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的种类和特点 人身保险的作用及意义

合集下载

保险中的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

保险中的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

保险中的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保险是一种通过支付保险费来转移风险的金融工具。

在保险领域,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是两个重要的类别。

人身保险主要关注人的生命、健康和财务安全,而财产保险则涉及到物品、房屋和车辆等财产的保护。

本文将分别探讨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的基本概念、作用和特点,以及它们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

一、人身保险人身保险是指以个人的生命、健康和财务安全为保险对象的一种保险形式。

常见的人身保险包括寿险、健康险和意外险等。

人身保险的作用是提供经济保障,以帮助被保险人或其家庭在意外事件发生时能够应对可能的财务困难。

人身保险的特点是风险分散和长期性。

通过大量的人员参与和交纳保险费,保险公司能够将风险分散到更广泛的范围内,从而保证每个参与者都能够得到保障。

此外,人身保险多数是长期合同,意味着被保险人将支付保险费一段时间,以获得长期的保障。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人身保险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寿险可以为家庭提供经济保障,在意外丧失中提供收入支持。

健康险可以帮助支付医疗费用,减轻个人和家庭的负担。

意外险可以在意外伤害发生时提供保险金,用于治疗或康复等需要。

人身保险的存在提供了一种安全感,使我们在面对风险和不确定性时能够更加从容地应对。

二、财产保险财产保险是指以各种财产,如房屋、车辆、企业设备等为保险对象的保险形式。

常见的财产保险包括房屋保险、汽车保险和商业财产保险等。

财产保险的作用是为财产损失提供经济赔偿,以降低个人或企业的财务风险。

财产保险的特点是赔偿性和事后性。

财产保险通常是在财产受损或丢失后才会赔偿,而不是提前支付保险费。

此外,财产保险的赔偿金额通常是根据财产估值和保险条款来确定的。

财产保险在我们的生活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例如,汽车保险可以为车辆发生事故或被盗窃时提供赔偿,减轻个人的经济负担。

房屋保险可以保护房屋免受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的损害。

对于企业来说,商业财产保险可以保障企业的资产和设备不受损失。

总结: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在保险领域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人身保险的特点有什么

人身保险的特点有什么

人身保险的特点有什么人身保险是一种保险形式,旨在为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提供财务保障。

人身保险的特点如下:1.生命保险:人身保险最基本的形式是生命保险,它旨在提供在被保险人生命期间或其去世后的财务保障。

生命保险可以帮助家庭在被保险人去世后支付丧葬费用、债务、子女教育费用等。

2.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另一种重要的人身保险形式,旨在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费用的保障。

健康保险可以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门诊诊疗费用等,可以帮助被保险人应对意外事故或疾病治疗的财务压力。

3.残疾保险:残疾保险旨在为被保险人提供财务保障,当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疾病导致失去能够工作或独立生活的能力时,可以获得保险金的支持。

这种保险形式可以帮助被保险人应对日常生活需要,并提供福利支持。

4.重疾保险:重疾保险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在罹患严重疾病时能够获得经济支持。

该保险形式提供一次性保险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生活开支等,确保被保险人能够获得综合治疗和长期复原。

5.租赁保险:租赁保险主要应对租用房屋和租赁汽车等情况,提供针对意外损失和责任的保障。

例如,租赁房屋保险可以帮助被保险人应对房屋损坏或被盗的情况。

6.人寿投保:人寿投保是一种保险策略,旨在帮助个人在退休之后获得经济收入。

人寿投保需要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缴纳保费,并在退休时获得一定的保险金支付。

7.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在退休后能够继续获得稳定的经济收入,用于支付日常生活费用。

养老保险通常需要在职业生涯中连续缴纳一定的保费,以确保退休后能够获得相应的退休金。

总的来说,人身保险的特点就在于为个人及其家庭提供财务保障,帮助应对意外事故、疾病、残疾、退休等风险,保障个人和家庭的长期福利。

无论是生命保险、健康保险、残疾保险还是重疾保险,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应用范围,适合不同的人群和需求。

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个人情况提供不同的保险计划,定制化的保险方案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个人和家庭的需求,并提供持续的财务保护。

什么是人身保险

什么是人身保险

什么是人身保险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健康和身体为对象的保险形式。

人身保险可以为个人和家庭提供经济保障,当意外事件发生或者遭受重大疾病时,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赔偿,帮助缓解财务压力。

