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典型例题分析

合集下载

国际税收计算题例题

国际税收计算题例题

麦克先生(德国国籍)从2008年起被德国A公司派到我国,在A公司与我国合资的甲公司任职做法律顾问。

该人每月的工资有两家公司分别支付。

我国境内的甲公司每月向其支付人民币18000元,A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27000元。

2009年9月,该人被A公司派到英国,负责一起诉讼案件。

他在英国工作15天,英国公司向其支付工资2000英镑。

完成工作后,该人返回我国的甲公司。

请计算该人2009年9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题)。

答:麦克先生属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居住满一年不超过五年的个人。

根据我国税法,他应就在我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境内、境外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向我国纳税,而他被A公司临时派到英国工作属于临时离境,这期间他取得的由A 公司支付的工资属于“境外来源、境外支付”,无须向我国纳税。

对此,他应按以下公式确定在我国的纳税义务:(1)按当月境内、境外支付的工资总额计算的应纳税额:(18000+27000-4800)×30%—3375=8685(元)(2)麦克先生当月应纳税额8685×[1—27000/(27000+18000)×15/30]=6079.5(元)境外所得限额抵免法操作实例税法规定:纳税人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

但抵免限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按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1.限额抵免的计算方法——分国不分项税收抵免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的所得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解释1】公式中要用的所得额指税前利润,若从国外分回的是税后利润,需换算为税前利润,换算方法:所得额=(分回利润+国外已纳税款)或所得额=分回利润÷(1-某外国所得税税率)【解释2】公式中计算应纳税总额时的税率均为25%法定税率。

应纳税总额=(境内所得+境外所得)*25%2.限额抵免方法:境外已纳税款与扣除限额比较,二者中的较小者,从汇总纳税的应纳税总额中扣减3.限额抵免使用范围:(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国际税法案例

国际税法案例

国际税法案例一、国际专利技术转让中的国际税法甲国的A公司将其专利技术转让给乙国的巨公司,获技术转让费10万美元。

乙国依其本国税法和与甲国签订的税收协定之规定,征收A公司预提税1万美元,后甲国政府也就该技术转让收益征收A公司1万美元之所得税。

问:1.本案例涉及几个国际税收关系?具体是哪些关系?2.本案例中的国际税法主体是谁?3.本案例中的国际税法客体是什么?其涉及的具体税种是预提税还是所得税?知识点:国际税收关系,国际税法主、客体,税种答案:1.本案例涉及3个国际税收关系。

它们分别是乙国政府与A公司之问的税收征纳关系,甲国政府与A公司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以及甲国政府和乙国政府之间的税收权益分配关系。

2.本案例中的国际税法主体是甲国,乙国及A公司。

3.本案例中的国际税法客体是跨国所得,即A公司来源于乙国B公司的10万美元特许权使用费收益,其涉及的具体税种是所得税,而非预提税。

二、麦德隆诉国家财政部长案麦德隆是美园一家船船公司的船长,经常往返于美国和加拿大之间的航程。

并且在加拿大境内拥有1幢住宅,每年携夫人来此度假两周。

1950年,加拿大政府要求麦德隆就其境内外收人纳税,麦德隆不服,遂诉至法院,这即是有名的“麦德隆诉国家财政部长”案。

问:1.加拿大政府要求麦德隆纳税的依据是什么?2.加拿大法院应如何判决这一案件?3. 加拿大法院判决这一案件的依据是什么?知识点:居民税收管辖权答案:1.依加拿大税法规定,“居所”是确定居民纳税人的重耍标准之一。

本案中,加拿大政府认为麦德隆船长在加拿大境内拥有住宅,是构成“居所”的客观标志。

2.加拿大法院应判决麦德隆不具有加拿大的居民纳税人身份。

3. 依照居民税收管辖权理论,一国居民纳税入必须向居住国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全郡所得缴纳所得税。

而“住所”、“居所”等通常是各国认定居民纳税人身份的重要标准,但采用什么样的客观标志来确定住所、居所,又往往发生争议。

本案中,加拿大法院认为仅拥有一幢往宅,而不在境内经常生括,不足以构成对“居所”的认定。

国际税收习题和问题详解解析汇报

国际税收习题和问题详解解析汇报
3.居住国采取的减除所得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有哪些?
4.如何理解资本输入中性?
5.为什么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间接抵免法的使用不如直接抵免法普遍?
六、综合题
甲国的A公司在乙国设立了持股比例为30%一家子公司B,在2003年度获得利润500万美元,乙国的公司所得税的税率为25%;而这家子公司又在丙国成立了一家持股比例为50%的子公司C,同年获得利润为400万美元,丙国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甲国的本年度国内盈利额为100万美元,国内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50%。根据上述材料计算每个公司各自向所在居住国缴纳的税额。(征收股息预提税忽略不计)
3.只有抵免法和免税法才能够消除国际重复征税,而其他方法只是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4.当纳税人在国外的分公司有亏损的情况下,采用综合限额法可以相对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5.母公司用子公司所在国课征的股息预提税进行抵免属于间接抵免。
6.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时,习惯性住所标准优先于重要利益中心标准。
7.在所得税管辖权的协调原则中,居住地原则有利于实现税收的资本输出中性。
7.在世界上主要国家中,目前同时注册地标准、管理和控制地标准和选举权控制标准来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国家是()。
A.美国B.日本
C.中国D.澳大利亚
8.一国与他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一般只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缔约国双方的()。
A.国民B.公民
C.税收居民D.人民
9.关于当事人在一个规定的年度中在一国停留多长时间才被判定为该国居民,各国的规定并不完全一致,以下国家中采用半年期标准的有:()。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
2.涉外税收
3.财政降格
4.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5.恶性税收竞争

