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船舶安全制度及操作性检查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4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4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4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主要包括了内河船舶法定检验的一般规定、船舶安全防范装备的选择和使用要求、船体、车辆、设备及系统的检查要求和技术要求、船舶焊接与非破坏检测、船舶动力装置、船舶电气与自动化设备的检查要求和技术要求、船舶货物装卸设备的检查要求和技术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该规则首先明确了内河船舶法定检验的目的和适用范围,规定了内河船舶法定检验的义务和权限。
同时,规则还对内河船舶法定检验的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包括了检验申请、资料和材料的准备、检查和测试的执行、评定和审查的程序等。
在船舶安全防范装备的选择和使用要求方面,该规则规定了内河船舶应配备的安全设备和装备,并明确了其使用和维护要求。
例如,对于消防设备的选配和放置要求、人员疏散和救生装备的标准和数量、航行灯光和信号装置的配置和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船体、车辆、设备及系统的检查要求和技术要求方面,规则指出了内河船舶的结构、尺寸、材料、施工和维护要求。
包括了船体结构的材质、焊缝、防腐、防锈等方面的要求;车辆设备的结构和性能指标要求;船舶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等方面的要求。
在船舶焊接与非破坏检测方面,规则明确了船舶焊接工艺的选择、焊接材料和方法的要求、焊缝的检查和评定标准等。
在船舶动力装置的检查要求和技术要求方面,规则对船舶主机、辅机和相关设备的性能、可靠性和安全性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船舶电气与自动化设备的检查要求和技术要求方面,规则规定了电气设备的选用和安装要求、电气系统的维护和检修要求、自动化设备的监控和控制要求等。
在船舶货物装卸设备的检查要求和技术要求方面,规则明确了货物装卸设备的性能指标、使用条件和安全操作规定。
同时,还规定了相关设备的检修和维护要求。
总之,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是规范内河船舶法定检验的重要文件,其内容涵盖了内河船舶的多个方面。
该规则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内河船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内河水域的航行安全。
船舶安全检查制度范本
船舶安全检查制度范本一、目的与范围船舶安全检查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船舶在航行过程中的安全性,保护船员和船舶财产的安全,以及预防和降低事故风险。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船舶的使用和运营。
二、检查内容1. 船舶设备和机械检查:a. 确保船舶的主要设备和机械工作正常,包括发动机、传动装置、推进器等;b. 检查锚、绳索、卷扬机、起重机等设备是否完好,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修理;c. 检查导航设备和通信设备是否完好并正常运行;d. 检查船舶的消防设备和救生设备是否齐备有效。
2. 环境和安全检查:a. 检查船舶的船体和舱室是否有漏水、裂缝等结构问题,确保船舶的结构安全;b. 检查船舶的消防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并检查消防通道和逃生通道是否畅通;c. 检查船舶的垃圾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是否符合环保要求;d. 检查船舶的货物储存和处理方法是否合规,避免危险品和易燃物品的存放和操作不当。
3. 人员和培训检查:a. 确保船员数量符合船舶的安全要求,并检查船员的资质和培训证书是否有效;b. 检查船员的工作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确保船员能够正确使用船舶设备和救生设备;c. 进行应急演练和逃生训练,提高船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4. 文件和记录检查:a. 检查船舶的航海日志和操作记录是否完整和准确;b. 检查船舶的维护保养记录和检修报告是否按时进行;c. 检查船舶的证书和牌照是否符合要求,并及时更新。
三、检查程序1. 定期检查:a. 船舶安全检查应定期进行,具体频率根据船舶类型和使用环境而定;b. 检查应由专业的船舶安全检查人员进行,确保检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c. 检查结果应记录在船舶安全检查报告中,并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2. 不定期检查:a. 在船舶使用和运营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故障或有异常情况,应进行不定期检查;b. 不定期检查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避免事故再次发生;c. 不定期检查应由船舶管理人员或安全人员组织,并及时报告检查结果。
内河船舶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内河船舶安全管理,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国内河航运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内河航行的船舶,包括但不限于客船、货船、油船、化学品船、危险品船、工程船、渔船等。
第三条内河船舶安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责任明确,责任到人;(三)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四)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四条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全国内河船舶安全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所辖区域内河船舶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船舶与船员管理第五条船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航行:(一)依法取得船舶检验证书;(二)依法取得船舶登记证书;(三)配备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船员;(四)船舶设备、设施齐全,性能良好;(五)船舶安全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第六条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对船舶实施以下安全管理:(一)建立健全船舶安全管理制度;(二)确保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三)加强船员培训和考核,提高船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四)对船舶进行定期检验、维护和保养;(五)及时消除船舶安全隐患。
第七条船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相应船员资格;(二)熟悉船舶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四)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八条船员应当接受以下安全管理:(一)参加船员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二)遵守船舶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三)定期参加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四)积极参加船舶安全活动,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第三章航行与停泊管理第九条船舶在内河航行,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规定航速航行;(二)保持瞭望,注意观察周围环境;(三)在危险水域、狭窄航道、浅滩、桥梁等水域航行时,应当减速慢行,注意安全;(四)按照规定悬挂船舶信号;(五)服从海事管理机构的指挥和调度。
内河船舶检验规则
内河船舶检验规则
内河船舶检验规则是指对国内内河船舶进行检验和认证的相关规定。
我国内河船舶检验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内河船舶检验制度:内河船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获得航行证书。
2. 检验范围:内河船舶检验包括船体结构、动力装置、船舶电气设施、导航和通信设备、消防设备等多个方面的检查。
3. 检验方式和周期:内河船舶检验可以采取现场检查和检验样板试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周期根据船舶的种类、年限和使用情况而不同。
4. 检验机构:内河船舶的检验工作由国家船舶检验机构或指定的船级社进行。
5. 报告和认证:内河船舶经检验合格后,颁发航行证书或船级证书作为船舶的合法凭证,证明船舶具备安全可靠的运行能力。