本文将从人身保险的定义、分类、功能和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探讨,旨在加深对人身保险的了解。

首先,人身保险是一种保障人的生命、健康和身体的保险形式。

人身保险的对象是每个人,无论性别、年龄、职业和身体状况如何,都可以购买人身保险来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利益。

人身保险的核心是对人身风险的保障,主要包括寿险、健康险和意外险等。

寿险主要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在意外死亡或达到一定年龄时能够获得一定的赔偿;健康险主要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在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保障;意外险主要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或身故时能够得到一定的赔偿。

人身保险具有多种功能。

首先是风险转移的功能。

人身保险可以将人身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减轻个人和家庭因意外事件或疾病而导致的经济压力。

其次是积蓄和投资的功能。

一些人身保险产品除了提供保险保障外,还能够作为一种积蓄方式,通过保费的积累来实现财富的增值。

另外,人身保险还具有养老和教育支出的功能。

一些寿险产品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养老金或教育金,帮助其在退休或子女上大学时得到经济支持。

人身保险在我国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和风险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人身保险的重要性,并愿意购买相关的保险产品。

我国人身保险市场规模逐年扩大,保险公司也推出了更多种类的人身保险产品,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此外,人身保险业务也逐渐迈向线上化,通过互联网销售和服务,提高了保险的便利性和透明度。

人身保险的发展趋势是多元化和个性化。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人身保险领域也出现了更多创新的保险产品和销售渠道。

保险公司将更加注重产品的个性化设计,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同时,人身保险也将更加注重风险定价和精算技术的应用,通过科技手段提高保险风险的测算和预测能力。

第九章人身保险

第九章人身保险
第九章 人身保险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人身保险概论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第一节 人身保险 一、人身保险的特征与分类 二、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
人身保险的概念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身体 或健康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一)人身保险的特征
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相比,有如下特点: 1、保险标的不同。 2、保险金额的确定依据不同。 3、保险期限不同。 4、基本职能不同。 5、在经营技术上,人身保险对死亡率的计算较为
第二节 人寿保险 一、传统型人寿保险 二、创新型人寿保险 三、年金保险
一、传统型人寿保险
1、定期寿险:又称定期死亡寿险,它提供特定期 间的死亡保障,如1年、5年、10年、20年,或到 被保险人的某个年龄为止。 2、终身寿险:又称终身死亡寿险,它提供被保险 人终身的死亡保障,一般到生命表的终端年龄100 岁为止。 3、养老寿险:又称为生死合险或储蓄保险。它是 生存保险与死亡保险的结合。被保险人在保险期 间内死亡或生存到保险期满时保险人均给付保险 金。
二、创新型人寿保险
1、变额人寿保险 2、变额可调整的人寿保险 3、万能人寿保险 4、变额万能人寿保险 5、投资连结保险
三、年金保险
◆年金保险是指保险人在约定的期限内 或指定人的生存期内,按照一定的周期 给付年金领取者一定保险金的保险。
◆年金保险的分类
1、给付周期 2、给付起期 3、给付期限
年给付年金 季给付年金 月给付年金
等待期
等待期,又称免责期,通常是 指在工作能力丧失开始日后的数星 、健康保险的保险责任
具体的保险责任包括: 1、收入给付 2、医药给付 3、生育或分娩给付 4、残废或死亡给付
四、医疗保险
常见的医疗保险主要有: 1、普通医疗保险 2、住院费用保险 3、外科费用保险 4、大额医疗费用保险 5、特种疾病保险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


自杀条款: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 复之日起2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赔付责任,仅退还现金价值。

不丧失价值条款:对于解除合同,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况下,退还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处理方式有三种:申请退保,将保单改为交清保单(期限等都不变的情况 下,降低保额)、将原保单改为展期保单(保额不变,保险期限缩短)。
4.保险给付、退保金中含有分红。
第二节 人寿保险
(一)分红保险:

分红保险保单的红利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保户享有保单盈余分配权的产品。 红利的来源:保单资产份额高于未来负债的那部分价值。主要产生于利差、死 差和费差。对于以死亡作为保险责任的寿险,死差是由于实际死亡率小于预定 死亡率而产生的利益。当保险公司实际投资收益率高于预定利率时,产生利差。 当公司的实际营业费用少于预计营业费用,产生费差。
合同效力不受影响。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30天未支付当期保费或者超过 约定期限60天未支付保费,则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减少保额。
第二节 人寿保险
二、人寿保险合同的常用条款

