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
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单务合同,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
双务与单务的区别在于是否双⽅都负有义务。
在赠与合同中只有赠与⼈对受赠⼈有赠与的义务,受赠⼈对赠与⼈是没有义务的,因此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
下⾯店铺⼩编就将为⼤家进⾏详细解答,欢迎⼤家浏览!⼀、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1、赠与合同是指赠与⼈将⾃⼰的财产⽆偿给予受赠⼈,受赠⼈表⽰接受该赠与的合同。
其中转让财产的⼀⽅为赠与⼈,接受财产的⼀⽅为受赠⼈。
赠与合同中,赠与⼈向受赠⼈移转的⼀般是财产的所有权(当然并不限于所有权,⼟地使⽤权、经营权、股权、债权等也可以成为赠与的财产)。
2、双务与单务的区别在于是否双⽅都负有义务。
在赠与合同中,受赠⼈并⽆对待给付义务,仅赠与⼈负有给付赠与财产的义务,故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
赠与合同中,赠与⼈不享有双务合同当事⼈可享有的合同履⾏抗辩权,也不要求受赠⼈有民事⾏为能⼒,⽆民事⾏为能⼒⼈同样可以成为赠与合同的受赠⼈,赠与⼈不能以受赠⼈⽆民事⾏为能⼒为由⽽主张赠与合同⽆效。
⼆、常见的单务合同有哪些1、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合同和⽆偿保管合同都属于单务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五⼗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将⾃⼰的财产⽆偿给予受赠⼈,受赠⼈表⽰接受赠与的合同。
2、单务合同,“双务合同”的对称。
是指⼀⽅只享有权利⽽不尽义务,另⼀⽅只尽义务⽽不享有权利的合同。
单务合同的当事⼈的权利义务不存在对应关系。
例如赠与合同,赠送⼈只承担交付赠品的义务,⽽不享受任何权利;受赠⼈则只享有取得赠送⼈交付赠品的权利,⽽不承担任何义务。
其他如⽆偿借贷合同、⽆偿保管合同等。
与单⽅法律⾏为不同,单务合同是双⽅当事⼈意思表⽰⼀致的协议,单⽅法律⾏为则是单⽅的意思表⽰。
上⾯就是⼩编为⼤家介绍的关于这⽅⾯的法律规定,相信⼤家都有了⼀定的了解。
店铺⼩编提醒⼤家在⽇常⽣活中,对于纠纷的⾏为,⼀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些意外,导致双⽅都受到伤害,如果处理不了可以采取法律⼿段进⾏解决,还可以向我们店铺的律师咨询。
赠与合同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与适用范围
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及其适用范围探讨一、赠与合同的基本概念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一种,其主要特征是无偿性和单务性。
二、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1. 合同成立的要件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自愿性:赠与人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赠与,受赠人亦需表示接受。
- 合法性:赠与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形式要求: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但涉及不动产或某些特定财产的,法律要求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2. 合同的有效性赠与合同一旦成立,具备法律效力。
赠与人不得随意撤回赠与,除非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形。
例如,受赠人有明显恶意行为或对赠与人施加了不正当影响。
三、赠与合同的适用范围1. 财产赠与赠与合同的适用范围最广泛的当属财产赠与,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在财产赠与中,赠与人有权确定赠与的内容、方式和时间。
2. 权利的赠与除了财产外,赠与合同也可适用于其他权利的转让,例如债权的赠与。
在这种情况下,赠与人应当确保该权利不存在争议。
3. 特殊类型的赠与合同某些特定情况下的赠与合同,例如慈善赠与合同、教育赠与合同等,虽然名为赠与,但由于其特殊目的和性质,适用的法律规定和效力可能与一般赠与有所不同。
四、赠与合同的争议解决在赠与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争议。
此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法律实践中,及时保存相关证据、文书,对保障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五、总结赠与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之一,其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相对广泛。
了解赠与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能够有效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减少纠纷的发生。
无论是作为赠与人还是受赠人,都应当谨慎对待赠与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赠与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它是指自愿地将财产转让给他人,并且不要求对方支付任何价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是一种法律上的实践合同。
在赠与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双方必须是自愿达成协议的。
赠与的财产必须是具体的、确定的,且有法律上的转让意图。
另外,赠与合同也需要满足法律上的形式要求,比如不动产的赠与需要书面形式。
在实践中,赠与合同的效力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如果赠与合同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它是一种有效的实践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但如果赠与合同存在违法情形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该赠与合同就是无效的。
因此,作为合同范本专家,我会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和情况,为他们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赠与合同范本,并解答他们在起草过程中的疑问,确保赠与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我也会提供相关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帮助客户理解赠与合同的法律意义,以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税务师考试(法律)第52讲典型合同的主要类型(2)
第二节合同法律制度【考点6】典型合同的主要类型(掌握)(P243)二、赠与合同1.合同性质(I)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单务合同、无偿合同、不要式合同,但订立赠与合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2)赠与人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2.3.赠与人的穷困抗辩权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4.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1)一般情形下,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2)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3)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战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例题1•单选题】根据合同法理论,下列关于一般赠与合同特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6年)A.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B.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C.赠与合同是单方法律行为D.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答案】B【解析】(1)选项A:赠与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2)选项C:赠与合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3)选项D: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
