【施行日期】1996.09.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高校科技工作会议有关文件的通知(1996年9月9日教技厅〔1996〕8号)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和全国高校科技工作会议精神,现将《国家教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基础性研究的意见》、《国家教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见》和《国家教委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科教兴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方、部门和高等学校应抓紧这次会议精神的贯彻和文件的执行,并不断总结经验。
在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函告我委科技司。
附件:一、国家教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基础性研究的意见二、国家教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见三、国家教委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科教兴农的意见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基础性研究的意见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切实加强基础性研究”,“注重发挥高等学校在基础性研究中的作用”等一系列指示精神,根据我国国情和高等学校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地位和作用基础性研究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是科学技术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客观规律。
高等学校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主要基地,具有学科比较齐全、高水平专家比较集中、人员自然流动更新、学术和信息交流活跃及教学科研相结合等特点和宽松的环境,这些都是开展基础性研究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应当充分利用和发挥。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高等学校担负着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重要任务。
国家设置自然科学基金、实施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等,对加强高等学校基础性研究起了重要作用。
在过去的10年中,高等学校承担了大量研究任务,发表的论文、获得自然科学奖的数量都占全国一半以上。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省级教研室主任会议纪要》的通知-教基厅[1993]14号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省级教研室主任会议纪要》的通知-教基厅[1993]14号](https://img.taocdn.com/s3/m/dcd7b3e7f605cc1755270722192e453610665b4f.png)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省级教研室主任会议纪要》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省级教研室主任会议纪要》的通知(1993年8月4日教基厅[1993]14号)现将1993年5月4日至7日全国省级教研室主任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参照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教研室工作的关心和指导,在深化教学改革,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中,更好地发挥教研室的作用。
全国省级教研室主任会议纪要1993年5月4日至7日,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省级教研室主任会议。
会上,云南、辽宁和广州市分别介绍了加强教研室自身建设,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配合有关处搞好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方案的准备工作和实施高中两项改革的经验。
与会代表认真总结了教研室的工作,讨论了新形势下教研室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提出了改进教研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同志到会听取了代表们的意见,并作了重要讲话。
与会代表认为,国家教委1990年下发的《关于改进和加强教研室工作的若干意见》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至今仍是加强教研室建设,搞好教学研究的指导性文件。
近几年来,各地教研室工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教研工作逐步深入,在执行教学计划,加强中小学教材建设,开展教学研究,组织教改实验,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以及在推动高中两项改革,做好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方案的准备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会议认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的新形势,对教育提出了新的任务。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遵循党的十四大精神,明确提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校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校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纪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2.07.05•【文号】教监厅[2002]1号•【施行日期】2002.07.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校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纪要》的通知(教监厅[2002]1号)2002年6月21日至23日,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在云南昆明联合召开了全国校务公开经验交流会。
现将《全国校务公开经验交流会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在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全面积极地推行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依法治校和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全国校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纪要6月21日至23日,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了全国校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会负责同志90余人参加了会议。
云南、福建、江苏、黑龙江、海南省教育厅和教育工会,以及北京理工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12个单位介绍了开展校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和体会。
中纪委委员、教育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田淑兰,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苏立清出席会议并讲话。
