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印发版)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印发版)
南方电网调〔2017〕2号附件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江毅审定:许超英审核:刘映尚初审:高孟平唐卓尧张昆杨俊权编写:李翔范展滔辛阔黄韬黄河徐光虎马骞和识之卢伟辉唐红兵李崇浩张弛郑茂然徐键杨志敏胡荣郑志千陶文伟陈刚目录1总则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电力调度机构职责及管辖范围 (2)4调度管理规则 (5)4.1 一般规则 (5)4.2 调度运行 (6)4.3 运行方式 (8)4.4 水库调度 (10)4.5 风力发电与光伏发电 (12)4.6 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 (12)4.7 继电保护 (13)4.8 电力通信 (14)4.9 调度自动化 (15)4.10 备调管理 (16)4.11 调度纪律 (16)5运行方式管理 (17)6电网运行安全风险管理 (19)6.1 一般要求 (19)6.2 风险辨识与评估 (19)6.3 风险发布 (19)6.4 风险控制 (20)6.5 风险解除与延期 (20)7频率及省(区)间联络线管理 (20)8无功电压管理 (22)9运行操作管理 (23)9.1 解并列操作 (23)9.2 解合环操作 (23)9.3 线路操作 (23)9.4 变压器操作 (24)9.5 母线操作 (24)9.6 开关操作 (24)9.7 刀闸操作 (24)9.8 零起升压 (25)9.9 无功补偿设备操作 (25)9.10 保护装置操作 (25)9.11 一次调频、AGC、PSS、AVC操作 (26)9.12 机组开停机操作 (26)9.14 串补操作 (27)9.15 SVC、STATCOM操作 (27)10事故处理 (27)10.1 基本原则 (27)10.2 系统振荡 (28)10.3 系统稳定破坏 (28)10.4 线路故障 (29)10.5 发电机故障 (30)10.6 变压器故障 (31)10.7 母线故障 (31)10.8 开关故障 (32)10.9 高抗故障 (33)10.10 串联补偿装置故障 (33)10.11 SVC、STATCOM故障 (33)10.12 融冰装置故障 (33)10.13 直流输电系统 (34)10.14 二次设备异常 (35)10.15 调度自动化系统主要功能失效 (35)10.16 调度对外联络中断 (35)11稳定管理 (36)11.1 稳定计算管理 (36)11.2 稳定运行管理 (36)12检修管理 (37)13备用管理 (41)14新设备启动投运管理 (42)15安全自动装置管理 (44)15.1 策略管理 (44)15.2 并网管理 (45)15.3 整定管理 (45)15.4 运行管理 (46)16继电保护管理 (46)16.1 整定管理 (46)16.2 运行管理 (48)17电力通信管理 (50)17.1 运行管理 (50)17.2 技术管理 (51)18调度自动化管理 (52)18.2 信息管理 (52)18.3 运行管理 (53)19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管理 (54)19.1 并网管理 (54)19.2 运行管理 (54)19.3 策略管理 (55)20水库调度管理 (55)20.1 水库调度基本要求 (55)20.2 水库运用参数和基本资料 (55)20.3 水文气象情报及预报 (56)20.4 水电调度计划管理 (56)20.5 水库防洪及综合利用 (57)20.6 水电机组振动区管理要求 (57)21调度信息管理 (57)22附则 (60)附录一南方电网500KV设备调度命名及编号准则 (62)附录二调度术语 (65)附录三继电保护跳闸信息汇报规范 (90)1总则1.1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力调度管理,适应电力体制改革、技术发展、管理创新的要求,保障电网安全、优质、经济、环保运行,结合近年电网运行经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规程。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9月目录1总则 (1)2术语和定义 (2)3一般原则 (5)4操作模式 (9)5操作命令 (12)6操作管理 (15)7设备状态定义、操作命令及说明 (21)7.1 刀闸(隔离开关)、接地刀闸(接地隔离开关) (21)7.2 开关(断路器) (21)7.3 母线 (23)7.4 变压器 (28)7.5 高抗 (32)7.6 线路 (32)7.7 低压电容器、低压电抗器、交流滤波器 (39)7.8 倒母线操作 (44)7.9 串补 (45)7.10 电压互感器 (47)7.11 继电保护 (48)7.12 安自装置 (54)8附则 (57)附录一调度操作命令票典型流程 (58)附录二调度预令票典型流程 (60)附录三调度操作命令票、调度操作书面命令格式 (61)附录四调度操作命令票(预令票)不合格、不规范标准 (64)附录六交流线路停复电操作流程 (67)附录七典型设备调度操作命令示例 (69)1总则1.1为规范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加强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保障南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规程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南方电网各调度、生产运行单位以及并入南方电网的各发电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1-5章适用于南方电网各级电力调度机构调度运行操作工作。
6-7章适用于南方电网500kV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和南网总调直接调管的220kV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
各省(区)中调可依据本规定自行制定其调管范围内220kV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规定。