6. 监督和监测:内河船舶的检验工作还包括对已经获得航行证书的船舶进行定期的监督和监测,确保船舶的运行状态和安全性。
以上是对内河船舶检验规则的简要介绍,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船舶
类型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具体的操作和管理。
内河船舶驾驶操作规程
内河船舶驾驶操作规程内河船舶驾驶操作规程一、总则内河船舶驾驶操作规程是指在内河水域内航行的船舶驾驶过程中,为了保障船舶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制定的具体规范。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内河船舶的驾驶操作。
二、航行前准备1. 船舶检查及维护:船舶在每次航行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船体结构完好、设备正常运转,并对必要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2. 船体清洁:船舶外部应保持清洁,船仓应清理干净,确保货物的无尘、无异味。
3. 装载货物:船舶装载货物前,必须按照货物种类和重量进行合理摆放、固定,并确保货物在航行中不会对船体稳定性产生不良影响。
三、航行过程中的驾驶规范1. 船速控制:根据所处水域情况、航行安全的需要,合理控制船速,确保航行安全。
在靠近港口、密集水域或其他限制区域,应适时减速或停船等待指示。
2. 航道遵守:必须在规定的航道内航行,遵守导航标志,不得越过或占用其他航行通道。
3. 航向维持:船舶在河道中应保持稳定的航向,不得频繁调整航向,确保不与其他船舶发生碰撞。
4. 通航时段:根据当地通航管理规定,遵守通航时间,避免在禁航时段进行航行。
5. 避让原则:在航行过程中遇到其他船舶时,应根据避免碰撞的原则,采取主动避让策略,避免与其他船舶发生碰撞事故。
6. 天气条件:根据天气预报及时了解气象情况,特别是对风力和能见度进行评估,根据气象条件合理调整航行计划,确保航行安全。
7. 水深测量:在不熟悉的水域中航行时,应及时测量水深,并根据船舶吃水情况,避开浅水、礁石等危险区域。
四、紧急情况处理1. 灭火:船舶上发生火灾时,要立即报警,启动灭火设备,并根据灭火方案进行灭火。
如情况无法控制,要及时撤离船舶,确保人员安全。
2. 船舶破损:如船舶遭受撞击、故障等破损情况,要立即停船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采取补救措施,以防事故进一步恶化。
3. 漏水:如航行途中发现船舶漏水,要停船检查漏点,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补,确保船舶不因漏水影响浮力和航行安全。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是指在内河运输领域内,对内河船舶的法定检验所遵循的技术规则。
随着内河运输的快速发展,内河船舶的数量和种类不断增加,为了确保内河航行的安全和运输效率,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下面将详细介绍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内容。
一、检验对象二、检验内容1.船体检验船体检验主要包括船舶结构、船舶材料、船舶设施等方面的检查。
检验人员需要对船舶的各个部分进行详细的检查和评估,确保船舶的结构和设施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同时,还需要对船体进行测量和评估,确保船舶的净吨位、载重量、载客量等指标符合要求。
2.设备检验设备检验主要包括船舶的各种设备和设施的检查和评估。
包括主机、辅机、通信设备、导航设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等各个方面的设备。
检验人员需要对这些设备进行详细的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性能正常,能够满足船舶运行和安全要求。
3.安全管理检验安全管理检验主要是对船舶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进行审核和检查。
检验人员需要对船舶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文件、船舶指南等进行评估,确保船舶具备良好的安全管理能力和控制措施。
4.环境保护检验环境保护检验主要是对船舶的环保设施和措施进行检查和评估。
包括船舶的排污设备、噪声和振动控制设备以及废物管理等方面的检查。
检验人员需要评估这些设施的性能和运行状况,确保船舶具备良好的环保能力。
三、检验流程1.申报与备案船舶所有人或经营者需要向相关机构进行申报,并提供船舶的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
相关机构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备案。
2.检验准备在检验前,船舶所有人或经营者需要对船舶进行检查和准备。
包括检查船舶的各个部分、设备和文件,确保船舶符合相关要求。
3.实施检验检验人员会对船舶的各个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
包括船体、设备、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检验。
检验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船舶进行抽样检验或全面检查。
4.检验报告和备案检验人员根据检验结果和评估,编制检验报告,并将其提交给相关机构。
内河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1
内河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1
《内河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是由中国政府制定和发布的,用于规范内河船舶法定检验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
该规则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定检验对象:规定了哪些类型的内河船舶需要接受法定检验,例如客船、货船、拖船等。
2. 检验周期:规定了内河船舶的法定检验周期,一般为几年一次,具体根据船舶类型和用途而定。
3. 检验内容:规定了法定检验的具体项目,包括船体结构、船舶设备、舾装设备、安全装备等方面的检查和测试。
4. 检验程序:规定了法定检验的流程和程序,包括检验前的准备工作、检验时的操作和记录、检验后的报告和证书颁发等。
5. 技术要求:规定了法定检验所需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例如船体结构的材料和强度要求、主机和辅机设备的性能指标要求等。
6. 检验机构和人员要求:规定了承担内河船法定检验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的资质要求和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内河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可能在不同年份会有所调整和修订,所以请以最新发布的规则为准。
对于2021年的技术规则,可以咨询相关政府部门或从官方网站
获取最新的版本。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年)导言内河船舶的安全运行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以下简称《技术规则》)旨在规范内河船舶法定检验的标准和程序,确保内河船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人民群众的航行安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河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航行安全条例》,制定本《技术规则》。
第二条本《技术规则》适用于内河船舶法定检验。
第三条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内河船舶进行安全技术状态检验和设备完好情况检查的活动。
第四条内河船舶法定检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倡导“依法管理、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社会效益好”的思想,注重加强内河船舶的安全管理和技术要求,提高内河航行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内河船舶法定检验应当坚持科学、公正、透明的原则,保障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为内河船舶的安全运行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第二章检验范围与标准第六条内河船舶法定检验的范围包括定期检验、防火检验、载货舱防水检验、人员非灾害断航检验、设有甲板而无货舱或空旷货舱的商船防水检验、有害物质运输船舶特种检验、特种装备检验等。
具体检验范围和标准由航运主管部门依法制定。
第三章检验程序与要求第七条内河船舶法定检验的程序包括申请检验、接受检验、检验结果处理、发证、重新检验等环节。
具体检验程序和要求由航运主管部门依法制定。
第八条内河船舶法定检验应当注重检验工作的全程控制和过程监督,确保检验的公正、准确和规范进行,防止违规操作和不当干预。
第九条内河船舶法定检验应当按照模块化、综合性的原则,注重船舶整体性能的评价,强化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和评估。
