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省级教研室主任会议纪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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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省级教研室主任会议纪要》
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教基厅[1993]14号
【失效依据】教育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
【发布日期】1993.08.04
【实施日期】1993.08.0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省级教研室
主任会议纪要》的通知
(1993年8月4日教基厅[1993]14号)
现将1993年5月4日至7日全国省级教研室主任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参照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教研室工作的关心和指导,在深化教学改革,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中,更好地发挥教研室的作用。
1993年5月4日至7日,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省级教研室主任会议。会上,云南、辽宁和广州市分别介绍了加强教研室自身建设,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配合有关处搞好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方案的准备工作和实施高中两项改革的经
验。与会代表认真总结了教研室的工作,讨论了新形势下教研室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提出了改进教研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同志到会听取了代表们的意见,并作了重要讲话。
与会代表认为,国家教委1990年下发的《关于改进和加强教研室工作的若干意见》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至今仍是加强教研室建设,搞好教学研究的指导性文件。近几年来,各地教研室工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教研工作逐步深入,在执行教学计划,加强中小学教材建设,开展教学研究,组织教改实验,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以及在推动高中两项改革,做好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方案的准备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会议认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的新形势,对教育提出了新的任务。《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遵循党的十四大精神,明确提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努力使教育质量在90年代上一个新台阶。为了贯彻落实“纲要”,必须深化教育改革。教研室在基础教育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尤其是在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克服学校教育不同程度存在的脱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现象等方面肩负重要责任,应该发挥积极作用,作出新贡献。目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的关键是转变教育思想,实现教育思想的现代化。中小学教育要由以升学为唯一目的的“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中小学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教研室的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教育思想,进一步更新教学观念,坚决贯彻“纲
要”的精神,积极探求新形势下的教育教学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