2术语和定义2.1调度管理2.1.1调度管辖范围:是指电网调度机构行使调度指挥权的发、输、变电系统。
2.1.2运行值班员:调度管辖范围的电厂、变电站现场运行值班人员,以及负责电厂、变电站设备远方监视和控制的调控中心、监控中心、集控中心的监控人员。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
3.5运行值班单位是指发电厂、变电站、大用户配电系统等的运行值班单位。集控中心(包括流域电厂远程集控中心、变电站集控中心等)属于发电厂或变电站的异地值班单位,仍属调度系统的一部分,未经调度机构同意不得自行操作、控制调度管辖范围的任何设备。
3.6
3.7总调是南方电网最高调度指挥机构, 代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公司)在南方电网运行中行使调度权,各级调度机构以及其它从事电力通信等调度业务的机构,在电力调度业务活动中是上下级关系,下级机构必须服从上级机构的调度。
3.7.2
3.7.3负责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方式、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调度自动化、水库调度等专业管理工作,根据授权开展南方电网调度相关专业的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制定并监督执行相应的规章制度,包括各专业管理规定、设备配置选型技术原则和评价考核标准等。
3.7.4
3.7.5负责编制和执行南方电网运行方式,协调省(区)电网运行方式编制。
4.1.9并网或联网调度协议应提前3个月协商,最迟于首次并网前3个工作日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内容不得违反调度管理的规程规定。
4.1.10
4.1.11各级调度机构应编制并下达管辖范围内设备年度、月度检修计划。年度、月度检修计划是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安排检修工作的依据,凡需改变或限制调度机构调管设备运行方式或状态的,均应向调度机构报送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工作。
3.7.16
3.7.17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调度自动化、水库调度自动化等二次系统(设备)的调度运行管理和总调主站端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
3.7.18
3.7.19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定值的整定计算。负责主干通信网络的资源管理。负责统一管理南方电网IP地址、跨省网载波频率。负责指导调度数据网、调度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工作。
南方电网基本情况及运行特点含电力调度管理规程
目录
Contents
• 南方电网概述 • 南方电网的运行特点 • 电力调度管理规程 • 南方电网的未来发展 • 南方电网的挑战与对策
01 南方电网概述
南方电网简介
地理位置
南方电网覆盖南方五省区,包括 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和海南。
服务范围
为南方地区提供电力供应,保障工 农业生产、居民生活和商业用电需 求。
操作执行要求
规定操作执行的程序和要求,包括操作指令的下 达、执行和监护等。
调度事故处理流程
01
调度事故处理原则
遵循快速、准确、果断的原则, 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电网安全稳定 运行。
02
调度事故处理流程
03
事故应急预案
规定调度事故处理的流程,包括 事故发现、报告、分析、处置和 总结等环节。
制定和实施调度事故应急预案, 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电源结构
以火电、水电为主,核电、风电等 新能源为辅。
南方电网的发展历程
01
02
03
起步阶段
南方电网的前身是1993年 成立的华南电网,初期以 火电为主,水电为辅。
快速发展阶段
进入21世纪后,南方电网 加快了电源建设和电网升 级,同时大力开发新能源。
智能化转型
近年来,南方电网致力于 推进智能化转型,提升电 网运行效率和供电可靠性。
稳定控制策略
南方电网制定了一套完善的稳定控制策略,包括预防控制、紧急控 制和恢复控制等,以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电网稳定问题。
应急预案
南方电网建立了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应对自然灾害、人为破坏 等突发事件的预案,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国家电力公司印发《关于加强电网调度系统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电调[1999]438号
国家电力公司印发《关于加强电网调度系统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家电力公司印发《关于加强电网调度系统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9年8月20日国电调[1999]438号)现将《关于加强电网调度系统管理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试行,请注意收集试行中的问题并及时反馈。
附件:关于加强电网调度系统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附件:关于加强电网调度系统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电网调度系统建设,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网调度是指电网调度机构(以下简称调度机构)为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对电网运行进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