..........第四章检验机构与人员第十条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设备条件,确保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内河民船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河民船管理,保障内河航运安全,维护内河航运秩序,促进内河航运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内河航运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内河水域航行、停泊的民船,包括各类渔船、客船、货船、游船、工程船、救捞船等。
第三条内河民船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严格执法。
第四条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内河民船的监督管理。
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内河民船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内河民船所有人、经营人、船员应当遵守本规定,依法履行船舶安全、环境保护、应急处置等义务。
第二章船舶登记与检验第六条内河民船应当依法办理船舶登记手续,取得船舶登记证书。
第七条船舶登记证书应当包括船舶的基本信息、船舶所有人、船舶类型、船舶等级、船舶吨位、船舶登记日期等内容。
第八条船舶所有人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船舶所有人身份证明;(二)船舶建造或者购买的合同、发票;(三)船舶图纸和技术资料;(四)船舶检验证书;(五)其他有关材料。
第九条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对船舶进行检验,并出具船舶检验证书。
第十条船舶检验证书应当包括船舶的基本信息、船舶检验结果、检验日期、检验机构等内容。
第十一条船舶所有人应当定期对船舶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二条船舶检验证书有效期满前,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检验机构申请年度检验。
第三章船员管理第十三条船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船员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船员资格证书应当包括船员姓名、船员类型、船员等级、发证日期、发证机构等内容。
第十五条船员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前,船员应当向发证机构申请换证。
第十六条船员应当接受必要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七条船员在航行中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船舶安全。
第十八条船员应当参加船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航行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内河民船航行应当遵守航行规则,确保航行安全。
内河船舶安全检查指南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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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过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船舶过闸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船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通过我国内河船闸的船舶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船舶过闸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船舶过闸前的安全检查第四条船舶过闸前,船方应当对船舶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船舶符合过闸安全要求。
第五条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 船舶证书、检验证书是否齐全有效;2. 船舶设备是否正常运行;3. 船舶消防、救生设备是否完好;4. 船舶载重、吃水、稳性是否符合要求;5. 船舶是否具备过闸条件。
第六条船方应将安全检查情况向船闸管理部门报告,并取得船闸管理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过闸。
第三章船舶过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第七条船舶过闸过程中,船员应严格遵守船闸规定,服从船闸管理人员的指挥。
第八条船舶过闸时,应保持船舶稳定,严禁在船闸内进行任何影响船舶安全的操作。
第九条船舶过闸过程中,船员应时刻注意船舶周围环境,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船闸管理部门。
第十条船闸管理部门应加强船舶过闸过程中的安全监控,确保船舶安全过闸。
第四章船舶过闸后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船舶过闸后,船方应立即对船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航行。
第十二条船闸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船闸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船闸设施安全可靠。
第五章船舶过闸安全责任第十三条船舶过闸安全责任由船方承担,船方应建立健全船舶过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第十四条船员应严格遵守船舶过闸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船舶过闸安全。
第十五条船闸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船舶过闸安全的管理,确保船闸设施安全可靠。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船闸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是中国为了加强内河航运安全管理而制定的一套标准。
它为内河船舶的检验和维护提供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
本文将对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进行介绍。
一、规则背景及目的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是中国海事管理机构制定的,旨在确保内河船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营。
这些规则的制定基于对内河航运风险的认识和对船舶安全管理的需求。
二、适用范围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适用于内河船舶的法定检验,包括旅客船、货船、驳船、拖船等各类内河船舶。
这些规则涵盖了船舶的结构、设备、电气系统、消防设施、操作管理等方面。
三、检验内容及要求根据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的要求,检验人员将对船舶进行全面的检查,以确保船舶满足相应的安全标准。
检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船舶结构检查:检查船体的完整性和牢固性,确保船舶能够承受内河航行的压力。
2.船舶设备检查:检查船舶各种设备的工作状态和正常运行情况,包括主机、辅机、通信设备、导航设备等。
3.船舶电气系统检查:检查船舶的电气系统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包括电缆、接线、电动设备等。
4.消防设施检查:检查船舶的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能够及时应对火灾等紧急情况。
5.操作管理检查:检查船舶的操作管理是否符合规范,包括船员的资质要求、岗位分工、应急预案等。
四、检验流程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规定了一套完整的检验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安排检验、提出检验意见、核发检验证书等环节。
具体流程可根据船舶类型、情况和检验机构的要求而有所不同。
1.申请:船舶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应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申请法定检验。
2.受理:海事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受理,并准备相应的检验材料。
3.安排检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船舶实际情况,海事管理机构会安排相应的检验人员进行检验。
4.提出检验意见: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会对船舶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并要求整改。
内河船舶安全制度及操作性检查
内河船舶安全制度及操作性检查为了确保内河船舶的安全运行,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并进行操作性检查。
本文将就内河船舶安全制度及操作性检查展开讨论。
一、内河船舶安全制度1.船舶检查制度:要求船舶在出航前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齐全、运行正常以及携带必备的救生设备和保险杠。