国际税收计算题例题

国际税收计算题例题

麦克先生(德国国籍)从2008年起被德国A公司派到我国,在A公司与我国合资的甲公司任职做法律顾问。

该人每月的工资有两家公司分别支付。

我国境内的甲公司每月向其支付人民币18000元,A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27000元。

2009年9月,该人被A公司派到英国,负责一起诉讼案件。

他在英国工作15天,英国公司向其支付工资2000英镑。

完成工作后,该人返回我国的甲公司。

请计算该人2009年9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题)。

答:麦克先生属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居住满一年不超过五年的个人。

根据我国税法,他应就在我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境内、境外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向我国纳税,而他被A公司临时派到英国工作属于临时离境,这期间他取得的由A 公司支付的工资属于“境外来源、境外支付”,无须向我国纳税。

对此,他应按以下公式确定在我国的纳税义务:(1)按当月境内、境外支付的工资总额计算的应纳税额:(18000+27000-4800)×30%—3375=8685(元)(2)麦克先生当月应纳税额8685×[1—27000/(27000+18000)×15/30]=6079.5(元)境外所得限额抵免法操作实例税法规定:纳税人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

但抵免限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按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1.限额抵免的计算方法——分国不分项税收抵免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的所得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解释1】公式中要用的所得额指税前利润,若从国外分回的是税后利润,需换算为税前利润,换算方法:所得额=(分回利润+国外已纳税款)或所得额=分回利润÷(1-某外国所得税税率)【解释2】公式中计算应纳税总额时的税率均为25%法定税率。

应纳税总额=(境内所得+境外所得)*25%2.限额抵免方法:境外已纳税款与扣除限额比较,二者中的较小者,从汇总纳税的应纳税总额中扣减3.限额抵免使用范围:(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国际税收习题案例

国际税收习题案例

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1、某人为一家外国公司雇员,在2010年度中受派在中国境内工作,月工资3000美元。

其工资、薪金是由境外公司支付的,且不是由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机构负担的。

该雇员该年度在华工作天数累计为200天。

2010年11月,该雇员被派往日本短期工作,11月5日从中国出境,11月17日回到中国继续工作。

请计算其2010年11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题,1美元=6.4915人民币)解析:该雇员属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超过90日(或183日)但不满一年的个人。

根据我国税法,他应就在我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境内、境外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向我国纳税,即而属于“境内来源、境内外支付”须向我国纳税。

该雇员当月应向我国纳税的税额计算如下:(1)按当月境内、境外支付的工资总额计算的应纳税额:(3000x6.4915-4800)×20%-375(速算扣除数)=2560(元)(2)当月应纳税额:2560×18/30=1536(元)2、一外籍个人担任我国境内一家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经理,每月工资由该企业支付10,000元人民币,由外方公司支付4,000美元,该个人2010年度已在我国境内实际工作330天。

2010年12月,该名经理被派往泰国短期工作,12月5日从中国出境,12月17日回到中国继续工作。

请计算其2010年12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题,1美元=6.4915人民币)解析:该经理属于高管人员,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超过90日(或183日)但不满一年的个人。

根据我国税法,他应就在我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境内、境外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向我国纳税,而他被美国公司临时派到泰国工作12天属于临时离境,这期间他在泰国工作取得的由美国公司支付的工资中属于“境外来源、境外支付”,无须向我国纳税。

国际税收法则与案例分析1[推荐五篇]

国际税收法则与案例分析1[推荐五篇]

国际税收法则与案例分析1[推荐五篇]第一篇:国际税收法则与案例分析1国际税收法则与案例分析(一)一、概念解释1、分类所得税制2、税收管辖权3、专属经济区(EEZ)4、常设机构标准(PE)二、简要说明或分析题1、判定自然人税收居民身份的标准2、分析直接抵免与间接抵免在税务实践中的应用情况三、综合分析一方面中国引进外资数量大、范围广,另一方面外资利用“亏损”避税的问题也比较严重。

试利用你所掌握的国际税收知识和你所了解的中国利用外资的情况分析:① 外商投资企业避税的主要方式。

② 外资避税成功的原因参考答案:一方面中国引进外资数量大、范围广,另一方面外资利用“亏损”避税的问题也比较严重。

试利用你所掌握的国际税收知识和你所了解的中国利用外资的情况分析:外商投资企业避税的主要方式。

外资避税成功的原因政府反避税工作应改进的地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引进外资方面成效显著,连续多年引进外资据发展中国家第一位,在世界各国的引资排序中也处于前列,外资对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功不可没。

但同时外商投资企业利用“亏损”等方式避税的问题也比较严重。

外商投资企业避税的主要方式包括利用转让定价避税、利用资本弱化避税、利用技术垄断多提技术转让费、重复计算劳务费等方式避税、利用中国的税收法律漏洞避税、利用中国税收征管的薄弱避税等。

政府反避税工作应改进的地方:完善税收法律,堵塞法律漏洞;明确避税地的对应法律措施;强化转让定价调整法律,增加调整的惩罚性措施;加强税务管理;改变为引资而引资,地方政府干预税务工作的错误做法。

为内外资提供一个良好的同等国民待遇的税收环境。

第二篇: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案例分析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案例分析案例一2008年1月,小朱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与一家外资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

公司为了提高小朱的工作技能,2009年1月,该公司把小朱送到日本进行专门培训3个月,并与小朱签订了培训协议。

协议约定,在接受培训后,小朱必须再为公司工作4年,在这4年里小朱如果要离开该公司,必须赔偿该公司培训费用4万元。

国际税收计算+案例

国际税收计算+案例

案例分析1、[案情介绍]中外A、B两个公司合资成立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外方B公司将本公司生产的原材料销售给该合资企业使用,并负责在国际市场销售该合资企业加工生产的产成品。

