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喷泉验收标准

景观喷泉验收标准
景观喷泉验收标准

景观喷泉验收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 前言 为适应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现将原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原名称不变。 本规修改由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起草单位: 本规主要起草人: 修改说明 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原规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容,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增加了基本规定容;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本规不再重复提出,可直接引用。 六、本规是结合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为不断完善本规,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

园林景观工程验收标准

附件3 宝地集团园林景观工程验收标准 一、验收项目组成 1?土建部分:道路方砖铺设、L路边石铺设、围树路边石、井口周边方砖处理、理石铺装等相关项 目; 2?景观部分:雕塑、景墙、花坛假山及驳岸等相关项目; 3?绿化部分:苗木、土壤、整形修剪,养护管理等相关项目; 4?设备、设施部分(含水、电):路灯、草坪灯、音响、喷泉、管线等相关项目。 二、验收标准 (一)土建部分 1.L路边石、围树路边石:施工稳固,线直、弯顺、无折角;顶面平整无错牙;勾缝严密,无阻水现象;路缘石背后回填密实;整体感官整齐平整,无掉角,缝隙饱满; 2?道路方砖铺设及井口周边方砖处理:感官效果铺砌平稳,灌缝饱满,无翘动;面层与其他构筑物衔接顺畅,无积水、无缺棱掉角现象; 3?理石铺装:面层板块的品种、规格、级别、形状、光洁度符合设计要求;面层与基层结合,无空鼓现象;面层板块挤靠严密,无缝隙,接缝通直无错缝;表面平整洁净,图案清晰无划痕;周边顺直方正,擦缝饱满;石板齐平,洁净、美观,无沙土,无水泥,并冲洗干净,无明显色差; 4?卵石铺装:大小均匀,颜色一致,铺装符合设计标高,无超出或低于整体平面现象;卵石安装间距适中,填充缝内光滑饱满,与相临铺装衔接处填充缝适中; 5.锈板铺装:接线通直,无缺棱掉角现象,板底密实无空鼓;转角处磨痕直顺,形成90度夹角; 6.青石板:板底夯实稳平,无破损现象;与绿地的衔接恰当,达到美化和实用的双重效果。 (二)景观部分 1?景墙、花坛:墙面平整,灰缝平直、饱满;弧形景墙弧度完整柔美,无突出点,接缝大小一致; 2?雕塑:安装平稳、牢固、无倾斜;景观效果符合整体设计需求; 3?景观小品:色彩符合设计要求,造型完整,柔美;无破损,无裂缝,安全牢固; 4?假山:主次分明,达到自然美观的效果;采取平稳、填缝、胶接、勾缝的安砌措施; 5?围栏:色泽光亮,无明显突出油漆点;无锈迹,无泥土,安装牢固能起到保护作用; 6.驳岸及水池:无渗漏点,无破损;边缘与绿地及铺装衔接顺畅;池底清澈,无垃圾;所用铺装参照铺装材料进行验收; 7.防腐木亭、凳:结构合理,安装稳固,无变形,符合设计尺寸;防腐木表面进行打磨处理,保证使用功能。 (三)绿化部分 1.苗木 (1)乔木:胸径,冠幅、分支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并在不影响整体效果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的疏枝,力求达到应有的景观效果,保证成活;树干挺直,不应有明显弯曲(即使小弯曲也不得超出两处);无蛀干害虫和未愈合的机械损伤;树冠丰满,枝条分布均匀、无严重病虫危害;常绿树叶色正常,