检查可以包括对船体、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等方面的检查。
2.疏散和救援预案:船舶应制定疏散和救援预案,以便在发生危险情况时,能够快速有效地疏散和救援船上人员。
预案应明确每个成员的责任和行动流程。
3.船舶维护制度:要求船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船舶的航海设备、导航设备、通信设备等部分的维护要及时跟进。
4.船舶操作规程:船舶应建立操作规程,包括航行规则、锚位选择、航线规划等内容,确保船舶的安全性。
操作规程应制定详细的行动指南,以及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5.安全培训制度:船上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包括船舶的操作规程、救生设备的使用以及应急处置等。
培训可以通过课堂教学、演习和考核等形式进行。
内河船舶的安全操作性检查是为了评估船舶运行过程中的操作表现和合规性。
1.船载设备检查:检查船舶上的设备,包括锚、缆绳、推船机等的使用情况和状态,确保其安全可靠。
4.船舶维护保养检查:检查船舶的维护保养记录,确保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的完成情况,预防设备故障。
5.船员培训和证书复核:确认船员的培训和证书复核情况,以确保其持续更新和适应新的操作要求。
6.安全设备检查:检查船舶的各类安全设备,包括救生设备、火警设备、通信设备等,确保其完好可用。
通过制定内河船舶安全制度和实施操作性检查,可以提高内河船舶的运营安全性,减少事故的发生。
船舶管理方和船员都应重视并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养成良好的安全操作习惯。
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
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1.内河小型船舶的基本要求:对内河小型船舶的建造材料、结构、船体形状等进行规定,以确保其强度和稳定性;规定船舶各舱室的设计要求和功能分区,确保其满足相应的操作和安全要求;规范船舶的尺寸、排水量等基本参数,确定其适航性和航行能力。
2.船舶设备和装置检验:内河小型船舶应根据其使用需求配备相应的设备和装置,如主机、辅机、舵机、电源等。
对这些设备和装置的选择、安装和试验进行规定,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3.船舶消防和逃生装置检验:内河小型船舶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和逃生装置,如灭火器、自动喷水系统、应急通道等。
检验要求规定这些设备和装置的种类、数量、位置和整体布置,以确保船舶在火灾和其他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性和有效疏散。
4.船舶通信和导航设备检验:内河小型船舶应配备相应的通信、导航和定位设备,如无线电台、雷达、GPS等。
检验要求规定这些设备的种类、功能、安装位置和操作要求,以确保船舶在航行中的通讯和导航能力。
5.船舶运营和维护要求:内河小型船舶的运营和维护是确保其安全和可靠性的关键环节。
检验要求规定船舶的定期维护、检修和更新要求,确定保养记录和维修清单的管理要求,以及对船员的培训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6.检验监督和认可机制:内河小型船舶的检验应由相关的检验机构进行,以确保检查的独立性、公正性和专业性。
检验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符合检验要求的船舶进行认可,并发放相应的检验证书和安全标识。
综上所述,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是保障内河小型船舶安全和适航性的重要标准和规范。
只有严格按照这些规则进行检验和监督,才能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和交通的顺畅。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第二条中华人民共与国内河通航水域内渡口、渡船活动及安全监管与督查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设置或者撤销渡口的审批,设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指定有关部门承担对渡口与渡运安全实施监管与督查检查。
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相关规定与职责履行乡镇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与督查管理。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据各自职责权限对所辖内河通航水域内渡船的水上交通安全实施监管与督查管理。
第四条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各负其责、服务民生的原则。
第二章渡口第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在审批渡口的设置、迁移与撤销时应当充分考虑安全因素,明确渡运水域范围、渡运路线、渡运时段、渡口位置等主要内容。
审批前应当征求渡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涉及公路管理职责的,还应当征求公路管理机构的意见。
渡运水域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渡运水域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审批,并征求相应的海事管理机构意见。
禁止私设渡口。
第六条渡口的设置应当具备下列安全条件:(一)选址应当在水流平缓、水深足够、坡岸稳定、视野开阔、适宜船舶停靠的地点,并远离危险物品生产、堆放场所;(二)具备乘客、车辆上下与货物装卸的,符合规定要求的码头、通道、安全候渡区域等安全设施;(三)配备必要的救生、消防与通讯设施,以及专门管理人员。
第七条渡口应当根据其渡运对象的种类、数量、水域情况与过渡要求,合理设置码头、引道,配置必要的指示标志、船岸通讯与船舶助航等设施。
渡口引道的宽度、纵坡与码头的设置应当满足相应的技术标准。
乡镇渡口应当有可供旅客安全上下的坡道,客运量较大的乡镇渡口应当建有旅客候船亭等设施。
内河船舶安全检查简要概述
开展船舶安全检查的必要性
船舶技术状况差;船员素质不高,管理和操作水平低;船员责任意识不强,维护保养状况不佳;船东重生产轻安全,安全投入不足;部分船检机构违规检验,低质量、低标准船舶投入营运;强制性管理规定难以落实,必须加强检查;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制度形同虚设.
内河船舶安全检查的历史沿革
1984——交通部下发关于建立对到港船舶安全检查制度的决定;1985——安监局颁布《船舶安全检查暂行办法》(适用于海船);1987——安监局颁布《内河船舶安全检查暂行办法》;1989——交通部发布《长江干线在航船舶安全检查暂行规定》;1990——交通部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适用于外国籍船舶和200总吨及以上中国籍海船);1997——交通部以15号部令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增加了内河船舶);2002——部海事局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小型船舶安全检查规定》;2009——交通运输部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 《97安检规则》废止 。
正确认识船舶安检与船舶检验的关系(3)
船舶检验证书是船舶安全检查的依据2. 但是不能过于迷信船舶检验证书, 在安检中开展验船质量检查
安检中的验船质量检查(1)
三个原则:1、以认可法定检验证书为前提 2、 只作为抽查和非必查的检查项目 3、 检查的结果只作为涉及违规检验的初步证据
内河船舶安全制度及操作性检查
内河船舶安全制度及操作性检查讲义二00五年七月安全制度和操作性检查的困难缺乏一定的规范性文件和需扎实的实践经验。
第一章船舶应变部署制度及应变演习检查一,应变部署的含义04规则第八篇第四章为了保证船舶地运行中发生各种事故以后,能迅速组织施救,以减少损失而制定的一种管理制度.二,应变部署表的编制及公布要求1,大副编制部署表,船长批准2,合理分工,各司其责①全体船员统一编号,一人一号;根据职务及特长,指定应变岗位及任务;②一人一卡应变职务备忘卡,注明应变岗位,任务及编号,张贴床头,熟记在心;③下列重要埸所公布部署表:驾驶台,机舱,会议室,船员及旅客餐厅,主要走廊,公共场所等3,应变部署表样式4,对船员安排的任务内容船上水密门,防火门,阀门,舷窗,天窗,舷门和其它类似开口的关闭;救生设备的准备与降落;通信设备的使用;指定处理火灾的消防人员的配备;指定有关使用消防设备及装置方面的专门任务.部署表应写明紧急紧急报信号的细节,并规定发出警报时船舶必须采取的行动,还应写明弃船命令将如何发出.对于客船,除上述各项外,还应用文字书写的图解和应急须知,张贴在旅客舱室,其内容包括集合地点,应变时必须采取的行动和救生衣的穿着方法.指定哪些船员与旅客有关的各项任务.这些任务包括:客运部门船员向乘客发出报警,指导乘客正确穿救生衣和正确使用浮具,召集乘客到集合地点救生艇,舢板,集体用浮具登乘站,维持通道及梯道秩序,并控制乘客的动向,把毛毯送到救生艇.5,驾驶员在应变中的一般职责安排原则船长:总指挥,遇险时采取一切有力措施,指挥全体船员施救;弃船时指挥船同按职责分别携带航行日志,轮机日志,船舶证书,船员证书,重要文件,技术资料,贵重物品及现金离船,弃船前准确测定船位,船长最后离船.大副:现埸指挥,根据船长意图和施救会议决定的措施,指挥船员施救;弃船时,按《应变部署表》首先救护旅客,然后安排船员,得船长离船命令后按职责携带船上重要技术资料,重要文件离船;二副:按《应变部署表》规定的岗位和任务根据船长意图和施救会议决定的措施协助大副指挥;弃船时,按《应变部署表》首先救护旅客,然后安排船员,得船长离船命令后按职责携带船舶证书,船员证书,签证簿,各类报表,,并亲自或督促理货员带齐货物运单,记录凭证,积载图等离船;三副:在驾驶台协助船长了望,观察,传达命令,正确显示各种信号,拟电文,记载航行日志.