1995年终汇算清缴,当地税务机关在对该合资企业进行重点稽查时,发现该企业前几年免减税期间年年都有盈利,但1995年免减税期满开始纳税时却出现亏损。

针对这个疑点,他们核查纳税申报表及会计报表,发现该企业虽全年销售额比1994年又有增长,但生产成本和费用却涨幅很大。

经细查,进口原材料由前两年的2200~2500元/吨涨到3100元/吨,出口的产成品却由原来的单价4200元降至3900元;另外,还发现外方B公司向该合资企业融资租赁设备,贷款利率20%,该项贷款利息已付给外方,且在合资企业费用中列支。

税务机关经与外方所在国税务当局联系,得知B公司将所产原材料销售给其他国家企业的价格是2400~2700元/吨,该产成品国际市场单价为4200~4400元,该国企业同类融资租赁业务贷款利率为15%。

[案例分析]该合资企业出现亏损是因为与其关联企业B公司在进口原材料及销售产成品的定价上,没有按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关系合理定价。

进口原材料价格过高,销售产成品价格过低,融资租赁设备的贷款利率也高于同类业务的贷款利率,致使该合资企业成本、费用增大,利润转移给B公司,造成合资企业亏损。

调整的方法是:①按B公司销售给其他企业原材料的价格确定销售给合资企业原材料的价格,即:2400元/吨~2700元/吨,以降低进价成本;②按产成品国际市场单位4200元~4400元确定合资企业产成品的销售价格,以增加销售收入;③按B公司所在国同类融资租赁业务贷款利率15%确定合资企业应付B公司的贷款利息,以降低利息支出;④将成本中的调减额和销售收入的增加额及费用中的调减额都作为当年补计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税法规定税率补征合资企业的所得税。

2、7.甲国某跨国集团母公司A公司在乙国设有一子公司B公司。

国际税收法律争议案例(3篇)

国际税收法律争议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跨国公司日益增多,跨国税收筹划成为企业关注的焦点。

在我国,跨国公司税收筹划也引发了一系列法律争议。

本案例将以某跨国公司在我国税收筹划中的争议为切入点,探讨国际税收法律争议的解决途径。

二、案情简介甲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大型跨国公司,在我国境内设有子公司乙公司。

甲公司为降低税负,采取了一系列税收筹划措施,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 将乙公司的利润转移至母公司,以减少我国境内税负。

2. 利用我国与部分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进行跨国税收抵免。

3. 将乙公司的研发费用转移至母公司,以增加研发费用抵扣。

乙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上述税收筹划行为,认为甲公司存在逃避税款的行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三、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1. 甲公司的税收筹划行为是否构成逃避税款?2. 甲公司能否依据税收协定进行跨国税收抵免?3. 甲公司能否将研发费用转移至母公司?四、法院判决1. 关于甲公司的税收筹划行为是否构成逃避税款法院认为,甲公司采取的税收筹划措施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税负,但其行为并未违反我国税收法律法规。

甲公司转移利润、利用税收协定进行跨国税收抵免以及转移研发费用等行为,均符合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因此,甲公司的税收筹划行为不构成逃避税款。

2. 关于甲公司能否依据税收协定进行跨国税收抵免法院认为,甲公司符合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有权进行跨国税收抵免。

甲公司提供的税收协定证明材料齐全,且符合协定规定,因此法院支持甲公司依据税收协定进行跨国税收抵免。

3. 关于甲公司能否将研发费用转移至母公司法院认为,甲公司将研发费用转移至母公司的行为,符合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甲公司提供的研发费用转移证明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因此法院支持甲公司将研发费用转移至母公司。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国际税收法律争议,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1. 符合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国际税收习题和答案解析

国际税收习题和答案解析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一、术语解释1.国际税收2.涉外税收3.财政降格4.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5.恶性税收竞争二、填空题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

2.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可大致分为:商品课税、 -和财产课税三大类。

3.销售税有多种课征形式,在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中选择某一环节课税的,称为。

4.根据商品在国境上的流通方向不同,可将关税分为:、出口税和过境税。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涉外税收 B. 对外国居民征税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 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 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本》 B.《税收管理互助多边条约》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UN本4.()是重商主义时代最著名的贸易协定,也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的开端。

A.《梅屈恩协定》 B.《科布登—瓦利埃条约》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五、问答题1.所得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怎样?2.如何理解所得税的国际竞争?3.为什么说涉外税收不等同于国际税收?4.从税制设计来看,增值税是否存在国际重复征税问题,如何解决?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一、术语解释1.税收管辖权2.属地原则3.属人原则4.常设机构5.实际所得原则6.引力原则7.无限纳税义务8.有限纳税义务9. 推迟课税二、填空题1.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的所得行使征税权,这是所得税三种税收管辖权中的。

国际税收案例分析

国际税收案例分析

国际税收案例分析[案例1]某跨国公司总部设在A国,并在B国、C国、D国分设甲、乙、丙三家子公司。

甲公司为在C国的乙公司提供布料,假设有1000匹布料,按甲公司所在国的正常市场价,成本为每匹2600元,这批布料应以每匹3000元出售给乙公司;再由乙公司加工成服装后转售给D国的丙公司,乙公司销售率20% ;各国税率水平分别为:B 国50% ,C 国60%,D 国30%.该跨国公司为逃避一定税收,采取了由甲公司以每匹布2800元的价格卖给D 国的丙公司,再由丙公司以每匹3400元的价格转售给C 国的乙公司,再由C国乙公司按总价格3600000元在该国市场出售。

