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亳州工业园区更名为安徽谯城经济
开发区的批复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皖政秘[2014]151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08.23
【实施日期】2014.08.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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