【例题2•多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受赠人()的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008年)A.严重侵害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B.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C.指责赠与人D.将赠与财产转赠他人E.挥霍赠与财产【答案】AB三、借款合同1.借贷类型2 .民间借贷合同的生效时间(1)自然人之间借贷合同(实践合同)的生效时间 ①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②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③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④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⑤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2)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4年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背景赠与是指自愿将某物或权利无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是一种常见的法律行为。
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以书面形式约定赠与事宜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签订后就有法律约束力,其相当于一种不可撤销的赠与意思表示。
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向受赠人无条件地转移所有权或特定权利,并不期望从受赠人那里得到任何报酬。
由于该行为对法律和财产所产生的影响,赠与合同应该由专业人士撰写和指导。
赠与合同的内容赠与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双方的基本信息赠与合同应该标明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赠与人姓名、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受赠人姓名、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赠与物或赠与权利赠与合同应该明确赠与物或赠与权利的种类、品质、数量、规格、状况等具体细节,确保赠与事项在双方之间清晰明确。
转移所有权或特定权利赠与合同需要明确赠与人向受赠人转让所有权或特定权利,并将该赠与物或赠与权标记为受赠人的所有权或特定权。
赠与人的声明赠与合同应该包含赠与人的声明,明确该赠与是无条件的、自愿的、不可撤销的、无需任何回报的。
受赠人的声明赠与合同应该包含受赠人的声明,确认赠与物或赠与权利已经归其所有,并确认其对所有赠与事项了解清楚且无异议。
出售和担保的禁止赠与合同应该明确禁止受赠人对赠与物或赠与权利进行出售或进行抵押担保等行为。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赠与合同应该明确适用的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以便在纠纷发生时能够帮助双方进行解决。
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赠与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守其内容,不得违反。
如果赠与人未能按照赠与合同约定做出赠与行为,则受赠人可以要求强制履行或请求返还过去的财产。
此外,如果赠与期间内赠与人撤回赠与,或者赠与人故意虚假表示,或者受赠人违反约定,赠与合同均可被撤销。
总结赠与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其具有明确、无条件、不可撤销的特点。
赠与合同中需要详细阐述赠与人和受赠人的基本信息、赠与物或赠与权利、转移所有权或特定权利、双方声明、出售和担保的禁止、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以确保赠与事项清晰明确,并为之后的纠纷解决提供依据。
借款合同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如何区分借款合同与赠与合同?.doc
借款合同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如何区分借款合同与赠与合同?.doc借款合同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如何区分借款合同与赠与合同?在法律上,借款合同和赠与合同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行为,它们在本质和目的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从借款合同和赠与合同的定义、特点、性质以及区分方法等方面对这两种合同进行比较和解析。
借款合同的定义和特点定义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一方(出借人)将一定金额的货币或实物借给另一方(借款人),借款人有义务返还相同金额的货币或实物的合同。
借款合同属于一种债权关系,是短期融资的常见方式。
特点1. 借贷关系:借款合同涉及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涉及财产的借贷。
2. 返还义务:借款人有义务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将借款本金和利息返还给出借人。
3. 利息产生: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通常要支付一定利息作为对出借人出借资金的回报。
赠与合同的定义和特点定义赠与合同是指出赠人以无偿赠与一定财物或权利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财物或权利的合同。
赠与合同不需要对等的报酬,是一种单方面转移财产权利的法律行为。
特点1. 无偿转移:赠与合同是无偿的,赠与人转移财产或权利给受赠人。
2. 单方承诺:赠与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单方承诺,受赠人可以接受或者拒绝。
3. 不可撤销:在一定条件下,赠与合同一旦成立就不可随意撤销。
借款合同与赠与合同的区别1. 权利义务关系不同:借款合同涉及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借款人有返还借款的义务;而赠与合同是出赠人无偿向受赠人转移财产或权利的行为。
2. 对等性:借款合同属于有偿债关系,出借人出借资金,借款人要以同等金额返还;赠与合同则没有对等性,是一种无偿行为。
3. 性质不同:借款合同是一种金钱借贷关系,属于合同法的范围;赠与合同则是一种财产转移行为,属于赠与法的范畴。
4. 目的不同:借款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筹措资金或者融资,借款人用借款实现特定目的;赠与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转移财产或权利给受赠人,表达对受赠人的一种善意或支持。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还是单方法律行为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还是单⽅法律⾏为赠与合同就是指把⾃⼰所有的东西赠与给别⼈,赠与的⾏为是具有法律效⼒的,但很多⼈对于赠与的这个⾏为的性质不是很了解,不清楚他是属于单务合同还是当⽅的法律⾏为,这个是⽐较难界定的,具体如何,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赠与合同是属于单务合同还是单⽅的法律⾏为属于单务合同,它是赠与⼈将⾃⼰的财产⽆偿给予受赠⼈、受赠⼈表⽰接受的⼀种⾏为,这种⾏为⼀般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或⼝头约定等形式来完成。
⼀、赠与合同是双⽅法律⾏为吗赠与是双⽅的法律⾏为。
它是指赠与⼈将⾃⼰的财产⽆偿给予受赠⼈、受赠⼈表⽰接受的⼀种⾏为,这种⾏为⼀般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或⼝头约定等形式来完成。
赠与合同是赠与⼈将⾃⼰的财产⽆偿给予受赠⼈,受赠⼈表⽰接受赠与的合同。
”所以,赠与是⼀种合意、双⽅的法律⾏为,它需要当事⼈双⽅⼀致的意思表⽰才能成⽴。
