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人防工程设计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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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详细审批流程

人防详细审批流程

北京市民防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办理流程一、总体流程(一)流程图说明:依法需办理的其他事项行政许可事项市民防局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告知)(二)环节设置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咨询服务(1)前置条件建设单位申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咨询服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已取得规划部门对设计方案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结果或咨询服务意见;②已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

(2)环节内容工程科按建设项目内容出具咨询意见,初步确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

(3)环节时限此咨询时间不计入行政许可时限。

(4)收费标准咨询服务不收费。

2、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1)前置条件①已取得规划部门对设计方案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结果或咨询服务意见,或者已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②已取得《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咨询意见书》。

(2)环节内容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包括下列内容:①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②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或易地建设审查。

(3)环节时限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总时限13(8)个工作日,其中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5个工作日,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8个工作日或易地建设审查3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审查工作不收费。

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每平方米1640元。

3、施工图设计专项技术审查(1)前置条件对规划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项目:①已取得《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核批准通知单》;②已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环节内容人防工程技术服务中心依据国家和本市的专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专项技术审查。

(3)环节时限20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施工图设计专项技术审查不收费。

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备案(1)前置条件对规划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项目:①已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②已取得《人防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报告单》。

人防工程审批流程及工程维护管理工作计划

人防工程审批流程及工程维护管理工作计划

一、人防工程审批流程人防工程,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审批流程需要严格依照相关法规法规和程序进行。

具体审批流程如下:1. 提出申请申请人需向相关部门递交人防工程建设申请,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施工规划、预算等相关资料。

2. 初审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法规。

3. 设计审批通过初审的申请,进入设计审批阶段,相关部门将对人防工程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批,包括水电设计、结构设计等。

4. 施工许可设计审批通过后,申请人需向相关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才能开始实际施工。

5. 完工验收人防工程完成施工后,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完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6. 竣工备案通过完工验收后,申请人需向相关部门备案人防工程竣工情况,包括相关验收报告、施工图纸等。

二、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计划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对于确保人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提升人防工程的防护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维护管理工作计划如下:1. 定期巡检每季度对人防工程进行全面巡查,检查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有无损坏、老化情况。

2. 设备维护定期对人防工程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安全培训定期组织人防工程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应急预案制定人防工程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升人员应急处理能力。

5. 定期检测定期对人防工程进行安全检测,确保设施的安全性能。

6. 维护记录建立完善的维护记录,对人防工程的维护情况进行全面记录,建档存档。

人防工程的审批流程和维护管理工作计划至关重要,只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才能真正发挥人防工程的作用,确保国家和人民的安全。

一、人防工程审批流程是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一环。

为了确保人防工程的建设和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审批流程必须严格执行。

提出申请、初审、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完工验收、竣工备案是流程中的关键步骤。

小区人防工程审核流程

小区人防工程审核流程

小区人防工程审核流程一、准备材料阶段。

这就像是出门旅行要收拾行李一样,材料不齐可不行。

咱得把各种相关的文件都找齐喽。

比如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就像是小区建设的一个身份证,没有它可不行。

还有设计图纸,这得是符合人防工程要求的设计图纸哦,就像给房子画的精确画像,每一个角落都得画清楚,像防护门放在哪儿,通风口怎么设计之类的。

土地使用证也不能少,毕竟土地是基础嘛。

这些材料就像游戏里的装备,得一件一件准备好,缺了哪件都可能影响后面的审核进程呢。

二、提交申请。

材料准备好了,那就得去找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啦。

这个时候可不能害羞,大大方方地把材料递上去。

不过在这之前呢,最好还是打电话或者去窗口咨询一下,有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或者需要补充的东西。