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各电力企事业单位及与电网调度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调度机构第四条调度机构是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电网运行的机构。
调度机构分为五级,依次为国家调度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度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度机构;省辖市(地)级调度机构;县级调度机构。
对尚未设立县级调度机构的县(含县级市)电网,原则上不再设立县级调度机构。
各级调度机构分别是本级电网经营(或供电)企业的组成部分。
调度机构既是生产运行单位,又是电网运行管理的职能机构,依法在电网运行中行使调度权。
第五条各级调度机构在电网运行调度业务活动中,是上下级关系,下级调度机构必须服从上级调度机构的调度。
各级调度机构在调度活动中,是垂直的专业技术领导关系,上级调度机构必须依照本规定对下级调度机构实行指导、协调与监督。
中国南方电网操作管理规定
热备用状态:是指该设备已具备运行条件,设备继电保护及自
动装置满足带电要求,断路器的控制、合闸及信号电源投入, 经一次合闸操作即可转为运行状态的状态。
冷备用状态:是指连接该设备的各侧均无安全措施,且连接该
设备的各侧均有明显断开点或可判断的断开点。(对保护没有 要求)
检修状态:是指连接该设备的各侧均有明显的断开点或可判断
达调度指令的调度方式。
1.2设备状态
1.2.1一次设备状态 运行状态:是指设备或电气系统带有电压,其功能有效。母
线、线路、断路器、变压器、电抗器、电容器、及电压互感器 等一次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是指从该设备电源至受电端的电 路接通并有相应电压(无论是否带有负荷),且控制电源、继 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按运行状态投入。
3.3 线路两侧设备由不同调度调管,且相关方调度在线 路对侧厂站无调管权时,应采用配合操作。
配合操作前,相关方值班调度员应协商一致,明确操作 任务、内容、顺序及异常处理等有关事项。操作期间 ,相关方值班调度员应及时相互通报操作情况。
3.4 间接调度设备的操作,一般采用转令方式。
3.4.1转令操作由发令方值班调度员向转令方值班调度员 下达调度指令,转令值班调度员接受发令方值班调度 员的调度指令后,向厂站值班员下达执行。发令方值 班调度员和转令方值班调度员对各自所发布调度指令 的正确性负责。 3.4.2当出现威胁电网安全,不采取紧急措施就可能造成 严重后果的情况时,发令方值班调度员也可采用直接 操作,直接向该厂站值班员发布紧急处理的调度指令 ,事后通报转令方值班调度员。厂站值班员在执行后 应向所有有关方值班调度员汇报执行情况。
2.4厂站值班员在接受调度指令时,如认为该调度指令不正确 ,应立即向发布该调度指令的值班调度员报告,当发布该 调度指令的值班调度员重复该指令时,受令人必须迅速执 行。如执行该指令确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受令人应拒 绝执行,同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及改正指令内容的建议报 告发令的值班调度员和本单位主管领导。 2.5厂站值班员在遇有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 根据现场规程规定先行处理,处理后应立即报告值班调度 员。 2.6倒闸操作时应使用《中国南方电网调度术语》及本规定所 规定的标准调度术语,设备冠以电压等级、双重命名(设 备名称及编号)。
10.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2017年版)
南方电网调〔2017〕1号附件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3月批准:江毅审定:许超英审核:刘映尚初审:唐卓尧杨俊权高孟平侯君编写:辛阔程哲孙雁斌王坚丁晓兵陈宏山翁振星张蔷目录1 总则 (1)2 术语和定义 (2)3 一般原则 (6)4 操作模式 (10)5 操作命令 (13)6 操作管理 (16)7 设备状态定义、操作命令及说明 (23)7.1 刀闸(隔离开关)、地刀(接地刀闸、接地隔离开关) (23)7.2 开关(断路器) (23)7.3 母线 (26)7.4 变压器 (31)7.5 高抗 (34)7.6 线路 (35)7.7 低压电容器、低压电抗器、交流滤波器 (42)7.8 倒母线操作 (46)7.9 串补 (47)7.10 电压互感器 (50)7.11 继电保护 (51)7.12 安自装置 (57)8 附则 (59)附录一调度操作命令票典型流程 (60)附录二调度预令票典型流程 (63)附录三调度操作命令票、许可操作书面命令格式 (65)附录四调度操作命令票(预令票)不合格、不规范标准 (68)附录五南方电网500kV线路保护及辅助保护调度命名原则 (70)附录六交流线路停复电操作流程 (72)附录七典型设备调度操作命令示例 (74)1总则1.1为规范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加强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保障南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管理规程》、《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规程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南方电网各调度、生产运行单位以及并入南方电网的各发电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1-5章适用于南方电网各级电力调度机构调度运行操作。
6-7章适用于南方电网500kV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和南网总调直接调管的220kV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