园林景观验收规范标准

小区园林景观景观验收标准 一、硬景 场地交接 1、在种植土回填前3 天,对景观场地标高与建筑竖向标高、建筑单体标高周边接口进行核实,看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景观场地内强电检查井、弱电检查井、雨水井、污水井、消防水泵结合井、自来水的阀门井的标高是否达到设计标高,设施是否完善,清洁是否到位,要做到上一道工序未完不接场地,垃圾未清不接场地。 3、每次交接都要有书面材料要有总包、监理、景观单位的签字方能接收。 场地平整及压实 1、场地平整应在地形及土方回填和土方开挖前进行。根据设计规定的原始标高,对整个场地进行调整,达到设计要求的平整度。 2、对地面表层进行预压实,以防表层土密实度不均造成堆筑时的局部塌陷,增加地基承载力。 3、在平整场地范围外围,应根据地形定好出水方向,挖好排水沟,不让现场在施工时产生积水现象。 素土夯实 1、素土夯实应清除腐植土,清除日后地面下陷隐患。 2、基础开挖时,机械开挖应预留10—20cm 的余土使用人工挖掘。 3、当挖掘过深时,不能用土或细石等回填。 4、夯实,当挖土达到设计标高后,可用打夯机进行素土夯实,基层压实度不小于93%,土基压实度不小于90%。 碎石找平层 1、禁止风化碎石进场,避免有机质混入,并按设计要求控制石子颗粒大小。 2、标高的控制。在回填时先在场地内设置好标高控制点,并注意对控制点的保护。回填时 应注意需铺厚度与夯实后的厚度的比例关系以便能达到设计要求。 3、石垫层的夯实。采用打夯机夯实。夯实前应多铺摊5CM 厚的碎石。具体夯实方法同素土夯实。 钢筋砼浇筑 1、钢筋的大小要符合设计要求,并要无锈无斑,绑扎时要绑扎整齐,横平竖直。 2、在浇筑混凝土稳定层前,在干燥的基层上洒一层水或1:3 砂浆。 3、按设计的材料比例配制砼试块然后浇筑、捣实混凝土并用直尺将顶面刮平顶面 调整至设计标高。施工中要注意做出路面的横坡和纵坡。 4、混凝土面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开始养护,并及时对砼基层进行伸缩缝的切割,切割时应注意与道路面层铺设尺寸的吻合,然后考虑园路和广场面层的铺装。可用湿的稻草、湿砂及塑料薄膜覆盖在路面上进行养

景观工程验收标准

景观工程验收标准 一、验收依据:景观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洽商及相关文件。 二、验收标准:本标准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1.0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对一般项目中有偏差的项目,每项均应80%及以上的检查点符合要求,其余的检查点最大偏差不应超过允许值的 1.5倍,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1.1.2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0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2.1.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1.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0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3.1.1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3.1.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1.3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 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3.1.4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0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 合格。 4.1.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4.1.3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 应完整。 4.1.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 定。 4.1.5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0 园林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5.1.1 检验批质量验收可按本标准表7.3进行。 5.1.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可按本标准表7.5进行。 5.1.3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标准表7.6进行。 5.1.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质量控制资料核查,主要功能 抽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应按本标准表7.7进行。 6.0 当园林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6.1.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苗木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6.1.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6.1.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6.1.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7.0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 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要求及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绿化施工技术要求 一、种植前准备 1.栽植回填土,应选无建碴沙质壤土,清除石块建碴,对于过沙或过粘的土必须进行相应的改良;苗木栽植前应对土壤进行消毒处理; 2.种植材料的选择:种植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无病虫害,规格及形态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乔木、灌木、地被植物、草坪施工 1.规则式种植应保持对称平衡,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形近似,树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 2.植株移植时应按树木胸径的6—8倍挖掘土球或方形土台装箱,且完好无损,直径30cm以上的土球必须用草绳包扎,直径60cm以上的土球还要再围腰箍,土球必须完好; 3.较大苗木须采用机械装卸;装卸苗木时应轻拿、轻提、轻放,不得弄破土球,擦伤碰断树根、树枝、树皮;大乔木运输时须有专人保护运输;卸车后不能立即栽植时,要用草袋盖严树根或土球,也可搬运到阴凉处集中,切忌暴晒。若两天内不能栽植的,要在现场假植; 4.种植时,植株应完好无损,截根处经过处理;填土应分层夯实,种植深度应与原种植线一致(竹类应比原种植线深5—10cm); 5.地被植物群植时,应按规定的种植密度由中心向外顺序退植;坡式种植应由上向下种植;大型块植或不同色彩丛植时,宜分区块种植;假山或岩石缝间种植时,应在种植土中掺入苔鲜、泥炭等保湿透气材料; 6.种植后,应在略大于种穴的直径周围,筑成高10—15cm的灌水土堰,坡地筑鱼鳞穴;第一次水应浇透水;浇水后出现土壤沉陷,致使树木倾斜时,应及时扶正、培土;生长季节的树木,应每天上午10点前和下午15点后进行树冠喷雾;