复效条款:投保人重新具备交纳保费的能力且愿意补交合同效力停止期间的保费及 其利息,合同效力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 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人身保险概述
二、人身保险的特征:

保险金额确定的特殊性:在实务中,人身保险的保额是由投保人
和保险人双方约定后确定。考虑两个因素:一是被保险人对人身
保险需要的程度;二是投保人缴纳保费的能力。

保险合同性质的特殊性:定额给付合同,不适用补偿原则、比例 分摊和代位追偿原则。

保险产品的分类与特点

保险产品的分类与特点

保险产品的分类与特点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根据不同的保险对象和风险类型的不同,保险产品可以被分类为多种不同的类型。

本文将介绍保险产品的分类与特点。

一、人身保险产品人身保险产品主要是为了保障个人在生命、健康和意外事故等方面的风险。

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是以个人为主体,注重个人的风险保障和经济利益。

常见的人身保险产品包括寿险、医疗保险、意外保险等。

其中,寿险是最常见的人身保险产品之一,它的特点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保险标的,主要提供对家庭经济支持和遗产规划的保障。

二、财产保险产品财产保险产品主要是为了保护个人、家庭或企业的财产免受风险的侵害。

财产保险产品的特点是以财产为保险标的,注重财产损失的补偿和风险分担。

常见的财产保险产品包括车险、家庭财产保险、商业财产保险等。

其中,车险是最常见的财产保险产品之一,它的特点是对车辆在交通事故、盗窃、自然灾害等方面的损失进行保障。

三、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产品主要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因为过失或者疏忽行为而给他人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所承担的责任。

责任保险产品的特点是以责任为保险标的,注重对被保险人在法律上的责任进行保障和补偿。

常见的责任保险产品包括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产品责任险等。

其中,第三者责任险是最常见的责任保险产品之一,它的特点是对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事故而对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进行保障。

四、保障型和投资型保险产品根据保险产品的用途和特点,可以将保险产品分为保障型和投资型两种。

保障型保险产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供风险保障,注重风险保障的程度和保费的稳定性。

投资型保险产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供投资回报,注重资金的增值和灵活性。

保障型保险产品包括寿险等,投资型保险产品包括万能险、投连险等。

综上所述,保险产品根据不同的保险对象、风险类型和用途可以被分类为人身保险产品、财产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产品以及保障型和投资型保险产品等多种类型。

《保险学》人身保险

《保险学》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的储蓄性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具有特殊性
小讨论
人身保险概述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讨论一下, 保险的储蓄性与银行的储蓄有何不同?
人身保险概述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人身保险的种类
按照人身保险保障的范围划分 :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按照人身保险投保的方式划分 :
人身保险概述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将自杀作为责任免除条款,主要是为了避免蓄意自杀者通过保险方式谋取 保险金,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 自杀毕竟是死亡的一种,保险公司用以计算保险费的死亡率中包括了各 种死亡因素,其中也包括自杀。 领取死亡保险金的是受益人,完全免除保险人的责任,会给受益人的生 活带来很大的困难。 大多自杀是一时冲动产生的,很少有人在投保时就计划好2年之后自杀。 即使当初有这种想法,2年之后思想往往也会发生变化。
人身保险概述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 保单贷款条款
➢ 投保人可以以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单作为质押,在现金价值数额内,向其 投保的保险人申请贷款,习惯上称为保单贷款。
➢ 因保单贷款会影响保险人的资金运用,有可能使保险人减少资金收益,因 此投保人需承担合同约定的贷款利息。
➢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非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不得将 保险单进行质押。
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寿险
人身保险概述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二、人寿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
➢ 不可抗辩条款 ➢ 年龄误告条款 ➢ 宽限期条款 ➢ 中止和复效条款 ➢ 自杀条款 ➢ 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 ➢ 保单贷款条款 ➢ 自动垫缴保费条款 ➢ 红利任选条款 ➢ 战争除外条款

