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素养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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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教研文(2018)06号】关于开展第四届小学

生语文综合素养大赛的通知

浏览:3作者:时间:2018-03-19

各中心学校,县实验小学:

为了全面落实新课程理念,正确研究与使用统编小学语文教材,发展小学生语文核心素养。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第四届小学生语文综合素养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检测小学生语文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激发爱语文、学语文、用语文的兴趣,培养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发展小学生语文核心素养。

二、参赛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小学和在校小学生。

三、竞赛时间

2018年3月全面启动,6月10日前结束。不参加县级决赛的单位(部分乡镇、实验小学)在6月30日前,上报竞赛方案、试题、校级决赛成绩表(纸质和电子)。

四、竞赛组织

1.学校竞赛。学校竞赛在以班级、年级初赛的基础上组织决赛。班级、年级、学校,结合年段特点,自主命题,开展丰富多彩的小学生语文综合素养竞赛活动。

2.乡镇竞赛。乡镇在学生不出校的前提下,可开展学校之间、年级之间的竞赛活动,可将竞赛与经典诵读、特长展示等语文教研活动相结合,创造性的开展小学生语文综合素养竞赛活动。

3.县级决赛。景阳、夹河、羊尾、六郎、马安5个中心小学在4月10日前以校为单位组织竞赛,4月12日后参加县级决。

五、竞赛内容

(一)学校读书、写字活动课(100分)

推门听课,查阅资料,考查学校读书活动机制、班级图书角建设、图书借阅率、读书心得和班集体读书、写字效果。

(二)识字与听写(15分)

在规定的时间内,认读、听写字词。

(三)诗词书写(15分)

用正确的写字姿势,规范、美观、正楷书写一首古诗词。1—2年级铅笔书写,3—6年级硬笔书写。

(四)诗文朗诵(15分)

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指定的诗词或短文。1—3年级朗读竞赛的内容原则上以课本或与之相配套的读本为主;4—6年级朗读竞赛内容为课内或课外读物。

(五)诗词比拼(15分)

根据提供的诗句快速回答作者和诗题;根据提供的汉字素材回答古诗词;根据已有的诗句、格言、谚语,回答上句或下句。

(六)听说训练(15分)

参赛者根据主持人口述(一遍)的故事,在纸条上书写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经过、结果。

(七)语言表达(20分)

看图写话或根据情境说话(第一学段);按要求完成一篇习作(第二、三学段)。

(八)特长展示(5分)

展示自己的一项特长(听说读写除外),时间不超过3分钟。

六、竞赛办法

1.乡镇、学校组织竞赛时,在以班为单位初赛基础上确定选手开展班与班之间、选手与选手之间的竞赛。

2.县级竞赛分学校团体赛、年级(班)团体赛、学生个人赛。

3.按总分设奖,县级竞赛活动结束后分别对学校、学生、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获奖名额根据参赛单位和选手人数另行确定。

七、有关要求

1.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以小学生语文素养大赛为契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语文实践活动。语文教师要精心组织,积极参入,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参赛为借口收取任何费用。加强安全教育与防范,学校或教师不得因辅导参赛学生而提前上学或延时放学。

3.参加县级决赛的乡镇另行通知。

二O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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