⼆、赠与成⽴情况下,是否具有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情形赠与⾏为是⼀种赠与⼈⽆偿给与、受赠⼈获利的单务⽆偿⾏为。
如果对赠与⼈不予以特殊的考虑和保护,仅以合同严格履⾏原则苛责赠与⼈⽽不考虑其经济上的损失,⼜显失公平。
因此,法律赋予赠与⼈有条件撤销赠与的权利。
这种救济有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区别。
任意撤销权是指在赠与标的物未交付或登记转移之前,对赠与⼈不具有法律约束⼒。
我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前款规定”。
可见,⼀般情形下,赠与⼈在未交付赠与物前可以基于⾃⼰的意思任意撤销赠与⽽⽆需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撤销权是指赠与物已实际交付的,如果出现以下法律规定的事由,赠与⼈或其继承⼈或法定代理⼈可撤销该赠与。
法定撤销事由主要有:(1)赠与附义务,⽽受赠⼈不履⾏义务的;(2)受赠⼈严重侵害赠与⼈或者赠与⼈的近亲属的;(3)受赠⼈对赠与⼈有扶养义务⽽不履⾏的;(4)因受赠⼈违法⾏为致使赠与⼈死亡或者丧失民事⾏为能⼒的,赠与⼈的继承⼈或者法定代理⼈可以撤销赠与。
浅谈赠与合同中的民事法律关系3篇
浅谈赠与合同中的民事法律关系3篇篇1一、引言赠与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以无偿转让财产权益为目的而订立的协议。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赠与合同具有独特的法律属性。
本文旨在探讨赠与合同中的民事法律关系,包括赠与合同的性质、效力、履行及救济等方面。
二、赠与合同的性质赠与合同是一种单务、无偿合同。
赠与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无需支付对价。
赠与合同的本质是一种自愿行为,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三、赠与合同的效力1. 主体适格:赠与合同的当事人应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
2. 合法目的:赠与合同的订立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3. 履行能力:赠与人应具备处分权,且所赠财产应为合法所有。
受赠人应接受赠与财产,并在必要时承担一定的负担。
四、赠与合同的履行1. 赠与人应履行交付义务:赠与人应根据合同约定,将赠与财产交付给受赠人。
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后,受赠人即成为赠与财产的合法所有人。
2. 受赠人的权利和义务:受赠人在接受赠与财产时,应尊重赠与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同时,受赠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支付相关费用等。
1. 赠与人与受赠人的法律关系: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赠与人有义务将赠与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有权接受赠与财产。
2. 赠与合同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在赠与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涉及第三人的利益,如赠与财产的共有权人、债权人等。
在此情况下,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六、赠与合同的救济1. 赠与人撤销权: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例如,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行为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 受赠人的权利保护:受赠人在接受赠与财产时,如受到不法侵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例如,请求法院确认赠与合同效力、要求赠与人履行交付义务等。
七、结论赠与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订立和履行赠与合同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赠与合同中的法律约束与效力
赠与合同的法律约束与有效性分析一、赠与合同的基本概念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自愿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移给受赠人,受赠人亦自愿接受此项财产的法律行为。
赠与合同作为一种特别的合同类型,不仅体现了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的友好关系,更具备法律约束力。
二、赠与合同的法律约束(一)赠与合同的成立要件1. 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赠与合同的成立需要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赠与人应明确表达赠与的意愿,受赠人亦需清晰接受。
2. 标的物合法且特定:赠与的标的物必须是合法的财产,且需明确具体,以免后续产生纠纷。
3. 具备法律行为能力:赠与人与受赠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行为能力,方可有效地订立合同。
(二)赠与合同的形式要求赠与合同原则上可以是口头的,但为了保证赠与行为的真实性与具体性,特别是涉及不动产和高价值的动产,通常要求以书面形式订立。
同时,部分地区还规定了公证的要求,以增强法律效力。
三、赠与合同的效力(一)赠与合同的即时效力一旦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通常应立即履行将财产转移给受赠人的义务。
此时,受赠人有权要求赠与人履行合同。
(二)赠与的撤销权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人有权在特定情况下撤销赠与合同,例如受赠人对赠与人实施严重侵害行为,或者受赠人未能履行给予赠与人相应义务的情况下。
(三)赠与合同的可对抗性赠与合同的效力不仅影响当事人自身,还有可能影响第三人。
例如,若赠与财产涉及抵押或担保,第三人应对赠与行为予以知晓。
因此,赠与合同的可对抗性在法律上保障了合同的有效实施。
四、赠与合同中的注意事项1. 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在签订赠与合同时,尽量详细列明赠与物的性质、数量以及交付方式,以避免未来发生纠纷。
2. 了解税务规定:赠与行为可能涉及税务问题,赠与人与受赠人应了解相关税收政策,以防止可能的法律责任。
3. 保持书面记录:尽管赠与合同可口头成立,但进行书面记录可以更好地保护双方权益,尤其在赠与涉及较大财产时。
结论赠与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效力。
浅谈赠与合同中的民事法律关系4篇
浅谈赠与合同中的民事法律关系4篇篇1赠与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受赠人的一种法律行为。
赠与合同在我国民法系列中属于民法再制定过程中增加的一种合同类型,其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十条中有所规定。
赠与合同不同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传统合同类型,因为它不以因果关系为要素,而是以赠与人对受赠人的一项利益转让为履行义务。
赠与合同的民事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赠与合同中的主体关系。
赠与合同的主体关系包括赠与人和受赠人两个主体。
赠与人是指将财产无条件无偿转让给受赠人的自然人或法人实体,赠与人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受赠人是指接受赠与人转让财产的自然人或法人实体,受赠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是有效的。
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和受赠人是平等的主体,不存在一方地位高于另一方的情况。
其次,赠与合同中的客体关系。
赠与合同的客体是指赠与人将财产转让给受赠人的财产权利。
赠与合同的客体包括财产转让的范围、方式、时间等方面的内容。
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应当明确将其所属财产转让给受赠人,并且是无条件的、自愿的无偿转让。
赠与人放弃其财产权利,受赠人获得赠与人的财产权利,这是赠与合同的关键内容。
第三,赠与合同中的义务关系。
赠与合同的义务是指赠与人将财产转让给受赠人的法律责任。
赠与人的义务是将财产转让给受赠人,并履行相应的过户手续。
受赠人的义务是接受赠与人的财产,并在必要时进行相关过户手续。
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当履行各自的义务,以实现财产转让的目的。
