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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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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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愿意组成联合体,参加工程的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各方确认

为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成员。各方成员共同提交一份由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以证明其代表和主办资格。

2、联合体牵头人权利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谈判、签署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不得再分包条款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全部责任与义务,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另行签订分包协议。

4、禁止退出条款

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在联合体牵头人接受招标文件后,以及中标后直至合同履行完毕前,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联合体组织,也不得更换联合体成员,如导致联合体的合法性下降的,须赔偿另一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证金、投标费用等。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合作原则

5.1.1联合体各成员在平等互利、密切合作的基础上组成投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5.1.2投标联合体就此次投标范围内的项目采取独家合作投标,即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再与其他任何单位组成投标联合体或类似性质的投标组织。

5.1.3无论是否中标,因投标而支出的费用按负责分工范围各自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联合体各方责任与义务

(牵头人名称)负责的施工,(联合单位名称)负责的施工,联合体各单位确保相关项目达到国家标准规范,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5.2.1牵头人的责任与义务

作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项目前期的商务联系工作;

2)负责购买招标文件及制作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及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

3)及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和开标工作,并负责其投标范围内的咨询和答疑;

4)承担合同责任和接受业主及监理的各项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5)接受本工程的工程款,并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款后3日内负责将各联合单位应得的工程款支付到位;

6)接受处罚:联合体任一成员有违约行为或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均先由牵头人负责承担全部违约责任,之后由牵头人协调联合体各单位应承担的相应份额;

7)负责本工程的竣工资料的汇总和整理归档工作;

8)负责与业主洽谈、办理有关经济洽商和变更手续;

9)负责承担本工程的保修责任,保修事件发生时,由牵头人负责协调处理,如属于其他联合单位的保修范围,也应由牵头人出面协调其他联合单位完成保修工作,如其他联合单位拒不完成或完成不到位的,则由牵头人负责完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联合体成员内部协商承担;

10)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应领导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按照本协议第条的责任分工,完成本工程的总承包建设;

11)承担本工程中标后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责任,以及全部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规费解缴、农民工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等。

5.2.2联合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联合单位的名称)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协助牵头人编制投标文件并提供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各种资质资格证书、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授权委托书等;

2)负责部分标书的编制和打印工作;

3)负责分工范围内的投标报价;

4)服从牵头人的管理,配合牵头人完成工程的施工建设,负责约定的工程建设工作,并与牵头人共同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5)负责自己承担部分工程的资料制作和管理工作;

6)配合牵头人完成工程保修工作,承担自己施工范围内的保修责任;

7)承担自已施工范围内的违约责任。

6、争议的解决

在投标或中标后的合作中,如发生争议,联合体各方应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及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7、连带责任

联合体牵头人有权代表联合体与其他业务合作方签订相关业务协议、合同。联合体代表履行义务和责任时,联合体各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活动过程中以及在以后的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视为是联合体各成员的行为,与各联合体成员的行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联合体各成员和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将承担联合体代表行为的一切及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

8、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出现违约,应该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同时承担不低于万元的违约金;

2)如果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不接受投标报价的约束,除了赔偿联合体牵头人的直接损失外,还应该承担不低于其投标报价10%的违约金。

9、保密条款

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相互合作,对获取的商务和技术资料、信息及时沟通,无论是否中标,应严格保守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承担因此给其他联合体成员造成的损失。

10、生效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如果投标联合体未能在本工程项目中中标,本协议自行失效;如果联合体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将作为总承包商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联合体成员将作为甲方部分的分包商。

11、其他

本协议书一式份。 ?

12、终止

未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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