7.种植胸径5cm以上的乔木,应设支撑固定;支撑应牢固、美观、统一,绑扎树木处应夹垫物,绑扎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 8.草坪工程按照《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DB51/50016——1998中的内容实施。 三、大树移植施工 1.大树移植土球大小要求:见附表一 2.移植时对树木应标明主要观赏面; 3.土球(台)挖掘:植株移植时应按树木地径的8—10倍挖掘土球或方形土台装箱。挖掘前,先用草绳将树冠围拢,其松紧度以不折断树枝又不影响操作为宜,挖掘时,先铲除树干周围的浮土,然后以树干为中心、比规定的土球大3—5cm画线,并顺着此线往外挖沟,沟宽60—80cm,深度以土球所要求的高度为准,然后再向中心掏底; 4.土球(台)修整:应用锋利的铁锨修整土球,修整遇到较粗的树根时,应用锯或铲将其切断,不得用铁锨硬扎,以防止土球松散;当土球修整到1/2深度时,可逐步向内修削土球,底部修削越小越好,一般不应大于土球直径的1/3;然后将土球表面修整平滑,下部修成小平底;土台须修整到符合预制木箱内空大小为宜; 5.土球(台)包装:根据树木品种及土球大小选择软材包装移植或木箱包装移植; 6.大树吊运及卸载:大树在装运过程中应树冠捆拢;为防止吊运损伤树干树皮,在树干绑绳处应包上柔软材料或外绑小木棍,以保护树皮在吊运时不被严重损伤;而土球软材包装移植时,在绳与土球接触处须用木块衬垫; 7.大树栽植:栽植坑开挖大小见附表二;种植穴应排水良好;不利排水的地方应加设滤水层和排水管;种植时应将主要观赏面安排适当,确保大树定植后与地面垂直;栽植填土前应迅速拆除包装材料,确认调整到位后开始分层夯实回填种植土,如穴深达到40cm以上,应在夯实1/2时浇足水,等水全部下渗再行填土;并必须设立

推荐-景观工程验收标准 精品

景观工程验收标准 验收依据:景观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洽商及相关文件。 验收标准:本景观验收标准系参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以观感和使用功能为主要验收项目编制而成。本验收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0XX年10月12日) 一、硬质景观工程验收 1.0小区道路验收 1.1.0混凝土路面 1.1.1混凝土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厚度不得低于80mm 。 1.1.2铺设时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缝 , 深度不得小于 60mm,伸缩缝应与中线垂直 ,分布 均匀 ,缝内不得有杂物 , 伸缩缝必须全部贯通。 1.1.3面层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混凝土面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 1.1.4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 1.1.5面层表面密实光洁,无裂纹、脱皮、麻面和起砂等缺陷。 1.1.6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积水。 1.1.7使用彩色强化材料的艺术地坪压印纹理清晰、仿石效果逼真。 1.1.8允许偏差项目应符合表1的要求。 1.1.9检验方法 : 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材料进场复验报告,配合比通知单 及检测报告。 表1:混凝土面层允许偏差项目表 检查数量:每500m2检查3处。不足500m2的不少于1处。 1.2.0砖面层路面 1.2.1砖料品种、规格、质量、结合层砂浆配合比和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2.2面层与下一层结合(黏结)必须牢固,无空鼓。 1.2.3细铺砂浆应饱满严实,灰缝宽度应小于2mm;粗铺应用粗砂扫缝,缝宽应小于3mm。 1.2.4嵌草砖铺设应以种植土层为结合层,其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不得低于150mm。停车 场嵌草砖铺设时,结合层下应采用150-200mm级配砂石做垫层。 1.2.5嵌草砖穴内应填满种植土。 1.2.6砖面层应表面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逢平整,深浅一致,周边顺直。板块 无裂缝纹、掉角和缺楞等现象。 1.2.7面层镶边用料尺寸符合设计要求,边角整齐,光滑。