最后,赠与合同中的效力关系。
赠与合同的效力是指赠与人的财产权利转让给受赠人的结果。
赠与合同一旦成立,赠与人的所有权就转移给受赠人,受赠人获得赠与人的财产权利。
受赠人在法律上成为财产的合法所有人,享有财产所有权。
赠与合同的效力要符合法律规定,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义务,确保财产转让的合法有效。
赠与合同法律规定
赠与合同法律规定一、赠与合同的概述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自愿将其财产转移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财产的协议。
赠与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无偿合同,赠与人不要求受赠人支付任何对价。
在中国,赠与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
二、赠与合同的法律规定1.合同的成立根据《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赠与合同自赠与人表达赠与的意思时生效。
需要说明的是,赠与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如合同或其他书面文件,明确赠与的内容和条件,以便在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中提供凭证。
2.赠与的条件赠与合同的成立和有效性需满足以下条件:1.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赠与人和受赠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标的:赠与的财产应合法,并且赠与人有权处分该财产。
如赠与不动产,还需进行登记。
3.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人必须清楚、明确地表达赠与意图,受赠人也需清晰表示接受该赠与。
3.赠与的撤销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赠与人有权在赠与物交付之前撤销赠与,尤其是在受赠人存在重大过失或其他不良行为的情况下。
同时,在某些情况下,一旦赠与物交付后,赠与人将无法随意撤销赠与。
4.赠与合同的特别约定赠与合同可基于双方的约定,设定特定的条件。
例如,受赠人必须在特定情况下或时间内使用赠与物,或者在赠与人去世后,赠与物才会转移给受赠人。
这些特别约定需要在合同中明确。
5.赠与的税费在我国,受赠人通常需要承担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
因此,受赠人在接受赠与之前,应了解相关的税务规定,以免在将来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三、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赠与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未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履行或赔偿损失。
同时,赠与合同的效力与其他合同类型相同,当事人均应依法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四、总结赠与合同作为一种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规定明确了赠与的成立、撤销、特别约定等重要方面。
了解这些法律规定对于当事人在签署赠与合同时保护自身权益是非常重要的。
单方赠予与赠与合同
单方赠予与赠与合同
单方赠予是指一个人自愿地将自己的财产或权利无偿地转让给另一个人的行为。
在法律上,单方赠予是一种法律行为,它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规定才能生效。
赠与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给另一方,并且另一方接受赠与的法律行为。
在进行单方赠予或者赠与合同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应当明确自己的意思表示,并且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从法律角度来看,单方赠予和赠与合同都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要素,首先是赠与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其次是受赠人必须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未成年人或者部分能力人;再次是赠与人的财产必须是可以转让的财产,不能是法律上禁止转让的财产;最后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没有欺诈或者胁迫行为。
从经济角度来看,单方赠予和赠与合同都是一种财产转移的方式,它可以用于个人间的亲情关系,比如父母赠与子女,也可以用于商业活动中,比如企业之间的股权赠与。
在经济活动中,赠与合同可以作为一种慈善行为,也可以作为一种商业策略,比如用于税
收规划或者家族财富传承。
在一些情况下,赠与合同也可以被用来规避债务或者遗产纠纷。
总的来说,单方赠予和赠与合同都是在法律和经济层面上具有重要意义的行为,它们需要双方当事人在进行赠与的时候充分考虑到法律规定和经济后果,以避免可能的风险和纠纷。
下列关于赠与合同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赠与合同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篇一:下列关于赠与合同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篇一:15 秋东财《合同法》在线作业三东财《合同法》在线作业三一、单选题(共15 道试题,共60 分。
)1. 甲与乙订立了租期为35 年的房屋租赁合同。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中关于租期的约定正确的是. 20 年以下均有效. 25 年以下均有效. 30 年以下均有效. 35 年以下均有效正确答案:2. 下列选项不属于不安抗辩权成立条件的是. 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双方当事人因同一有偿合同而互负债务. 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正确答案:3.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不属于买受人负担的是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期限交付的. 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 因标的物质量不符要求,买受人拒收或解除合同的. 出卖人完成了标的物交付,但未按约定交付有关单证资料的正确答案:4. 某手表厂为纪念千禧年特制纪念手表XX 只,每只售价2 万元。
其广告宜传主要内容为:( 1 )纪念表为金表;( 2 )纪念表镶有进口钻石。
后经证实,该纪念表为镀金表;进口钻石为进口人造钻石,每粒价格为1 元。
手表成本约1000 元。
为此,购买者与该手表厂发生纠纷。
该纠纷应如何处理. 按无效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 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 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重大误解. 按有效合同处理正确答案:5.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仓储合同的生效时间为. 成立时起.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时. 存货人支付仓储费时. 保管人与存货人双方约定的时间正确答案:6. 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赠与合同. 买卖合同. 租赁合同. 银行贷款合同正确答案:7.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关于合同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合同是一种合意. 合同是发生法律效果的法律行为.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 合同是各种主体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正确答案:8. 保险公司与张某签定受益人为张妻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双方约定由张某一次性支付50 元保险费,则在合同生效后的一年内,如张某受到意外事故的伤害,由保险公司支付理赔费一万元。
民法典关于男女朋友赠与合同5篇
民法典关于男女朋友赠与合同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民法典关于男女朋友赠与合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观念的变化,男女朋友之间的关系也逐渐被重视和规范化。
