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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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15 年11 月1日在中国北京市朝阳区签订生效:
甲方: 北京行所志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朝阳区朝外金台里17号朝阳区图书馆306室
法定代表人:徐伟ﻩ
联系人:赵翠刚
电话: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苏州街支行
户名:北京行所志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账号: 0125 01417000 7776
乙方: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ﻩ
联系人:
电话:
乙方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银行账号:
本合同由北京行所志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北京博奥创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合法、自愿得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软件开发与/或测试技术服务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后订立、
1.合作目得
为了建立与发展双方在软件开发领域得合作伙伴关系,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开发与测试人员项目技术服务,乙方将指派其工作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提供上述服务。双方本着诚信公平、共同发展得原则,签署本合同。
2.合作期限
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
3.合作模式
3.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得约定指派甲方认可得、合格得技术服务人员到甲方指
定工作地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甲方委托得技术服务工作。乙方承诺:具备必要得资质且拥有具备足够开发与/或测试能力与经验得技术服务人员,全职承接甲方得项目任务。
3.2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必须从管理上保证技术服务人员得稳定,乙方不得
随意更换其指派得技术人员。
3.3为保证双方得合作高效有序地进行,双方各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双方日常
事务得联络、推动、跟踪、落实与检查具体合作活动得开展、过程、信息交流以及付款手续等,具体安排如下:
甲方合作负责人:赵翠刚
联系电话:
乙方合作负责人:
联系方式:
3.4在合作期限内,各方均应力争不变更合作负责人。如因特殊情况,一方确实
需要变更合作负责人,则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未及时通知而影响本合同履行并给对方造成损失得,应承担赔偿责任。
3.5进行开发与/或测试工作得地点由甲方决定。
4.合作制度
4.1开发与/或测试团队得人员组成
4.1.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得软件开发与/或测试项目要求提供参与甲方软
件开发与/或测试得技术服务人员名单以及简历,并保证其真实性。
4.1.2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得技术服务人员名单进行资格审查,甲方应在
乙方提交简历后五个工作日内安排对通过审查得人员进行面试、具
体时间与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更换合格人员、对于资格审查合格者,乙方应保证合格者与甲
方签署保密协议,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与甲方签署保密
协议得合格者,在甲方工作得前10个工作日为试用期,试用期间甲方
认为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于5个工作日内更换合格人员、试
用期被认为不合格人员得服务费用不予支付。在合作期间,如甲方需
要减少或停止已经开始工作得技术服务人员,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
知乙方。技术服务费用按照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实际工作时间结算、
4.1.3对于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双方共同确定采用人员名单、等级、采用时
期,连同采用人员简历作为本合同得补充;对于初始资格审查不合格
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4.1.4除乙方合作负责人外,在通过甲方资格审查并采用得人员中,乙方应
指定一人为乙方软件开发与/或测试团队负责人,负责在甲方工作期
间得事务性工作得沟通,但对软件开发与/或测试工作无管理职权。
全部参与甲方软件开发与/或测试得工作人员均直接接受甲方项目
管理人员得领导。
4.2日常管理
4.2.1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在甲方办公期间,在不影响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合
法得人身权利与安全保障得前提下,乙方应保证乙方技术服务人员
遵守甲方事先告知(包括邮件形式)得各项管理规定,努力完成任务。
如果乙方技术服务人员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技术服务人员。
乙方技术服务人员不得在服务场地进行与甲方业务委托无关得任何
工作与服务。
4.2.2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在甲方办公期间,须遵守甲方得考勤管理制度,由
甲方合作负责人负责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得各种请假以及调休事宜,
各种请假以及调休在不影响研发任务得情况下应事前征得甲方书面
同意。对于不遵守甲方考勤制度得乙方技术服务人员,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更换人员。甲方得工作时间为早九点到晚六点。
4.2.3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遵守甲方得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网络管理规定
等规章制度。如果乙方技术服务人员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
员。
4.2.4因项目所需得关键器件、开发或测试工具、测试仪器、重要技术资
料等,由甲方购买并提供给乙方使用,其所有权属于甲方,在项目结
束时乙方应交还给甲方。
4.3加班管理
4.3.1加班就是指在法律法规规定得节假日或休息日(包括工作日中甲方
规定得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得时间)仍然照常工作得情况。指令性加班
必须经甲方相关领导得书面批准同意,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有义务进
行配合。
4.3.2非指令性得加班由乙方技术服务人员自行决定。
4.3.3指令性加班产生得加班费(法定节假日三倍)、餐费、交通费等费用,
由乙方支付、
4.4出差管理
4.4.1因合作项目与市场需要,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出差,乙
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派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出差。
4.4.2根据甲方要求安排出差得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按照甲方出差管理规
定由甲方报销相关费用与支付出差补贴。甲方应在乙方技术服务人
员出差前向乙方明确其出差管理规定及报销标准。
4.5开发与测试管理
4.5.1乙方技术服务人员由甲方进行管理,具体管理由甲方指派项目经理
进行,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得工作由甲方项目经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