就像去参加一个派对,得先打听好着装要求一样。

有时候可能会有一些小细节容易被忽略,比如表格的填写格式之类的。

三、初步审核。

提交了申请之后,工作人员就开始审核啦。

他们就像一群严格的老师,检查咱们交上去的“作业”。

他们会看材料是不是齐全,设计图纸符不符合规定。

如果发现有问题,别慌,这就像咱们考试答错了题一样,有改正的机会。

他们会告诉咱们哪里有问题,咱们就赶紧按照要求去修改。

这时候态度要好,积极配合,毕竟人家也是为了确保人防工程的质量嘛。

四、实地考察。

如果初步审核通过了,那就到了实地考察这一环节啦。

工作人员会到小区的建设现场去看看。

这就像相亲的时候要见本人一样,不能只看照片(图纸)。

他们会看看实际的场地和设计图纸是不是一致,有没有按照要求施工。

比如说防护设施有没有按照设计的那样建设,空间布局是不是合理。

如果在实地考察中发现问题,那还是得改。

五、专家评审。

有些情况下,可能还需要专家来评审呢。

这些专家可都是这方面的大拿,他们会从专业的角度来审视这个人防工程。

就像一群评委在打分一样,他们会给出很专业的意见。

这个时候咱们要虚心接受专家的建议,毕竟人家是为了让这个人防工程更加完善、安全。

六、最终审核与批准。

人防工程审批流程说明示意图

人防工程审批流程说明示意图
下室易地建设费和不修建人防工程、 不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现场核实 易地建设 条件 15个
工作日
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建设项目 须办理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 或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含 不修建人防工程、不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费事项)或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空 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批其中一项。
1.已办结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设计审核确 认)的须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已实施人防工程但质量不合格的应缴清防空 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3.已实施人防工程但少建人防工程面积的应缴 清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3工作日 州县 住建 第三阶段办理
并联
对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 步建设及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 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 需要工程项目全面覆盖人防工程审 批事项,对审批全过程进行预警提 醒和时限监督管理。
人防工程未实施的 在施工许可阶段须 征收防空地下室易
地建设费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设计审核确认)
人防工程审批流程说明示意图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
4工作日 县 自然资源 第二阶段办理
并联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
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与主流程并联办理)省州县 国动 2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并联办理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 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批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 地建设审批 含(全额免征防空地
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个工作日
1.已办结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或城市地下 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批 其中一项的须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设计审核确认)。 2.人防工程未实施的应缴清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3.全额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不修建人防工程、不征 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事项无此类人防工程审批事项。

北京地区人防工程设计审核流程

北京地区人防工程设计审核流程

北京地区人防工程设计审核流程一、前期准备1.项目立项:确定人防工程设计的项目背景、目标和必要性,并进行立项。

2.编制初步设计:根据立项要求,编制人防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设计提交1.设计资料准备:收集编制好的人防工程设计相关资料和文件,包括设计图纸、技术说明书、设计计算书等。

2.设计报告编制:根据设计要求,编制详细的设计报告,介绍设计理念、技术参数和施工方案等。

3.提交设计文件:将准备好的设计资料和设计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三、审核审查1.预审: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初步审查,核对设计文件的完备性和合规性。

2.复审:将初步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交给多个专业领域的审查人员进行复审,检查设计文件的技术可行性、安全性和实施性等。

3.技术论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技术论证,包括模型试验、数值模拟等,以验证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审查意见汇总:将各个专业的审查意见进行整合和汇总,形成审核报告。

四、修改反馈1.审核报告:将审核意见整理成审核报告,详细列出各个专业的审查结果和修改要求。

2.反馈设计单位:将审核报告发送给设计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改和调整,满足审核要求。

3.修改设计文件:设计单位接收到审核报告后,根据要求进行设计文件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相关内容。

五、再次提交1.设计文件整理:设计单位将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重新整理,确保符合审核要求,并增加修改说明。

2.再次提交:将经过修改的设计文件和修改说明重新提交给审核部门。

六、最终审查1.再次审查:审核部门将重新提交的设计文件进行再次审查,核对修改是否符合要求。

2.各专业评审:再次将设计文件提交给相关专业领域的评审人员进行评审,确保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3.审核结论:由审核部门根据再次审查和专业评审的结果,形成最终的审核结论,并将结果反馈给设计单位。

以上为北京地区人防工程设计审核流程的一般步骤,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项目而有所差异。