第八章 人身保险

第八章 人身保险

退保金,但应从保险金或退保金中扣还贷款本息。
案例
朱女士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金额为20万 元的重大疾病险,并且投保该险种已有5年。保单 规定,贷款金额最高为当时现金价值的70%,年利 息为6.14%。目前,朱女士保单的现金价值已达 50400元。朱女士2009年2月6日因生意周转急需现 金,将保单向保险公司进行质押贷款,贷款金额为 35280元,假设朱女士贷款6个月。贷款期限内,朱 女士突然检查出患有保单所规定的重大疾病。 问: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为什么?
按保险范围分 : 人寿保险— 生命— 生存、死亡 健康保险—身体— 疾病、意外伤害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生命—意外伤害致死 — 身体— 意外伤害致残 按投保方式分 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 按被保险人是否参与保险人利益分配分 分红保险、不分红保险
7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29

2、定期寿险的两个重要条款
•允许投保人在定期寿险期满时可选择续保 •不必提供被保险人的可保证明 •限制:规定年龄及续保次数 •允许将定期寿险转换为有现金价值的保险
可续保 条款
可转换 条款
•不必提供被保险人的可保证明
•带有现金价值的保险:终身、年金、两全
5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三)风险同质性 也可称为风险均等原理。风险同质性原理就是指每个 风险单位发生损失的机会是相等的。 影响风险同质性的因素很多,主要有:①年龄;②性 别;③职业;④健康状况;⑤体格;⑥居住环境;⑦家族 病史;⑧生活习惯;⑨以往病史;⑩个人爱好等。
6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二、人身保险的分类
除非投保人有反对声明,同时该保单的现金价值足够缴付
所欠缴的保费时,此时保险人可以在保单现金价值中自动 提供贷款,用以抵缴保费,使保单继续有效,直到累计的

第06章-人身保险

第06章-人身保险

第二节 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 险标的,以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保险 金条件的一种保险。
传统型人寿保险
创新型人寿保险
一、传统型人寿保险
(一)死亡保险
➢ 死亡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保险事故,在 保险事故发生时,由保险人给付一定保险金额 的保险。死亡保险所保障的是被保险人的家属 或依赖其生活的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能维持一 定的生活水平,避免因被保险人的死亡而陷入 困境。
投资连接保险与万能寿险的比较
(1)基本模式
投资连结保险 (变额人寿保险) 终身寿险+个人投资账户
万能寿险 终身寿险+个人投资账户
(2)收益保障
无特约收益保障,主要看 必须设置最低保证利率 投资收益
(3)相关帐户
多个帐户可供选择
(4)保费保额
可以约定
(5)承担的风险不同 客户
无独立帐户,统一由保 险公司运作 随时可变
数额变更原保单的保险金额,原保单的保险期限
与保险责任保持不变。变更后,投保人无须再缴 纳保费。
✓ (3)将保单变更为展期保险。展期保险是将保单的
现金价值作为一次缴清的保险费,据此变更原有 保单的保险期限,而原保单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责
任不变。
(二)保费自动垫缴条款
➢ 指在人寿保险合同生效两年后,如果投保人没有 按期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则自动用保单积累的现 金价值垫缴保费,以维持合同的效力。
✓ (3)投保人提出复效申请时须补缴失效期间未缴的保险费及 利息。
(七)自杀条款
➢ 在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及复效后的一段时间(我国为2年) 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对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保险人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 金价值或所缴保费;而超过这段时间之后,如果被保险人 自杀,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

07第七章-人身保险

07第七章-人身保险

(2)已交足二年以上保费的,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信泰人寿总公司培训部 7-24
一朝结缘
一生守信
(五)自杀条款
1、基本内容: (1)合同生效一定时期(我国规定为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死亡属责任 免除 (2)合同生效一定时期(我国规定为二年)后,被保险人自杀死亡属保险 责任。 2、处理方法: 2年内自杀死亡,不承担保险责任,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年后自杀死亡,承担保险责任,按合同给付保险金。 3、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限制:合同成立之日起或合同复效之日起二年后。
信泰人寿总公司培训部 7-25
一朝结缘
一生守信
(六)不丧失价值任选条款
基本内容:分期缴费的寿险合同,当投保人没有能力或不愿意 继续缴纳保险费时,保险单项下已经积存的责任准备金,投保人 可以任意选择处理方式: 1、申请退保。体现为现金返还 2、改为交清保险单。 即:原保险单的保险责任、保险期限均不变,保险金额相应 的降低,此后不再缴保费。 3、改为展期保险单。 即:原保险单改为保险金额不变的死亡保险,而保险期限相 应缩短。 4、投保人可以在投保时或保费宽限期满前书面声明,在超过宽 限期仍未交付续期保费时,将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作为续期保 险费进行垫交
一朝结缘
一生守信
第 七 章
人身保险
信泰人寿总公司培训部
一朝结缘
一生守信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人身保险概述 人寿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节
健康保险
信泰人寿总公司培训部 7-2
一朝结缘
一生守信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定义
二、人身保险的特征
三、人寿保险的种类
信泰人寿总公司培训部 7-3
一朝结缘
三、人寿保险的定价