各省(区)中调可依据本规定自行制定其调管范围内220kV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操作管理规定
2、一般原则
2.1 南方电网设备的运行操作应根据调度管辖范围的划分, 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各级调度对其调度管辖范围内 的设备发布调度指令,并对其正确性负责。特殊情况下, 上级调度机构的值班调度员可对下级调度机构管辖的设备 直接发布操作指令,但事后应及时通知下级调度机构的值 班调度员。
2.7 可不填写调度操作指令票的操作有:
2.7.1事故处理; 2.7.2断合开关的单一操作; 2.7.3发电机组启停、解并列及有功、无功功率调整; 2.7.4串补运行状态和旁路状态的相互转换; 2.7.5继电保护的投退操作; 2.7.6许可操作; 2.7.7涉及到设备启动、调试的操作。(值班调度员按有关启动 、调试方案执行)
3.1 正常情况下,各级调度对其调管范围内设备采用直 接操作模式。
3.2 同一厂站内的设备,分属不同调度调管,经相关方 值班调度员协商后,可采取委托操作方式将其中一方调 管设备委托另一方值班调度员操作。
3.2.1 委托操作前,相关方值班调度员应明确委托操作范 围、操作对象目标状态及有关注意事项,并由委托方 值班调度员通知相关运行单位值班人员。 3.2.2 委托操作期间,如委托范围内设备发生异常,原则 上由受委托方值班调度员负责处理。
2.2 下级调度机构的操作对上级调度机构所管辖设备运行或 电网安全有影响时,必须得到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许 可后方可进行。上级调度机构的操作对下级调度管辖系统 有影响时,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应提前通知有关下级 调度机构值班人员。 2.3 厂站值班员接受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 并对执行调度指令的正确性负责。
热备用状态:是指该设备已具备运行条件,设备继电保护及自
动装置满足带电要求,断路器的控制、合闸及信号电源投入, 经一次合闸操作即可转为运行状态的状态。
【附件】附件1: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2017年版)
南方电网调〔2017〕1号附件1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3月批准:江毅审定:许超英审核:刘映尚初审:唐卓尧杨俊权高孟平侯君编写:辛阔程哲孙雁斌王坚丁晓兵陈宏山翁振星张蔷目录1 总则 (1)2 术语和定义 (2)3 一般原则 (6)4 操作模式 (10)5 操作命令 (13)6 操作管理 (16)7 设备状态定义、操作命令及说明 (23)7.1 刀闸(隔离开关)、地刀(接地刀闸、接地隔离开关) (23)7.2 开关(断路器) (23)7.3 母线 (26)7.4 变压器 (31)7.5 高抗 (34)7.6 线路 (35)7.7 低压电容器、低压电抗器、交流滤波器 (42)7.8 倒母线操作 (46)7.9 串补 (47)7.10 电压互感器 (50)7.11 继电保护 (51)7.12 安自装置 (57)8 附则 (59)附录一调度操作命令票典型流程 (60)附录二调度预令票典型流程 (63)附录三调度操作命令票、许可操作书面命令格式 (65)附录四调度操作命令票(预令票)不合格、不规范标准 (68)附录五南方电网500kV线路保护及辅助保护调度命名原则 (70)附录六交流线路停复电操作流程 (72)附录七典型设备调度操作命令示例 (74)1总则1.1为规范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加强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保障南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管理规程》、《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规程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南方电网各调度、生产运行单位以及并入南方电网的各发电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1-5章适用于南方电网各级电力调度机构调度运行操作。
6-7章适用于南方电网500kV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和南网总调直接调管的220kV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
各省(区)中调可依据本规定自行制定其调管范围内220kV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规定。
南网调度规程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6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电网调度管理 (3)第一节总调、中调职责 (3)第二节调度管辖范围 (6)第三节调度管辖范围的调整与实施 (8)第四节调度管理 (8)第三章电网运行方式(调度计划)编制和管理 (10)第四章电网频率调整与管理 (12)第五章电压和无功管理 (14)第六章调度操作管理 (15)第一节操作制度 (15)第二节基本操作 (17)第七章电网事故处理规定 (20)第一节一般原则 (20)第二节线路事故处理 (21)第三节发电机事故处理 (23)第四节变压器事故处理 (24)第五节母线事故处理 (25)第六节开关事故处理 (27)第七节高抗事故处理 (28)第八节系统振荡处理 (28)第九节通信联系中断时的规定 (30)第八章稳定管理 (31)第九章设备检修管理 (34)第十章新设备的投运管理 (37)第十一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调度管理 (39)第十二章电力通信运行管理 (42)第十三章调度自动化设备的运行管理 (44)第十四章水库调度管理 (49)第十五章并网管理 (51)第一节申请并网的条件 (51)第二节并网经济协议 (52)第三节并网调度协议 (53)第十六章电力市场运营调度管理 (54)第十七章电网调度运行信息的管理 (56)附录一. 