教育部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王明真作了会议总结。
这次全国校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是在全党、全国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5·31重要讲话精神的形势下召开的。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5·31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教育战线的实际,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办发[2002]13号)和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教监[2002]1号)的要求,把校务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经常化的轨道。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学教学指导纲要>高级研讨班情况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学教学指导纲要>高级研讨班情况通报》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改革【发文字号】教师厅[1992]5号【发布部门】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发布日期】1992.05.16【实施日期】1992.05.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学教学指导纲要>高级研讨班情况通报》的通知(教师厅[1992]5号1992年5月16日)为了进一步落实师范院校“教育学课程、教材改革实施计划”,编写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学系列教材,我委师范司于1992年3月1日至8日在北京举办了《教育学教学指导纲要》高级研讨班,就《教育学教学指导纲要》编写中的有关问题展开了研讨。
同时,为改革教育学教材组织了调查研究队伍,落实了调查任务,成立了师范院校教育学(教育系专业课除外)系列教材编写委员会,并召开了首次工作会议。
编委会由何东昌同志任主任委员,邹时炎、柳斌、王明达、瞿葆奎、黄济、卓晴君、金长泽同志任副主任委员。
现将《〈教育学教学指导纲要〉高级研讨班情况通报》和国家教委副主任何东昌、邹时炎同志在开班式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供你们在工作中参考。
《教育学教学指导纲要》高级研讨班情况通报为了进一步落实“师范院校教育学课程、教材改革实施计划”,编写出符合各级各类师范院校使用的教育学系列教材,1992年3月1日-3月8日,国家教委师范司在北京举办了《教育学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高级研讨班。
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和教育科研单位的教育理论专家、教育学教师、中小学校长和教师以及教育行政干部等40余人参加了研讨活动。
国家教委副主任何东昌、邹时炎同志出席开班式并作了重要讲话。
何东昌同志在讲话中对我国教育发展的巨大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国家的教育改革取得了许多成功的经验。
要使我们的教育学对师范院校的学生毕业后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真正起指导作用,要研究我国古代的和外国的教育理论,但最重要的是要总结和研究我国教育改革的成功经验。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纪要》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纪要》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教职成厅[2001]4号【发布部门】教育部【发布日期】2001.12.10【实施日期】2001.12.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纪要》的通知(教职成厅[2001]4号)我部于今年11月7日至9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经验交流会议。
会议交流了各地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宣布了28个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名单并授牌。
我部王湛副部长作了题为《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努力推动社区教育工作的新发展》的工作报告,总结了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工作,分析了社区教育实验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此次会议是我部首次召开的关于社区教育的全国性会议,对于推动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深入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现将《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积极推动社区教育工作的发展。
为进一步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的“开展社区教育实验,逐步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提高全民素质”的任务,推动社区教育实验工作,促进全国社区教育工作的开展,教育部于2001年11月7日至9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经验交流会议,这是教育部首次召开的关于社区教育的全国性会议。
教育部有关司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教育行政部门分管社区教育的处室负责人和28个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教育部王湛副部长作了题为《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努力推动社区教育工作的新发展》的工作报告,总结了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工作,分析了社区教育实验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教委“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教委“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纪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4.12.13•【文号】教技[1994]61号•【施行日期】1994.1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教委“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纪要的通知(教技[1994]61号)各有关高校:现将《“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纪要》发给你们。
请认真领导精神,示范工程项目的承担单位要抓紧建设,争取提前高质量完成;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积极投入校园网和地区网的规划与建设。
附件:一.国家教委“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领导小组名单二、国家教委“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纪要三、见附“主送单位名单”(略)国家教育委员会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三日附件一:国家教委“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领导小组名单组长韦钰国家教委副主任副组长左铁镛科技司司长谢桂华学位办副主任成员钱一呈财务司司长蒋妙瑞外事司司长李英惠条装司司长李仁和计建司副司长陈晓娅直属办主任袁成琛科技司处长郭新立学位办副处长附件二:国家教委“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纪要国家教委“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杌网(CERNET)”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在组长韦钰副主任主持下,于94年12月9日举行。