我们来分析这样做对各国税负的影响:(一)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甲公司应纳所得税=(3000—2600)×1000×50%=200000(元)乙公司应纳所得税=3000×20%×1000×60%=360000(元)则对此项交易,该跨国公司应纳所得税额合计=200000十360000=560000(元)(二)在非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甲公司应纳所得税=(2800-2600)×1000×50%=100000(元)乙公司应纳所得税=(3600000-3400000)×60%=120000(元)丙公司应纳所得税=(3400-2800)×1000×30%=180000(元)则该跨国公司应纳所得税合计=100000 120000 180000=400000(元)比正常交易节约税收支付:560000—400000=60000(元)这种避税行为的发生,主要是由于B、C、D 三国税负差异的存在,给纳税人利用转让定价转移税负提供了前提。

[案例2]A国的跨国甲公司在B国和C国有乙、丙两家子公。

乙公司当年盈利3000万元,按5%的固定股利率,年终应向甲公司支付股息:3000×15%=150万元;公司当年盈利2000万元,按4%的固定股利率,年终应向甲公司支付股息征收20%的所得税。

国际税收课上案例分析

国际税收课上案例分析

国际税收课上案例分析
跨国特许权所得案例
1、日本人甲将其拥有的专利授权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居民企业A公司在中国香港使用,该日本人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是否应该在中国境内纳税?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五条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四)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本案例特许权在香港使用,所以不需要在中国境内纳税。

2、日本某公司B将其拥有的专利授权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居民企业A公司在中国香港使用,该B公司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本案例中,如果中国负担支付所得,则在中国纳税,如果香港负担支付所得,则不在中国纳税。

国际税收典型例题分析

国际税收典型例题分析

国际税收典型例题分析一、单项选择题1.假如一个纳税人利用不同国家关于纳税人居住时间的规定,在各国间旅行以避免成为纳税人,达到躲避纳税义务的目的,我们可以把这种人称为“税收难民”。

从理论上而言,税收难民所采用的避税方法属于( )。

A. 人的流动B. 人的非流动C. 资金的流动D. 货物的流动【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国际避税方法,属于提高型知识点。

税收难民所采用的是人的流动方式。

2.下列税收管辖权类型中,发展中国家所侧重的是( )。

A. 居民管辖权B. 公民管辖权C. 地域管辖权D. 国际管辖权【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税收管辖权类型,属于基础型知识点。

发展中国家所侧重的税收管辖权为地域管辖权。

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中,无论是缔结税收协定还是一国单方面采取措施,使用得最多的方法主要有两种,这两种方法主要包括( )。

A. 扣除法B. 免税法C. 抵免法D. 抵税法【参考答案】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属于基础型知识点。

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中,使用得最多的方法包括免税法和抵免法。

2.国际反避税的基本方法主要有( )。

A. 强化税务稽查B. 加强国际税务合作C. 控制外国投资D. 制定国际反避税法律【参考答案】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国际反避税的基本方法,属于基础型知识点。

一般包括加强国际税务合作和制定国际反避税法律。

三、判断题在国际税收中,消除双重征税通常采用免税法或抵免法。

( )【参考答案】正确【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避免国际重复征税方法,属于基础型知识点。

国际惯例中,消除双重征税通常采用免税法或抵免法。

同步强化训练一、基础篇(一)单项选择题1. 国际税收协定又称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或税收管辖区),为了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管辖关系和处理有关税务问题,通过谈判缔结的( )。

A. 书面协议B. 国际惯例C. 口头约定D. 意向条约2. 对于同时具有两个国家居民身份且在其中任何一国都无永久性住所的跨国自然人的最终居民身份的判定,税收协定所规定的首要标准是( )。

国际税收习题集与答案解析(中央财经大学)

国际税收习题集与答案解析(中央财经大学)

国际税收习题集与答案解析(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税收》习题及答案第一章国际税收的概念和研究对象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1.国际税收是一个()。

A.经济畴B.历史围C.社会畴D.制度畴2.国际税收是关于()。

A.发生在国家之间的一切税务关系B.本国税制中有关涉外的部分C.发生在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D.对某些外国税制所进行的比较研究3.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税收的研究对象的是()。

A.各国政府处理与其管辖围的纳税人之间征纳关系的准则和规B.各国政府处理与其管辖围的外国纳税人之间征纳关系的准则和规C.各国政府处理与其它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的准则和规D.各国政府处理它同外国籍跨国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和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的准则和规4.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税收的研究围的是( )。

A.所得税问题B.土地税问题C.关税问题D.消费税问题5.下列关于国际税收与国际税务关系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

A.前者协调国家间经济贸易关系,后者协调国家间税收分配关系B.前者主要涉及流转税和关税,后者主要涉及所得税和财产税C.前者涉及国家间的财权利益分配,后者涉及国家间经济贸易关系D.前者涉及国家间的经济贸易关系,后者涉及国家间的财权利益分配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1.下列各项属于国际税收含义的有()。

A.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B.国际税收是指发生在国家间的一切税收关系C.国际税收是对跨国所得的征税D.国际税收是一种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E.国际税收是指各国税制中有关涉外的部分2.下列税种属于国际税收的研究围的有()。

A.增值税C.公司所得税D.个人所得税E.遗产税3.下列税种中,不会引起国家间财权利益分配问题的有()。

A.所得税B.商品税C.遗产税D.关税E.增值税4.下列关于国际税务关系与国际税收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有()。

国际税收法律案例(3篇)

国际税收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跨国公司在国际经济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涉及多个国家的税收管辖,因此,如何处理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问题成为各国政府关注的焦点。