人身保险学知识点

人身保险学知识点

人身保险学知识点人身保险是一种保险形式,以保障被保险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为目的。

了解人身保险的知识点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保险行业和保险产品,为个人和家庭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1. 人身保险的分类:人身保险可以分为寿险和健康险两大类。

寿险主要关注被保险人的生命风险,例如寿命过早终止、遗产规划等;健康险则主要保障被保险人的健康风险,例如医疗费用、意外伤害等。

2. 人身保险合同要素:人身保险合同通常包括被保险人、投保人、受益人三方,合同要素包括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等。

投保人通常为本人或在被保险人的利益上拥有权益的人,而受益人则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受保险金的人。

3. 人身保险的产品种类:人身保险的产品种类繁多,包括寿险产品、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寿险产品通常提供死亡保险金,用于赔付被保险人身故时的赔偿;医疗保险则主要关注支付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意外伤害保险则提供赔偿金额,用于处理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

4. 人身保险的理赔流程: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需要启动人身保险的理赔流程。

投保人或受益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报告事故,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医疗报告、事故报告等。

保险公司会对申请进行核实和评估,然后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5. 人身保险的重要性:人身保险在人们的生活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可以为个人和家庭提供经济保障。

通过购买适当的人身保险产品,可以减轻家庭在意外或不可预见事件发生时的财务压力,确保生活的稳定和持续。

总结起来,人身保险学知识点包括人身保险的分类、合同要素、产品种类、理赔流程和重要性。

了解这些知识可以帮助我们在选购保险产品时更加明智,同时也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利益。

人身保险基础知识

人身保险基础知识

人身保险基础知识在我们的生活中,风险无处不在。

生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都可能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巨大的冲击。

为了在面对这些不确定性时能够有一份保障,人身保险成为了许多人的选择。

那么,什么是人身保险?它又有哪些种类和作用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人身保险的基础知识。

一、人身保险的定义和特点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人身保险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保险标的不可估价性人的生命和身体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价值的,因此人身保险的保额是由投保人根据自身的需求和经济状况来确定的。

2、保险期限长期性人身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较长,如寿险可以保障被保险人终身,健康险和意外险也可以提供多年的保障。

3、储蓄性部分人身保险产品,如寿险,具有储蓄的性质。

投保人在缴纳保费的过程中,一部分保费会被用于风险保障,另一部分则会积累形成现金价值,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退保或领取。

二、人身保险的种类1、人寿保险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人寿保险主要包括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等。

定期寿险是在一定期限内提供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保险人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如果保险期满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不退还保费。

定期寿险的保费相对较低,适合经济条件有限但需要保障家庭经济责任的人群。

终身寿险则提供终身保障,无论被保险人何时死亡,保险人都要给付保险金。

终身寿险具有储蓄和遗产规划的功能,适合有较高经济实力和财富传承需求的人群。

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保险人都要给付保险金。

2、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治疗时,保险人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

健康保险主要包括重大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

人身保险的名词解释

人身保险的名词解释

人身保险的名词解释人身保险,也叫个人保险,是一种由保险公司提供的金融保障,在保险期限内,如果被保人死亡或发生某种特定损失,保险公司会根据双方约定的条款,向被保险方支付给定金额。

人身保险由保险公司根据各种因素,经过计算,收取保险费,向被保险方提供定额保险金。

保险类型:人身保险一般可以分为生命保险、健康保险和责任保险三大类:1.命保险:这种保险的目的是在保险对象死亡后,为其家庭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以缓解家庭的经济困难。