北京市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各阶段)办事指南

北京市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各阶段)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规划设计条件)办事指南发布时间:2007-08-20 点击数:19095办理机构:北京市民防局办理地址、电话:北京市民防局接待窗口宣武区槐柏树街北里8号北楼一层接待大厅83116137、83116177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办理时限:承诺5个工作日办理程序:一、受理条件: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1. 填写完整并加盖印章的《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申请表》;2. 填写完整并加盖印章的《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明细表》(可选);3. 设计单位提供的单体建设项目各层建筑面积指标明细表(可选);4. 规划部门对设计方案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结果或咨询服务意见(复印件)(可选);5. 规划部门出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复印件)(可选);6.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咨询意见书》(复印件);7. 拟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设防方案及总平面图(一式四份)(可选);8. 单体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图(一套)(可选);9.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修改通知书》(复印件)(可选)。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审核标准:1. 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 建设项目各项指标数据与规划部门同意的设计方案相一致;3.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面积指标符合《关于贯彻〈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则》([86]京防委字第4号)文件精神;4. 拟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设防方案符合《北京市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关于执行〈新建居住区和旧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88]京防办字第74号)、《关于人防工程规划建设的若干意见》([92]京防办字第72号)文件精神及本市相关政策要求,且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途与战时用途相适应,并兼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需要;5. 防空警报设施的设置符合《北京市人民防空警报音响信号与设施建设管理规定》(京防办发[1999]62号)、《关于下发结建工程修建防空警报网点有关要求的通知》(京防办发[1999]63号)文件精神。

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办法

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办法

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市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设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建立规范、高效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以下简称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秩序,根据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和加固改造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是指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对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防护性能、平战结合以及人防工程设计规范、技术标准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

第四条北京市民防局负责本市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取得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格证》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应当按照相应的资质承接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并依法独立承担审查责任。

第六条审查机构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抗力等级5级(含)以下,且战时功能为专业队、人员掩蔽、物资库、汽车库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

北京市民防局负责机要工程、医疗卫生工程和重大特殊工程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自主选择审查机构,但所选择的审查机构不得与本单位、项目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

第八条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建设单位应与审查机构签订审查合同,明确审查内容,双方责任和义务等。

第九条建设单位向审查机构报送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时,应当提供下列资料:(一)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送审表;(二)《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核批准通知单》及附图(复印件);(三)《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核意见单》(复印件);(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五)符合设计深度要求的人防工程施工图纸及各专业计算书。

第十条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应分为程序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两个步骤,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审查机构收到人防工程施工图申报材料后,应先对建设项目进行程序性审查,程序性审查合格后,在信息监管系统中填写《人防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登记表》,填报事项准确的由市民防局当日通过信息监管系统分配登记号。

人防报审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人防报审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人防报审和人防设计经验谈一、人防规划条件报审1.以北京市人防办为例, 人防报审的程序分为三个阶段: 人防规划、人防初设、人防施工图。

2.在第一次接触人防办的经办人前,需要的准备工作: 计算该方案或初设应建的人防面积,需要写明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以及人防总平面草案。

最重要的是应建的总人防面积应大致靠谱,由经办人决定做人防的类别、面积和位置。

3.人防规划面积的计算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4.人防类别和位置:人防总面积明确后,由经办人提出人防类别,一般为专业队、5(6)级乙类人掩和6级物资库,后两种一般选择布置在规则的框架结构区域(如地下车库);设计人的心理是简单起见最好全部为6级物资库,实际上人防办肯定优先建人掩,最好为6级,满足人掩面积后其余建物资库。

过程中设计人应结合方案提出自己的人防布置方案;5.人防方案的要点:1)怎样做方案才能少建人防?尽量减少顶板为室外覆土的地下面积;2)怎样合理布置地面人防出口?地面人防出口的数量取决于人防防护单元的数量和防护单元能否避免分散布局,根据人防种类确定防护单元的面积,最大面积如下:专业队为1000平米,人掩为2000平米,物资库平时为车库时为4000平米,平时为人员活动如商业时为2000平米;设计时应比上述面积取值略小(如900/1850/3850平米),保证验收时面积不少于申报面积,要留余地;每个防护单元必须有一个直接通向室外的主要人防出口和一个利用室内楼梯通向首层的次要人防出口。

人防工程项目审查工作制度

人防工程项目审查工作制度

人防工程项目审查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人防工程项目审查工作,提高审查质量,保障城市人防工程的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审查工作制度。

二、审查范围1. 人防设施规划设计方案审查2. 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3.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审查4. 人防工程改建和维修改造审查三、审查单位市人防局作为人防工程项目的主管单位,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审查工作。

审查工作由人防设计院和相关专业机构共同承担。

四、审查程序1. 项目立项开展人防工程项目审查工作需要先进行项目立项,明确项目的审查范围和内容。

2. 提交审查申请申请单位按照规定提交审查申请材料,包括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相关报批文件等。