本案例涉及一家跨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转让定价争议,涉及国际税收法律、转让定价规则以及两国税法的适用问题。

二、案件概述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跨国公司,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在中国设立了子公司,主要负责在中国市场销售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由于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业务收入和成本存在较大差异,公司采取了转让定价策略,即将高利润的产品销售给中国子公司,而将低利润的产品销售给美国总部。

2010年,中国税务机关对公司进行了税务审计,发现公司存在转让定价问题。

税务机关认为,公司通过转让定价策略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逃避了中国的税收。

公司则认为,其转让定价策略符合市场规律和商业目的,不存在逃避税收的行为。

三、争议焦点1. 公司的转让定价策略是否符合市场规律和商业目的?2. 公司的转让定价策略是否导致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3. 中国税务机关的审计结论是否合理?四、案件分析1. 转让定价策略的合法性根据《联合国转让定价指南》和《OECD转让定价准则》,转让定价策略本身并非非法。

关键在于转让定价策略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即转让定价应该与市场条件下的独立交易价格相一致。

在本案中,公司需要证明其转让定价策略是基于市场条件和商业目的,而非单纯为了避税。

2. 利润转移的认定税务机关认为,公司通过转让定价策略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

要证明这一点,税务机关需要提供以下证据:(1)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业务收入和成本存在显著差异;(2)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税率存在差异;(3)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业务模式、市场环境、风险等因素存在差异。

公司则需要提供以下证据反驳税务机关的指控:(1)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业务收入和成本差异是由于市场条件和商业目的导致的;(2)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税率差异是由于两国税法规定导致的;(3)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业务模式、市场环境、风险等因素与独立交易原则相一致。

国际税法典型案例分析试题

国际税法典型案例分析试题

1、甲国居民公司A在乙国有一家分公司。

在某纳税年度,A公司来自分公司的收入为500万元,在甲国的收入为1000万元。

甲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30%,乙国对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乙国的经营所得征收的所得税税率是20%。

问题1:假设甲国不采取任何消除双重征税的措施,A公司的总税负是多少?问题2:假设甲国采取全额免税法来消除双重征税,A公司的总税负是多少?甲国放弃的税收是多少?2、甲国居民A在乙国开设了一家独资企业。

在某纳税年度,A在乙国的企业收入50万元,在甲国的还有其他各种收入10万元。

甲国的个人所得税采取累进征收,其中收入10万元对应的税率为30%,收入30万元对应税率为35%,收入50万元对应税率为40%,收入60万元对应税率为45%,乙国对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乙国的所得征收的所得税税率是20%。

问题1:假设甲国不采取任何消除双重征税的措施,A居民的总税负是多少?问题2:假设甲国采取累进免税法来消除双重征税,A居民的总税负是多少?甲国放弃的税收是多少?3、甲国居民公司A在乙国有一家分公司。

在某纳税年度,A公司来自分公司的收入为500万元,在甲国的收入为1000万元。

甲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30%,乙国对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乙国的经营所得征收的所得税税率是40%。

1)假设甲国采取全额抵免法来消除双重征税,A公司的总税负是多少?甲国放弃的税收是多少?2)假设甲国采取限额抵免法来消除双重征税,A公司的总税负是多少?甲国放弃的税收是多少?4、甲国居民公司A在乙国有一家分公司B,在丙国有分公司C。

在某纳税年度,A公司在甲国的盈利600万元,分公司B的盈利500万元,分公司C盈利300万元。

甲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乙国对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乙国的经营所得征收的所得税税率为40%,丙国对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乙国的经营所得征收的所得税税率为25%。

问题1:假设甲国采取综合限额抵免法来消除双重征税,A公司的总税负是多少?问题2:假设甲国采取分国限额抵免法来消除双重征税,A公司在甲国的应纳税款是多少?5、甲国居民公司A在乙国有一家分公司B,在丙国有分公司C。

国际税收案例分析

国际税收案例分析

结论
• 由上面的46号文可得: • 1 、如果合同是2009年10月1号之前签署的, 由于已经对技术转让及相关服务收入执行 特许权使用费条款规定已征收预提所得税, 所以不再做调整。 • 2、如果合同是2009年10月1号之后签署的 则对归属于常设机构的所得包括技术许可 费和技术支援费一并按营业利润所得征税。 由于之前已经按特许权使用费条框征收预 提所得税,所以要进行相关调整,将税率 由百分之十改为百分之二十五征收。另外, 对技术人员个人所得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关链接五 中新税收协定解释
• 上面所说的“商业相关性或连贯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判断若干个项目是否为关联项目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这些项目是否被包含在同一个总合同里; (2)如果这些项目分属于不同的合同,这些合同是 否与同一人或相关联的人所签订;前一项目的实施是否是 后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 (3)这些项目的性质是否相同; (4)这些项目是否由相同的人员实施;等。
相关链接六 中新税收协定解释
• .对劳务活动在任何十二个月中连续或累计超过183天的规定,应从以下几个 方面掌握: (1)若某新加坡企业为中国境内某项目提供劳务(包括咨询劳务),以 该企业派其雇员为实施服务项目第一次抵达中国之日期起至完成并交付服务 项目的日期止作为计算期间,计算相关人员在中国境内的停留天数。 (2)具体计算时,应按所有雇员为同一个项目提供劳务活动不同时期在 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停留的时间来掌握,对同一时间段内的同一批人员的工 作不分别计算。 (3)如果同一个项目历经数年,新加坡企业只在某一个“十二个月”期 间派雇员来中国境内提供劳务超过183天,而在其他期间内派人到中国境内提 供劳务未超过183天,仍应判定该企业在中国构成常设机构。常设机构是针对 该企业在中国境内为整个项目提供的所有劳务而言,而不是针对某一个“十 二个月”期间内提供的劳务。所以,在整个项目进行中,如果新加坡企业于 其中一个“十二个月”期间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超过183天,则应认为该企业 在中国构成常设机构。