得船长离船命令后携带《航行日志》,驾驶台各项记录,航道图,望远镜,若不设会计的船舶还应带各种备用金,帐册,票据等.4,个人备忘卡内容包括:①所列项目与应变部署表一致;应写明通用紧急警报信号的细节;写明集合地点;写明采取的必要行动.附:天恩公司备忘卡正面,备忘卡背面6,船舶编制《应变部署表》注意事项①编制在应变部署表时应考虑驾驶员的应变职责,船长为总指挥,大副一般为现埸指挥;②每个船员的应变职责必须根据其职务和特长确定应变岗位和任务;③救生艇操艇人员应选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救生筏上一般以年轻力壮的船员担任;④客船必须张贴救生衣,圈的使用方法图表,还应张贴指示旅客通往救生艇搭乘地点的经由路线的图表及标志,分别用文字说明,搭乘路线用红箭头标示,上标明"通往×××救生艇搭乘处";⑤拖轮船队应变由拖轮领导,但与拖轮联系困难时被拖船自行动作;⑥船员调动,大副应及时修正,不得空缺应变岗位.7,检查船舶应变演习时应注意的问题1,救生,消防演习应保证船舶安全和尽可能不干扰船上正常作业;2,一般不提前通知,仅对船长布置演习内容;3,安排一名安检人员跟随船长观察其指挥情况;4,安排一名安检人员随一名高级船员观察其应变演习的时间和动作;5,演习结束一般应开分析会.三,消防部署及检查消防部署是指为了保证船舶地运行中发生火灾后,能迅速组织火灾扑救,以减少损失而制定的一种管理制度.1,人员分工各船应按救火工作性质分别编队,每队指定队长一人,领导并指挥本队工作,一般可分为:水龙队,灭火机队,水桶队,隔离队指持太平斧,铁棒等物,以及关闭门窗舱口孔道风斗,隔离电路等工作,救护队主要指客船,负责救护工作及维持火场秩序,守卫各主要场所,卫生人员及警卫人员应编入此队.2,救火警报声响信号救火紧急警报★★★★★★●●●●●●连续鸣放一分钟汽笛,口哨,警铃,警报器,船钟连续短声备注前部失火★★★★★★★连鸣三次船钟一阵乱钟后击一钟声号失效时以口令宣布中部失火★★★★★★★★连鸣三次船钟一阵乱钟后击二钟后部失火★★★★★★★★★连鸣三次船钟一阵乱钟后击三钟机舱失火★★★★★★★★★★连鸣三次船钟一阵乱钟后击四钟上甲板失火★★★★★★★★★★★连鸣三次船钟一阵乱钟后击五钟解除警报连续鸣放一分钟汽笛,口哨,警铃,警报器,船钟一长声3,消防演习各队长平时应确定遇火警发生时本队之集合地点,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一演习时间一个月一次,高速客船每周一次.二演习前船长,大副,轮机长碰头确定演习时间,地点.三演习前5分钟悬挂UY信号旗.四在模拟火警现埸的船员发现火警立即以附近灭火工具扑灭,并大声呼喊"××处失火!"五驾驶台闻报后立即报告船长,船长赶驾驶台立即发出警报,全体船员参加施救.停泊中,值班者发现火警,必须立即报告值班驾驶员,遇情况危急时,得主动鸣放警报.六救火警报发出后,所有船员值班者除外应按部署表之规定,于二分钟内迅速携带其所规定携带的救火工具分别赶往现场及指定地点.各队队长应先赶往现场,听候大副或值班驾驶员停泊中指示.各队队员在预先规定地点集合听候调遣.灭火管理站的指定人员站定候令停靠码头或系带浮筒三分之一船员值班时,其救火动作按停泊中应变部署表规定执行.水龙应在警报发出五分钟内出水.七船长在火警发生后,首先考虑风向和着火部位,迅速将船转到适当方向,使着火部位背风,以免蔓延.八救火应变中,全体船员同时在思想上作好准备,可能紧接救生或弃船.尤其在油轮方面,救火时应作好弃船救生准备.九救火转入救生或弃船时,船员立即到救生或弃船应变岗位.十应变中如部份人员受伤或被困,部份地区不能进入扑救时,得下令变换队形,指定某队协助另一队或参加另一队合并工作.4,检查救火应变动演习检查注意观察以下事项:检查人员一般应分两组大多数情况下一人一组:一组跟随船长观察其指挥情况;另一组跟随一名高级船员观察应变现埸.检查时应注意作好检查记录.特别注意以下事项:①驾驶台是否按规定挂信号旗,驾驶台发出的警报信号与失火部位是否一致;②船长是否注意了风向,操作是否正确;③现埸指挥是否沉着正确,船员集合时间是否在二分钟内到达现埸;④船员是否按其职责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其职责所要求的器材到达规定岗位;船员使用消防器材是否符合操作规程并注意观察消防器材是否有效;⑤消防水龙头时间是否在5分钟内出水;射程是否有12米以上.⑥探测器操作是否正确,注意检查探测的有效性;⑦风油切断装置操作是否迅速有效;⑧火灾现埸是否彻底熄灭,有无仔细检查残火;是否向驾驶台报告火灾被熄灭的情况;火灾现埸是否清理;⑨现埸视情况船员进行必要的提问,了解船员对应变职责的熟悉程度;⑩演习结束是否进行了总结,检查现埸是否作记录四,救生应急部署及检查救生应变是指客船发生严重事故,遇他船来救或自行搁浅,先将旅客运离险境的一种措施.其部署与弃船相同,除参加护送旅客的船员外,其余留船抢险,未得弃命令不得擅自离船.1,救生警报: ··连续鸣放一分钟2,应变部署的基本要求①每艘救生艇指定一名驾驶员指挥,派一名经验丰富的船员作为副手,机动救生艇派一名能操作和维修发动机的船员.救生艇的指挥人员应有该艇船员名单,并注意使其指挥下的人员熟悉所分配的任务.救生衣正确的穿着方法及救生浮具正确使用方法的图片应张贴在餐厅及公共场所内.3,救生演习演习时间客船一个月一次;②其它船舶每季度一次,在一港换船员25%以上的离港后24小时内作一次救生演习;③举行救生演习的日期及操作细节记入《航行日志》,未按规定进行的应记述原因,并定出补作的日期;④演习时应检查救生艇,舢板及其属具的完整性,检查救生衣,浮具存放,穿着的情况并记入《航行日志》⑤召集乘客的紧急信号包括以号笛连续发出七短声一长声及其它电动信号,信号含义及对乘客行动的简明指示,应清晰收书写并张贴地起居及公共处所明显处. 4,检查救生应变动作注意观察以下事项:①船员是否熟悉救生警报信号,救生演习时的任务和程序;②是否能按规定的警报信号将船员召集到集合地点;是否按规定任务,携带规定的器材,奔向各自的岗位,执行各自的任务;③是否有效地操作艇架和施放装置及是否在5分钟内完成登乘准备工作;救生艇落水时间是否达到要求:旋转式吊柱的救生艇7分钟,手摇式及机动吊柱的救生艇5分钟;④艇机起动,正倒车是否正常,并且总时间不少于3分钟;放艇动作是否熟练;⑤救生衣穿着是否正确;救生衣是处于正常有效状态;⑥救生艇属具是否有效,齐全;⑦通信是否畅通;旅客疏散秩序是否有序;检查收艇效果如何.五,进水抢险部署及检查1,部署表编制:各船按进水抢险工作的性质,排定部署表,予以明确分工,执行抢险工作人员,由大副指定以驾驶,轮机二部门为主,不必全体船员参加.2,报警信号: ·连续鸣放一分钟3,演习:①船舶发生进水情况时,船长立即发出抢险命令,并鸣放警报,如进水程度较轻,则用口哨或警报器发出警报.②警报发出后,所有指定抢险人员,立即携带部署表中规定携带之物件奔赴现场,听候队长指挥,执行抢险任务.电报员,广播员客船即赶至工作岗位候令.③木匠或其他适当人员与机舱联系抽水.④抢险中同时全体船员应做好救生或弃船准备.⑤船长应考虑进水部位,将船转向适当地方,以缓和江水涌入,如江水涌入甚猛,情势危急,作搁船措施即收船.六,人落水营救部署及检查1,人落水营救任务由指定人员执行,执行营救任务之救生艇,应临时指定.2,船员发现人落水时,应即抛救生圈或其他浮具施救,并同时向驾驶台高呼"有人落水!"并说明从那一舷侧落水兼用手势表示,表示方法将两手上举,然后以一只手指向落水方向或吹口哨二短声或一短声,注意了望;3,台听到报警立即将船转向落水一方进行施救,并派员至高处了望而却步发出人落水警报及信号,夜间打开探照灯寻找,指定一只救生艇营救,并注意与救生艇联络.4,人落水报警信号为: ;左舷落水接二短声;右舷落水接一短声;七,弃船应变部署及检查弃船信号:······船长下达弃船命令后,下列人员完成任务经船长同意离开岗位:报务员待拍发求救电报任务;机舱值班人员得船长两次完车通知;船长最后离船并携带国旗和重要文件.弃船命令发出后,部署表内指定人员分别携带下列各项物件并负责保全:航行日志,轮机日志,车钟记录船具目录各项船舶证书和机密文件现款和帐册检查弃船应变动作注意观察事项:除与救生演习应注意的事项外,还应注意检查部署表内指定人员分别携带下列各项物件;离船人员是否得到船长同意.八,演习周期及记录1,每月一次,油轮每月两次,每季度有一次夜间和停泊中的演习;2,演习的时间,地点,类别及事由记入航行日志及演习记录簿内,并有特殊的标志,用红笔或红框框起也可.九,应变部署制度常见缺陷1,部署表编制不合理,任务未落实到人,机舱,公共处所未张贴;如船上水密门,防火门,阀门,舷窗,天窗,舷门和其它类似开口的关闭,通信设备的使用等未落实到人.2,卡,表内容不一致.3,定期演习未做,或演习记录做假.第二章驾驶台操纵及应急操舵演习驾驶台航行及操纵设备主要有:磁罗经,雷达,测深仪,探照灯,测深杆,测深锤,望远镜,倾斜仪,时钟,温度计,气压计,放大镜,海图仪器和操舵装置,车钟等.一,检查驾驶台设备操作的主要内容①高级船员是否熟悉驾驶台的控制和航行设备;值班高级船员是否熟悉所有安全和航行设备的位置及其操作;是否熟悉各种条件下航行的操作程序;检查高级船员对船舶的操纵特性,信号,最新航行资料等信息的熟悉程度;检查高级船员对设备的定期测试和检查,船舶抵港离港准备,操舵方式转换,信号,通信,操纵,紧急情况和航行日志的记载项目的熟悉程度.驾驶台操纵检查主要检查高级船员对雷达,测深仪,主操舵装置,应急舵,摇控车钟,车钟失灵应急通信,二,雷达操作检查1,雷达的基本工作原理雷达显示器有下列两组之一的量程,在0. 5,0. 75档量程上至少有2个和3个距离圈,其余各档有4~6个距离圈.0. 75,1.5,3,6,12,240. 5,2,3,4,8,16,322,雷达显示器面板开关各种雷达不同,开关数量或多或少,一般地,雷达显示器面板的主要开关和旋钮有:⑪电源开关分启动和停止两只,照明旋钮,控制照明灯的亮暗⑫发射等待⑬天线开关⑭船首线标志开关,指示船舶首向⑮聚焦旋钮,控制回波的出现和亮暗⑯增益旋钮,控制回波和杂波强弱⑰调谐旋钮,控制回波的清晰和亮度⑱辉度旋钮,控制扫描线的亮暗改变图象对比度,减弱雨雪所呈现的杂波干扰⑲固定距标辉度旋钮,控制距标的亮暗⑳位标尺旋钮,测量方位和舷角度数⑴距离标度转换开关,选择距离标度⑵显示方式转换开关,选择雷达的影像的显示方式⑶中心调节旋钮,控制扫描线起始点的位置⑷中心扩大开关,控制扫描线中心扩大成一小园⑸雨雪抑制开关,减少雨雪干扰波的影响⑹海浪抑制开关,减少海浪干扰波的影响⑺晴雨开关,根据天气选择⑻脉冲转换开关,选择雷达发射脉冲3,雷达操作检查打开电源雷达开关转至等待亮度,增益调节 3至4分钟转至发射调节调谐,增益,量程等,直到图象清晰为止.雷达操作根据雷达种类不同略有区别,但基本程序大体相同:一准备①将"增益","海浪抑制","辉度"等旋钮反时针旋至最小位置.②将"晴雨"开关至"晴"位置.③将"脉冲转换"至"长脉冲"位置.