小区景观绿化验收标准

小区景观绿化验收标准 一、小区道路 (一)混凝土路 1.混凝路表面应无裂纹、脱皮、麻面和起砂等缺陷,接缝高差不得大于 2mm。 2.混凝土路面的伸缩缝纵缝、横缝必须沿全长作通,纵缝和横缝必须贯通;允许偏差: 纵缝20m长度内不得大于20mm,横缝在路面宽度内不得小于10mm。 3.路面的平整度符合允许偏差,2m直尺检查时允许偏差小于5mm。 4.路面坡度符合设计允许偏差小于 0."15%,无积水现象。 (二)沥青路面 1.道路铺设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表面无裂缝及明显接槎痕迹,铺设顺直,泄水畅通,无积水现象。 2.雨水口篦子、检查井盖等高出路面部分,不应大于5MM。 3.道路宽度允许偏差±50MM;厚度允许偏差±5MM;横坡允许偏差± 0."35/ 100。" 4.表面平整度2M靠尺检查,允许偏差<7MM。 (三)园路 路面平整美观,石材或路面砖铺设应整齐,无松翘,分界处层次清晰,路面无积水现象。

二、小区景观、小品 1.按设计图布置各景点。景点坐标位置正确。 2.按土建、给排水、电气做分项检查。绿化用水必须计量,水泵要作试压,灯光布置系统须作线路绝缘测试和通电试验。 3.假山堆砌的外轮廓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石头堆砌应平稳、牢固。 4.室外泳池、池塘、小溪等进水、排水管道畅通。池壁无开裂、渗漏现象。 三、围(护)栏(墙) 1.铁艺围栏应安装牢固;焊点平滑,无脱漆、锈蚀,涂刷应平整亮丽、无流坠,颜色一致。 2.砖砌体表面无开裂、基础无下沉现象。装饰材料粘贴平整、牢固、美观,无色差、空裂。涂料应喷涂、粉刷均匀,无流坠,颜色一致。 四、公园座椅 1.在小区道路、花园内适当位置合理设置公园座椅。 2.公园座椅安装牢固,无脱漆、无锈蚀、无破损、无污迹,颜色均匀一致。 五、路灯、庭院灯 1.路灯间距、位置设置合理,照度均匀。 2.庭院灯应选择防止磕伤和触摸烫伤、触电的安全度高的灯具。(防护措施?) 六、绿化工程 (一)绿化用水布点应合理。绿化水管线应有防冻措施。 (二)栽植土壤的检查标准: 1.栽植xx地下水位xx: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种植材料、种植土、土壤改良材料、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按规格、质量要求分批进行验收,并及时填报到场验收单; 2、对大树的工程中间验收工序应符合下列规定:⑴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在挖穴前进行;⑵种植的穴、槽验收应在未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前进行;⑶工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工程项目的种类的是多种多样的,每种工程的施工条件以及验收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在一个工程完工后都无一例外的需要按照既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只有达到验收标准的工程才可以投入市场使用。园林绿色工程也不例外。是否知道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竣工初步验收时间: 花坛内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应在种植好后15天后进行验收;对于宿根花卉,春季种植的应在当年发芽后进行验收,对于

秋季种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发芽出土后进行验收;灌木地被生长期应在栽植后1个月、休眠期栽植应在新的生长发牙开始1个月期满后方可验收;乔木生长期应在栽植3个月、休眠期栽植应在新的生长开始3个月期满后方可验收; 二、基本验收标准 1、种植材料、种植土、土壤改良材料、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按规格、质量要求分批进行验收,并及时填报到场验收单; 2、对大树的工程中间验收工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在挖穴前进行; ⑵种植的穴、槽验收应在未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前进行; ⑶工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3、绿化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验收时要求 ⑴乔、灌、地被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生长茂盛,叶色浓绿,树冠、树型完好,无枯枝、枯黄现象; ⑵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 ⑶绿地整洁,表面平整,地面无杂草; ⑷草坪无杂草、枯黄现象,种植覆盖率应达到95%;