国际税收习题及答案分析

国际税收习题及答案分析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涉外税收 B. 对外国居民征税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 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 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税收管理互助多边条约》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UN范本4.()是重商主义时代最著名的贸易协定,也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的开端。

A.《梅屈恩协定》 B.《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税收管辖权不属于国家主权,只是一种行政权力。

2.判定纳税人的身份是一国正确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前提。

3.美国的公司所得税除了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之外,还坚持公民管辖权。

4.我国目前同时采用居所标准与停留时间标准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

5.我国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实际为法律标准及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只要满足其一便可确定为本国居民。

6.外国公司设在本国境内的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

国际税收习题和答案解析

国际税收习题和答案解析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一、术语解释1.国际税收2.涉外税收3.财政降格4.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5.恶性税收竞争二、填空题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

2.按照课税对象得不同,税收可大致分为:商品课税、-与财产课税三大类。

3.销售税有多种课征形式,在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中选择某一环节课税得,称为。

4.根据商品在国境上得流通方向不同,可将关税分为:、出口税与过境税。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欧盟得“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瞧,就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得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得税收属于国际税收得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得国境与关境不就是一致得。

4.销售税就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得一个税种。

5.预提税就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得所得课征得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得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得体现就是:关税与增值税得协调就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得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得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得税率也就是恶性税收竞争得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1.国际税收得本质就是( )。

A.涉外税收B、对外国居民征税C.国家之间得税收关系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得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就是( )。

A.税负过重得必然结果B、美国减税政策得国际延伸C.促进国际贸易得客观需要D、税收国际竞争得具体体现3.1991年,北欧得挪威,瑞典,芬兰,丹麦与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B、《税收管理互助多边条约》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D、UN范本4.( )就是重商主义时代最著名得贸易协定,也就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得开端。

A.《梅屈恩协定》B、《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D、《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五、问答题1.所得课税对国际投资得影响怎样?2.如何理解所得税得国际竞争?3.为什么说涉外税收不等同于国际税收?4.从税制设计来瞧,增值税就是否存在国际重复征税问题,如何解决?第二章所得税得税收管辖权一、术语解释1.税收管辖权2.属地原则3.属人原则4.常设机构5.实际所得原则6.引力原则7.无限纳税义务8.有限纳税义务9、推迟课税二、填空题1.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得所得行使征税权,这就是所得税三种税收管辖权中得。

全国注册税务师中的涉外税务与国际税收历年真题解析

全国注册税务师中的涉外税务与国际税收历年真题解析

全国注册税务师中的涉外税务与国际税收历年真题解析涉外税务与国际税收是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中一个重要的考察点。

合理的涉外税务与国际税收管理能力对企业和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

下面将以历年真题解析的形式,详细介绍涉外税务与国际税收相关知识,帮助考生更好地准备考试。

一、跨境投资涉税课题跨境投资经常涉及税收因素,以下是一道历年真题:【真题】A公司是一家境外独资企业,该公司将在中国设立办事处,主要从事市场调研和推广工作,准备在中国租赁一处办公场地。

根据中国税法规定,A公司是否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解析】根据我国现行税法,涉外税务管理原则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标准,可以得出以下结论:A公司作为一家境外独资企业,在中国设立办事处,主要从事市场调研和推广工作,不构成在中国境内经营活动,并且没有与中国境内的居民企业合作共同承担风险和收益的行为,因此不属于中国境内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国际税收合作与税收协定国际税收合作与税收协定是涉外税务与国际税收中的重要内容,以下是一道历年真题:【真题】中国企业A与国家B签订了一份合同,派遣员工前往国家B工作2年,由于对员工住宿条件不满意,A公司支付了员工在国家B的租房费用。

根据中国家A、B的双边税收协定规定,该租金是否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解析】根据双边税收协定的规定,中国与国家B之间存在合作关系,可以享受在对方国家的税收减免或抵免。

对于该题,根据中国与国家B的双边税收协定,如果该租金属于员工在国家B工作期间的个人所得,且符合税收协定的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

三、涉外税务申报与风险防控涉外税务申报与风险防控是考试中常见的一个方面。

以下是一道历年真题:【真题】某企业在境外开设了一个子公司,与中国境内企业进行贸易往来。

境外子公司向中国境内企业出售商品,在结算货款时未扣缴税款。

根据我国税务管理的相关规定,该企业是否需要缴纳相关税款?【解析】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该企业在境外开设了子公司,与中国境内企业进行贸易往来,境外子公司向中国境内企业出售商品,按照“源于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的征税原则,该交易应当纳税。

国际税收的计算题

国际税收的计算题

一、扣除法举例: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取得总所得100万元,其中来自于甲国(居住国)的所得70万元,来自于乙国(非居住国)的所得30万元;甲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40%,乙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

如甲国实行扣除法,分析该公司的纳税情况。

●甲国公司缴纳的乙国税款(30×30%) 9万元●甲国公司来源于乙国的应税所得(30-9) 21万元●甲国公司来源于本国的应税所得70万元●甲国公司境内境外应税总所得(70十21) 91万元●甲国公司在本国应纳税款(91×40%) 36.4万元●甲国公司实际共缴纳税款(9+36.4)45.4万元结论:缓解但不能免除重复征税二、免税法举例: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100万元,其中来自居住国甲国的所得70万元,来自来源国乙国的所得为30万元。

为简化起见,假定甲国实行全额累进税率,其中,应税所得61万元—8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35%,81万元—10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40%;来源国乙国实行30%的比例税率。