具体而言,一般来说,当发生者死亡时,可以获得保险金。

2.康保险:健康保险以保障人的健康为目的,它在医疗保障方面提供完善的综合性保障范围。

健康保险的好处在于可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并能够尽快提供有效的治疗。

3.任保险:责任保险是一种非常专业的人身保险,它的作用是在保险被保人发生不可抗的个人责任而遭受损失时,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金,以减轻被保险人经济负担。

保险条款:保险条款是指由保险公司及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规定,主要包括保险责任、赔偿方式、保险金额、费用型等。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基础,也是落实保险责任的依据。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是指由保险公司承担的义务,即当发生保险事故时,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按照规定的赔偿方式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保险责任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合同。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指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条款应向被保险人赔偿的保险金额,它一般由双方按照双方的经济能力来确定。

赔偿方式:赔偿方式是指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次性赔偿;分期赔付;保险金供应;调节工资等。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是指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赔偿的有效期,一般规定为一年,有效期自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也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需求来定制保险期限。

考虑因素:在购买人身保险时,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程度、家庭资产情况、收入情况以及未来的生活计划等,以便选择合适的人身保险类型和保险条款,更好地为被保险人和家庭提供保障。

第六章 人身保险 《保险学概论 》PPT课件

第六章  人身保险  《保险学概论 》PPT课件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二、人身保险的分类 (四)按实施方式分类 1.自愿保险的投保动因是投保人的意愿和需求,投保人可以自由
选择险种、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保险人也有权选择被保险人和 决定承保条件。人身保险中的绝大部分险种属于自愿保险。 2.强制保险是根据法律法规自动生效,无论投保人是否愿意投保, 或者保险人是否愿意承保,都应依法成立的保险关系。强制保 险的保险责任自动产生,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执行统一规定,投 保人不能选择。人身保险中的极少数险种属于强制保险,如旅客 意外伤害保险等。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4.人身保险具有变动性、必然性和稳定性。 ③稳定性是指人身保险中的死亡事故发生概率虽然随被保险人
年龄的增长而增加,但整体却具有相对稳定性,保险人由此也能 比较准确地预计人们的寿命和死亡率,从而保证人身保险业务经 营的稳定性。
险和1年期以下(含1年)的短期保险。人寿保险一般为长期人身 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一般为短期人身保险,而健康保险有的属于 长期保险业务,有的属于短期保险业务。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二、人身保险的分类 (三)按投保方式分类 按投保方式的不同,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两大
类。个人保险是指以个人为投保人,一张保单只为一个人或一个 家庭提供保险保障的人身保险。团体保险是指以团体为投保人, 一张总的保单为某一团体单位的所有员工或其中的大多数员工 提供保险保障的人身保险。我国保监会规定,团体保险的人数至 少为该团体总人数的75%,且绝对人数不少于8人。团体保险可 以分为团体人寿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团 体健康保险。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4.人身保险具有变动性、必然性和稳定性。 ②必然性是指人身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必然性,即人的生老病死

人身保险分为三大类

人身保险分为三大类

保险种类繁多,让人眼花缭乱,今天就用一张图,让大家轻松了解保险种类,也聊一聊常见的每一种保险的特点与作用。

从图中,大家可以清楚的看到人身保险分为三大类,分别是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一、人寿保险人寿保险简称寿险。

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全残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

寿险可以划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

一般而言,寿险的功能主要在于保障家庭支柱的家庭责任,以及财富传承和筹划。

1、定期寿险:定期寿险是客户投保至一个约定的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发生被保险人身故/全残的情况,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若保险期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

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一般有10年、15年、20年,或到50岁、60岁等约定年龄等多项选择。

特点:保险期限固定;保险费率较低;可侧重给经济支柱加保2、终身寿险:终身寿险是以被保险人生存时间为保险期间,保至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终止,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金额赔付。

保障终身,因此保险公司的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是确定的,不确定的只是时间的早晚。

终身寿险除了具备保险的功能外,还具备储蓄的意义。

特点:保障确定,保险费率较高,高额的保单可以具有财富传承的功能。

3、两全保险:两全保险也是人寿保险的一个基本险种。

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果被保险人身故,则赔付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到期仍生存的话,则赔付生存保险金。