第一阶段总调调度管辖的设备 (58)一、总调调度管辖的设备 (58)二、总调与各中调双重调度设备 (60)三、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自行管辖设备 (60)附录二. 第二阶段总调调度管辖的设备 (62)一、变电站内设备划分的基本原则 (62)二、总调调度管辖的设备 (62)三、中调地调调度管辖的相关厂站设备 (65)四、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自行管辖设备 (66)附录三新设备投产应向调度报送的技术资料内容 (67)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做好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调度管理工作,保持电网正常运行秩序,确保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电力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通知》(国经贸电力【2002】559号)等文件精神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公司)《南方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组建方案》,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南方电网调度操作管理规定
南方电网调度操作管理规定1 总则1.1 为规范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加强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保障南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管理暂行规定》、《电气操作导则》等有关规程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南方电网500kV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必须执行本规定。
南方总调直接调管的220kV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必须执行本规定。
各省(区)中调可依据本规定自行制定其调管范围内220kV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规定。
1.3 南方电网各调度、生产运行单位以及并入南方电网的各发电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2 一般原则2.1 南方电网设备的运行操作应根据调度管辖范围的划分,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各级调度对其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发布调度指令,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特殊情况下,上级调度机构的值班调度员可对下级调度机构管辖的设备直接发布操作指令,但事后应及时通知下级调度机构的值班调度员。
2.2 下级调度机构操作对上级调度机构所管辖设备运行或电网安全有影响时,必须得到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许可后方可进行。
上级调度机构操作对下级调度管辖系统有影响时,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应提前通知有关下级调度值班人员。
2.3厂(站)值班员接受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并对执行调度指令的正确性负责。
2.4厂(站)值班员在接受调度指令时,如认为该调度指令不正确,应立即向发布该调度指令的值班调度员报告,当发布该调度指令的值班调度员重复该指令时,受令人必须迅速执行。
如执行该指令确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受令人应拒绝执行,同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及改正指令内容的建议报告发令的值班调度员和本单位主管领导。
2.5厂(站)值班员在遇有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根据现场规程规定先行处理,处理后应立即报告值班调度员。
2.6倒闸操作时应使用标准调度术语,设备冠以电压等级、双重命名(设备名称及编号)。
2.7 可不填写调度操作指令票的操作有:2.7.1事故处理;2.7.2断合开关的单一操作;2.7.3发电机组启停、解并列及有功、无功功率调整;2.7.4继电保护的投退操作;2.7.5许可操作;2.7.6涉及到设备启动、调试的操作。
中国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发布目录前言 (2)1. 总则 (3)2. 适用范围 (3)3. 规范性引用文件 (3)4. 术语和定义 (3)5. 各单位职责 (4)5.1调度机构职责 (4)5.2拟并网方职责 (4)6. 并(联)网调度管理 (4)6.1并(联)网条件 (4)6.2并(联)网程序 (4)6.3资料报送 (6)6.4调度管辖范围和调度命名编号 (6)6.5启动调试和试运行 (6)7. 统计考核 (6)8. 附则 (7)附件A 并网调度协议内容 (8)附件B 联网调度协议内容 (9)附件C 启动调试项目 (10)附件D 上报资料内容和时间 (12)前言为保障中国南方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电力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发电厂、电网和电力用户并网或联网的调度管理程序,促进电网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方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由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尹志强、孙斌、林成、严奉军、单克、黄文伟、陈锐、张旭本规定主要审定人:本规定批准人:本规定首次发布。
