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事业单位审计财政补助收入审计工作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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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事业单位审计
财政补助收入审计工作底稿
被审计单位:项目:
编制:
日期:索引号:
报表截止日/期间:复核:
日期:
一、审计目标
1.单位年度记录的财政补助收入在会计期间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
2.所有应当记录的财政补助收入均已记录;
3.与财政补助收入有关的金额及其他数据已恰当记录;
4.财政补助收入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5.财政补助收入已记录于恰当的账户;
6.列报财政补助收入已按照《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恰当地列报和披露。
二、审计目标与审计计划的衔接
1.是否计划确定的重大风险点?是)否)风险点编号_____________
2.准备实施综合性方案)/实质性方案)
3.实施控制测试获得的保证程度可信)/不可信)
三、可供选择的进一步审计程序
审计程序是否计
划实施
与认定的
对应关系
索引
1.获取或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检查是否在“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下设置“一般预算财政补助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八项收入”三个一级明细科目,各一级明细科目下设“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二个二级明细科目,并在二级明细科目下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3.检查财政补助收入的确认条件和方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前后期是否一致;
4.获取单位编制的年度经费预算,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财政部门关于经费预算的批复,核对单位财政补助收入与财政部门批复预算之间的差异,检查差异原因,差异的账务处理是否恰当;
5.检查各项财政补助收入的真实性:抽查相关原始凭证,检查是否获得必要
审批程序,金额计算是否正确,审核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依据的充分性,检查会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6.结合对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的审计,检查财政补助收入是否与这些科目相符;必要时,对本期财政补助收入总额进行函证;
7.实施截止性测试,以确定财政补助收入是否存在跨期现象;
8.存在财政补助收入退回的,检查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结合原始凭证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和真实;
9.检查财政补助收入是否已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10.检查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处理到位情况;
11.检查本年度发现问题及整改处理建议(以具体的法规为依据揭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