两全保险的生存保险金和死亡保险金的赔付金额是会有差别的,一般死亡保险金为约定保额,生存保险金为保费*一定百分比。

特点:既有保障功能又有储蓄功能。

4、年金保险:年金保险是一种特殊的生存保险,通常也会被划入寿险的类别。

年金保险以被保险人生存为支付条件,(欢迎关注卡卡说钱)只要被保险人没有身故,每年都可以从保险公司领取一笔钱。

具备理财、子女教育储备、养老等功能。

特点:以年金形式给付保险金,每年、每两年、隔几年、满期领取,用于子女教育金、婚嫁金、创业金的准备,也可以用于养老。

人身保险的概念、分类与作用(ppt 24页)

人身保险的概念、分类与作用(ppt 24页)

14倍年收入 13倍年收入 12倍年收入 10倍年收入 9倍年收入 • 根据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者死亡后,家 庭为恢复或维持原有的经济生活水平而 产生的各种财务需求来确定保险金额。
1、现金需求(善后基金、抵押贷款基金、 教育基金、应急基金)
2、收入需求(家庭调整期收入、子女独 立前所需收入、配偶终身所需收入、赡 养父母所需收入)
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确定 我国:四个因素 国外: ➢生命价值法 ➢收入置换法 ➢家庭需求法
生命价值法
1、美国寿险大师休伯纳 2、内容:
人的生命价值是指一个人未来收入或个 人服务价值扣除个人生活费用后剩余部 分的资本化价值。
3、估计生命价值的简单方法 确定个人的工作和服务年限
估计未来工作期间的年平均收入
5、生命价值法的缺陷 忽视了社会保险等收入来源
预期收入收到诸多因素影响,难以准 确估计
忽视了通货膨胀
收入置换法
根据家庭需求和收入确定保险金额, 同时还考虑了社会保险和通货膨胀 因素,保险金额用家庭年收入的倍 数表示。
合理的保险金额与年龄、年收入之间的关系
年龄
最高保险金额
16~30 31~35 36~40 41~45 46~49 50~52 53~56 57~60
冲击
(五)保险的储蓄性
第三节 人身保险的分类
一、按实施方式分类 1、自愿保险 2、强制保险 二、按投保方式 1、个人保险 2、团体保险
三、按承保技术分
1、普通人寿保险 2、简易人寿保险 四、按保障范围分
1、人寿保险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健康保险
五、按人身保险的需求效用分类
1、保障型 2、储蓄型 3、投资型 六、按有无利益分配分
七、按风险程度分(标准体、次标准体、 弱体保险)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

作用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风险意识的增强,居安思危不仅体现在对物质补偿的需求上,而且发展到越来越 多的人寻求养老的保障、死亡的怃恤、伤残的给付等。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个体经济、集体经济的发展,医 疗、待业、住房、分配制度的改革等,都使人们对人身保险有了进一步的需求。
1、开展人身保险是对国家社会保障措施的必要补充。根据实际需要设计不同形式的人身保险,可以满足人民 的要求,促进社会安定。
相关条款
1、不可争条款
不可争条款又称不可抗辩条款,是指自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起,超过法定时限(一般是两年)后,保险人将 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误告、漏告、隐瞒某些事实为理由,而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 金。
2、年龄误告条款
年龄误告条款主要是针对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而真实年龄又符合合同约定限制的情况下而 设立的,法律与保险合同中一般均规定年龄误告条款,要求保险人按被保险人真实年龄调整。
理赔流程
1
认清权益
2
及时报案
3
收集证明
4
注意给付时限
5
领取赔偿金
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确切了解保障事项:保险的有效期限,保险责任,保险免除责任和保险金给付办法等。
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一般为出险后7天内),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可报案或直接到保险公司报案)。 投保人在报案时应说明如下内容:
A:被保险人姓名、号码(或被保险人出生年、月、日); B:投保险种、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单号码; C: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原因及损害状况,被保险人现状; D:报案人的联络方法。
2、俗话说的好,人有旦夕祸福。人的一生中无法避免疾病、年迈和死亡,人身保险可以起到有备无患的作用, 无论对家庭还是个人,都可以提供各种保障,解决经济上的困难,解除后顾之忧,使人民安居乐业。

