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依据与要求(doc 12页)完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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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

计划书

日期:年月日

贵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计划书

贵阳市建筑安全监督站(简称安监站)受贵阳市建设局委托、负责贵阳市行政辖区内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一、安监站职责:

1、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2、对建设工程实行全面、全过程行业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检查。

3、监督检查建筑施工现场、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和防护措施,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参与对建安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及处理工作,提出行业处理意见。

二、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法》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建设部第13号令《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部颁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等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三、工程概况

四、监督要求

1、开工前安全监督站项目监督员须填写监督计划、并对施工单位进行交底、施工现场经安监站检查满足安全条件才能开始施工。

2、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制度,建立和健全企业内部安全保证体系、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随工程进度完善相应的安全资料。

3、竣工时施工单位应将工程施工有关安全资料报安监站,申请竣工安全评价,安监站根据监督情况,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综合评价报告》,对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状况作综合评价

五、监督程序

安监站实行三步到位及随机抽查的监督办法,即:

1、基础施工期间;

2、施工进入高层;(住宅、商住楼第三层,其它建筑5米开始);

3、外架搭设完,外装饰前;

4、市政工程(桥梁、道路、给排水工程)安全监督实行“重要部位”

及“随机抽查”的监督方法,即:

桥梁工程:

(1)基础施工期间;

(2)下部构造施工期间;

(3)上部构造(桥柱、墩5米开始);

道路、给排水工程:按工程长度划分成施工段。

以上各项工序施工前,须由企业安检部门检查合格后,通知安监站派员检查,经安监站检查评分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安监站监督员根据工程施工情况,随时对工地进行监督检查,并填

写监督检查记录单。

六、监督内容

1、安全管理;

2、文明施工;

3、脚手架;

4、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

5、“三宝四口”防护;

6、施工用电;

7、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

8、起重吊装;

9、施工机械;10、其它有关施工安全的内容。

七、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其它严重问题必须停工处理,由监督员提出意见,经站长签字发出停工通知书和处理意见;若有不立即停工将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确需立即处理,安监站监督人员可以直接向施工单位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待整改完毕后,经施工企业安检部门检查合格,书面报安监站复查。

八、发生工伤事故,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书面报安监站备案;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安监站及有关部门,事故处理完毕,施工单位应将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报安监站。

九、与贵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工作协调:

1、未经安监站进行开工检查,达不到安全开工条件的工地,质监部门不进行分项隐蔽工程的监督检查;

2、未经安监站进行基础施工、高空施工、装饰施工、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工程,质监部门不进行相应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的监督检查;

3、被安监站下达正式停工整改通知或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工地,质监部门不进行相应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监督检查;

4、工程竣工时,施工单位将有关安全资料报安监站,申请竣工安全综合评价,安监站对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综合评价,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综合评价报告》,《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综合评价报告》是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机构竣工验收备案的重要依据之一。

十、对违反安监站监督程序,存在安全隐患不整改,强行冒险违章作业的,安监站将报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十一、监理公司应建立以安全责任为中心的安全监督制度及运行机制,并做好以下工作:

1、在编制监理大纲和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安全监理计划;

2、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审查;

3、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

单位确保安全设施的合理设置;

4、工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问题的项目总监应及时签发停工令,并上

报安监站。

十二、建设单位应向施工企业提供保障施工安全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线等资料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条件,并履行下列职责:

1、在施工前,组织勘察、设计和施工企业进行勘察、设计文件的安

全技术交底;

2、需要开完深基坑(边坡)的工程,当基坑(边坡)高度超过5米

时,必须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基坑(边坡)支护方案设计,

并送有关单位审查;

3、配备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相适应的技术管理人员(未配备的

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理企业),配合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标准化、

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同时,对安监站的政务实行监督。

安全指标

本工程杜绝死亡事故:

1、施工单位必须按月、年填写安全报表,并按期报送安监站;

2、对伤亡事故隐瞒不报的单位和责任者,将根据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安全资料要求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和签订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贯彻落实的措施,工地负责人对各级各部门的安全责任执行的情况有定期检查记录;制定安全生产指标,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规程,项目与各生产班组签订的劳务协议中必须包括安全生产指标。

2、目标管理

制定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在此基础上按基础施工、主体施工、装饰施工等部分对目标进行分解,按专业管理将目标分解到项目各部门管理人员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3、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应对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工程结构特点、作业条件、气象等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加以消除;安全技术措施须经单位各部门会审提出意见,最后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审签后才能实施,实施前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报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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