在这种情况下,男女朋友之间可能会涉及到一些赠与行为,比如送礼物、买房等。
那么,这些赠与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这就涉及到了民法典中关于男女朋友赠与合同的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男女朋友之间的赠与行为可以构成合同,从而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编第七章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就财产转让协商确定赠与合同。
”也就是说,男女朋友之间的赠与行为可以被视为一种合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实际生活中,男女朋友之间的赠与合同可能涉及到很多方面,比如财产、房产、车辆等。
例如,A先生送给B小姐一辆名车作为礼物,双方在证据和见证人的情况下达成了赠与合同。
那么,如果A先生后期反悔要收回车辆,B小姐可以依据赠与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在男女朋友之间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还应当尽到相应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受赠人在接受财产的同时应当尽到必要的义务,并对赠与的财产进行维护。
如果受赠人对赠与的财产造成了损坏或浪费,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的来说,男女朋友之间的赠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并尽到相应的义务。
同时,建议男女朋友在签订赠与合同之前,应当慎重考虑双方的意愿和承担能力,避免发生法律纠纷。
希望相关法规能够为男女朋友之间的赠与行为提供更多保障和指导。
【2133字】。
篇2《民法典关于男女朋友赠与合同》近日,民法典正式施行,其中关于男女朋友赠与合同的部分引起了广泛关注。
男女朋友之间的赠与问题一直是一个争议性话题,实践中常常出现因为礼物或物品的归属问题而引发矛盾。
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为男女朋友之间的赠与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具有重要的意义。
赠与协议书的法律有效性探讨
赠与协议的法律效力研究引言赠与协议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到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权益关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赠与行为的频率逐渐增加,相关的法律纠纷也时有发生。
因此,深入探讨赠与协议的法律有效性,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赠与协议的法律性质赠与协议属于合同法的范畴,是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旨在无偿将一项财产转移给另一方。
在法律上,赠与协议是一种单方的行为,赠与人承诺将其财产赠送予受赠人。
赠与协议的构成要素1. 赠与人的意思表示:赠与人必须明确表示其赠与的意图,且该意图需是真实的,不受欺诈或胁迫影响。
2. 受赠人的接受:受赠人需对此赠与行为表示接受。
根据《民法典》规定,接受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
3. 标的的合法性与确定性:赠与的标的必须是合法的,并且能够具体确定。
若标的物违法或不明确,则赠与协议将无效。
赠与协议的法律效力在法律上,有效的赠与协议具备以下特征:1. 自愿性:双方均应出于自愿的意图,而不仅仅是形式上的签字。
2. 合法性:赠与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涉及非法财产,则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
3. 形式要求: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部分赠与行为需要书面形式,如不动产的赠与。
赠与协议的法律风险1. 未成年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对未成年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赠与,需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否则赠与协议可能被判定为无效。
2. 赠与的撤回:赠与人在赠与物交付之前,可以随时撤回赠与,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受赠人有不当行为),赠与人仍可撤回已交付的赠与。
3. 债务问题:赠与人在负债情况下,可能面临债权人提出的赠与无效主张,除非证明赠与行为是无偿的并且不损害债权人的权益。
结论赠与协议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其特有的法律有效性。
正确理解赠与协议的构成要素和法律效力,有助于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保护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签订赠与协议时,建议各方当事人务必遵循法律法规,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对赠与合同性质的理解
对赠与合同性质的理解所谓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合同。
从赠与合同含义可以看出:一、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赠与合同虽为单务、无偿合同,也需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
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
在现实生活中,也会出现一方出于某种考虑而不愿接受对方赠与的情形,如遇此情况,赠与合同即不成立。
二、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赠与合同是以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为内容的合同,是赠与人转移财产所有权于受赠人的合同。
这是赠与合同与借用合同的主要区别。
三、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所谓“无偿合同”,是指仅由当事人一方为给付,另一方不必向对方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在赠与合同中,仅由赠与人无偿地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而受赠人取得赠与的财产,不需向赠与人偿付相应的代价。
这是赠与合同与买卖等有偿合同的主要区别。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由于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赠与是为了受赠人的利益而为的行为,因而赠与人对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与有偿合同有所不同。
该条的内涵有三个方面:(1)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
(2)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的财产如有瑕疵,赠与人需在受赠人所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就一般的赠与而言,赠与人原则上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但对于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虽受有利益,但又需履行约定的义务。
如赠与的财产有瑕疵,必然导致受赠人所受利益有所减损,这便与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不相对应,使受赠人遭受损失。
为保护受赠人的利益,并求公允,应由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就受赠人履行的义务而言,有如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地位,因此,赠与人应在受赠人所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同一的瑕疵担保责任。
赠与是单方法律行为
赠与是单方法律行为赠与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是指自愿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这种行为通常出于善意,并且不涉及任何对价或者交换条件。