现计算该公司应向甲国缴纳多少税款。

●全部免税法:●甲国对来自乙国的30万元所得不予征税,只对国内所得70万元按适用税率征税。

●甲国应征所得税额=70×35%=24.5(万元)●累进免税法:●甲国根据该公司的总所得100万元,找出其适用税率是40%,然后用40%的税率乘以国内所得70万元,求得该公司应缴居住国税额。

●甲国应征所得税额=70×40%=28(万元)三、例4.4:甲国居民公司A来源于各国的各国公司所得税所得(万元)税率甲国(本国)100 30%乙国60 35%丙国40 28%要求:分别计算在甲国实行综合限额抵免和分国限额抵免条件下,A公司应向其居住国甲国缴纳的公司所得税税额(X)。

解:⑴综合限额抵免条件下:①A已纳国外所得税=60×35%+40×28%=32.2(万元)②甲国对A的综合抵免限额=(100+60+40)×30%×=(60+40)×30%=30(万元)③比较国外税和抵免限额,按较低者30万元抵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际税收典型例题分析一、单项选择题1.假如一个纳税人利用不同国家关于纳税人居住时间的规定,在各国间旅行以避免成为纳税人,达到躲避纳税义务的目的,我们可以把这种人称为“税收难民”。

从理论上而言,税收难民所采用的避税方法属于( ) 。

A.人的流动B. 人的非流动C. 资金的流动D. 货物的流动【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国际避税方法,属于提高型知识点。

税收难民所采用的是人的流动方式。

2.下列税收管辖权类型中,发展中国家所侧重的是( ) 。

A.居民管辖权B. 公民管辖权C. 地域管辖权D. 国际管辖权【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税收管辖权类型,属于基础型知识点。

发展中国家所侧重的税收管辖权为地域管辖权。

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中,无论是缔结税收协定还是一国单方面采取措施,使用得最多的方法主要有两种,这两种方法主要包括 ( )A. 扣除法B. 免税法C. 抵免法D. 抵税法【参考答案】 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属于基础型知识点。

避免国际 重复征税的方法中,使用得最多的方法包括免税法和抵免法。

2. 国际反避税的基本方法主要有 A. 强化税务稽查 B.C. 控制外国投资D.【参考答案】 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国际反避税的基本方法,属于基础型知识点。

一般包括加 强国际税务合作和制定国际反避税法律。

三、判断题在国际税收中,消除双重征税通常采用免税法或抵免法。

( )【参考答案】正确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避免国际重复征税方法,属于基础型知识点。

国际惯例中,消除双重征税通常采用免税法或抵免法( ) 。

加强国际税务合作制定国际反避税法律同步强化训练、基础篇( 一) 单项选择题1. 国际税收协定又称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 或税收管辖区) ,为了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管辖关系和处理有关税务问题,通过谈判缔结的( ) 。

A. 书面协议B. 国际惯例C. 口头约定D. 意向条约2. 对于同时具有两个国家居民身份且在其中任何一国都无永久性住所的跨国自然人的最终居民身份的判定,税收协定所规定的首要标准是( ) 。

A. 永久性住所B. 重要利益中心C. 国籍D. 习惯性居所3. 为了防止国际重复征税,一种解决办法是使用间接抵免法间接抵免范围一般适用于( ) 之间的税收抵免A. 总公司、分公司B. 母公司、子公司C. 国内公司、国外公司D. 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4.两大范本要求按照以下四个标准来判定纳税人的最终居民身份,该判定过程是按照定的顺序进行的,请为之排序( ) 。

( ①国籍②重要利益中心③永久性住所④习惯性住所)A. ①②③④B. ①②④③C. ③④②①D. ③②④①5.下列不属于国际税收中的常设机构的是( ) 。

A. 分支机构B. 办事处C. 作业场所D. 子公司6.国际税收的形成不但取决于跨国所得的产生,而且取决于世界各国普遍征收( ) 。

A. 消费税B. 增值税C. 所得税D. 关税7.在跨国纳税人利用避税港进行避税的方式中,常用的是( ) 。

A. 转移住所B. 税收流亡C. 虚构避税港营业D. 滥用税收协定8.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税收的研究对象的是( ) 。

A. 各国政府处理与其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之间征纳关系的准则和规范B.各国政府处理与其管辖范围内的外国纳税人之间征纳关系的准则和规范C.各国政府处理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的准则和规范D.各国政府处理同外国籍跨国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和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的准则和规范9.谈签国际税收协定的首要目标是要妥善处理国家之间的( ) 问题。

A. 税收管辖权B. 双重征税C. 避税D. 反避税10.下列各国中,实行劳务提供地标准判定劳务所得来源地的国家是( )。

A. 英国B. 巴西C. 中国D. 爱尔兰( 二) 多项选择题1.国际税收的产生的条件有( ) 。

A. 双重管辖权的适用B. 区域经济一体化C. 收入的国际化D. 所得税制的普遍推行2.按我国国内法对居民的判定标准,个人居民包括( ) 。

A. 北京市常住居民B.在境内有住所的外国侨民C.在境内居住,且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不超过30 日,或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外籍人员D. 台湾同胞3.下列情况,可以采用直接抵免法解决国际双重征税的有( )A. 母公司的国外子公司缴纳的公司所得税B.总公司的国外分公司缴纳的公司所得税C.跨国自然人从事某项投资活动取得利息时,向来源地缴纳的预提所得税D.母公司收到国外子公司股息被扣缴的预提所得税各国对所得的征税有不同的内容,涉及的所得范围各不一样,但总的来看,包括( ) 的征税。