六认识人身保险

六认识人身保险

六认识人身保险在我们的生活中,人身保险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对于很多人来说,人身保险可能仍然是一个相对陌生和复杂的概念。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深入了解一下人身保险,通过六个方面的认识,揭开它神秘的面纱。

一、人身保险是什么人身保险,简单来说,就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形式。

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约定的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它与我们常见的财产保险不同,财产保险主要保障的是财产的损失,而人身保险关注的是人的生命和健康。

人身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在不幸的事件发生时,为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提供经济上的保障和支持,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二、人身保险的种类人身保险的种类繁多,主要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

常见的人寿保险有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和两全保险。

定期寿险在约定的期限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终身寿险则保障被保险人终身,无论何时身故,都能获得赔偿。

两全保险则是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生存到期满,或者在保险期间内身故,都能获得保险金。

健康保险主要是为了应对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和收入损失。

例如重大疾病保险,当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特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保险金;医疗保险则用于报销被保险人在医院的治疗费用。

意外伤害保险则是在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伤残或发生医疗费用时给予赔偿。

三、人身保险的作用1、提供经济保障人身保险最直接的作用就是在不幸事件发生时,为被保险人的家庭提供经济上的支持。

比如,家庭的经济支柱突然离世,人寿保险的赔偿金可以帮助家庭维持生活水平,偿还债务,保障子女的教育等。

2、风险防范生活中充满了各种未知的风险,如疾病、意外等。

通过购买人身保险,可以将这些潜在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减轻个人和家庭的经济负担。

3、储蓄和投资一些人身保险产品,如分红型人寿保险、万能险等,不仅具有保障功能,还具有储蓄和投资的性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身保险的种类和特点人身保险的作用及意义保险行业发展至今,关于人身保险的问题是人们普遍关注的。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以解决其因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对于那些从事高空作业和高风险劳动的人们来说,购买一份人身保险是在合适不过的了。

那么人身保险有哪些种类、特点及作用呢?本文就为大家详细介绍。

关于人身保险的种类
购买保险是有很多好处的,它能够保障人们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

保险的种类一直在不断的增多,这也给人们提供了很大的选择空间。

人们选择合适的保险,同时也是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

在这里要跟大家讲的是关于人身保险的一些事项,但是在这之前,要先弄清楚人生保险的种类,然后才能有助于人们做出更好的选择。

一般来说,人身保险大致能够分为三大类的。

主要是: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寿保险是在生活当中听闻最多的一种保险,同时也是选择人数最多的一种保险。

这种保险简称寿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病或死亡,那么保险公司根据合同会付给被保人家属一定的赔偿金额。

第二种是健康保险,是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的损失为保险条件的保险,它并不包括被保人意外伤害。

而第三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人的身体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条件的保险,当被保险人遭受到意外事故的时候,就能够根据保险合同获得相应的保险金额。

关于人身保险的特点
每一种保险都有它自身的特点,人身保险也不例外。

它的特点主要有以下的几点:
第一点就是赔偿金额固定不变。

大多数人身保险不像财产保险那样是补偿性保险,而这种人身保险是一种定额给付性质的保险,只能按事先规定金额给付保险金,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所要赔偿的金额基本都是固定的。

只有健康险当中的一些医疗事故需要视情况而定,所以总的来说,人身保险的赔偿金是固定的;
第二点就是长期性保险。

其保险期限长是显而易见的。

一般人的寿命也是有几十年之久的,有的家长从孩子出生就为他购买了人身保险,直到这个人身故的那一天,该保险合同都是生效的,所以被保障的时间相当的长;
第三点就是一种储蓄性保险。

人身保险不仅能提供经济保障,而且大多数人身保险还兼有储蓄性质。

一般在一定的时间之内坚持缴纳完保险费用以后,就能够享受保障,很多保险公司也都有规定在一定的期限内会连本带利退还金额,所以,这也就相当于是一种储蓄了。

关于人身保险的作用及意义
人身保险对于社会的意义重大。

到目前为止,因为购买了这样的保险而受益的人数是越来越多,不仅是一些老人从中获利,更有很多发生意外事故,不能够缴纳医药费的家庭,他们只要购买了人身保险的话,当意外发生的时候,就能够为其报销一部分的医药费。

虽然事故是不能够时时刻刻都避免的。

但是人们能够在发生之前有一个保障。

因此购买这种保险,是人们能够幸福的一层保护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