在法律上,赠与双方必须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并且赠与人必须是财产的合法所有人。
在中国法律中,赠与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民法通则》。
下面将从赠与的定义、效力要件、无效赠与以及赠与的证据等方面来详细论述。
首先,赠与的定义是指赠与人出于自愿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赠与是一种善意行为,赠与人通常出于真心帮助或者取悦他人的动机进行赠与。
赠与主要是以财产的形式进行的,可以是无形的财产,如知识产权、股权等,也可以是有形的财产,如房屋、车辆等。
赠与的财产必须是赠与人合法拥有的,并且必须是可以转让的财产。
其次,赠与的效力要件分为一般效力要件和特殊效力要件。
一般效力要件是指赠与双方必须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
赠与人必须具备事实行为能力和意思表示能力,而受赠人则只需要具备事实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赠与人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没有被剥夺或限制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特殊效力要件是赠与人必须是财产的合法所有人。
这意味着赠与人必须具备财产所有权,并且没有任何合法限制或者争议。
如果赠与人转让了他人的财产,那么这种赠与是无效的。
再次,赠与的无效情形主要包括赠与人的意思表示存在重大错误、赠与人受到欺诈、威胁或者暴力行为的影响、赠与人的意思表示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等。
当赠与人的意思表示存在重大错误,并且对方受到该错误的影响导致其同意受赠,那么这种赠与是无效的。
当赠与人受到欺诈、威胁或者暴力行为的影响,导致其同意进行赠与的,赠与也是无效的。
此外,如果赠与的财产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赠与也是无效的。
最后,赠与的证据是赠与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的有效证明。
赠与的证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来提供,例如赠与协议、赠与合同等。
赠与协议应当具备以下要素:赠与人的姓名、id号码、联系方式;受赠人的姓名、id号码、联系方式;赠与的财产的具体描述;赠与的时间和地点;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等。
子女赠与父母资金协议书范本
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只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
赠与合同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能力不受限制。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赠与,但赠与的效力一般取决于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只要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但赠与人在赠与的标的物移交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合同的成立不需采取特定形式,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即告成立。
但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赠与合同的主要特征赠与合同是一种合意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必须建立在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对方。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赠与人的赠与行为是一种单方、无偿的法律行为。
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
赠与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赠与义务。
赠与合同范本赠与人与受赠人:根据《民法典》、《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赠与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赠与内容1.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经充分协商,赠与人愿意将赠与物赠与给受赠人。
2.赠与物名称、数量、质量、规格、价值等详见附件。
赠与物的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转移。
3.赠与人应保证赠与物的合法来源,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赠与物存在法律纠纷,由赠与人承担全部责任。
4.赠与人在赠与物交付后,不再对赠与物享有任何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
二、赠与条件1.受赠人应按照赠与人的要求,妥善保管、使用赠与物,并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赠与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2.受赠人在使用赠与物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因使用不当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由受赠人自行承担责任。
3.受赠人应按照赠与人的要求,承担赠与物的维修、保养等费用。
赠与合同范文手册
赠与合同范文手册赠与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当赠与人愿意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时,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赠与合同的格式和内容,我们为您准备了一份赠与合同范文手册。
一、赠与合同的基本要素1.赠与人和受赠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2.赠与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等;3.赠与财产的价值;4.赠与的目的、方式、期限等;5.赠与人和受赠人的权利、义务;6.合同的解除、终止和违约责任等。
二、赠与合同的范文赠与合同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愿意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赠与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赠与财产1.甲方赠与给乙方的财产包括:____________(具体财产名称、数量、质量、状况等)。
2.甲方保证所赠与的财产权属清晰,没有纠纷。
第二条赠与价值1.甲方赠与的财产价值为:____________元。
2.乙方无需支付任何价款,但需承担赠与财产的税费等费用。
第三条赠与目的和方式1.甲方赠与财产的目的为:____________(说明赠与的目的,如帮助乙方改善生活、支持乙方事业等)。
2.甲方赠与财产的方式为:一次性赠与。
3.甲方赠与财产的期限为:____________(具体期限,如立即生效、一年内赠与完毕等)。
第四条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1)随时撤销赠与,但需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2)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赠与财产;(3)要求乙方承担赠与财产的税费等费用。
2.乙方义务:(1)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赠与财产;(2)承担赠与财产的税费等费用;(3)不得将赠与财产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法律禁止的行为。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终止和违约责任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终止合同。
如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终止合同,应书面签订解除或终止协议。
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已接受的赠与财产、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等。
车辆赠与合同 车辆赠与合同有法律效力