二开机⑪打开电源开关,显示面板照明灯亮,调节"照明"旋钮,使亮度适当;⑫将"发射等待"打至"等待"位置;⑬打开"天线开关",天线旋转;⑭调节"辉度"旋钮,使扫描线刚好看见;⑮调节"固定距标辉度"旋钮,使固定距标亮度适当;⑯调节"聚焦"旋钮,使固定距标最细;⑰调节"增益"旋钮,使荧光屏微露杂波信号斑点;⑱调节"中心调节"旋钮,使扫描线起始点处于全适位置;⑲电源开关至"等待"3分钟后,显示面板指示灯发亮后,将其至于"发射",发射机开始工作;⑳调节"调谐"旋钮,使回波图像最强;⑴改变量程时,先将"辉度"调小,若改用近距离量程,可将"脉冲转换"开关至"短脉冲"位置,使图像清晰,调节"距离标度转换开关,选择距离标度;⑵有雨雪干扰时,晴雨"开关至"雨"位置;⑶有波浪干扰时,调节"海浪抑制"开关,减少海浪干扰波的影响⑷精测物标距离时,可用活动距标;⑸测方位时,转动"方位标尺"旋转测取;⑹当暂时不用雷达时,应将雷达高压开关置"等待"位置.三关机⑪关高压,应将雷达高压开关置"等待"位置.⑫将"增益","海浪抑制","辉度"等旋钮反时针旋至最小位置.⑬关于线开关.⑭关雷达电源.⑮断开船电.4,检查高级船员对雷达的操作主要注意事项⑪操作程序与该雷达的操作规程是否一致.⑫检查雷达的性能是否正常,各主要旋钮功能是否能有效发挥作用.⑬检查是否正确,熟练地测量目标的距离,方位;并通过雷达观察能迅速发现视距范围内的目标.⑭如雷达有两路电源供电时,检查其转换到另一电源是否时即刻能正常工作. ⑮雷达从冷态起动后,是否在3分钟内进入正常工作状态.三,测深仪操作检查回声测深仪一般至少有2个量程,其显示器有数码显示或连续记录的形式,设有起动, 转换量程,调节深度等操纵机构旋,按钮.现大多用数字测深仪.检查时主要注意测深仪能否正常使用;驾驶员操作是否熟练,能否正确选择量程及准确测量水深;对连续记录测深仪看是否走纸, 以确定是否好坏.四,操舵装置操作检查1,主操舵装置的基本性能与配置①采用动力操舵装置,满载吃水最大航速时,从一舷35°至另一舷35°所需时间,急流航段为12秒;船长小于米的为15秒;其它航区为20秒.②电动或电动液压操舵装置设的两套电动机或两套液压泵组,其转换时间不超过10秒,且设有转换标记.③液压泵或气动操舵装置的压缩机由主机带动的应设有蓄能器或手动液压泵.④人力机械或人力液压作主操舵装置,从一舷35°至另一舷35°所需时间,急流航段不大于15秒;其它航区不大于20秒.否则设备用操舵装置.2,辅助操舵装置转舵扭矩不超过25KN.M的非急流航段段船舶设置一套电动机或电动液压泵组是设置.采用人力机械或独立人力液压操舵装置作辅助操舵装置的,从一舷15°至另一舷15°所需时间,急流航段不大于40秒;其它航区不大于60秒.主操舵装置转到主操舵装置应迅速,简便,可靠.3,操舵装置操作检查①对舵效进行试验,检查从一舷转至另一舷的时间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应注意的是我们检查不可能是在满载全速情况下进行,大致就行了,对应急舵能在驾驶室控制的应进行测试,也可以在舵机房内测试;②检查是否在操舵装置的电动控制装置发生故障时能否在驾驶室和机舱发出报警信号,同时应急电动机是否能自动投入动行,要求船员测试有应急发电机的船舶;③舵角限位器角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C级航区如采用平板舵则不超过45°,其它航区不超过36.5°④操舵人员操舵是否熟练,对设有两套电动机或两套液压泵组操舵装置的转换操作是否正确,时间是否达到不超过10秒的要求.⑤检查通往舵机房的通迅设备是否可用;船员应用是否熟练.五,应急操舵演习设有应急电源供应的应急操舵装置的电动机应满足下列要求:主电源故障时,操舵装置的直流应急电动机及其控制装置应能自动工作保持1小时连工作;操作检查要求:①高级船员是否熟悉应急舵的转换及应急舵的特性;②询问驾驶员及舵工对操舵装置的调试和转换,以及转换后的操作方法;③检查船员对主操舵装置和辅助操舵装置的动力设备断电应急操作,检查其操作程序的熟悉程度;设有辅助操舵装置的船舶检查其主操舵装置发生故障时,辅助操舵装置能否在紧急时迅速投入工作.一般航区转舵时间不大于60秒.④值班高级船员是否熟悉驾驶台与舵机房之间的通信设备的位置和操作;⑤负责舵机的高级船员是否熟悉操舵装置的应急电源;⑥检查应急操舵演习确认船员熟悉其各自职责并正确使用船上的操舵装置;⑦查看《航行日志》是否进行了定期应急操舵演习,一般三个月一次.第三章防污染设备操作检查一,油水分离器及滤油设备的配备要求船舶柴油机总功率额定处理量标准认可总功率≥440KW220KW≤总功率,要求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动制度,统一规定每月15日为港航各单位的''安全活动日'',此后,内河船舶也推广这种制度,并一直沿用至今. 一,安全活动日的形式学习文件或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应变演练,演习;船舶设备操作训练,安全知识讲座等.二,检查时注意事项内河船舶安全活动日制度目前无统一的规定,但有规模的船公司一般都要求船舶建立安全活动日制度,其基本要求有:1,有无《安全活动日记录簿》.2,有无定期进行"安全活动日"活动,一般每月进行一次,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和消防及救生设备的用法及有关知识.第七章值班制度1992年,交通部安全监督局以安监字[1992]112号文发布了《内河船舶驾驶员值班规则》,《内河船舶轮机员值班规则》明确规定了航行,停泊,交接班中值班驾驶员,轮机员的职责,是保障船舶安全的重要制度.内河船舶根据本规则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并在驾驶台,机舱适当位置张贴内容应有航行,停泊,作业时配员的要求及值班员应履行职责及交接事项.安检人员检查值班制度时注意以下事项:1,船舶是否制订值班制度并在驾驶台,机舱张贴;2,航行中,高级船员的配备是否满足最低配员的要求,检查在船持证船员与配员证书的核员是否一致,是否与《签证簿》校核的一致.3,停泊中检查其在船船员是否满足停泊值班制度规定的数额.根据《最低安全配员规则》规定,船舶在停泊期间,船长和大副,轮机长和大管轮不得同时离船.为保持船舶及相关设备安全有效运转,船舶停泊期间都应当至少留一个工班人员在船.4,停泊中注意检查值班人员是否在岗位,装卸作业时值班人员是否在相应的岗位履行职责,是否有违章行为.5,检查《内河航行日志》记载情况,了解值班情况,检查值班职责履行情况,如检查值班人员名单有无记载,交接班有无签名,交接时有无交接注意事项签注等. 附:天恩航行值班制度天恩停泊值班制度天恩交接班制度季节性安全措施由于河流水位,流态,流速及航道因季度不同发生变化,如洪水,枯水及台风等因素影响明显,船舶在这些特殊时段需采取特别的安全防范措施,这些措施事先根据多年来的航行规律和经验制定为预防措施,这些措施称为季节性安全措施. 一,季节性安全措施主要种类。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船舶安全管理的要求,内河渡口渡船需要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1. 渡船应该经过合法注册并取得相应的船舶安全检验证书,并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救生圈、救生衣、救生艇、火灾灭火器等。
2. 渡船的船长和船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持有有效的船员证书,并且熟悉航行规则和安全操作程序。
3. 渡船应该定期进行船舶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船舶的结构和设备的完好性,防止漏水、断裂、松动等情况的发生。
4. 渡口的环境应该符合安全要求,包括有良好的泊位、登船搭乘设施和紧急疏散通道,以及防止行人和车辆进入渡船工作区域。
5. 渡船应该制定紧急情况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如火灾、倾覆、事故等,确保乘客和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6. 渡船应该在航行前进行必要的天气和水文条件的判断,如果遇到恶劣的天气和水文条件,应该停运或改变航线,确保航行安全。
7. 渡口应该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渡船的安全操作和乘客的安全。
在实际操作中,渡船公司和渡口管理部门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细化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提升内河渡船的安全
管理水平。
同时,乘客也应该自觉遵守渡船的秩序和安全规定,确保渡船出行的安全。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4篇)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内河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渡船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内河渡口渡船及其相关渡运活动的安全管理,包括渡口管理机构和渡船经营者的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
第三条渡口管理机构应加强渡船渡运安全的组织调度、督导检查和事故处理工作,提高渡口渡船的安全运行水平。
第四条渡船经营者应保障船舶、设备和人员的安全,遵守渡船安全操作规程,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
第二章渡船渡口管理机构的安全责任第五条渡口管理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设立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渡口管理机构应按照相应标准建设和维护渡船渡口,确保渡口设施的安全可靠。
第七条渡口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渡船准点发车制度,确保船舶运行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第八条渡口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渡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渡船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水平。
第九条渡口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渡口渡船的安全隐患。