A. 对经营所得(营业利润)B.C. 对劳务所得的征税D.4.国际避税的基本方式和方法主要有( )A. 采取人员流动B.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形式C.通过资金、货物或劳务流动D.利用税收优惠5.国际税收协定按涉及的缔约国数量可分为( ) 。

A. 双边税收协定B. 多边税收协定对投资所得的征税对财产所得的征税6. 各国消除经济性双重征税的主要方法有 (7. 抵免法多适用于居住国对居民境内、 境外所得都实施税收管辖权的国家, 即同时实 行居民( 公民) 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下列 ( ) 国家都属于使用抵免法的国家。

C. 属人主义原则D. 保护性原则10. 目前世界各国对投资所得来源地的确定,一般采取的标准或原则有 ( )A. 权利使用方所在地标准B. 支付方所在地标准C. 常设机构所在地标准D. 劳务提供地标准 ( 三) 判断题1. 国际税收的纳税人必须是从事跨国经营活动并且同时负有两个以上国家的双重或 多重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

( )2. 《0ECDS 本》与《UN 范本》既有相同之处,又存在重要差异。

相同之处在于总体结构上基本一致。

重要差异主要表现在《UN 范本》较为注重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

() 3. 我国目前同时采用居所标准与停留时间标准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

()A. 股息扣除制B.直接抵免制C. 间接抵免制D.税收饶让法A. 中国B.日本C. 新加坡 9. 税收管辖权的划分原则有 ( A. 普遍性原则 B.D.美国)。

属地主义原则4.尽管国际避税是一种不违法行为,但因为该行为给政府税收收入造成的有害后果与偷税行为是不一样的,对此,世界各国都提出了反国际避税的要求,许多国家已经形成了一套较有效的反国际避税的方法与措施。

( )5.各国的涉外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中,处理国际重复征税通常采用免税法和抵免法两种,其中免税法是普遍采用的。

( )6.我国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主要采取收入来源国税收管辖权优先原则,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原则,要求资本输出国提供最惠国待遇等原则。

( )7.中国香港实行单一地域管辖权,而且税率较低,是亚洲着名的避税地。

( )8.国际经济的合作与交流,促使各种资源要素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更合理的利用,促进国际性专业化分工,加速各国经济的发展。

资金、技术、人员和商品在国际间的自由流动,使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最有效率、最合理的利用,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

但由于国际重复征税阻碍了资源的自由流动,从而妨碍了资源的最优配置。

( )9.在对非居民的跨国非独立劳务所得的征税问题方面,各国税收协定在实践中都比较一致。

基本遵循《联合国范本》和《经合组织范本》建议的“365天规则”,即缔约国一方居民在缔约国另一方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和其他类似的非独立劳务收入,可以在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 )10.从现实情况来看,作为国际重复征税的根本原因,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的各种情况中,最主要的是有关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项所得同时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造成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 )( 四) 简答题1.如何理解国际税收的概念?2.简述常设机构标准。

( 五) 计算题1. 甲国某居民公司在某一纳税年度内取得总所得100 万美元,其中来自甲国的所得为70 万美元,来自境外乙国的所得为30万美元。

甲国公司所得税率为40%,乙国公司所得税率为30%。

请计算:(1)甲国政府采取免税法时,该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税款( ) 万美元。

A. 28B. 25C. 16D. 31(2)甲国政府采取扣除法时,该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税款( ) 万美元。

A. 9B. 34.4C. 11D. 36.4(3)甲国政府采取抵免法时,该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税款( ) 万美元。

A. 9B. 31C. 28D. 36.42. 假设美国某总公司在本国当年应税所得为1 800 万美元,比例税率为35%。

它设在中国的分公司当年应税所得为360万美元,已按25%缴纳了所得税90 万美元,请计算:(1)扣除法下该公司应纳美国公司所得税多少?(2)不予扣除下该公司应纳所得税多少?(3)扣除法下该公司应纳所得税多少?《基础篇》参考答案及答案解析( 一) 单项选择题1.【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涉及的知识点是对国际税收协定概念的准确掌握。

它是通过谈判缔结的书面协议。

2.【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涉及的知识点是居民身份的判定。

对于同时具有两个国家居民身份且在其中任何一国都无永久性住所的跨国自然人的最终居民身份的判定,税收协定所规定的首要标准是习惯性居所。

3.【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涉及的知识点是间接抵免的适用范围。

对于间接抵免,一般适用于母、子公司之间的税收抵免。

4.【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涉及知识点是最终居民身份。

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住所、国籍是依次判断纳税人的最终居民身份标准。

5.【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涉及的知识点是常设机构列举内容。

子公司不属于常设机构6.【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涉及的知识点是国际税收形成的原因。

收入的国际化仅为国际税收的产生创造了前提条件,所得税制的普遍推行才是国际税收形成的直接动力。

7.【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涉及的知识点是跨国纳税人采用避税的方式。

利用避税港进行避税的常用的是虚构避税港方式。

8.【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涉及知识点是国际税收内涵。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各自征税权力而形成的税收分配关系。

9.【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涉及的知识点是对税收协定目标内容的掌握。

国际税收协定的首要目标就是要妥善处理国家之间的双重征税问题,这也是国际税收协定的基本任务。

10.【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涉及知识点是劳务所得来源地的标准。

判定劳务所得来源地的标准中劳务提供地标准,是指跨国纳税人在哪个国家提供劳务、在哪个国家工作,其获得的劳务报酬即为来源于哪个国家的所得。

例如美国、中国等。

英国、巴西实行劳务所得支付地标准、爱尔兰实行劳务合同签订地标准(二)多项选择题1. 【参考答案】CD【答案解析】本题涉及的知识点是国际税收的产生条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