车辆赠与合同车辆赠与合同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接触到各种类型的合同,而车辆赠与合同就是其中一种。
1. 车辆赠与合同的定义车辆赠与合同是指车主将其拥有的车辆无偿转让给另一方的一种合同形式。
赠与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涉及到财物无偿转移的交易。
在车辆赠与合同中,车主将车辆的所有权无条件地转让给另一方,而没有要求任何回报。
2. 车辆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车辆赠与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形式。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条的规定,合同的效力基于以下三个原则: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和有偿原则。
赠与合同虽然是无偿转让财物的合同,但仍然满足了自愿原则和平等原则。
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 车辆所有权的转移根据合同的约定,车主将车辆的所有权无条件地转让给另一方。
车辆所有权的转移是车辆赠与合同的核心内容。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有多种形式,合同是其中之一。
一旦车辆赠与合同成立,车辆的所有权就会正式转移到受赠方的名下。
2.2. 权益保障的得以实现赠与合同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受赠方在合同生效后享有与车辆所有权相关的一系列权益。
例如,受赠方有权使用、处分赠与的车辆,有权享有车辆使用所带来的各种利益。
受赠方的权益得以法律保障,确保其在日后的使用和处置过程中,不会受到侵犯。
2.3. 法律救济的实现在车辆赠与合同中,一旦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就会构成违约行为。
受赠方可以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通过法律的方式寻求救济。
例如,受赠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
3. 车辆赠与合同的成立和要素车辆赠与合同成立的要件和一般合同相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素:3.1. 合意车辆赠与合同的成立首先需要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赠与方要有意愿将车辆赠与受赠方,受赠方要有意愿接受车辆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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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合同法释义- 赠与合同合同法释义- 赠与合同本章共十一条,对赠与合同的概念、赠与合同的成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瑕疵担保责任、赠与的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违约责任等作了规定。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释义】本条是对赠与合同概念的规定。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合同。
我们可以从赠与合同的概念中看出如下内涵:1. 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
赠与合同虽为单务、无偿合同,也需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
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
在现实生活中,也会出现一方出于某种考虑而不愿接受对方赠与的情形,如遇此情况,赠与合同即不成立。
2. 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赠与合同是以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为内容的合同,是赠与人转移财产所有权于受赠人的合同。
这是赠与合同与借用合同的主要区别。
3. 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
所谓“无偿合同” ,是指仅由当事人一方为给付,另一方不必向对方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在赠与合同中,仅由赠与人无偿地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而受赠人取得赠与的财产,不需向赠与人偿付相应的代价。
这是赠与合同与买卖等有偿合同的主要区别。
4.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所谓“单务合同” ,是指仅由当事人一方负债务,另一方不负债务,或者虽负有债务,但无对价关系的合同。
在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仅由赠与人负有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并不负有义务。
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担某种义务,但受赠人所负担的义务并非赠与人所负义务的对价,其间的义务并不是相互对应的,因此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
5. 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
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与赠与合同自何时成立直接相关。
赠与合同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国外立法例上有不同规定,我国法学界也有不同认识。
所谓“实践合同” ,又称“要物合同” ,是指除当事人间的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它以当事人的合意和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
所谓“诺成合同” ,又称“非要物合同” ,是指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即能成立的合同。
它以当事人的合意为成立要件。
前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将赠与合同作为实践合同; 德国、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则在其立法中将赠与合同规定为诺成合同。
在我国法学界,有的学者主张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 有的主张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
在合同法赠与合同一章的起草和修改过程中,对应当将赠与合同规定为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赠与合同自何时成立也有不同的看法。
有的意见认为赠与应为实践合同,自标的物交付时成立。
否则当事人之间达成赠与之合意,如果赠与方不履行赠与义务,即要受到强制执行,则对赠与人实在不公平。
同时也会使赠与人在表达赠与意愿时心存顾虑,从而打消赠与的念头,这反而使受赠方减少了更多的受赠机会。
有的意见认为赠与应为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即告成立。
如果赠与人在未交付赠与物之前都可以不履行交付义务,赠与的意思表示对赠与人没有任何拘束力,则与诚实信用原则背道而驰。
在受赠人基于对赠与人的信赖,为接受赠与物所做出的物质上、经济上的准备,也不能得到补偿,这对受赠人也是极不公平的。
还有的意见认为,可以将口头的赠与合同规定为自财产交付时合同生效同时将书面的赠与合同规定为合同订立后即生效,因为当事人既已订立书面合同,表明其意思表示已较慎重,当事人应当依约履行赠与义务。
合同法的规定表明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成立,而无论其是以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订立的,也无论赠与的财产是否交付。
同时考虑到赠与合同中,难免有赠与人因一时冲动而为之的情况,因此合同法还对赠与合同任意撤销的适用问题做了规定(详见后述)。
6. 赠与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还是不要式合同,与赠与合同是否成立也有关联。
所谓“要式合同” ,是指法律要求必须采用一定的形式的合同。