蒸汽机车景观项目验收标准

附件一:项目验收标准 一、蒸汽机车(火车头) 工作程序:1、先解体(解成动力及煤水车两部分)2、吊装3、运输4、落成5、检测6、整修7、性能实验 工作部位:1、走行部2、机械部3、蒸汽部4、备品部5、制动部6、煤水车 工作X围: 一、走行部: 1、托铁、锲铁、检修 2、轴箱、轴瓦、检修 3、弹簧及各吊杆、检修 4、制动拉条、闸瓦、检修 5、先轮、从轮、轴箱及转向架探伤、检测、检修 二、机械部: 1、各杆件、连接件、检修 2、汽室阀装置、汽缸开盖、抽勾贝、检修 3、摇连杆、偏心曲拐探伤、检修 4、油芯、油盅、检修 三、备品: 罐止阀、安全阀、放水阀、水泵、电机、压油机整修 四、制动部: 1、风泵及管路改造成风动方式 2、司机室、大小闸整修 五、蒸汽部: 1、外皮全部更换 2、前后大灯及电气线路 3、司机室内重新整修 4、风动摇炉检修 6、阀零件、风压表 六、煤水车部: 1、中间缓冲器、水柜、检修 2、煤水车台车、轴箱、油毡、检修 3、闸缸、制动拉条、检修 4、前后钩及排障器、检修 七、外部油漆 1、先除锈 2、除龟裂 3、上底浆 4、防锈漆 5、打腻子 6、上两遍面漆 7、找油 8、油漆要四种颜色、一种清漆、选用专用醇酸瓷漆、腻子专用醇酸腻子。

说明:以上各部分的检修都要进行拆卸、清洗、试验、如缺少配件需更换或制作全新配件后安装、各走行部进行间隙调整、制动管路要畅通无漏泄,检修工艺修程按铁道部大修标准执行。本次机车整修以铁道部大修标准,所有外观的要求达到大修标准(所有的限度尺寸均按第三限度,即达到运用机车标准限度,但不恢复机车动力,仅达到机车正常运行及观赏性机车的要求)。基本整修原则按大修的要求,所有能分解的大部件分解后均彻底清洗除绣探伤并进行防腐处理。技术指标如下: 一、锅炉部 1、更换全部锅炉外皮,新制外皮须里外涂漆; 2、彻底清除锅炉外部的锈垢,达100%见底后涂红丹漆防腐; 3、拆除炉条和边梁,内火箱底圈涂防腐漆; 4、所有锅炉附属配件,均需进行外部整修后涂防腐漆后组装。 二、司机室:按大修标准修复,达不到大修标准时原则上新制司机室,如局部损坏可进行局部切换。 1、司机室顶棚铁板须在1.5MM以上; 2、司机室前后左右各板须在2MM以上; 3、司机室地板须在5MM以上; 5、司机室各部龙骨的腐蚀量可超过原材料的30%,目测中能确定保证足够的强度; 6、司机室内木板均需整修,如腐蚀严重需更换木板; 7、恢复司机室应有的主要设施和零部件。 三、灰箱装置 1、大修标准进行灰箱的整修; 2、各板的残存厚度应在3.4MM以上; 3、灰箱门整修。 四、水柜按大修标准彻底整修 1、清除水柜外侧全部油漆,清除腻子达100%见铁后,经检修完毕后按大修标准重新油漆; 2、水柜按大修标准彻底检修,残存厚度各板均应在4MM以上,底板在5MM以上,换水柜外板时需整块更换,水柜顶面的边应整齐平滑; 3、煤槽各板不良时更换。 五、机械部 1、机械部零部须完整,如缺少部件,需更换; 2、机车连杆、摇杆、月牙板,滑板、勾贝杆及阀门各杆须精细打磨,要求露出金属光泽; 3、各部安装和连接螺栓丝口应清晰无油泥,外观上达到运用时的状态。 六、走行部 1、各制动横梁拉杆均去除油泥后油漆; 2、配齐闸拱梁、拉铁、闸瓦、撒沙管等; 3、配齐司机室下部各风缸、自动摇炉装置、制动管系及分配阀。 七、机车扶梯、扶手、走板 1、司机室上下扶梯、扶手应彻底整修,达到新送车要求; 2、各部扶手、踏脚应达到美观坚实; 3、走板原则上更换新板,走板扶梯按新送车要求修复,达到坚实美观。 八、增加部分: 1、前后大灯全部更换全新典钨灯,走行板下侧重新安装检修灯,更换全新标志灯。 因762森林小火车为蒸汽制动,本次不启用锅炉动力,故产生不了蒸汽,制动重新更换为风控制动,制作一套风控制动系统。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009-03-10 10:45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绿化工程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种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规则式种植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自然式种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疏剪 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景观工程验收标准