1.总则1.1为保障中国南方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电力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发电厂、电网和电力用户并网或联网的调度管理程序,促进电网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方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南方调度机构分为总调、中调、地调、县调四级,各级调度机构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力系统并(联)网调度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2.1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接入南方电网的新(改、扩)建发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主网直供用户所属设备、独立电网的并网调度管理工作。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运行准则》《电网运行规则》《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并网调度协议》《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4.术语和定义4.1并网发电厂(机组)与电网之间或电力用户的用电设备与电网之间的物理联结。
中国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2010-XX-XX 发布2010-XX-XX 实施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发布前言...................................................................................... 2..1. 总则................................................................................ 3..2. 适用围..............................................................................3..3. 规性引用文件........................................................................ 3..4. 术语和定义......................................................................... 4..5. 各单位职责......................................................................... 5..5.1调度机构职责...................................................................... .5..5.2拟并网方职责....................................................................... .5..6. 并(联)网调度管理.................................................................. 5..6.1并(联)网条件.................................................................... .5..6.2并(联)网程序...................................................................... 6.6.3资料报送........................................................................... .9..6.4调度管辖围和调度命名编号.......................................................... 9.6.5 启动调试和试运行 (10)7. 统计考核........................................................................... 1.08. 附则 (10)附件A并网调度协议容 ..................................................................... .12附件B联网调度协议容 ..................................................................... .15附件C启动调试项目 .. (16)附件D上报资料容和时间 (21)、八前言为保障中国南方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电力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规发电厂、电网和电力用户并网或联网的调度管理程序,促进电网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方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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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调〔2017〕2 号附件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江毅审定:许超英审核:刘映尚咼孟平唐卓尧张昆杨俊权初审:编写:李翔范展滔辛阔黄韬黄河徐光虎马骞和识之卢伟辉唐红兵李崇浩张弛郑茂然徐键杨志敏胡荣郑志千陶文伟陈刚目录1 