会议主要讨论了四个问题:(1)CERNET的管理体系,(2)CERNET的建设经费,(3)高等学校如何加入CERNET,(4)网络资源开发利用。
领导小组经过认真研究,决定了以下事项。
一、经国家批准,“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示范工程现已启动,为建设和管理好“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决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管理体系由“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组成,分为“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委员会与专家委员会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地区管理委员会与专家委员会两级。
国家教委印发《省、市、自治区教委、高教(教育)厅(局)科研处长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国家教委印发《省、市、自治区教委、高教(教育)厅(局)科研处长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0.07.05•【文号】•【施行日期】1990.07.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国家教委印发《省、市、自治区教委、高教(教育)厅(局)科研处长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1990年7月5日)1990年3月27日到3月30日,我委在杭州召开了省、市、自治区教委、高教(教育)厅(局)科研处长座谈会,着重对高等学校科技兴农和为振兴地方经济服务问题进行了讨论。
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
实现农业的稳定发展,是党和国家正在抓的一件大事,也是高等学校科技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请根据会议纪要精神,对高校科技兴农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并于8月底前将安排情况报我委科技司。
随着高校科技工作的发展,科技兴省、兴市发展战略的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教育)厅(局)在科技方面,不仅承担着大量的日常性管理、服务工作,在组织校际合作,同地方政府部门协调等方面还要做大量工作。
目前,不少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教育)厅(局)的科研管理力量十分薄弱,与承担的繁重任务很不相称,请你们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附件:省、市、自治区教委、高教(教育)厅(局)科研处长座谈会会议纪要省、市、自治区教委、高教(教育)厅(局)科研处长座谈会会议纪要一、会议概况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科技兴农的决定,国家教委科技司于1990年3月27日到3月30日在杭州召开了省、市、自治区教委、高教(教育)厅(局)科研处长座谈会。
出席会议的有省、市、自治区,国家教委科技司、科技管理中心的代表和有关同志共35人。
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学习、贯彻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推动高等学校科技兴农工作,为振兴地方经济服务。
会议期间,国家教委科技司副司长张酉水同志传达了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分析了高等学校科技工作形势,报告了今后5到10年高等学校发展科学技术工作的初步设想。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六届国家督学会议纪要》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六届国家督学会议纪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1.03.01•【文号】教督厅[2001]1号•【施行日期】2001.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六届国家督学会议纪要》的通知(2001年3月1日教督厅[2001]1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江泽民同志《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以及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教育督导工作经验,研究基础教育工作,努力开创21世纪教育督导工作的新局面,我部于2000年10月16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了第六届国家督学会议。
会议认真研究了当前基础教育工作特别是“两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督导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现将《第六届国家督学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工作中参照执行。
第六届国家督学会议纪要第六届国家督学会议2000年10月16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
参加会议的代表有新聘任的第六届国家督学和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共计80余人。
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至立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中共中央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刘延东、教育部副部长王湛、国家总督学柳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督学顾问陶西平,原山东省政协副主席、总督学顾问马长贵出席会议,陶西平代表总督学顾问讲话。
出席会议的领导向第六届国家督学颁发了聘书。
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分别作了关于教育督导工作和基础教育工作的汇报。
本届国家督学会议是在世纪之交“两基”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江泽民同志《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以及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教育督导工作经验,研究基础教育工作,主要是“两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督导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教育部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校务公开工作汇报交流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校务公开工作汇报交流会会议纪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04.11.12•【文号】教监厅[2004]4号•【施行日期】2004.11.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校务公开工作汇报交流会会议纪要》的通知(教监厅[200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2004年5月14日至6月30日,教育部监察局、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分别在武汉、济南、西宁、长春召开了华中、华东、西南西北、华北东北四片校务公开工作汇报交流会。