3. 审查准备审查单位收到审查申请后,组织审查人员进行准备工作,包括审查计划的制定、相关资料的整理等。

4. 审查过程审查人员按照审查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查工作,对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进行逐项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5. 询问补充材料在审查过程中,如需要补充材料或有疑问,审查单位可以向申请单位提出询问和要求补充。

6. 整理反馈意见审查单位根据审查结果整理出审查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单位反馈审查结果,并要求申请单位做出相应修改。

7. 结束审查申请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做出修改,重新提交审查资料。

审查单位再次审核并做出最终审查结论。

8. 完成审查报告审查单位根据最终审查结论、意见和建议,编制审查报告,并送交主管部门审批。

五、审查要求1. 保证审查质量审查人员要做到做到认真细致,严格审核,确保审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保障审查进度审查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审查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 提升审查能力审查人员要不断提升审查能力,不断学习更新相关知识和技术,提高审查水平。

4. 加强协作配合审查单位内部及与申请单位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审查责任1. 申请单位责任申请单位要按时提交审查申请材料,积极配合审查工作,认真处理审查意见。

北京地区人防工程设计审核流程

北京地区人防工程设计审核流程

北京地区人防工程设计审核流程人防工程是指防止空袭、生化危害和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对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危害的设施和工程。

对于人防工程设计的审核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申请阶段:1.申请人或者相关单位在完成人防工程设计前,需要向地方人防部门(通常是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人防办公室)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一般包括: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设计单位资质证明、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等。

二、初审阶段:1.地方人防部门收到申请后,会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主要内容包括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合规性以及技术可行性等。

2.初审结束后,地方人防部门将出具初审意见,如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将通过审核,并通知申请人或设计单位进行下一步操作;如果申请材料存在不全或不符合法规要求的情况,将要求申请人或设计单位进行修改补充。

三、专家评审阶段:1.地方人防部门会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对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进行细致评审。

专家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人防工程设计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合规性等。

2.专家评审结束后,地方人防部门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初审意见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通过审核。

四、报批阶段:1.如果申请的人防工程设计通过审核,地方人防部门将出具审核通过的文件,并将相关材料报批给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如市人防办公室、省级人防部门等)。

报批的文件通常包括审核报告、审核意见等。

2.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将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一步审查或进行其他处理。

五、审查阶段:1.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可能会要求地方人防部门进行更深入的审查,或者直接进行审查。

2.审查的内容包括人防工程设计的合规性、符合性、安全性等。

3.如果审查结果符合要求,即通过审查;如果审查结果存在问题,则需要通知申请人或设计单位进行修改或重新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六、批复阶段:1.审查通过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将出具批复文件,批复文件中包含了人防工程设计通过的许可证明,同时明确了人防工程建设的条件和要求。

人防审批流程范文

人防审批流程范文

人防审批流程范文1.项目立项阶段: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首先需要提出合理的建设方案,针对不同的项目性质(如军事用途、民用用途等)和项目规模(如大型、中型、小型等)拟定相应的建设方案。

建设方案中需包括规划设计方案、技术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内容。

方案编制完成后,需根据相关程序和法规进行科学评审,并提交审批机构审核。

2.文件审查阶段:项目建设方案得到批准后,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招投标文件及相关的手续。

招标文件中需包括项目概况、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造价预算、施工组织方案、招标文件和合同范本等内容。

审查机构对招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包括规范性、科学性、经济合理性等。

3.施工企业资质审查阶段:招标结束后,需从投标单位中选择合适的施工企业。

在选择施工企业时,需对其资质进行审查,排除不符合要求的企业,确保施工企业具备相应的工程能力和管理能力。

4.设计图纸审查阶段:施工企业开展人防工程设计工作后,需提交施工图纸进行审查。

设计图纸审查主要针对图纸的完整性、逻辑性、合理性进行评估,确保设计满足规划要求和安全要求。

5.监理机构备案阶段:施工企业经过资质审查后,需要与监理机构达成合作协议,确保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和质量控制。

施工企业与监理机构签订合同后,需将合同备案,确保监理机构的资历和能力满足实际需要。

6.竣工验收申请阶段:人防工程建设完成后,施工企业需向有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申请需提供相关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资料和工程完工图,由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7.竣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是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质量和设计规范的检查和评定。