总则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电力调度机构职责及管辖范围 (2)4调度管理规则. (5)4.1一般规则 (5)4.2调度运行 (6)4.3运行方式 (8)4.4水库调度 (10)4.5风力发电与光伏发电 (12)4.6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 (12)4.7继电保护 (13)4.8电力通信 (14)4.9调度自动化 (15)4.10备调管理 (16)4.11调度纪律 (16)5运行方式管理. (17)6电网运行安全风险管理. (19)6.1一般要求 (19)6.2风险辨识与评估 (19)6.3风险发布 (19)6.4风险控制 (20)6.5风险解除与延期 (20)7 频率及省(区)间联络线管理 (20)8无功电压管理. (22)9运行操作管理. (23)9.1解并列操作 (23)9.2解合环操作 (23)9.3线路操作 (23)9.4变压器操作 (24)9.5母线操作 (24)9.6开关操作 (24)9.7刀闸操作 (24)9.8零起升压 (25)9.9无功补偿设备操作 (25)9.10保护装置操作 (25)9.11一次调频、AGC、PSS、AVC操作 (26)9.12机组开停机操作 (26)9.13直流操作 (26)9.14串补操作 (27)9.15SVC、STATCO操M作 (27)10事故处理 (27)10.1基本原则 (27)10.2系统振荡 (28)10.3系统稳定破坏 (28)10.4线路故障 (29)10.5发电机故障 (30)10.6变压器故障 (31)10.7母线故障 (31)10.8开关故障 (32)10.9高抗故障 (33)10.10串联补偿装置故障 (33)10.11SVC、STATCO故M 障 (33)10.12融冰装置故障 (33)10.13直流输电系统 (34)10.14二次设备异常 (35)10.15调度自动化系统主要功能失效 (35)10.16调度对外联络中断 (35)11稳定管理 (36)11.1稳定计算管理 (36)11.2稳定运行管理 (36)12检修管理 (37)13备用管理 (41)14新设备启动投运管理 (42)15安全自动装置管理 (44)15.1策略管理 (44)15.2并网管理 (45)15.3整定管理 (45)15.4运行管理 (46)16继电保护管理 (46)16.1整定管理 (46)16.2运行管理 (48)17电力通信管理 (50)17.1运行管理 (50)17.2技术管理 (51)18调度自动化管理 (52)18.1设备管理 (52)18.2信息管理 (52)18.3运行管理 (53)19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管理. (54)19.1并网管理 (54)19.2运行管理 (54)19.3策略管理 (55)20水库调度管理 (55)20.1水库调度基本要求 (55)20.2水库运用参数和基本资料 (55)20.3水文气象情报及预报 (56)20.4水电调度计划管理 (56)20.5水库防洪及综合利用 (57)20.6水电机组振动区管理要求 (57)21调度信息管理 (57)22附则 (60)附录一南方电网500KV设备调度命名及编号准则 (62)附录二调度术语 (65)附录三继电保护跳闸信息汇报规范 (90)1总则1.1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力调度管理,适应电力体制改革、技术发展、管理创新的要求,保障电网安全、优质、经济、环保运行,结合近年电网运行经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规程。
1.2南方电网是指由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区)区域内的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等一次设备以及为保障其运行所需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调度自动化、网络安全、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等二次设备构成的统一整体。
1.3本规程所称电力调度,是指电力调度机构对所辖电网运行进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
包括调度运行、运行方式、继电保护、电力通信、调度自动化、网络安全等专业管理工作。
1.4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机构从上至下分为四级。
一级电力调度机构简称南网总调,即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二级电力调度机构简称中调;三级电力调度机构简称地调;四级电力调度机构简称县(配)调。
中调的设立、变更、撤销需经南网总调批准,地调、县(配)调的设立、变更、撤销需经相应中调批准,中调报南网总调备案。
1.5南方电网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电力调度工作。
1.6电力调度机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调度,依法接受监管。
1.7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实行调度权与设备所有权、经营权相分离,按有利于电网安全、优质、经济、环保运行,有利于实施西电东送战略,有利于建立规范有序的电力市场原则,划分调度管辖范围。
1.8本规程是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的最高准则。
南方电网内凡涉及电网运行相关的规程、制度均不得与本规程相抵触。
1.9南方电网内凡涉及南方电网电力调度运行工作的有关单位及人员均应遵守本规程。
1.10本规程1~4 适用于南方电网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及其调度管理工作,5~21适用于南网总调直调系统调度管理工作,并用于指导其他电力调度机构相关工作。
1.11本规程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
2规范性引用文件2.1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