现将《全国校务公开工作汇报交流会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校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国校务公开工作汇报交流会会议纪要二00四年十一月十二日附件:全国校务公开工作汇报交流会会议纪要2004年5月14日至6月30日,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分别在武汉、济南、西宁、长春召开了华中、华东、西南西北、华北东北四片校务公开工作汇报交流会。
会议的主题是:总结交流近几年来校务公开工作的基本经验,研究和探讨新形势下进一步开展校务公开工作。
31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会负责同志汇报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校务公开开展情况,并就校务公开如何“巩固、深化”进行了广泛和深入地探讨。
会议认为,几年来,全国教育系统的校务公开工作经历了培育试点、全面推开和深入发展三个阶段,发展的势头较快,效果明显。
尤其是2002年以来,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又在云南昆明联合召开了全国校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校务公开工作进入了全面实施的崭新阶段。
其标志性的变化,主要是:基本上实现了由培育试点到全面推开的转变;由“要我公开”到“我要公开”的转变;由结果公开到过程公开的转变;公开内容由不规范到规范的转变。
国家教委办公厅转发《五省、区藏文教材协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国家教委办公厅转发《五省、区藏文教材协作会议纪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1.06.06•【文号】•【施行日期】1991.06.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国家教委办公厅转发《五省、区藏文教材协作会议纪要》的通知(1991年6月6日)为了确定九年义务教育藏文教材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编译原则、落实九年义务教育藏文教材的编译任务、协商调整自1982年以来藏文教材协作任务的分工,根据1990年12月五省、区藏文教材编译出版发行工作协调会议商定,五省、区藏文教材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991年5月7日至10日,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了五省、区藏文教材协作工作会议。
现将《会议纪要》转发给你们,望各省、区认真执行,并请五省、区藏文教材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各省、区间的联络、协调和任务的落实工作,以保证九年义务教育藏文教材的供应。
五省、区藏文教材协作工作会议纪要根据1990年五省、区藏文教材编译出版发行工作协调会议商定,五省、区藏文教材协作工作会议于1991年5月7日至10日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
参加会议的有国家教委民族教育司、西藏自治区教科委、青海省教育厅、四川省教委、甘肃省甘南州教育局、云南省迪庆州教育局和五省(区)教材编译、出版部门的代表共20人。
这次会议,以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和全国人大七届四次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与加强中小学藏文教材建设这个主题,着重讨论了三个问题:一是确定九年义务教育藏文教材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编译原则;二是落实九年义务教育藏文教材的编译任务;三是协商调整藏文教材协作任务的分工。
现将有关问题纪要如下:一、会议认为,五省(区)藏文教材协作机构自1982年组建以来,在国家教委和国家民委的关怀和支持下,在五省(区)教育行政部门,教材编译、出版、发行部门的通力协作下,藏文教材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共编译出版藏文教材283种,1899万册,审定教材15种,91万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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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省级教研室主任会议纪要》
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教基厅[1993]14号
【失效依据】教育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
【发布日期】1993.08.04
【实施日期】1993.08.0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省级教研室
主任会议纪要》的通知
(1993年8月4日教基厅[1993]14号)
现将1993年5月4日至7日全国省级教研室主任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参照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教研室工作的关心和指导,在深化教学改革,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中,更好地发挥教研室的作用。
1993年5月4日至7日,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省级教研室主任会议。
会上,云南、辽宁和广州市分别介绍了加强教研室自身建设,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配合有关处搞好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方案的准备工作和实施高中两项改革的经
验。
与会代表认真总结了教研室的工作,讨论了新形势下教研室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提出了改进教研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同志到会听取了代表们的意见,并作了重要讲话。
与会代表认为,国家教委1990年下发的《关于改进和加强教研室工作的若干意见》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至今仍是加强教研室建设,搞好教学研究的指导性文件。
近几年来,各地教研室工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教研工作逐步深入,在执行教学计划,加强中小学教材建设,开展教学研究,组织教改实验,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以及在推动高中两项改革,做好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方案的准备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会议认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的新形势,对教育提出了新的任务。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遵循党的十四大精神,明确提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努力使教育质量在90年代上一个新台阶。
为了贯彻落实“纲要”,必须深化教育改革。
教研室在基础教育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尤其是在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克服学校教育不同程度存在的脱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现象等方面肩负重要责任,应该发挥积极作用,作出新贡献。
目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的关键是转变教育思想,实现教育思想的现代化。
中小学教育要由以升学为唯一目的的“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中小学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
教研室的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教育思想,进一步更新教学观念,坚决贯彻“纲
要”的精神,积极探求新形势下的教育教学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