由专家组和有关部门的人员组织对施工完成的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评估工程是否合格,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8.项目结算阶段: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向财务部门报销,按照合同或者设计文件规定,完成工程款的结算。

建设项目修建人民防空工程标准审查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修建人民防空工程标准审查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修建人民防空工程标准审查办事指南一、新报项目办理说明1.事项类别:行政许可2.申报条件:需向规划部门申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项目,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后,建设单位可向民防部门申报办理“建设项目修建人民防空工程标准审查”。

已经取得规划部门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不需再向规划部门申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项目,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后可申报办理。

3.事项内容:民防部门根据建设单位申报的人防工程设计方案,结合该区域人防工程规划配置需求,批准人防工程设计方案。

本事项批准文件《人防工程设计审核批准意见书》作为建设单位向规划部门申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的法定前置条件,并作为建设单位申报人防工程技术审查、备案等事项的依据。

4.后续事项:建设单位向规划部门申报办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向市人防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申报办理“人防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

5.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6年第78号主席令)第二十二条;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第九条;《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2年第50号)第十六条;《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8年第1号公布;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1年第8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4年第150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10年第226号修改)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

6.审批对象: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7.实施机关:(1)驻京部队、机要工程建设项目,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建设项目,及海淀区、远郊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上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建设项目在市民防局办理;地上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的建设项目在北京市顺义区民防局办理。

人民防空工程内部审核制度

人民防空工程内部审核制度

人民防空工程内部审核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范内部审核工作,提高审核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审核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内部审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及相关资料的审核。

三、审核目的1. 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 防止工程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要求。

3. 发现和纠正工程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提高管理水平。

4. 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审核主体1. 审核人员组成审核人员由由人民防空工程管理部门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主要包括工程师、质量监督员、技术员等。

2. 审核人员责任审核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严格遵守审核程序,保证审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审核中不得有违规行为。

3. 审核团队组建审核人员应尽量避免审核范围有关人员参与审核,确保审核独立性和客观性。

五、审核流程1. 工程设计审核(1)审核工程设计方案,确认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审核工程施工图纸,确认施工图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审核工程设计变更,确认设计变更是否合理。

2. 工程施工审核(1)审核施工合同,确认合同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2)审核施工进度,确认施工是否按计划进行。

(3)审核施工质量,确认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范。

3. 工程验收审核(1)审核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确认验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2)审核工程竣工图纸,确认工程是否按图纸要求完成。

(3)审核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确认验收记录是否合格。

4. 资料审核(1)审核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设计报告、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等。

(2)审核工程档案管理的规范性,确认档案管理是否完善。

六、审核结果1. 审核结果审核完成后,审核人员应填写审核报告,明确审核结果,并按要求将审核报告交由相关部门。

2. 处理意见根据审核结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处理,合理建议改进管理机制和工艺流程。

七、审核管理1. 审核记录管理审核人员应妥善保管审核记录,确保审核过程的可追溯性和透明度。

人防工程项目审批流程

人防工程项目审批流程

人防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一、前期了解。

咱要是想搞人防工程项目啊,得先对这个审批流程有个大概的了解,就像你要去一个新地方得先看看地图一样。

你得知道这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开干的事儿。

你得先搞清楚这个项目是不是真的符合人防工程的要求呢。

比如说,这是新建建筑里包含的人防工程,还是单独的人防工程建设。

这就好比你要做一道菜,得先确定是做家常菜还是满汉全席,不同的菜做法和要求可不一样呢。

二、准备材料。

这一步可重要啦。

你得把各种材料都准备齐全,就像出门旅行得把行李都打包好一样。

首先呢,工程建设项目的申请书肯定得有,这就像是你的入场券,告诉相关部门你想干啥。

然后呢,要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这个报告就像是给这个项目做个全面的体检,看看这个项目在技术、经济、环境等各方面是不是可行。