凡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鼓励使用本规程的相关单位及个人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15 号)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432 号)电网运行准则(GB/T 31464-2015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 号)《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3]114 号)关于印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通知(发改能源[2003]2101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4 号令)3电力调度机构职责及管辖范围3.1调度系统包括各级电力调度机构、生产运行单位。
生产运行单位包括发电厂、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网、大用户配电系统等的运行值班单位和设备巡维单位。
电厂远程集控中心、变电站集控中心等形式的集控中心是发电厂或变电站的异地运行值班单位,是调度系统的一部分,未经电力调度机构同意不得自行操作、控制调度管辖范围的任何设备。
3.2南方电网范围内的所有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设施以及为保障其运行所需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调度自动化、网络安全、电能计量、电力市场支持系统等,不论所有权、经营权所属,均应列入相应的电力调度机构的调度管辖范围,服从相应电力调度机构的调度管理。
3.3南网总调是南方电网最高电力调度机构, 代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行使调度权。
3.4南网总调直调系统包括与南网总调有直接调度业务联系的电力调度机构、生产运行单位和南网总调直接调度的设备。
3.5电力调度机构的主要任务:3.5.1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电网运行的客观规律和有关规定,保障电网安全、优质、经济、环保运行。
3.5.2按照规程规定实施“公开、公平、公正”调度,维护发电、供电、售电、用电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3.5.3遵循节能、环保的原则,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协调流域水库优化调度,充分合理利用一次能源。
按照法律及政策法规,实施优化调度,充分发挥电力系统设备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全社会用电需求。
3.6南网总调主要职责包括:3.6.1负责对南方电网实施统一调度,组织开展调度管辖电网及设备的调度运行、运行方式、发电调度、水库调度、继电保护、电力通信、调度自动化、网络安全等运行指挥及专业管理,指导下级电力调度机构工作。
3.6.2组织制定并监督执行相应的规章制度,包括专业管理规程、规定和技术标准以及评价考核标准等,开展电力调度相关专业技术监督工作。
3.6.3负责组织制定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明确调度管辖形式。
3.6.4负责指挥和协调南方电网的调频、调峰、调压及事故处理,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设备的操作。
3.6.5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南方电网运行方式,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检修管理,下达调度发电计划和送受电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3.6.6负责系统实时平衡,负责电力交易安全校核和阻塞管理,负责保障电力交易结果的执行,按规定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供安全约束条件和基础数据,参与制定省间及相关送受电合同。
3.6.7负责电网安全风险管理和稳定管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3.6.8负责电网和设备的并网调度管理,负责南方电网对外联网的调度管理。
3.6.9负责水电厂水库的发电调度工作,组织开展主要流域梯级水电优化调度,组织制定水电调度运行计划,参与协调防洪、航运、供水等水库综合利用。
3.6.10负责二次系统(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调度自动化、网络安全等,下同)及设备的运行管理、检修管理,以及大修、技改的专业管理。
3.6.11负责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管理。
3.6.12负责通信资源(含公网通信资源,下同)和IP 地址管理。
3.6.13负责组织新入网二次设备测试、审查及推广应用。
3.6.14负责组织调度系统从事调度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3.6.15负责组织南方电网调度运行信息披露与发布。
3.6.16参与电网规划、电源规划、接入系统规划、有关基建及技改工程设计的审查工作,参与二次系统及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及工程验收工作。
3.6.17参与电力系统相关事故调查分析。
3.6.18行使公司授予的其他职责。
3.7中调主要职责包括:3.7.1接受南网总调的调度指挥和专业管理,对所辖电网实施统一调度。
3.7.2负责调度管辖电网及设备的调度指挥、运行方式、发电调度、水库调度、继电保护、电力通信、调度自动化、网络安全等运行指挥及专业管理。
指导下级电力调度机构工作。
3.7.3制定和执行相关制度、标准以及评价考核办法等,开展所辖电网调度相关专业技术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