景观工程验收标准一、验收依据:景观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洽商及相关文件。 二、验收标准:本标准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1.0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对一般项目中有偏差的项目,每项均 应 3.1.3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3.1.4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0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4.1.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4.1.3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1.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6.1.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6.1.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6.1.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7.0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三、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0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理。 1.1.6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15个工作日)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市政园林局备案。 1.3.验收时间 在景观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后,由施工单位申报竣工验收申请,由工程部部组织相关人员

绿化施工验收标准

附件三绿化施工验收标准 一、平整场地、栽种土壤的标准: (一)、平整场地:根据设计图准确测量地面标高并找坡,对土地进行灌水沉降,及时补足所沉降的土壤。平整场地时中心土表应高于路沿石或挡土墙,边沿土表低于路沿石或挡土墙5CM。在种植土壤周边设置必要的排水沟,保持排水通畅、不积水。(二)、种植土壤: 1、清理、消毒、杀菌:种植前应对种植区域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初步分析,如有地下害虫,应提前进行杀菌、除虫。及时拔除土壤中杂草根、清理大石块等。标准:自表层土壤30CM内中不能有超过直径大于20CM的石头,同时将种种植土壤翻松,保持土壤表层疏松、通气和良好的透水性能。 2、栽植植物铺土,应满足以下最低种植土层厚度: 4、种植地的土壤不得含有建筑废土及其他有害成份。 5、草坪种植地、花卉种植地等应施足基肥,翻耕20CM---30CM,搂平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种植穴、槽的挖掘 1、种植穴、槽挖掘前,应主动向开发商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便于环境施工。 2、种植穴、槽的定点放线要求: (1)种植穴、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必须准确,标记明显。(2)种植穴、槽的大小,应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穴、槽必

须垂直下挖,上口下底相等,其规格应基本符合下表的规定: 乔木类种植穴规格(CM) 花灌木类种植穴规格(CM) 三、苗木修剪: 种植前应进行苗木根系修剪,应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对树冠进行适时修剪,保持地上地下平衡, 1、乔木修剪要求: (1)具有明显主干的高大落叶乔木应尽量保持原有树形,进行适当疏枝,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芽上短截,可剪去枝条1/5,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处理,应征得甲方相关人员的同意。 (2)无明显主干、枝条茂密的落叶乔木,对干径10CM以上树木,可疏枝保持原树形,对干径为5---10CM的苗木,可选留主干上的几个侧枝,保持原有树形进行短截。 (3)修剪原则:剪除病虫枝、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徒长枝和多余的下垂枝。 (4)用作行道树的乔木,主干高度应大于3M,第一分枝点以枝条应全部剪除,