这就好比你要找对象,得先看看对方各方面条件是不是合适。

还有啊,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也不能少。

这个设计文件就像是给这个项目画的一幅蓝图,从建筑结构到设备设施,都得在里面体现出来。

就像盖房子,你得先有个设计图,工人才能按照这个图去施工。

另外呢,土地使用证明文件也是要的,这是证明这个项目有地方可以落地生根呀。

三、提交申请。

材料都准备好之后,就可以把这些材料一股脑儿地提交给相关部门啦。

这个过程就像是把你的宝贝礼物送给别人,希望别人能认可。

你可以去当地的人防工程主管部门,把材料交上去。

这时候可能会有点小紧张,就像学生交作业给老师一样,担心会不会有哪里没做好。

不过没关系,只要前面材料准备得扎实,就不会有太大问题。

四、部门审查。

提交申请之后,就是相关部门的审查环节啦。

这部门的工作人员就像一群严格的考官,要仔仔细细地查看你提交的材料。

他们会看你的工程是不是符合人防工程的建设标准,你的设计是不是合理,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不是靠谱。

这个过程可能会有点漫长,就像等快递一样,心里总是有点着急,但是没办法呀,人家得认真检查呢。

要是发现材料有问题,他们会通知你补充或者修改。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防办关于行政审批程序的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防办关于行政审批程序的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防办关于行政审批程序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2002.04.19•【字号】京防办发[2002]46号•【施行日期】2002.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防办关于行政审批程序的规定》的通知(京防办发〔2002〕46号)各区、县人防办,各有关单位:根据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现将我办城市建设修建人防工程、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等审批项目向社会公示。

《市人防办关于行政审批程序的规定》自2002年5月1日起执行。

二00二年四月十九日市人防办关于行政审批程序的规定审批项目名称:城市建设修建人防工程(审批类)审批项目编号:BJXSARF001-2002(北京行审A类人防001号?2002年)审批项目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8号)2、《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0号)3、《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第82号)审批收费依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制定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的函》(京价(房)字〔2001〕422号)审批总时限:20个工作日审批程序:一、受理条件: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依据《城市建设修建人防工程公示》)。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地下空间开发管理处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填写受理程序单,给予申办人受理单,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即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人防工程施工方案编审程序

人防工程施工方案编审程序

人防工程施工方案编审程序一、编审程序的目的人防工程施工方案编审程序的目的是确保人防工程的施工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能够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通过编审程序,可以对施工方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发现和处理,从而避免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和质量问题。

二、编审程序的范围人防工程施工方案编审程序覆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施工方案的合规性:对施工方案中的设计要求、施工工艺、安全措施等进行审核,确保其合乎法规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

2. 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对施工方案中的施工工艺、工程技术、材料选用等进行审核,确保其科学合理、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3. 施工方案的安全性: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施工方法、施工组织等进行审核,确保其能够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并避免事故发生。

4. 施工方案的质量控制:对施工方案中的施工工艺、质量控制、验收标准等进行审核,确保其能够保证施工质量。

5. 施工方案的环境保护:对施工方案中的环境保护措施、能源节约措施、施工废弃物处理等进行审核,确保其能够有效保护施工环境,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三、编审程序的流程人防工程施工方案编审程序的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 提交申请:施工单位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人防工程施工方案编审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和资料。

2. 预审材料:主管部门进行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预审,确保其完整性和合规性。

3. 编审申请: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申请的施工方案进行编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4. 修订方案:施工单位接受编审意见,对施工方案进行修订,提交修订后的施工方案和相关资料。

5. 最终确认:主管部门对修订后的施工方案进行最终确认,确认其符合法规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

6. 编审结果公示:主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审核意见提出意见和建议。

7. 批准施工:主管部门将最终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批准,施工单位可根据批准施工方案进行人防工程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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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咨询服务办理流程一、前置条件建设单位申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咨询服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已取得规划部门对设计方案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结果或咨询服务意见;2、已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

二、本阶段需提供如下材料:1、规划部门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相关意见(设计方案招投标监管结果、设计方案咨询服务意见、修建性详细规划)。

2、区域建设项目中各幢建筑应建人民防空工程面积指标的计算明细或者单体建设项目的各层建筑面积指标明细表;3、区域建设项目拟建人民防空工程总体布置草案或者单体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图。

三、服务程序1、市民防局对外服务窗口出具《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咨询收件单》;2、工程建设处经办人员接受咨询,视情况组织召开建设规划咨询会议;3、按工作程序出具《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咨询意见书》,并确定如下内容:①建设项目应建人民防空工程面积指标;②各单体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战使用功能;③按区域配套规划的人民防空工程总体布置方案;④其它有关问题。

四、环节时限此咨询时间不计入行政许可时限。

五、收费标准咨询服务不收费。

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办理流程一、前置条件建设单位申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应满足下列条件:1、已取得规划部门对设计方案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结果或咨询服务意见,或者已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2、已取得《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咨询意见书》。