第三章渡船经营者的安全责任第十条渡船经营者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取得经营许可证,并定期进行相关检查和验收。
第十一条渡船经营者应保障渡船设备和船员的安全,确保渡运过程中无故障和事故。
第十二条渡船经营者应制定和落实渡船安全操作规程,规范船舶运行和应急处置程序。
第十三条渡船经营者应加强对船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渡船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渡船经营者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渡运活动符合安全规范。
第四章渡船渡运安全管理第十五条渡船渡运活动应遵循下列原则:(一)保证渡运过程平稳、安全、迅速;(二)确保运力满足需求,严禁超载和超时运营;(三)减少与其他船只的碰撞和正面交叉;(四)保证船舶设备的完好和工作正常;(五)加强与渡口管理机构的沟通和协调。
第十六条渡船渡运过程中,禁止从事下列活动:(一)在船上吸烟、聚众、吵闹等影响安全的行为;(二)乘客未按指示或超载上船;(三)船舶超速行驶或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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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船舶安全制度及操作性检查讲义二00五年七月安全制度和操作性检查的困难缺乏一定的规范性文件和需扎实的实践经验。
第一章船舶应变部署制度及应变演习检查一,应变部署的含义04规则第八篇第四章为了保证船舶地运行中发生各种事故以后,能迅速组织施救,以减少损失而制定的一种管理制度.二,应变部署表的编制及公布要求1,大副编制部署表,船长批准2,合理分工,各司其责①全体船员统一编号,一人一号;根据职务及特长,指定应变岗位及任务;②一人一卡应变职务备忘卡,注明应变岗位,任务及编号,张贴床头,熟记在心;③下列重要埸所公布部署表:驾驶台,机舱,会议室,船员及旅客餐厅,主要走廊,公共场所等3,应变部署表样式4,对船员安排的任务内容船上水密门,防火门,阀门,舷窗,天窗,舷门和其它类似开口的关闭;救生设备的准备与降落;通信设备的使用;指定处理火灾的消防人员的配备;指定有关使用消防设备及装置方面的专门任务.部署表应写明紧急报信号的细节,并规定发出警报时船舶必须采取的行动,还应写明弃船命令将如何发出.对于客船,除上述各项外,还应用文字书写的图解和应急须知,张贴在旅客舱室,其内容包括集合地点,应变时必须采取的行动和救生衣的穿着方法.指定哪些船员与旅客有关的各项任务.这些任务包括:客运部门船员向乘客发出报警,指导乘客正确穿救生衣和正确使用浮具,召集乘客到集合地点救生艇,舢板,集体用浮具登乘站,维持通道及梯道秩序,并控制乘客的动向,把毛毯送到救生艇.5,驾驶员在应变中的一般职责安排原则船长:总指挥,遇险时采取一切有力措施,指挥全体船员施救;弃船时指挥船同按职责分别携带航行日志,轮机日志,船舶证书,船员证书,重要文件,技术资料,贵重物品及现金离船,弃船前准确测定船位,船长最后离船.大副:现埸指挥,根据船长意图和施救会议决定的措施,指挥船员施救;弃船时,按《应变部署表》首先救护旅客,然后安排船员,得船长离船命令后按职责携带船上重要技术资料,重要文件离船;二副:按《应变部署表》规定的岗位和任务根据船长意图和施救会议决定的措施协助大副指挥;弃船时,按《应变部署表》首先救护旅客,然后安排船员,得船长离船命令后按职责携带船舶证书,船员证书,签证簿,各类报表,,并亲自或督促理货员带齐货物运单,记录凭证,积载图等离船;三副:在驾驶台协助船长了望,观察,传达命令,正确显示各种信号,拟电文,记载航行日志.得船长离船命令后携带《航行日志》,驾驶台各项记录,航道图,望远镜,若不设会计的船舶还应带各种备用金,帐册,票据等.4,个人备忘卡内容包括:①所列项目与应变部署表一致;应写明通用紧急警报信号的细节;写明集合地点;写明采取的必要行动.附:xx公司备忘卡正面,备忘卡背面6,船舶编制《应变部署表》注意事项①编制在应变部署表时应考虑驾驶员的应变职责,船长为总指挥,大副一般为现埸指挥;②每个船员的应变职责必须根据其职务和特长确定应变岗位和任务;③救生艇操艇人员应选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救生筏上一般以年轻力壮的船员担任;④客船必须张贴救生衣,圈的使用方法图表,还应张贴指示旅客通往救生艇搭乘地点的经由路线的图表及标志,分别用文字说明,搭乘路线用红箭头标示,上标明"通往×××救生艇搭乘处";⑤拖轮船队应变由拖轮领导,但与拖轮联系困难时被拖船自行动作;⑥船员调动,大副应及时修正,不得空缺应变岗位.7,检查船舶应变演习时应注意的问题1,救生,消防演习应保证船舶安全和尽可能不干扰船上正常作业;2,一般不提前通知,仅对船长布置演习内容;3,安排一名安检人员跟随船长观察其指挥情况;4,安排一名安检人员随一名高级船员观察其应变演习的时间和动作;5,演习结束一般应开分析会.三,消防部署及检查消防部署是指为了保证船舶地运行中发生火灾后,能迅速组织火灾扑救,以减少损失而制定的一种管理制度.1,人员分工各船应按救火工作性质分别编队,每队指定队长一人,领导并指挥本队工作,一般可分为:水龙队,灭火机队,水桶队,隔离队指持太平斧,铁棒等物,以及关闭门窗舱口孔道风斗,隔离电路等工作,救护队主要指客船,负责救护工作及维持火场秩序,守卫各主要场所,卫生人员及警卫人员应编入此队.2,救火警报声响信号救火紧急警报★★★★★★●●●●●●连续鸣放一分钟汽笛,口哨,警铃,警报器,船钟连续短声备注★★★★★★★xx三次船钟一阵乱钟后击一钟声号失效时以口令宣布中部失火★★★★★★★★xx三次船钟一阵乱钟后击二钟后部失火★★★★★★★★★xx三次船钟一阵乱钟后击三钟机舱失火★★★★★★★★★★xx三次船钟一阵乱钟后击四钟上甲板失火★★★★★★★★★★★xx三次船钟一阵乱钟后击五钟连续鸣放一分钟汽笛,口哨,警铃,警报器,船钟一长声3,消防演习各队长平时应确定遇火警发生时本队之集合地点,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一演习时间一个月一次,高速客船每周一次.二演习前船长,大副,轮机长碰头确定演习时间,地点.三演习前5分钟悬挂UY信号旗.四在模拟火警现埸的船员发现火警立即以附近灭火工具扑灭,并大声呼喊"××处失火!"五驾驶台闻报后立即报告船长,船长赶驾驶台立即发出警报,全体船员参加施救.停泊中,值班者发现火警,必须立即报告值班驾驶员,遇情况危急时,得主动鸣放警报.六救火警报发出后,所有船员值班者除外应按部署表之规定,于二分钟内迅速携带其所规定携带的救火工具分别赶往现场及指定地点.各队队长应先赶往现场,听候大副或值班驾驶员停泊中指示.各队队员在预先规定地点集合听候调遣.灭火管理站的指定人员站定候令停靠码头或系带浮筒三分之一船员值班时,其救火动作按停泊中应变部署表规定执行.水龙应在警报发出五分钟内出水.七船长在火警发生后,首先考虑风向和着火部位,迅速将船转到适当方向,使着火部位背风,以免蔓延.八救火应变中,全体船员同时在思想上作好准备,可能紧接救生或弃船.尤其在油轮方面,救火时应作好弃船救生准备.九救火转入救生或弃船时,船员立即到救生或弃船应变岗位.十应变中如部份人员受伤或被困,部份地区不能进入扑救时,得下令变换队形,指定某队协助另一队或参加另一队合并工作.4,检查救火应变动演习检查注意观察以下事项:检查人员一般应分两组大多数情况下一人一组:一组跟随船长观察其指挥情况;另一组跟随一名高级船员观察应变现埸.检查时应注意作好检查记录.特别注意以下事项:①驾驶台是否按规定挂信号旗,驾驶台发出的警报信号与失火部位是否一致;②船长是否注意了风向,操作是否正确;③现埸指挥是否沉着正确,船员集合时间是否在二分钟内到达现埸;④船员是否按其职责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其职责所要求的器材到达规定岗位;船员使用消防器材是否符合操作规程并注意观察消防器材是否有效;⑤消防水龙头时间是否在5分钟内出水;射程是否有12米以上.⑥探测器操作是否正确,注意检查探测的有效性;⑦风油切断装置操作是否迅速有效;⑧火灾现埸是否彻底熄灭,有无仔细检查残火;是否向驾驶台报告火灾被熄灭的情况;火灾现埸是否清理;⑨现埸视情况船员进行必要的提问,了解船员对应变职责的熟悉程度;⑩演习结束是否进行了总结,检查现埸是否作记录四,救生应急部署及检查救生应变是指客船发生严重事故,遇他船来救或自行搁浅,先将旅客运离险境的一种措施.其部署与弃船相同,除参加护送旅客的船员外,其余留船抢险,未得弃命令不得擅自离船.1,救生警报:··连续鸣放一分钟2,应变部署的基本要求①每艘救生艇指定一名驾驶员指挥,派一名经验丰富的船员作为副手,机动救生艇派一名能操作和维修发动机的船员.救生艇的指挥人员应有该艇船员名单,并注意使其指挥下的人员熟悉所分配的任务.救生衣正确的穿着方法及救生浮具正确使用方法的图片应张贴在餐厅及公共场所内.3,救生演习演习时间客船一个月一次;②其它船舶每季度一次,在一港换船员25%以上的离港后24小时内作一次救生演习;③举行救生演习的日期及操作细节记入《航行日志》,未按规定进行的应记述原因,并定出补作的日期;④演习时应检查救生艇,舢板及其属具的完整性,检查救生衣,浮具存放,穿着的情况并记入《航行日志》⑤召集乘客的紧急信号包括以号笛连续发出七短声一长声及其它电动信号,信号含义及对乘客行动的简明指示,应清晰收书写并张贴地起居及公共处所明显处.4,检查救生应变动作注意观察以下事项:①船员是否熟悉救生警报信号,救生演习时的任务和程序;②是否能按规定的警报信号将船员召集到集合地点;是否按规定任务,携带规定的器材,奔向各自的岗位,执行各自的任务;③是否有效地操作艇架和施放装置及是否在5分钟内完成登乘准备工作;救生艇落水时间是否达到要求:旋转式吊柱的救生艇7分钟,手摇式及机动吊柱的救生艇5分钟;④艇机起动,正倒车是否正常,并且总时间不少于3分钟;放艇动作是否熟练;⑤救生衣穿着是否正确;救生衣是处于正常有效状态;⑥救生艇属具是否有效,xx;⑦通信是否畅通;旅客疏散秩序是否有序;检查收艇效果如何.五,进水抢险部署及检查1,部署表编制:各船按进水抢险工作的性质,排定部署表,予以明确分工,执行抢险工作人员,由大副指定以驾驶,轮机二部门为主,不必全体船员参加.2,报警信号:·连续鸣放一分钟3,演习:①船舶发生进水情况时,船长立即发出抢险命令,并鸣放警报,如进水程度较轻,则用口哨或警报器发出警报.②警报发出后,所有指定抢险人员,立即携带部署表中规定携带之物件奔赴现场,听候队长指挥,执行抢险任务.电报员,广播员客船即赶至工作岗位候令.③木匠或其他适当人员与机舱联系抽水.④抢险中同时全体船员应做好救生或弃船准备.⑤船长应考虑进水部位,将船转向适当地方,以缓和江水涌入,如江水涌入甚猛,情势危急,作搁船措施即收船.