园林验收规范标准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b]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b] [size=9pt]来源:绿化苗木种植养护手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绿化212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82—99 条文说明 前言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经建设部1999年2月24日以建标[1999]46号文批准,业以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供国内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天津市园林管理局。 1 总则 1.0.1绿化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它能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创造良好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是大都市与国际接轨的主要指标。 目前,我国城市绿化工作发展迅速,但是,自建国以来,我国未专门制定过城市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性规范,五十年代基本套用苏联的有关模式,1956年国家建委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的第九篇对绿化工程施工曾做了部分规定,但由于这些技术法规不完善,且原有的规定已不适应形势的要求,使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应有的依据和必要的法规管理,致使一些绿化工程质量不高、成活率低,影响了社会、经济、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 编制本规范的目的,是在总结建国以来国内各主要城市绿化施工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园林植物的主要生物学特性及城市独特的生存环境,制定切实可行的绿化施工规范,作为绿化工程施工法规性文件,使城市绿化施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以提高城市绿化树木种植成活率,改善城市绿化景观,节约绿化建设资金,创建良好的城市环境。 编制本规范的依据是: 一、建国以来,我国务城市在绿化工程中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并进行了技术总结,如:北京、上海、天津、沈阳等城市的绿化技术规程以及其他城市绿化施工经验是制定本规范的基础。 二、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中指出:“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有相当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绿化工程施工后,应当经城市人民请遵守版规!、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或者该工程的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本规范即是绿化工程质量和验收的依据。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各类绿地及风景林地的工程施工及验收,不包括农村及山区绿化,因其使用功能和立地条件不同。其中生产绿地的施工,育苗规范已有详尽规定。 1.0.3—1.0.4绿化工程施工中相关的各专业应遵循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以提高绿化工程整体施工质量。 2 术语 在绿化工程中,由于我国幅原辽阔,个别施工术语,各地名称不一。本章内容是对本规范涉及的基本术语进行统一用词、统一词解以利于对本规范内容的正确理解和使用。 对于用词,本规范力将使用的术语给出确切的名称和内涵。 如:本规范中的种植穴和种植槽,有的地区称种植坑和种植带,或称树坑和树带。 为了统一用词,经分析,坑的内涵随意性较大,穴的内涵有一定要求;槽的内涵有一定长度和深度;带的内涵泛指一定长度。因此,本规范对种植穴、槽的定义为: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圆形、方形称穴,长条形称槽。 又如,在栽植树木时,有时需带土球栽植,有的地区称为土台,大多数地区称为土球,本规范根据大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B11/T212-200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化工程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 种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 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 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 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 规则式种植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 自然式种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 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 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 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前言 为适应北京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现将原北京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原名称不变。 本规范修改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修改说明 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原规范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内容,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范增加了基本规定内容;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本规范不再重复提出,可直接引用。 六、本规范是结合北京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为不断完善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景观工程验收标准样本

景观工程验收标准 一、验收依据: 景观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洽商及相关文件。 二、验收标准: 本标准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等级为: 合格。 1.0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对一般项目中有偏差的项目, 每项均应80%及以上的检查点符合要求, 其余的检查点最大偏差不应超过允许值的1.5倍, 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1.1.2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0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2.1.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1.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0 分部( 子分部)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3.1.1 分部( 子分部) 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3.1.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1.3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3.1.4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0 单位( 子单位)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 单位( 子单位) 工程所含分部( 子分部) 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4.1.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4.1.3 单位( 子单位) 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1.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4.1.5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0 园林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5.1.1 检验批质量验收可按本标准表7.3进行。 5.1.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可按本标准表7.5进行。 5.1.3 分部( 子分部) 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标准表7.6进行。 5.1.4 单位( 子单位) 工程质量验收,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 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观感质量检查应按本标准表7.7进行。 6.0 当园林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 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6.1.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苗木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6.1.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 应予以验收。 6.1.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 可予以验收。 6.1.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 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7.0 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 子单位) 工程, 严禁验收。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苗 木 验 收 规 范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时间:

一.验收规范: 1.专业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 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 1.2乔木:树体高大,具明显主干者为乔木。 1.3灌木:树体矮小,通常无明显主干,多数呈丛生状或分枝较低。 1.4藤蔓类:地上部分不能直立生长,常借助茎蔓、吸盘、吸附根、卷须、勾刺 等攀附在其他支持物上生长。 1.5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5 米以上的乔木。 1.6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8 米至15 米的乔木。 1.7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5 米至8 米的乔木。 1.8胸径(干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1.3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表示。1.9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1 米处的直径。 1.10地径(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3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D表示。 1.11冠幅:指苗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常用字母P表示。P(大写)一般用 于乔木或者大灌木,如冠幅为100厘米的花石榴,简写:花石榴P100 ; p(小写)一般用于做绿篱或者色块的小灌木,如冠幅为35厘米的海 桐,简写:海桐p35。冠幅也可以用W来表示。 1.12苗木高度:指苗木自地面至最高生长点的垂直高度,常用字母H表示。1.13土球直径:指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的直径,用字母d表示。 1.14土球厚度:指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底部至土球表面的高度,用字母h 表示。 1.15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1.16净干高:指苗木从地面至分支点的垂直高度。 2.乔木类苗木验收质量要求 2.1规格要求 进场苗木胸径、冠幅以及苗木高度、净干高应达到设计要求;若设计无明确标注,其允许偏差范围应符合附表的要求。 附:园林进场乔木规格允许偏差表 胸径(地径、头径)冠幅苗木高度净干高(棕榈类)设计值允许偏差设计值允许偏差设计值允许偏差设计值允许偏差<10 ±0.5 cm<2m±20 cm<3m±30 cm<1m±10 cm cm 10~20 ±1 cm2~4m±30 cm3~5m±50 cm1~3m±15 cm cm >20 ±2 cm>4m±50 cm>5m±80 cm>3m±30 cm cm 2.2苗木外观要求 2.2.1进场苗木为假植苗时应满足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

园林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园林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基土表面的允许偏差(单位mm) ①表面平整度 +20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②中线高程 +10 用水准仪检查 ③宽度 +200 用尺量 ④厚度 +10 尺量 ⑤横坡 +10 水准测量 二、灰土垫层 检查数量,宽3m以上(含3m)公园主干通道和广场基层表面平整度,中线高程、宽度、横坡检验为纵横15m检查1处且不少于2处,厚度、压实度每500㎡检查1处且不少于2处,宽3m一下园路基层表面平整度,中线高程、宽度横坡检查每10m检查1处且不少于2处,厚度压实度每300㎡检查1处且不少于2处,检查配合比压实度以实验为准。 三、混凝土垫层 ①水泥混凝土垫层采用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垫层厚度的2/3,含泥量不大于2%;砂为中粗砂,其含泥量不大于3%,水泥标号不得小于32.5,混凝土强度不小于C10,以材料合格证明为准。 ②伸缩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程规定。 ③允许偏差(单位mm) 表面平整度 +10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中线高程 +10 用水准仪检查 宽度 -20 用尺量 厚度 +5 钻心尺量 横坡 +10 用坡度尺线水准测量 四、混凝土及艺术地坪面层 ①面层表面应平整、坚实;无裂缝、麻面、起砂、石子外漏、浮浆脱皮、印痕等缺陷;艺术地坪不同颜色板块之间不得互相污染;不

脱落、不掉色。 ②混凝土表面拉毛纹需平行、直顺、均匀、深度一致,艺术地坪印纹清晰,仿石效果逼真。 ③伸缩缝做法应符合设计和本规程规定,应与中线垂直,分部均匀,缝内不得有杂物,切线直线段应顺直,曲线段应顺直,不得有夹缝,灌缝不得漏灌。 允许偏差(单位mm) 表面平整度 +10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中线高程 +10 用水准仪检查 宽度 -20 用测尺量 厚度 +5 用钢尺量 纵横缝直顺 +10 拉20m小线 单块板蜂窝麻面≤2% 用尺量面积 横坡 +10用坡度尺和水准仪测量 五、水泥砂浆和彩色砂浆面层 ①面层与下层结合牢固整体地面空鼓面积每处不大于100㎡且每20㎡内不多于2处,用小锤轻击检查和尺量。 ②面层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浮浆、裂痕等缺陷,缝内不得有杂物,切线直线段应顺直,曲线段应顺直,不得有夹缝,灌缝不得漏灌。 允许偏差(单位mm) 表面平整度 +10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厚度 +5 用尺量 六、豆石、洗水石、水磨石面层 ①豆石、洗水石、水磨石面层的图案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同一色块不得有明显色差,面层无裂痕、脱皮、麻面起砂浮浆、裂痕、污染等缺陷。 ②面层的表面应平整与其他铺装面层路缘石和结构物应顺接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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