二、办理流程1、受理条件: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1)填写完整并加盖印章的《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申请表》;(2)填写完整并加盖印章的《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明细表》(可选);(3)设计单位提供的单体建设项目各层建筑面积指标明细表(可选);(4)规划部门对设计方案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结果或咨询服务意见(复印件)(可选);(5)规划部门出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复印件)(可选);(6)《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咨询意见书》(复印件);(7)拟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设防方案及总平面图(一式四份)(可选);(8)单体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图(一套)(可选);(9)《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修改通知书》(复印件)(可选)。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工程建设处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材料齐全的出具《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收件单》,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

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自《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收件单》开具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出具《人防工程标准审查材料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力、投诉渠道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人防工程标准审查不予受理通知书》。

时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审核标准:(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建设项目各项指标数据与规划部门同意的设计方案相一致;(3)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面积指标符合《关于贯彻〈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则》([86]京防委字第4号)文件精神;(4)拟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设防方案符合《北京市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关于执行〈新建居住区和旧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88]京防办字第74号)、《关于人防工程规划建设的若干意见》([92]京防办字第72号)文件精神及本市相关政策要求,且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途与战时用途相适应,并兼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需要;(5)防空警报设施的设置符合《北京市人民防空警报音响信号与设施建设管理规定》(京防办发[1999]62号)、《关于下发结建工程修建防空警报网点有关要求的通知》(京防办发[1999]63号)文件精神。

本岗位责任人:工程建设处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对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转复审人员。

对不符合标准第(1)、(2)条的,终止审核,签署意见后退受理人员,并报上一级备案。

对不符合标准第(3)条至第(5)条的,拟制《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修改通知书》后转复审人员。

时限:3个工作日内完成。

3、复审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工程建设处处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复审。

对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转审定人员。

对不符合标准第(3)条至第(5)条的,终止审核,签署意见退受理人员,并报上一级备案。

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4、审定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总工程师。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对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退受理人员。

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5、告知工作标准:(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2)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工程建设处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制发审批文书并归档。

对审定通过的,制作《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通知申办人领取,并通过计算机网络等形式公示办事结果。

对退回的终止件,制作《人防工程标准审查材料补正通知书》或者《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修改通知书》,必须将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力、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对不予批准件,制作《人防工程标准审查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必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力、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时限:2个工作日内完成。

(不计入办理时限)三、办理时限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总时限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不收费。

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办理流程一、前置条件建设单位申办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应满足下列条件:1、已取得《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2、申报建设项目为《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中需要设置人防工程的单体项目。

二、办理流程1、受理条件: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1)填写完整并加盖印章的《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2)《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复印件);(3)拟建人民防空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一套);(4)《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修改通知书》(复印件)(可选)。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工程建设处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材料齐全的出具《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收件单》,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

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自《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收件单》开具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出具《人防工程标准审查材料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力、投诉渠道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人防工程标准审查不予受理通知书》。

时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审核标准:(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应符合《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中各项内容的要求;(3)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内容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及国家和本市相关人民防空工程专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4)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应贯彻平战结合的设计原则,符合《北京市防空地下室平战结合若干措施》([92]京防办字第71号)文件精神,并兼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使用要求。

本岗位责任人:工程建设处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对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转复审人员。

对不符合标准第(1)、(2)条的,终止审核,签署意见后退受理人员,并报上一级备案。

对不符合标准第(3)、(4)条的,出具《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将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补正材料仍不符合标准的,拟制《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修改通知书》后转复审人员。

时限:6个工作日内完成。

3、复审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工程建设处处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复审。

对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转审定人员。

对不符合标准第(3)、(4)条的,终止审核,签署意见退受理人员,并报上一级备案。

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4、审定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总工程师。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对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退受理人员。

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5、告知工作标准:(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2)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工程建设处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制发审批文书并归档。

对审定通过的,制作《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核批准通知单》,通知申办人领取,并通过计算机网络等形式公示办事结果。

对退回的终止件,制作《人防工程标准审查材料补正通知书》或者《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修改通知书》,必须将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力、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对不予批准件,制作《人防工程标准审查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必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力、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时限:2个工作日内完成。

(不计入办理时限)三、办理时限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总时限8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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