六,人落水营救部署及检查1,人落水营救任务由指定人员执行,执行营救任务之救生艇,应临时指定.2,船员发现人落水时,应即抛救生圈或其他浮具施救,并同时向驾驶台高呼"有人落水!"并说明从那一舷侧落水兼用手势表示,表示方法将两手上举,然后以一只手指向落水方向或吹口哨二短声或一短声,注意了望;3,台听到报警立即将船转向落水一方进行施救,并派员至高处了望而却步发出人落水警报及信号,夜间打开探照灯寻找,指定一只救生艇营救,并注意与救生艇联络.4,人落水报警信号为:;左舷落水接二短声;右舷落水接一短声;七,弃船应变部署及检查弃船信号:······船长下达弃船命令后,下列人员完成任务经船长同意离开岗位:报务员待拍发求救电报任务;机舱值班人员得船长两次完车通知;船长最后离船并携带国旗和重要文件.弃船命令发出后,部署表内指定人员分别携带下列各项物件并负责保全:航行xx,轮机xx,车钟记录船具目录各项船舶证书和机密文件现款和帐册检查弃船应变动作注意观察事项:除与救生演习应注意的事项外,还应注意检查部署表内指定人员分别携带下列各项物件;离船人员是否得到船长同意.八,演习周期及记录1,每月一次,油轮每月两次,每季度有一次夜间和停泊中的演习;2,演习的时间,地点,类别及事由记入航行日志及演习记录簿内,并有特殊的标志,用红笔或红框框起也可.九,应变部署制度常见缺陷1,部署表编制不合理,任务未落实到人,机舱,公共处所未张贴;如船上水密门,防火门,阀门,舷窗,天窗,舷门和其它类似开口的关闭,通信设备的使用等未落实到人.2,卡,表内容不一致.3,定期演习未做,或演习记录做假.第二章驾驶台操纵及应急操舵演习驾驶台航行及操纵设备主要有:磁罗经,雷达,测深仪,探照灯,测深杆,测深锤,望远镜,倾斜仪,时钟,温度计,气压计,放大镜,海图仪器和操舵装置,车钟等.一,检查驾驶台设备操作的主要内容①高级船员是否熟悉驾驶台的控制和航行设备;值班高级船员是否熟悉所有安全和航行设备的位置及其操作;是否熟悉各种条件下航行的操作程序;检查高级船员对船舶的操纵特性,信号,最新航行资料等信息的熟悉程度;检查高级船员对设备的定期测试和检查,船舶抵港离港准备,操舵方式转换,信号,通信,操纵,紧急情况和航行日志的记载项目的熟悉程度.驾驶台操纵检查主要检查高级船员对雷达,测深仪,主操舵装置,应急舵,摇控车钟,车钟失灵应急通信,二,xx操作检查1,xx的基本工作原理雷达显示器有下列两组之一的量程,在0.5,0.75档量程上至少有2个和3个距离圈,其余各档有4~6个距离圈.0. 75,1.5,3,6,12,240. 5,2,3,4,8,16,322,xx显示器面板开关各种雷达不同,开关数量或多或少,一般地,雷达显示器面板的主要开关和旋钮有:⑪电源开关分启动和停止两只,照明旋钮,控制照明灯的亮暗⑫发射等待⑬天线开关⑭船首线标志开关,指示船舶首向⑮聚焦旋钮,控制回波的出现和亮暗⑯增益旋钮,控制回波和杂波强弱⑰调谐旋钮,控制回波的清晰和亮度⑱辉度旋钮,控制扫描线的亮暗改变图象对比度,减弱雨雪所呈现的杂波干扰⑲固定距标辉度旋钮,控制距标的亮暗⑳位标尺旋钮,测量方位和舷角度数⑴距离标度转换开关,选择距离标度⑵显示方式转换开关,选择雷达的影像的显示方式⑶中心调节旋钮,控制扫描线起始点的位置⑷中心扩大开关,控制扫描线中心扩大成一小园⑸雨雪抑制开关,减少雨雪干扰波的影响⑹海浪抑制开关,减少海浪干扰波的影响⑺晴雨开关,根据天气选择⑻脉冲转换开关,选择xx发射脉冲3,xx操作检查打开电源雷达开关转至等待亮度,增益调节3至4分钟转至发射调节调谐,增益,量程等,直到图象清晰为止.雷达操作根据雷达种类不同略有区别,但基本程序大体相同:一准备①将"增益","海浪抑制","辉度"等旋钮反时针旋至最小位置.②将"晴雨"开关至"晴"位置.③将"脉冲转换"至"长脉冲"位置.二开机⑪打开电源开关,显示面板照明灯亮,调节"照明"旋钮,使亮度适当; ⑫将"发射等待"打至"等待"位置;⑬打开"天线开关",天线旋转;⑭调节"辉度"旋钮,使扫描线刚好看见;⑮调节"固定距标辉度"旋钮,使固定距标亮度适当;⑯调节"聚焦"旋钮,使固定距标最细;⑰调节"增益"旋钮,使荧光屏微露杂波信号斑点;⑱调节"中心调节"旋钮,使扫描线起始点处于全适位置;⑲电源开关至"等待"3分钟后,显示面板指示灯发亮后,将其至于"发射",发射机开始工作;⑳调节"调谐"旋钮,使回波图像最强;⑴改变量程时,先将"辉度"调小,若改用近距离量程,可将"脉冲转换"开关至"短脉冲"位置,使图像清晰,调节"距离标度转换开关,选择距离标度;⑵有雨雪干扰时,晴雨"开关至"雨"位置;⑶有波浪干扰时,调节"海浪抑制"开关,减少海浪干扰波的影响⑷精测物标距离时,可用活动距标;⑸测方位时,转动"方位标尺"旋转测取;⑹当暂时不用雷达时,应将雷达高压开关置"等待"位置.三关机⑪关高压,应将雷达高压开关置"等待"位置.⑫将"增益","海浪抑制","辉度"等旋钮反时针旋至最小位置.⑬关于线开关.⑭关xx电源.⑮断开船电.4,检查高级船员对雷达的操作主要注意事项⑪操作程序与该xx的操作规程是否一致.⑫检查雷达的性能是否正常,各主要旋钮功能是否能有效发挥作用.⑬检查是否正确,熟练地测量目标的距离,方位;并通过雷达观察能迅速发现视距范围内的目标.⑭如雷达有两路电源供电时,检查其转换到另一电源是否时即刻能正常工作.⑮雷达从冷态起动后,是否在3分钟内进入正常工作状态.三,测深仪操作检查回声测深仪一般至少有2个量程,其显示器有数码显示或连续记录的形式,设有起动,转换量程,调节深度等操纵机构旋,按钮.现大多用数字测深仪.检查时主要注意测深仪能否正常使用;驾驶员操作是否熟练,能否正确选择量程及准确测量水深;对连续记录测深仪看是否走纸,以确定是否好坏.四,操舵装置操作检查1,主操舵装置的基本性能与配置①采用动力操舵装置,满载吃水最大航速时,从一舷35°至另一舷35°所需时间,急流航段为12秒;船长小于米的为15秒;其它航区为20秒.②电动或电动液压操舵装置设的两套电动机或两套液压泵组,其转换时间不超过10秒,且设有转换标记.③液压泵或气动操舵装置的压缩机由主机带动的应设有蓄能器或手动液压泵.④人力机械或人力液压作主操舵装置,从一舷35°至另一舷35°所需时间,急流航段不大于15秒;其它航区不大于20秒.否则设备用操舵装置.2,辅助操舵装置转舵扭矩不超过25KN.M的非急流航段段船舶设置一套电动机或电动液压泵组是设置.采用人力机械或独立人力液压操舵装置作辅助操舵装置的,从一舷15°至另一舷15°所需时间,急流航段不大于40秒;其它航区不大于60秒.主操舵装置转到主操舵装置应迅速,简便,可靠.3,操舵装置操作检查①对舵效进行试验,检查从一舷转至另一舷的时间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应注意的是我们检查不可能是在满载全速情况下进行,大致就行了,对应急舵能在驾驶室控制的应进行测试,也可以在舵机房内测试;②检查是否在操舵装置的电动控制装置发生故障时能否在驾驶室和机舱发出报警信号,同时应急电动机是否能自动投入动行,要求船员测试有应急发电机的船舶;③舵角限位器角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C级航区如采用平板舵则不超过45°,其它航区不超过36.5°④操舵人员操舵是否熟练,对设有两套电动机或两套液压泵组操舵装置的转换操作是否正确,时间是否达到不超过10秒的要求.⑤检查通往舵机房的通迅设备是否可用;船员应用是否熟练.五,应急操舵演习设有应急电源供应的应急操舵装置的电动机应满足下列要求:主电源故障时,操舵装置的直流应急电动机及其控制装置应能自动工作保持1小时连工作;操作检查要求:①高级船员是否熟悉应急舵的转换及应急舵的特性;②询问驾驶员及舵工对操舵装置的调试和转换,以及转换后的操作方法;③检查船员对主操舵装置和辅助操舵装置的动力设备断电应急操作,检查其操作程序的熟悉程度;设有辅助操舵装置的船舶检查其主操舵装置发生故障时,辅助操舵装置能否在紧急时迅速投入工作.一般航区转舵时间不大于60秒.④值班高级船员是否熟悉驾驶台与舵机房之间的通信设备的位置和操作;⑤负责舵机的高级船员是否熟悉操舵装置的应急电源;⑥检查应急操舵演习确认船员熟悉其各自职责并正确使用船上的操舵装置;⑦查看《航行日志》是否进行了定期应急操舵演习,一般三个月一次.第三章防污染设备操作检查一,油水分离器及滤油设备的配备要求船舶柴油机总功率额定处理量标准认可总功率≥440KW220KW≤总功率,要求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动制度,统一规定每月15日为港航各单位的''安全活动日'',此后,内河船舶也推广这种制度,并一直沿用至今.一,安全活动日的形式学习文件或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应变演练,演习;船舶设备操作训练,安全知识讲座等.二,检查时注意事项内河船舶安全活动日制度目前无统一的规定,但有规模的船公司一般都要求船舶建立安全活动日制度,其基本要求有:1,有无《安全活动日记录簿》.2,有无定期进行"安全活动日"活动,一般每月进行一次,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和消防及救生设备的用法及有关知识.第七章值班制度1992年,交通部安全监督局以安监字[1992]112号文发布了《内河船舶驾驶员值班规则》,《内河船舶轮机员值班规则》明确规定了航行,停泊,交接班中值班驾驶员,轮机员的职责,是保障船舶安全的重要制度.内河船舶根据本规则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并在驾驶台,机舱适当位置张贴内容应有航行,停泊,作业时配员的要求及值班员应履行职责及交接事项.安检人员检查值班制度时注意以下事项:1,船舶是否制订值班制度并在驾驶台,机舱张贴;2,航行中,高级船员的配备是否满足最低配员的要求,检查在船持证船员与配员证书的核员是否一致,是否与《签证簿》校核的一致.3,停泊中检查其在船船员是否满足停泊值班制度规定的数额.根据《最低安全配员规则》规定,船舶在停泊期间,船长和大副,轮机长和大管轮不得同时离船.为保持船舶及相关设备安全有效运转,船舶停泊期间都应当至少留一个工班人员在船.4,停泊中注意检查值班人员是否在岗位,装卸作业时值班人员是否在相应的岗位履行职责,是否有违章行为.5,检查《内河航行日志》记载情况,了解值班情况,检查值班职责履行情况,如检查值班人员名单有无记载,交接班有无签名,交接时有无交接注意事项签注等.附:xx航行值班制度xx停泊值班制度xx交接班制度季节性xx由于河流水位,流态,流速及航道因季度不同发生变化,如洪水,枯水及台风等因素影响明显,船舶在这些特殊时段需采取特别的安全防范措施,这些措施事先根据多年来的航行规律和经验制定为预防措施,这些措施称为季节性安全措施.一,季节性安全措施主要种类1,船舶xx季节xx:揭示洪水期水位变化快,航标易漂流,漫坪水位等特点,提出洪水期航行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如关键航段船长监航,锚泊时加强值班等.2,枯水季节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