所谓“不要式合同” ,是指法律没有要求必须具备特定的形式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不排斥合同采用书面、公证等形式,只是合同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赠与合同既可采用口头形式,又可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在合同订立后办理公证证明。
无论采用何种形式,也无论是否经过公证,都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成立。
在赠与合同是否为不要式合同,是否必须经过公证证明的问题上,不同国家的规定有所不一。
如德国、法国和意大利要求赠与合同需经过公证程序方为有效。
德国规定,为使以赠与的方式为给付的契约有效,其约定应有公证证书。
欠缺前项规定的方式者,得以履行约定的给付,补充之。
法国规定,一切生前赠与行为,应以通常契约的方式,在公证人前作成,并应将契约原本留存公证人处,否则赠与契约无效。
意大利规定,赠与应当以公证的方式作出,否则无效。
而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允许赠与采用书面或者非书面形式,也未要求赠与合同必须经过公证证明。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释义】本条是对赠与的任意撤销及其限制的规定。
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
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是无偿行为。
既便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也还可以允许赠与人因自身的某种事由撤销赠与,这也是赠与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的显著区别。
尤其是有的赠与合同的订立,是因一时情感因素而欠于考虑,如果绝对不允许赠与人撤销,则对赠与人太过苛刻,也有失公允。
然而,对于任意性不加限制,则等同于赠与合同无任何约束力,既对受赠人不公平,也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对社会道德也是一种冲击。
因此对赠与的撤销应有如下限制:1. 赠与的财产已转移其权利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如果赠与的财产一部分已交付并已转移其权利,任意撤销赠与仅限于未交付并未转移其权利的部分,以维护赠与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稳定。
2. 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证明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换句话说,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限于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
而赠与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交由公证部门公证,表明其赠与意愿的表达已十分慎重,因此经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3. 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论当事人以何种形式订立,不论是否经过公证,也不间赠与的财产是否已转移其权利,赠与人均不得任意撤销。
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主要是指为了救灾、扶贫、助学等目的或为了资助公共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公共事业所为的赠与。
此类赠与的公益性质,决定了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由于当事人之间有着道义上的因素,如果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则与道义不符。
因此,此类的赠与也不得由赠与人任意撤销。
在此,我们可以回顾一下合同法草案四次审议稿的规定:“赠与人在交付赠与财产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对合同法草案作出的修改,主要考虑了两个问题。
一是将“交付” 改为“权利转移” 。
“交付” 仅指实物的实际交付,并归受赠占有。
当然,赠与物的所有权一般情况下是在赠与物交付时一并转移的,但也有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存在。
而权利转移,则可能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赠与的财产尚未实际交付,但其所有权已移转于受赠人;第二种情况是,赠与的财产已为受赠人占有,但其所有权尚未转移。
而“权利转移”较之“交付”的含盖性要宽,且更为确切,因此对草案作了这一修改。
二是将“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改为“经过公证”。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赠与合同,也难免有因一时情感因素而有欠考虑的情况,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再说不慎重。
为了平衡赠与合同双方的利益,作了上述修改。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释义】本条是对赠与特殊的财产需要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的规定。
法律对赠与财产需办理特别手续有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这主要是针对特殊的赠与物,如不动产而专门作出的规定。
例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赠与房产的,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权属变更登记。
至于登记与否对赠与合同成立有否影响,则要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来确定。
如果法律规定的登记程序只是“备案”性质,那么,虽未履行登记手续,赠与合同亦应成立; 如果法律规定的进行登记是合同生效的要件,那么即使未经登记,也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只是合同不生效力; 如果法律规定的登记是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那么,如使合同成立则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否则合同不成立。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释义】本条是对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责任的规定。
将赠与的财产按照赠与合同约定交付受赠人并转移其所有权,是赠与人的义务。
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是否构成违约行为,并承担违约责任,应当依照赠与目的和赠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来区分。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一般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转移赠与财产的权利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因而对这类赠与合同,赠与人不给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也就不能请求赠与人给付赠与的财产,赠与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因其不得任意撤销,在赠与人迟延履行或者不履行给付赠与财产的义务时,即为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受赠人可以请求赠与人给付赠与的财产,赠与人仍不为给付的,受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赠与义务。
人所共知,在1998 年抗洪救灾募捐活动中,社会各界认捐数亿元人民币的款物,其中有通过电话口头认捐的,更有以盖有公章的认捐书形式表示捐赠的。
认捐后是否必须兑现,成为当时社会上议论的焦点话题之一。
一说捐赠属于赠与行为,而赠与合同的性质是实践性合同,只有捐赠方将钱物交付后,该合同才有法律意义。
在款物交付之前,认捐方反悔的,最多面对道德谴责,而不承担法律责任。
另一说认为,在公开场合认捐,对某些企业来说,是扩大其知名度的一种手段。
在召开新闻发布会、举牌子、打字幕之前,认捐单位与受赠单位多订有捐赠协议或由认捐单位出具认捐函,其意思表示不可谓不慎重。
捐赠方认捐后不兑现,有的是有能力履行却故意拖延; 有的是其经营状况本来就不好,还欠着很多债,为的是借此宣传自己。
对订有捐赠协议、出具了认捐书或者向社会公示表示捐赠的,如果不实际捐赠,既是对社会公众的欺骗,从法律上讲也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